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同意請示的批復(通用6篇)
關于同意請示的批復 篇1
xx省人民政府:
你省x年x月八日《關于撤銷xx縣設立通州市的請示》和x年xx月十二日的補充請示收悉。經國務院批準,同意撤銷xx縣,設立通州縣(縣級),由省直轄,以原xx縣的行政區域為通州市的行政區域,不增加機構和人員編制。
民政部
xx年x月八日
關于同意請示的批復 篇2
市安監局機關黨支部:
你們報來的《關于調整黨支部書記的請示》收悉,經市委市直機關工委研究,同意黃任中共xx市安監局機關支部書記,免去李中共xx市安監局機關支部書記、委員職務。
特此批復
中共xx市委市直機關工委
x年5月4日
關于同意請示的批復 篇3
市安監局機關黨支部:
你們報來的《關于調整黨支部書記的請示》收悉,經市委市直機關工委研究,同意黃任中共xx市安監局機關支部書記,免去李中共xx市安監局機關支部書記、委員職務。
特此批復
中共xx市委市直機關工委
x年5月4日
相關知識
批復具有以下特點:
(一)批復與批示的不同點。批示針對的文種較多,有報告、計劃、總結、意見等;而批復則只針對于請示。
(二)行文具有被動性。批復的寫作以下級的請示為前提,它是專門用于答復下級機關請示事項的公文,先有上報的請示,后有下發的批復,一來一往,被動行文,這一點與其他公文有所不同。
(三)內容具有針對性。批復要針對請示事項表明是否同意或是否可行的態度,批復事項必須針對請示內容來答復,而不能另找與請示內容不相關的話題。因此批復的內容必須明確、簡潔,以利下級機關貫徹執行。
(四)效用的權威性。批復表示的是上級機關的結論性意見,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的答復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不得違背,批復的效用在這方面類似命令、決定,帶有很強的權威性。
寫法
批復的結構通常包括標題、主送機關、正文、落款和成文時間幾個部分。
(一)標題。
批復標題的寫法最常見的是完全式的標題,即由發文機關,事由和文種構成。
(二)正文
批復正文包括引敘來文和作出批復兩部分,有些再寫上“此復”一類結束語。
寫作要求
(一)慎重及時。
批復既是上級機關指示性、政策性較強的公文,又是對下級單位請求指示、批準的答復性公文,因此,撰寫批復要慎重及時。批復機關收到請示后,要及時進行周密的調查了解,掌握有關情況,根據現行政策法令及辦事準則,經認真研究后,及時給予答復。
(二)針對請示答復。
請示要求一文一事,批復也應有針對性地一文一批復,請示要求解決什么問題,批復就答復什么問題,上下行文互相對應。
(三)明確態度。
批復意見不管同意與否,必須十分清楚明白,態度明朗。不能含糊其詞,模棱兩可,以免下級無所適從。
批復的主送機關明確只有請示機關一個,如果所請示問題有普遍性,或需告知其他一些機關,可用如下辦法處理:一是除批復原請示單位外,并轉有關單位。二是將批復抄送有關單位。三是將有關意見另用“通知”行文。將本機關對一些普遍性問題的意見及時傳達下去。
(四)不同指示、復函混用。
批復與指示同為下行文,均對有關事項提出原則、要求,但兩者的區別還是明顯的,不應混用。首先是內容不同,指示是對下級機關布置工作,闡明工作活動的原則。而批復事項較窄,只能針對請示事項作出具體答復,多屬個別性問題,不涉及面上的工作。其次是受文對象不同。指示的受文對象一般不是某個機關,而是有關的機關單位,受文對象甚至不確定。而批復有特定的受文單位,只給原請示機關發批復。再次是制發動因不同。指示根據需要而作,屬主動行文,批復是針對下級機關請示而發的,屬被動行文。
批復與復函由于都是回復來文的公文,有時也會被混用。兩者的區別在于:從行文關系看,批復是上級機關向下級機關答復用文,屬下行文;復函一般是向不相隸屬機關答復用文,屬平行文。從行文內容看,批復多屬于對重大原則和政策性問題作出決定、批答,復函多用于一般性事項的回復。
關于同意請示的批復 篇4
住房城鄉建設部:
你部《關于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協調小組的請示》(建保〔〕113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同意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協調小組。協調小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附件:保障性安居工程協調小組組建方案
國務院
x年七月十四日
關于同意請示的批復 篇5
市檔案局機關黨黨支部:
你們報來的《關于調整支部委員會委員的請示》已收悉,經市委市直機關工委研究,同意你們的請示:
支部委員會由劉、等5名同志組成,劉任機關黨支部書記。
特此批復
中共xx市委市直機關工委
x年2月21日
關于同意請示的批復 篇6
住房城鄉建設部:
你部《關于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協調小組的請示》(建保〔〕113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同意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協調小組。協調小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附件:保障性安居工程協調小組組建方案
國務院
x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