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中心教師聘用合同(精選3篇)
培訓中心教師聘用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相合作,互相信任的原則,達成如下聘用協議:
一.合同期限
1.甲方聘任老師擔任課程任課老師,聘任期限為: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合同期滿關系自然終止。其中合同期滿前______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學環境。
2.乙方授課期間保證教學質量和課堂效果。
3.乙方按約取得授課報酬參照(新京師教師工資發放標準)即:____________。
4.乙方如因故不能按時上課的,須提前1天請假。
5.乙方如因故要提前單方面終止合約,須提前30天通知校方,否則視為違約。
6.甲方對乙方的考評考績及獎懲制度如下:
(1)乙方無故缺課一次扣除100元,遲到一次、早下一次課分別扣除30元。遲到20分鐘
(2)乙方有課時必須提前10分鐘到班,負責學生的秩序管理,以防出現安全問題。7.在乙方授課期間,學生如出現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要求乙方按教學計劃完成授課,維護教學時的教學秩序。
2.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評議,并根據學生的評議對授課內容及人員進行調整。
3.有權根據自身情況對課時進行調整,對授課內容進行變更,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4.按時支付授課報酬。
5.為乙方的教學提供良好的授課環境。
四.本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可抗拒力,既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
(2)乙方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如沒有教授資歷或能力)
(3)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
(4)通過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評測后,甲方有理由認為乙方教學不合格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給予乙方總授課費的50%的違約賠償金。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由于身體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或不能完成教學計劃的,需提供相關證明,并提前天通知甲方;乙方由于本單位工作.會議.出國等安排,導致無法按時上課的或不能完成教學計劃的,需提供相關證明,同時承擔總授課費50%的違約金。
五.工資結算方式
本中心工資結算以學期為單位結算工資,學期成績領取后______日內由中心通知領取。
六、附則
1.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另行處理。
2.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乙方所輔導甲方最后一次安排學生輔導結束時自動終止。
3.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培訓中心教師聘用合同 篇2
鄭州市培訓中心租賃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之培訓中心諸事宜,訂立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_________租賃范圍
1.1甲方承諾將位于鄭州市_______________酒店及如下部份出租給乙方:
1.1.1地下室一層員工食堂,洗衣房。
1.1.2一層酒店大堂。
1.1.3二至三層,十一至十六層的全部及十層主樓部分。
1.1.4酒店所有的配套工程系統。
1.1.5酒店所有部位的廣告業務。
1.2甲方辦公區域的物業管理等由甲方自行負責,不在租賃部分。
1.3酒店名稱如由甲方定名為______酒店,則由甲方負責辦理酒店的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手續,如由乙方另行確定酒店名稱,則由乙方負責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手續。
1.4無論酒店名稱如何確定,上述酒店的手續應當最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日前辦理完畢。
第二條:乙方投資部分
2.1乙方承諾投資裝修酒店的整個二樓餐廳、廚房,十一至十六樓的全部及十層主樓部分的裝修和配套設備,其標準達到或超過三星級酒店標準。
2.2上述裝修及配套設備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在雙方約定的租賃期間由乙方使用,如甲方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則應當按照實有價值向乙方支付相應的補償,雙方同意該補償最低不少于3.2款所規定的最低補償標準。
2.3開業前和開業期間的所有開辦費用,均由乙方投資。乙方所有的投資回報應從租賃期間內乙方經營所產生的收益中提取,甲方不得對經營期間的收益主張權利。
第三條:資產所有權
3.1酒店的所有資產的產權歸甲方所有,但在雙方約定的租賃期間甲方不對乙方投入部分所形成的資產收取租賃費用。
3.2如甲方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對于乙方投入部分所形成的全部資產
3.3甲方提供的出租房屋產權證號為:
土地證號為:_________
第四條:租賃期限
4.1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為_______年整。
4.2承租時間從酒店正式營業當天開始計算,但承租時間最遲應當_______________述承租時間開始日期不一致時,以最晚屆滿的時間計算。
4.3以上酒店正式營業的時間及乙方實際上進場施工的時間由雙方實際簽字確認的時間為準。如因一方原因不能如期及時確認以上時間的,上述酒店正式營業的時間雙方確認最遲不得超過合同訂立之日起屆滿9個月。
4.4租賃期滿后,若甲方繼續出租上述酒店及設備和設施的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五條:_________租金及支付辦法
5.4雙方一致同意上述房屋及所屬設備和設施的年租金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萬元整。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培訓中心教師聘用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內容:
第一條 合作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條 出資方式、期限
(一)甲方_________(姓名)以提供特色班_________教室場地、教學教具、招收學員、廣告宣傳等方式出資、組織與乙方共同開辦_________特色班。
乙方_________(姓名)以提供特色班_________師資力量、教學教具、學員考級等方式出資、組織與甲方共同開辦_________特色班。
(二)雙方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正式簽訂。
(三)本合伙出資教學教具及相關設備,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適用于規模小的合伙企業。)
(二)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執_________份,送登記機關存檔_________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