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初步設計批復(精選17篇)
更改初步設計批復 篇1
你廳《關于山東石島中心漁港工程設計調整變更的請示》(魯海漁函[20xx]268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鑒于山東榮成石島中心漁港建設的外部條件發生變更,無法按照我部原批復方案繼續進行建設,同意對原批復的設計方案進行適當調整。
一、調整原總平面布置方案。取消原批復建設的325米防波堤,調整為接長綜合碼頭54米,建設端頭防護工程150米和陸域回填44700平米,其余建設內容不變。
二、調減325米防波堤概算1261.91萬元,增加概算1294.41萬元(包括54米碼頭概算372.16萬元、150米端頭防護工程概算153.2萬元和44700平米陸域回填概算769.05萬元),原概算批復中其他內容不變。概算總金額調整為6278.4萬元,比原批復概算增加32.5萬元,增加投資由建設單位自籌解決。
請據此批復,抓緊對施工圖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其他事項仍按我部農辦漁[20xx]39號辦理。
更改初步設計批復 篇2
X區水利局:
你局《關于江寧區湯水河治理工程初步設計修改文件的請示》(江寧水字[20xx]72號)收悉。湯水河治理工程經省水利廳蘇水計[20xx]186號文批準同意立項建設,因湯山街道在南京市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中定位為新城,湯水河下段寺莊閘至萬安橋下及支流段260米變為湯山新城中的城市河道,原批復設計標準不能滿足城市發展的需要,經省水利廳蘇水函[20xx]31號文批復同意該段河道按五十年一遇防洪標準進行治理。現設計單位已完成設計修改,根據省水利廳蘇水計[20xx]186號和蘇水函[20xx]31號文的批復精神,結合專家審查意見,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湯水河治理范圍為招待所橋(樁號0+320)至萬安橋下(樁號4+400)及支流湯泉河(樁號Z0+560至 Z0+820),治理段河道總長為4.34千米。工程建設內容為:疏浚河道4.34千米,護砌8.68千米(其中樁號0+660—0+870左岸擋墻維持現狀),局部堤身加高培厚,拆建招待所閘和八三閘,拆除寺莊閘。
二、招待所橋(樁號0+320)至寺莊閘(樁號1+940)段即上游段河道長1.62千米,該段河道治理工程的規模、建設內容已由蘇水計[20xx]186號文批復。通過對閘型式的進一步比選,同意招待所閘和八三閘改為3孔,每孔凈寬5.4米,采用臥倒門配液壓啟閉機。上游段工程總投資為1640.77萬元。
三、寺莊閘(樁號1+940)至萬安橋下(樁號4+400)及支流段長260米(簡稱新城段),該段河道長2.72千米。根據蘇水函[20xx]31號文的批復,新城段的河道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同意該段河道工程的設計。新城段工程總投資為3641.55萬元。
四、初步設計修改后,核定湯水河治理工程總投資5282.32萬元,超出原省水利廳批復部分,由你區另行自籌解決。
五、請對招待所閘、八三閘的閘門型式、上游段與新城段河道的銜接進一步優化,盡快編制施工圖設計,盡早開工建設,確保在20xx年年底前完工。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更改初步設計批復 篇3
XX市住建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上報安康市濱江大道三期東段項目初步設施變更的報告》(安住建字[20xx]292號)及附件收悉。按照市政府20xx年第26次專項問題辦公會議紀要精神,濱江大道三期東段因與城東大橋相接,無法按原設計實施,需要對初步設計進行變更。為保證濱江大道三期與城東大橋順利銜接,確保大橋及防洪工程安全,我委于20xx年12月15日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召開會議,對該工程變更后的初步設計進行了評審,會后編制單位根據會議精神和專家組意見對初設文本做了進一步修改完善。經復審,變更后的初步設計深度基本達到國家相關規范要求,我委原則同意本次部分設計內容變更,現就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 設計變更主要內容
1、將道路K1+740—K1+915.827段縱坡由原來的0.711%
調整為3%,并對相應的給排水、道路防護工程、管線等專業設計進行調整。
2、為保證城東大橋及堤防安全,對防洪工程的扶壁擋墻、箱涵的平面布置及結構進行了調整。
二、 經核定,以上設計變更后,該項目概算總投資由原
批復的3540萬元調整為5630萬元。
三、 原安發改投資[20xx]774號其它批復內容不變。
專此批復
安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xx年1月18日
更改初步設計批復 篇4
金華市城建開發有限公司:
金市城開〔20xx〕4號文悉。經研究,原則同意由浙江大學建筑設計研究院編制的《金華市體育中心建設工程初步設計》。主要內容批復如下:
一、基本同意總圖設計。項目總建設面積為94745平方米,主要建設“一場兩館”及400米的室外田徑訓練場與室外球場,其中體育場30000座,體育館6000座,游泳館1600座。本工程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
應進一步深化優化總圖設計。根據市政府有關協調會議精神,同意防空地下室建設列為二期工程。
二、基本同意單體建筑設計。單體功能和技術合理性應作進一步優化調整。
三、基本同意結構設計。進一步優化和細化結構設計。建議動力中心基礎采用擴展基礎。金苗桿宜采用C30細石砼。
四、基本同意給排水設計。
五、基本同意電氣設計。電力容量、燈光、音響及智能化設計的標準化與符合實際操作進行針對性選擇。
1、進行雷擊風險評估。防雷設計要充分考慮信息系統的交叉影響。設置雷電觸發預警系統。適當提高風速、雨量、溫度的設計極值標準。
2、體育場和體育館的電力容量應考慮大型活動需要,進一步校核電力容量,并與供電部門做好銜接。
六、基本同意弱電設計。
七、基本同意暖通設計。
八、基本同意消防設計。進行消防設計方案專項評審,評審結果作為施工圖設計依據。
九、基本同意綠化、環保、衛生防疫設計。建議考慮游泳池廢水回用于澆溉綠化。
十、基本同意體育工藝設計、幕墻設計、建聲設計、節能設計。進一步優化細化各專項設計。
十一、進一步研究和優化賽后管理和綜合性利用等相關問題。
十二、原則同意本項目概算編制所采用的定額及費率標準,核定本項目概算總投資為74121.27萬元,建設資金由市財政解決。
十三、未盡事宜按初步設計審查會議紀要辦理。
附:工程核定綜合概算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更改初步設計批復 篇5
X區水利局:
你局《關于江寧區湯水河治理工程初步設計修改文件的請示》(江寧水字[20xx]72號)收悉。湯水河治理工程經省水利廳蘇水計[20xx]186號文批準同意立項建設,因湯山街道在南京市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中定位為新城,湯水河下段寺莊閘至萬安橋下及支流段260米變為湯山新城中的城市河道,原批復設計標準不能滿足城市發展的需要,經省水利廳蘇水函[20xx]31號文批復同意該段河道按五十年一遇防洪標準進行治理。現設計單位已完成設計修改,根據省水利廳蘇水計[20xx]186號和蘇水函[20xx]31號文的批復精神,結合專家審查意見,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湯水河治理范圍為招待所橋(樁號0+320)至萬安橋下(樁號4+400)及支流湯泉河(樁號Z0+560至 Z0+820),治理段河道總長為4.34千米。工程建設內容為:疏浚河道4.34千米,護砌8.68千米(其中樁號0+660—0+870左岸擋墻維持現狀),局部堤身加高培厚,拆建招待所閘和八三閘,拆除寺莊閘。
二、招待所橋(樁號0+320)至寺莊閘(樁號1+940)段即上游段河道長1.62千米,該段河道治理工程的規模、建設內容已由蘇水計[20xx]186號文批復。通過對閘型式的進一步比選,同意招待所閘和八三閘改為3孔,每孔凈寬5.4米,采用臥倒門配液壓啟閉機。上游段工程總投資為1640.77萬元。
三、寺莊閘(樁號1+940)至萬安橋下(樁號4+400)及支流段長260米(簡稱新城段),該段河道長2.72千米。根據蘇水函[20xx]31號文的批復,新城段的河道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同意該段河道工程的設計。新城段工程總投資為3641.55萬元。
四、初步設計修改后,核定湯水河治理工程總投資5282.32萬元,超出原省水利廳批復部分,由你區另行自籌解決。
五、請對招待所閘、八三閘的閘門型式、上游段與新城段河道的銜接進一步優化,盡快編制施工圖設計,盡早開工建設,確保在20xx年年底前完工。
更改初步設計批復 篇6
金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你委金市開函〔20xx〕14號文悉。經研究,原則同意由浙江華宇建筑設計有限公司編制的《金華市賓虹小學初步設計》,主要內容批復如下:
一、基本同意總圖設計。校園功能分區比較明確,布局基本合理,道路交通組織比較順暢。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符合規劃設計要求。
二、原則同意建筑及結構設計。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結構安全等級二級。原則同意建筑節能設計。基本同意豎向設計。
三、公用工程
1、基本同意給排水設計。供水采自市政自來水管網,接入兩條DN150給水管,在校園內形成環狀供水;室外排水采用雨、污水分流制,室內采用污、廢水分流制。
2、原則同意電氣設計。供電方案需進一步與供電部門做好銜接并完善電氣設計。
3、原則同意消防設計。下階段應進一步做好與消防部門的銜接。
4、原則同意暖通設計,合理配置相關輔助設施。
5、基本同意衛生防疫、環保等設計。
四、項目總用地面積為33497.18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為19139.55平方米,項目建設內容包括:教學樓、行政樓、實驗樓、報告廳、風雨操場、食堂等配套用房。學校辦學規模為48個班,在校生約2160人。
五、基本同意概算編制原則及采用的定額、費率標準。核定本項目概算總投資為3050.37萬元,建設資金由金華經濟開發區財政解決。
六、未盡事宜按初步設計審查會議紀要辦理。
附:工程核定綜合概算表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更改初步設計批復 篇7
金華市城建開發有限公司:
金市城開〔20xx〕4號文悉。經研究,原則同意由浙江大學建筑設計研究院編制的《金華市體育中心建設工程初步設計》。主要內容批復如下:
一、基本同意總圖設計。項目總建設面積為94745平方米,主要建設“一場兩館”及400米的室外田徑訓練場與室外球場,其中體育場30000座,體育館6000座,游泳館1600座。本工程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
應進一步深化優化總圖設計。根據市政府有關協調會議精神,同意防空地下室建設列為二期工程。
二、基本同意單體建筑設計。單體功能和技術合理性應作進一步優化調整。
三、基本同意結構設計。進一步優化和細化結構設計。建議動力中心基礎采用擴展基礎。金苗桿宜采用C30細石砼。
四、基本同意給排水設計。
五、基本同意電氣設計。電力容量、燈光、音響及智能化設計的標準化與符合實際操作進行針對性選擇。
1、進行雷擊風險評估。防雷設計要充分考慮信息系統的交叉影響。設置雷電觸發預警系統。適當提高風速、雨量、溫度的設計極值標準。
2、體育場和體育館的電力容量應考慮大型活動需要,進一步校核電力容量,并與供電部門做好銜接。
六、基本同意弱電設計。
七、基本同意暖通設計。
八、基本同意消防設計。進行消防設計方案專項評審,評審結果作為施工圖設計依據。
九、基本同意綠化、環保、衛生防疫設計。建議考慮游泳池廢水回用于澆溉綠化。
十、基本同意體育工藝設計、幕墻設計、建聲設計、節能設計。進一步優化細化各專項設計。
十一、進一步研究和優化賽后管理和綜合性利用等相關問題。
十二、原則同意本項目概算編制所采用的定額及費率標準,核定本項目概算總投資為74121.27萬元,建設資金由市財政解決。
十三、未盡事宜按初步設計審查會議紀要辦理。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更改初步設計批復 篇8
金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你委金市開函〔20xx〕14號文悉。經研究,原則同意由浙江華宇建筑設計有限公司編制的《金華市賓虹小學初步設計》,主要內容批復如下:
一、基本同意總圖設計。校園功能分區比較明確,布局基本合理,道路交通組織比較順暢。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符合規劃設計要求。
二、原則同意建筑及結構設計。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結構安全等級二級。原則同意建筑節能設計。基本同意豎向設計。
三、公用工程
1、基本同意給排水設計。供水采自市政自來水管網,接入兩條DN150給水管,在校園內形成環狀供水;室外排水采用雨、污水分流制,室內采用污、廢水分流制。
2、原則同意電氣設計。供電方案需進一步與供電部門做好銜接并完善電氣設計。
3、原則同意消防設計。下階段應進一步做好與消防部門的銜接。
4、原則同意暖通設計,合理配置相關輔助設施。
5、基本同意衛生防疫、環保等設計。
四、項目總用地面積為33497.18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為19139.55平方米,項目建設內容包括:教學樓、行政樓、實驗樓、報告廳、風雨操場、食堂等配套用房。學校辦學規模為48個班,在校生約2160人。
五、基本同意概算編制原則及采用的定額、費率標準。核定本項目概算總投資為3050.37萬元,建設資金由金華經濟開發區財政解決。
六、未盡事宜按初步設計審查會議紀要辦理。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更改初步設計批復 篇9
你廳《關于山東石島中心漁港工程設計調整變更的請示》(魯海漁函[20xx]268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鑒于山東榮成石島中心漁港建設的外部條件發生變更,無法按照我部原批復方案繼續進行建設,同意對原批復的設計方案進行適當調整。
一、調整原總平面布置方案。取消原批復建設的325米防波堤,調整為接長綜合碼頭54米,建設端頭防護工程150米和陸域回填44700平米,其余建設內容不變。
二、調減325米防波堤概算1261.91萬元,增加概算1294.41萬元(包括54米碼頭概算372.16萬元、150米端頭防護工程概算153.2萬元和44700平米陸域回填概算769.05萬元),原概算批復中其他內容不變。概算總金額調整為6278.4萬元,比原批復概算增加32.5萬元,增加投資由建設單位自籌解決。
請據此批復,抓緊對施工圖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其他事項仍按我部農辦漁[20xx]39號辦理。
更改初步設計批復 篇10
武原街道辦事處:
你單位《關于要求批復xx社區服務中心項目初步設計的請示》(武街〔〕173號)及相關材料收悉。經研究,原則同意xx社區服務中心項目的初步設計。現就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項目名稱
xx社區服務中心項目。
二、工程建設規模和內容
該項目選址位于武原街道,東至雙橋路,南至恒鋒路,西至武原衛生中心,北至佳苑聯排三期。用地面積5990平方米,共建造三幢建筑物,地上一幢為5層,另兩幢為2層,地下局部設置泵房和水池。總建筑面積為66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6575平方米,地下105平方米,并同步建設綠化、道路、停車場、市政管網等市政配套設施。
三、總平面布置及單體
根據地塊的特點及輔助用房的要求,該項目主入口設于地塊東側雙橋路上,次入口設于南側恒鋒路上,形成右進右出的環網線路。內部場地設置機動車位,南側設非機動車位。
四、結構設計
該項目結構設計安全等級為二級;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為丙級;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框架抗震等級四級,基本風壓0.45KN/m2。采用預應力樁,條形基礎。采用框架結構,現澆鋼筋混凝土樓板,現澆鋼筋混凝土平屋頂。墻體材料0.000以下采用MU20混凝土實心磚,M10水泥砂漿砌筑,0.000以上外墻采用MU10 燒結保溫磚,內墻采用AAC砌塊(局部MU10混凝土多孔磚),M7.5混合砂漿砌筑。
五、公用工程
1、供電:該項目由電網引入一路10KV電源,采用電纜埋地引入室外專用箱變。除消防用電為二級負荷外,其余均為三級負荷。供電電壓為220/380V,使用電壓220V、380V,干線配電及配出支線分別采用YJV-0.6/1.0KV阻燃型銅芯電纜或BV-0.45/0.75KV型銅芯導線。
2、給排水:該項目采用市政管網直接給水,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管網,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網。水表布置于室外水表井。水表后的給水支管采用PP-R管,室內生活排水管采用U-PVC管,雨水排水立管采用防紫外線的U-PVC塑料管,室外雨、污水管網采用雙壁波紋管。
六、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項目概算總投資3778.91萬元。資金來源:由你單位自籌解決。
七、項目業主
xx縣神舟開發投資有限公司。
八、項目建設期限:18個月。
請據此抓緊組織實施,嚴格執行工程招投標相關規定,項目實施中涉及的其它事項請聯系相關部門辦理。
此復
xx縣發展和改革局
x年11月28日
更改初步設計批復 篇11
XX市住建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上報安康市濱江大道三期東段項目初步設施變更的報告》(安住建字[20xx]292號)及附件收悉。按照市政府20xx年第26次專項問題辦公會議紀要精神,濱江大道三期東段因與城東大橋相接,無法按原設計實施,需要對初步設計進行變更。為保證濱江大道三期與城東大橋順利銜接,確保大橋及防洪工程安全,我委于20xx年12月15日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召開會議,對該工程變更后的初步設計進行了評審,會后編制單位根據會議精神和專家組意見對初設文本做了進一步修改完善。經復審,變更后的初步設計深度基本達到國家相關規范要求,我委原則同意本次部分設計內容變更,現就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 設計變更主要內容
1、將道路K1+740—K1+915.827段縱坡由原來的0.711%
調整為3%,并對相應的給排水、道路防護工程、管線等專業設計進行調整。
2、為保證城東大橋及堤防安全,對防洪工程的扶壁擋墻、箱涵的平面布置及結構進行了調整。
二、 經核定,以上設計變更后,該項目概算總投資由原
批復的3540萬元調整為5630萬元。
三、 原安發改投資[20xx]774號其它批復內容不變。
專此批復
更改初步設計批復 篇12
你廳《關于山東石島中心漁港工程設計調整變更的請示》(魯海漁函[20xx]268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鑒于山東榮成石島中心漁港建設的外部條件發生變更,無法按照我部原批復方案繼續進行建設,同意對原批復的設計方案進行適當調整。
一、調整原總平面布置方案。取消原批復建設的325米防波堤,調整為接長綜合碼頭54米,建設端頭防護工程150米和陸域回填44700平米,其余建設內容不變。
二、調減325米防波堤概算1261.91萬元,增加概算1294.41萬元(包括54米碼頭概算372.16萬元、150米端頭防護工程概算153.2萬元和44700平米陸域回填概算769.05萬元),原概算批復中其他內容不變。概算總金額調整為6278.4萬元,比原批復概算增加32.5萬元,增加投資由建設單位自籌解決。
請據此批復,抓緊對施工圖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其他事項仍按我部農辦漁[20xx]39號辦理。
更改初步設計批復 篇13
X區水利局:
你局《關于江寧區湯水河治理工程初步設計修改文件的請示》(江寧水字[20xx]72號)收悉。湯水河治理工程經省水利廳蘇水計[20xx]186號文批準同意立項建設,因湯山街道在南京市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中定位為新城,湯水河下段寺莊閘至萬安橋下及支流段260米變為湯山新城中的城市河道,原批復設計標準不能滿足城市發展的需要,經省水利廳蘇水函[20xx]31號文批復同意該段河道按五十年一遇防洪標準進行治理。現設計單位已完成設計修改,根據省水利廳蘇水計[20xx]186號和蘇水函[20xx]31號文的批復精神,結合專家審查意見,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湯水河治理范圍為招待所橋(樁號0+320)至萬安橋下(樁號4+400)及支流湯泉河(樁號Z0+560至 Z0+820),治理段河道總長為4.34千米。工程建設內容為:疏浚河道4.34千米,護砌8.68千米(其中樁號0+660—0+870左岸擋墻維持現狀),局部堤身加高培厚,拆建招待所閘和八三閘,拆除寺莊閘。
二、招待所橋(樁號0+320)至寺莊閘(樁號1+940)段即上游段河道長1.62千米,該段河道治理工程的規模、建設內容已由蘇水計[20xx]186號文批復。通過對閘型式的進一步比選,同意招待所閘和八三閘改為3孔,每孔凈寬5.4米,采用臥倒門配液壓啟閉機。上游段工程總投資為1640.77萬元。
三、寺莊閘(樁號1+940)至萬安橋下(樁號4+400)及支流段長260米(簡稱新城段),該段河道長2.72千米。根據蘇水函[20xx]31號文的批復,新城段的河道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同意該段河道工程的設計。新城段工程總投資為3641.55萬元。
四、初步設計修改后,核定湯水河治理工程總投資5282.32萬元,超出原省水利廳批復部分,由你區另行自籌解決。
五、請對招待所閘、八三閘的閘門型式、上游段與新城段河道的銜接進一步優化,盡快編制施工圖設計,盡早開工建設,確保在20xx年年底前完工。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更改初步設計批復 篇14
XX市住建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上報安康市濱江大道三期東段項目初步設施變更的報告》(安住建字[20xx]292號)及附件收悉。按照市政府20xx年第26次專項問題辦公會議紀要精神,濱江大道三期東段因與城東大橋相接,無法按原設計實施,需要對初步設計進行變更。為保證濱江大道三期與城東大橋順利銜接,確保大橋及防洪工程安全,我委于20xx年12月15日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召開會議,對該工程變更后的初步設計進行了評審,會后編制單位根據會議精神和專家組意見對初設文本做了進一步修改完善。經復審,變更后的初步設計深度基本達到國家相關規范要求,我委原則同意本次部分設計內容變更,現就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 設計變更主要內容
1、將道路K1+740—K1+915.827段縱坡由原來的0.711%
調整為3%,并對相應的給排水、道路防護工程、管線等專業設計進行調整。
2、為保證城東大橋及堤防安全,對防洪工程的扶壁擋墻、箱涵的平面布置及結構進行了調整。
二、 經核定,以上設計變更后,該項目概算總投資由原
批復的3540萬元調整為5630萬元。
三、 原安發改投資[20xx]774號其它批復內容不變。
專此批復
安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xx年1月18日
更改初步設計批復 篇15
5月20日,水利部批復了大藤峽水利樞紐工程初步設計,標志著工程由前期準備階段正式轉入全面建設階段。 今年以來,大藤峽公司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第83次常務會議精神,按照水利部加快水利工程建設的要求,提早部署,壓茬推進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工作,強化初設階段工作的跟蹤督辦和節點控制,并及時主動與有關部門匯報溝通,全力加快工程初步設計技術審查、概算評審工作。經國家發展改革委核定概算,5月20日水利部批復了大藤峽水利樞紐工程初步設計,為主體工程全面開工建設奠定了重要基礎。 下一步,公司將緊緊圍繞大藤峽主體工程全面開工建設的總體目標,加快推進工程建設步伐,確保建設進度和投資計劃執行,努力把大藤峽水利樞紐工程建設成為國家重大基礎設施的精品工程、陽光工程、廉潔工程和水利行業的標志性工程。
更改初步設計批復 篇16
一、建設規模和主要建設內容
該工程起點位于水磨溝路與溫泉東、西路交匯處,終點接至七道灣路,全長1447米。
二、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總投資為4250.15萬元。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更改初步設計批復 篇17
鼓樓區市政維護管理所:
你所報送的《關于申請審批梅峰路道路工程初步設計及概算的函》(鼓市政函[20xx]21號)及有關附件已收悉。受我局委托,福州市工程咨詢中心對該工程初步設計文件和概算書進行評審,形成了專家組評審意見,并對設計單位根據專家組意見補充修編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概算書出具評估報告。經研究,現就梅峰路道路工程初步設計及概算批復如下:
一、項目業主單位:福州市鼓樓區市政維護管理所。
二、工程建設地點及規模:
梅峰路位于福州市鼓樓區西二環北路西側,道路起于梅峰支路,自西向東延伸,終于西二環北路,路線長878.506米,道路紅線寬度18米。工程建設內容包括道路、給排水、電氣及照明、電力排管、交通及安全設施、綠化工程等。
三、主要技術指標
(一)道路等級:城市支路
(二)設計行車速度:20公里/小時
(三)道路標準寬度:18米
(四)路面橫坡:行車道1.5%,人行道1.0%
(五)設計荷載:路面:標準軸載BZZ-100,橋涵:城市-A級
(六)路面交叉:平面交叉
(七)路面:瀝青混凝土路面,設計年限20xx年
(八)地震烈度:Ⅶ度
四、工程設計
1、道路工程:基本同意道路平面、縱斷面、橫斷面、路基、邊坡防護、路面、交叉口、交通工程、無障礙設計和公交站臺的設計方案,但應在道路平面圖中標示交點位置及相關參數,且補充完善交通設施工程設計。
2、給排水工程:基本同意給排水工程設計方案,但建議增加疏浚修復設計內容及下階段補充道路施工時對現有管道的保護措施。
3、電氣工程:基本同意電氣工程設計方案,但建議下階段路燈做兩側交錯布置方案比選。
五、工程投資概算及資金來源
工程項目總投資概算11373.36萬元(詳見附件)。資金來源由市財政統籌安排。
六、建設工期:20xx年7月-20xx年9月。
請項目單位據此批復,并根據專家組評審和評估報告意見,進一步優化工程設計,抓緊組織實施。
鼓樓區發展和改革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