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內除名批復范文(精選6篇)
黨內除名批復范文 篇1
機關三支部:
你支部《關于給予黨內除名的決定》已收悉。經了解證實,確實已連續一年沒有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和繳納黨費。經鎮黨委研究決定,同意給予黨內除名的決定。
中共鏡嶺鎮委員會
二〇〇九年一月九日
黨內除名批復范文 篇2
支部:
你支部20xx年11月25日《關于對作黨內除名處理的請示》收悉。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交納黨費,不履行義務,符合黨章規定的除名條件,經黨委討論,同意你支部黨員大會的決議,對作自行脫黨處理并從黨內除名。
管理局委員會
20xx年12月5日
黨內除名批復范文 篇3
市計劃生育協會:
貴會《關于將市計劃生育協會從民間組織名錄中除名的請示》([20xx]2號)收悉。鑒于貴會已被列入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經研究,同意將貴會從民間組織名錄中除名。
此復
池州市民政局
20xx年8月24日
黨內除名批復范文 篇4
機關黨總支:
《關于對陸道強同志給予黨內除名的請示》已收悉,陸道強同志從20xx年1月起至今未繳納黨費,也未參加組織活動,已不具備黨員條件。經20xx年1月23日黨委會審議表決,同意對陸道強同志給予黨內除名處理。
請在大會上宣布。
特此通知
中共福建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
20xx年1月23日
黨內除名批復范文 篇5
支部:
你支部x年X月X日《關于對作黨內除名處理的報告》收悉。
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交納黨費,也拒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或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義務,不符合黨員條件經教育仍無轉變),且拒不接受組織的幫助,符合黨章規定的除名條件,經黨委討論,同意你支部黨員大會的決議,對作自行脫黨(或勸退出黨、自愿退黨)處理并從黨內除名。
黨內除名批復范文 篇6
中共奉化市委組織部: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關于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通知》(中組發〔20xx〕21號)、《關于全面實施農村黨員先鋒指數考評管理的指導意見》(浙組通〔20xx〕63號)和《關于組建鎮(街道)黨員考評中心進一步加強黨員考評管理工作的通知》(奉組【20xx】45號)等文件精神,經村黨支部嚴格考評、街道黨工委慎重研究,擬對我街道浦口王村不合格黨員王常岳作出黨內除名處置。有關情況如下:
一、王常岳基本情況
王常岳,男,64歲,漢族,初中文化程度,江口街道浦口王村黨員,1987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身份證號3302245。
二、主要問題和整改情況
因沉迷賭博導致債務無法償還,王常岳于20xx年12月外出避債失聯,至今未返回,長期不參加村黨支部的組織生活,不交納黨費,不履行黨員義務,在村內造成較為惡劣的影響。
20xx年3月,浦口王村召開全體黨員大會開展黨員先鋒指數考評,黨員王常岳因上述問題考評得分為40分,被村黨支部評定為后進黨員,并提出對其進行限期一年整改幫扶的處理意見,落實村支部委員王國強同志為黨內聯系幫教人員,報請街道黨工委審批后,于20xx年4月起開始整改幫扶。但經多方查找,仍未與王常岳取得聯系,無法對其落實有效的整改幫扶;期間,街道及村幫扶人員就王常岳的情況走訪座談了村8位黨員,一致認為王常岳同志不符合黨員標準,嚴重損害了村黨員隊伍形象,要求對其進行除名處理。
20xx年7月,村召集全體黨員開展“黨性體檢、民主評議”活動,對黨員進行上半年度先鋒指數考評,同時對王常岳的情況進行了通報和反向測評,大會應到黨員64人,實到黨員56人,有5名村民代表參加測評。在反向測評中王常岳被評價為差的48票,一般的13票,超過50%比例,認定其為不合格黨員,上報街道黨工委審核。
三、處置意見
村黨支部委員會根據測評結果,確定王常岳同志為不合格黨員。鑒于王常岳的表現,為保持黨員隊伍純潔性,維護黨組織“肌體健康”,浦口王村黨支部委員會于20xx年7月30日研究提出對王常岳作自行脫黨除名的組織處置意見,并報請街道黨工委預審。20xx年10月22日,經街道黨工委集體研究,同意村黨支部對王常岳作出自行脫黨除名處置意見,擬報市委組織部預審同意后提交村支部大會表決。
以上請示妥否,請批示。
中共奉化市江口街道工作委員會
20xx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