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請示的批復(精選3篇)
不同意請示的批復 篇1
劉:
你提出的《關于設立x新區民辦xx幼兒園的申請報告》收悉。經東方教育評估事務所評估,認為x新區民辦xx幼兒園的分班活動室不符合《xx市民辦三級幼兒園設立基本條件的規定》(滬教委基〔〕50號)中“幼兒分班活動室人均使用面積應不低于1.2平方米”的規定;戶外活動場地不符合《xx市民辦三級幼兒園設立基本條件的規定》中“戶外活動場地人均不應低于1平方米”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不同意設立x新區民辦xx幼兒園。
特此批復。
xx市xx新區教育局
x年10月19日
不同意請示的批復 篇2
。
您好!
經人社局核實,關于您申請正高級教師職稱一事,因不符合相關條件,不予受理。理由如下:
1.無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
2.無教師資格證書;
3.無外語職稱過級證書;
4.無計算機等級證書(三個模塊);
5.無繼續教育證書;
6.無學術專著(作品均為弟子整理);
7.未在中文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
8.無國家級或省級課題;
9.任教學科學段不明確;
10.經常外出游學,教學工作量達不到有關要求;
12.雖有弟子三千,但賢人才七十二人,優秀率僅為2.4%;
13.傳播不健康言論,如“唯小人與女子難養也”,有歧視婦女,看不起農民傾向。
鑒于以上十三點,不批準您正高級教師職稱的申請。望您努力提高教學業務水平與思想政治素質,積極創造條件,待條件成熟,再報評審。
特此回復!
高級職稱評審辦公室
x年9月10日
不同意請示的批復 篇3
xx省司法廳:
你廳x年3月13日《xx省司法廳關于xx省立法研究會能否設立律師事務所的請示》(〔〕48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司法部《國家出資設立的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等規章的規定,國家出資設立的律師事務所由司法行政機關根據國家需要設立。xx省立法研究會不具備設立國家出資的律師事務所的條件,因此不同意xx省立法研究會設立律師事務所。
x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