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合同范文匯總(精選30篇)
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1
銷售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發展甲、乙雙方長期、穩定、互惠的貿易合作關系,本著等價有償、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規定,達成如下框架合同:
一、采購計劃
乙方向甲方分批次采購肉類產品,乙方就每一批次以交易清單的形式與甲方約定具體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要求、驗收標準和方法、交貨期限、交貨地點、運輸方式等條款。該等條款一經雙方約定,具有本合同同等約束力。
二、定價原則
甲方向乙方銷售的肉類產品,其定價以市場價格為基本原則。具體執行時,由甲方結合地區市場、批量、付款條件等確定銷售價格。同等條件下,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價格或條件不應偏離其提供給第三人同樣貨物的價格或條件。
三、結算方式
按雙方合作經營肉類產品操作流程執行:
1)甲方貨款乙方必須當天給予全部結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如乙方未向甲方結清當天金額,視乙方違約,違約金按當天貨款的3%的滯納金賠付。
2)在乙方違約的前提下,甲方有權處理第二天的貨款結算方式。
四、品質擔保
1、甲方應保證提供給乙方的肉類產品符合乙方在各批次清單里所載明的各項要求。
2、如甲方所交貨物規格、數量、品質要求不符合規定或約定,但乙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乙方不能利用,應根據具體情況,由甲方負責包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如因肉類產品存在品質缺陷導致乙方受損的,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賠償責任。
4、乙方在驗收中如發現甲方支付的肉類產品的規格、數量、品質要求不符合規定或約定,由甲方承擔應有責任。
五、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戰爭、封鎖、沖突、叛亂、內亂、騷動、政府對鋁行業的限制、嚴重火災或水災或人們所不能控制的其他因素。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六、違約責任
1、本合同當事人雙方應本著誠信、互惠互利、按時、按質、按量共同完成本合同項下交易,若甲方未在規定時間完成本批次清單規定的進貨數量,超期天以上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就其本批次清單未完成部分貨物總值支付%的違約金(乙方可直接在支付給甲方的款項中扣除),并有權取消該批清單余下的供貨量。若乙方未在規定時間支付款項的,就其未支付部分,甲方有權收取%的滯納金。具體清單中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本合同當事人任何一方因違反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違反合同或違反雙方就本合同達成的其它約定造成對方實質上的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承擔相應地賠償責任。
3、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守約方向違約方要求賠償的權利。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變更后的合同需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1、繼續履行本合同將導致甲方或乙方違反法律法規時;
2、甲方生產的各種品種規格的肉類產品均無法滿足乙方的實際生產經營,合同已無履行必要;
3、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書面同意。
八、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本合同及其項下各批次清單的訂立、履行、變更和解除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如本合同及其項下各批次清單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杭州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合同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限為
2、雙方就本合同達成的其它約定與本合同效力一致,但其它約定的有效期不超過
本合同的有效期。
3、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有其它后續附加條款及后續合同。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對方索要其它費用(現甲乙雙方無任何費用),乙方需足額付款與甲方,不得添加其它費用(如每頭白條費用等)。乙方需協助甲方報驗,所需乙方能提供的一切證件。不得用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絕,乙方須向甲方開取甲方所需的分銷憑證。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2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 (以下簡稱乙方) 關于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貨運代理合同(合同號: ),為了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協助辦理貨物轉口貿易及運輸事宜達成補充合同如下:
一、操作流程
1。乙方作為貨運代理人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艙,將甲方貨物從國港口出運到轉港馬來西;
2。 貨到馬來西后,由乙方當地代理負責從港區提貨并視需要在保稅倉庫內倒柜、包裝等事務以及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理甲方進行貨物增值服務;
3。乙方轉港代理完成相關的倒柜、包裝等事務或相關貨物增值服務后,將貨物重新裝柜并運輸到甲方指定目的港;
4。乙方負責協助甲方取得最終目的港清關所需要的產地證、發票、裝箱單等相關貿易單據。 5、乙方承諾,盡管由乙方在轉港的代理委托X廠為甲方提供相關的貨物增值服務,但X廠不會以出口方的身份出現在該批貨物再出口至第三國的海關清關文件上。
二、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其出口的貨物為合法貨物,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否則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后果;
2。甲方保證轉口貨物的包裝為性包裝,不得在產品及或任何包裝上顯示與國有任何關聯的標志、標識或任何其他嘜頭,否則由此引起所有責任和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擔;
3。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的買賣合同糾紛或者由轉口貿易引起的任何貿易糾紛均由甲方自行解決,與乙方無關。
三、 乙方責任:
1。貨物在轉過程,除非由于乙方或其代理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否則乙方不承擔貨損貨差的賠償責任:如因承運人造成甲方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向相關承運人索賠;
2。如甲方有要求的,乙方應當提供其代理在轉港拆箱時的理貨報告或重新裝箱、封箱狀態的照片;
3。如因甲方自身貨物問題或包裝問題或其它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負任何責任,但乙方會協助甲方做好相應補救措施,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貨物在轉港裝船出運后,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二程提單和其他清關文件;
5。乙方保證協助提供的目的港清關文件真實有效,但在目的港非乙方提供文件和操作失誤原因引起的進口清關問題,乙方不承擔責任;
6。乙方協助提供的目的港清關文件僅用于清關用途,并不意味著甲方與乙方或清關文件上的相關方存在買賣合同關系,甲方不得以該清關文件為依據向乙方及或乙方代理及或轉港相關第三方主張任何貨款; 7、因乙方在轉港當地的代理或代理所委托的第三方在轉港為甲方提供提貨、倒柜、包裝、轉運、清關等相關貨物增值服務過程瑕疵而致使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發生買賣合同糾紛、轉口貿易糾紛,與承運人發生運輸糾紛,或與海關、港口管理部門等發生進出口管制糾紛,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因對此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貨款結算
1。甲方自行負責與目的港客戶之間的貨款結算和其他相關事務,與乙方無關;
2。除非甲方提出書面要求并經乙方同意,否則乙方無義務為甲方提供貨款代收代付的義務;
3。乙方同意甲方第三國目的港客戶的貨款經過乙方轉港的代理收取后轉匯給甲方,乙方無條件地保證其轉港的代理能將貨款轉付給甲方,否則,乙方將承擔連帶支付責任。但乙方及或其代理有權收取手續費,手續費率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如乙方代理代收貨款的,乙方代理在收到貨款后一周左右將款項匯到甲方指定帳戶,如果在一個月內甲方未能收到款項將視為匯款出現問題,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不建議甲方通過X廠收取貨款,甲方應通過海關清關文件上顯示的出口方收取貨款。X廠在為甲方提供相關的貨物增值服務后該批貨物再出口至第三國的,由乙方委托其在轉港的代理作為該批貨物的出口方。 如果甲方或其目的港客戶堅持要將貨款通過轉港的工廠代收代付,那么即使事先通知乙方及或經得乙方同意,乙方也不保證貨款的安全,乙方不承擔任何收匯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收匯風險和責任。
五、費用支付
1。甲方應在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出運時向乙方提供加蓋公章的費用確認單原件,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委托;在辦理過程產生的其他額外費用,甲方應按實支付。
2。甲方應按以下第 種方式及時支付給乙方所有費用款項:
1) 在轉港裝船出運前付清所有款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貨物;
2) 在乙方交付二程提單前付清所有款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提單及貨物;
3) 在貨物到達最終目的港之前付清所有款項。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章之日起生效。如雙方簽章 不在同日,則以最后一方的簽章日為本合同的生效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時間: 時間
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3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三方共同開拓電腦產品市場,推動三方事業的繁榮和發展,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總則
1、“授權代理商”發展的下級經銷商稱為“授權專賣商”,經乙方對___________的考察及向甲方的申請,甲方授權___________為“電腦授權專賣商”,___________專賣資格授權期為簽約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后本協議自動作廢。___________在授權期內有權使用以上名義進行電腦產品合法商業活動。
2、乙方對___________的銷售運作進行規范化管理,及時向___________供貨,并協助___________在授權區域進行電腦業務的拓展。
3、___________如實情況填寫《電腦授權專賣商注冊登記表》,并向甲方提供本年度經過工商部門年檢的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及法人代表、總經理身份證的復印件。如有變更,應在10天內提交書面變更說明及變更后的相關證件。
4、___________有權對甲方或乙方的工作(市場秩序、市場推廣、商務、產品質量、客戶服務等)作出評價和投訴。
5、___________有義務提高電腦的市場占有率。在經營活動中須維護和提升甲方及產品的39;形象,在廣告宣傳及其它商業活動中,___________禁止使用“電腦總(獨家)代理”、“電腦銷售中心”等具有排它性文字。
二、銷售政策
1、價格:___________從甲方或乙方的提貨價(經銷價)統一規定為:甲方制訂的經銷價,乙方有權從甲方獲取經銷價。
2、價格秩序:甲乙丙三方有責任共同維護電腦的市場秩序及市場形象。___________在銷售甲方產品時,若違反甲方制定的價格管理制度,擾亂市場,損壞甲方或乙方的利益,甲方與乙方將視情節對___________進行警告、扣罰違約金、停貨、取消專賣資格。電腦的零售讓利(含贈品等變相降價)不準超過50元。
3、銷售統計:___________從甲方或乙方購進簽約產品,提貨量計入乙方銷售業績。___________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填報經過乙方確認證明的上月總提貨量,作為甲方向提供市場支持的重要依據。
4、銷售獎勵:為調動銷售積極性,甲方將與乙方協商制定給予___________的返點基數,返點金額由乙方承擔。
5、___________從乙方提貨,運輸費用由乙方與___________協商解決,乙立負責___________的價格保護、樣機政策等相關支持。
三、商務政策(___________原則上從乙方進貨,若的確因為降低運輸成本等原因,經乙方同意,___________可從甲方進貨,下列條款僅適用于___________從甲方直接進貨)
1、訂貨:當___________向甲方訂貨時,須填寫“電腦訂貨單”,同時須有乙方的確認。
2、付款;甲方堅持款到發貨的原則,___________在提貨前將現金或支票交付甲方,或將付款憑證(匯票、電匯)傳真給甲方,甲方收到貨款之后即安排發貨。
3、價格保護;甲方產品價格調整時,由乙方對___________在調價前4天所進降機型給予價格保護。
4、運輸:甲方承擔從甲方到___________所在地到岸價的貨物運費,具體運輸方式由甲方確定。
四、服務政策
1、乙方負責建立“電腦授權維修中心”,對___________所售出的電腦產品提供售后維修服務保障。乙方可根據下屬“授權專賣商”的實力、銷售業績、所處地域設立“電腦授權維修站”(由甲方客戶服務部進行考核授權)
2、乙方負責向___________及其用戶提供電腦產品的技術咨詢與指導。
3、___________在用戶購買時,向用戶準確宣講電腦產品的維修服務政策。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服務質量。如對乙方的授權服務機構所提供的售后服務不滿意,___________可以向甲方進行投訴。 (以上條款的詳細內容見電腦售后服務體系)
五、市場推廣政策
1、形象宣傳:___________在進行廣告宣傳時,不得違反甲方企業標識的使用規定。
2、市場投入:甲方按照市場投入計劃,可根據乙方的申請對___________所在市場進行市場投入,配合___________開拓當地市場。
3、市場支持:如___________銷售業績比較突出,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可以提供一定的市場支持,包括定期定量的各類宣傳品資源分配,用于電腦的市場推廣。
4、經甲方批準的項目執行后,___________憑批準的申請表、完整的廣告宣傳正本、宣傳活動照片及符合甲方要求的費用發票、相關合同副本向甲方報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報銷。在一個月內不辦理報銷者,責任由___________自負。
六、法律效力
1、保密條款:在甲、乙、丙三方合作關系存續期間,必須對有關的保息保密,信息包括產品價格、銷售計劃、客戶清單、財務信息、技術秘密等。未經雙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四方泄密。
2、本協議解釋權在甲方。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本協議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4
合同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為一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賣方)為另一方,根據下列條款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列貨物,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本合同如下:
1.貨物名稱及規格:_________
2.質量和數量的保證:_________
賣方保證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和質量的各項指標,質量保證有效期為貨物到目的港后的12個月。
3.單位:_________數量:_________
4.生產國別和制造廠商: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
6.單價:_________總值:_________
7.付款條件:
(1)離岸價條款:
a.按合同規定賣方應在裝運之前30天用電報/或函件通知買方合同號碼、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尺寸及何時可在發運港口交貨,以便買方訂艙。
b.賣方對運貨船抵達后由于未能按期將貨物運交裝運港口而造成的誤船或滯留裝運應承擔責任。
c.在貨物裝運之前,賣方應承擔貨物的全部費用與風險,而在貨物裝運之后,貨物的全部費用則由買方承擔。
(2)到岸價條款(不包括保險):
a.賣方在裝運時間內應將貨物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不得轉運。合同貨物不得交由懸掛買方不能接受的國旗之船舶運輸。
b.若貨物系由郵寄或空運,賣方應在發運前30天,按照第8條規定,用電報/或信件通知買方大約的發貨期,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等。賣方在發貨后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及發貨日期通知買方,以便于買方及時購買保險。
8.裝運口岸:_________
裝運通知:賣方在裝貨結束后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發票價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買方。由于賣方未能及時通知造成買方不能及時買保險,則一切損失均由賣方負責。
9.裝運文件:
(1)海運:全套潔凈已裝船提單,作成空白抬頭,由發貨人空白背書注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并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_公司。
空運:提供一份空運單,注明“運費到付”/“運費已付”,交付買方。
航空郵包:寄一份航空郵包收據給買方。
(2)發票五份,注明合同號碼和裝運嘜頭(若超過一個裝運嘜頭,發票應分開,細節應根據合同辦理)。
(3)由制造廠開出一式兩份的裝箱單。
(4)由制造廠開出的數量和質量證書一份。
(5)在裝運之后,立即通過電報/或信件將有關裝運之細節通知買方。此外,賣方在裝船后的10天內,要用空郵另寄兩份所有上述文件,一份直接寄給收貨人,另一份直接寄給目的口岸_________公司。
10.目的港及收貨人:_________
11.裝運期限:收到不可撤銷信用證_________天。
12.裝運嘜頭:
賣方應在每個箱上清楚地刷上箱號、毛重、凈重、體積及“防潮”“小心搬動”、“此邊朝上”及裝運嘜頭等字樣。
13.保險:
□裝運后由買方自理
□由賣方投保
14.交貨條件:_________
15.索賠:
在貨物到目的口岸之后的90天內,若發現商品的質量、規格或數量不符合合同之規定,則買方憑_________檢驗局頒發的檢驗證書有權提出更換質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賠償,且所有的費用(如檢驗費、保險費、及裝卸貨費等)均由賣方負擔,但所提的索賠屬于保驗公司或承運方的責任,則賣方不負任何責任。關于質量,賣方保證貨到目的口岸之后的12個月內,在使用過程中若由于質劣而出現損壞,則買方應通過書面立即通知賣方并憑_________檢驗局所頒發之檢驗證書為依據,提出索償要求。根據買方的要求,賣方應負責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時,買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費用由賣方負責。若賣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后1個月內未能答復買方,則便視為賣方已接受要求。
16.不可抗力: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商品,在制造和裝運過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裝運或無法交貨,則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應將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買方,且在其后的14天內賣方應用航空郵寄一份由政府頒發的事故證書給買方,說明出事地點,作為證據。然而,賣方仍應負責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貨。若事故持續超過10個星期,則買主有權取消合同。
17.延遲交貨和罰款: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賣方不能按時交貨或延遲交貨,且賣方同意罰款,則買方應同意其延遲交貨,但本合同第16條規定的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遲交貨則不罰款。所罰的款項經協商可由付款銀行從付款中扣除。然而,罰款不應超過延遲交貨的貨物總值之5%。罰款率每7天為0.5%,不足7天的天數應按7天算。若賣方在本合同規定的裝運時間內遲10個星期仍然不能交貨,則買方有權取消本合同,盡管合同已取消,賣方仍然應毫不延遲地支付上述罰款給買方。
18.仲裁:
凡因執行本協議或有關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以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獲得解決,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定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本合同由雙方簽署,中英文正本兩份,每方各持一份為據,兩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19.備注:___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5
本協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協議雙方為:_________(賣方名稱),系根據a國法律正式組成并存在的公司,設于_________(賣方地址)(以下稱“賣方”)和_________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據_________國法律正式組成并存在的公司,設于_________(地址),(以下稱_________)。
鑒于“賣方”愿意發展他在_________(生產地)和其他國家制造的、并以他的商標和專名銷售的產品的出口業務;
鑒于“賣方”愿委任_________作為他的獨家經銷商,按照本協議中的條款銷售此種產品;
為此,考慮到雙方在本協議中所作的諾言和所商定的各條款,并考慮到下面所提出的,雙方聲明已經同意的,相互之間的其他有效對價,特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
一、產品:本協議中所稱“產品”,系指“賣方”制造并以其商標和專名銷售的產品(產品名稱)。
二、地區:本協議中所稱“地區”,系指_________(地區名)和隨時經雙方以書面同意的其他地區。
三、商標和專名:本協議中所稱“商標”和“專名”,系分別指_________(商標的全稱和專名的全稱)。
第二條 經銷權
“賣方”茲給予_________以獨家進口,并以“商標”和“專名”向“地區”內客戶銷售“產品”的權利。
第三條 專營權
一、交易:“賣方”不得將“產品”售予、讓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區”內_________以外的任何個人、行號或公司取得“產品”。
二、委任:“賣方”不得委任“地區”內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個人、行號或公司作為其經銷商、代表人或代理人,以進口和銷售“產品”。
三、詢購:“賣方”收到“地區”內任何客戶有關“產品”的詢購,均應交給_________。
四、再進口:“賣方”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區”內出售“產品”,并不得將“產品”賣給“賣方”知道的或有理由據信擬在“地區”內再進口或同售“產品”的第三者。
第四條 價格、條件
一、價格:給予_________的價格和條件,應隨時由“賣方”和_________商定,此項價格和條件的確定應考慮到正常貿易慣例及經常存在的市場競爭情況,使雙方從銷售中獲得相當利潤。
二、單獨合同:在每次具體購買產品時,雙方應締結單獨合同。
三、最惠條款“賣方”聲明,本協議中各項條款是“賣方”現在給予經銷商和制造商最優惠的條款,今后如“賣方”向任何其他經銷商或制造商銷售“產品”時提供比本協議更有利于買方的條件時,“賣方”應立即以書面通知_________,并向_________提供此項更有利的條件。
第五條 “賣方”的責任
“賣方”同意在下列方面協助_________:
一、自費供應樣品和一切可以供應的廣告資料。
二、提供現行的國內價目表,并將價目表內任何預期的變更迅速通知_________。
三、經常提供有助于推銷“產品”的意見。
第六條 _________的責任
一、為在“地區”內推銷“產品”并為客戶服務,應自費提供和保持一個有經營能力的機構,并盡一切努力爭取達到有利于“賣方”為利用“地區”內各種銷售機會而制定的銷售指標。
二、供給“賣方”有關銷售“產品”的詳細報告,以及盡可能多的有關“地區”內各種銷售機會和競爭者推銷活動的情報。
第七條 雙方關系
根據本協議所建立的“賣方”和_________在協議有效期內的關系僅屬賣方和買方的關系。任何一方均無權對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義簽訂合同。本協議并不產生代理權,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義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義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損失時,該導致損失的一方,應使受害的一方不負擔由此而發生的損失和費用。雙方并未也無意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營企業或雇主和雇員的關系。
第八條 “賣方”名稱等的使用
一、特許:_________得為商業上目的使用“商標”和“專名”或他們的簡稱或變稱,并得標明自己為“地區”內“產品”的經銷商。
二、注冊:如_________提出要求,“賣方”應自費負責為“商標”和“專名”在“地區”內辦理申請、正式注冊并保持其效力。
第九條 期限、終止
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從生效日起_________年后,雙方應協商按照當時雙方同意的條款和條件將本協議按原來所訂_________年的期限延長一期或數期,如雙方未能就延長期限達成協議,除任何一方在九十天前以書面通知另一方撤銷或終止本協議外,則本協議應視為自此以一年為期限延長或更新一次。如遇下列情況和條件,本協議也應終止:
一、如任何一方有違背本協議的實質性行為,另一方得以書面通知該方,敘述此種違約行為,并說明除非該方對此種違約行為按本節規定加以糾正,否則另一方將按照本節規定終止本協議。如該通知發出后九十天內仍未得到糾正,則本協議根據這一事實在上述九十天期終時即行終止,或_________
二、如任何一方根據破產法或債務人救濟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產申請或其他救濟申請,或被裁定破產,或解散,或清理,或對債權人作任何轉讓,或對該方指定了產業管理人或類似人員,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立即終止本協議,或
三、如遇本協議所規定的某種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協議一方在超過_________天期限后尚無法履行其義務時,則另一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立即終止本協議。
第十條 解約的影響
凡在本協議終止前雙方間已發生而尚未了結的任何債務,或在本協議終止前由于一方違約而發生的另一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均不受本協議終止的影響。
第十一條 保證
一、標準:“賣方”向_________保證,所有“產品”均符合“地區”內的標準,可以出售,并適合銷售目的。“賣方”并保證“產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藝方面均符合質量標準。
二、免受損失:凡因“產品”被指稱質量低劣,或因侵犯專利、商標,或因在“地區”內銷售或使用產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類似的責任事由,“賣方”應保護_________,使之不受損失。
三、質量:如_________發現任何“產品”質量低劣,并將此事實通知“賣方”,“賣方”應按_________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調換或對_________給予補償,其費用由“賣方”自行負擔。對由于上述調換或補償而引起的損害,_________不喪失其索賠權。
第十二條 一般條款
一、不可抗力
本協議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間接地造成任何延遲或無法履行本協議及(或)各個單獨合同的一部或全部條款時,則在此范圍內得以免除其責任,此類事由包括但不限于:火災、水災、海嘯、地震、雷(電)擊、臺風、颶風、旋風、瘟疫或其他疫病、爆炸、意外事故或機械故障、天災、戰爭、封鎖、禁運、劫持、戰爭威脅、戰爭性情況、扣押、暴動、動員、暴亂、非暴力騷亂、革命、制裁、搶劫、罷工、勞動糾紛、封閉工廠、工業干擾、動力供應不足、缺乏正常運輸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關閉、禁止進口或出口、拒發政府命令、敵對行動或其他類似或不類似上述原因而非該方或雙方所能控制者。如由于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雙方失去根據本協議應得的利益時,雙方應重新審查本協議的條款,以便恢復任何一方或雙方根據本協議原已取得的同樣的相應的地位。
關于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書面通知,應由受影響一方以合理速度送達另一方。
二、轉讓
本協議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本協議或本協議內規定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轉讓在未征得對方明確的書面同意之前,應屬無效。
三、商業機密
本協議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協議期限內或期滿后×年內,對不論與另一方有否競爭的任何個人、行號或公司泄漏有關另一方業務經營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報。
四、通知
根據本協議規定所發的任何通知應以英文作成書面,并以預付郵資的航空掛號信,按上文載明的地址或本協議任何一方可能按本節規定通知送達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任何此種通知應視為在付郵日后第×個營業日送達。而此種通知正式付郵的證件,應視為送達此種通知的充分證明。
五、適用法律和貿易條款
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和履行,應以b國法律為準。本協議內的貿易條件應服從最新修訂的《貿易條件國際解釋通則》條款的規定和解釋。
六、仲裁
本條款系本協議的一個組成部分,不可分開,也不能單獨生效。關于本協議效力和本仲裁條款適用范圍的爭議應由法院解決,但如此項爭議已在法院提出并經法院作出判決,則敗訴人應交付一切費用,包括勝訴人律師的合理公費。所有其他一切來自本協議或關于本協議、或關于違背本協議的爭執或異議,在雙方通過善意協商未能達成和解時,應按照b國商事仲裁協會所制訂的《商事仲裁條例》在_________通過仲裁最后解決之。仲裁員的裁決應視為終局裁決,對協議對方均有約束力。
七、可分割性
本協議內各條款應視為可以分割,本協議內任何條款的無效,不應影響本協議其余條款的效力。
八、保留權利
協議任何一方在任何時候不堅持另一方執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時,不應視為放棄此項條款或放棄以后堅持另一方執行此項條款的權利。
九、正式文本
本協議的正式文本應以英文書寫,本協議的解釋應以各條款英文的通常意義為準。
十、標題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便利參考而設,不限制或影響任何條款規定的內容。
十一、全部協議
本協議包括雙方關于本協議主題的全部協議和諒解,并取代雙方以前關于本協議主題以書面或口頭提出的任何性質的討論所達成的一切協議和諒解,除本協議有明文規定者外,其他有關本協議主題的任何條件、定義、保證或聲明,對雙方均無約束力。
關于本協議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換或變更,以書面為之,并載明與本協議有關,并由協議雙方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表簽署。
為證明起見,本協議作成一式兩份,在本協議所載的日期內由雙方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表簽署。
賣方(簽章):_________ 代理商(簽章):_________
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6
合同編號:____
___年__月__日
____(售方)為一方,與____(購方)為另一方,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對象
依據____年__月__日雙方簽訂的關于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為_____
第二條 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瑞士法郎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 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原蘇聯國家標準,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確認的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 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征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 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凈重。
第六條 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中國銀行和原蘇聯外經銀行關于邊境貿易支付協議書所規定的辦法及1990年3月13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的共同條件”以瑞士法郎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
1.帳單4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3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 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18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后3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于保證期結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并負擔費用。
當事人一方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7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為切實貫徹執行合同法,保證買賣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于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表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9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分合同。雙方可以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買賣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買賣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雙方須嚴肅履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于合同到期前15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后15天內書面(或電報)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按買受人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確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買受人負擔;如出賣人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出賣人負擔。
第三條買受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于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于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買受人,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出賣人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買受人負擔;對同城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買受人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買受人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出賣人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可協商解決。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出賣人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買受人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第七條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出賣人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10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后15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買受人要求分批交貨的,出賣人認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貨。出賣人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出賣人代辦托運,如買受人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買受人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買受人在貨款結算后7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買受人負責倉儲費用。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買受人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30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2/3以上的,出賣人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2/3以下的,出賣人應征得買受人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出賣人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第十條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買受人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買受人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出賣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買受人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出賣人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買受人。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買受人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出賣人過錯,不可向出賣人提出索賠。但出賣人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并協助買受人索賠。買受人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并在收到貨物后10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于出賣人的,買受人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后15天內,向出賣人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出賣人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后15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復。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買受人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出賣人,出賣人在接到通知后15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串)運商品,買受人不得自行動用,并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10天內通知出賣人,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出賣人負擔。
由出賣人委托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買受人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買受人應在貨到90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0xx元以上的在15天內),向出賣人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后30天內通知出賣人。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貨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買受人收貨后的60天,逾期出賣人可不受理。買受人向出賣人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并保存好實物。出賣人應在接到“查詢單”后15日內作出答復。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出賣人供貨的,出賣人可要求買受人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5元以下,殘損在10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買受人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出賣人,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買受人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于出賣人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后30天內通知出賣人,逾期則出賣人可不受理,同時買受人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出賣人。出賣人在收到通知后15天內應予答復并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復,買受人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于出賣人責任的退貨,其損失由買受人負擔。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買受人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并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出賣人。
買受人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于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30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出賣人。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買受人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經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采用以下4種方式。
1.托收承付(可另訂貨款結算協議書);
2.款到發貨;
3.銀行匯票;
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的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出賣人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買受人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買受人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
2.出賣人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買受人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出賣人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買受人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出賣人負擔。
4.買受人未經出賣人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出賣人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10%(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5.買受人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出賣人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買受人承擔因提供給出賣人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出賣人或運輸部門因處理買受人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出賣人保管的商品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依據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沒有合法有效的仲裁協議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1份。第十六條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雙方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1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1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按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具體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賣人蓋章_________買受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8
甲方:上海
乙方:重慶
甲乙雙方為貿易合作事宜,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合作雙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簽訂如下合作協議,希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人民幣貳仟萬元經營銅粉銷售。如需擴資,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二、出資額:
甲方出資人民幣壹仟萬元(¥1000萬元),乙方出資人民幣(¥1000萬元)。雙方認
繳的出資款在本協議簽字(蓋章)生效后 天內匯入乙方公司銀行帳戶。
三、利潤及虧損:
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享受利潤及承擔虧損。
四、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銅粉的采購、儲備,甲方采購的銅粉須具備合法來源。
2、甲方銷售給乙方的銅粉,雙方另行簽訂銷售合同,甲方開具合法的增值稅發票及提供必要的貨單等。
3、甲方負責把乙方的銅粉出售給第三方并收取貨款給乙方。
4、甲方負責承兌匯票的兌現(并告知乙方兌現率)。
五、乙方義務:
1、甲方銷售給乙方的銅粉,乙方可以用現金或銀行承兌匯票的方式支付(乙方必需在收到第三方現金貨款后才能支付)。
2、甲方將銅粉出售給第三方時,由乙方與第三方簽訂“銅粉銷售合同”,并由乙方開具合法的增值稅發票。
六、結算方式:采取每單業務一票一結。
七、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
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2、雙方在履行本協議中發生糾紛,本著友好協商的合作精神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重慶市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4、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二○_年 月 日
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9
公司________(以下簡稱賣方)與公司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標的
賣方賣出、買方購入商品。商品應符合下文第四條款中所確定的清單no1。該清單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價格和合同總金額
在清單no1中所載明的商品價格,以美元計價。本合同總金額為________。
商品價格包括運抵________的一切費用,同時包括在獨聯體境外預付的包裝、標記、保管、裝運、保險的費用。
第三條 供貨期限和日期
商品應賣方銀行通知保兌的、與第二條所列金額相符的有效信用證時起60天內從公司運往________。
賣方有權提前供貨,也有權視情況一次或幾次供貨。
第四條 商品品質
商品品質和數量由買賣雙方以書面協議確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單no1中載明。清單no1附在本合同上(見第一條)。
第五條 包裝和標記
商品包裝應符合規定的標準和技術條件,保證貨物在運輸作中所做的必要處理過程中完好無損。
每件貨物上應有以下標記:
--到達站名稱;
--賣方名稱;
--買方名稱;
--貨件號;
--毛重;
--凈重;體積(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條 支付
買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20個工作日內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不可撤銷的、可分割的、可轉讓的跟單信用證。該信用證的總金額在合同第二條中載明,其有效期至少80天。
信用證由賣方選擇的、法律上承認的________銀行開立并確認。以信用證付款憑賣方向銀行提交以下單據進行:
--發票一式三份;
--全套買方名義下的運輸單;
--包裝單一式三份;
--本合同副本;
--在獨聯體境內的一切銀行費用由買方負擔,在獨聯體境外的一切銀行費用由賣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的交接
所有商品應由檢查人員進行必要的數量和品質檢查。
檢查人員的結論是最終結論、買賣雙方不得對此有爭議。
余下部分買方可以拒收和退還,買方應單獨保管其拒收的商品,并對此承擔責任,便于賣方、供貨人和檢查人員進行可能的檢查。如果確定拒收成立,對商品的責任自動轉稱給賣方,由賣方自行決定商品的處理,商品的保管費由供貨人支付。
第八條 保險
根據上文第二條由________對商品在運抵________港之前進行保險。
第九條 品質保證
商品品質應符合清單no1(見上文第四條)。買方沒有義務接收不符合清單no1(見第四條)的商品。
買方可以不加解釋和不出示證據退還未被接收的商品(見下文第十條)。
根據下文第十條,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理由充分的索賠書時起30天內如數更換未被接收的商品,以保證完全按照本合同規定運送貨物。
第十條 索賠
商品運到時,買方有權就商品的數量向賣方提出索賠(見第七條),反之,買方接收共同指定的檢查員確定的數量的商品。買方可以就商品品質不合格向賣方提出索賠。所有運抵的商品如果沒有以適當的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認為買方已經接收。
有充分理由退還和拒收的商品都被認為賣方供貨不足,同時免除對買方就拒收商品的支付或賠償提出任何異議。檢查員最終確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的數量。
在商品原封不動或無損壞退還賣方的情況下,未超出檢查員確定的界限的商品的拒收,無需經商品不合格證明,在規定的期限內,根據必需的手續,應由賣方無條件承認。
買方索賠函用掛號信寄給賣方。
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賠,不能成為索賠方拒收和拒付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其它應供應的商品的理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出現不可抗力,即火災、自然災害、封鎖、禁止進出口和其它合同雙方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義務時,按不可抗力與其后果存在的時間推遲履行合同義務。
如果上述情況與其后果持續達三個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權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在此情況下,任何一方都無權要求補償可能的損失。
由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應盡快將妨礙履行義務的不可抗力的出現和終止情況通知另一方。由賣方或買方國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是上述不可抗力情況出現的必需證明。
第十二條 罰則
如違反本合同規定的貨物抵達期限,賣方應向買方支付罰金,罰金數額規定如下:
--在最初三周內每過期一個日歷周支付未交商品總金額的1%;
--以后每過期一個日歷周支付未交商品總金額的2%,但罰金總額不能超過未交商品總金額的15%。
第十三條 其它條件
任何一方在沒有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自己對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盡管信用證可以轉讓,是可以按規定程序轉讓的。
對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補充意見只有以書面形式形成并經雙方簽字后才有效。
在獨聯體境內的一切費用和規費,包括海關規費和關稅,與訂立、履行本合同有關的費用,由買方承擔,在獨聯體境外,則由賣方承擔。
本合同用中、俄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仲裁
由本合同派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和分歧由國際仲裁機構審理。
第十五條 雙方法定地址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建立業務合作關系,促進乙方為甲方更快拓展市場,同時確保乙方利益神圣不可侵犯。為明確雙方責任,就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雙方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協議的收款方式、議定證明、分成方法、交付方式、交付時間、合同期限;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專業人士(工程人員和技術人員)協助乙方洽談業務,包括客戶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務。提供業務助理協助乙方開發、跟進、維護客戶、整理相關資料,并及時匯報給乙方等。
2、甲方提供業務必備資料(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公司彩頁、樣品等)給乙方開發和維護客戶。
3、甲方愿意協同乙方和乙方開發的客戶辦理合同手續并簽訂合同;若乙方提供的客戶要求簽訂合同的同時辦理司法見證手續,費用由甲方和乙方開發的客戶各承擔一半。
4、甲方愿意陪同乙方到乙方開發的客戶處實地考察,甲方也愿意陪同乙方接受乙方開發的客戶代表到甲方工廠實地考察,兩項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5、按照附錄一的要求,及時與乙方分成。
6、甲方可以與乙方共同攻關客戶,但所有應酬費由甲方支付。
7、甲方可以與乙方共同維護客戶,應酬費全部由甲方支付。甲方應在乙方知情、許可、陪同下與乙方共同維護乙方開發的客戶。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將乙方客戶轉讓給同行業合作。
8、甲方每月提供一份乙方客戶確認的對帳單及提成(含差價)款項清單給乙方。
9、甲方不得虛報、少報、漏報乙方開發的客戶所下的所有訂單,并及時、主動向乙方匯報相關進度。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引見或邀請客戶專業人士(工程人員和外發負責人)與甲方專業人士(工程人員和技術人員)洽談業務,說明客戶產品的品質和技術要求、驗貨標準,交貨周期、付款方式等。
2、乙方提供客供圖紙或客供樣品給甲方報價、打樣,并確保圖紙或樣品的`真實性、有效性、及時性。乙方主要負責跟進、維護自己開發的客戶,包括報價、送樣、送貨等,甲方協助乙方完成上述工作。
3、乙方可以以個人名義和甲方法人代表(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簽訂本協議。
4、乙方開發的客戶的所有報價單上的業務聯系人必須包含乙方姓氏,報價單上的簽名經甲方負責人審核后由乙方簽名。業務助理必須將報價單備份給乙方,同乙方客戶發送郵件時必須抄送一份給乙方。
5、按照附錄一的要求,及時與甲方分成。
6、乙方可以請求甲方一起向乙方開發的客戶催收貨款。
7、在合同期限內,甲方在收到乙方客戶所下的所有訂單的每一筆貨款后三天之內必須主動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及時按約定分成給乙方。乙方可以隨時隨地監督甲方與乙方客戶的業務關系往來。
8、乙方在不損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可以以甲方辦事處的形式傳真和回傳報價單及接收和回傳訂單給自己開發的客戶,甲方加蓋公章后轉送或傳真給乙方,乙方再傳真或回傳給乙方開發的客戶。乙方可以以甲方公司名義接單,但名片可以自行設計,公司電話及傳真號碼可以是乙方自己的。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將要違約,可以中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繼續不履行、履行不當或者違反本協議,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2、因不可抗力而無法承擔責任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的三天之內,及時通知另一方。雙方再商定相應的解決方案并簽訂相關協議。
3、一方因不可抗力確實無法承擔責任,而造成損失的,不負賠償責任。本協議所稱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4、乙方為甲方開發客戶,甲、乙雙方共同評估客戶,經過甲方審核過的客戶,若客戶因經濟狀況(含不可抗力因素)而不能收回的貨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不能拿回相應的分成款項,但乙方不承擔乙方客戶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五條:保密條款;
雙方應嚴格保守在合作過程中所了解的商業及技術機密,否則應對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以上條款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后加以補充。
補充內容(手寫,需加蓋公章);
第七條:其它;
1、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根據現行法律被確定為無效或無法實施,本協議其它所有條款將繼續有效。在這種情況下,雙方將以有效的約定替換該約定。且該有效約定應盡可能接近原約定和本協議相應的精神和宗旨。本協議適用于中國法律管轄區域服務于甲方注冊地的法院,或辦事處當地法院。
2、附錄一規定的有效期滿,本協議自動失效。屆時雙方若愿意繼續合作,應重新訂立協議。合同期限最短為兩年,最長不限。
3、本協議經過甲、乙雙方的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更改。如需更改,必須由雙方共同協商后簽字確認。
4、本協議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自簽訂日起生效。
5、本協議為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手印)
日期:
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11
合同編號:_____
甲方:_____公司(以下簡稱供方),由_____代表。
乙方: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購方),由_____代表。
目錄
第一條合同標的
第二條技術資料
第三條供貨條件--包裝和標記
第四條設備質量
第五條合同價格和支付條件
第六條保證
第七條不可抗力
第八條仲裁
第九條通知
第十條語言
第十一條其他條件
附件1設備技術說明書
甲方___(供方)與乙方____(購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標的
供方同意出售,購方同意購買____。(詳見本合同附件1,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條技術資料
供方應向購方提供設備使用及維修技術資料一份,購方負有對該技術資料保密之義務。
第三條供貨條件--包裝和標記
供方應在設備全額信用證開立之后的__個月內用密封集裝箱或其他包皮包裝從____發運設備。供方有權從任何對其方便的港口發運設備。供方應把設備運至商定的獨聯體東海岸___港。
自設備從船舷運抵獨聯體遠東港口時起滅失和(或)損壞的風險由供方轉移到購方。供方承擔設備運輸的一切費用及運抵港口前的保險費。設備從獨聯體港口繼續運到安裝地的一切費用由購方承擔。發貨前__天內供方應向購方通知發運情況,明確交通工具的種類和名稱、計劃發運日期及其他有關信息。購方應支付履行海關手續的所有費用和一切與設備運入獨聯體境內有關的開支。設備和技術資料用密封集裝箱或其他包皮裝運并附具包裝清單,標記使用英語刷寫。
發貨單證包:
(1)發貨帳單(三份)
(2)海運提單
(3)裝箱單
(4)保險單
第四條設備質量
按本合同所供設備的質量應符合生產廠家的技術條件。如生產廠家有保證書,應用保證書加以確認。
第五條合同價格和支付條件
所供設備的總額為___美元(cif價)。購方應在合同簽訂后的__天內開立以供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兌信用證。該信用證在開立時起的__天內有效。
開證行應為獨聯體外經銀行或日本、南韓、西歐、美國、加拿大的某家銀行。
一切與在開證行開立信用證有關的費用由購方承擔,而一切與議付行收取信用證有關的費用由供方承擔。
支付在向議付行提交下列單據后進行:
(1)發貨帳單(3份)
(2)海運提單
(3)裝箱單
(4)保險單
第六條保證
供方保證所供設備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個月內,但不超過發貨日起的__月內正常工作。
第七條不可抗力
在發生不可抗力情況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時,按此種不可抗力情況存在的時間推遲履行合同義務。
不可抗力情況是指雙方不能預見或預測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現的情況,即:影響履行所承擔義務的火災、風暴、地震和其他自然現象,以及戰爭、任何性質的軍事行動,各國政府的封鎖與制裁等。
因不可抗力情況而不能履行義務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停止的20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關于其發生和停止的情況。收信人所在國郵局在收到通知函日
加蓋的日期作為得悉該信息的日期。
協約雙方國商會出具的證明書將成為證明上述情況發生及延續時間的必要證據。如這些情況延續3個多月,每一方都有權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義務,同時任何
一方都無權要求對方賠償可能發生的損失。
第八條仲裁
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產生的糾紛或分歧均應由合同雙方友好解決。如果無法解決糾紛,則該糾紛應提交莫斯科市外貿仲裁委員會按其業務規章審理(提交一般法院審理者除外),該委員會的決定對于雙方均為終審,必須執行。
第九條通知
一切通知等雙方均應按本合同條件以書面形式進行。
第十條語言
本合同用俄語書就。供方提供英文的全部技術資料和供貨單證。
第十一條其他條件
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所有在此以前的有關談判和往來信函均告失效。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只有在以書面形式形成并經雙方有關全權代表簽字后方能生效。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并有合同的效力。任何一方都無權在未征得對方書面同意之前將自己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
第三者。
本合同于____年____在俄羅斯___簽署。一式兩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供方:_____
購方:_____
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12
甲方:
乙方:
雙方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1條定義
1.1產品:本合同中所稱“產品”,系指由甲方制造并以其商標銷售的(產品名稱)和隨時經雙方以書面同意的其他商品。
1.2地區:本合同中所稱“地區”,系指_________國_________.
1.3商標:本合同中所稱“商標”系指(商標全稱)_________.
第2條委任及法律關系
2.1委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委任乙方作為其代理,以便在“地區”獲致“產品”的訂單。乙方愿意接受并承擔此項委托。
2.2法律關系:本合同給予乙方的權利和權力只限于給于一般代理的權利和權力,本合同不產生其它任何關系,或給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它任何合同約束的任何權利,特別是,本合同并不構成或委派乙方為甲方的代表,雇員或合伙人。雙方明確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損失,不論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擔責任。
2.3指示: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隨時發來的指示。由于乙方超越或違背甲方指示而造成的任何索賠、債務和責任,乙方應設法保護甲方利益并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第3條甲方的責任
3.1廣告資料:中方應按實際成本向乙方提供合理數量的“產品”樣品、樣本、價目表、廣告宣傳用的小冊子及其他有關“產品”推銷的輔助資料。
3.2支付推銷:甲方應盡力支持乙方開展“產品”的推銷;甲方不主動向乙方代理“地區”的其他客戶發盤。
3.3轉介客戶: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如“地區”其他客戶直接向甲方詢價或訂購,甲方應將該客戶轉介乙方聯系。
3.4價格:甲方提供乙方的“產品”價格資料,應盡可能保持穩定,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以利推銷。
3.5優惠條款:甲方提供乙方獲致訂單的條款是惠的。今后如甲方向“地區”其他客戶銷售“產品”而提供比本合同更有利條件時,甲方應立即以書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比此項更有利的條件。
3.6保證:甲方擔保凡根據本合同出售的“產品”如經證實在出售時質量低劣,并經甲方認可,則甲方應予免費修復或調換。但此項免費修復或調換的保證,以“產品”在出售后未經變更或未經不正確地使用為限。除上述保證外,甲乙雙方均同意不提供任何其它保證。
第4條乙方的責任
4.1推銷:乙方應積極促進“產品”的推銷,獲取訂單,并保持一個有相當規模和足夠能力的推銷機構,以利“產品”在“地區”的業務順利開展和擴大。
4.2禁止競爭:乙方除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外,不應制造、購買、獲取訂單、或協助推銷與本合同“產品”相同或類似的其他國家商品,或將本合同內“產品”轉銷其他國家和地區。
4.3最低銷售額: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的第一個十二個月內,乙方從“地區”客戶獲得的“產品”訂單,總金額應不少于_________元。以后每十二個月遞增百分之十五。
4.4費用: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承擔在“地區”推銷和獲取“產品”訂單的全部費用,如電報費、旅費和其他費用,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4.5“產品”價格與條件:乙方保證按照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隨時規定的價格和條件進行推銷。在獲取訂單時,乙方應充分告知客戶,甲方的銷售確認書或合同內的一些條款以及任何訂單均須經乙方確認接受后方為有效。乙方收到的“產品”訂單,應立即轉給甲方以便予以確認或拒絕。
4.6督促履約:乙方應督促買戶嚴格按照銷售確認書或合同的各項條款履約,例如及時開立信用證等等。
4.7市場情況報導:乙方應負責每月(或每季)向甲方提供書面的有關“產品”的市場報導,包括市場上同類產品的銷售情況、價格、包裝、推銷方式、廣告資料、客戶的反應和意見等。如市場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乙方應及時以電報通知甲方。
第5條傭金
5.1傭金率及支付方式:凡經乙方獲得并經甲方確認的訂單,甲方在收妥每筆交易全部貨款后,將按發票凈售價付給乙方百分之_________傭金。為了結算方便,傭金每月(季)匯付一次。如有退貨,乙方應將有關傭金退還甲方。
5.2計算基礎:上述“發票凈售價”系指甲方開出的“產品”發票上的總金額(或毛售價)減去下列費用后的金額,但以這些費用業經包括在毛售價之內者為限:
(1)關稅及貨物稅,
(2)包裝、運費和保險費,
(3)商業折扣和數量折扣,
(4)退貨的貨款,
(5)延期付款利息,
(6)乙方傭金。
5.3甲方直接成交的業務:凡乙方“地區”的客戶,雖已了解甲乙雙方的貿易關系,或經甲方轉介與乙方,但仍堅持與甲方直接交易,則甲方有權與之成交,保留百分之_________傭金與乙方,并將此項交易作為本合同第4.3款最低銷售額的一部分。
如乙方“地區”的客戶在中國訪問期間(包括參加在中國舉辦的各種交易會)與甲方達成“產品”的交易,目的港為乙方代理“地區”者,甲方有權接受其訂單,但不為乙方保留傭金,亦不計入上述最低銷售額。
5.4超額傭金: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積極推銷“產品”并超額完成年度最低銷售額(按實際出運金額計算),甲方對超額部分除支付規定的傭金外,應另付乙方獎勵傭金:(1)超額百分之五十時,獎勵傭金為百分之_________;(2)超額百分之一百及以上時,獎勵傭金為百分之_________.獎勵傭金在年度終了由甲方結算后一次匯付乙方。
第6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期滿自動失效。如雙方同意延續本合同,任何一方應在期滿_________天前用書面通知對方以便相互確認。
第7條合同的終止
7.1終止:合同雙方應認真負責地執行各項條款。在下列條件下,每一方得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終止本合同或取消其中某一部分:
(1)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一項義務,而此項違約在接到另一方書面要求糾正的通知后_________天內又未能加以糾正;
(2)如一方自動或被迫申請宣告破產,自動或被迫申請改組、清理、解散、或對該方指定了產業管理人;
(3)如發生違反本合同第8條有關商標使用或注冊的情況;
(4)如發生本合同第9條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過_________天期限后仍無法履行其義務時。
7.2終止的影響:本合同的終止并不解除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業已產生但未了結的任何債務。凡在合同終止前由于一方違約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損失,另一方仍有權提出索賠,不應受終止本合同的影響。
乙方特此聲明:由于終止本合同而引起的損害,乙方放棄要求補償或索賠,但終止本合同前甲方應付乙方的應得傭金仍應照付。
第8條商標
甲方目前擁有和使用的商標、圖案、及其他標記,均屬甲方產權,未經甲方特別以書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注冊。即使甲方特別以書面同意乙方按某種方式使用,但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此種使用應隨即停止并取消。
關于上述權利,如發生任何爭議或索賠,甲方有權立即單方面取消本合同并且不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任何責任。
第9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由,以致直接或間接地造成任何遲延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時,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賠要求。此類事由包括:水災、火災、風災、地震、海嘯、雷擊、疫病、戰爭、封鎖、禁運、扣押、戰爭威脅、制裁、_動、電力控制、禁止進口或出口、或其它非當事人所能控制的類似原因、或雙方同意的其它特殊原因。
有關一方應在事故發生后_________天內以書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當地有關機構的證明文件,證明不可抗力事故的存在。
第10條仲裁
凡有關合同或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同意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訴訟或其他方式向法院或其它機構申請變更。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仲裁裁決另有規定者按照規定辦理。
第11條轉讓
要合同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12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生效日期: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12.2未盡事宜: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加補充或修改時,應以書面提出并經雙方正式授權的代表簽署后方能生效。
12.3標題:本合同各項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應限制或影響合同中任何條款的實質。
12.4全部合同:本合同系雙方關于本合同主題的全部合同和諒解。除本合同有明文規定者外,以前其它有關本合同主題的任何條件,聲明或保證,不論是以書面或口頭提出的,對雙方都無約束力。
12.5正式文本:本合同及附件以中文和英文繕就,每種文本有二正二副,簽署后雙方各執正副本各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2.6政府貿易:本合同不適用于雙方政府之間的貿易或甲方與乙方政府之間達成的交易,亦不適用于易貨貿易或投標交易。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13
中國n省w公司與f國s公司于1995年1月26日簽訂了《補償貿易合同》。合同規定s公司向w公司提供由y國k公司生產的加工番茄醬成套設備,生產能力為每小時20噸原料,并提供該設備二年的零配件、備用件、檢測化驗用儀器、設備的安裝和技術服務。設備主要部件裝船離岸的最后日期不遲于1995年5月20日,剩余部件在1995年6月15日前空運到北京機場。合同總金額330萬美元(其中設備款290萬美元、s公司在1995年7月底前支付w公司用于生產啟動的預付款40萬美元)。w公司分三年以該設備生產的番茄醬償還全部款項。合同于1995年3月14日經n省對外經經濟合作廳批準生效。
申請人w公司的索賠要求和理由
雙方簽訂的生效后,w公司積極開展了建廠、安排番茄種植等一系列工作。為使1995年7月正式投產,w公司進行了廠房及配套設施的建設、國內配套設備的購置、9200畝番茄的種植(95年3500畝、96年5700畝)、派出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崗位工人學習培訓、辦理報關商檢、保險、進出口代理、工商登記、土地購置、儀器衛生檢驗以及保險、消防等手續。同時,w公司還從1995年3月至1996年4月付給被申請人810萬人民幣和13萬美元。
但是,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s公司既沒發運任何設備,也未支付分文用于生產啟動的預付款,其違約行為造成w公司的重大經濟損失。
為了彌補w公司的損失,更主要的是w公司出于友好合作的良好愿望,雙方于1995年8月17日簽定了《備忘錄》和《補充協議》。《備忘錄》規定:為了彌補w公司種植者種植番茄的經濟損失,s公司于1995年11月底前償付w公司20萬元人民幣。《補充協議》規定s公司應于1995年9月底前發運設備。
但s公司仍未履行上述義務,既未支付20萬元人民幣,又未發運設備,致使w公司的經濟損失繼續擴大,雙方于1995年12月2日進行緊急協商。為了保證96年度的生產能如期進行,雙方在《補充協議》中明確規定s公司于1996年2月15日將番茄醬設備裝船發運離港。
s公司逾期仍沒有發運設備。而番茄生產的性很強,雙方于1996年3月8日再次簽定《設備發運協議》, 《協議》規定s公司必須于1996年3月27日前把全套番茄醬生產線設備(包括化驗儀器和設備配件)空運到北京航空港交貨,s公司則保證退款。
該《協議》簽定后,w公司做好了接運、安裝的一切準備工作。為了及時接運設備,申請人按照集裝箱的數量組織安排了14輛國內卡車前b市空港。但s公司仍未發運任何設備。3月28日17時,w公司致電s公司:“如不能在3月31日前到達b市航空港,我方將向貴公司提出賠償追索起訴。
1996年4月初,雙方就合同履行中的問題進行討論。當時傳聞國家將不再對補償貿易項目的進口設備實行減免海關稅的優惠政策,在s公司承諾海關稅由其負擔并保證w公司7月份試車投產的前提下,雙方擬以建立合資企業的方式繼續履行原合同。但有關合資企業的協議及各項文件并未簽字和報批,而經證實國家對補償貿易項目的進口設備實行減免海關稅的優惠政策截止期是1996年底,因此,擬建合資企業事項并沒有實際取代原補償貿易合同。
對合同繼續履行有實際意義的是4月5日《關于由補償貿易改為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協議》和《關于合營企業設備購置協議》中關于設備到貨期的規定,在《關于由補償貿易改為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協議》中規定,s公司應在4月下旬完成設備的購置發運工作。《關于合營企業設備購置協議》中規定,分兩批運到中國t港:第一批貨于 1996年5月20日到岸,第二批貨不得遲于6月20日到岸。
w公司按照約定繼續進行1996年的番茄種植和番茄醬的生產準備工作。但在4月27日,w公司接到s公司寫為“4月19日”的傳真和設備生產廠家4月18日、4月26給被申請人的傳真,告知設備可能延遲裝運、最早的航班也只能在6月29日以后到達、設備主件“蒸發罐”有可能被轉賣、不能保證在96年的番茄生產季節投產。w公司立即回傳真表示拒絕:“任何晚于5月10日啟運設備的安排,我們都是不能接受的。”并明確告訴s公司:“請貴公司注意:如果由于設備不能及時到貨,而影響我司安裝生產,我司將不會再進行這項易,而要求退回催款,追賠損失。”
5月2日,s公司傳真告訴w公司,他們“在設備問題上遇到了很大的麻煩……請你們不要進行今年的番茄種植計劃。”這意味著:不僅96年已經大面積種植的番茄、與種植者簽定的番茄收購合同等事項將必須賠償,而且w公司96年生產番茄醬的工作計劃也已經落空。這是w公司所無法接受的,w公司在5月3日的傳真中明確表示了自己的態度,并強調“再次提醒貴公司注意,如果設備不能如期到貨,我司將對貴公司提出索賠起訴。”
隨后,w公司被告知番茄醬生產設備主要部件已被生產廠家轉賣,重新生產需要相當長的時間和周期,96年投產已毫無可能。由于s公司不履行合同的行為,已給w公司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5月17日,w公司傳真s公司:“鑒于上述情況,我司不得不決定,中止我們之間的協議關系,要求貴方全部退回我們預付的設備款項,并賠償我們的.經濟損失”。
s公司對于w公司巨大的經濟損失和解除合同的要求置若罔聞,在5月20日的傳真中單方面將設備的裝運日期改變為96年年底,并要發運少量對投產無實際意義的設備,這是一種單方面的人為地擴大損失的行為。w立即告知s公司:即使s公司發運了設備,w公司也不提貨,自1996年5月17日后,雙方只就處理合同解除的遺留問題進行商談,不存在合同繼續履行的問題。
對于w公司如此明確態度,被申請人繼續一意孤行,在6月3日傳真中,s公司要求w公司以書面方式明確,”否則,部分設備的裝運將按計劃進行。”w公司當即將“關于重申終止補償貿易合同的函”傳真給s公司,重申:“1、自1996年5月17日,終止雙方所簽合同。2、要求退還我方向你方支付的預付款。3、要求賠償我方相關投資損失。”
此后,s公司竟然違背國際商貿的一般準則,單方面人為地擴大損失,在7月中旬和8月初,w公司收到s公司分別于6月17日和7月18日發運部分貨物的通知,這兩批貨物在價值不足設備款的15%;在項目上屬于支架、鏍栓等非主要零部件,根本無法形成生產能力,理所當然地為w公司所拒絕。
w公司所遭受的巨大經濟損失,是由于s公司不履行補償貿易合同的行為造成的。因此,w公司請示仲裁庭:裁決解除雙方的《補償貿易合同》; 裁決s公司退還w公司預付的設備款810萬人民幣和13萬美元,并補償該款項的銀行同期利息。
裁決s公司賠償w公司的經濟損失。其全部損失包括:(1)設備預付款人民幣810萬元、美元13萬元;(2)設備預付款的銀行同期貨款利息,共計人民幣117.5萬元(截止到1996年12月),請求仲裁庭按實際發生的利息裁決;(3)廠房建安損失,按實際發生額計算為人民幣435萬元;(4)種植番茄損失,按實際發生額計算為人民幣514.3萬元(5)本案仲裁費人民幣25.358萬元。
被申請人s公司的答辯陳述和理由
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受理本案后,仲裁委員會秘書局于1996年8月20日按w公司《仲裁申請書》中提供的s公司在h的法定地址用特快專遞向s公司寄送了本案仲裁通知、仲裁申請書及附件、仲裁規則及仲裁員名冊 。1996年8月22日,快件公司通知仲裁委員會局稱在h的公司已關閉,該書件被退回。
1996年9月5日,仲裁委員會秘書局又按w公司提供的s公司b市辦事處的地址用掛號再次向其寄送了本案仲裁通知、仲裁申請書及附件、仲裁規則及仲裁員名冊。但s公司未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指定仲裁員、提交答辯書和反訴材料。
1996年10月30日,仲裁委員會秘書局仍按s公司b市辦事處的地址向其委托送達了本案仲裁通知的復印件、仲裁申請書及附件、仲裁規則和仲裁員名冊,要求s公司按仲裁規則的要求提交書面材料。如逾期不提交,仲裁委員會將繼續進行仲裁程序。但s公司仍未提交任何書面材料。
w公司按照仲裁規則指定了仲裁員。由于s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指定或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仲裁員,仲裁員委員會主任根據仲裁規則第26條之規定為其指定了仲裁員。由于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共同指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首席仲裁沒。三位仲裁員于1996年12月17日共同組成仲裁庭,審理本案。
1996年12月17日,仲裁委員會秘書局委托e律師事務所向s公司送達了開庭通知。
1997年2月18日,仲裁庭如期開庭審理本案,w公司派仲裁代理人出席了庭審,而s公司未派代表或仲裁代理人參加開庭,也未提交任何書面材料,仲裁庭根據仲裁規則第42條“仲裁庭開庭審理時,一方當事人不出席,仲裁庭可以進行缺席裁決”的規定對本案進行了缺席裁理,在庭審過程中,w公司就事實作了口頭陳述并回答了仲裁庭的提問。
1997年2月20日,仲裁委員會秘書局委托e律師事務所向s公司送達信函,將開庭情況告知s公司,要求其如對w公司的仲裁申請書及附件材料有意見或異議,或者要求仲裁庭對本案進行第二次開庭審理,應在1997年3月14日前以書面開工提出,逾期,仲裁庭將不再接受過期材料,并將根據現有書材料和開庭審理查明的事實作出裁決。
1997年3月11日,仲裁委員會秘書局委托e律師事務所向被申請人寄送了w公司庭后提交的補充意見及附件,要求s公司如有意見或異議,應于1997年4月4日前書面提出。逾期,仲裁庭將不再接受過期材料,并將根據現有書面材料和開庭審理查明的事實作出裁決。但s公司始終未提交任何書面材料。
[仲裁庭意見]
關于適用法律
本案當事人在《補償貿易合同》第十二條中已約定,雙方的爭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決,因此,本案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關于合同的履行
仲裁庭注意到本案合同是一項補償貿易的合同,除《補償貿易合同》外,還 有2個合同:即《設備進口合同》和《產品返銷合同》。
根據《補償貿易合同》第十條規定,《設備進口合同》是其附件a,《產品返銷合同》是其附件d,連同其他附件,構成合同的完整性。《補償貿易合同》只是在包括所有附件時,才完全有效,而且《補償貿易合同》第一條3款規定:“附件a、b、c、d、f、g是不可撤銷及具有同等效力。”因此,仲裁庭認定,所稱履行本案合同,包括作為a的《設備進口合同》和作為附件d的《產品返銷合同》的履行。
仲裁庭注意到,作為本案合同的附件a的,《設備進口合同》第二條2款明確規定“設備主要部件裝船離岸的最后日期不遲于1995年5月20日,剩余部件將在1995年6月15日前空運到港。
仲裁庭也注意到,即合同規定的交貨期的近一年后,s公司還在向w公司表示 “很遺憾在歐洲我們在設備問題上遇到了很大的麻煩”。這就是說,雖經w公司多次給予 s公司以額外的時間來履行合同,s公司仍就沒有能力履行,已構成根本違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九條一、二、款的規定,w公司有權解除合同。w公司于1996年5月17日和6月6日兩次書面通知s公司“自1996年5月17日,終止雙方所簽的補償貿易合同”是合法的,仲裁庭認定這兩個書面通知是有效的。
關于w公司的仲裁請求
(1)仲裁庭支持w公司的第1項仲裁請求,仲裁庭認定:解除《補償貿易合同》;該合同,連同包括《設備進口合同》和《產品返銷合同》在內的各個附件,都已于1996年5月17日終止。
(2)仲裁庭審閱了w公司提交的文件、單據和證據,證明w公司確實在不同月份向被申請人支付了預付設備款等共計人民幣8,100,000元和130,000美元。由于s公司沒有履行設備交貨義務,w公司的第2項仲裁請求應予支持。仲裁庭認定:s公司必須在本裁決規定的限期內向w公司支付人民幣8,100,000元和130,000美元。
(2)仲裁庭還認定,被申請人應向申請人支付上述款項的利息。仲裁庭審閱了w公司提交的“利息計算依據”,認為是合理的,申請人只計算到1996年12月,仲裁庭認為應考慮w公司的“請求仲裁庭按實際發生的利息裁決”請求,利息應計算到本案的裁決之日,即1997年7月10日(175,000+8,100,000+130,000×0.01× 6.3=1,753,277)。仲裁庭認定:被申請人必須在本案裁決規定的限期之內向申請人支付利息人民幣1,753,277元。
關于w公司的其他經濟損失
仲裁庭審閱了w公司提交的關于其經濟損失的材料,仲裁庭注意到,所有經濟損失共有2項。仲裁庭的意見如下:
(1)廠房建安損失:人民幣4,350,000元,包括建筑安裝工程、工資、差旅費、設計費、培訓費、外貿代理費和其他 。仲裁庭認為以上費用,除培訓費和外貿代理費外,均應轉為w的固定資產,二項固定資產為w公司所有,因此不是損失。關于培訓費,根據《補償貿易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應由s公司提供培訓。而w公司提出的培訓費用是請f罐頭食品廠培訓而發生的,已超出本案合同范圍,仲裁庭不予支持。關于外貿代理費,申請人沒有提供單據或其他證據,仲裁庭也不予支持。
(2)種植番茄損失:人民幣5,143.000元,包括種籽、地膜、圍簾、化肥、筐箱、人工費、其他、賠償費。仲裁庭審閱了w公司提交的有關文件、單據、證據,認為這些損失確是由于s公司未按時付設備而造成的。s公司應該予以賠償,仲裁庭支持w公司的這項仲裁請求。
(3)仲裁費的承擔。 仲裁庭認為,鑒于被申請人未履行合同,是根本違約,應承擔本案仲裁費。
[仲裁裁決]
解除《補償貿易合同》;該合同,連同包括《設備進口合同》和《產品返銷合同》在內的各個附件,都已于1996年5與17日終止。
s公司應向w公司支付人民幣8,100,000元和130,000美元。s公司應向w公司支付人民幣1,753,277元,作為賠償上述款項的s公司應向w公司支付人民幣5,143,000元,作為賠償w公司的經濟損失。本案仲裁費共計人民幣371,006元,全部由s公司承擔。
以上各項款項全計,s公司應向w公司支付總額為人民幣15,367,283元和130,000美元,s公司必須在1997年8月25日前支付完畢。逾期不付,則加計年利率為8%的利息。
[索賠指南]
在這一起補償貿易合同索賠案例中,有二點是值得引起我們注意的。
在補償貿易合同中雙主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是什么?這與補償貿易合同的性質和特點有關。
補償貿易是國際經濟貿易中的一種特殊貿易方式,它是由合同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設備(包括機器設備、技術、必要的原材料及勞務);在一定期限內,由設備進口方用進口設備所制造的產品或所得收益進行償還是以設備和用設備生產出來的產品或所得收益的交換;它的“償還”是在取得設備后的一定期限以后逐步完成的,即具有延期支付的性質;按照補償貿易取得的設備由進口方取得所有權,用以償還設備的產品在轉移給設備賣方后,設備出口方即取得所有權。
應該說,補償貿易方式對于設備進口方是風險較小和風險滯后的,因而在第三世界國家中廣泛采用。在雙方簽定的補償貿易合同生效后,設備出口方(即本案中的s公司)便負有向設備進口方(即本案中的w公司)提供設備的義務。由補償貿易合同的基本性質決定,w公司無需用貨幣來支付所進口的設備,而是用這些設備所生產出來的產品分批償還。在經n省對外經濟合作廳批準的本案合同中,是以“番茄醬”作為補償產品,并且,由補償貿易合同延期支付的性質決定,w公司也不需要在設備未到達前(甚至設備未生產出產品前)向s公司支付現匯。但s公司完全不履行該合同項下的義務,反而三番五次地要求w公司給其支付現款,迫使w公司分別多次向其支付了810萬人民幣和13萬美元的現款。
在w公司未得到任何設備的情況下,s公司屢次把申請人給其支付巨額現款作為發運設備的先決條件的行為,更加嚴重的是,s公司在收取w公司巨額現款后,并沒有將此款支付給設備生產廠家用于購買設備,致使生產廠家多次拒絕發貨、取消空運、轉賣設備主要部件,最終導致了合同不能履行,導致了申請人遭受巨大經濟損失。
因此,本案仲裁庭作出要求s公司承擔全部違約責任,賠償w公司經濟損失的裁決是公正的,維護了w公司的合法權益。
如何對待被申請人采用的“不理會”方式?或者說能否通過采用這種方式有效地對待索賠請求?
在解決國際經濟貿易糾紛中,一方當事人經常以“不理會”作為對待索賠訴求的方式,導致缺席仲裁或缺席審判發生。通常缺席的是被申請人或被告,尤其是當其欠債被原告提出仲裁或訴訟索賠時,原告缺席只發生在其面臨一個更大金額的反訴時,被告缺席的主要原因是當其為皮包公司時,也有個別有實力的大公司因其法定地址在非1958年《紐約公約》簽字國、能致執行困難。
實際上,“缺席”并不是一種有效的或者積極的方式,無論是在仲裁還是在審判是,被告的缺席并不能阻止法定程序的照常進行,反而會導致仲裁或審判根據出席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證據、完全沒有缺席一方的反證與抗辯進行并完成,從而作出一邊倒的、對缺席一方不利的裁決或判決。正如一位專家所言:“但仲裁員也沒有辦法,總不能憑空去想一些抗辯來保護缺席當事人。”
正如本案所證明的一樣,被申請人s公司的缺席并沒有終止本案的正常審理,仲裁庭同樣作出了公正的裁決(包括不支持w公司的某些仲裁請求)。對于仲裁員或仲裁庭來說,絕不會因為被告不理會就不審理和裁決了,作為仲裁員關心的是有沒有給當事人(尤其是敗訴方)適當的通知,有沒有給敗訴方提供申辯的機會。正如本案的仲裁審理一樣,仲裁委員會秘書局多次通知了s公司,采用了法定地址、辦事處地址、特快專遞、委托律師事務所專程送達等方式,并且在通知中不僅給了被申請人s公司足夠的答辯時間、還強調了最后答辯或提交證據材料的期限。無論從程序上還是實體上都保障了s公司的權利,最后做出了一個不會因《紐約公約》規定的理由導致不被執行的裁決。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一些國有公司經常“缺席”仲裁或審判,尤其是根據仲裁協議必須去外國或香港地區仲裁時,最后大都得到敗訴的仲裁裁決。由于中國是《紐約公約》的簽字國,等拿到裁決才說索賠金額太高已時過境遷,因為根據該公約,中國法院是不能對仲裁裁決書內容另作他議的,因此,面對索賠,正確的作法是積極應訴、據理爭論、依法抗辯。甚至提出反索賠請求,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地維護自己應有的合法權益。
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14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FOB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 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 保 證 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 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 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 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 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 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 立方(噸)。
第十五條 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國際貨物貿易合同一般格式
合同編號:____
日期:____
賣方:____
簽約地點:____
地址:____
電報掛號:____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掛號:____
茲經賣買雙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訂立條款如下:
1、商品:_________
2、規格: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
4、單價:_________
5、總價:___U、S、D、(大寫:)。______
6、包裝:_________
7、裝運期:____收到信用證后____天。______
8、裝運口岸和目的地:從__經__至__。
9、保險:____________
10、付款條件:___________
(1)買方須于19__年__月__日前將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證開到賣方。信用證議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裝運期后,__天在__到期。
(2)買方須于簽約后即付定金_____%。
11、裝船標記及交貨條件:貨運標記由賣方指定。
12、注意:開立信用證時請注明合同編號號碼。
13、備注:__________
賣方:______
買方:______
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15
甲方:
乙方:實業投資有限公司、鋼鐵投資有限公司
為有利于雙方發展,充分利用中小企業融資的有利因素,加強企業間經濟合作,提高經濟社會效益,甲乙雙方充分醞釀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真誠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在中小企業融資領域開展友好合作。
二、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承擔總額為人民幣5000萬元的貸款責任擔保,并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履行各自的責任。
三、乙方需要擔保時,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擔保金額合計為人民幣1萬元,無論在乙方是一家公司還是兩家公司;當甲方需要擔保時,甲方可選擇乙方的一家公司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額的貸款擔保。
四、甲乙雙方相互擔保時,最長擔保期限不得超過三年,貸款應專款專用。擔保人有權對被擔保人的'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貸款本息清償時,被保證方應主動向保證人提供貸款償還證明,以便對方及時知曉。
五、一方為另一方擔保時,應如實提供自己的財務報表、營業執照、資信證明復印件及相關企業簡介。
六、不及物動詞擔保人的繼承人(包括因重組、合并而產生的繼承人)將受本協議約束,并繼續承擔擔保責任。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擔保人不會轉讓其擔保義務。
七、擔保人在代表擔保權人清償債務后,有權向擔保權人追償。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應經另一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萬元,并賠償守約方一切經濟損失。
十、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以資共同遵守。
甲方:×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實業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浙江鋼鐵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16
原告楊林,男,1966年5月20日出生,漢族,湘潭市人,住湘潭市岳塘區五里堆晏家塘115號。
委托代理人陳暉,女,1972年3月26日出生,漢族,長沙市人,住長沙市芙蓉區蔡鍔中路2號12棟2405房。
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廣州市天河區體育西路維多利廣場a座1803號。
法定代表人朱芙蓉,該公司總經理。
原告楊林與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糾紛一案,于XX年7月31日向本院提起訴訟。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由審判員過偉國擔任審判長、審判員雷達、人民陪審員 傅旭光參加的合議庭,于XX年9月15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書記員謝艷輝擔任法庭記錄。原告楊林及其委托代理人陳暉到庭參加訴訟;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本院依法缺席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楊林訴稱:XX年7月10日與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簽訂了《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根據約定,原告于7月10日當天通過工商銀行向被告賬戶匯入100 000元,被告對原告開具了《收款收據》確認了與原告的加盟合作關系,并對原告開具了《授權書》,授權原告與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潭華隆店洽談合作事宜。原告回到湘潭后,依合同和加盟經營的需要完成了全部籌備工作,包括依《授權書》通過代理人有償取得了和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的百貨專柜審批手續后,卻突然接到步步高華隆店通知:被告正式通知步步高華隆店取消對原告的授權,并授權另一加盟商與步步高華隆店洽談合作事宜。原告詢問被告,被告承認了上述行為,卻沒有給原告終止加盟關系的理由。被告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繼續履行合同并負擔本案的訴訟費。
原告楊林為支持其訴訟請求,向法庭提交以下證據:
1、 被告單位注冊登記資料,證實被告主體資格;
2、XX年7月10日原、被告簽訂的《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證實原、被告之間的加盟合作關系;
3、被告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證實原告匯款的依據;
4、工商銀行匯款單,證實原告依證據2的約定向被告賬戶匯入100 000元;
5、XX年7月10日被告出具的《收款收據》,證實被告確認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關系;
6、被告開具的《授權書》,證實被告確認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關系,確定了加盟經營的位置;
7、原告和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的《百貨專柜合同新簽審批表》,證實原告依證據2、6已經完成了基本籌備工作;
8、被告開具的另一份《授權書》,證實被告無故終止和原告的加盟合作關系,又授權另一加盟商與步步高華隆店洽談合作事宜。
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書面辯稱:《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是一個合作意向書,不具備合同生效條件,原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要求不符合實際。答辯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作,將原告的首批貨款無息退還原告即可。
被告沒有向法庭提交證據材料。
以上證據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沒有到庭質證,因被告在向法庭提交的書面答辯意見中認可原告陳述的事實經過,因此本院對上述證據1-8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予以確認。
根據以上認定的證據,以及原告的陳述和被告的書面答辯意見,本院認定以下事實:
XX年7月10日,原告楊林與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簽訂了《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一份,原告依《確認單》之規定向被告賬戶匯入100 000元,被告對原告開具了《收款收據》,隨即被告對原告又開具了《授權書》。原告持被告公司的《授權書》辦理了和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的百貨專柜審批手續。但此后,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原告,被告又下了另外一份《授權書》給另一加盟商,終止了原告所持有的《授權書》的法律效力。經原告到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核實,了解到被告在沒有和原告解除加盟關系的前提下,單方取消了對原告的授權,終止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關系,重新對另一加盟商出具了《授權書》,原告對此向被告提出異議,但被告拒不理睬。原告遂于XX年7月31日向本院起訴,提出如訴稱之請求。
本院認為,XX年7月10日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雖然沒有標明合同的名稱,但該《確認單》能確定當事人名稱、標的和數量,具備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同時《確認單》是被告一方預先擬定的合同條款,原告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確認單》可以認定為格式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承諾方式,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承諾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該合同應該認定為生效合同;原告按合同約定支付了100 000元,被告認可了雙方的加盟關系,且原告為履行合同完成了基本準備工作,應當認定為要約不得撤銷;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辯稱《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是一個合作意向書,不具備合同生效條件,與本案實際情況不符,被告的'辯解意見本院不予采信;《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條規定了在五種情形的條件下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但被告未提供證據證實存在上述五種情形情況的存在。第九十六條規定,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因此,被告辯稱其依據《確認單》中的約定,有權單方面解除合作,將原告的首批貨款無息退還原告即可。經本院審查,《確認單》中對此約定的內容為:“在簽訂此合作確認單后一個月,被告若無法與原告確認最終合作事宜,則無條件全額無息退還首批貨款給原告。”該條款是被告免除其責任、加重原告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該條款與《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相悖,該條款為無效條款,對原告沒有約束力,故對被告該辯解意見本院不予采信。被告無正當理由終止加盟合作關系、撤銷授權的行為已構成違約,原告請求判令被告繼續履行合同并負擔本案訴訟費的訴訟請求本院予以支持。據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九十六條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二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原告楊林與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雙方于XX年7月10日簽訂的《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為格式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繼續履行合同。
案件受理費100元,由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湖南省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 判 長 過 偉 國
審 判 員 雷 達
人民陪審員 傅 旭 光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代理書記員
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17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簽訂。
中國______________公司(簡稱甲方)和___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簡稱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基礎上,同意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同意從________年____月份起至________年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產品____套(件),計總值______萬美元。
品號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貨日期:
第一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每次交貨時,將出運的品名、規格、數量、金額、船名等在____小時前電告乙方。出運后,將全套正本貨運單據:全套潔凈裝船提單(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發票(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包裝單;產地證明書;質量檢驗證書,由甲方直接寄給乙方的議付銀行。同時,由甲方將上述單據的副本____份,分別寄給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__產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過____%。次品價格,雙方根據質量情況,另行協商確定。
3.其他條款根據中國______進出口總公司對______國出口商品合同規定。
第二條乙方同意自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底止,提供______機器____臺,準備設備___________臺,以及測試儀器______臺,附配件______套等,計總值______萬美元。(各種設備的名稱、型號、臺數、價值齊全)
交貨期:
1.____機器,________年____月交貨。
2.____機器,________年____月交貨。
3.其他設備,________年____月交貨。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
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
包裝:______________
其他:乙方在發運設備時,應先將發運的設備型號、名稱、件數、金額、重量、體積等電告甲方。發運后,應將全套潔凈的裝船正本提單;發票;包裝單;產地證明書;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書;有關設備詳細的技術圖紙和安裝、使用、操作等說明書寄送甲方。為便于甲方做好準備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底前,先將各機器全套圖紙(包括基礎圖)寄交甲方。
第三條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______國______仲裁機構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四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條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各方應立即把上述情況的發生通知對方,說明情勢并預計持續時間的長短,以便對方采取相應措施。
第六條本合同以中、____文書寫,兩種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中國______________公司代表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代表
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18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個目的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將甲方擁有的二手車轉讓給乙方事宜,簽訂本合同··(三)待轉讓二手車的基本情況:
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個注冊日期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的鍛煉里程
車輛年檢簽證有效期至排放標準達到______為止。
證書編號。車輛購置稅:________(稅、免稅)。
繳納車船使用稅備案卡的截止時間______
車輛維護費的繳納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證書編號。)
車輛保險類型______
保險的到期日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配置______
第三條車輛價格和轉讓費
車輛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轉讓費約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由_____承擔(以實際費用為準)。
第四條定金和價款的支付、過戶手續和車輛交付
(1)乙方應支付車價的______%(;20%)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承諾所售車輛所有權不存在法律問題,不存在尚未處理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交通事故;應當提供車輛使用、維修、事故、檢驗、抵押登記、海關監管、納稅期限、服務期限等真實情況和信息。
(2)甲方為二手車經銷企業的,還應向乙方提供質量保證和售后服務承諾。
(3)對于轉出本市的車輛,乙方應了解并確認所購買和接收的車輛可以在轉出地辦理過戶手續。
(4)雙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提供各種證明和憑證,并保證其真實性和有效性。
第六條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導致車輛無法過戶或住所,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終止。如甲方違約,甲方應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并賠償乙方相應損失;如乙方違約,乙方無權要求押金并賠償甲方相應的損失。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四款的規定,未按合同約定付款的,乙方應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4·5條的規定,延遲交付相關證書或過戶或過戶車輛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如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甲方應無條件接受返還的車輛,并將所有車輛費用返還給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并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5)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車輛價款的百分之_____的違約金,并繼續提供質量保證和售后服務承諾。
(6)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三款,導致車輛無法在車輛過戶地點辦理過戶手續的,本合同終止,乙方無權要求退還押金并賠償甲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7)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四款,導致車輛轉讓的,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違約方應向違約方支付人民幣元
第七條風險承擔
本合同簽訂后,在過戶登記手續完成且車輛實際交付前:
(1)甲方使用和保管的,由甲方承擔風險責任。
(2)如乙方使用并保管,由乙方承擔風險責任。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相關行業組織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申請調解。如果雙方不愿意協商或調解,或協商或調解失敗,則下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2)雙方為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二手車交易市場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附件
附件1:車輛狀況說明(車輛信息表)
附件2:車輛相關證書
1·機動車登記證書
2·機動車駕駛證
3、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志
4·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5、車船使用稅完稅證明
6、車輛維修費支付憑證
7·車輛保險單
8·購買發票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
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19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制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互協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投資時間及金額:
投資時間共_______年零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投資實際數額以支用憑證(并作為合同附件)分________次或一次支用。投資總額________萬元。其中甲方投資________萬元,乙方投資________萬元。
三、供貨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產品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資金利息及償還:
按月利率________‰計付,按委,半年付給出資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附加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方有效。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20
中國 公司(簡稱甲方)和 國 公司(簡稱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基礎上,同意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方同意從 年 月份起至 年 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產品 套(件),計總值 萬美元。
品號品名:
規格:
數量:
單價:
交貨日期: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目的口岸:
支付辦法:
包裝:
其他:
1.甲方每次交貨時,將出運的品名、規格、數量、金額、船名等在 小時前電告乙方。出運后,將全套正本貨運單據:全套潔凈裝船提單(正本 份,副本份);發票(正本 份,副本 份);包裝單;產地證明書;質量檢驗證書,由甲方直接寄給乙方的議付銀行。同時,由甲方將上述單據的副本份,分別寄給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 產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過 %。次品價格,雙方根據質量情況,另行協商確定。
3.其他條款根據中國_進出口總公司對_國出口商品合同規定。
第二條 乙方同意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底止,提供 機器 臺,準備設備 臺,以及測試儀器 臺,附配件 套等,計總值萬美元。(各種設備的名稱、型號、臺數、價值齊全)
交貨期:
1. 機器, 年 月交貨。
2. 機器, 年 月交貨。
3.其他設備, 年 月交貨。
目的口岸:
支付辦法:
包裝:
其他:乙方在發運設備時,應先將發運的設備型號、名稱、件數、金額、重量、體積等電告甲方。發運后,應將全套潔凈的裝船正本提單;發票;包裝單;產地證明書;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書;有關設備詳細的技術圖紙和安裝、使用、操作等說明書寄送甲方。為便于甲方做好準備工作,乙方同意在年 月底前,先將各機全套圖紙(包括基礎圖)寄交甲方。
第三條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 國 仲裁機構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四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條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各方應立即把上述情況的發生通知對方,說明情勢并預計持續時間的長短,以便對方采取相應措施。
第六條 本合同以中、 文書寫,兩種文體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21
簽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買方)為一方與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為另一方,雙方授權代表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1.1 “買方”--是指中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賣方”--是指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買方使用賣方提供的技術和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包括賣方提供的全套設備和備件,即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6 “凈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后的余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賣方根據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引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_________臺合同產品以后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后一方批準合同的日期。
第二章 合同范圍
2.1 買方同意從賣方購買,賣方同意向買方出售_________成套設備項目(以下簡稱“合同工廠”),其中包括為保證合同工廠安全穩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設備、材料和備件(以下簡稱“設備”),以及合同工廠裝配、安裝、試車、正常操作,生產和維修所需的全部技術和資料(以下簡稱“技術資料”)。
賣方供貨的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賣方供應的“技術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2.2 賣方所供應的全部設備的技術性能和賣方對合同工廠設備的技術保證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3 賣方派遣有經驗的、健康的和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對合同工廠的施工、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與考核進行技術指導。其人數、技術服務范圍和待遇條件等見本合同附件五。
2.4 賣方負責培訓買方派遣的人員,其人數、培訓地點,培訓范圍見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年內,根據買方的要求,賣方有義務以優惠價格提供買方的本“合同工廠”正常運行所需的全部備品備件。屆時雙方另簽協議。
第三章 價格
3.1 賣方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提供合同工廠“設備”和“技術資料”的總價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3.2.1 機械設備部分:
(1)設備和材料費
(2)備品和備件費
(3)設計費
(4)技術資料費
(5)技術服務費
(6)技術培訓費
3.2.2 技術轉讓部分:
(1)技術轉讓費
(2)設計費
(3)技術資料費
(4)技術服務費
(5)人員培訓費
上述分項價格清單,詳見附件四。
3.3 上述合同總價中的設備部分為fob_________港口買方指定的受載船支船面交的固定價格,并包括裝船費,包裝費以及將貨物裝到買方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費用,上述合同總價中的技術資料部分是指和技術資料在北京機械交付以前的一切費用。
第四章 支付(適用于延期付款的情況)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方向賣方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_________銀行,賣方向買方的付款應通過_________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方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賣方:
4.2.1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即支付給賣方。上述單據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內提交。
(1)賣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2)由_________銀行出具的以買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的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六份。
(4)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5)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4.2.2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賣方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交貨時,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將每批交貨總價的_________%支付給賣方:共10頁,當前第1頁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詳細裝箱單一式六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六份。
4.2.3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買方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支付給賣方: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后,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即支付給賣方:
(1)商品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5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買方應自_________日起,于_________年內,每_________個月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辦法支付給賣方。
4.2.5.1 賣方應開立分_________期支付具有下述內容的遠期匯票共_________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于_________時提交買方:
(1)票面金額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另加第_________章_________條規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計(大寫:_________);
(2)以_________日期為出票日,到期日分別為自出票日滿_________個月;
(3)以買方為付款人;
(4)帶有利息條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_%計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體金額為:第一期:本金_________,利息_____,本利合計_________;第二期:本金_________,利息_________,本利合計_________。合計:_________。
4.2.5.2 買方收到匯票后,于_________時即對上述分_________期支付的匯票正本承兌,并交北京中國銀行背書保證后送交賣方。
4.2.5.3 賣方收到匯票后應在各期匯票到期日前,分別將匯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國銀行,由北京中國銀行提請買方于匯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給賣方。
4.3 按本合同第_________章和第_________章規定,如果賣方應支付賠款或/和罰款等有關款項時,買方在按本章第4.2.2條,4.2.3條4.2.4條規定支付貨款時有權從貨款中扣除。
4.4 買方支付本章第4.2.1條所規定的貨款時,應向賣方提交中國銀行出具的以賣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_________%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證函(保證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八)。
4.5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均由買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均由賣方負擔。
第五章 交貨與交貨條件
5.1 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個月內分_________批將本“合同工廠”的“設備”交付完畢。
總毛重大約為_________公噸。總體積大約為_________立方米。
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交貨港口為_________,目的港口為中國_________。
5.2 賣方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月內,應向買方提交初步交貨計劃一式六份(包括合同號、項號、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單價、總價、大約總重量、大約總體積、交貨時間、交貨港口、危險品的品名以及國際危規號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設備的尺碼(長、寬、高和體積)和大約重量,以及危險品、易燃品在運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不能拆卸的單體設備重量最大限度為三十公噸,體積最大限度為長12米,寬2.7米,高3米。凡超過此限度的貨物賣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個月內向買方提供草圖一式六份,經買方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買方應于收到上述草圖后一個月內用電傳或信件確認,否則賣方即開始制造。至遲不超過第一批交貨前_________個月,賣方應向買方提交最終交貨計劃一式六份。內容包括合同號、批次、項號、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價、設備材料和危險品的大約毛凈重、每件貨物的大約尺寸(長、寬、高)體積、交貨港、每批貨物的交貨時間以及超大、超重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和危險品運輸措施及注意事項的說明。
5.3 已裝船的提單日期為設備的實際交付日期。
5.4 賣方供應的每批設備,應為本章第5.1條規定的港口在買方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設備”的風險,賣方在買方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后,即由賣方轉移給買方。
5.5 在每批貨物備妥待運前不遲于_________天,賣方應以電報通知買方如下內容:共10頁,當前第2頁
(1)合同號;
(2)貨物備妥待運日;
(3)貨物總體積;
(4)貨物總重量;
(5)總包裝數量;
(6)裝船港口名稱;
(7)重量超過二十公噸,尺寸超過12×2.7×3米的每件貨物的大約總毛重、總體積及名稱;
(8)危險品的品名、重量、國際危規號。
同時賣方還應航寄給買方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1)發運貨物的詳細清單,包括合同號、序號、“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總價、單重、單件體積和總體積,每件貨物的外形尺寸(長×寬×高)總件數和裝船港口名稱;
(2)重量超過二十公噸或體積超過12×2.7×3米的每件大件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
(3)易燃品和危險品的品名、性質、特殊防護措施及事故處理方法說明書;
(4)對溫度、震動等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項證明書。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作為買方安排運輸和裝卸工作的依據。
5.6 所有設備交貨應單機成套,安裝用的專用工具,材料、易損件應隨主機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裝在甲板上的“設備”,賣方應負責進行適當的包裝及采取特殊保護措施。
5.7 買方應于受載船只抵達交港口前不遲于十天將船名、預計抵達日期通知賣方。(如買方需要變更船只或改變船期,買方或買方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
5.8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船只抵達交貨港口時將貨物備妥裝船,買方因此而遭受的空艙費、船舶滯期費和有關費用,均由賣方負擔,按輪船公司提出的有關單據,作為結算費用的依據。
5.9 如賣方在受載船只預計抵達日期已將貨物備妥而買方船只不能在預計抵達日期后三十天內抵達交貨港口,這三十天內的有關倉儲費、保險費等由賣方負擔,但第三十一天起以后發生的倉儲費、保險費,按賣方提供的原始憑證,由買方核實支付。但賣方仍有責任根據買方通知,在受載船只抵達交貨港口后,由賣方負責交貨,在此情況下,賣方不支付遲交罰款。
5.10 賣方應在每批貨物裝船后四十八小時內,將提單日期和號碼、船名、“設備”名稱、總價、總重、總體積、總件數和合同號以電傳通知買方。如遇有第5.5條的大件貨物及危險品,應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長、寬、高)、品名、金額。買方因賣方未及時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損失將由賣方負擔。
5.11 在將貨物裝到船上后,賣方應于裝船后將每批貨物的整套交貨文件(即、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明書各一份)隨船在目的港提交給中國外貿運輸公司。
同時航寄買方上述單據副本各兩份和檢驗記錄、試驗報告以及有關裝配安裝圖紙各三份。
5.12 技術資料的內容和交付計劃見本合同附件三。
5.13 賣方在技術資料發出前一周將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合同號和資料預計抵達北京和/或_________的日期用電傳通知買方。在資料寄出后二十四小時內賣方需將發出日期、航次、空運單號、重量及資料件數、合同號以電傳的方式通知買方。
5.14 “技術資料”到達目的機場的日期為實際交付日期。
5.15 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在北京和/或_________機場交付,上述資料的風險,在賣方在北京/或_________機場交付后即由賣方轉移給買方,如果技術資料短少、丟失或損壞時,賣方應在收到買方通知二十一天內在北京和/或_________機場補充提供丟失或損壞部分,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5.16 在每批“技術批準”交貨后的兩個工作日內,賣應將下述文件航寄給買方:
(1)空運提單一式二份(通知目的機場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并注明合同號);
(2)技術文件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6.1 賣方交付的所有貨物應具有適合遠洋的內陸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新的堅固木箱包裝。并應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銹、防震、防腐蝕的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安全無損地運抵安裝地點。
6.2 賣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內容外,尚需注明“備件”或“工具”字樣。
6.3 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嘜頭標記;
(3)目的港;
(4)收貨人;
(5)設備名稱及項號;
(6)箱號/件號;
(7)毛重/凈重(公斤);
(8)尺碼(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為二公噸或超過二公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四個側面以英文及國際貿易運輸常用的標記、圖案標明重量及掛繩和重心位置,以便裝卸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裝卸、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裝箱上應以英文明顯地印刷“輕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樣以及相應的國際貿易通用的標記圖案。共10頁,當前第3頁
6.4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注明上述有關內容。裝在甲板上的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6.5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各一式二份,有關設備的技術文件一式二份。需要組裝的設備部件附詳細裝配圖一式二份。
6.6 賣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注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人;
(3)目的地;
(4)嘜頭標記;
(5)毛重(公斤);
(6)箱號/件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代號、名稱和頁數。
6.7 凡由于賣方對貨物包裝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賣方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負責修理、更換或賠償。
第七章 設計與設計聯絡
7.1 為使本“合同工廠”的建設工作順利進行,買賣雙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和本章的規定進行設計和設計聯絡。
設計聯絡會議內容、時間、地點和參加人員,詳見附件_________。
7.2 賣方承擔的設計工作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賣方提交“技術資料”的要求、內容、份數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7.3 買方承擔的設計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買方向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賣方依此做為本“合同工廠”設計的依據。
7.4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賣方應將有關的標準、規范及其清單航空郵寄給買方。買方將對賣方提交的上述標準和規范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后予以更換,并作為賣方進行設計的依據。
7.5 賣方在初步設計全部資料寄達北京后_________個星期內,應自費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解釋設計,買方應協助辦理入境簽證和居留手續。在解釋設計期間,買方有權提出改進意見,賣方對此應予充分考慮。初步設計經審核后雙方簽訂協議書,該協議書即作為最終設計的依據。
7.6 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供的最終設計全部資料后_________天內,應予確認。
7.7 買方在本“合同工廠”設計過程中,認為有必要時,有權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到賣方的有關設計單位和制造廠了解與本“合同工廠”有關的數據和技術資料。賣方應協助辦理入境證和居留手續,并免費提供所有與設計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工作的方便條件。
7.8 在執行本合同期間,買方提出與“合同工廠”有關設計和技術問題時,賣方應予及時答復,并免費提供有關資料。
第八章 標準與檢驗
8.1 賣方供應本合同工廠的“設備”的制造、選材、檢驗和試驗,應按賣方國家和/或公司現行標準規范進行。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個月內,賣方應將上述公司標準和規范一式六份和國家標準一式二份航寄買方。買方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標準和規范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后予以更換并作為檢驗和試驗的依據。
8.2 賣方對其供應的全部“設備”應進行檢驗和試驗,并向買方提交由制造廠或賣方出具的質量合格證和檢驗記錄,以此作為本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書。“設備”檢驗和試驗的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8.3 買方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賣方國家會同賣方檢驗人員一起到制造廠車間對“設備”的制造和質量進行檢驗和試驗。賣方應在設備進行裝配和檢驗前三個月將檢驗日期通知買方,買方應在收到通知后一個月內將檢驗人員的名單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協助辦理入境手續。主要設備的裝配和檢驗應有買方人員在場,買方還應有權參加其他“設備”的檢驗和參加賣方及有關制造廠召開的有關“設備”的質量會議。
8.4 買方檢驗人員若發現“設備”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規格時,有權提出意見,賣方應充分考慮并自費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當缺陷排除后,應再次檢驗和試驗,由此引起的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8.5 買方檢驗人員在賣方國家和制造廠的檢驗不代替“設備”運抵買方合同工廠現場的開箱檢驗,亦不能免除賣方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的保證責任。買方人員不簽署任何證明文件。
8.6 賣方應免費為買方人員提供方便的工作條件,如必需的技術文件、圖紙、檢驗工具和儀器等。
8.7 如買方不能在本章規定的期限內派出人員參加上述檢驗工作時,賣方將自行檢驗。
8.8 賣方供應的全部“設備”的開箱檢驗應在合同工廠現場進行,賣方有權自費派遣他們的檢驗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參加此項檢驗,買方應在檢驗前一個月將開箱日檢驗期通知賣方,并為賣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的方便。共10頁,當前第4頁
在雙方會同開箱檢驗中如發現“設備”有短少、缺陷、損壞或包裝與本合同規定不符合或質量標準與本合同8.1條和10.1條規定不符時,應作詳細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如屬賣方責任,此記錄即為買方向賣方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8.9 如不屬買方原因,賣方檢驗人員不能參加開箱檢驗時,買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如發現本合同7.8條所述問題系屬賣方責任時,應委托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證明,以此作為買方向賣方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賣方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補發短缺部分或降低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風險以及買方的檢驗費用。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兩個星期內提出異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
賣方換貨和/或補交貨物的時間,不遲于賣方收到買方索賠證書后_________個月。
8.10 在開箱檢驗中,由于買方的原因,發現“設備”有損壞,通知賣方后,賣方應盡快補發、更換,其費用由買方負擔。
8.11 上述檢驗并不能解除賣方對第九章、第十章所承擔的責任。
8.12 在檢驗中,如發現賣方提供的檢驗所需的標準仍不完整或提供的不及時,經與賣方協商,買方有權按照買方國家現行標準進行檢驗。
第九章 安裝、試車和驗收
9.1 “安裝”系指合同工廠全部設備、材料的裝配、就位和聯接等安裝工作。“試車”系指機器和/或設備的單獨或聯動的試運轉。
“投料試生產”系指合同工廠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試生產。
“考核”系指檢驗本合同附件_________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數值而進行的試驗。
“驗收”系指如果考核結果表明,本合同附件_________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指標能夠全部達到,則合同工廠即為買方所驗收。
9.2 合同工廠的安裝將在買方負責組織下和在賣方負責技術指導下進行,賣方有權對其進行詳細設計有關的所有“設備”的安裝以及界區接點的安裝進行技術指導。
合同工廠的試車、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應在買方組織安排下和賣方技術指導下進行。在安裝工作開始前二個月,雙方各自授權一名代表處理合同工廠從安裝到驗收期有關合同工廠的全部技術工作。具體工作應由雙方代表友好協商安排。雙方代表應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廠在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個月內建設完畢。
如果雙方之間有任何問題和分歧時,雙方將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并在現場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9.3 在安裝工作開始前,賣方技術人員應詳細介紹安裝方法和要求。在安裝期間賣方人員應對安裝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并參加所有設備安裝質量的檢驗和試驗。賣方技術人員的重要技術指導應以書面提出。
9.4 安裝完畢后,如雙方代表認為安裝工作完全符合設計要求時,雙方代表應按技術文件和圖紙一起進行檢驗和試車。雙方代表將簽訂同類設備安裝證書及單機試車和機械與軒的系統聯運證書。上述證書將以附件_________第_________條規定的工作日志為基礎。
如試車順利完成,安裝工作完全符合技術文件要求時,雙方代表應在七天內在現場簽署安裝峻工證書。此證書簽字日即為合同工廠安裝及試車完成日。但此證書不能免除賣方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在投料試生產、考核期間和機械保證期內對設備和材料發現的缺陷所應負的責任。
9.5 本章9.4條規定的試車完成后應盡快開始投料試生產,其開車日期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
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所需的儀表校準、記錄項目、取樣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詳細程序應由賣方在安裝及試車完成日前提出,并經雙方代表討論決定。
在投料試生產前,買方應準備充足的維修工具、實驗室及檢驗設施和熟練的操作、維修及測試人員,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_______第_________條所列的人員,并準備好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所列必要數量和質量的全部原料,有關的公用工程。賣方技術人員可出入試驗室和檢驗設施,以便取樣分析。投料試生產和性能試驗期間的采樣、化驗將在雙方代表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除已同意的程序外,賣方技術人員認為必要的采樣和化驗,在經與買方代表協商后由買方進行。
從試車到合同工廠驗收期間,賣方可以使用買方庫存的備品備件,如由于賣方責任賣方使用了買方庫存的備品備件,賣方應及時在現場予以償還。
9.6 投料試生產期為首次投料生產開始日起的_________個月。在此期間,當合同工廠主要設備達到良好穩定運行后由雙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應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在賣方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共10頁,當前第5頁
每次考核的結果應作出記錄,在每次考核完成后三天內雙方在性能考核報告上簽字確認。
9.7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規定的考核期內實現了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規定的全部保證數值時,雙方代表應在五天內簽署合同工廠驗收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此即視作合同工廠為買方所驗收。
如因賣方原因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時,賣方應盡快在雙方同意的期限內對“設備”進行必要的修理、更換和/或修改。修改后應重新按照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盡快再次考核,買方應大力協助。
如上述修理、更換和/或修改在現場進行,所需費用(如工時費、材料費等)應在合同工廠交接驗收前,由雙方授權代表根據修理、更換和/或修改的情況商定,并由雙方代表會簽。
如因賣方原因,需將任何設備運出中國以外進行修理或更換時,全部運費、修理或更換費用應由賣方負擔。更換或修理的“設備”應在合同工廠現場交貨。
9.8 在本合同9.6條規定的投料生產期間,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規定的保證數值如有任何一項或多項未能達到時,雙方應會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責任,并按以下規定處理:
9.8.1 如由于賣方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方同意延長投料試生產期三個月,以便賣方對合同工廠進行改進并再次進行考核。如在延長的三個月中由于賣方原因仍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方同意再次延長投料試生產期三個月。如在再次延長的三個月期滿時,由于賣方原因,考核仍失敗,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條的規定辦理。在兩次延長的兩個三個月內改進合同工廠所需全部費用和賣方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9.8.2 如由于買方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投料試生產期應延長三個月。在此期間,買方將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繼續支付賣方人員的全部費用均由買方負擔。所需賣方技術人員的人數由雙方討論決定,如在此延長的三個月期滿時,仍由于買方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合同工廠應由買方所驗收,雙方應在七天內簽署驗收證書。
然而賣方應協助買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廠達到正常生產所需的指標。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買方負擔。
9.9 如由于買方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第_________批“設備”交貨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時,則按合同第四章第_________條由買方支付給賣款項應予實現,但不免除賣方的所有責任。
9.10 如由于買方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第_________批“設備”和材料交貨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時,合同工廠應為買方所驗收,但賣方仍應承擔協助買方合同工廠開車和運轉的責任。提供服務的期間和條件應通過友好協商后達成協議。如由于賣方原因,上述第_________批交貨延誤,則上面所提的時間應相應順延。
9.11 按本合同的9.7、9.8和9.9條規定的合同工廠的驗收,并不能免除賣方對合同工廠的“設備”在機械保證期內應負的責任。
第十章 保證、索賠和罰款
10.1 賣方保證其供應的本“合同工廠”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設備”是全新的,質量是優良的。設備和材料的選型均符合工藝、安全運行和操作長期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
10.2 賣方保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圖紙清晰、完整和正確并能滿足“合同工廠”的設計、安裝、運行和維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__的規定。
10.3 在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期間,如果賣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由于賣方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和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和證明書的錯誤造成“設備”的損壞,賣方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作為賠償,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兩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賣方換貨期限不遲于證實屬實賣方責任之日起_________個月。
10.4 賣方對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保證期為本“合同工廠”被買方驗收后_________個月:如由于買方責任而影響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驗收時,則不超過賣方最后一批貨物交付日期后_________個月。保證期滿后,由買方出具本“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正、副本各一份給賣方。
10.5 在保證期內,如發現賣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如屬賣方責任,則買方有權憑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賣方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價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貨物到達目的港后的風險由買方負責)。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二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為成立。賣方換貨的期限,應不遲于賣方收到買方索賠證書后_________個月。共10頁,當前第6頁
如屬微小缺陷,可由買方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費用由賣方負擔。
10.6 在保證期內,如由于賣方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而使本“合同工廠”停機時,則保證期應按實際停機時間作相應的延長。新更換和補充修復的“設備”的保證期為被買方驗收后十二個月。
10.7 在保證期滿后三十天內,買方出具有在保證期內發現的“設備”缺陷的索賠證書仍然有效。
10.8 如由于賣方責任,在考核試車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技術經濟指標時,賣方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在賣方收到買方書面通知后_________個月內使之達到各項保證指標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逾期如仍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_______所規定的保證指標時,賣方應承擔罰款,其計算辦法如下:
賣方支付罰款,則本“合同”即為買方所驗收,并由買方出具本“合同工廠”驗收證書正、副本各一份交給賣方。
10.9 如由于賣方責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規定的交貨期交貨時,買方有權按下列比例向賣方收取罰款:
遲交1至4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_________%;
遲交5至8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_________%;
遲交9周及以上,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_________%;
不滿一周按一周計算。
遲交貨物的罰款總金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賣方支付遲交罰款,并不解除賣方繼續交貨的義務。
任何一批貨物遲交超過_________個月時,買方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一章 侵權和保密
11.1 賣方同意向買方轉讓非獨占的,不可轉讓的權利,并允許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使用賣方的_____工藝進行“合同工廠”的工程設計、建設和操作,以設計、制造、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_________。其年產量為______,其工藝說明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其品種規格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賣方提供買方用于本合同工廠的專有技術和專利如下:
專有技術登記號:_________
專利登記號:_________
專有技術、研究報告、資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_________里。
11.2 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十天內,賣方應向買方提供賣方國家有關當局簽發的包括本合同第11.1條所述的工藝的專利登記證書的影印本二份。
11.3 如果任何第三方對買方使用本合同第11.1條所規定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提出任何異議時,賣方應負責處理,買方對此無任何責任。
11.4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年內,如賣方對本合同第11.1條所規定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有所發明和改進時,不管其發明和改進是否已獲得專利權,賣方均應向買方免費提供詳細資料。買方有權將上述資料用于合同工廠。如有必要,關于技術指導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根據雙方同意的'本合同第_________章和附件規定的條件負擔。
11.5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年內,買方應對本合同11.1條所規定的專有技術對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對參加本合同工廠的計劃、安裝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單位除外,然而他們必須承擔同樣的保密義務。在保密年限內,若專有的一項或多項,被第三者公開后,買方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1.6 賣方對買方所提供的設計基礎和現場條件資料的保密期限不受上述時間的限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臺風、地震事件和其他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遲的時間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2.2 受事故影響一方應盡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閱確認。
12.3 當不可抗力事故終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盡快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以航空掛號信證實。
第十三章 稅費
13.1 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買方”課征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買方”支付。
13.2 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賣方”課征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賣方支付。
13.3 在中國境外課征有關和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賣方”支付。
第十四章 仲裁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地點在被告所在國進行,如買方是被告,則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如賣方是被告,則在_________,由_________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共10頁,當前第7頁
14.3 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履行。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14.5 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間,合同其余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5.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于_________簽字。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請,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六十天內獲得批準,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對方,并用信件確認。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有權取消本合同。
15.2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15.3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15.4 本合同用英文寫成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式兩份。
15.5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至附件_________,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6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效力。
1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兩份。
15.8 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15.9 除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責任外,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承擔任何其他義務和責任。
第十六章 法定地址
買方:中國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賣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 賣方技術人員的服務范圍和待遇條件
1.賣方技術人員的派遣
為了使合同現場的建設順利進行,賣方應向買方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合同現場進行技術服務。賣方技術人員的專業、職務、人數、在華工作期限詳見附表一。
上述賣方技術人員的確切專業、人數、在華工作期限、到達和離開本合同工廠的日期,將根據本合同現場的建設任務的實際進展情況,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需要調整附表一規定的人/月數時,雙方屆時另議。
2.賣方技術人員的職責和義務
(1)賣方應從所派遣的技術人員中指定一名為賣方在合同現場的總代表,負責本合同范圍內總的技術服務,并與買方合同現場總代表合作協商,解決有關工作和技術問題,但雙方總代表未經雙方授權無權修改合同。
(2)代表賣方執行本合同規定范圍內的施工、安裝、調試、投料試車(包括功能試驗和考核試驗)、生產操作、生產工藝和維修方面的技術服務并應執行合同規定的賣方應承擔的職責和義務。
(3)詳細講解技術資料、圖紙、工藝流程、設備性能、分析方法以及有關注意事項等,解答并解決買方提出的有關本合同范圍內的技術問題。
(4)為確保上述二2條和二3條的正確進行,賣方技術人員應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予以全面的、正確的技術服務和必要的示范操作。
(5)協助買方在本合同現場培訓安裝、調試、生產、設備維修和分析檢驗人員,提高他們的技術水平。
(6)賣方人員的技術指導應正確無誤。如因指導錯誤所造成“設備”的損失,應由賣方負責更換、修理或補齊,費用均由賣方負擔。對于賣方技術人員的技術指導,買方有關人員應予以尊重。
3.賣方技術人員的技術服務費和支付辦法
(1)買方應支付給賣方技術人員如下技術服務費(按每人每天計算):
總代理(或主任工程師):_________美元/每人每天
工程師:_________美元/每人每天
技術員:_________美元/每人每天
操作工:_________美元/每人每天
(2)賣方技術人員的技術服務費(每天)自抵達合同工廠現場之日起計算至離開合同工廠現場之日止。
(3)星期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節日為賣方技術人員在合同現場的有薪休息日。
(4)對于賣方技術人員未經雙方現場總代表同意的缺勤以及經雙方總代表同意的事假,買方不支付其技術服務費,但經醫生證明的病假除外。如果病假連續超過15天,買方不再支付其技術服務費。
(5)賣方技術人員的技術服務費按月結算,買方收到賣方每月開出的帳單一式四份和雙方總代表簽署的賣方技術人員記時卡,經審核無誤后,于30天內通過中國銀行將賣方技術人員的月技術服務費匯到賣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上。如賣方開出的帳單有誤,買方有權拒付有誤的部分,但按時支付無誤部分。共10頁,當前第8頁
4.工作聯系工作制度
(1)賣方在技術人員來華前兩個月應將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國籍、專業、職務、經歷、工作單位、懂何種外語等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協助辦理簽證手續。
賣方技術人員來華前七天,應用電報或電傳將其姓名、解切啟程日期、班機號、抵達日期、行李件數和重量等通知買方。
(2)賣方技術人員到達本合同工廠后,由雙方總代表協商確定賣方技術人員的工作安排和月度的工作計劃。賣方技術人員應按雙方商定的工作計劃在買方的統一安排下進行工作。工作計劃需要修改時,應經雙方總代表協商確定。
(3)賣方技術人員每周工作四十八小時,(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作息時間應按合同現場的規定進行。
賣方技術人員如需加班時,需事前經雙方總代表協商同意。正常工作日八小時以外的額外工作及星期天、節假日的工作都算加班。但賣方技術人員在投料試車、考核期間在每周四十八小時內的倒班不算加班。加班后應盡量在短期內安排倒休,每加班六小時倒休一天。如不能倒休的,可按每加班一小時考勤1.5小時,每小時按日技術服務費的八分之一支付加班費。加班費按本附件三5條規定支付。
(4)賣方技術人員在華工作期限,自抵達合同現場之日起至離開合同現場之日止計算。
(5)賣方技術人員每天工作的實際時數,有薪節假日和加班時數,按日記載在“記時卡”中,“記時卡”一式二份,由雙方總代表簽字,作為支付賣方技術人員日技術服務費和加班費的依據。
(6)工作進度、每天完成的主要工作、發生的問題或責任事故以及解決的辦法應用中、英文記載在“工作日志”中,每天由雙方總代表簽字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
5.賣方技術人員的休假
(1)賣方技術人員在華連續工作六個月以上者,可攜帶夫人和兩名十五歲以下的子女來華,其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2)賣方技術人員在華連續工作十二個月并帶家屬者,每九個月可以回國無薪休假15天。
(3)賣方技術人員在華連續工作六個月不帶家屬者,每六個月可以回國無薪休假15天。
上述賣方技術人員的休假所產生一切費用均由賣方負擔。休假時間以不影響現場工作為前提,由雙方總代表協商確定。15天假期自賣方技術人員離開合同工廠之日起至回到合同工廠現場之日止。
賣方同意在賣方人員休假期間不減輕其對合同工廠承擔的義務。
6.賣方技術人員及其家屬在中國居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令以及合同工廠的規章制度。
7.賣方技術人員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交納個人所得稅。
8.買方的責任和義務。
(1)買方應為賣方技術人員在現場配備為執行合同工廠的任務所需要的一定數量的翻譯人員。
(2)買方應協助賣方技術人員及其家屬辦理入出中國國境和在中國居留期間的手續,費用由賣方自理。
(3)買方應為賣方技術人員及其家屬在中國居留期間的安全采取必要措施。
(4)買方為賣方技術人員免費提供辦公室和必要的工作用具及勞動保護用品和提供從住宿地點到本合同現場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5)買方為賣方技術人員免費提供在中國的醫療(鑲牙、配眼鏡、滋補營養品的費用除外)。
(6)買方為賣方技術人員在本合同現場免費提供一間住房,室內設有必要的家具和衛生設備。按本附件五項第1和第2條規定,帶有家屬者,適當增加住房。
(7)買方為賣方技術人員及其家屬安排有中、西餐的膳食,但費用均由賣方技術人員自理。
(8)買方為賣方技術人員及其家屬安排洗衣和出租汽車服務,費用由賣方技術人員自理。
(9)根據中國海關規定,買方協助賣方技術人員辦理適當的個人或集體生活用品和其現場所需的技術資料、工具和儀器的入、出中國國境的手續,一切費用均由賣方負擔。
但上述物品在運進或運出前,賣方須將品名、數量、重量、提單號、金額、規格及進出口日期預先通知買方。
9.其他
(1)在不影響現場工作的前提下,經買方同意,賣方可以自費召回或更換賣方技術人員。在賣方技術人員在現場交接工作期間,買方只負擔一人的技術服務費。
(2)賣方技術人員連續生病15天不能上班時,賣方應自費派遣同等技術水平的技術人員前來接替他的工作。
(3)如遇重大原因,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更換任何一個賣方的技術人員,其更換費用由賣方負擔。
附件二 買方技術人員的培訓范圍和待遇條件
1.賣方同意接受買方_________名實習生包括翻譯到_________國賣方工廠進行技術培訓共_________天包括往返路程。共10頁,當前第9頁
2.賣方選派技術熟練的、稱職的技術人員對買方技術人員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并解釋本合同范圍內的一切技術問題。
3.賣方應保證買方技術人員在上述工廠各個不同崗位上進行操作、培訓,使他們懂得和掌握設備的工藝、操作、檢驗、修理和維修等技術。
4.培訓期間,賣方應向買方技術人員免費提供試驗儀器、工具、技術資料、圖紙、參考資料、工作服、防護用具、其他必需品和合適的辦公室。
5.賣方應于培訓前三個月向買方提出初步培訓計劃供買方研究,買方應于培訓前一個月通知賣方被培訓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籍貫、職務、專業。最終培訓計劃應在買方技術人員到達賣方國家后按照合同上述規定和買方技術人員的實際需要,雙方通過協商決定。
6.培訓開始前,賣方應向買方人員詳細講解操作規則和工作注意事項。
7.賣方應向買方技術人員提供住房、膳食、交通的便利,費用由買方負擔。如果發生疾病和工傷事故,賣方應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給予買方人員以盡可能好的照顧,費用由買方自理。但如果事故是由賣方引起的,其費用則由賣方負擔。
8.賣方應協助買方人員辦理賣方國家的入出簽證和居留期間的一切手續。
9.賣方不向買方收取培訓費用。
10.賣方應采取必要措施,保證買方人員在賣方國家居留期間的安全。
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2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合作共贏,共求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雙方就傳統貿易,服務貿易(以下簡稱產品)代理問題達成一致,進一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合作期限等具體事項,特依法簽訂本代理合同。
1.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確定的代理期,自________年____月到________年____月止,代____區域在___省___市所屬區域內。
2.甲方認定乙方為___代理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即將代理權金金額___萬元付給甲方。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所屬區域內發展第二家代理人,乙方如發現甲方在乙方所屬區域內發展第二家代理人,甲方將以___倍的代理權金賠償乙方。乙方如跨范圍進入其他代理人區域從事該業務,甲方將取消乙方的代理權,并向乙方提出___倍代理權金的賠償。
4.傳統貿易國際代理,按國家現行法規辦理,乙方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認可并實施貿易成功,甲方向乙方支付該單證金額的___%代理費,乙方納稅,甲方代扣代繳,服務貿易收入,乙方納稅,甲方代扣代繳,乙方所獲收入涉及個人收入調節稅部分,乙方自動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
5.乙方負責辦理所屬區域內的一切合法手續,并依法獨立自主代理好濤X國際的業務,因乙方違反法規引起的任何刑事或民事糾紛,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6.甲乙雙方在宣傳,推廣,應保持一致。在前期的推廣中,甲方給予乙方全面的技術指導和支持,協助乙方作好前期推廣活動和完善代理服務的善后服務。
7.獎勵:乙方a全年獲稅后凈利___萬b,甲方獎勵___%。b全年獲稅后凈利___萬b,甲方獎勵___%。c全年獲稅后凈利___萬b,甲方獎勵___%。d全年獲稅后凈利___萬b,甲方獎勵___%。
8.本代理合同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以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公章,并于乙方首次支付的代理權金款項到達甲方賬戶立即生效。甲乙雙方互相提供以下證件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備存: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開戶許可證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如自然人代理憑身份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23
甲方: 乙方:(工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丙方:(外商)
地址:
授權代表: 電話:
鑒于:
1、乙丙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由乙方向丙方購買本協議及本協議所涉及合同項下的貨物;且
2、乙方委托甲方向丙方進口上述貨物,但出于某些技術上的原因,甲、乙雙方于年?月?日就該批貨物簽訂了號《買賣合同》(以下稱“銷售合同”)而非代理進口合同;且
3、乙方授權甲方就上述貨物以甲方名義(而非乙方名義)與丙方于年?月?日簽訂了號《進口合同》(以下稱“進口合同”);且
4、甲乙丙三方均知悉并同意上述情況及做法:
甲乙丙三方就上述銷售合同及進口合同中的某些問題,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茲簽訂本協議書。
甲、乙、丙三方同意:
1、如乙方未按照銷售合同的規定將全部貨款(分批交貨、分批付款的,指每批貨物的全部貨款)付至甲方,甲方無義務按進口合同的規定向丙方支付任何貨款,且免除任何有關延遲付款的違約責任,丙方無權依進口合同向甲方追索(究)任何貨款(違約責任)。
2、甲方對有關貨物的.質量不承擔任何責任。如乙方對貨物質量有任何異議,應自行與丙方協商處理,而無權依銷售合同向甲方追究任何違約責任;如需退換貨,乙方可委托甲方辦理,手續費另計。
3、丙方保證交付所給甲方的貨物在產地,規品、數量等方面與進口合同的規定嚴格一致;如有不符,丙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并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海關處罰。
4、如銷售合同及進口合同的規定與本協議不符,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
甲方:
授權人簽字:
蓋章:
乙方:
授權人簽字:
蓋章:
丙方:
授權人簽字: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貿易合作事宜,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合作雙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簽訂如下合作協議,希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經營銷售。如需擴資,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二、出資額
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雙方認繳的出資款在本協議簽字(蓋章)生效后_____________天內匯入乙方公司銀行帳戶。
三、利潤及虧損
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享受利潤及承擔虧損。
四、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_________的采購、儲備,甲方采購的___________須具備合法來源。
2、甲方銷售給乙方的'_________,雙方另行簽訂銷售合同,甲方開具合法的增值稅發票及提供必要的貨單等。
3、甲方負責把乙方的__________出售給第三方并收取貨款給乙方。
4、甲方負責承兌匯票的兌現(并告知乙方兌現率)。
五、乙方義務
1、甲方銷售給乙方的________,乙方可以用現金或銀行承兌匯票的方式支付(乙方必需在收到第三方現金貨款后才能支付)。
2、甲方將銅粉出售給第三方時,由乙方與第三方簽訂“______銷售合同”,并由乙方開具合法的增值稅發票。
六、結算方式
采取每單業務一票一結。
七、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
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2、雙方在履行本協議中發生糾紛,本著友好協商的合作精神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________市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4、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25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
一、產品型號、規格、數量及金額
二、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國家飲料質量標準。
三、交提貨地點:進出口公司華涇倉庫。
四、交貨方式及運費:20xx年10月26日前一次性交貨。由華夏果品飲料公司負責運送,運費由華夏果品飲料公司負擔。
五、包裝要求及費用:產品外包裝以進出口有限公司給定樣本為準,包裝箱費由華夏果品飲料公司負擔。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貨款于交貨后10日內結清(以收貨單位為準)。
七、買方的違約責任:如進出口有限公司在收到貨物后10日內未將貨款結清,需賠償果品飲料公司相當于總貨款20%的違約金。
八、賣方的違約責任: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如期交貨的`,華夏果品飲料公司應提前通知進出口有限公司。如果品飲料公司無故拖延交貨日期或所提交的貨物不符合規定標準,進出口有限公司有權拒絕收購,并要求果品飲料公司賠償相當于總貨款20%的違約金。
九、爭議處理方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如本合同在履行中出現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26
(一)對外貿易行紀合同的概念
在對外貿易中,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用委托人的費用,為委托人辦理商品交易業務,并收取報酬的合同即對外貿易行紀合同。這是一種特殊的行紀合同,主要發生在對外貿易關系中。
目前我國在對外貿易中行之有效的外貿代理制,主要是外貿行紀制度。我國對外經濟貿易部于1991年8月29日發布的《關于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對對外貿易行紀合同設有規定,簽訂對外貿易行紀合同時應遵循上述法規的規定。
(二)對外貿易行紀合同中委托人的義務與責任
對外貿易行紀合同的委托人都是從事對外貿易業務的組織。
①依法辦理委托進口或者出口商品的有關手續,并及時向行紀人提供委托進口或者出口商品的有關情況。
②未經行紀人同意,不得自行就合同條款對外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諾,不得自行與外商修改或者補充進出口合同。
③委托人同意的進口或者出口合同條款,不得就條款本身的缺陷所引起的損失向行紀人請求補償。
④按照委托協議進出口合同的規定及時向行紀人提供進口所需資金或者委托出口的商品。
⑤按照委托協議的規定,向行紀人支付約定的手續費,并償付行紀人為其墊付的費用、稅金及利息。
委托人違反行紀合同,導致行紀人違反進出口合同的,應當償付行紀人為其墊付的費用、稅金及利息,支付約定的手續費和違約金,承擔行紀人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委托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全部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可免除其對行紀人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委托人應當及時將不可抗力的事由及時通知行紀人并在合理期間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如果行紀人不能因此而免除對外商的責任,行紀人對外商承擔的責任由其自己承擔。
(三)對外貿易行紀人的義務與責任
①行紀人應以自己的名義與外商簽訂、修改或者補充進出口合同,并及時將合同的副本送交委托人。
②行紀人在辦理受托事宜時,應當依據法律和行政法規,并符合國際慣例,維護委托人的利益。
③行紀人應向委托人提供受托商品的國際市場行情,及時報告受托事宜的進度及其他有關情況,并自行辦理履行進出口合同所需的各種手續。
④在外商違反進出口合同時,行紀人應當及時向外商索賠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行紀人違反行紀合同,致使違反進出口合同的,應賠償委托人因此所受的損失,并自行對外承擔一切責任。行紀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行紀合同的,可免除其對委托人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行紀人應當將發生不可抗力的事由及時通知委托人和外商,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如外商因不可抗力違反進出口合同的,應當免除行紀人對委托人的責任,但行紀人應當提供有關證明并及時通知委托人。
(四)對外貿易行紀人與委托人的相互協助義務
如需對外索賠,委托人應當在索賠期限內向行紀人提交必要的索賠資料,行紀人應當按照進出口合同的規定對外索賠,并及時向委托人通報索賠情況,轉付索賠所得款項。因一方過錯導致未能對外索賠,其損失應由有過錯的`一方負擔。如果行紀人在對外索賠中無過錯,則委托人無權向行紀人要求外商賠償金額以外的賠償。
如外商提出索賠,行紀人應當及時向委托人轉交外商提供的索賠資料,委托人應當根據行紀合同及時理賠。行紀人應當向委托人及時通報對外理賠情況。因一方的過錯導致未能對外理賠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行紀人因此而對外商承擔的責任。
在委托人提供費用及協助下,行紀人應當按進出口合同的規定,確定對外爭議的解決方式,由此產生的損失或利益由委托人承擔或享有。如果行紀人拒絕處理對外爭議,委托人有權要求行紀人賠償損失;委托人不提供處理對外爭議的費用及協助的,行紀人可以自行承擔費用和風險,處理對外爭議所產生的損失或利益由行紀人承擔或享有。
在外商對行紀人提起仲裁或訴訟時,行紀人應當依照行紀合同和進出口合同的規定及時對外交涉,并通知委托人。委托人應當協助行紀人收集證據,并為行紀人的交涉提供其他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27
合同編號:140731
本合約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訂立,訂立合約雙方為:
___省電力公司(以下簡稱“供方”)
總辦事處設于_____市東風三路八號
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用方”)
總辦事處設于_______市。
雙方經過慎重考慮后,確認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____電力系統向澳門供電。
茲訂立合約如后,雙方必須并同遵守履行其責任。
第一條總則
第一款:本合約經___省及澳門地區有關當局核準并由雙方正式簽約之日起生效,合約總期限為貳拾貳年,即知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后續訂,為此,用電方最晚應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續訂。否則,供方不保證到期日后的連續供電。考慮在此期限內有不可預計的各種變化情況。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約的有關條款時,
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修改后生效。
第二款:“供方”對“用方”所采用之“供電價目表”為本合約的一部分,為附件一。
雙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價目表(一)及價目表(二)將適用于“用方”的供電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確定辦法(略)。
第三款:《供電運行細則》為本合約的一部分,為附件二。
第四款:如本合約的條文與附件一、附件二的內容有不符或矛盾時,應按下列
次序為取舍之準則:
(1)本合約。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條供電
第一款:“供方”同意自____年__月__日開始向“用方”供電。雙方應遵守合約所訂明之供電價格、供電條件等規定。
____年至____年“供方”供應“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額功率”及“超限額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數值限制(略)。
第二款:每年10月31日前,“用戶”將交給“供方”次年分月預計最高功率值,該條最高功率值不應超過上表所列的規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該年最高功率值超過第一款表列的規定值時,須與“供方”協商確定。
一年內每月實際取得“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不應低于上一年同月實際取用的“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___%。計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價目表(一)的功率費時,“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于上一年同月實際取用的“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___為限制。若“供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須對“用方”提出臨時減少功率,則該月的實際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該月的表計實測記錄數值計收價目表(一)中的功率費。
第三款:上述電力“供方”以___萬伏___赫茲頻率供應“用方”。
在第一階段“供方”將由__萬伏變電站的___萬伏母線,以兩回___萬伏線路接至澳門北面變電站供電。該系統根據將來供電負荷增長的需要,得予以擴充。
第四款:供電質量標準及供電運行管理制度均應符合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之規定。
第三條供電價目
第一款:供電價目以港元計算,“用方”應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電費。
第二款:雙方同意按第一條第二款附件一供電價目表及第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計算和支付電費。
第四條供電工程建設及運行維護
第一款:在合約有效期內為滿足對用方的供電,在___電力系統內的有關電力工程建設,其設備及全部建設費均由供方負責。
第二款:由___市二十二萬伏變電站至澳門北面變電站的輸電線路的建設,在___市境內的建設費用由供方負責,在澳門境內的線路及全部變電設備的建設費用由用方負責。
第三款:___市至澳門北面變電站的輸變電設備的運行維護工作:____市境內的設備由供方負責;澳門境內的設備由用方負責。上述所指者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執行。
第五條供電之計量及發單結付
第一款:全部收費及校核儀表,均安裝于____市變電站的____萬伏線路出線端。
供電計量儀表由下列兩組儀表所組成:
(1)一級稱為收費用儀表,由供方供給,并屬供方所有。用方所耗用電量及月最高功率值,將由此組儀表記錄,并據此發單收費。
(2)另一組稱為校核用儀表,由供方供給,并屬供方所有。以上儀表的校驗由供方負責,用方派人參加共同核定后,共同加封。
第二款:上述第一款所指的兩組計量儀表的組成及特點見附件二。
第三款:當任何收費電度表或收費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記錄或被發現該月的計量記錄不正確,則應以校核儀表之計量記錄數作為收費之根據,直至缺陷校正后才恢復使用。若因電流或電壓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收費儀表及校核儀表均同時不正確記錄時,則雙方可參照裝于珠海變電站內的其他儀表及裝于澳門北面變電站之線路儀表進行推算后,協商確定收費所依據的數值。
第四款:若用方或供方對任何收費電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準確度有懷疑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共同派人員對該儀表進行校驗。當儀表的準確度超出±___%的極限時,即認為不準確,而用校核儀表之計量數作為收費根據。計量儀表之運行管理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的規定進行。
第五款:(1)供方于每月最后一天的上午抄錄上述全部電表之讀數同時將最高功率(千伏安及千瓦)指示器之讀數攝影兩份,對方各執一份存案,抄讀表后,立即將指示器指針撥回零位。
(2)抄讀表時用方應派代表在場,并將抄讀表之數值簽字確認。
第六款:雙方將按本條之規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發出收費收單,用方應在收
到收費帳單后的___天內,將應付之電費撥入廣東省電力公司指定的專用帳戶內。
第七款:若由于任何原因,帳單上之帳目有差錯,則該帳目須經雙方同意而修改。
第六條電力供應的中止或減少
第一款:供方應盡量保證對用方供電的可靠性。萬一供方電力系統發生故障而造成供電中斷時,供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盡速恢復供電,并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的規定處理。
第二款:當供方或用方電力系統需進行預定的設備停電檢修時,雙方將根據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之規定取得協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后,按技術上需要的最短時間范圍內暫時停止或減少電力供應。
第三款:供方無需向用方負責第一款、第二款因電力供應中止或減少而導致之損失。
第七條免除對引起損失、毀壞或不便之責任
第一款:若任何一方因無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遲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條之責任時,受阻或推遲履行合約的.一方對另一方遭受的損失不負賠償之責任。并且合約將在該段時間暫停。在引起受阻或推遲之原因停止后,合約應重新充分生效;若此種推遲超過十二個月,則任何一方可以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此合約,隨后此合約便告終止。
第二款:上款所述的無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災禍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
第八條補償貿易方式的預付款項
第一款:用方同意因取用電力而向供方提供二億港幣的無息預付款項,作為___省電力系統向澳門供電的電力工程建設費用,合約正式簽訂后,用方應按下列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約正式簽訂后一個月以內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萬港元
第二款:供方對用方所預付之無息款項以補償貿易的方式,從____年__月份開始,分____年,每年__萬元,分十二個月,在每月之電費結算中支付償還。
第三款:即使遇供電中斷的情況,本條第一、第二款仍繼續生效,并以港幣支付結算。
第九條文件的遞送
第一款:任何一方給予對方之通知及發給對方之帳單,以下述方式遞送為合格。給予供方之通知,須書寫供方之名稱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郵資之掛號件郵寄往供方在___市之注冊地址;給予用方之通知或帳單,須書寫用方之名稱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郵資之掛號件郵寄往用方的澳門之注冊地址。
第十條解決爭執
第一款:凡有關執行本合約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第二款:倘雙方不能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獲得圓滿解決時,可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并適用中國法律解決爭端。
第十一條文字
第一款:本合約之中文本、葡文本及英文本,于本合約之訂立及解釋有相等之確實性及有效性。
第二款:供方與用方相互間之書信及技術性文件的來往,可使用中文或葡文,并附有英文譯本。
第十二條合約正副本
第一款:本合約的中、葡、英文本各有正本二份,副本__份。供方和用方各執中、葡、英文本正本合約各一份,副本__份。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供方:中國_______省電力公司(蓋章)
用方:_________市電力有限公司(蓋章)
附件一供電價目表(略)
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略)
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28
銷售方:(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發展甲、乙雙方長期、穩定、互惠的貿易合作關系,本著等價有償、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規定,達成如下框架合同:
一. 采購計劃
乙方向甲方分批次采購【商品名稱】,乙方就每一批次以書面訂單的形式與甲方約定具體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要求、驗收標準和方法、交貨期限、交貨地點、運輸方式等條款。該等條款一經雙方約定,具有本合同同等約束力。
二. 定價原則
甲方向乙方銷售的【商品名稱】,其定價以市場價格為基本原則。具體執行時,由甲方結合地區市場、批量、付款條件等確定銷售價格。同等條件下,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價格或條件不應偏離其提供給第三人同樣貨物的價格或條件。
三. 結算方式
乙方當月收到甲方供應并經乙方驗收合格的產品的貨款(包括運雜費等雙方約定應由乙方支付的費用)在下月____號之前全部支付給甲方,除非甲方書面同意延期支付。
四. 品質擔保
1、 甲方應保證提供給乙方的【商品名稱】符合乙方在各批次訂單里所載明的各項品質要求。
2、如甲方所交貨物規格、數量、品質要求不符合規定或約定,但乙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乙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甲方負責因包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 如因【商品名稱】存在品質缺陷導致乙方受損的,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賠償責任。
五.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戰爭、封鎖、沖突、叛亂、內亂、騷動、政府對鋁行業的限制、暴動、嚴重火災或水災或人們所不能控制的其他因素。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六.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當事人雙方應本著誠信、互利互惠、按時、按質、按量共同完成本合同項下之交易,若甲方未在規定時間完成本批次訂單規定的進貨數量,超期____天以上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就其本批次訂單未完成部分貨物總值支付____%的違約金(乙方可直接在支付給甲方的款項中扣除),并有權取消該批訂單余下的供貨量。若乙方未在規定時間支付款項的,就其未支付部分,甲方有權收取____%的滯納金。具體訂單中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本合同當事人任何一方因違反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違反本合同或違反雙方就本合同達成的其它約定造成對方實質上的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承擔相應地賠償責任。
3、 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守約方向違約方要求賠償的權利。
七.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變更后的合同需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1、 繼續履行本合同將導致甲方或乙方違反法律法規時; 甲方生產的各種品種規格的【商品名稱】均無法滿足乙方的實際生產經營,合同已無履行必要;
2、 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書面同意。
八.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 本合同及其項下各批次訂單的訂立、履行、變更和解除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 如本合同及其項下各批次訂單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限為 雙方就本合同達成的其它約定與本合同效力一致,但其他約定的有效期不超過本合同的有效期。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29
_________(下稱賣方)為一方,_________(下稱買方)為另一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本協議書。
經同意:賣方出售、買方購買_________(下稱貨物),其數量、規格、價格詳見清單a,茲同意如下:
1.本合同所列條款,包括了雙方達成的全部協議,并取代在此以前雙方所達成的一切協議。除雙方授權主管人或代表同意書入本合同的條款外,其余一律無效。
2.買方須由賣方確認的銀行,開出不可撤銷的、無追索權的、保兌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允許轉船和分批裝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見票即付信用證。信用證有效期為末批貨物從裝運港啟運后45天。信用證保兌費用由買方支付。
3.賣方須向議付行提交下列單據:
(1)整套清潔海運提單一式兩份;
(2)發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兩份;
(4)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檢驗報告一式兩份。
4.允許的溢短裝數量為相當于信用證總金額5%的貨物數量。
5.交貨:
(1)交貨期為_________;
(2)裝運港_________。
6.裝運條件:
(1)應賣方之要求,買方于每批貨物裝運前20天,將船名、船籍、預計抵達裝運港日期和載重噸位等以書信告知賣方;
(2)買方可指定_________作為其船運代理,并負責支付港口所有費用。買方應分別于船到達裝運港前10天、5天、72小時、24小時,把船到達裝運港的預計日期和時間,以及船到達裝運港時,該船的吃水量以電報告知其代理;
(3)買方應在船達裝運港前10天,將該船的詳細情況,包括船名、船籍、預達日期、船長和船員之國籍,呼號、載重噸位、吃水、總長及按國際海運慣例所需的其他資料,以電報告知其代理;
(4)買方應將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單一份盡快提交給賣方。
7.貨物裝船后,凡發生貨物短缺、損壞、變質,其風險均由買方承擔。貨物之投保由買方自理。
8.買方應通過銀行及時向賣方提供履約按金,金額為合同總值的3%,有效期為末批貨物自裝運港啟運后30天。此按金作為買方部分違約但尚未涉及全部協議的違約罰金。買方不按第2條開出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時,賣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沒收上述3%按金并寫信給買方告之理由。
9.買方須按本合同第2條所規定的日期前開立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賣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或對由此而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10.適用規則和章程:
(1)裝運條款:見清單b;
(2)外輪在_________港速遣費和滯期費收取規定,見清單c;
(3)滯期費率/速遣費率以及裝卸結算法則刊行于_________,_________應遵照_________頒布之規則予以辦理。所有費用均由買方負擔。
11.除保險公司和船方應承擔的索賠外,凡涉及貨物質量、數量和重量等爭執,雙方應通過協商予以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提交_________商檢局或其下屬單位進行裁決,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均無權上訴。
12.賣方因自然的原因而無法控制之因素,諸如不可抗力、政變、罷工、禁運、解雇等造成合同貨物推遲交貨或妨礙交貨,賣方不承擔責任。但賣方按買方之要求,應向買方掛號郵寄由_________出具的證書,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____主管當局出具的證書。
13.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提交被告方國家根據該國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該仲裁機構另有判定外,則由敗訴方負責。
賣方(蓋章):___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貿易合同范文匯總 篇30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甲方出售,乙方購進貨物: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包裝:,
出口貿易合同。
第二條貨物數量:
第三條貨物單價:。
第四條買賣貨物總值:
第五條貨物裝運期限:
第六條貨物裝運口岸:。
第七條目的口岸:
第八條貨物保險:由甲方按發票金額投保。
第九條付款條件:乙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甲方為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前開出。
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天在中國到期。
第十條單據:甲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①載運船只由甲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②甲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乙方,第十二條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乙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附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乙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甲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甲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乙方。
第十三條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是甲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的,甲方不負責任。但甲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乙方。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以掛號函向乙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文件。第十四條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約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五條備注:。甲方(蓋章):甲方(蓋章):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電子郵箱:電子郵箱: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