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電纜交易合同(精選3篇)
工地電纜交易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___
簽訂地點:___開發區工地現場
出賣人
買受人:__有限公司簽
訂時間: __ 年月
第一條金額:壹佰玖拾貳萬伍仟零壹拾肆元整。
如供貨過程中數量型號發生變更,貨物的單價按讓利后總價同比例下浮。
第二條質量標準:所供電纜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線徑及長度均不得有負公差,需提供產品出廠合格證和3 認證。
第三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質保期為安裝完成驗收合格后18 個月。
第四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包裝必須確保貨物運抵現場的完好無損。
電纜盤由出賣人及時回收,若有丟失買受人概不負責。
第五條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第六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七條標的物所有權自買受人驗收合格后時起轉移, 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出賣人所有。
第八條交貨方式、地點:按買受人的要求分批運至工地現場。
交貨時間為合同簽訂后10 天。
第九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和費用負擔:汽車運輸,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按電纜國家標準、現行行業標準及出賣人提供的經買受人
確認的樣品驗收。
第十一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第十二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合同簽訂后,貨物運至現場,經驗收合格后付至貨物價款的60%;
安裝完成、調試合格、驗證文件齊全后付至貨物價款的90% ;
其余10%作為質量保證金,在質保期滿后14 天內付清。
第十三條擔保方式: 。
第十四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出賣人的供貨質量、時間未按合同約定,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出賣人未按合同約定供貨,買受人在權對出賣人進行合同總價1%~5% 的罰款。
買受人未按合同付款,出賣人有權停止供貨。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調解決;
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
協調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提交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采購合同
1、電纜進場后按國家相關標準進行檢測,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2、供貨數量為暫定量,具體量以買受人在施工過程中的要求為準,最終按實結算。出賣人投標報價中已包含由此發生的運輸費用。
3、貨物單價為固定單價,不因任何原因而調整。
4、出賣人提供的電纜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電纜不允許有接頭。
電纜應持有國家歸口管理部門核發的生產許可證,并有南京市、江寧區等相關政府進網許可證。
5、出賣人應負責指導電纜安裝、敷設、試驗等技術服務工作。
6、多芯電纜要求分色,其分色按國家標準雙色。
7、電纜的封端應嚴密。
8、出賣人生產貨物時以每號建筑為單位,不可將同種型號規格的電纜合為一根。
9、貨物運至現場后,出賣人負責免費將貨物卸至買受人指定的地點。
10、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對投標文件的書面澄清等均作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出賣人買受人鑒證意見:
出賣人: 買受人: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工地電纜交易合同 篇2
出賣人: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輛所有人;____________
車輛牌號;____________
車輛類別;____________
廠牌型號;__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
初次登記時間;____________
登記證號;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碼;____________
車架號碼;____________
行駛里程;____________
使用年限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車輛年檢簽證有效期至年月,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證號;____________
承保公司:____________;
保險險種____________
保險有效期截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車輛使用性質:□客運□貨運□出租□租賃□非營運□其他
車輛狀況:____________。
第二條 車輛價款及交驗車
1、本車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其中包含車輛、備胎以及等款項。
2、乙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當面驗收車輛,甲方將相關文件交付給乙方,并自車輛及相關文件交付完畢且驗收、審驗無誤起日內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車款的____________%,待雙方配合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后支付剩余車款。
3、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由____________方負責。
4、自過戶、轉籍手續完成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剩余車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支付方式:□現金□轉帳
賬戶名: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5、自甲方收到全部車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內,應將過戶、轉籍后的有關證件及車輛交給乙方。
第三條 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處理完畢所有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甲方應提供車輛的使用、維修、事故、檢驗以及是否辦理質押登記、交納稅費、報廢期限等真實情況和信息并確保真實有效。
3、車輛交付后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4、甲方收取車款后,應開具合法、規范的收款憑證。
5、甲方應持有效證件與乙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乙方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與甲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按約定支付車款。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并有確實證據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未交車價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因甲方原因致使車輛在規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返還車價款并承擔一切損失。
4、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剩余車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 生效及爭議處理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備案機關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合同生效后,雙方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均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原則上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工地電纜交易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企業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企業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鑒于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獨家發起設立乙方,且乙方計劃在中國境外發行股票并將該等股票在中國境外上市。為此,甲乙雙方愿意為了避免同業競爭,就雙方業務關系的若干事宜,協議如下:
1.避免同業競爭范圍
1.1 本協議避免同業競爭范圍是:乙方(包括其附屬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由和境外任何地域所從事的主營業務。
1.2 乙方的主營業務(簡稱“競爭性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勘探、生產及營銷;煉油、石油化工產品的生產及營銷;石油、天然氣管道運營;原油、成品油、天然氣、石油化工產品的進出口貿易;石油、天然氣、煉油和石油化工的勘探、生產及營銷的合資、合作經營。
1.3 對本協議所定之避免同業競爭范圍和乙方的主營業務的范圍的任何變動,均須按雙方另行達成的協議作出。
2.甲方之承諾
甲方承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會而且將促使其附屬公司不會單獨或連同、代表任何人士、商號或公司(企業、單位),發展、經營或協助經營、參與、從事與本協議規定的乙方主營業務產生競爭的業務(本協議第4條、第5條所述內容例外),但經獨立董事審查同意后由乙方書面同意者除外。
3.優先交易權
3.1 如果甲方有任何與乙方主營業務產生直接或間接競爭的業務機會,應立即通知乙方,并在上述通知發出后30天內,盡力促使該業務機會按乙方董事會能合理接受的條款和條件首先提供給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上述通知后,應盡快召開至少有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出席的董事會,討論是否接受甲方通知的業務機會。
3.2 乙方對根據本協議第2條規定書面同意甲方經營的競爭性業務項目(包括國內、國外)均具有優先交易權。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第5.2條和5.3條的原則執行。
4.國內現存項目
4.1 甲方承諾對未轉入乙方的且列于附表一的五套化工裝置,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二年內(“收購期”),按乙方要求并經雙方協商后將其中的三套化工裝置(_________石化二套、_________石化一套)轉讓給乙方。除非乙方書面表示放棄受讓上述三套化工裝置,甲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該等資產。若乙方書面放棄該等資產的受讓權,或在收購期滿時未作出受讓表示,甲方可將該等資產出讓給第三方或自營。在收購期內,乙方可以根據市場狀況與甲方協商,并按協商后的適當方式經營上述該等資產。對于其余二套裝置,甲方應按_________公司與_________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簽訂的有關上述裝置購買權協議的規定,予以處置。
4.2 甲方或其下屬企業所全資擁有的、包括但不限于列于附表二的銷售企業的營運和管理,應符合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部分石油公司油產品的銷售業務監管合同》之規定。
4.3 乙方同意甲方繼續保留石油化工后續加工業務。甲方承諾該等業務的發展對乙方主營業務不構成重大影響。
4.4 在中國境內甲方與外國公司簽訂的_________個對外合作開采石油資源合同,其合同權益已經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合作部批準,且通過甲方與乙方簽訂的《對外合作石油協議權益轉讓合同》轉給乙方。在《對外合作開采陸上石油資源條例》修改之前,甲方與外國公司簽訂新的對外合作合同,甲方應在對外經濟貿易部合作部批準的前提下,盡最大努力將其合同權利和義務按不劣于前述合同權益轉讓的條件轉予股份公司。
5.甲方現有境外項目
5.1 甲方現有境外項目是:甲方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與境外合作方(政府、公司、自然人)簽訂的,正在執行或繼續有效的,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石油化工及相關的油品生產、儲運和銷售項目(“境外項目”)。
5.2 甲方承諾對沒有轉入乙方的境外項目,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不時按乙方要求,并經雙方協商后轉讓給乙方,但該等項目之轉讓應遵守境外項目所在地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行政性命令。此外,只要乙方上市地國家法律禁止或事實上導致禁止該上市地投資人直接或間接地向境外項目所涉國家石油和天然氣項目融資或投資,甲乙雙方之間將不對該等境外項目轉讓或買賣。在境外項目未轉讓期間,甲方可以繼續按有關已簽訂且有效的合同和計劃從事經營。
5.3 如果甲方擬向第三方轉讓、出售、出租或許可第三方使用境外項目,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下稱“出讓通知”)。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愿意收購上述境外項目,但該等收購由于任何管轄法律或其他情況之限制而不能完成或將對乙方主營業務造成重大影響者,則乙方可以不收購該等境外項目并應盡快通知甲方,列明其不能收購的原因。甲方在收到乙方上述通知之前,在遵守原協議及有關法律的前提下,不得將所涉及的境外項目向第三方轉讓、出售、出租或許可第三方使用。
5.4 如果乙方在收到出讓通知后并非由于前款原因而未收購任何境外項目時,則甲方可以在發出上述出讓通知_________日后,向第三方轉讓、出售、出租或許可第三方使用該等境外項目,但其條件不應優于擬向乙方轉讓的條件。
5.5 雙方同意_________所屬中國境內_________和_________項目,以及已經完成和正在進行的_________國項目,不構成對乙方主營業務重大的競爭影響,應由甲方繼續持有經營,乙方對甲方在_________中的權益和_________在上述_________項目、_________項目和在_________國的項目中的權益沒有優先購買權。
6.公告
如果乙方按本協議第4條、第5條規定,因某種原因在收購期內沒有實施收購,或放棄收購權,應將未收購理由以公告形式并在乙方下一個年報中進行披露,公告內容應包括乙方獨立非執行董事的陳述,說明是否對此已審核同意。
7.同等責任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者外,甲方根據本協議作出的保證和承諾均代表其本身及其下屬的全資子公司、分公司而作出。凡本協議提及甲方之處,除另有規定,均應包括甲方自身及前述公司。
8.賠償和補償
雙方同意賠償對方由于違反本協議導致對方遭受的一切損失、損害和開支。
9.協議持續
本協議自生效日起生效,直至發生以下情形為止(以較早為準):(a)甲方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持有乙方股份低于30%,或(b)乙方股份終止在香港聯交所及任何其他的證券交易所上市。
10.其它
10.1 根據本協議發出或作出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他通信,均應以書面方式按下列有關地址或傳真號碼(或收件人五天前事先書面通知另一方的其他地址或傳真號碼),交付或發送予另一方:_________。任何如此標明收件細節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信,(a)如以函件交付或作出,在實質送達有關地址時,或(b)如以傳真交付或作出,傳真成功發出后視為已經送達。
10.2 本協議任何條款有不合法、無效或不能強制執行的情況,均不影響本協議任何其他條款的合法性、效力或可強制執行性。如本協議內的任何條款被裁定無效,但如作部分刪除或削減則可成為有效者,該條款可在作必要的刪除或修訂使之有效及有可強制執行性后仍可實施。
10.3 除非取得本協議一方的事先書面同意,本協議的另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10.4 本協議和本協議提及的有關文件,應構成協議雙方就所述一切事宜之整體協議和理解,并應取代雙方對本協議所述一切有關事宜的所有先前口頭或書面協議和安排。
10.5 甲方和乙方應作出、簽署或促使作出或簽署為使本協議條款生效而必需的所有進一步的行動、契據和文件。
10.6 由于違反本協議而賦予任何一方的任何權利補償,均為附加于和無損于其可享有的所有其他權利和補償,而執行或尋求或者未能執行或尋求該項權利和補償亦不會構成一方對任何其他權利和補償的放棄。
10.7 對本協議的任何修訂,均須以書面作出并經本協議雙方簽署。
10.8 本協議正本一式九份,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各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1.適用法律及訴訟管轄
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管轄并應依據中國法律作出解釋。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國法院的管轄。
12.定義
12.1 在本協議內,除上下文另有規定者外,下列用語應有以下定義:生效日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即乙方成立日。
12.2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
12.3 附屬公司指與一家公司(“該公司”)有關,且該公司對其(a)持有或控制過半數投票權,或(b)有權享有一半或以上營利,或(c)有權控制董事會之組成,又或(d)持有過半數已發行股本的另一家公司、企業、單位或具有法人地位的其它實體。
12.4 第三方指所有非甲方全資擁有的經濟實體(公司、企業、單位)和自然人。
12.5 雙方協商指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之原則,協商并達成收購乙方具有優先交易權業務的書面協議。該協議須以一般商業條件為基礎。
12.6 本協議所述“條款”和“章節”,除上下文另有規定者外,概指本協議內之條款和章節。
12.7 乙方和甲方的用語在上下文許可的情況下,應包括其有關合法繼承人及經準許的受讓人。
12.8 加入的標題僅作為提供方便之用,不應對本協議的解釋有任何影響。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