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科科長職責(通用3篇)
秘書科科長職責 篇1
1.負責學校黨政年度工作計劃、總結及有關專門工作計劃與文件的起草工作;
2.負責學校大型會議的文字材料準備及撰寫工作;
3.組織制訂學校公文處理的有關規章制度,負責學校及各職能部門起草公文的文字審核、登記、安排打印、歸檔等工作;
4.負責編印學校黨政動態信息、規章制度匯編及學校大事記等工作;
5.負責黨委、校長辦公會議議題征集及討論材料的收集整理及督促檢查會議決定事項的協調與督促落實工作;
6.負責與行業學會聯絡工作;
7.負責擬定寒、暑假及法定節假日的放假安排和值班安排,報送上級及相關部門并通知檢查落實;
8.負責校長信箱來信的處理、協調和督辦等工作;
9.負責編制每周“會議活動安排”;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秘書科科長職責 篇2
1、負責秘書科全面工作;
2、負責學校公文和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3、負責學校公章和部門印章的管理與使用;
4、負責協調學校辦公自動化工作;
5、負責群眾來信來訪接待及因公出國護照的辦理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秘書科科長職責 篇3
1、主持秘書科日常工作,統籌安排秘書科各項工作。
2、做好校領導的出行安排和時間管理工作。
3、指導一般公文的處理和發文的初審工作。
4、協助辦公室主任做督辦、催辦工作。
5、根據領導安排開展調查研究工作。
6、管理和指導收發及文印工作。
7、做好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