沼氣項目批復
沼氣作為一種可再生的清潔能源,是目前我國農村地區大力發展的四大重點能源項目。沼氣項目批復該怎么寫?下文是沼氣項目批復,歡迎閱讀!
沼氣項目批復一
河北、內蒙古、山東、河南、湖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寧夏、新疆等省(市、區)農業(農牧)廳(局),湖南省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廣西自治區林業廳:
你們關于申報20xx年農村沼氣項目的請示收悉。依據《農村沼氣建設國債項目管理辦法》、《全國農村沼氣工程建設規劃》 、《全國農村沼氣服務體系建設方案》,批復如下。
一、建設任務
核定在10個省95個縣建設“一池三改”戶用沼氣17.5209萬戶,在12個省448個縣建設沼氣鄉村服務網點3194個。其中,安排河北24個縣建設124個服務網點,內蒙古17個縣建設戶用沼氣24000戶,山東9個縣建設戶用沼氣21400戶,河南24個縣建設160個服務網點,湖北54個縣建設174個服務網點,湖南26個縣建設152個服務網點,廣西4個縣建設戶用沼氣4050戶、42個縣建設312個服務網點,重慶13個縣建設戶用沼氣32240戶,四川49個縣修復沼氣池65688口、110個縣建設716個服務網點,貴州5個縣建設戶用沼氣10500戶、11個縣建設120個服務網點,云南27個縣建設302個服務網點,西藏7個縣建設戶用沼氣9468戶、17個縣建設101個服務網點,陜西15個縣建設戶用沼氣25050戶、40個縣建設263個服務網點,甘肅14個縣建設戶用沼氣25391戶、49個縣建設270個服務網點,寧夏24個縣建設500個服務網點,新疆11個縣建設戶用沼氣23100戶。
項目建設期為20xx至20xx年。
二、建設內容
農村戶用沼氣項目基本建設單元為“一池三改”,戶用沼氣池與改圈、改廚、改廁同步設計、同步施工;鄉村服務網點項目政府投資主要支持購置進出料設備、檢測設備和維修工具。沼氣池修復主要是修復池體、管線或灶具。
三、項目投資
項目總投資為87407萬元,其中中央投資30000萬元,地方配套9348萬元,農民自籌資金48059萬元。中央投資中,擬安排河北186萬元,內蒙古2880萬元,山東省1712萬元,河南省240萬元,湖北省261萬元,湖南省289萬元,廣西自治區999萬元,重慶市萬元3224,四川省5182萬元,貴州省1278萬元,云南省575萬元,西藏自治區2386萬元,陜西省3506萬元,甘肅省3560萬元,寧夏自治區950萬元,新疆自治區2772萬元。
四、加強組織實施管理
(一)加強資金管理。要按照《農村沼氣項目建設資金管理辦法》要求,加強項目資金使用監管,杜絕擠占、挪用。前期工作費和建設單位管理費等工作經費可從地方配套中列支,總額按政府投資的5%控制。
(二)保證建設質量。嚴格執行農村沼氣建設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繼續加大職業技能鑒定力度。從事戶用沼氣建設的施工人員和直接面向農戶的技術服務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持有“沼氣生產工”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三)加強建設管理。國家投資支持購置的沼氣灶具及配件、進出料設備等,應按有關規定實施招標采購;項目建設任務、資金補助、物資采購與分配、監督服務聯系等情況要在村內公示和互聯網公開。各項目縣農村能源管理部門應做好沼氣服務組織認定工作及建設設備的采購工作。
(四)批復建設方案。請項目省區農村能源主管部門據此批復,盡快審批下達各縣年度建設方案,戶用沼氣要落實村,服務網點要具體到領辦單位或個人。各省區市年度建設方案要報農業部備案,并在農村沼氣投資計劃管理信息系統填報。要嚴格按照《農村沼氣建設國債項目管理辦法(試行)》、《農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沼氣建設管理的意見》等管理規定要求,加強項目組織實施。
沼氣項目批復二
深圳相控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來的擬與IFC—荷蘭碳機構進行清潔發展機制碩月合作(項目名稱:惠州垃圾填埋場沼氣回收與利用項目)的申請及相關文件收悉。根據《清潔發展機制項目運行管理辦法》的規定,經國家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審核理事會審核,現就你公司與IFC—荷蘭碳機構進行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合作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符合《清潔發展機制項目運行管理辦法》規定的許可條件,符合我國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戰略目標,同意作為清潔發展機制項目。
二、授權你公司作為中方的實施機構開展項目活動。
三、同意你公司向IFC—荷蘭碳機構轉讓該項目產生的溫室氣體減排量,轉讓總量不超過5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每噸二氧化碳當量轉讓價格不低于10歐元。
四、請你公司根據專家意見對項自設計文件做進一步的修訂與完善,以利于項目的順利開展。
沼氣項目批復三
廣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來的擬與瑞士南極碳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合作(項目名稱:廣州珠江啤酒沼氣回收利用項目)的申請及相關文件收悉。根據《清潔發展機制項目運行管理辦法》的規定,經國家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審核理事會審核,現就你公司與瑞士南極碳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合作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符合《清潔發展機制項目運行管理辦法》規定的許可條件,符合我國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戰略目標,同意作為清潔發展機制項目。
二、授權你公司作為中方的實施機構開展項目活動。
三、同意你公司向瑞士南極碳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轉讓該項目產生的溫室氣體減排量,轉讓總量不超過17萬噸二氧化碳當量,每噸二氧化碳當量轉讓價格不低于9.1歐元。
四、請你公司根據專家意見對項目設計文件做進一步的修訂與完善,以利于項目的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