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資格的批復(精選9篇)
任職資格的批復 篇1
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報送任職資格核準材料的請示》(財呈〔〕96號)收悉。經審查,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核準其擔任你公司監事的任職資格。
此復
x年8月18日
任職資格的批復 篇2
信用保險公司:
你公司關于任職資格核準的請示(信保發〔〕298號)及其補正材料收悉。經審查,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核準其擔任你公司董事的任職資格。
此復
x年9月5日
任職資格的批復 篇3
紫金保險銷售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張美平任職資格核準的請示》(紫銷發〔20xx〕101號)收悉。經審查,張美平符合《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關于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有關要求,核準其擔任你公司深圳分公司主要負責人的任職資格。
此復
深圳保監局
20xx年10月25日
任職資格的批復 篇4
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任職資格核準的請示(保險發〔〕120號)及其補正材料收悉。經審查,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和《保險機構內部審計工作規范》的有關要求,核準其擔任你公司審計責任人的任職資格。
此復
中國保監會
x年9月26日
任職資格的批復 篇5
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謝先生任職資格審查的請示》(平保發〔〕103號)收悉。經審核,謝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核準其擔任你公司副總經理的任職資格。
此復
x年8月29日
任職資格的批復 篇6
中國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國關于進行任職資格審核的請示》(信總報〔〕142號)收悉。根據《中國銀監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銀監會令x年第6號)和《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銀監會令x年第3號)等相關規定,經審核,核準中國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總經理任職資格。
你公司接此批復后,可對擬任人任職,并將任職文件或聘書復印件報送我局。擬任人應自本批復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如未在規定期限內到任,本批復失效,由我局注銷本行政許可事項。
此復。
x年1月24日
任職資格的批復 篇7
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方等人任職資格核準的請示(平保產發〔20xx〕477、478、480號)及其補正材料收悉。經審查,方、史、吳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核準方、史擔任你公司董事的任職資格,核準吳擔任你公司總經理助理的任職資格。
此復
中國保監會
20xx年x月8日
任職資格的批復 篇8
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王任職資格核準的請示》(人保集團發〔20xx〕174號)收悉。經審核,王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核準其擔任你公司董事的任職資格。
此復
中國保監會
20xx年x月5日
任職資格的批復 篇9
交通銀行安徽省分行:
你行《關于核準任職資格的請示》(交銀皖〔〕204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核準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行長的任職資格。
該高級管理人員任職后,任職文件請及時抄送我分局。
x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