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復范文(通用6篇)
關于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復范文 篇1
xx市新城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要求增資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報告》收悉。根據區政府溫甌政辦抄〔20xx〕791號抄告單精神,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增加注冊資本(實收資本)。本次增加注冊資本(實收資本)7000萬元,增資后的注冊資本(實收資本)為12500萬元。
二、同意修改你公司章程。
特此批復。
xx市xx區財政局
20xx年10月23日
關于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復范文 篇2
中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修改章程的請示(中再資產發〔20xx〕61號)收悉。經審查,核準你公司201xx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對章程做出的以下修改:
一、第十一條修改為:公司的注冊資本為5億元等值人民幣。全部資本劃分為等額股份,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元,股份總數為5億股。
二、第十三條修改為:公司股份結構情況如下:
股東名稱
持有股份數(股)
占總股本比例
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350,000,000
70%
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
10%
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
10%
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
10%
請你公司依照有關規定辦理變更事宜。
此復
中國保監會
20xx年5月7日
關于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復范文 篇3
融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融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請示》(馬上金融發〔20xx〕24號)及相關資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中國銀監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等規定,經銀監局審核,現批復如下:
同意你公司對《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六條修改為:公司股東:
(一)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地址:x市渝中區民權路28號(英利國際金融中心)第30、31、32層。
(二)中關村科金技術有限公司,注冊地址:x市海淀區清河小營西小口路20號南樓1067號。
(三)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地址:x市渝中區鄒容路153號。
(四)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地址:x市通州區通朝大街323號順華集團商務樓三層。
(五)浙江中國小商品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地址:浙江省義烏市福田路105號海洋商務樓。
(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注冊地址:x市石景山區八大處高科技園區實興大廈4159室。
二、第二十條修改為:發起人名稱及其認購的股份數:
發起人名稱
認購的股份數
股份比例
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
9000萬股
30%
中關村科金技術有限公司
6000萬股
20%
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5400萬股
18%
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3600萬股
12%
浙江中國小商品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3000萬股
10%
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3000萬股
10%
三、第二十一條修改為:發起人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發起人繳納出資計劃如下:
首次繳納出資情況:
發起人名稱
繳納出資額(萬元)
出資方式
出資時間
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
9000
貨幣
20xx年4月23日
中關村科金技術有限公司
6000
貨幣
20xx年5月4 日
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5400
貨幣
20xx年4月23日
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3600
貨幣
20xx年4月27日
浙江中國小商品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3000
貨幣
20xx年4月30日
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3000
貨幣
20xx年4月23日
你公司接此批復后,應盡快完成工商登記等有關法定變更手續,并將正式的公司章程文本及時報銀監局備案。
20xx年6月29日
關于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復范文 篇4
xx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修改章程的請示(xx人壽發〔〕387號)收悉。經審查,核準你公司x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對章程做出的以下修改:
一、第五條修改為: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230000萬元。
二、第十九條修改內容詳見附件。
請你公司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變更事宜。
此復
中國保監會
關于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復范文 篇5
xx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修改章程的請示(發〔〕432號)收悉。經審查,核準你公司x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對章程做出的以下修改:
一、第十六條修改為: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33.9億元,公司的股份總額為33.9億股。公司現有股東及股權結構表詳見附件1。
二、章程附件1《xx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股權結構表》修改內容詳見附件。
請你公司依照有關規定辦理變更事宜。
此復
附件:xx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股權結構表
中國保監會
x年12月31日
關于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復范文 篇6
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修改章程的請示(保險〔〕50號)及補正材料收悉。經審查,核準你公司x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對章程做出的以下修改:
一、第六條修改為: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一百零三億五千一百三十七萬元整。
二、第十二條修改為:
公司經營范圍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項目為準。
公司經營范圍為:
(一)投資設立保險企業;
(二)監督管理控股投資企業的各種國內國際業務;
(三)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投資業務;
(四)經中國保監會批準的保險業務;
(五)經中國保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公司根據國內和國際市場需求、公司自身發展能力和業務需要,可依法變更經營范圍。
三、第十八條修改為:
公司經批準的股份總額為一百零三億五千一百三十七萬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幣一元。
四、第二十五條修改為:
根據中國保監會要求,股東向其他投資人轉讓股份或者股東之間進行股份轉讓的,應經公司董事會同意后,報中國保監會核準。未經中國保監會核準或備案前,受讓方所受讓股份不具有表決權等相關股東權利。
五、第九十條修改為:
(1)董事會由十五名董事組成,其中:執行董事人數不少于全體董事人數的三分之一,獨立董事人數應符合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職工董事。董事會中的職工董事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2)為保持公司經營管理穩定之目的,董事會換屆時,更換或替補進入新一屆董事會的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3人,最多不得超過上一屆董事會總人數的四分之一。
(3)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一人。首任董事長由全體發起人股東認可、并經中國保監會批準的人選擔任,繼任董事長由董事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在征求股東意見和中國保監會意見后提名,由董事會選舉產生。董事長、副董事長為公司執行董事。
(4)公司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
六、股權結構表修改內容詳見附件。
請你公司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變更事宜。
此復
中國保監會
x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