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辭職的批復范文(通用13篇)
同意辭職的批復范文 篇1
區農林水和海洋服務中心:
,男,x年8月出生,漢族,江西人,x年5月參加工作,現為臺商投資區農林水和海洋服務中心事業干部(專技十二級)。
因個人原因,于x年9月提交書面辭職申請。根據《福建省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規定》(閩人調〔〕24號),經研究,同意辭去現職,請你單位按照文件規定協助其本人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檔案轉遞等工作。
臺商投資區管理委員會公務員局
x年9月22日
同意辭職的批復范文 篇2
區中醫院:
你院《關于給羅辭職的請示》(路中醫發[x1]10號)收悉。
羅,男,1x年2月出生,籍貫江西新建,x1年x月參加工作,本科學歷,主治醫師,系區中醫院職工。
該同志由于家庭、籍貫等原因,從x年1月至今未到單位上班,期間院方曾多次與其聯系,均被拒絕回院。x1年3月1日該同志向醫院遞交辭職報告,鑒于本人實際情況,根據《浙江省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辦法》(浙人才[1xx3]x3號)文件精神,經研究,同意羅辭職。
二〇xx年六月十日
同意辭職的批復范文 篇3
市人防工程處:
你處《關于劉申請辭職的報告》收悉。經黨組研究決定,同意劉辭職,從x年1月起,終止一切人事和勞動關系。請你處及時辦理工作交接等事宜,并配合主管局辦理辭職相關手續。
嘉興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x年1月15日
同意辭職的批復范文 篇4
市人防工程處:
你處《關于劉申請辭職的報告》收悉。經黨組研究決定,同意劉辭職,從x4年1月起,終止一切人事和勞動關系。請你處及時辦理工作交接等事宜,并配合主管局辦理辭職相關手續。
xx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x4年1月15日
同意辭職的批復范文 篇5
鹽城工商行政管理局亭湖分局:
你局《關于周辭職的申請》(亭工商 〔〕42號)收悉。根據《公務員法》第八十條第一款規定,經研究,同意周辭職,終止其與國家行政機關的任用關系。
江蘇省鹽城工商行政管理局
x年10月31日
同意辭職的批復范文 篇6
樺樹村黨總支:
關于你村黨總支提交的孫本人主動提出辭去中共杭州市余杭區閑林街道樺樹村總支部委員會委員職務的申請,經街道黨工委研究,同意孫辭去中共杭州市余杭區閑林街道樺樹村總支部委員會委員職務。
特此批復。
中共杭州市余杭區閑林街道工作委員會
x年7月3日
同意辭職的批復范文 篇7
廣播電視臺:
你臺報來的《關于審定羅辭職的請示》(貴廣臺報[x3]21號)已收悉,經研究,同意羅辭職,請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此復。
xx市廣播電影電視局
x3年10月1x日
同意辭職的批復范文 篇8
區中醫院:
你院《關于給羅辭職的請示》(路中醫發[]10號)收悉。
羅,男,x年2月出生,籍貫江西新建,x年9月參加工作,本科學歷,主治醫師,系區中醫院職工。
該同志由于家庭、籍貫等原因,從x年1月至今未到單位上班,期間院方曾多次與其聯系,均被拒絕回院。x年3月1日該同志向醫院遞交辭職報告,鑒于本人實際情況,根據《浙江省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辦法》(浙人才[]73號)文件精神,經研究,同意羅辭職。
x年六月十日
同意辭職的批復范文 篇9
區中醫院:
你院《關于給羅辭職的請示》(路中醫發[]10號)收悉。
羅,男,x年2月出生,籍貫江西新建,x年9月參加工作,本科學歷,主治醫師,系區中醫院職工。
該同志由于家庭、籍貫等原因,從x年1月至今未到單位上班,期間院方曾多次與其聯系,均被拒絕回院。x年3月1日該同志向醫院遞交辭職報告,鑒于本人實際情況,根據《浙江省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辦法》(浙人才[]73號)文件精神,經研究,同意羅辭職。
x年六月十日
同意辭職的批復范文 篇10
鹽城工商行政管理局亭湖分局:
你局《關于周緯同志辭職的申請》(亭工商 〔20xx〕42號)收悉。根據《公務員法》第八十條第一款規定,經研究,同意周緯同志辭職,終止其與國家行政機關的任用關系。
江蘇省鹽城工商行政管理局
20xx年10月31日
同意辭職的批復范文 篇11
廣播電視臺:
你臺報來的《關于審定羅辭職的請示》(貴廣臺報[x3]21號)已收悉,經研究,同意羅辭職,請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此復。
xx市廣播電影電視局
x3年10月1x日
同意辭職的批復范文 篇12
涵江區外經貿局:
你局報來《關于同意鄭斌斌同志辭職的報告》(涵外經綜[20xx]4號)收悉。
莆田市興涵對外經貿公司鄭斌斌同志,女,1978年11月出生,1999年3月參加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參照《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規定》(人調發[1990]19號)文件精神及你單位意見,同意鄭斌斌辭職。
請你局送達并書面通知鄭斌斌,辦理辭職手續,解除人事關系。
莆田市涵江區公務員局
20xx年9月10日
同意辭職的批復范文 篇13
區中醫院:
你院《關于給辭職的請示》(路中醫發[20xx]10號)收悉。
X1978年2月出生,籍貫江西新建,20xx年9月參加工作,本科學歷,主治醫師,系區中醫院職工。
該同志由于家庭、籍貫等原因,從20xx年1月至今未到單位上班,期間院方曾多次與其聯系,均被拒絕回院。20xx年3月1日該同志向醫院遞交辭職報告,鑒于本人實際情況,根據《浙江省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辦法》(浙人才[1993]73號)文件精神,經研究,同意職。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