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貿易的合同集合(精選3篇)
關于貿易的合同集合 篇1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簽訂。
中國_______公司(簡稱甲方)和國_______公司(簡稱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基礎上,同意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方同意從_______年_______月份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產品_______套(件),計總值_______萬美元。
品號品名:_______
規格:_______
數量:_______
單價:_______
交貨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期:_______
第二期:_______
第三期:_______
目的口岸:_______
支付辦法:_______
包裝:_______
其他:
1、甲方每次交貨時,將出運的品名、規格、數量、金額、船名等在_______小時前電告乙方。出運后,將全套正本貨運單據:全套潔凈裝船提單(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發票(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包裝單;產地證明書;質量檢驗證書,由甲方直接寄給乙方的議付銀行。同時,由甲方將上述單據的副本_______份,分別寄給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_____產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過_______%。次品價格,雙方根據質量情況,另行協商確定。
3、其他條款根據中國進出口總公司對國出口商品合同規定。
第二條
乙方同意自_______年_______月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底止,提供_______機器_______臺,準備設備臺,以及測試儀器_______臺,附配件_______套等,計總值_______萬美元。(各種設備的名稱、型號、臺數、價值齊全)
交貨期:
1、_______機器,_______年_______月交貨。
2、_______機器,_______年_______月交貨。
3、其他設備,_______年_______月交貨。
目的口岸:
支付辦法:
包裝:
其他:乙方在發運設備時,應先將發運的設備型號、名稱、件數、金額、重量、體積等電告甲方。發運后,應將全套潔凈的裝船正本提單;發票;包裝單;產地證明書;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書;有關設備詳細的技術圖紙和安裝、使用、操作等說明書寄送甲方。為便于甲方做好準備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___年_______月底前,先將各機全套圖紙(包括基礎圖)寄交甲方。
第三條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國_______仲裁機構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四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條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各方應立即把上述情況的.發生通知對方,說明情勢并預計持續時間的長短,以便對方采取相應措施。
第六條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兩種文體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
中國_______公司代表
乙方:_______
國_______公司代表
見證人:_______
中國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關于貿易的合同集合 篇2
甲方:中國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補償貿易內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臺(套)設備及其能規格資料、輔助設備和零、備、附件及試車用原材料(提供設備另用附件詳列)。
2.甲方將用乙方提供的設備所生產的_________產品,償付上述設備的價款,也可用其他商品來償付。償付商品的品種、數量、價格、交貨條件等,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補償方法
1.甲方分期開出以乙方為受益人的遠期信用證,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機械設備的價款。
2.乙方開出以甲方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證,支付補償商品的貨款。
3.當乙方支付貨款不能相抵甲方所開遠期信用證之金額時,乙方用預付貨款方式,在甲方遠期信用證到期之前匯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時議付所開出的遠期信用證。
4.由于甲方所開立遠期信用證的按期付款以乙方開出即期證及預付貨款為基礎,所以乙方特此保證及時按合同規定開出即期證及預付貨款。
第三條補償商品
1.甲方用乙方提供設備生產的商品(詳見附件),按每公歷月_________套(件)供應乙方。
2.對其他商品,雙方同意分批簽署供貨合同。供貨條件由雙方另議。
第四條償還方式
1.甲方自乙方提供設備在甲方場地試車驗收后第_________個月起,每月償還全部設備價款的'_________%。
2.甲方可以提前償還,但應在_________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補償商品償還設備價款期間,乙方按本合同有關規定,開立以甲方為受益人的足額、即期、不可撤銷、可分割可轉讓的信用證。
第五條償還期限
限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個公歷月內償還完畢。
第六條補償商品作價
1.雙方商品均以_________(幣種)計價。
2.乙方提供的設備及零、備、附件等均以_________(幣種)作價。
3.甲方提供的補償商品,按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出口貨物的人民幣基價,以當時的人民幣對_________(幣種)的匯率折算成_________(幣種),或經甲方主管部門同意后,以_________(幣種)結算。
第七條雙方的利息計算
1.雙方議定,本合同項下的_________(幣種)及_________(幣種)的年利息分別為_________%和_________%。
2.甲方所開立的遠期信用證及乙方預付貨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技術服務
1.甲方自行將設備在廠房就位。
2.在主要設備安裝調試時,乙方須自費派遣_________人到現場指導,為期_________天;如指導錯誤,乙方負責賠償損失。
3.甲方提供安裝調試地點的住宿、交通及參加調試、驗收的勞務、水、電、汽供應及原材料等。
4.雙方代表共同確認驗收合同標準。
第九條附加設備
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現本合同項下的機械設備在配套生產時,還需增添新的設備或測試儀器,可由雙方另行協商,予以補充。補充的內容仍應列入本合同范圍之內。
第十條保險
設備進口后由乙方投保。設備所有權在付清貨款發生移轉后,如發生意外損失先由保險公司向投保人賠償,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設備貨款。
第十一條稅收與費用
本補償貿易項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稅收與費用的繳付,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稅收法律、法規辦理。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合同規定購買補償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提供商品時,均應按合同條款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并向對方支付該項貨款總值的_________%的罰款。
第十三條履約保證
為保證合同條款的有效履行,雙方分別向對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銀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擔保。甲方的擔保銀行為中國銀行_________行,乙方的擔保銀行為_________國_________銀行。
第十四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或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方可有效。
第十五條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合同有關條款,應及時向對方通報有關情況,在取得合法機關的有效證明之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關合同義務,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仲裁
凡有關本協議或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應提請_________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_________仲裁程序在_________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為_________國法律。該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是最終的,甲乙雙方均受其約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關申請變更。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七條合同文字和生效時間
本合同用中、_________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期滿后,雙方如愿繼續合作,經向有關部門申請,獲得批準后,可延期_________年或重新簽訂合同。
第十八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份,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關于貿易的合同集合 篇3
貿易公司的勞動合同
3.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三條 工作時間與報酬
1.甲方實行每天8小時工作制,甲方為國家交通特殊行業,因崗位工作特點(生產),如需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應服從公司需要。
2.甲方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和工作崗位,確定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元/月,正式聘用期本崗位工資為______元/月(人民幣)。
3.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報酬。 第四條 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成績突出者嘉獎晉級,違紀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第五條 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1.對具有本市勞動手冊和符合上海市規定的員工,甲方按上海市規定的基本標準為其繳納三金(養老金、醫療保險金及失業金)。對原先無工作單位的外省籍員工購買社會綜合保險,同時辦理員工團體意外人身保險,不另報銷醫療費用。
2.法定假日為有薪假期。 第六條 協議的變更、終止、解除、續訂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協議:
(1)甲方因機構變化,原崗位撤消,無適合崗位安排,甲方應提前30天通知終止合同;
(2)本合同訂立后,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已修改;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合同期滿,雙方辦理終止合同手續(違約責任詳見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甲方因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雙方可以續訂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或予以除名:
(1)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試用期間不合格者;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經教育屢不悔改者;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者;
(4)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
4.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因疾病,合同期內,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無法解決的`。
5.乙方主動解除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在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各種專項培訓費用,乙方應當歸還甲方,乙方賠償甲方違約金____元。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
(2)甲方如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任何單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其他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后果大小和責任大小,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2.經甲方同意辭聘但未按規定按時交清公務與債權、債務手續的,甲方有權扣押畢業證(職稱證書)和扣發當月工資, 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3.甲方出資培訓的員工在合同期或規定的服務期內離(辭)職的,按規定向甲方支付培訓費。
4.甲方資助乙方買房款的員工在規定的合同期或服務期內離(辭)職的,乙方須歸還所有款項。
5.工作需要向甲方領取的服裝、工具及其他貴重物品在合同期滿或離(辭)職時須交還甲方,在使用年限內的應按甲方規定承擔相應的折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