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復的特點有什么
批復的特點有什么?那么,下面就隨第一范文網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批復的特點
1.行文的被動性
批復是用來答復下級請求事項的,下級有請示,上級才會有批復。下級有多少份請示呈報上來,上級就有多少份批復回轉下去。批復不是主動的行文,是公文中惟一的純粹被動性文種。另有兩種公文也可以是被動性的,就是報告和函。不過,報告只有在答復上級機關詢問時才是被動的,函只有在復函時才是被動的,所以說,純粹的被動性公文只有批復。
2.針對性
批復的針對性極強,下級機關請示什么事項或問題,上級機關的批復就指向這一事項或問題,決不能答非所問,也無需旁牽他涉。
3.集中性和明確性
由于下級的請示是一事一報,請示內容十分集中,相應的批復也是一文一批,答復的內容也十分集中。因此批復的篇幅一般都不長。
批復的態度和觀點必須十分明確。對于請求指示的請示,批復要給以明確的指示;對于請求批準的請示,批復或者同意、批準,或者不同意、不批準。有時,由于情況的復雜性,原則同意,但對某些個別環節提出不同的意見和要求,這是充許的,不違背態度明確的原則。但如果觀點不明,態度含混,令下級機關無所適從,就不合基本要求了。
4.政策性和依據性
對于撰寫批復的上級機關而言,不管是發出指示還是批準事項,都必須有政策依據,不能隨意為之。對于發出請示的下級機關而言,批復一旦到達,就是行動的依據,不得違背。在這些方面,批復和指示的特點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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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復的含義與特點
批復,適用于答復下級機關請示事項。批復具有以下特點:
具有法定的權威性與執行性。批復中提出的批準或指示的意見,反映了直屬上級機關的行政決策,與指示的性質相同,均要求下級機關遵守與執行,具有行政約束力。
具有被動性。批復是根據下級機關報送的請示被動制發的領導指導性公文,與批復的被動性相反,決定則是主動制發的公文。
具有明確的針對性。批復只主送給申報請示的單位和有關單位;批復的內容需針對請示事項予以明確答復,不涉及與請示內容無關的其他問題;批復的開頭與結尾應與請示的標題(或發文字號)與結語相互照應。
2.批復的結構
(1)標題。寫明批復機關名稱、內容、文種,必要時還需在標題中標明“同意”或“批準”的態度,如《國務院關于同意將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列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批復》。
(2)主送機關。一般為提出請示的機關。
(3)正文。需寫明所針對的請示的日期與內容(標題)如:“你局x月x日關于問題的請示收悉,答復如下”,然后應來文的要求寫明批復的內容,最后,一般以“此復”或“特此批復”結尾。
(4)制發機關名稱與成文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