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撤銷黨委的批復(精選3篇)
同意撤銷黨委的批復 篇1
各鄉鎮(街道)黨(工)委,縣委各部、辦、委、局,縣級國家機關各工作部門黨組(黨委),縣人武部黨委,各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
根據《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關于縣(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指導意見》(州黨發[20xx]3號)和《中共興仁縣委、興仁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興仁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縣通[20xx]5號),機構改革后,縣人民政府設置工作部門22個(監察局不計入政府機構個數),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2個,其他機構1個。經20xx年3月16日和28日縣委會議討論決定:
一、縣政府工作部門
1、縣政府辦(掛縣外事僑務辦、法制辦、國防教育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辦牌子)
組建縣政府辦黨組。
徐 煉同志任縣政府辦黨組書記;
張煥斌同志任縣政府辦黨組副書記;
曾 馨同志任縣紀委正科級紀檢員、派駐縣政府辦紀檢組組長,縣政府辦黨組成員;
何正敏、姚泰昌、馬興榮、李文元、馬 魁五位同志任縣政府辦黨組成員。
2、發展和改革局(掛縣物價局牌子)
撤銷縣物價局黨組。
覃太忠同志任縣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書記;
張 超同志任縣發展和改革局黨組副書記;
李定權、王朝琨、龍 斌三位同志任縣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成員;
胡德春同志任縣紀委派駐縣發展和改革局紀檢組組長、縣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成員;
李興貴、周 清二位同志任縣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成員。
3、教育局
李 坤同志任縣教育局黨組書記;
邱成超、蔣文祥二位同志任縣教育局黨組成員;
王 凱同志任縣紀委派駐縣教育局紀檢組組長、縣教育局黨組成員。
4、經濟貿易和科學技術局(掛縣知識產權局、糧食局、煤炭局、黃金管理局牌子)
組建縣經濟貿易和科學技術局黨組。撤銷縣經濟貿易局、科學技術局、糧食局、鄉鎮企業局(煤炭管理局)、黃金管理局黨組。成立縣經濟貿易和科學技術局機關黨委。
萬立翔同志任縣經濟貿易和科學技術局黨組書記;
婁玉文、曹洪寶二位同志任縣經濟貿易和科學技術局黨組副書記;
王萬坤、李滿富、包榮華、吳正海、李寬鵬五位同志任縣經濟貿易和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
王文豐同志任縣紀委派駐縣經濟貿易和科學技術局紀檢組組長、縣經濟貿易和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
陳 晶同志任縣經濟貿易和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
曾光智、何 健、劉世昌、黃志高、邵靈秀、楊 羽六位同志任縣經濟貿易和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
王選益同志任縣經濟貿易和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保留正科長級待遇);
吳興榮、賀登丕、令狐昌貴三位同志任縣經濟貿易和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保留副科長級待遇);
鄭代興同志到縣經濟貿易和科學技術局工作(保留副科長級待遇);
5、民族和宗教事務局
組建縣民族和宗教事務局黨組,撤銷民族事務局黨組。
張啟華同志任縣民族和宗教事務局黨組書記;
楊官道同志任縣民族和宗教事務局黨組副書記;
張忠祥、李 春、陳興娣三位同志任縣民族和宗教事務局黨組成員。
6、公安局
成立縣公安局機關黨委。
陸地飛同志任縣公安局黨委書記;
黃廷順同志任縣公安局政治委員、黨委副書記、政工監督室主任;
陳玉彪、桂騰江、劉信實三位同志任縣公安局黨委委員;
王治澤同志任縣公安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馬興菊同志任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政治委員。
7、民政局
黃光敏同志任縣民政局黨組書記;
潘代平同志任縣民政局黨組成員(保留正科長級待遇);
程 龍、李治興、陳興洪三位同志任縣民政局黨組成員;
胡 倩同志任縣紀委派駐縣民政局紀檢組組長、縣民政局黨組成員。
8、司法局
代仁凱同志任縣司法局黨組書記;
桂寶興、胡興春二位同志任縣司法局黨組成員;
鄒邦亮同志任縣紀委派駐縣司法局紀檢組組長、縣司法局黨組成員;
田 釗同志任縣司法局黨組成員。
9、財政局
王啟斌同志任縣財政局黨組書記;
黃仕云、雷 霞、李應華、田茂勇四位同志任縣財政局黨組成員;
譚龍輝同志不再擔任縣紀委正科級紀檢員、派駐財政局紀檢組組長、縣財政局黨組成員職務,保留正科長級待遇。
10、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撤銷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黨組,組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
葉飛龍同志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
陶友志同志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副書記;
安貴華同志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
李亞明同志任縣紀委派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組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
張科倫同志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
11、環境保護局
熊光燦同志任縣環境保護局黨組書記;
穆天金同志任縣環境保護局黨組副書記;
敖立華、陳勝元、李永銘、白福敏四位同志任縣環境保護局黨組成員。
12、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組建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撤銷縣建設局、房地產管理局黨組。
楊建軍同志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
蔡 俊同志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副書記;
張天鶴同志任縣紀委派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紀檢組組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
馮明華、張崇剛、張 曙、鐵 駿、楊 雯、陳 飛六位同志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
李秀方、谷 銳二位同志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保留副科長級待遇)。
13、交通運輸局
組建交通運輸局黨組,撤銷縣交通局黨組。
張普華同志任縣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
王良成同志任縣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
陳大華同志任縣紀委正科級紀檢員、派駐縣交通運輸局紀檢組組長、縣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
馮喬華同志任縣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
二、縣政府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
1、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局
組建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局黨組。
劉 敏同志任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局黨組書記;
李正龍、陸 志、甘 斌三位同志任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局黨組成員;
盧永鴻同志任縣紀委派駐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局紀檢組組長、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局黨組成員。
2、檔案局(與縣檔案館實行局館合一體制)
組建縣檔案局黨組。
趙福華同志任縣檔案局黨組書記;
白福淑同志任縣檔案局黨組成員;
劉富梅同志任縣紀委派駐縣檔案局紀檢組組長、黨組成員。
三、縣政府其它正科級機構
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組建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組。
蔡 平同志任縣供銷社黨組書記;
唐顯志同志任縣供銷社黨組成員;
彭正明同志任縣紀委派駐縣供銷社紀檢組組長、黨組成員;
陳佩立同志任供銷社黨組成員;
王文坤同志任縣紀委派駐縣新聞中心紀檢組組長。
上述人員的原任黨內職務自然免除。機構改革后,不再保留的縣政府工作部門、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和議事協調機構,其人員的黨內職務自然免除。
中共興仁縣委員會
20xx年 3月28日
同意撤銷黨委的批復 篇2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xx年 11月 7 日,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八屆董 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關于與控股股東東旭集團有限公司共同出資設立財務公司的議案》。公司擬與控股股東東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旭集團”)共同出資,申請設立財務公司,注冊資本為10億元人民幣,東旭集團出資6億元,持股60%,公司以自有資金出資4億元,持股40%。
相關事宜詳見公司20xx年11月8日刊登的《關于與控股股東共同設立財務公司的關聯交易公告》(20xx—118)。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東東旭集團的通知,東旭集團已收到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中國銀監會關于籌建東旭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的批復》(銀監復[20xx]444號),批準東旭集團與公司共同籌建企業集團財務公司。
東旭集團及公司須自批復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籌建工作,并在籌建完成后,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向中國銀監會河北監管局提出開業申請。
特此公告
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xx年1月5日
同意撤銷黨委的批復 篇3
無錫博物院、市圖書館、市文化館、市文物交流中心、薛福成故居、執法支隊、藝研所、考古所等黨(總)支部:
你們《關于黨(總)支部選舉結果的報告》已收悉,經局機關黨委并報局黨組研究,同意你們的選舉結果:
博物院新一屆黨總支委員會由劉寶山同志任總支副書記、王瑩同志任專職副書記兼紀檢委員、楊啟明同志任組織委員、蔡衛東同志任宣傳委員、盛詩瀾同志任青年委員。
圖書館新一屆黨支部委員會由錢菲菲同志任黨支部書記、金穎同志任組織委員、陶青同志任紀檢委員、朱可錚同志任青年委員、何敏同志任宣傳委員。
文化館新一屆黨支部委員會由林琰同志任黨支部書記、徐玨同志任組織委員、毛歡同志任宣傳委員。
文物交流中心新一屆黨支部委員會由陶冶同志任黨支部書記、吳霄紅同志任組織委員、李燕同志任宣傳委員。
薛福成故居新一屆黨支部委員會由時建方同志任黨支部副書記。
執法支隊新一屆黨支部委員會由鄒炯宇同志任黨支部書記、吳明同志任組織委員、劉巖同志任紀檢委員、徐黎明同志任宣傳委員、劉延勝同志任生活委員。
藝研所新一屆黨支部委員會由蘇迅同志任黨支部書記。
考古所新一屆黨支部委員會由李一全同志任黨支部副書記。
特此批復。
中共無錫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機關委員會
20xx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