知識產權顧問聘用合同范本(精選3篇)
知識產權顧問聘用合同范本 篇1
甲方 :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相關規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一事達成協議內容如下,并訂立本合同,以茲雙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崗位。甲方聘用乙方擔任本公司的技術總顧問,全權負責公司的技術開發和研制、技術革新和改進、技術的保密和管理、技術指導和咨詢服務等。
二、聘用時間。時間總計為期三年,自 年 月 日開始起算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每年一簽,每年期滿雙方重新簽訂。
三、聘用報酬。乙方的報酬由兩部分構成,一是每年的年薪 萬元,支付方式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安排,或由雙方另行商定。第二部分是技術開發成果獎勵,按照每提供或研制開發一項符合市場推廣標準的專利或非專利技術,在根據該技術成果進行生產銷售 個月后,確能夠帶來經濟效益的,按照雙方在投入生產之前商定獎勵金額支付。乙方不再要求該技術生產推廣的利潤中有任何分成或獎勵。
四、技術成果及歸屬。乙方主要為甲方提供和研制: 等技術或配方。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的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用于申請權利保護、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乙方在離職后無權在繼續使用該技術或轉讓該技術。
五、技術成果的標準要求及開發時間、驗收。
六、保密責任。
1、乙方任職期間的保密義務
乙方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承諾承擔下列保密義務:
(1)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得商業秘密;
(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屬于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
(4)乙方承諾,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并不自營與甲方類似的產品或服務,不為他人類似經營提供任何建議;
2、乙方離職之后的保密義務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后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七、乙方在任職期間應該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或財務制度。乙方在 期間的生活費用,如電話費、住房費、生活費自己負擔,因公出差費用由公司負擔。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該按照損失的大小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經雙方簽蓋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武漢市仲裁委員會,依該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仲裁。
十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知識產權顧問聘用合同范本 篇2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進行:天津市配套區工程37#、38#、39#、40#樓幕墻項目進行圖紙深化設計,包含石材幕墻、玻璃幕墻施工節點圖以及施工技術答疑、施工技術指導和甲方組織的施工設計技術聯席會議等。
二、委托設計費用:
設計費用總共為:人民幣30000 元,(大寫:叁萬元整)。
三、付款方式:
1、 甲方需在合同簽訂時付總設計費的30%即人民幣9000元,(大寫:玖千元整)。
2、設計方案經甲方及發包方認可,允許該設計圖為施工圖紙。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電子版設計稿件及零號藍圖一份、一號施工圖兩份,甲方應當付總設計費的60%即人民幣18000元,(大寫:壹萬捌仟元整)。
3、乙方應配合甲方完成該項目的施工,完成設計項目中的技術交底和技術答疑以及技術指導。該工程竣工后甲方應支付總設計費的余款即人民幣3000元,(大寫:叁仟元整)。
四、乙方設計作品的時間、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設計費到帳后的5個工作日內設計出初稿,7個工作日內完成設計深化稿件并交付甲方審閱;
2、乙方以光盤電子稿的方式交付設計的作品。
五、知識產權約定:
1、甲方將委托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后,甲方擁有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方案,知識產權仍歸乙方所有;
4、設計費用支付完畢后,作品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該設計作品使用于其他工程及企業宣傳等一切活動。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該項目的施工。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后享有設計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支付合同約定的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并設計修改至甲方滿意為止。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七、違約責任:
1、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終止合同的,甲方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并承擔給甲方所帶來的一切損失。
3、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完成或無法完成該項目的設計,應全部退回以收取的設計費用,并承擔由此給甲方所帶來的一切損失。
4、甲方同意施工的設計部位即為設計合格滿意,后期修改以及拆除等造成的工期延誤以及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顧問聘用合同范本 篇3
甲方:
乙方:
鑒于乙方受聘于及其下屬各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以下簡稱甲方),在職期間從甲方獲得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并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勞動支付了工資、獎金、提成等報酬,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甲、乙雙方在自愿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保護雙方的權利和利益。
一、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不為公眾知悉,是指該信息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
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
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構成甲方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乙方因工作關系獲得或交換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財務數據、經營方案、管理規程、客戶名單、貨源情報、銷售計劃、技術構思、軟件、硬件、系統集成方案、供銷渠道以及計劃、措施等一切與甲方有關的信息,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間接取得。
而這些信息的產生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產生;乙方為了工作而獨立構思或取得;甲方對公知信息進行選擇、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義務: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責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權,僅在授權范圍內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進行合理注意的責任,乙方對所獲得的甲方信息給予合理的注意,保證不超出授權范圍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獲得或幫助他人獲得甲方的信息:獲得信息是未經授權而獲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載體,或采取任何技術手段而取得的;獲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脅迫、欺詐、賄賂、盜竊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結果;獲得信息的地點是未經授權而進入的地點;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秘密的員工離開甲方。
三、競業限制:
1.保密義務:乙方同意為甲方利益盡最大努力,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與甲方競爭的企業,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行為。
2.保守構成秘密信息要素的信息:甲方的上述秘密信息的部分個別要素可能產生這種情況,即其雖未被公眾所知,但未產生該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眾知識,這種信息整體仍然具有保密價值,因此乙方同意遵守這種部分或個別要素的公知不影響其對仍處于秘密狀態信息的保密義務,乙方不得泄露這些信息,不得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部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秘密。
3.保密信息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無論受聘于甲方期間還是聘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以后,保證不使用、不發表和不泄露有關甲方及其客戶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并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殘缺、不污損,在甲方指示和在業務范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4.負責高級管理、掌握技術秘密的員工,無論是因故還是無故終止、解除合同,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的產品或相關類似的業務及不向這些企業提供技術性指導等顧問工作,也不得引誘現在是或在其終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時候是甲方職員的任何人離開甲方。
5.文檔的移交處理:當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乙方應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本和復印的資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6.發明的歸屬及報告: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間,由甲方資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環境創造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為了甲方的利益,應將其職務創造中有關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迅速向甲方匯報,并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同時協助甲方獲得和增加上述權利。
乙方保證在合同期內向甲方完整透露關于業務活動的一切構想。
7.發明歸屬文檔上交:乙方應該寫出并保管第6條涉及的發明、革新或設計的文字記錄,并及時將這些記錄及補充的說明提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8.時效及時效期內應遵守的規則:鑒于甲方擁有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在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于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和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之日起壹年內有效,對重要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長期有效。
9.乙方承擔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轉讓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名譽侵害的責任。
如果甲方對乙方的保密要求違反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或顯失公平、加重保密義務的,甲方應負違約責任并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10.執行本協議產生的爭議應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解決。
11.本協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均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