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計劃批復(通用3篇)
招生計劃批復 篇1
宣州區教體局:
你局《關于宣城二中20xx年優秀學生自主招生方案的請示》(教育〔20xx〕38號)收悉。為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經研究同意宣城二中試行自主招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xx年宣城二中自主招生指標控制在100人以內,占宣城二中招生指標。
二、招生對象為20xx年宣州區應屆初中畢業生,且初中階段學習三年。
三、自主招收的學生綜合素質五個方面評價結果須達到5C等級以上。
四、自主招收的學生必須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考試成績不得低于宣州區普高錄取最低控制線。
五、必須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六、必須堅持學生自愿原則,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報名參加自主招生。考生須簽署《承諾書》。
七、在學校綜合素質測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最遲于6月30日前將預錄名單(見附件2)報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備案,并在學校網站公示。中考成績公布后,于7月12日前將錄取名單及考生《承諾書》報送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核準。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核準后,安排在普通高中提前批次正式錄取。招生學校負責發放由市教體局統一制作并加蓋“宣城市普通高中錄取專用章”的錄取通知書,其他普通高中不再錄取。
八、不得借自主招生之名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九、其他條件由你局確定。
XX市教育局
20xx年4月11日
招生計劃批復 篇2
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你辦《關于廣州市成人高考采集考生電子相片收費問題的請示》(穗招考辦〔20xx〕22號)悉。我局《關于廣州市高考、中考采集考生電子相片收費問題的批復》(穗價函〔20xx〕68號)中所指的“高考”包括“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廣州市成人高考報名采集考生電子相片收費按照我局《關于廣州市高考、中考采集考生電子相片收費問題的批復》(穗價函〔20xx〕68號)規定執行。
XX市教育局
20xx年4月11日
招生計劃批復 篇3
寧德一中:
你校《關于20xx年秋季高一招收新生人數的請示》(寧一中〔20xx〕22號)收悉。根據今年蕉城區普通中學的招生計劃和教育發展的要求,結合你校辦學實際,經研究,同意你校20xx年秋季面向蕉城區招收普通高中高一新生700人,其中統招生350名(含體育特長生12名)、定向生350名(占計劃數的50%),體育特長生招生遵循寧缺毋濫原則,未用滿的指標轉到新生錄取使用。
特長生報名的時間、地點、專業測試的項目、時間、地點及特長生的報考資格、錄取條件均按你校提出的要求進行,專業測試由你校和蕉城區教育局共同負責組織,特長生資格由你校根據測試成績認定后報蕉城區教育局確認公布,特長資格生認定由你校負責解釋。
定向生的招生按照寧教中﹝20xx﹞5號文件和蕉城區教育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你校要主動加強與蕉城區教育局的聯系、溝通和協調,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特此批復
附件:寧德一中20xx年秋季高一招收新生人數的請示
XX市教育局
20xx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