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工作交接流程
一、交接日期:
XX年x月x日
二、具體業務的移交:
1.庫存現金:x月x日帳面余額xx元,實存相符,月記帳余額與總帳相符;
2.庫存國庫券:478000元,經核對無誤;
3.銀行存款余額x萬元,經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核對相符。
三、移交的會計憑證、帳簿、文件:
1.本年度現金日記帳一本;
2.本年度銀行存款日記帳二本;
3.空白現金支票張(號至號);
4.空白轉帳支票張(號至號);
5.托收承付登記簿一本;
6.付款委托書一本;
7.信匯登記簿一本;
8.金庫暫存物品細表一份,與實物核對相符;
9.銀行對帳單1一10月份10本;10月份未達帳項說明一份;
10.…………………
四、印鑒:
1.xx公司財務處轉訖印章一枚;
2.xx公司財務處現金收訖印章一枚;
3.xx公司財務處現金付訖印章一枚;
五、交接前后工作責任的劃分:XX年x月x日前的出納責任事項由朱負責;XX年x月x日起的出納工作由金負責。以上移交事項均經交接雙方認定無誤。
六、本交接書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分,存檔一份。
移交人:朱(簽名蓋章)
接管人:金(簽名蓋章)
監交人:遲(簽名蓋章)
xx公司財務處(公章)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