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推廣協議(通用3篇)
出口推廣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謹就雙方合作推廣甲方之產品出口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乙方在全球最大搜索引擎google上以包月形式為甲方專門購買以下英文關鍵詞的全球排名,并直接鏈接甲方在乙方發布的信息上(該信息內將出現甲方網站的鏈接),以所有語言在全球所有國家進行推廣宣傳,語言、國家也可由甲方選擇并隨時調整;
甲方希望在google上購買的一套英文產品關鍵詞:
1,
2,
3,
4,
5,
6,
7,
8,
。。。。。。
特別贈送:如甲方購買超過3套英文(或中文)產品關鍵詞,乙方免費在百度、搜狐、新浪上為甲方購買以下中文產品關鍵詞的竟價排名,確保排名靠前,時間不低于半年,并直接鏈接甲方發布的信息。
1,
2,
3,
注: 1,乙方承諾上述關鍵詞甲方可以隨時提出互換、修改或調整。
2,乙方承諾如果你發現你的廣告在google上未時時顯示,或排名未在前8位,你發現一次,經本網核實無誤,本網即多送1個月的推廣
本協議的有效期為一年,從20__年 月 日起算,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開戶行:
收款人:
日期:
出口推廣協議 篇2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辦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辦_______________活動推廣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推廣活動概況
1.1 活動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具體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活動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活動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活動方案:執行方案及相關計劃詳見本合同“附件一__________”,由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策劃、設計并經甲方確認后執行;
1.6前期準備:乙方進場準備時限自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完成準備;乙方完成準備后,甲方應當及時驗收,若對相關質量及數量有異議,應當即提出;雙方經核對活動方案及相關設計圖紙后,如確有問題,乙方應該立即整改;如對活動效果產生不良影響,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及損失,甲方有權按方案清單扣除相應費用。
1.7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2.1合同價款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即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圓整。除了經過甲方書面確認的可增加的費用外,本合同價款總額不因任何事由上浮,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價格上漲等因素。
2.2合同價款明細詳見合同“附件二_____________”。該價款含人工費、道具費、場地費、交通費、政府報批收費、稅金等一切乙方為了履行本合同項下委托事項所產生的費用。
2.3 本合同選擇以下第_____種方式付款:
A. 推廣活動全部完成并經甲方書面確認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應于甲方付款前一周提供全額發票;
B. 合同簽訂后內,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的_______%,計RMB¥___________元(即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圓整);活動結束并經甲方確認后,支付合同價款的______%_,計RMB¥________元(即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圓整)。
2.4 如果付款方式采取上條B項的約定,則遵循以下付款條件和程序:
2.4.1付款前,乙方應提前一周提供等額發票,甲方支付最后一筆款項前,乙方應當提供相當于本合同價款總額100%的發票。如因乙方提供發票時間延遲則甲方不承擔逾期付款違約責任;
2.4.2在活動執行完畢后,乙方需于2個工作日內提供活動結算清單,甲方于2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并制作確認清單,甲方按照確認清單支付。
2.4.3活動執行過程中,如確有需要額外增加列支,乙方需向甲方出具書面說明,經甲方書面確認后方可列入最終費用結算。
2.5 支付方式:□支票 □轉賬 □現金 □其他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雙方權利及義務
3.1 甲方權利義務
3.1.1 甲方保證擁有簽訂并履行本合同的必要資格資質。
3.1.2甲方根據本次活動實施的實際需要確定委托乙方提供活動承辦服務的項目、范圍、內容及標準,并于活動方案中加以明確。
3.1.3甲方有權監控、指令乙方及工作人員活動執行;要求乙方更換不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員。
3.1.4 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付款。如甲方要求增減項目的,應書面通知乙方。雙方確認的增減項目,乙方應積極配合執行,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3.2 乙方權利義務
3.2.1 乙方保證具有簽訂并履行本合同的必要資格資質,有能力承擔本合同活動。
3.2.2 乙方負責本合同項下所涉第三方協調工作,以及政府報批手續的辦理。
3.2.3乙方保證按約定的時間、質量完成全部準備工作,包括場地搭建、場地布置、所有物料道具準備、演職人員到崗等;執行活動方案,向甲方提供活動承辦服務,并在本合同規定的范圍內采取措施維護甲方的利益;活動結束后,按照甲方處理善后事宜。
3.2.4 甲方于本次活動準備期間或活動當天,可視情況需要對相關活動方案進行調整,乙方應積極予以配合。
3.2.5 乙方負責各類活動包裝、宣傳品的設計、制作及發布,前述設計內容均需全部經甲方確認后,方可進行制作和發布。
3.2.6推廣活動現場范圍內所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以及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違約責任
4.1 任何一方在合同正式履行之前要求終止合同的,應當提前告知對方,協商解決。否則應當支付合同相對方合同價款總額_10%__作為違約金。
4.2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及甲、乙雙方確定的活動方案,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本次活動的承辦組織工作,或未能按約定提供物料道具并嚴重影響甲方活動效果,除不可抗力原因外,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價款,并且支付本合同價款總額的20%給甲方作為違約金。
4.3 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項,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支付乙方 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4.4乙方未能及時按照本合同3.2.2項規定履行政府報批手續的,乙方應當承擔本合同價款總額的20%作為違約金,同時導致甲方受到政府處罰或者其他損失的,乙方彌補甲方為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4.5 乙方違反本合同3.2.5項的約定擅自制作發布,乙方應當承擔本合同價款總額20%作為違約金。
4.6 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承擔本合同價款總額30%作為違約金。
4.7 如果本合同所明確約定的違約金和乙方的其他責任仍然無法彌補甲方為乙方違約行為遭受的全部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為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第五條免責條款
5.1不可抗力: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并在不可抗力發生后的14日內,將不可抗力發生的情況及時書面告知對方,同時附上政府或相關權威機關出具的證明,并及時采取措施防止對方損失擴大的,免除責任。
5.2 任何發生于不可抗力之后的違約行為不得免責。
5.3 _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爭議或糾紛,相關方應本著互讓互諒的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同意選擇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其他
7.1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修改或補充。
7.2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份,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附件有:
(1)“附件一 ___活動方案及相關計劃_______”;
(2)“附件二 ___活動價目明細表___________ ____”;
(3)“附件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 壹 份,具有相同效力。
7.4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出口推廣協議 篇3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為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微波美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資、代理、雇傭、承包)關系。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為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雇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系和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認同格蘭仕文化;
2、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費50000元;
2、乙方不參與甲方微波美食店經營;
3、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美食店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微波美食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持;
5、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爐一臺;
6、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設備,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微波美食項目組提出書面申請);
7、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乙方制作部分關于微波美食宣傳單頁、海報;
9、乙方在媒體上對微波美食店給予宣傳推廣;
10、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參考《格蘭仕微波美食店專業指南》);店內桌面菜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格蘭仕微波美食店專業指南》及附件;
3、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微波美食菜系(不少于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并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微波美食,開發適當特色的微波美食新菜系;
4、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微波美食的宣傳品,并根據需要更換微波美食宣傳品;
6、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并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為產品;
7、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格蘭仕光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并且盡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于、質押。
9、其他事項: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店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年后,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微波美食店”,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經營的;
3、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于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甲方和乙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為時。
第九條:若甲方轉讓微波美食店,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并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店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于實際經營者的變更、營業執照的變更、經營地址的變更等。
第十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微波美食店因拆遷、建筑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為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三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后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為年。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公章:公章:
簽約時間:年月日簽約時間: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