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技能培訓方案(通用3篇)
農民工技能培訓方案 篇1
一、指導思想
以“提升技能、穩定就業、促進發展”為主題,緊緊圍繞我省經濟和產業結構調整升級需要,運用財政補貼政策,組織用人單位、各類職業培訓機構和就業服務機構,大力開展在粵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服務,促進農民工提高技能和穩定就業,培養適用型技能農民工隊伍,促進我省經濟社會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六個結合,突出廣東特色。
堅持與提高農民工組織就業程度相結合。以企業需求為導向,大力推進定向培訓、勞務合作、對口扶貧、勞務代理等工作,促進農民工穩定就業,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穩定合格的勞動力供給。
堅持與培養中高級技能人才相結合。加快培養適用型技能農民工隊伍,促進我省產業結構調整升級,滿足企業用工需求。
堅持與創新培訓模式相結合。大力推進校企合作培訓模式,充分發揮職業培訓機構與用人單位兩方面的優勢,建立農民工培訓與就業緊密結合的新機制。
堅持與加強就業和勞動保障管理相結合。重點扶持用工規范的用人單位加強培訓,促進企業規范用工,優化我省用工環境。
堅持與督促企業落實培訓責任相結合。突出重點,集中資金扶持有愿望和條件組織農民工培訓的用人單位,點面結合,促進企業切實履行農民工培訓義務。
堅持完成培訓任務與提高培訓質量相結合。確保參加培訓的農民工絕大部分能考取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
(二)堅持二個導向。在培訓規劃上堅持以當地經濟和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為導向;在培訓實施上堅持以用人單位的需求為導向。
(三)堅持二個創新。創新培訓模式,建立政府統籌、企業導向、社會參與、個人努力的聯動機制;創新投入機制,建立政府、用人單位和個人共擔經費的培訓投入機制。
三、目標任務
(一)總體目標:20xx-20xx年,組織400萬在粵農民工參加技能提升培訓,年均培訓80萬人;培訓后獲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比率達到90以上,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比率不低于80。20xx年任務按勞動保障部的要求執行
(二)任務下達:原則上以各地上年度辦理就業登記的外來流動就業人數為基數,綜合考慮各地培訓鑒定能力、地方資金配套等因素,每年3月底前將農民工培訓就業任務分解下達到各市,各市于4月底前下達到縣區和用人單位。
(三)培訓和補貼對象:培訓對象是在我省城鎮就業的農民工,其中外省農民工不少于70,外來城鎮戶籍流動就業人員可參照執行。財政補貼對象是指經定點培訓獲得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并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農民工(含城鎮戶籍外來工)。
四、工作措施
(一)開展用工檢查摸底,全面掌握在粵農民工情況。
加強就業管理,嚴格執行就業登記和用工登記制度。從20xx年開始,每年的下半年由各地級市統一組織開展一次對農民工就業情況檢查摸底。各地要組成勞動保障監察、就業服務管理、勞動關系、勞動工資、等科(處)室、單位參加的聯合檢查組,依托鄉鎮(街道)勞動保障機構,采用用人單位、農民工個人自報和隨機抽查、重點檢查等辦法,對轄區內用人單位使用農民工情況進行全面摸查,開展用工登記和就業登記,核發《廣東省就業失業手冊》,并將調查結果錄入“農民工培訓管理信息系統”,建立農民工信息庫。
(二)開展培訓需求調研,制定培訓規劃和具體的計劃。
在用工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各市勞動保障部門還要通過組織用人單位定期自報和公開征集等方式,廣泛收集用人單位對農民工的培訓需求,建立農民工培訓需求數據庫。要結合本地產業發展規劃,制訂農民工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按計劃制訂分期培訓的具體方案,確定每期重點培訓工種,編發培訓目錄及補貼標準向社會公布,統籌組織農民工培訓。各市應于每年2月底前將當年農民工培訓計劃報省農民工培訓工作辦公室(省就業服務管理中心)。
(三)認定農民工定點培訓機構,實行定點培訓。
制訂實施全省統一的《農民工技能提升培訓定點機構認定和管理辦法》,認定一批農民工技能提升培訓定點機構。定點機構主要包括三類:
1.用人單位農民工技能培訓就業基地。主要承擔本單位農民工和勞務幫扶地區輸出勞動力的培訓;對在行業內具有優勢的用人單位培訓機構,經縣以上勞動保障部門批準可承擔行業農民工培訓。
2.勞動保障部門農民工定點培訓機構。從各級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的技工學校和就業訓練中心、百萬農村青年技能培訓工程基地、高技能人才實訓基地中認定,主要承擔不具備培訓條件的用人單位和高級以上技能農民工的培訓。
3.社會農民工定點培訓機構。從社會各類職業培訓教育機構中認定,主要承擔特有行業工種及具有比較優勢工種的培訓。
(四)依托用人單位,多形式開展農民工技能培訓。
農民工培訓必須堅持以用人單位崗位需求為導向,以在崗培訓為主要形式。要選擇技術工人需求量大、對職工培訓積極性高的行業和企業為突破口,帶動其他行業和企業重視和加強農民工技能培訓。在培訓方式上可采用以下幾種:
1.用人單位自主培訓。具有農民工定點培訓資格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國家職業標準,結合崗位技能要求,制定在崗農民工培訓計劃和教學大綱,報同級勞動保障部門批準后,自行組織培訓,經考核鑒定領證后按規定申請培訓補貼。
2.行業統籌培訓。各行業協會可根據國家職業標準和行業通用技術工種的`技能要求,制定行業工種培訓教學標準、教學大綱和農民工培訓計劃,報省勞動保障廳批準后,指定行業內具有農民工定點培訓資格的用人單位開展行業農民工培訓,并按規定申請培訓補貼。
3.勞動保障部門組織培訓。對不具備培訓條件或不履行農民工在崗培訓義務的用人單位,由同級勞動保障部門制定農民工培訓計劃,向用人單位下達培訓任務,統籌組織農民工到勞動保障部門或社會定點培訓機構培訓,企業應承擔培訓費按規定分擔的部分。高技能農民工培訓原則上由勞動保障部門統籌組織到高技能培訓基地培訓。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從用人單位的生產經營需要出發,盡量采取靈活方式,把培訓與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的影響降到最低。
4.校企合作培訓。承擔農民工培訓的定點培訓機構要加強與用人單位合作,充分發揮用人單位在崗技能訓練、場地、設備和專業培訓機構教學、師資力量的優勢,共同制訂農民工培訓計劃和教學大綱,采取在用人單位設立培訓基地或隨崗培訓、培訓機構派師資上門授課,或選送農民工到培訓機構培訓共同組織培訓。
5.農民工自選培訓。持有所在單位或擬接收單位同意推薦培訓證明的農民工,可到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的培訓機構,自主選擇政府規定的自選補貼工種參加培訓,經考核獲得相應證書并到已定單位就業的按規定給予補貼。
(五)規范培訓標準和教學大綱,加強職業技能鑒定。
制定實施全省統一的《農民工技能提升培訓標準和教學大綱》。在培訓學時上,參加國家職業資格或專項能力資格培訓的,按國家和省規定執行;參加本省新開發工種技能培訓的,由省統一學時標準。在培訓內容上,應包括公共課程和技能培訓課程,以實操培訓為主,公共課程教材統一使用《廣東省農民進城務工指南》。對參加培訓的農民工,各級職業技能鑒定機構要本著方便、快捷的原則,積極提供技能鑒定和發證服務,適當降低收費。有條件的地級市,要根據本地區的需要,結合農民工實際情況,協助省組織開發適應農民工參加的新工種、新職業和專項能力培訓鑒定標準、教材等資料,確保培訓和鑒定質量。
(六)配套提供公共就業服務,促進農民工穩定就業。
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包括公益性職業介紹機構要向農民工開放,加快在勞動力市場和就業服務大廳開設農民工專門服務窗口,為農民工免費提供政策咨詢、就業信息、就業指導和職業介紹服務。鼓勵社會就業服務機構為農民工提供減免費服務。對提供免費服務的就業服務機構,各級政府要給予職業介紹補貼。對經培訓獲得相應證書并達到用人單位上崗要求的農民工,所在用人單位或協議接收單位要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作為申領培訓補貼的依據。
(七)加強區域勞務合作,提高農民工組織就業程度。
進一步完善省際勞務合作和省內對口勞務幫扶機制,加強輸入與輸出地在聯動組織農民工培訓輸送就業的合作。將“百萬工程”與“農民工培訓計劃”結合起來,完善培訓輸出基地和就業安置基地對接機制,探索推行“1 1”培訓就業模式,即對培訓技能要求高和中級以上技能的農村勞動力,由培訓輸出基地的組織1-3個月的基本技能培訓,再到就業安置基地上崗強化培訓,經考核取得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兩類基地可分別申請勞務輸出培訓補貼和農民工培訓補貼,著力培養用人單位適用的中級以上技能人才。加快推進輸出、輸入地勞動力市場信息網絡聯接和遠程可視見工系統建設,積極組織開展勞務派遣工作,逐步提高農民工組織培訓就業比例。
(八)建立政府、用人單位、個人共擔的培訓投入機制。
1.費用分擔。農民工技能培訓鑒定所需費用,由財政根據培訓等次定額補貼,不足部分由用人單位承擔70,農民工個人承擔30。財政定額補貼基本標準由省統一制訂,每年根據各級財政資金安排情況進行調整,并在分配下達年度培訓任務時予以公布。各地也可按工種實行不同的補貼標準,并可根據當地財力提高補貼標準,提高標準所需經費由當地財政承擔。
2.確保培訓時間。用人單位要積極調整農民工工作時間,確保農民工有時間參加培訓,同時要確保農民工培訓期間的基本生活。
3.職業培訓補貼申領程序。農民工經培訓獲得相應職業證書并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由所在用人單位向所屬勞動保障、財政部門申領補貼。農民工自選工種培訓,應先墊付培訓和鑒定費用,獲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由個人憑有關證件向就業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補貼。
4.職業介紹補貼。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含公益性職業介紹機構)和實行全免費職業介紹服務的社會職業介紹機構,免費介紹農民工就業的,按登記并推薦就業的農民工人數,按省規定的標準進行補貼。
5.農民工職業培訓、技能鑒定和職業介紹補貼的具體辦法,由省勞動保障廳會財政廳另行制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為確保農民工培訓計劃與“百萬工程”有機結合,農民工培訓工作由各級“百萬工程”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統籌組織實施。各地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健全工作機制,層層抓落實,確保完成省下達的農民工培訓就業任務。
(二)加強經費保障。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根據農民工技能提升培訓的需要,按照國發5號文和省政府貫徹意見的要求,做好經費預算,協調當地財政按規定安排農民工培訓就業補貼資金,并納入財政年度預算。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提取職工教育培訓費,并按農民工占全部職工比例,結合所承擔的培訓任務,安排農民工在崗技能提升培訓經費。對不履行義務的企業,按規定強制提取,用于政府組織農民工培訓。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主要用于資助外省籍農民工培訓,省本級和各地配套資金主要用于資助本省籍農民工培訓。
(三)強化管理。加強政策配套,抓緊制訂實施全省統一的《農民工技能提升培訓計劃工作規程》、《農民工定點培訓機構認定管理辦法》、《農民工培訓質量監控和考核辦法》、《農民工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等辦法。加快開發使用農民工培訓管理信息系統,實行信息化管理。
(四)加強宣傳發動。各地要制定“農民工培訓計劃”的宣傳方案,創新宣傳手段,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宣傳推廣活動,充分調動農民工和用人單位參與計劃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農民工技能培訓方案 篇2
我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將以教育部《關于加強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見》的精神為指導,結合本校師生實際情況,全面開展心理健康教育,開發學生的心理潛能,培養學生的心理素質,預防學生的心理疾病。我校將積極參與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活動課的研究,立足“以人為本、讓學生健康活潑的成長”,開發學生的心理潛能,陶冶學生的心理情操,鍛煉學生的心理素質。
一、培訓背景:
培養高素質的教師與提高現有教師的綜合素質,
是我國教育發展的'希望所在。
一位高素質的教師應該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心理素質,較高的專業水平與能力,并善于建立和諧的師生關系。在青少年的成長中教師的重要性怎么強調都不過分。這不僅是因為教師承擔著教書育人的責任,
更是因為教師在青少年心目中的形象與師生關系的好壞,對于青少年的自我概念的形成、生活目標的確定、身心健康的狀況都具有深遠影響。毫無疑問,如果教師本身的素質不高,就無法承擔培養高素質學生的重任。如果教師自己心理不健康,學生的心理健康就沒有保持。
二、培訓目的和意義:
1. 促進校內師生的身心健康,構建和諧校園。
2. 有利于了解全校師生心理健康狀況,防患于未來,構建安全校園。
3. 提高學校素質教育水平,提升學校辦學品味。
4. 促進教師心理健康,疏導來自各方面的壓力,減少長期教學所造成的疲勞感,幫其獲得動力和幸福感。
5. 提高教師的心理應用能力和溝通能力,有助于教師更好地了解學生的心理,采取相應的溝通技巧和教學方法,有利于幫助學生解決心理以及學習上所遇到的問題。
6. 幫助教師解決長期以來形成的心理上所遭遇的困惑,樹立良好的形象,以積極的姿態影響引導學生向著健康向上的方向發展。
三、培訓內容:
1. 教師心理減壓。
2. 如何克服教師職業倦怠?
3. 如何識別有心理問題的學生?
4. 教師與學生的心理溝通技巧。
5. 教師人際關系疏通。
四、培訓形式:
集中培訓。
五、培訓流程:
(一)成立領導小組,提高思想覺悟。學校將把心理健康教育作為一項緊迫的任務來抓,成立以校長任組長的心理健康教育研究領導小組,抓緊師資隊伍的培訓,力求全員參與。我們要切實加強和提高教師過硬的思想道德素質和心理素質,加強全校教師的職業道德教育,努力提高教師的政治覺悟,做到為人師表,言傳身教。
(二)心理培訓學習。提高活動質量為更新教育觀念,樹立中小學生心理健康的意識,在教育教學中樹立和諧、平等、民主的新型師生關系,我們要積極組織教師聽專家、教授的講座和看教學錄相,安排教師參加心理健康知識的培訓學習,努力提高教師的業務水平和心理素質。注意收集整理有關心理健康資料,認真撰寫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心得體會、個案分析、總結論文等并進行交流推廣。努力總結經驗,提高教師的心理素質的業務能力。
(三)開展心理咨詢輔導。心理咨詢輔導也是心理健康教育的一個重要環節,它可以幫助學生解決成長過程中的心理問題。學校準備利用“心理咨詢室”、以及電話專線、校廣播對學生和家長開放,及時做好學生的心理輔導并動員全體教師加強對本班學生的心理輔導,幫助學生接觸心理煩惱、困惑、焦慮。
農民工技能培訓方案 篇3
一、指導思想
根據市、縣教育局相關文件的精神,結合我校教師實際情況和課程改革的實際需要,以“問題導學”理論為重點,以加強師德建設與教師業務技能提升為主題,采取集中培訓與校本(聯盟)培訓相結合的形式,幫助教師更新教育教學理念,豐富教育教學經驗,強化教學反思意識,全面提升中小學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
二、培訓對象
全體在職教師。
三、培訓時間
20xx年7月4日至10日。
上午:8:00~10:30;下午:2:30~5:00。
四、培訓內容
“問題導學”理論、學科專業素養、德育管理等。具體培訓內容見安排表。
五、培訓形式
1.全縣集中培訓、學校集中培訓與聯盟校集中培訓相結合。
2.專家講座與現場研討、集中考核相結合。
六、參培教師要求
1.紀律方面:一是端正學習態度,珍惜學習培訓機會,樹立良好學風;二是按時到崗,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崗,中層以上干部要起模范帶頭作用。
2.學習方面:虛心學習,積極參與互動交流,按時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認真撰寫學習心得。學習結束后,提交學習過程的各項記錄及學習匯報等材料。
七、管理與考核
1.加強領導。建立教師培訓領導小組、工作小組、督查組。
培訓領導小組:韓朝平繆中艷汪漢成凌建東孫方彪
培訓工作小組:唐海霞倪金中匡霞 徐友萍祁建淮
劉娟趙莉董菊香劉瑩瑩
培訓督查組:余榮軍 楊定杰 袁壽芳
2.強化管理。精心組織,確保責任人、校本培訓主講人、培訓地點、網絡設備等落實到位,保證培訓工作順利開展。學校建立《暑期教師培訓日志》,對教師培訓情況學校落實專門人員進行督查。
3.嚴格考核。根據參培教師的出勤情況、學習態度、作業情況及“教學設計”基本功考核成績等項目進行全面考核,并最終匯總成為教師個人評優、評先的一項主要內容,同時也是晉級的重要參考。
八、培訓日程安排
(見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