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版權注冊登記批復(通用5篇)
同意版權注冊登記批復 篇1
日前,新聞出版總署對20xx年我省音像出版單位審核登記作出批復如下:
一、太平洋影音公司、中國唱片廣州公司、廣東音像教材出版社、華南理工大學音像教材出版社、汕頭海洋音像出版社、廣東音像出版社、珠海特區音像出版社、廣州市新時代影音公司、中山大學音像出版社、廣東省科技音像出版社、廣東惠州音像出版社、深圳市激光節目出版發行公司、深圳音像公司、廣東省語言音像出版社、中國唱片深圳公司、廣東海燕電子音像出版社、珠影白天鵝音像出版社、廣州外語音像出版社、廣東珠江音像出版社、廣東嘉應音像出版社、廣州音像出版社等21家音像出版單位符合年檢條件,準予重新登記。
二、同意珠影白天鵝音像出版社的主辦單位由廣東珠影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變更為珠江電影制片公司,廣東省語言音像出版社的主辦單位由廣東省外文書店變更為廣東省新聞出版局,太平洋影音公司的主辦、主管單位由廣東省廣播電影電視局變更為廣東人民廣播電臺,珠海特區音像出版社的主辦、主管單位由珠海市新聞出版局變更為珠海市委宣傳部,廣東惠州音像出版社的主辦單位由廣東省新聞出版局變更為惠州市廣播電視局、主管單位由廣東省新聞出版局變更為惠州市委宣傳部,廣東海燕電子音像出版社的主辦單位由廣東省新聞出版局變更為廣東省出版集團有限公司、主管單位由廣東省新聞出版局變更為廣東省委宣傳部。
三、給予上述單位重新換發《音像制品出版許可證》,許可證有效期限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
四、加強管理,督促音像出版單位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多出精品,繁榮我國音像出版事業。
局電子音像出版管理處供稿
同意版權注冊登記批復 篇2
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發起人:
你們關于成立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的申請及有關材料收悉。經審查,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決定準予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成立登記。該會業務主管單位為新聞出版總署。
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成立登記后,應當嚴格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依照我部核準的章程開展活動,自覺接受業務主管單位、登記管理機關以及有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管理,為保護文字著作權,推動文字作品的創作、使用和傳播作出積極貢獻。
協會應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部報送上一年度工作報告,接受年度檢查。
協會的組織機構代碼、印章式樣、銀行賬號以及稅務登記證件復印件,應及時報我部備案。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同意版權注冊登記批復 篇3
南京市版權局:
你局《關于指定南京市版權局為作品登記機構的請示》(寧權發〔20xx〕3號)已收悉。經研究,同意你局為南京市作品登記機構。
希望你局遵守著作權法和國家關于作品登記的政策規定,充分發揮省會城市的資源優勢,有效推進作品登記工作,為文化事業和產業的大發展大繁榮做出積極貢獻。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同意版權注冊登記批復 篇4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xx年 11月 7 日,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八屆董 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關于與控股股東東旭集團有限公司共同出資設立財務公司的議案》。公司擬與控股股東東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旭集團”)共同出資,申請設立財務公司,注冊資本為10億元人民幣,東旭集團出資6億元,持股60%,公司以自有資金出資4億元,持股40%。
相關事宜詳見公司20xx年11月8日刊登的《關于與控股股東共同設立財務公司的關聯交易公告》(20xx—118)。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東東旭集團的通知,東旭集團已收到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中國銀監會關于籌建東旭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的批復》(銀監復[20xx]444號),批準東旭集團與公司共同籌建企業集團財務公司。
東旭集團及公司須自批復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籌建工作,并在籌建完成后,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向中國銀監會河北監管局提出開業申請。
特此公告
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xx年1月5日
同意版權注冊登記批復 篇5
福州騰躍體育文化經紀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請變更經營地址的報告收悉。
經研究,同意你公司經營地址由福州市五一中路57號閩東大廈5層522室變更為福州市五一北路129號榕城商貿中心14層02A號。
請你公司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法規規章的規定,辦理好有關手續,并依法經營。
此復
20xx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