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內除名批復格式范文(精選3篇)
黨內除名批復格式范文 篇1
機關黨總支:
《關于對陸道強同志給予黨內除名的請示》已收悉,陸道強同志從20xx年1月起至今未繳納黨費,也未參加組織活動,已不具備黨員條件。經20xx年1月23日黨委會審議表決,同意對陸道強同志給予黨內除名處理。
請在大會上宣布。
特此通知
中共福建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
20xx年1月23日
黨內除名批復格式范文 篇2
河南省發展改革委:
你委報來《關于呈報新建三門峽至禹州鐵路項目申請報告的請示》(豫發改基礎[20xx]527號)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新建三門峽至禹州鐵路有利于優化區域路網布局,完善蒙西至華中地區鐵路煤運通道工程集疏運系統,促進秦巴山區脫貧攻堅,同意建設三門峽至禹州鐵路。
項目法人單位為河南禹亳鐵路發展有限公司。
二、功能定位:本項目是客貨兼顧的區域性鐵路,是蒙西至華中地區鐵路煤運通道的重要疏運線路。
三、主要建設內容和技術標準
(一)主要建設內容。線路起自三門峽市陜州區,經洛陽市洛寧、伊川、汝陽和平頂山市汝州,終至許昌市禹州,全長264公里,其中新建三門峽至黃道段227公里,改建黃道至禹州段線路37公里。近期設21座車站。
(二)主要技術標準。鐵路等級:I級。正線數目:單線。設計行車速度:120公里/小時。最小曲線半徑:一般地段1200米,困難地段800米。限制坡度:13‰(雙機)。牽引種類:電力。到發線有效長度:1050米。牽引質量:5000噸。閉塞類型:自動站間閉塞。其他具體技術標準執行《鐵路線路設計規范》(GB 50090-20xx)。
(三)規劃運輸能力:客車8對/日、貨運4000萬噸/年。
四、投資估算、資金來源及建設安排
項目總投資179.23億元,其中工程投資171.23億元,機車車輛購置費8億元。資金來源為:項目資本金占總投資的25%,計44.8億元,由河南禹亳鐵路發展有限公司自籌。資本金以外的資金利用國家開發銀行等貸款解決。
建設工期3.5年。
五、下階段工作
(一)深化黃道至禹州段改造方案,最大限度利用既有工程。
(二)進一步落實項目資本金,拓寬融資渠道,確保項目建設資金及時足額到位。
(三)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建設和運營中要切實落實生態保護、防洪和污染防治各項要求。
(四)強化防范、化解社會穩定風險的工作措施。
六、核準項目的相關文件分別是國土資源部《關于新建鐵路三門峽至洋口港鐵路三門峽至禹州段建設用地預審意見的復函》(國土資預審字[20xx]44號)、河南省環保廳《關于新建鐵路三門峽至洋口港鐵路三門峽至禹州段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豫環審[20xx]183號)、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選字第41000020xx00017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新建鐵路三門峽至洋口港鐵路三門峽至禹州段節能評估報告的審查意見》(發改辦環資[20xx]1013號)、河南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新建鐵路三門峽至洋口港鐵路(三門峽至禹州段)工程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報告》(豫發改基礎[20xx]389號)。
七、如需對本核準文件所規定的有關內容進行調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委報告,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八、請根據本核準文件,辦理相關土地使用、資源利用等手續。請國家電網公司同步安排外部電源電力工程,保證與本項目同步建成。請工業和信息化部、軍委聯合參謀部在通信遷改等方面給予支持配合。
九、本核準文件有效期限為2年,自批復之日起計算。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項目,應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我委申請延期。項目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期,或提出延期申請但未獲批準,本核準文件自動失效。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xx年6月30日
黨內除名批復格式范文 篇3
根據嵩湖村等11個村黨支部“兩推一選”的得票結果以及黨支部成員候選人的任職條件,經鄉黨委研究決定對嵩湖村等11個村黨支部成員批復如下:
謝文科同志任嵩湖村黨支部委員、書記職務,聶冬華、丁玉花(女)倆同志任嵩湖村黨支部委員職務;
聶平奇同志任上聶村黨支部委員、書記職務,車榮蘭(女)、聶國高倆同志任上聶村黨支部委員職務;
官萬明同志任官家村黨支部委員、書記職務,謝小華、葉陽明倆同志任官家村黨支部委員職務;
范斌科同志任曹家村黨支部委員、書記職務,曹子榮、危潤秀倆同志任曹家村黨支部委員職務;
張享蓮(女)同志任下澤村黨支部委員、書記職務,饒華龍、饒泉昌倆同志任下澤村黨支部委員職務;
董平榮同志任陳油村黨支部委員、書記職務,付金龍、張長榮倆同志任陳油村黨支部委員職務;
鄧建鋒同志任廖家村黨支部委員、書記職務,肖毅君(女、大學生村官)同志任廖家村黨支部委員、副書記職務,廖清榮同志任廖家村黨支部委員職務;
李后龍同志任加升村黨支部委員、書記職務,顏炳圣、付志兵倆同志任加升村黨支部委員職務;
范福仁同志任范家村黨支部委員、書記職務,丁木榮、鄭勝恒倆同志任范家村黨支部委員職務;
黃小根同志任江下村黨支部委員、書記職務,章苗苗(女、大學生村官)同志任江下村黨支部委員、副書記職務,丁雪榮同志任江下村黨支部委員職務;
阮珍田、謝秋華、陳建江三同志任付家村黨支部委員職務;
由于進行黨支部換屆選舉,嵩湖村等11個村原任黨支部成員未獲任命的,其職務自然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