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委對黨內處分批復(精選3篇)
黨委對黨內處分批復 篇1
XX村黨支部:
你們報來《關于給予黨內警告處分的請示》收悉。
身為共產黨員,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銷售過期產品,并被長沙縣農業局給予行政處罰。其所犯錯誤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經鎮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如對本處分批復不服,可以向鎮黨委、縣紀委等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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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XX鎮委員會
20xx年1月8日
黨委對黨內處分批復 篇2
中共XX市中運物流有限責任公司總支委:
你們于20xx年11月11日報來《關于對作出黨內警告處分的請示》收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16000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錯誤。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五條之規定,局紀委于20xx年12月8日會議討論并經局黨委20xx年7月22日會議討論,同意你們所提處分意見,決定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特此批復
二OXX年八月一日
黨委對黨內處分批復 篇3
鎮紀委:
你們《關于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請示》(上紀〔20xx〕3號)收悉。袁林財在20xx年擔任原嚴家村村民主任期間,與原支部書記郭世土在向原320省道拓寬征遷薛菊蘭戶(房屋等共計補償款計56936元)支付首筆征遷款25000元后,在剩余補償款完全拔付到村的情況下,以剩余補償款未拔付到村為理由欺騙薛菊蘭,致使薛菊蘭戶前后20xx年時間未領到應該領取的剩余補償款。原村民主任袁林財,系黨員,對村級財務收支、村務財務公開負有監督管理的職責,負有維護村民正當利益的職責,但其為了一已私利,放任監管,致使村級財務混亂,對群眾利益漠不關心,侵害了群眾利益,造成影響極壞,嚴重損害黨員干部的形象。
行為違反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之規定,構成違反群眾紀律錯誤。鑒于其在鎮紀委調查時能夠配合調查工作并如實坦白承認自己的違紀行為,并積極補償群眾損失,可給予從輕處理。為嚴肅黨紀,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零五條第三款、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 20xx年5月19日經鎮黨委討論決定,同意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請將批復執行情況及時回復我委。
此復。
中共XX市衢江區上方鎮委員會
20xx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