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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務所與個人的聘用合同

發布時間:2023-02-27

法律服務所與個人的聘用合同(精選27篇)

法律服務所與個人的聘用合同 篇1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

  被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

  一、擔保人愿意為作經濟擔保。

  二、被擔保人在公司聘用期間,若出現貪污、盜竊、挪用公款或貨款(物)不還,勞動合同違約等行為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本人無力償還的部分由擔保人承擔并負責償還。

  三、擔保人概況:_________________姓名及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郵編及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四、擔保人與被擔保人關系:_________________

  五、擔保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六、請擔保人工作單位證明其擔保資格的真實性

  擔保人工作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職業: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律師為其法律顧問。

  第二條:乙方指派鄭德龍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三條:乙方的法律服務范圍:

  為甲方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涉及個人財產權益、人身權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書;出具律師函;起草、審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代理參與訴訟、仲裁案件;辦理雙方另行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四條: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咨詢不限次數;出具法律意見書每年不超過15件;出具律師函每年不超過15件;起草、審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每年不超過20件;代理參與訴訟、仲裁案件,按照山東省律師收費標準的70%收取。

  第五條: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咨詢的方式為電話、qq、電子郵件或者甲方到乙方律師辦公地當面咨詢。

  乙方律師協助起草、審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的,應當在乙方律師辦公地進行。

  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函的,由甲方到乙方律師辦公地領取,乙方不負責送達。

  第六條:甲方每年向乙方交納法律顧問費3000元。

  法律顧問費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未支付的,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七條:甲方有權在以個人名義從事民商事活動及其相關文件中標明山東鑫希望律師事務所鄭德龍律師為其法律顧問。

  第八條:乙方律師受甲方委托,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鑒定、翻譯、資料、交通、食宿差旅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甲方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十條: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

  第十一條: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從事與律師職業道德相違背的事項,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已收顧問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甲方之直系親屬涉及訴訟、仲裁等法律事務,如聘請乙方律師為其代理人的,按乙方收費標準80%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對于在服務過程中獲取的甲方相關隱私和秘密絕對予以保密。

  第十四條:本合同有效期限為1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甲方簽字、乙方蓋章后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擔保人工作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填寫時間: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務所與個人的聘用合同 篇2

  聘用單位:三臺縣石安法律服務所 (簡稱甲方)

  受聘人員: (簡稱乙方)

  為大力發展基層法律服務事業,穩定基層法律服務隊伍,根據司法部、省司法廳、市司法局的有關文件規定,乙方提出執業申請,經審查符合基層法律服務執業條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本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甲乙雙方為明確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自20xx年4 月 27日至20xx年 4月26日止。

  二、聘用期間:乙方必須承認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經濟上實行效益浮動工資制。即按乙方業務收入總額的70%計發,上不封頂,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終結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經濟費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業務收入的5%支付給乙方,由乙方自行購買養老保養,不足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服從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內部管理辦法,積極工作,完成年度崗位目標任務,遵守職業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評,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給當事造成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確定的聘用關系,違反國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經上級選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學校脫產學習。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國家機關或企事業單位錄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標考核任務的。

  6、嚴格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法律,經教育不改或受黨紀政紀,刑罰處罰的。

  7、嚴重失誤,徇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主管單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并存主管單位備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三臺縣石安法律服務

法律服務所與個人的聘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企業勞資專項法律服務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互相信任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

  1、乙方指派的律師

  乙方應指派工作勤勉,認真負責,并對所提供法律服務具有相當經驗之律師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服務。

  經與甲方協商,乙方指派 律師組成工作小組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服務。

  2、服務事項

  在甲方支付了規定費用后,乙方應在下列事項范圍內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1)對甲方目前勞資狀況進行分析,出具《企業目前勞資狀況分析報告》;

  (2)針對甲方的實際情況,為甲方出具《企業用工制度策劃書》;

  (3)審閱甲方與員工訂閱的勞動合同,對其提出修改意見或重新提供規范的勞動合同。對于尚未簽訂的員工,提供新的勞動合同;

  (4)審閱甲方現有的規章制度,對其提出修改意見或重新擬定規范的規章制度;

  (5)根據甲方的運作流程,擬定商業保護策略;

  (6)向甲方提供一份《勞資糾紛預警機制》;

  (7)對甲方的有關人員進行勞動法方面的專業培訓。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法律服務所與個人的聘用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股票發行及公司上市等相關事宜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員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甲方股票發行及公司上市法律事務。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項完畢之日時自行失效。委托事項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二、乙方律師的工作范圍包括以下事項:

  1.公司上市專項法律服務

  (1)向甲方提供公司上市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

  (2)為甲方提供公司上市過程中的各項法律咨詢,提供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3)參與股票、債券、基金發行、上市的方案設計;

  (4)協助擬上市公司制作必要的報批文件;

  (5)協助擬上市公司制作、取得和完善有關資產、股權、工業產權、重大商業安排有關文件;

  (6)審查招股(配股)說明書、公司債券募集辦法、基金募集辦法等證券募集文件,出具驗證筆錄;

  (7)為公司上市出具律師承諾函;

  (8)制作和審查有關證券上市和上市公司信息批露文件;

  (9)為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召開股東大會、重大事件及關聯交易制作相關文件,提供有關咨詢;

  (10)制作、審查與證券發行和交易有關的法律文件;

  (11)為股票發行人、可轉換債券發行人和證券投資基金發起人出具法律意見書;

  (12)審查證券投資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申請設立基金的法定條件,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13)協助境外金融債券與企業債券的發行、上市;

  (14)代理期貨交易所、經紀商處理期貨法律事務;

  (15)對公司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培訓;

  (16)辦理公司上市過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2.配股、增發新股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配股、增發新股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

  (2)提供配股、增發新股過程中的各項法律咨詢,提供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3)起草、審查、修改配股、增發新股過程中的各項法律文件;

  (4)協助辦理配股、增發新股過程中的相關程序;

  (5)對公司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培訓。

  (6)出具公司配股發行與上市法律意見書的律師工作報告;

  (7)與甲方及其他中介機構就發行所涉重大法律問題進行磋商、溝通及協調;

  (8)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關規則審查、修改公司章程;

  (9)草擬、審閱招股說

  明書的相關章節并查驗招股說明書;

  (10)草擬、審閱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通知、決議等文件;

  (11)審查承銷協議等有關協議;

  (12)出具證券監管機構要求的各類法律意見書、律師工作報告;

  (13)辦理配股、增發新股過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3.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包括資產置換)及公司治理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公司治理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參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公司治理的各項法律咨詢,提供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3)起草、審查、修改有關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公司治理的各項法律文件;

  (4)分析資產重組過程中的法律風險,出具法律意見書;

  (5)協助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公司治理過程中的相關程序;

  (6)辦理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公司治理過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7)對公司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培訓;

  4.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并購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并購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參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并購的各項法律咨詢,提供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3)起草、審查、修改有關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并購的各項法律文件;

  (4)協助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并購過程中的相關程序;

  (5)協助制定股權轉讓及并購的具體實施方案;

  (6)對公司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培訓;

  (7)辦理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并購過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式

  1.甲方安排_________與乙方聯絡,并負責收集擬處理法律事務的相關資料,配合并督促乙方開展工作。

  2.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負責與甲方進行日常聯絡,及時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3.甲方填報工作記錄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師處理后交回甲方存檔。

  四、律師費用及支付辦法:

  1.合同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2.上述律師費,在甲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在募股資金進入甲方帳戶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其余律師費。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名稱: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3.如果乙方股票發行及上市工作未能完成,甲方應按照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二條已完成工作量,經雙方協商后適當支付律師費。

  五、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鑒定費用、評估費用、辦案費用等;

  2._________(地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六、甲方權利義務

  1.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復;

  2.根據股票發行及上市工作整體規劃,有權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計劃及日程安排,以適應股票發行及上市工作的需要;

  3.應乙方要求,提供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文件資料,并保證其完整、真實、準確;

  4.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及通訊設備;

  5.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6.甲方有權隨時檢查監督乙方律師的工作服務內容,但不得影響乙方律師的正常工作秩序;

  7.甲方有證據認為乙方律師沒有盡勤勉義務為其進行法律服務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律師;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導致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9.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范;

  10.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

  1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提供任何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情況,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

  1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律師列席與股票發行及上市有關的會議。

  七、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恪守《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的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要求,全面履行律師職責,為甲方提供高效、安全、優質的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為完成委托事項所必需的完整、準確、真實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上述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3.有權按合同約定收取律師費;

  4.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5.服從甲方股票發行及上市工作的整體安排,保質保量提供法律服務,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6.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托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或職業道德的行為;

  7.對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所作陳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8.乙方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律師不擔責;

  9.乙方律師應及時承辦甲方委托辦理的有關法律事務,并對所經辦事務的合法性負責;

  10.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1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任何與法律法規及律師職業道德不符的要求、意見或觀點;

  12.因乙方律師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1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換指派的律師;

  14.乙方及其律師在授權范圍內從事的代理活動,所形成的委托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擔;

  15.乙方律師應根據本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授權委托進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八、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甲方逾期___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經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師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的;

  7.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8.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9.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損失的;

  10.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一、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二、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三、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法律服務所與個人的聘用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在中國境內增資發行內資股,特委托乙方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乙方將對甲方本次增資發行內資股的有關問題出具法律意見及核查驗證有關法律文件,以確認甲方上述行為的合法性。為此,雙方特議定下列條款,以昭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甲方就增資發行內資股(以下簡稱增發)工作所涉法律事項,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委托乙方辦理。乙方受甲方的委托,組成工作小組,并指派具有從事證券業務資格和經驗的注冊律師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

  第二條 乙方律師的工作范圍

  1.協助甲方完成本次增發過程中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事務;

  2.與甲方及其他中介機構就公司本次發行所涉重大法律問題進行磋商、溝通及協調;

  3.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關規則審查、修改公司章程;

  4.核查驗證與發行及上市相關的法律文件;

  5.草擬、審閱招股說明書的相關章節并查驗招股說明書;

  6.草擬、審閱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通知、決議等文件;

  7.審查承銷協議等有關協議;

  8.出具證券監管機構要求的各類法律意見書、律師工作報告;

  9.協助甲方處理與股票發行、上市相關的法律問題。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復;

  2.根據增發工作整體規劃,有權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計劃及日程安排,以適應增發工作的需要;

  3.應乙方要求,提供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文件資料,并保證其完整、真實、準確;

  4.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5.按約定支付律師費。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為完成委托事項所必需的完整、準確、真實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上述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2.有權按合同約定收取律師費;

  3.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4.盡職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在法律的范圍內盡力維護甲方的權益;

  5.服從增發工作的整體安排,保質保量提供法律服務,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6.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托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或職業道德的行為;

  7.對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所作陳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五條 律師費用及支付辦法

  1.合同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2.上述律師費,在甲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5日內支付_________元;在增發資金進入甲方賬戶之日起10日內支付其余律師費。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名稱: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3.如果增發工作未能完成,甲方應按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二條已完成工作量,經雙方協商后適當支付律師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義務,致使委托事項無法完成,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不退還依約收取的費用。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依約收取的費用全部予以退還,并賠償由此而遭受的損失。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所與個人的聘用合同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編碼:

  電話:

  E_mail:

  乙方:

  地址:

  負責人:

  編碼:

  電話:

  鑒于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經營管理等事項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雙方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定義:

  甲方包括僅限于甲方,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關聯企業。

  二、工作方式

  1、人員指派:甲方安排_________與乙方聯絡,并負責收集擬處理法律事務的相關資料,配合并督促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指派候、孫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處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務。

  2、固定_____式制度

  為加強合作,乙方律師應二周內不少于一次到甲方_____,了解情況,現場辦公,溝通有無。

  3、臨時性_____制度

  為及時、迅速協助甲方解決問題,特立此制度。此制度之含義:不論是節假日,還是8小時工作時間之外,只要甲方有緊急事務處理,除乙方律師因客觀原因無法脫身外,乙方律師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現場,參與協商解決。

  4、集體協作式制度

  該制度指甲方的委托事項非顧問之所長時,乙方將以全所的強大律師團隊為依托,指派其他專業特長律師提供法律服務,以保證甲方所托事項圓滿完成

  三、工作范圍

  乙方律師的工作內容具體如下:

  1.經營管理法律服務:

 。1)提供公司治理結構、董、監事會及管理層設置相關的法律咨詢意見及方案設計;

 。2)提供管理層持股及其他期權獎勵計劃的方案設計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提供與他方之間的協議和/或協議提供意見或建議;

 。4)建立和完善長期使用的協議范本;

 。5)審閱、修改協議、協議、章程等法律文件;

 。6)審核、修改員工手冊等內部規章制度;

 。7)協助公司處理與員工的勞動關系有關的事項;

  (8)參與他方的商務談判;

 。9)與他方發生糾紛時,以非訴訟形式協助公司對外交涉、談判;

  (10)提供并解釋與公司日常業務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及各項政策;

 。11)提供與業務活動相關的法律信息;

 。12)對將由公司開展的重大商業活動出具法律建議;

  (13)應要求對外出具律師函;

 。14)經授權發表律師聲明;

 。15)應要求對公司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專題培訓;

 。16)辦理對外重大文件簽署等事件的律師見證事項;

  (18)其他委托事項。

  2.對外投資法律服務

 。1)參與兼并與收購、資產重組,包括參加談判、起草相關法律文件;

  (2)參與股權轉讓與受讓,包括參加談判、代為起草《股權轉讓協議》等相關法律文件

  (3)以無形資產、人力資本對外投資的方案設計

 。4)為增資、減資、分立、合并提供法律服務。

  3.重大項目專項法律服務

  (1)就參與的重大項目,提供相關的法律政策依據以及相關案例;

  (2)就所參與的重大項目提供相關法律咨詢,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3)對項目的有關方案,進行法律審查;

  (4)協助起草、審查和修改與項目有關的協議及其他各種法律文件;

 。5)協助處理項目中所發生的其他法律事務。

  四、甲方職責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文件,并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法律顧問。

  5.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做出答復。

  7.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及通訊設備。

  9.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范。

  10.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律師列席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1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提供任何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情況,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

  五、乙方的職責

  1.乙方應當指派熟知公司運作事項及相關法律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_____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8.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系約定。

  9.乙方律師有權了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10.乙方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律師不擔責。

  11.乙方對在工作中接觸、了解到的有關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

  六、_____用及支付辦法

  1、甲方一致同意常年法律服務費用為每年陸十萬元人民幣(¥600000元),即每月支付¥50000元人民幣。

  2、涉及甲方的訴訟、_____等,乙方將依據________省物價局、________省司法廳[________價發(________)________號]、________市發改委[大發改_____字(________)________號]規定的《________律師服務_____標準》的下限_____標準收取,特殊案件,雙方另行協商_____。

  3、對甲方所涉及的股票上市、股權轉讓、公司并購、資產重組、對外投資、對外融資等有效工作時間在16小時以上的法律事務所需費用,按優惠原則,由雙方另外協商收取。

  4、對于本協議項下的常年法律顧問費支付方式,采取分兩次等額支付,即簽訂協議之日起七天內付出元,本年度到期日前10天內再付元。

  七、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鑒定費用、評估費用、辦案費用等;

  2._________市內四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八、協議的解除

  1.協議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

  3.因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目的不能實現的;

  4.甲方逾期三十日不向乙方支付_____用或者工作費用,經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師不按本協議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的;

  7.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8.本協議的任何一方未經協議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將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協議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損失的;

  9.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協議目的不能實現的。

  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本合同期限。違反者將承擔賠償責任。

  十、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一、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協議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協議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協議做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協議相抵觸。

  十三、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協議的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地: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負責人:

法律服務所與個人的聘用合同 篇7

  甲 方:

  住 所 地:

  郵 編:

  電 話: 傳 真:

  乙 方:

  住 所 地:

  郵 編:

  電話: 傳 真:

  鑒于:甲方在與 糾紛案件的有關法律服務,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服務內容:

  甲方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代理人,為甲方在與 糾紛案件提供法律服務,服務內容如下:

  1.1代理二審訴訟;

  1.2處理由此案引起有關事宜的案件;

  1..3負責處理本案賠償事宜。

  二、法律服務費用

  2.1.1和人脈致使本案和解并達到補償的目的,律師費減半收取(含前期預付費用)。

  2.1.2支付方式為:甲方于本合同簽訂后七日內繳納首期律師費 萬元,二審改判(改判合同繼續履行)判決下達七日內支付律師費萬元,若二審撤銷一審判決,發回原審法院重審甲方支付律師費 萬元,二審判決(改判合同繼續履行)下達七日內甲方支付律師費萬元;剩余部分待補償款到賬后三日內甲方按比例支付。

  2.2.3乙方的開戶銀行、賬號:

  開戶行:

  賬 號:

  全 稱:

  甲方應為乙方完成法律事務提供必要的條件和便利,乙方需要到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以外工作的,所發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經甲方確認后據實報銷。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3.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 為甲方代理人,乙方可以根據服務需要增加或者更換律師,但王保師不能更換,并由律師承辦此案,親自出庭訴訟并協調相關事宜。

  3.2乙方律師在工作中必須認真、負責、謹慎、勤勉,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因乙方律師失誤泄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除退還已收取的律師費外,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不承諾勝訴。

  3.3甲方應按法律規定及乙方要求,提供與擬完成的法律事務相關的文件資料,并保證所提供文件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有效性。

  四、合同的解除

  4.1該協議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協議解除;

  4.2非經雙方協議一致并有書面解除協議,單方均不得無故終止合同;

  4.3協議一方有足夠的證據證實另一方違約,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并通知對方。協議解除后,已繳納的律師費用不予退還,沒有完成事項的律師費用不再另行收取。

  五、爭議的解除

  5.1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5.2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約定

  6.1原協議與補充協議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

  6.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與原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所與個人的聘用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市場推廣合作協議》,現雙方就該協議中有關外包商服務費、有關費用等約定的調整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自年月日起,乙方的所有標扣類新簽約商戶執行如下標準,按交易額完成情況對應分潤費率。

  1.行業簽約費率和結算費率:_________________

  類別

  簽約費率

  支付寶

  0.55%

  2.分潤比例

  開單量

  分潤比例

  100

  3、甲方在每月月初第10個工作日前向乙方提供上一自然月返傭款項的對賬數據,乙方在收到對賬數據后5個工作日內確認對賬數據并按照下表信息向甲方開具同等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寄送至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開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乙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等額的返傭款項。乙方若不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甲方將在返傭款項中扣減相應增值稅稅額,增值稅額將參照乙方納稅稅率計算。

  賬戶名: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

  二、風險條款

  1.商戶真實性

  1.1乙方所發展的合作商戶需通過甲方審核后在銀聯平臺逐一進行建檔,甲方有權對乙方發展的任何商戶進行不定期抽查,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甲方抽查合格的商戶則繼續合作,抽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權終止與該商戶的合作關系;此外,由于商戶真實性問題而導致相關監管機構處罰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2甲方在對乙方發展的商戶進行核查的過程中,若發現乙方發展的任何商戶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則有權終止與該商戶的合作關系:_________________(1)商戶建檔時提供的聯系方式與實際聯系方式不符;(2)商戶建檔時提供的經營地址信息與實際經營地址不符;(3)商戶建檔時提供的結算賬戶信息與實際商戶對應的結算賬戶不符;(4)建檔商戶日常實際交易流水的金額和筆數與實際商戶現場提供同期間交易小票不符;(5)其他甲方合理認為根據法律、法規或政策的要求不應或不能向其提供服務的。

  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注1:_________________業務收益分配標準以甲方實際提供的數據為準。若業務收益分配標準發生變更,甲方以書面形式告知合作伙伴。

  注2:_________________若業務提供方不與甲方結算,收益無法獲得,甲方不承擔支付義務。但是雙方可以共同向第三方主張。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法律服務所與個人的聘用合同 篇9

  公證法律服務合作協議

  甲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就公證法律服務相關合作事宜,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條 合作內容

  1.1 合作背景

 。1)甲方為律師事務所,因工作及業務開展的需要,存在公證法律服務的需求。

 。2)乙方為國家專門設立的、依法行使國家公證職權、代表國家辦理公證事務、進行公證證明活動的司法證明機構,可以開展公證法律服務。

  1.2 合作方式

 。1)甲方在合作期限內向乙方提供每年至少    件(含本數)以上的訴訟業務或非訴訟業務的公證需求。

 。2)乙方在合作期限內為甲方提供相關公證法律服務,公證法律服務的對象為甲方或甲方客戶。

  1.3 公證法律服務內容

  乙方根據甲方、甲方客戶的要求,為其提供以下公證服務:

 。1)網頁公證:對涉案的相關網頁進行公證。

  (2)商品線上采購公證:對涉案商品網上采購過程及線下收貨過程進行公證。

 。3)商品線下采購公證:陪同采購在公證處所在市縣范圍內采購的涉案產品,并對采購過程進行公證。

 。4)合同公證:如對遺囑、離婚協議、買賣合同等合同進行公證。

 。5)證件公證:如對營業執照、護照等證件進行公證。

 。6)現場監督及其他證據保全公證:比如保全證人證言、書證、當事人陳述,物證、影像、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行為過程和事實,財產清點、清算、評估等保全證據公證;證明股份公司成立、股東大會、董事會活動; 證明股票發行;參與調解或談判等現場監督公證。

  (7)其他:        

第2條 公證費用標準及支付

  2.1 本合同第1條項下約定的公證法律服務內容的具體收費標準如下:

  (1)網頁公證:公證服務費用為    元/件。

 。2)商品線上采購公證:公證服務費用原則上按件收費,    元/件。

  對于體積或重量較大,線下收貨時需要借助搬運等工具協助的按件,按計時收費,每小時    元。其中,不足半小時的,按半小時計算,超過半小時不足一小時的,按一小時計算。

 。3)商品線下采購公證:公證服務費用計時收費,每小時    元。其中,不足半小時的,按半小時計算,超過半小時不足一小時的,按一小時計算。

  (4)合同公證:公證服務費用按照乙方公示的正常收費標準的    %收費。

 。5)證件公證:公證服務費用按照乙方公示的正常收費標準的    %收費。

  (6)現場監督及其他證據保全公證:原則上公證服務費用計時收費,    元/小時。但復雜的現場監督及其他證據保全公證可以協商收費。

  復雜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需要公證人員多次到場(3次以上)或往返多地實施監督;涉及其他行業專業技術輔助;工作環境惡劣或存在危險性;土地招、拍、掛程序等。

 。7)其他收費標準:        

  2.2 本合同約定的公證費用均為含稅價。

  2.3 公證服務費用支付時間:一般根據乙方收費規則支付,不晚于公證完成后10天內付清該次公證服務的費用。

  2.4 甲方或甲方客戶支付公證服務費后的3日內,乙方應當向甲方或甲方客戶提供發票。

第3條 教育培訓合作

  3.1 甲、乙雙方可定期開展開展人才、智力交流,舉辦相關學術沙龍活動。

  3.2 乙方可根據甲方的要求,派遣相關公證員參與律所的相關培訓活動,如舉行公證知識的講座或培訓活動等。

第4條 對外發布規則

  4.1 對于本合同的簽訂、履行或本合同內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一方不得對外公告或以新聞稿、通報、通函等方式對外公開發布。

  4.2 如雙方同意將此合同的合作關系向不特定第三方公布或發布,相關宣傳使用的文字稿件或新聞稿件內容需經另一方書面審核后方可發布。

第5條 合同聯系人

  5.1 為認真執行本合同,順暢推進雙方合作。甲、乙雙方分別組成公證法律服務合作小組,并分別安排合同聯系人進行聯絡與溝通行為。

  5.2 聯系人信息

  (1)甲方聯系人

  聯系人:        

  電話:        

  電子郵箱:        

 。2)乙方聯系人

  聯系人:        

  電話:        

  電子郵箱:        

第6條 合作期限

  6.1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6.2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除按本合同約定結算費用以外,不再承擔其他違約責任。

第7條 合同解除與終止

  7.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7.2 任何一方違反、或拒不履行其在本協議中的約定,即構成違約行為。對于協議一方的任何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該違約方。

  7.3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經守約方通知后 十天 內仍未改正的,守約方有權單方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到達違約方之日起即解除。

第8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于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9條 附則

  9.1 本合同附件及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均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律服務所與個人的聘用合同 篇10

  委托人 有限公司因

  委托人 有限公司因 事項,于 年 月日起,委托受托人江蘇蘇州廣浩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提供法律服務,受托人決定接受委托。雙方就委托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參與處理

  二、服務律師:受托人決定指派本所姜曉亮律師及其合伙律師,為委托人提供約定法律服務,委托人沒有異議。

  三、服務程序:

  3.1

  3.2

  3.3

  四、相關費用

  法律服務費:1】 按時計算(每小時人民幣500元),或

  2】 按件計算(雙方協商)。

  其它費用:簽約之日起,承辦律師在為委托人提供服務過程中,所必須的費用如交通費、及異地辦案的差旅費等由委托人全額負擔。先由委托人先墊付一定費用,后按實際支出的發票結算。

  五、雙方義務:

  委托人不得隱瞞事實或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不合法的活動,對所提供的證據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受托人根據律師法有關規定提供法律服務,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業秘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執一份。事項,于 年 月日起,委托受托人江蘇蘇州廣浩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提供法律服務,受托人決定接受委托。雙方就委托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參與處理?

  二、服務律師:受托人決定指派本所姜曉亮律師及其合伙律師,為委托人提供約定法律服務,委托人沒有異議。

  三、服務程序:

  3.1

  3.2

  3.3

  四、相關費用

  法律服務費:1】 按時計算(每小時人民幣500元),或

  2】 按件計算(雙方協商)。

  其它費用:簽約之日起,承辦律師在為委托人提供服務過程中,所必須的費用如交通費、及異地辦案的差旅費等由委托人全額負擔。先由委托人先墊付一定費用,后按實際支出的發票結算。

  五、雙方義務:

  委托人不得隱瞞事實或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不合法的活動,對所提供的證據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受托人根據律師法有關規定提供法律服務,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業秘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執一份。

法律服務所與個人的聘用合同 篇11

  法律服務合同書

  甲方:

  乙方: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事宜達成本合同書

  第一條?服務內容

  第一部分: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為該公司的_________項目(下稱項目)的開發提供全過程法律服務。

  第二部分:對甲方項目的方案設計、文本制作等

  1、制作與本項目開發有關的所有文本,包括但不限于:

  借款(投資)合同、委托貸款合同、資金信托的系列合同等;房屋租賃的系列合同等;

  2、參與有關司法程序的全過程,直至執行程序結束;

  3、征得甲方同意,參與本項目與政府部門的工作聯絡及配合;

  4、視甲方工作需要,指派律師到項目現場辦公;

  5、負責對項目參與人員的法律知識的培訓;

  第三部分:代理辦理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糾紛事宜的司法程序的全過程:

  包括一審和二審訴訟、執行等。

  第二條?服務人員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律師、?律師作為本次法律服務的承辦律師(以下簡稱"律師")。

  3、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其認為必要時可將本次服務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員或其他律師協助完成。

  第三條?服務費用

  1._____:雙方商定按照下列方法由甲方支付_____。

  方案二:基本_____+浮動_____

 、俦竞贤炗喼罩Ц痘綺____?萬元;

 、诟觃____為與甲方銷售、出現單項訴訟相掛鉤的_____:

  與銷售掛鉤部分:按照甲方統計口徑,每成交一戶,支付_____萬元;

  與訴訟掛鉤部分:每出現一個一審訴訟,在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的?天內,支付人民幣?萬元;出現二審的,在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的天內連同一審合計支付萬元;出現執行程序的,在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的?天內連同一審合計支付?萬元或者連同一、二審合計支付萬元。

 。1)代理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等費用);

 。2)代支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轉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于收集證據的費用)

  第四條?其它特別約定

  1、乙方的責任:

  乙方和律師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應當予以保守,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關本次法律服務項目的內容。

  律師應當勤勉盡責,依法在本合同約定的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本次服務的進展情況。

  2.甲方的責任:

  與乙方和律師誠實合作,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證據,如實陳述有關情況。

  如與本次法律服務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告知乙方和律師。

  未征得乙方和律師同意的,不得將有關本次法律服務的合同方案、費用等情況告知其他任何第三方。

  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和律師的工作聯絡,提供律師服務所需的_____等便利條件。

  第五條?生效和文本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

  年月日

法律服務所與個人的聘用合同 篇12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

  1、解答法律咨詢,依法向甲方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協助甲方草擬、制定、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3、應甲方要求,參與商務談判。

  4、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面臨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或者參與訴前協調、調解。

  6、提供法律信息,宣傳和普及法律知識。

  7、應甲方要求,講授法律實務知識。

  8、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涉及民商、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并、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依法最大限度的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并及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指派 為法律顧問工作聯絡員,負責甲方與顧問律師的具體業務聯系并處理法律顧問工作的日常事務。

  2、應當將其所有法律事務優先交由乙方律師辦理。

  3、應當全面、客觀、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交辦的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4、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5、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用和工作費用。

  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 法律顧問費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后,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為人民幣   元整。

  甲方就第一條第三款所列的專案代理事務或者專項顧問事務如果委托乙方辦理,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由雙方另訂委托代理合同,乙方應按照《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和《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給與適當的優惠。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武漢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本著節儉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約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請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或蓋章,或者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產生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 方:         乙 方: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負 責 人: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法律服務所與個人的聘用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河北陸港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 事宜,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特聘請乙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并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現依據我國《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以資各方誠信履行。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執業律師為甲方辦理合同第一條所列服務事項;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服務,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在本合同期內,對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個人隱私、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本次委托事項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服務事項提出明確、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律師費;

  4、甲方指定 電話: 為乙方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四條 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根據《河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之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采用:

  計件收費□按比例收費□方式,甲方在簽定本合同 3日內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人民幣。

  甲方: 乙方:河北陸港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 事宜,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特聘請乙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并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F依據我國《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以資各方誠信履行。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執業律師為甲方辦理合同第一條所列服務事項;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服務,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在本合同期內,對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個人隱私、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本次委托事項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服務事項提出明確、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律師費;

  4、甲方指定 電話: 為乙方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四條 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根據《河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之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采用:

  計件收費□按比例收費□方式,甲方在簽定本合同 3日內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人民幣。

  河北陸港律師事務所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據法律規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項違法、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甲方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律師費等情況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師費、工作費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師過錯要求變更、終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甲方還須按照逾期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情勢變更

  乙方律師在辦理委托事項的過程中,如發現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應當另行協商增加律師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石家莊市新華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結為止。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 乙方:河北陸港律師事務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法律服務所與個人的聘用合同 篇14

  委托人(下稱甲方):

  受托人(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所涉糾紛案_____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甲方委托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提出反訴;

  2.甲方委托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提起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項代理工作。

  第三條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余代理費于________之前繳足,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

  3.風險條款,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別規定:

  第四條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第五條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第十條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所確定的代理費,并按未及時繳納部分的代理費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甲方:乙方:

  代表人:受托律師: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傳真:傳真: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所與個人的聘用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一、

  1、訪等方式。

  2、代簽法律文書,出具法律意見,參與社區糾紛調解。

  3、受聘擔任駐社區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居民的法律顧問。

  4、接受委托,代理案件,按照正常收費的80%收取。

  5、了解社情民意,參與信訪;對影響社會穩定的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

  6、宣傳法律等。

  二、 工作方式  律師參與社區法律服務以甲方為單位,以乙方為依托,具體工作方式:

  1、向社區居民公布甲方。

  2、甲方指派律師,每周到社區了解法律需求,解答法律咨詢,統一安排律師代理各類案件。

  3、乙方協助甲方發放法律服務聯系卡給街道社區企業和居民。

  4、甲方為乙方司法臺賬記錄提供服務。

  5、聯系方式:甲方以電話、傳真、尋呼和電子郵件等各種方式,保證乙方能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

  三、甲方為社區主要提供以下法律服務:

  1、義務解答法律咨詢:包括電話咨詢、電子郵件咨詢、來信咨詢、預約來 本合約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街道司法所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所與個人的聘用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為促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本著公平、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等原則,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聘請甲方擔任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一事簽訂如下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律師

  甲方根據乙方的聘請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師擔任乙方的常年法律顧問,律師執業證號為: 。

  第二條 服務場所

  1.甲方提供服務的場所位于 。

  2.應乙方之要求,需要在除上述場所以外的場所為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應另行支付交通費用。

  第三條 服務范圍與內容

  1.甲方應派遣專職律師至少一人常駐上述服務場所,且每個正常工作日必須準時上班,工作時間不得少于8小時。若乙方要求甲方周末加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向乙方索要加班費。

  2.乙方在其經營性的活動中所遇到的法律問題,甲方向乙方提供口頭的咨詢、解答和意見建議。

  3.甲方不承擔代為起草、書寫法律文書,出具詳細的法律意見書的義務。

  4.就訴訟案件而言,應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擔乙方所涉訴訟案件的訴前、訴中、判后的法律咨詢、解答、提供口頭建議意見,但不承擔代為參加訴訟的義務,若確有此需,乙方可與甲方另行簽訂委托代理合同。

  第四條 服務期限與服務費用

  1.本法律服務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后是否續簽,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由雙方協商并書面確認。

  2.作為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規定之專業服務的報酬,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任何律師服務費,但應向甲方提供律師服務辦公室一間。

  第五條 其他事項

  1.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合同所約定的服務項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務(如代理仲裁訴訟、陪同考查談判、調查取證等),乙方應與甲方另行協商并就該單項法律服務簽訂協議,甲方對此應優先予以辦理,如當地對該服務項目有收費規定的,除差旅費等實際支出的費用項目外,甲方應按八折給予優惠(如果收費規定允許),如無收費規定,則甲方應參照當地的法律服務市場行情按八折優惠。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為甲乙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詐、脅迫、乘人之危。

  4.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均可向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所與個人的聘用合同 篇17

  委托人:_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處理債權轉股權(下簡稱“債轉股”)事宜,特委托乙方擔任專項法律顧問,并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為此,雙方特議定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律師組成工作小組,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

  二、乙方將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協助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共同擬定債轉股方案;

  2.擬定債轉股協議草案以及正式協議;

  3.根據項目進展需要參加各類中介機構協調會;

  4.就債轉股方案對甲方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

  5.就債轉股協議中約定的各項擔保事宜提供法律意見并指導(或代為)辦理根據債轉股協議所設立新公司的工商登記手續;

  6.起草債轉股協議洽談及履行過程中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7.向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提供本項目涉及的其他法律服務。

  三、乙方律師應本著實事求是、誠實信用和對甲方負責的精神認真對有關事項進行審核。

  四、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乙方律師應對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實說明進行法律方面的盡職審查。

  五、乙方承諾按照甲方所要求的期限完成本協議所約定的法律事務,并嚴格保守在提供本合同法律服務過程中所接觸或了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六、雙方確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提供本合同法律服務的律師費為人民幣______萬元,分兩期支付:首期律師費人民幣______萬元雙方簽署本合同后三日內支付;其余律師費人民幣______萬元于新公司領取營業執照后三日內支付。

  七、如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將不退還。

  八、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相關法律業務提供便利,并應承擔乙 方因辦理本協議項下業務所發生的差旅及通訊費用,該費用應由乙方在______元人民幣以內向甲方實報實銷。

  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友好書面協商確定。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集團有限公司(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律師事務所(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

  乙方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

  開戶單位: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開戶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銀行______

法律服務所與個人的聘用合同 篇18

  鑒于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投資設立、經營管理等事項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員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處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務。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項完畢之日時自行失效。委托事項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二、工作范圍

  乙方律師的工作內容具體如下:

  1 、公司設立法律服務

  (1 )提供公司投資形式、投資可行性相關的法律咨詢意見及方案設計;

  (2 )提供策劃公司、集團公司股權構架方案;

  (3 )起草、審查、修改公司設立過程中的公司章程、股東協議等各項法律文件;

  (4 )提供公司投資設立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出具書面法律意見書;

  (5 )分析說明投資設立公司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6 )對于投資設立中的有關知識產權、商業秘密及其他高新技術的有關法律問題,提供專業法律處理意見;

  (7 )進行投資設立公司所需的有關商業調查;

  (8 )協助辦理公司登記設立登記手續;

  (9 )協助辦理投資設立公司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2 、公司經營管理法律服務:

  (1 )為公司提供公司治理結構、董、監事會及管理層設置相關的法律咨詢意見及方案設計;

  (2 )為公司提供管理層持股及其他期權獎勵計劃的方案設計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 )為公司與他方之間的合同和/ 或協議提供意見或建議;

  (4 )為公司建立和完善長期使用的合同范本;

  (5 )為公司審閱、修改合同、協議、章程等法律文件;

  (6 )為公司審核、修改員工手冊等內部規章制度;

  (7 )協助公司處理與員工的勞動關系有關的事項;

  (8 )參與公司與他方的商務談判;

  (9 )當公司與他方發生糾紛時,以非訴訟形式協助公司對外交涉、談判;

  (10)為公司提供并解釋與公司日常業務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及各項政策;

  (11)提供與公司業務活動相關的法律信息;

  (12)對將由公司開展的重大商業活動出具法律建議;

  (13)應公司要求對外出具律師函;

  (14)經公司授權發表律師聲明;

  (15)應公司要求對公司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專題培訓;

  (16)代理公司進行各類訴訟、仲裁、行政復議案件;

  (17)為公司辦理對外重大文件簽署等事件的律師見證事項;

  (18)其他委托事項。

  3 、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專項法律服務

  (1 )提供公司股份轉讓與資產重組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關糾紛案例;

  (2 )提供有關股份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各項法律咨詢,提供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3 )分析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4 )進行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所需的有關商業調查;

  (5 )起草、審查、修改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過程中的各項法律文件;

  (6 )協助辦理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各項程序;

  (7 )協助辦理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其他法律事務。

  4 、公司改制專項法律服務

  (1 )提供與公司改制相關的法律政策信息,出具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2 )協助制定公司改制的具體實施方案;

  (3 )起草、審查和修改公司改制所需的各種法律文件;

  (4 )協助辦理公司改制的各種審批登記程序;

  (5 )協助處理公司改制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5 、公司對外投資法律服務

  (1 )為公司進行對外投資項目的推薦;

  (2 )參與各類公司改制及股份制改造,包括提供轉制程序咨詢、法律文件起草、相關手續代辦;

  (3 )參與公司兼并與收購、資產重組,包括參加談判、起草相關法律文件;

  (4 )參與公司股權轉讓與受讓,包括參加談判、代為起草《股權轉讓協議》等相關法律文件;

  (5 )公司以無形資產、人力資本對外投資的方案設計;

  (6 )為公司增資、減資、分立、合并提供法律服務。

  6 、為公司提供對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審慎及資信調查服務

  (1 )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股權結構、主要負責人、住所地等;

  (2 )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經營一般現狀及歷史狀況;

  (3 )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若干年度的財務報表;

  (4 )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帳號、對外投資、固定資產及其他資產線索;

  (5 )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是否被工商部門行政處罰、是否存續;

  (6 )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其他資料,包括相關資質證書。

  7 、重大項目參與專項法律服務

  (1 )就參與的重大項目,提供相關的法律政策依據以及相關案例;

  (2 )就所參與的重大項目提供相關法律咨詢,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3 )對項目的有關方案,進行法律審查;

  (4 )協助起草、審查和修改與項目有關的`協議及其他各種法律文件;

  (5 )根據項目需要,進行有關商務調查;

  (6 )協助處理項目中所發生的其他法律事務。

  8 、公司解散與清算專項法律服務

  (1 )提供公司股份結算與清算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關糾紛案例;

  (2 )提供有關公司結算與清算的各項法律咨詢,提供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3 )分析結算與清算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4 )協助制定公司因解散和注銷進行清算的具體實施方案;

  (5 )為投資者進行結算與清算所需的有關商業調查;

  (6 )為投資者起草、審查、修改解散、注銷過程中的各項法律文件;

  (7 )協助辦理公司解散、注銷各種審批登記程序;

  (8 )協助處理公司解散、注銷中發生的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式

  甲方安排_________ 與乙方聯絡,并負責收集擬處理法律事務的相關資料,配合并督促乙方開展工作。

  乙方指派_________ 律師負責與甲方進行日常聯絡,及時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甲方填報工作記錄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師處理后交回甲方存檔。

  四、律師費用及支付辦法

  1 、合同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___ 元人民幣。

  2 、上述律師費,在甲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 日內支付_________ 元;在委托事項完成之日起_________ 日內支付其余律師費。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名稱: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3 、如果委托事項未能完成,甲方應按照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二條已完成工作量,經雙方協商后適當支付律師費。

  五、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 、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鑒定費用、評估費用、辦案費用等;

  2 、_________ (地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 、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六、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 、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文件,并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 、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 、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 、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法律顧問。

  5 、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 、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復。

  7 、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及通訊設備。

  8 、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上述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9 、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范。

  10、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律師列席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1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提供任何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情況,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

  七、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 、乙方應當指派熟知公司運作事項及相關法律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 、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 、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 、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 、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 、因乙方律師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8 、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9 、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系約定。

  10、乙方律師有權了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11、乙方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律師不擔責。

  12、乙方對在工作中接觸、了解到的有關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

  八、合同的解除

  1 、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 、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 、甲方逾期_________ 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經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 、乙方及律師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 、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的;

  7 、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8 、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9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損失的;

  10、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 年。

  十、通知

  1 、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 (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一、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二、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三、爭議的處理

  1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 種方式解決:

  (1 )提交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 年,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 份,雙方各執__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所與個人的聘用合同 篇19

  法律服務協議書

  (_______)律(刑)字第(_______)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因下列委托事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經過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___擔任______________一案中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的辯護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依法維護______________的合法權利。但不得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就案件結果向甲方事先作出任何不切實際的承諾。

  三、甲方及當事人必須如實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有關證據,乙方接受委托之后,如發現甲方或者當事人捏造事實,隱瞞事實真相,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已收取的費用不予退回。

  四、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甲方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七、九條約定收取的全部費用不退還甲方。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項為下列第_______項:

  1.專項法律服務;

  2.非訴訟代理;

  3.第壹審訴訟代理;

  4.刑事案件公安偵查階段提供法律幫助和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提供辯護服務;

  5.第一審刑事辯護。

  六、甲方授權律師權限為下列第_______項:

  1.一般訴訟代理;

  2.特別訴訟代理。包括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接受和解、提起反訴;

  3.刑事案件提供法律幫助;

  4.第一審刑事辯護。

  七、甲方應當在訂立本協議時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根據司法部及 省律師收費辦法有關文件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

  八、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另行采用如下收費方式:

  九、甲方還應承擔下列費用:

  1、受委托律師赴 市區以外工作的,按合理標準負擔律師交通食宿費(須出差前預交);

  2、律師在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需鑒定、翻譯、資料復印、打印及其他必須開支______________元,或預交___________元,包干使用。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服務所與個人的聘用合同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在中國境內增資發行內資股,特委托乙方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乙方將對甲方本次增資發行內資股的有關問題出具法律意見及核查驗證有關法律文件,以確認甲方上述行為的合法性。為此,雙方特議定下列條款,以昭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甲方就增資發行內資股(以下簡稱增發)工作所涉法律事項,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委托乙方辦理。乙方受甲方的委托,組成工作小組,并指派具有從事證券業務資格和經驗的注冊律師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

  第二條 乙方律師的工作范圍

  1.協助甲方完成本次增發過程中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事務;

  2.與甲方及其他中介機構就公司本次發行所涉重大法律問題進行磋商、溝通及協調;

  3.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關規則審查、修改公司章程;

  4.核查驗證與發行及上市相關的法律文件;

  5.草擬、審閱招股說明書的相關章節并查驗招股說明書;

  6.草擬、審閱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通知、決議等文件;

  7.審查承銷協議等有關協議;

  8.出具證券監管機構要求的各類法律意見書、律師工作報告;

  9.協助甲方處理與股票發行、上市相關的法律問題。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復;

  2.根據增發工作整體規劃,有權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計劃及日程安排,以適應增發工作的需要;

  3.應乙方要求,提供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文件資料,并保證其完整、真實、準確;

  4.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5.按約定支付律師費。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為完成委托事項所必需的完整、準確、真實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上述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2.有權按合同約定收取律師費;

  3.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4.盡職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在法律的范圍內盡力維護甲方的權益;

  5.服從增發工作的整體安排,保質保量提供法律服務,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6.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托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或職業道德的行為;

  7.對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所作陳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五條 律師費用及支付辦法

  1.合同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2.上述律師費,在甲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5日內支付_________元;在增發資金進入甲方賬戶之日起10日內支付其余律師費。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名稱: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3.如果增發工作未能完成,甲方應按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二條已完成工作量,經雙方協商后適當支付律師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義務,致使委托事項無法完成,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不退還依約收取的費用。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依約收取的費用全部予以退還,并賠償由此而遭受的損失。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務所與個人的聘用合同 篇21

  聘請人(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

  受聘執業機構(乙方):浙江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訂立本合同。

  1、法律服務范圍

  甲方聘請乙方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在下列_________個方面為甲方提供經常性法律幫助: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或進行指導,草擬、審查法律文書,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應邀參與甲方的經營或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或談判;

  (3)協助甲方展開法律普及活動,幫助甲方建立內部法律事務機構;

  (4)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時,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乙方應優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費標準給予適當優惠。

  2、承辦律師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以下簡稱"律師")。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3、聘請年限

  (1)雙方商定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合同期滿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終止,且實際支付1年的顧問費,則本合同自動延長(續聘)1年;其后每年類推。

  4、常年法律顧問費

  (1)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本合同年限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上述常年法律顧問費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

  5、其它費用

  雙方商定下列與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條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

  (2)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于收集資料的費用);

  (3)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6、發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顧問費后,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7、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8、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和律師誠信合作,為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需進行法律顧問服務的事務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9、保密

  (1)乙方和律師對于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戶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10、利益沖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11、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12、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因上列第(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占的比例退還部分常年法律顧問費。

  13、免責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繼續履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14、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15、通知

  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送達方式可為郵寄、掛號郵寄、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各方均可分別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16、爭議的解決

  (1)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甲方應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門投訴,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其他約定

  除上述條款約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的約定: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18、生效條件

  本合同在雙方簽署(或由甲方實際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合同前已提供的預備性法律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19、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0、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所與個人的聘用合同 篇2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證編碼: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行政機關關于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基層法律工作者的有關管理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聘用事項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期滿后,甲乙雙方經重新協商達成一致后,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二、工作崗位。甲方經考核,同意聘乙方為甲方的專職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的需要,在專職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所承擔的各項工作。

  三、勞動報酬。乙方實行效益工資制,多勞多得,所得報酬從其從事法律服務收費中按照50%的比例執行。領取辦法:實行按件計酬制,即乙方在甲方處登記案件時,只繳納案件代理費的50%,同時簽署50%的工資表冊。

  四、乙方受聘期間的權利與義務

  (一)、取得規定的報酬;

  (二)、遇到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三)、享受法定權利和雙方約定的其它權利。

  (四)、遵守司法部《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條例》,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

  (五)、按時完成承辦的工作任務或工作目標;

  (六)、僅由甲方統一簽訂委托代理合同,不得私自收案收費。案件卷宗及時歸檔。

  (七)、未經允許不得從事公民代理。

  五、甲方聘用期間的權利與義務

  (一)、依照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督促乙方依法執業、依法納稅;

  (二)、乙方完不成工作任務或工作目標,甲方有權提高乙方的返酬比例;遇到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的違法、違紀或者其他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可以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乙方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的業務收入在2.5萬——3萬之間,其醫療保險、養老保險、人身意外保險等由甲方全部承擔。

  (二)、本條中的約定事項的法律后果甲乙雙方均已經知曉,無重大誤解和顯示公平,是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均不得反悔。

  七、合同的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基層法律服務職業道德、執業紀律,情節嚴重的;

  2、乙方連續兩年無法完成工作任務和工作目標的;

  3、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害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甲方有損害乙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2、乙方因工作需要遷往異地或者到異地工作的;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適宜繼續從事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的;

  4、因不可抗力原因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可以向司法行政機關或者基層法律工作者協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的生效及變更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期限屆滿時終止。

  (二)、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就有關條款加以修改、補充。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司法局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訂立日期:年月日

法律服務所與個人的聘用合同 篇23

  甲方(委托人):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乙方(受托人):律師事務所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鑒于甲方因購買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服務內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為甲方購買房屋提供法律服務。

  二、服務費用

  1.本次服務具體項目與費用如下:

  服務項目

  _____標準

  服務次數

  費用合計

  審查購房合同

  元/份

  共同參與購房合同談判

  元/次

  調查買房所涉房產公司主體資格的合法性

  元/次

  2.差旅費用:

  在辦理委托事項過程中所需的辦案費用(包括資料、交通、通訊、文印、差旅、食宿等費用)按如下第種方式支付:

  (1)乙方墊付,甲方實報實銷;

  (2)元包干;

 。3)免收辦案費用,但因工作所需在市外發生的差旅費用由甲方據實報銷。

  3.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一次_____清服務費用,并支付差旅費用(采取差旅費用包干模式時)。

  4.如甲方要求提供乙方提供約定項目以外的服務時,應另行協商支付費用。

  5.乙方指定收款賬號:

  開戶行:

  戶名:

  三、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認真依法保護甲方合法權益。

  2.甲方應當向乙方如實提供辦理專項法律事務的相關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積極提供相關材料,或弄虛作假等情況,有權終止服務,依約所_____用不予退還。

  四、違約責任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所收取費用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所_____用不予退還。

  五、合同聯系方式

  1.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雙方提供如下聯系方式:

 。1)甲方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

  聯系人:

  電話:

  電子郵箱:

 。2)乙方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

  聯系人:

  電話:

  電子郵箱:

  4.一方變更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六、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委員會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附則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署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署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服務所與個人的聘用合同 篇24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__________公司改制事項,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許__________、李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并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匯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托事項背景情況并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_________________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法律服務所與個人的聘用合同 篇25

  編號: 法專字( )第 號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一.甲方是一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依中國法律批準,并經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二. 是一家依中國法律設立的合伙制律師事務所。

  三.甲方為使自己的企業行為合乎中國法律的規定,使自身的合法權益獲得中國法律的保護,自愿聘請的律師為其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經協商雙方達成合同如下:

  1 服務期限

  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指派本所律師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期限自本合同簽訂后乙方為甲方提供該專項法律服務之日起,至該項目經乙方論證可行并提供相應的法律文件,或不可行并出具相關法律文書時止,但服務期限最長不超過個月。

  2 委托事由

  甲方因“ ”一事而需要乙方律師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3 工作內容

  3.1 就該項目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

  3.2 應甲方要求起草與該項目有關的各類法律文書,就該項目是否可行出具法律意見書。

  3.3 應甲方要求審查與該項目有關的各類法律文書,提供修改意見。

  3.4 應甲方要求參與與該項目有關的談判。

  4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向其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4.2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真實資料,不得虛假陳述;乙方亦有權要求甲方對其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提供真實、全面的情況及材料。

  4.3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反國家現行法律、法規以及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活動。

  4.4 甲方不得提前中止本合同,但乙方有重大過錯除外。

  4.5乙方律師應當誠實信用,恪守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嚴密審慎,盡職盡責地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乙方應選派具備相應業務能力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4.6 乙方不得泄露在甲方受聘期間所接觸的甲方商業機密、技術秘密,并不得利用甲方商業機密和技術秘密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4.7 乙方不得向甲方作無事實根據及法律依據的虛假承諾。

  4.8 乙方必須在甲方授權范圍內進行代理活動,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4.9 乙方不得拒絕接受甲方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委托辦理法律事務的要求。但甲方為謀取非法利益、提供虛假材料的除外。

  5 特別約定

  5.1 乙方在不妨礙、不拖延甲方交辦的法律事務的前提下,可承接他方的法律事務。

  5.2 如在本合同期間,甲方發生合并、分立、名稱變更等事項,則甲方的權利、義務承受者享有并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3 乙方律師及助手不享有甲方員工依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規定享有的各項權利,亦不承擔甲方員工依據勞動法及其勞動合同應履行的義務。

  6 相關責任

  6.1 甲方無合法理由單方解除本協議,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并承擔違約金壹萬元。

  6.2 乙方無合法理由單方解除本協議,無條件退還乙方已收取的全部律師費,并承擔違約金壹萬元。

  6.3 甲方無合法理由逾期支付乙方律師酬金超過30日的,經乙方書面要求仍不予支付律師酬金的,視為甲方單方解除本協議。

  6.4 乙方無合法理由拒絕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超過30日的,經甲方書面要求仍不予提供服務,視為乙方單方解除本協議。

  6.5甲方有重大違法行為,嚴重損害中國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經乙方律師提出書面異議拒不糾正,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協議,此項中止行為,不視為違約,由此產生的后果概由甲方承擔。

  6.6 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如解除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闡明理由并通知對方。

  7 律師費該項目的專項律師服務費為:人民幣 元正(¥ ),于本合同書簽訂之日起5日內一次性支付。

  8 附 則

  8.1本合同附件所確定的通訊地址及收件人為甲乙雙方認可的文件送達地址,如有變更,變更方有義務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向原地址、原收件人寄送的文件(以特快專遞方式)在寄出后第三日即視為已送達。

  8.2 由本合同引起的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訴訟在本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管轄。

  8.3 本合同文本為中文,共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簽訂。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乙方

法律服務所與個人的聘用合同 篇26

  委托人: (以下稱甲方)

  受托人: (以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一案或事務,委托乙方律師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承辦本案或事務, 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將本案或事務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或律師助理、其他專業人員、行政輔助人員協助完成其中訴前調查及其他取證事務(包括但不限于審計、鑒定、公證、查詢工商檔案等)可以轉委托適當的專門或中介機構完成。乙方及承辦律師應認真負責地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并按照規定的時間出庭應訴,承辦律師因特殊情況或開庭時間重合而導致不能出庭的,乙方應指派其他律師出庭。

  第二條、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陳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證據線索。如甲方弄虛作假或堅持違法要求時,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甲方仍應按第四條規定支付律師費用;如甲方單方面停止履行合同,要求撤消或解除委托,仍應按第四條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乙方及承辦律師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斷或咨詢意見,均不可理解為乙方或律師就處理事務、提供服務的結果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

  第四條、按照《江蘇省律師收費標準》等行業收費的規定,并經甲乙雙方協商,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律師費約定為: 。

  注:辦理一審繼辦二審訴訟案件的,按一審實際收費標準減半收取;曾代理過一審或二審繼辦申訴的,按一審實際收費標準減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訴訟一、二審階段按仲裁階段收費標準,減半收取。訴訟案件中如有反訴,反訴標的額另行減半收費。

  上述代理費不包括辦案費用;辦案費用由甲方予以實報實銷,甲方預交 元或者雙方約定包干 元 ;辦案費用包括:差旅費、食宿費、調查費以及其他可能發生的費用;代理費和辦案包干費用一經收取,除有特別約定外不予退還;

  甲方支付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按規定統一收取,乙方提醒甲方,國家法律規定和乙方明文規定,乙方的律師及工作人員無權私自收取甲方任何費用。地址:南京市龍蟠中路216號金城大廈8樓 郵編:210002 電話:025-58785588 傳真:025-58785581乙方收取費用的指定帳號:125904701610301 開戶行:招商銀行南京分行龍蟠中路支行 戶名:北京市中銀(南京)律師事務所雙方沒有約定收費條款或約定不明確,無法確定收費金額的,律師費按現行有效的江蘇省律師收費標準執行。甲方違反律師費支付條款的,經乙方催后告,甲方仍未支付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逾期付款違約金為應付律師費的 %。

  第五條、本合同乙方代理及服務的有效期限至本案審理結束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務止。本協議中如特別約定律師費包括仲裁、一審、二審多個程序律師費的,有效期限至二審判決生效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務止;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形,即視為本合同乙方完成事務:訴前和解;訴訟或仲裁中甲方調解和解(包括庭外和解);他方自愿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他方完成了滿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向他方作出了新的行為致使受托事務成為不必要;調查或談判對象滅失或終止;其它依照法律或約定、慣例視為乙方義務已履行完畢的情形;甲方解除合同、撤銷委托的;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有效期限止,甲方事務繼續由乙方律師承辦的,視為繼續委托代理,雙方沒有其他約定的,律師費用按現行有效的江蘇省律師標準執行。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方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和乙方蓋章后生效,對本合同任何爭議,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一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爭議。

  第七條、其他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所與個人的聘用合同 篇27

  聘用單位:__________(簡稱甲方)

  受聘人員:__________(簡稱乙方)

  為大力發展基層法律服務事業,穩定基層法律服務隊伍,根據司法部、省司法廳、市司法局的有關文件規定,乙方提出執業申請,經審查符合基層法律服務執業條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本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甲乙雙方為明確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自20xx年5 月 12 日至20xx年 5月11日止。

  二、聘用期間:乙方必須承認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經濟上實行效益浮動工資制。即按乙方業務收入總額的60%計發,上不封頂,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終結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經濟費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業務收入的5%支付給乙方,由乙方自行購買養老保養,不足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服從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內部管理辦法,積極工作,完成年度崗位目標任務,遵守職業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評,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給當事造成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確定的聘用關系,違反國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經上級選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學校脫產學習。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國家機關或企事業單位錄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標考核任務的。

  6、嚴格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法律,經教育不改或受黨紀政紀,刑罰處罰的。

  7、嚴重失誤,徇私或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主管單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并存主管單位備查。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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