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樣式五(精選22篇)
房屋買賣合同樣式五 篇1
第1部分 合同背景
第1條 合同原則:鑒于目前買賣雙方因為合同不明造成諸多爭議,為充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出賣人的合同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買受人購買出賣人商品房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2條 文字定義:
(1)合同中所稱“合同”、“本合同”、“約定”等系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合同,其他合同則冠以合同的具體名稱;
(2)本合同中所稱“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系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簽訂合同即將買賣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稱“本樓”或者“樓房”系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位于的樓座;
(4)本合同中所稱“小區”、“社區”系指房屋所處于的社區;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買受人解除購房合同的行為。
第3條 合同標的:本房屋位于 市 區(縣) 路 號,目前施工進度情況參照由出賣人提供的照片。
第4條 合同目的:出賣人知道買受人購買商品房系為自己住用、通過出租獲得利潤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時通過及時轉讓獲得利潤,或者行使相關的所有權或用益物權以獲得利益。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購買此房屋后,除作為住宅使用外,還可以作為公司辦公用房使用,可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的注冊登記許可。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條 協商地點:本合同在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由各方依次選擇談判地點,分別為出賣人銷售場所( 市 區(縣) 路 號)或者為買受人及買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場所( 市 區(縣) 路 號),各方應在會面協商時準備好應當提供的文件資料,以節省雙方的時間。
第6條 銷售廣告:買受人根據出賣人于 年 月 日刊登在 報第 版的廣告,參考出賣人提供廣告(包括文字、圖片、音像資料、電子出版物、網絡),與出賣人就購買商品房一事進行協商;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及周邊環境符合廣告所描述之內容,雙方就可預見的內容進行約定,如雙方沒有在涉及房屋質量、裝修、周邊環境等細節作出說明時,則出賣人提供或發布的廣告及宣傳品可作為證據,證明出賣人承諾提供房屋符合廣告宣傳品中文字及圖案的描述。
第7條 土地權利:本項目由北京市政府有關機構批準立項,項目的批準文號為: ;批準文件的主要內容為: 。本宗土地原所有權人為: ,原土地使用權人為: ,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編號為: ;土地使用證號碼為: ,土地使用權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土地使用權性質為: (商業或住宅)。
第8條 權利擔保:考慮到目前出賣人無法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為保證買受人的權利,出賣人承諾于 年 月 日前向買受人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且在他項權利記錄中不會有任何擔保抵押記錄,如到期不能提供,則買受人有權要求退房,出賣人則應當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如出賣人不同意退房,或者雖然同意退房卻未自同意之日起 日內使買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賣人都將因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而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條 規劃許可:用地規劃批準部門為: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
第10條 銷售許可:房屋銷售許可部門為: ,房屋銷售許可證: ;出賣人承諾已經依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可以提供、辦理并具備辦理銷售許可的全部文件。
第11條 施工許可:施工許可部門: ,施工許可證: 開工證: 。建筑企業:總設計單位: ,建筑師姓名: ,注冊建筑師號碼: ,總施工單位: ,總監理單位: 。
第12條 商品房標準:商品房將適用標準為: 作為本商品房的設計和建筑標準。商品房驗收:由 負責驗收;由 負責進行質量評價。
第2部分 房屋質量
第13條 質量原則:考慮到買受人支付的價款,買受人所購房屋各項驗收標準不僅要達到合格要求,還應當達到優良標準;出賣人不得僅以房屋質量合格來履行合同義務,而是應當在滿足基本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時還需要達到買受人的特別要求,并證明其各項驗收標準均達到優良等級。
第14條 防震減災:考慮到買受人所購房屋將可能在未來時間內長期使用,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樓房地震安全性能評價測試報告,以使買受人的安全在未來得到保障,否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條 墻體平直:房屋的墻體及平面均應當平直,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計算方法為:高度差/直線距離;不平直情況并不得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條 防水情況:房屋頂棚無水漬、廚房及廁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與地板結合處無漏水、滲水;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條 表面裂縫: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內部無任何裂縫,保溫層墻壁表面平整,瓷磚地板平整無松動、無爆裂、無間隙;出賣人保證房屋的沉降情況優于北京政府頒布的最高要求,并對于可能發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勻沉降情況對質量產生的影響向買受人提供檢測及評估報告。如果雙方無法對是否是裂縫達成共識的,則雙方從樓內業主中隨機選擇3人,由這3人確定是否屬于裂縫、漏水、滲水、墻體平直等,此3人的觀點應當作為有效證據。出賣人有義務申請有關機構就此問題進行評價,如出賣人不予以申請,則視為存在裂縫,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18條 質量文件:考慮到房屋質量將在未來相當的時間內對買受人的安全與收益要求有巨大影響,而提供完全的質量文件是出賣人不可推卸的責任與義務,為充分保證買受人的知情權,出賣人除提交竣工驗收備案表以外,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供如下文件:
(1)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
(2)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價報告;
(3)勘察單位質量檢查報告;
(4)規劃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5)衛生部門出具的水質檢驗合格文件;
(6)環保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7)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合格文件;
(8)電梯工程監督報告;
(9)施工單位簽署的質量保修書;
(10)抗震評估機會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評價報告;
第19條 文件交付:
(1)全部質量文件上述文件應當于入住前交付給買受人,沒有上述文件不視為交房;即使買受人入住,仍有權出賣人每日承擔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如無法按時交付上述文件,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0條 質量標準:商品房設計質量不應低于各級政府有關機構頒布的最有利于買受人的標準,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項規范及標準均為出賣人應當遵守的強制性標準,即出賣人所提供的房屋質量不得低于各項規范的要求;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1條 質量證明:考慮到出賣人的優勢地位,出賣人在房屋交付時應當向買受人提供證明其質量合格的申報手續及質量評價報告;當買受人對此報告提出異議時,出賣人應當證明這種異議不成立;出賣人不能證明的則視為存有質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視為交房。
第22條 質量評價:出賣人在交付商品房前應當提供質量評價報告;買受人有權查驗與商品房質量相關的全部文件,有權委托相關機構對商品房質量進行重新評價;如出賣人拒絕提供文件,或者在買受人申請重新質量評價時拒絕進行協助,則視為房屋質量不符合規定而不能交房;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3部分 戶型空間
第23條 商品房戶型: 室 廳 衛 浴 廁 廚,本商品房使用率為:
第24條 起居室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5條 書房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6條 臥室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7條 衛生間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8條 廚房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9條 陽臺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0條 過道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1條 套內樓梯: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2條 重要門窗: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3條 貯藏空間: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4條 房屋層高: 毫米;室內凈高: 毫米。
第35條 立平面圖:平面圖中所列面積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套內使用面積;立面圖中所列尺寸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凈高度。
第4部分 房屋面積
第36條 建筑面積:
(1)文字定義:商品房銷售的建筑面積為套內建筑面積與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
(2)總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陽臺建筑面積: 平方米,另室內墻體面積為: 平方米。
第37條 建筑面積變化: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 至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當此面積小于 ,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面積費用:鑒于目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面積所適用的契稅為2%,如果因為出賣人的原因使面積擴大,導致買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來稅率更高的稅費,因此而多支付的稅費,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同時有權不支付由于面積擴大所引起的各種費用(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用等)的增加,必須支付的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保留退房的權利。
第38條 分攤的公用面積:
(1)文字定義:可分攤的公用面積是指與商品房在同一幢樓內且為本樓提供公共服務的建筑面積。
(2)基本原則:此部分僅存在于與本樓內部并與本樓建筑結構中存有相連結的部分并且僅向本樓居住者提供非營利性服務,不符合此條件的建筑不得計入公攤面積。
(3)分攤構成:公共門廳、電(樓)梯前廳、電梯井、電梯間、電梯機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僅為本樓服務的其他設備間;套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4)面積核實:因分攤的公用面積涉及范圍大、操作過程復雜,使買受人無法核對及查實,可能給合同一方提供欺詐機會;為保證交易的公平性,出賣人根據《房產測量規范》和《房產圖圖式》提供公攤面積的構成與尺寸,以使買受人可以根據自有的條件對面積進行核對。
第39條 套內建筑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建筑面積為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和陽臺建筑面積三者之和。
(2)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 至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3)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4)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5)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內建筑面積、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發生增加的,應當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積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內建筑面積增加比例的,買受人無須為任何增加的面積支付費用。
(6)比例減小:交房后,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減少的,應當按相同比例減少;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小于套內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的,出賣人應當按照最有益于買受人的原則退款,買受人有權選擇諸多方案中的一個。
第40條 套內使用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使用面積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間(如臥室、起居室等)墻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
(2)面積構成:臥室面積: 平方米、書房面積 平方米,客廳面積: 平方米、衛生間面積各為: 平方米;面積的數字以出賣人現有的平面圖紙為標準。
第41條 使用面積變化: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 至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使用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第42條 露臺面積:鑒于露臺面積并不計算在買受人購買面積之中,出賣人將面積為: 平方米的露臺之使用權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在使用過程中無須支付物業管理費;如出賣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機構阻礙買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積,則出賣人應當根據平均房價的三倍與按露臺總使用面積計算應當退還給買受人的費用。
第43條 面積測量:房屋分攤的公用部分、面積及全部長度尺寸應當注明,經過測量的應當提供符合《房產測量規范》和《房產圖圖式》的測量報告,使買受人有權可以獲得精確的詳細內容。
第44條 測量機構:測量機構應當是取得中央政府機構測繪專業管理機構頒發的測量資格的機構,測量義務不得委托給他人;沒有專業資格的機構測量的數據無效,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房款。
第45條 面積核實:買受人有權根據測量報告對任何一個尺寸進行核實,此等核實無需復雜的測量工具,僅憑于任意一個市場上購買的米尺等測量工具即可進行測量。
第46條 面積自測:買受人有權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對室內全部長度、寬度、高度尺寸進行測量;如果需要對全樓進行測量的,出賣人有義務向買受人提供與本樓相關的圖紙,買受人也可以召集樓內其他業主共同進行測量。
第47條 測量爭議:買受人入住前有權聘請有資質的機構入戶進行測量,如果測量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測量結果有差異,則雙方有權提請法院或者有關機構進行最終決定,在此以前買受人有權先行入住,并且根據最有益于買受人測量的結果支付相關費用。
第48條 通知到場:當買受人對公共面積進行測量時,如果發現出賣人提供的尺寸與事實不符,則可以通知出賣人到場進行共同測量,此等通知可以通過電話、普通信函或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或者傳真,買受人接到通知后應當到場;出賣人不到場的,買受人即可自行進行測量。
第49條 違約條件:買受人以約定方法得到的任一個尺寸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圖紙不符,則視為出賣人提供的公攤面積不合法,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公攤面積的費用;出賣人不得以此為理由拒絕交付房屋,并仍應及時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第50條 違約責任:當出現上述違約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3日內雙倍退還公攤面積的價款作為違約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則每天應當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部分 建筑設備
第51條 用水供應: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供水,水源由市政機構提供,壓力為 。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熱水,溫度為 ;價格 。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2條 排水設施:出賣人在入住時保證買受人室內的排水設施可以使用。室內排水共有地漏 個,分布在衛生間、廚房等。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53條 管道密封: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管道壓力測試數據,并保證管道不會出現任何泄露;如果室內發生液體或氣體泄露,導致買受人的裝飾裝修家具損壞的,如果買受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責任,則出賣人應當以 倍裝修家具款額或者每人每日 元作為賠償,以補償買受人在選擇裝修企業、設計施工所支付的費用與耗費的時間。如液體或氣體的泄露給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則出賣人應當同時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
第54條 管線安裝:出賣人承諾不在商品房內通行任何公用管線。所謂公用管線是指管線內的物、氣體不直接從此管內進入到買受人室內且供買受人單獨使用;如有通過,則視為合同的變更,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費用,并有權要求出賣人進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視為商品房仍未交付;不能修改的,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5條 電梯使用:本單元共有電梯部且不得少于兩部,型號為 ,額定載重量不得低于 公斤,每部電梯服務住戶數量不得超過 戶,電梯終生保修,買受人可以24小時使用電梯,并可以到達商品房所處層樓,等待時間不得超過 分鐘。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6條 電梯安全:電梯安全的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當因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因乘坐電梯受到傷害,受害人及相關權利人有權要求出賣人同時承擔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第57條 消防設施:出賣人提供的消防設施為: ;并在交房時取得消防機構的認可;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部分 電氣部分
第58條 電力供應:負荷 kva,計費設備為 ,插座位置 ,數量 ,供電平面圖 ,可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9條 通訊設施:線路數量 條,出口位置:見圖紙,使用時間為: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0條 其他線路:有線電視數據線至少一條,出口位置在: ,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部分 供暖與燃氣
第61條 供暖設備:供暖設備名稱 型號為: 生產企業: :適用標準: 。
第62條 設備安全:安全使用時間20年,出賣人保證燃氣設備的安全性,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產品質量責任;在產品質量爭議時由出賣人承擔質量無瑕疵的證明責任。
第63條 技術指標:在封閉狀態下的室溫不低于20度時每個月用氣量不高于300立方米,溫度: 濕度: 暖氣片數量 。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4條 暖氣計費:暖氣價格不高于政府規定的標準,計費方式 及價格 每月每平方米。
第65條 使用時間: 出賣人承諾應當于 年 月 日開通暖氣供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66條 燃氣品質:燃氣設備: 計量設備: 計費方式及價格: ;燃氣安全裝置為 。
第67條 使用時間:燃氣交付使用時間為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8部分 裝修標準
第68條 室內裝修標準為:見附件標準,出賣人提供的附標標準包括裝修部位、工程量、裝修標準。
第69條 室內裝修總價格為:見附件價格,出賣人提供的附件價格包括各工程部分的材料單價與總價。
第70條 室內裝修標準:室內經過裝修不得低于或者超過下述標準《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溶劑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壁紙中有害物質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質限量》、《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用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釋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劑釋放限量》、《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標準。
第71條 違約責任:裝修交付使用時間為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交付時間要求并符合前述質量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部分 室內環境
第72條 日照時間:考慮到采光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房屋全年在日照時間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戶能夠接受的滿窗日照時間為6小時,由出賣人提供具體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3條 自然通風:考慮到室內通風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其自然通風性能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4條 室內保溫:考慮到房屋保溫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室內保溫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5條 房屋隔熱:考慮到房屋隔熱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外墻隔熱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6條 噪聲隔音:考慮到室內噪聲隔音將對買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墻體隔聲情況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7條 電磁輻射:考慮到室內外電磁輻射可能嚴重影響買受人的身體健康,出賣人承諾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0部分 室外環境與綠化
第78條 周邊建筑:本商品房周圍 米外無其他建筑物,從本商品房各窗戶、門及門外50米內沒有公共垃圾處理場所、污水處理站、供變電站、公共停車場、有軌交通工具等其他設施。
第79條 采光保障:出賣人應當知道在本樓房與其南側的建筑物之間的距離,并承諾此距離絕對不會影響買受人所購房屋的采光;其間距系數不得少于1.8,以保證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室內的采光。
第80條 環境綠化:本商品房 米范圍內不可能再建設任何非綠化設施,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1條 綠地定義:所謂綠地是處于房屋以外,種植于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包括楊樹、柳樹、槐樹、梧桐,其目的在于給買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適感覺,并且能夠產生隔音、清潔空氣的作用,綠化植物壽命不應低于10年。
第82條 綠地面積:考慮到綠地面積將對買受人生活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本社區綠地面積為: 平方米,綠化率不應低于北京市標準,交付時綠化率的計算方法為地面綠地面積與總建筑面積之比,房屋交付時本社區的綠化率不低于30%,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3條 氣味條款: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不會聞到任何異味;室內在任何條件下均不會出現異味。雙方對是否是異味有爭議的,可以隨機選擇3人進行評價,以多數人的意見作為最終結果;此三人的決定如果未被執行,其決定應當在訴訟中作為決定性證據。
第84條 環保噪聲: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白天來自室外的聲音不高于60分貝,夜晚不高于50分貝,室內原有設備不會產生任何聲音。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5條 電磁輻射:出賣人承諾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內及本商品房樓上建造或允許他人建造任何電磁發射裝置,包括尋呼臺發射臺、移動電話發射臺、廣播電視轉發臺或其他有輻射的裝置;如果有此設施,無論是否影響人體健康,買受人均有權退房,出賣人將承擔違約責任。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1部分 社區及設施
第86條 社區名稱:本商品房所屬社區經政府地名管理機構確定為: ,本小區屬于政府管理機構認可的合法社區。考慮到社區名稱的穩定性有利于買受人購買房屋的增值,因此出賣人承諾將在未來時間內始終使用的名稱為 ;如此名稱發生變化,出賣人承諾將賠償給買受人總房價百分之三,作為因名稱變更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賠償。
第87條 自用車位:出賣人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停車的車位壹處,具體位置為: ,買受人無須為此車位支付任何費用;如果需要支付費用則每月不超過 元,且在買受人于 年 月 日時即開始使用。
第88條 用地面積:本社區總用地面積為: ,總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積為 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積為 米,重要指標:容積率: 。
第89條 建筑總量:社區共有樓房 幢,其中一期工程 幢,二期工程 幢,各期工程的開工時間與竣工時間分別為: 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
第90條 設施使用:社區所屬的共用設施系為社區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設,不應當向買受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取費用,其功能不得侵害買受人利益,設計及建筑標準均不低建設部相關技術標準。
第91條 參考標準:本社區的公用設施的具體質量、數量由出賣人提供數據標準,不能提供的應當按照出賣人的各種廣告資料作為標準。
第92條 公共設施:幼兒園 個,面積為 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學校 個,其中小學 個,中學 個,面積為 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醫院( 級 等) 個,面積為 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停車場 個,面積為 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郵局 個, 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娛樂設施: 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郵政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電話接通時間: 年 月 日 。
第93條 道路交通:交通公路等級為: 公路寬度: 道路質量: ;所述公路或者道路應當可通過車輛,否則不視為交付,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為寬度不低于6米,社區內應當有人車分行的道路,以保證買受人與家庭成員安全交通,道路標識應當符合國家或北京市最高標準。
第94條 居住安全:交付時社區內不應當有正在建設的建筑物,在買受人可能經過的道路絕對不允許有任何可以產生墜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絕對不得有可能阻礙行人或者車輛的坑、溝、井或者其他產生危險的建筑物或者構筑物。
第95條 商品房標識:社區內的所有建筑物應當有明確的標識,以利于買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員能夠順利找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
第96條 建設標準:出買人承諾本社區的設計與施工標準不低于《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中的最高標準,如果北京市有更為有利的設計規范,買受人有權適用此規范,雙方對標準的選擇有爭議時,買受人有權從不同的標準選擇較為有利的條款適用。
第97條 違約確定:對出賣人提供的各種設施是否合乎約定,應當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買受人與出賣人共同隨機選擇三人,選擇方法見本合同爭議解決中的約定,由其對此爭議做出仲裁裁定。
第98條 違約責任:出賣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繼續履行合同,交房時間從承諾全部履行完畢之日開始計算,詳細條款見本合同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不能在寬限期( 日)內完成交付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部分 價格付款
第99條 公平價格:
(1)買受人所購房屋價格為 (大寫: 元);
(2)出賣人不得將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顯優于買受人的價格出售給其他買受人(差額應在合理范圍內),否則將認為是對買受人的歧視或價格欺詐,出賣人承諾并承認買受人有要求同等優待的權利。
第100條 分期付款: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買受人一次將全部房款交付給出賣人顯然存有巨大風險,為此雙方商定以如下方式向出賣人支付房款:
(1)第一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自行于簽訂合同時支付;
(2)第二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主體竣工后支付。
(3)第三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全部內部設備安裝完畢后支付。
(4)第四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全部裝修工程竣工后支付。
(5)第五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銀行于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后支付。
第101條 工期證明:上述施工進度應當與實際情況相符,而且出賣人應當提交設計企業、施工企業和監理企業出具的證明,此證明除證明工期已經達到付款期限外,還應當由簽字證明人承諾如果不能證明工期進度的,則簽字企業及簽字人承擔連帶欺詐賠償責任。
第102條 銀行貸款: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03條 買受人原因:出賣人證明系買受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3部分 房屋交付
第104條 交付含義:本合同所稱交付是指占有權及使用權的交付,以保證買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實現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權的交付。
第105條 交付時間:商品房交付時間為 年 月 日,社區設施環境交付時間為 年 月 日。
第106條 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賣人向買受人發出入住通知書;
(2)書面簽收:買受人書面簽收“收到入住通知書”;
(3)鑰匙收條:買受人書面簽收“商品房鑰匙收到條”;
(4)隨附資料:出賣人提供商品房質量備案表、商品房長度高度細節尺寸及面積測量結果;
(5)其他條件:其他合同中約定的條件也應當具備,房屋交付時出賣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應再收取任何費用作為買受人入住的先決條件,否則買受人有權依此每天獲得總房價百分之一的賠償金。
(6)不視為交房:上述條件缺少任何一條,均不構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7條 入住費用:入住前買受人應當支付以下費用:物業管理費、產權證費用、車位費用及其他由買受人享受服務的代辦費用,除此外無須支付任何費用。
第108條 強行入住:考慮到買受人在入住前已經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賣人在交付房屋時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出賣人同時應當保證所聘請的先期物業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關機構和人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當此等阻礙情況發生后,買受人有權不經過任何機構或人員的許可強行入住,此時任何人的阻擋行為均視為違法。
第109條 交付驗收:買受人在出賣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進入室內進行觀察,并可以聘請相關專家對其進行評價,出賣人及其聘請的機構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買受人及有關人員進入。買受人可以進行如下項目的評價與驗收:建筑質量、室內設施、室內外環境、社區質量及其他驗收。
第110條 延遲交付:當出賣人無法按期交付時,則買受人有權通知出賣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賣人 日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出賣人仍然不能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111條 交付效力:出賣人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后,買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權、占有權、出租權、收益權,并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
第112條 文件內容: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其內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標準。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部分 初步驗收與保修
第113條 初步驗收:鑒于商品房質量無法立即做出判斷,買受人無法在交付使用后立即對質量做出判斷,因此雙方共同認為質量的評價與驗收是一個較長的過程,買受人僅能對外觀部分進行初步使用性評價。
第114條 保修內容:主體結構、公用部分、環境設施、建筑外表部分、裝修部分、室內電氣部分、室內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賣人提供的內容。
第115條 責任承擔:如果入住后發生漏水、裂縫等質量瑕疵,應當由出賣人承擔責任,并立即進行修復,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此責任轉移至第三方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16條 保修期間: 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不低于建設部《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維修辦法》的規定,當開始日期與交房日期不一樣的,則從交房日期開始,按最益于買受人的時間進行計算。
第117條 故障排除:自買受人電話通知后4小時內維修人員應當到達現場,8小時內將故障排除。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房屋買賣合同樣式五 篇2
轉讓方:
受讓方:
經甲、乙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將自己擁有的一套房屋轉讓給乙方,雙方就房屋轉讓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轉讓的基本情況
轉讓房屋位于_____四樓套間,房屋結構為磚混結構,建筑面積平方米,并且享有一至四樓的樓梯間的通過使用權利,樓頂的分攤面積。
第二條轉讓價格
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_______整,大寫:圓整。
第三條付款方式
雙方一致同意房屋轉讓款由乙方分期支付。乙方即日預付購房元;剩余房款元,甲方在收款時應向乙方出具收據。在房屋現有的主戶搬出該房屋時,乙方向甲方交付全部房款,但現有住戶須在一年內搬出該房屋。乙方在在交付全部主房款之日起,乙方享有該房屋的產權和使用權。
第四條房屋過戶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乙雙方應當在一年時間內辦理該房屋的過戶手續,將該房屋的產權證辦理到乙方名下,辦理產權證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
第五條甲方的承諾保證
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轉讓該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甲方保證該轉讓房產不涉及第三方的權利。
第六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轉讓方:受讓方:
工作單位:工作單位:
住址:住址: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房屋買賣合同樣式五 篇3
出賣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多次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將自有坐落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房屋__________間,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售賣給乙方。
二、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東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圖一張)。
其房屋包括陽臺、走道、樓梯、衛生間、灶間及其他設備。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屬設備,雙方議定房屋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由甲方售賣給乙方。
四、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
第一期,在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第三期,在房屋產權批準過戶登記之日付清。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據。
五、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房屋騰空,連同原房屋所有權證等有關證件,點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憑證。
六、在辦理房屋產權轉移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轉移給乙方的書面報告。
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
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產權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七、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稅收、費用,概由甲方負責。
本合同發生的過戶登記費、契稅、估價費、印花稅由乙方負擔。
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房價總額的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
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得解除本合同。
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5‰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
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得解除本合同。
解約時,乙方已付的房價款作為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其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
乙方買受后,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致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賠償乙方損失。
十一、交屋時,乙方發現房屋構造或設備與合同約定的不符,經鑒定屬實,甲方應于1個月內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費用在房價款中扣除。
如修理仍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外,并按本合同
第八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圍墻等)所有權屬于國家。
乙方取得上述房屋占有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并依照國家法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及其他有關費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執1份,另2份分別送交房產和土地管理機關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立約人:
甲方: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簽章)
日期:____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樣式五 篇4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丙方(中介):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地址:
代理人: 代理人: 電話: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有位于柳州市 的 房壹套(以下簡稱該房),該房建筑面積(權屬登記面積)為 平方米,房型結構為 房 廳,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號 ,該房產權屬為 所有。
第二條 甲方同意將該房出售給乙方,乙方同意購買該房。甲方在出售該房屋的同時,將權屬于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一并出售給乙方。
第三條 丙方接受甲乙雙方共同委托,為甲乙雙方就該房買賣提供中介服務。
第四條 該房售價為人民幣 元整(¥ )。
第五條 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 ),作為購房定金給丙方代收。購房定金充抵房款的,在甲方向乙方交房當日支付給甲方。購房定金不充抵房款的,在甲方向乙方交房當日返還給乙方。乙方支付定金后,不得借故不買;甲方不得借故不賣和擅自提高或改動房價。乙方支付購房定金同時,甲方將上述房屋產權證交給丙方代收。
第六條 付款方式為 (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3、銀行按揭付款)。
1、一次性付款方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將購房總金額人民幣 元整(¥ )一次性付給甲方。
2、分期付款:在簽定本合同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備齊過戶所需資料,丙方協助甲乙雙方辦理上述房產過戶手續,乙方于房產管理部門受理上述房產過戶交易,并出具《柳州市房產交易所產權登記業務受理單》當日,支付甲方首期部分購房款人民幣 元整(¥ ),待乙方新房產證出具當日,乙方支付甲方第二筆房款人民幣 元整(¥ ),余額房款人民幣 元整(¥ )待甲、乙雙方物業交割完畢、甲方向乙方交房當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3、銀行按揭付款方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必須按照銀行規定將辦理按揭手續所需的資料備齊,乙方將不低于人民幣 元整(¥ )的首付金額存入銀行指定帳戶中,剩余房款人民幣 元整(¥ )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如銀行審批通過的貸款金額達不到申請額度的,差額部分由乙方以現金方式在房產過戶當日支付給甲方);待銀行對乙方按揭申請審批通過后 個工作日內,丙方協助甲乙雙方到房產部門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在得到《柳州市房產交易所產權登記業務受理單》后 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到銀行申請將首付款人民幣 元整(¥ )支付給甲方。乙方于新的房產證出具后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積極配合銀行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待乙方的《他項權證》出具,銀行將按揭款項人民幣 元整(¥ )由銀行直接支付給甲方。
第七條 該房產過戶所需的稅、費約計人民幣 元整(¥ ),由 方承擔。 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給丙方,由丙方協助甲乙雙方辦理房產過戶手續(以有關部門出具的發票為準,多退少補)。
第八條 丙方提供的房屋買賣中介服務范圍,期限及收費標準,支付時間及方式
1、丙方接受甲乙雙方共同委托,向甲、乙雙方提供看房與代收,轉付房屋買賣所需各項費用及代辦購房按揭貸款手續,協助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手續、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物業交割等房屋買賣中介服務。
2、中介服務費收取標準,支付方式及時間:中介服務費為人民幣 元整(¥ )。其中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 ),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直接支付給丙方,甲方于房產局受理上述交易出具《柳州市房產交易所產權登記業務受理單》當日支付給丙方。
3、因甲方或乙方或甲乙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中介服務費不予以退還。
4、甲乙雙方另行委托第三方提供中介服務或擅自進行交易的,中介服務費不予以退還。
5、房屋買賣中介服務期限:自 之日起至 日止。
第九條 物業交割:
1、甲方于 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該房完好交付給乙方,保持房屋結構及水電、煤氣、衛生、有線電視或數字電視(含機頂盒)、通訊等配套設施完整,保持原有裝修狀況。
2、甲方須結清該房交付前所發生的水電、煤氣、衛生、有線電視或數字電視(含機頂盒)、通訊、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并協助乙方辦理以上物業配套設施過戶手續。如甲方不能結清該房交付前所發生的水電、煤氣、衛生、有線電視或數字電視(含機頂盒)、通訊、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或不協助乙方辦理以上物業配套設施過戶手續的,視為甲方不能按期交房。
3、甲方除房屋主體結構外,合同項內有 ,甲方移交時須保持完好。
第十條 其他
1、甲方保證該房屋產權的真實性與明晰性,保證該房沒有權屬糾紛或債權債務糾紛。
2、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向丙方交付丙方提供中介服務所需的各項資料。并保證所交付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3、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循丙方的要求,在丙方通知的時間、地點到場辦理房屋買賣有關手續。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自簽定本合同之日起,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到場辦理相關手續,超過 天,則視為違約,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違約方須向另一方賠償違約金 元整 (¥ ),并承擔丙方應收取的所有服務費。如甲、乙雙方共同違約的,則各自支付丙方應收的中介服務費。
2、該房屋的產權不真實、明晰,出現權屬糾紛或債權債務糾紛,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
3、甲、乙雙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時間,逾期提供有關房屋買賣需要的相關資料及到場辦理各項手續,每逾期一日,應按日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壹佰元( 元/日)。
4、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每日按應付款項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甲方逾期交房或交割物業手續的,每逾期一日,應按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元/日)。同時乙方有權要求丙方在甲方應得的款項中予以扣除乙方的損失,要求丙方拒絕轉付甲方應得的款項,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6、因甲乙方不配合丙方工作,造成時間拖延的,則委托服務的時間順延,同時丙方有權拒絕轉付各類款項,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7、任何一方違約,除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給他方造成的損失,還應當賠償損失(包括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資料費等等)。
第十二條 補充條款:
第十三條 修改本合同條款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丙方持兩份,經甲、乙、丙三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樣式五 篇5
甲方(出賣人):
,身份證號碼:,**市號
乙方(買受人):
,身份證號碼:,**市號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與系夫妻關系)擁有的座落在**市號房(含儲物房一間),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詳見《房地產權證》粵房地證字第 ___ 號)。
第二條 房產交易總價款為人民幣**萬元整(¥**元)。
第三條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付清上述購房款。其中**萬元整(¥**元)轉賬匯入甲方指定的賬號(開戶銀行:,戶名:,賬號:),另**萬元整(¥**元)以現金方式支付(償還甲方**公司的貸款)。甲方收到上述款項后出具收據交乙方收執。
第四條 甲方收到乙方全額購房款之日起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此后乙方對該房產擁有使用、處置、收益、處分等所有權益,也可隨時轉讓該房產。
第五條 房產交易發生的相關稅費、產權過戶手續費等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甲方按乙方確定的時間協助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或者出具經公證的委托書,委托*辦理過戶至乙方名下或者在轉讓時直接過戶給新的買受人)。
第七條 合同簽定后,雙方均不得違約。如有違約,應賠償對方一切損失。
第八條 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或訴訟方式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存二份,乙方存二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樣式五 篇6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 (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產權證號 )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元整,即人民幣小寫______元整。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先行支付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含定金),即人民幣小寫______元整。
四、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保證該房產及時順利過戶。
五、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所有費用由 方承擔。
六、乙方支付前期房款(人民幣______元整)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人民幣______元整)。
七、甲方應在收到前期房款(人民幣______元整)時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八、本合同簽訂后,如甲方反悔導致房產不能辦理過戶手續,應返還乙方已付的全部房款及定期利息,同時支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大寫______元整。
九、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并將抽油煙機、空調、熱水器、浴霸、電視機、客廳沙發、晾衣架、房內燈具、床、前后門窗窗簾、廚衛設施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本協議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樣式五 篇7
出賣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供雙方遵守。
房屋現狀
第一條 甲方自愿將其所有的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購買該房屋。現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該房屋座落于___路號幢單元層號,建筑面積___平方米;
(二)該房屋現已由甲方向設立抵押權;甲方還欠其貸款萬元;
(三)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房屋價額
第二條 該房屋的計價方式為整套總價方式,即共計萬元(大寫: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付款方式
第三條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應向甲方給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上述定金在乙方___付款時充抵房款。
第四條 甲方下欠銀行的貸款萬元,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由乙方代甲方一次性清償。該款至乙方代甲方付清銀行時即轉為購房款。其余房款萬元,由乙方向銀行申請按揭支付。
第五條 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房屋總價萬元已包括甲乙雙方交易的各種稅費,即該房屋辦理轉移登記、抵押登記、按揭手續等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房屋交付
第六條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將房屋交付給乙方,并在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房屋的權利保證
第七條 甲方承諾并保證,享有該房屋的合法所有權,該房屋沒有共有權,也沒有其他的權屬糾紛。
第八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九條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本合同約定的所有內容及房屋狀況。
第十條 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該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轉移給乙方,即乙方領取鑰匙之日。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任何一方沒有按本合同完全履行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除賠償對方的損失外,另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定金數額適用定金罰則。
其它約定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本合同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樣式五 篇8
賣方:__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自愿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 擁有的住宅房產一套,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房產證號為: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的具體狀況以相關部門登記的權屬為準。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按套計價,總價: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甲乙雙方同意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該房屋的購房款;在合同具備簽訂條件,簽訂本合同的當日,乙方支付定金 人民幣(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 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在 年 月 日前,乙方給付 萬元(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甲方在收到該款之日起兩日內協助乙方到房屋登記部門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在年 月 日前,乙方給付 萬元(大寫:____拾____萬 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甲方在收到該款之日起兩日內協助乙方到國土部門登記部門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過戶手續。
第四條:房屋交付時間: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定金之日起____天內將本合同約定的房產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物業、水電氣、網絡、有線電視等因甲方居住產生的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本次交易中全部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包括乙方依法應當承擔的契稅等。
第六條:違約責任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計算。
2、逾期超過 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總價款的 5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3、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擅自解除本合同,不購買該房屋,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總價款的5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的違約責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內按__ 利率計算;
2、逾期超過 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按房屋總價款的1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3、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后,擅自解除本合同,不出賣該房屋,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總價款的1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相關登記機關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捺印后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方(甲方): 購買方(乙方):
本合同簽訂日期:x年xx月xx日
本合同簽訂地點:
房屋買賣合同樣式五 篇9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鑒于甲乙雙方經丙方居間就坐落于的房屋(該房屋)簽署了《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買賣合同》),現三方經友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事宜做出補充約定如下:
第一條: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同意,交易房屋價款及家具家電、裝飾裝修及配套設施作價兩者總計為人民幣(大寫)元整,此價格為甲方凈得價,不含稅。
第二條關于房屋教育具體事宜的約定
1、定金:乙方于月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元整。
2、首付款:乙方于請約定支付時間或條件)將首付款人民(大寫)元整[該金額口包含口不包含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定金人民幣(大寫)元整以口自行支付/口資金托管口資金監管的方式支付甲方。
3、物業交割:甲方雙方應當在
交割手續,丙方陪同。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從本協議約定的購房款中留存人民幣(大寫)元整作為物業交割保證金,該保證金應于甲乙雙方辦理物業交割當日,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稅費的承擔
甲乙雙方同意,本交易涉及的水費全部由方承擔,并直接向主管機關交納。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逾期旅行本補充協議約定義務的,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按日計算想守約方支付房屋總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2、甲方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構成根本違約,且一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房屋買賣合同。
(1)甲方提供的該房屋所有權證的,原購房合同等相關產權證明手續不真是、不完整、無效,導致一方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的;
(2)該房屋被查封或限制轉讓,導致一方無法取得所有權的;
(3)逾期履行本補充協議第二條云頂的義務超過十五日的;
(4)拒絕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價格的;
(5)將該房屋出售給第三方的。
甲方出現上述根本違約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在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以相當于該房屋總價款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丙方胡搜去乙方的所有費用不予退還,由甲方直接賠付乙方。
3、乙方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構成根本違約,且甲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房屋買賣合同:
(1)提供的證件等購房所需的自理不完整、不真實或無效,導致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陸手續的;
(2)拒絕購買該房屋的;
(3)逾期履行本補充協議第二條約定的義務超過十五日的。
乙方出現上述根本違約情形之一的,乙方應在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以相當于該房屋總價款
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向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沖抵違約金,多退少補;丙方收取乙方的費用不
予退還。
第五條其他
1、在甲乙雙方各自提供的證件等資料真實有效、并積極配合的前提下,丙方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協助雙方完成交易。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協議與《買賣合同》、《居間服務合
同》、過戶、按揭代理合同》約定不一致的,均以本協議為準。
3口,且無需填寫相關內容):
關于房屋租約的約定:口有/口無
交易房屋的租賃期限至年月日止;就房屋租賃事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
關于央產房的約定:口有/口無
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取得《中央在京單位已購公房上市出售登記表》:如未能按期取得,
則應承擔相關責任。
關于裝修、家具、家電等附屬設施清單的約定:口有/口無
以下附屬設施隨房屋一并轉移并交付給乙方:
(1)裝修包括:
(2)家具包括:
(3)家電包括:
關于限購政策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時已支付款項的具體約定::口有/口無
對乙方已支付的房屋的約定:
對已支付的或應支付的代理費的約定:
其他約定:口有/口無
全部款項并支付乙方總房款50%的違約金。
部款項,并收取總房款50%違約金。
(以下無正文)
甲方(出賣方):
委托代理人:
丙方(居間方):北京鏈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司
經辦人:
聯系電話:乙方(買受方):委托代理人:
房屋買賣合同樣式五 篇10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丙方(居間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見證甲乙雙方之間的買賣行為,共同訂立本合同,以茲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屋信息描述
一、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于北京市,該房屋用途為,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以該房屋產權證標注面積為準)。該房屋已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產權證書,所有權證號為**字第號,所有權人為 。
二、房產權屬轉移時,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二。
三、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產權屬狀況、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乙方對該房產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購買。
第二條 房屋成交價格及付款方式
一、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該房產交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元),此價格包括:房價款□ 公共維修基金□ 室內不可移動之裝修□ 空調□及其它 。
二、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認可乙方采取以下第種方式付款:
1、 現金支付
1)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當日,預先支付總房款的%,即人民幣大寫**元整(¥**元),作為保證雙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該筆款項自支付方之日起視為定金已經支付,該定金待過戶當日,自動轉為購房款;
2)甲乙雙方在丙方協助下辦理立契過戶手續的當日,乙方將總房款的60%即人民幣¥**元(大寫**元整),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3) 甲方在繳清本合同第五條第三項房屋交付前各項費用后,當日乙方將總房款的10%人民幣**元整支付給甲方 。
2、 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當日,預先支付總房款的%,即人民幣大寫**元整(¥**元),作為保證雙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該筆款項自支付方之日起視為定金已經支付;
2)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日內,另外支付人民幣大寫**元整(¥**元),連同先前支付的定金一并作為首付款。乙方應將該房產的首付款(該房產的成交價格減去銀行實際貸款額)采用以下三種方式:1、暫存丙方指定帳戶,待房屋產權過戶當日,劃入甲方帳戶□;2、乙方將首付款直接劃入甲方指定帳戶□;3、暫存銀行開立的監管帳戶內,由銀行監管該部分資金,待房屋立契過戶手續完畢 日內,連同貸款額一并支付給甲方。此業務必須由甲乙雙方與丙方另行簽訂交易資金監管委托協議□。
3)在銀行批貸手續完成時,甲乙雙方必須配合丙方辦理相關過戶手續,由丙方持相關證件材料,協助甲方辦理剩余房款的收付事宜,乙方的銀行貸款額會由銀行內部自動轉入甲方所開帳戶。
三、關于稅費
1、本合同履行期間內,甲乙雙方自行按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自行繳納各項稅、費,丙方協助甲乙雙方進行相關稅費的確認及計算工作。稅費分擔經甲乙雙方協商、確認見附件一;
2、甲乙雙方所交稅費可由丙方代為繳納,相關部門所開具的完稅憑證、行政事業性收據、工本費發票等單據,待代理事項完成后,由丙方交付給付費的一方。
第三條 居間服務報酬的支付方式
因甲乙雙方基于丙方的媒介服務而訂立《房屋買賣合同》,丙方有權收取相應的居間服務報酬,因此甲乙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按附件一約定的數額和比例,由 方向丙方一次性支付相應的居間服務費及代辦過戶費。
第四條 權屬過戶委托事項及相關費用
一、甲乙雙方辦理權屬過戶的所有證件資料準備齊全,由丙方提供權屬過戶代理服務,權屬轉移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稅費的繳納以本合同第二條第三項內容中的約定為準,甲乙雙方按約定內容繳納。未做出約定的,以房地產交易主管部門規定為準。
二、如需要辦理銀行貸款,由丙方提供合作銀行及貸款服務,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費用,具體支付費用的種類和金額見附件一。
第五條 房屋交付
一、甲方應在辦理完立契過戶手續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產交付給乙方,并由丙方協助甲乙雙方辦理該房產的物業交割手續。
二、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物業交割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甲方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評估值,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三、該房產交付前,因該房產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費用,由甲方承擔;該房產交付并簽訂《物業交接單》后,因該房產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由乙方承擔。該房產交付時,甲方應提供上述費用交納的繳費憑證。
四、如該房產原產權單位要求立契過戶前簽訂物業、供暖協議并提前預付物業、供暖費用的,乙方應按照原產權單位要求辦理。
五、甲方交付該房產的裝修、設備狀況應符合國家安全標準。
第六條 甲、乙、丙三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所提供該房產資料的真實性和齊全性,并符合國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權利。
2、甲方保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上述房屋不再另售第三方,否則,除應支付給乙方的違約賠償外,還應支付給丙方總房款的3%作為居間服務報酬,如已由乙方支付給丙方,則甲方應按此比例和數額支付給丙方。
3、如乙方需要申請銀行貸款,甲方應保證隨時配合乙方及丙方按時到銀行提交資料并簽字。
4、在簽訂本合同后,甲方必須按約定時間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交易過戶手續,按期如數繳納合同第二條第三項內容中約定的由甲方繳納的稅費,超過期限視為違約。
5、甲方保證該房產在交易時沒有權利瑕疵,不存在抵押、欠繳稅費等情況。若有銀行按揭,手續應已在本次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導致第三方主張權利,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6、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相關約定向丙方支付居間服務代理費。
二、乙方義務
1、乙方承諾提供的相關資料真實有效。
2、乙方承諾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期如數支付購房定金、購房款及由乙方繳納的稅費。
3、提供該房產過戶交易和銀行貸款時所需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并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4、若乙方申請銀行按揭貸款,需及時向丙方提供貸款所需資料并到場簽字。
5、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的相關約定向丙方支付居間服務代理費。
三、丙方義務
1、見證并監督本合同的執行。
2、代辦該房屋過戶、貸款的相關手續。
3、在甲乙雙方已交付丙方過戶所需各項稅費的前提下,代為繳納。
4、甲、乙雙方發生違約或爭執等情形時,應出面予以協調;協調無效時,應采取中立態度,并證明事實。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若因甲方原因不將上述房產出售給乙方或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導致合同無法全部執行或被迫解除,甲方應按上述所收的定金以雙倍金額賠償乙方;若應乙方原因違約,不購買該房產,則無權要求返還已付定金,該定金歸甲方所有。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一項“甲方義務”除第(2)條外,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額外產生的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如因此給乙方和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予賠償。
三、若甲方逾期交付該房產,則每逾期一日,甲方均應按該房屋價格的萬分之五向乙方交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三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并按本條第(一)款中的甲方違約條款處理。
四、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應按逾期款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三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并按本條第(一)款中的乙方違約條款處理。
五、在辦理立契過戶和銀行按揭貸款過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單方延誤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損失,則視為延誤方違約,按本條第(二)款和第(三)款處理。
六、如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該房屋買賣事宜最終沒有達成,甲乙雙方所付的服務代理費均不予退還,應由責任一方承擔全部丙方服務代理費,如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責任,則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的丙方服務代理費。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本協議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協議自行終止,三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在本協議終止后三個工作日內將已收房款全額退還乙方,丙方則應將甲、乙雙方提交的相關過戶所需證件和已支付的代理服務費退還提供方和支付方。
第九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的爭議事項,三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三方同意按照第 種方式解決該紛爭。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任何一方有權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附件一:相關稅費明細;附件二:家具裝修清單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補充:1、經甲乙雙方協商,在雙方簽定本合同之日后甲方協助乙方與物業溝通進場裝修事宜。
2、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90日內過戶,如不能如期過戶則甲方支付違約金的比例為:首期付款的每天萬分之五(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聯系方式: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聯系方式:
丙方:
公司蓋章:
經紀人簽字: 聯系方式:
公司地址:
客服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樣式五 篇11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房屋買賣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乙方購買甲方合法擁有的坐落于_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權證第_____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產一套。
第二條:付款方式
1. 雙方議定上述房產出售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房價款為甲方凈價,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費用。
2.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待乙方交全款后,即可為乙方準備辦理過戶手續。
3.買賣上述房產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繳納,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第三條:合同變更
1. 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若需變更合同內容,應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在規定時間內(書面通知發生三日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造成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 本合同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雙方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雙倍返還乙方定金,如乙方違約,定金不退。
第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時,可向有關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共____頁,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 乙 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電 話: ________ 電 話:________
現 住 址:________ 現 住 址: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樣式五 篇12
今買方 因購買賣方___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房屋欠到購房尾款¥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該尾款 銀行按揭支付,該銀行劃款后本欠條自動作廢,如銀行劃款不足付清總房款部分由欠款人在銀行劃款后的______________日內以現金形式補清。
特立此據為憑!
欠款人:
身份證號:
時間 :
房屋買賣合同樣式五 篇13
甲方(賣方)趙 升
乙方(買方)張沙沙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 重慶市九龍坡區 渝州路 2小區3號樓 4單元 405室(建筑面積120平方米,儲藏室40 平方米,產權證號st )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壹佰萬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幣小寫100XX元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三十萬元整 ,即小寫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 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 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五十萬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并將抽風機一臺(型號: ),空調兩臺(型號: ),熱水器(型號:),浴霸(型號: ),飲水機(型號: ),音響兩臺(型號:258695 ),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后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設施, 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 款:
1、轉讓過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甲方(賣方)趙 升 (印) 身份證號:
住址:重慶市九龍坡區歇臺子長石村24號 電話:
20__年 月 日
乙方(買方)張沙沙 (印)身份證號:
住址:四川省**市**鎮號 電話:
房屋買賣合同樣式五 篇14
賣方: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電話∶
買方: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座落于_____________,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______平方米,______室______廳______廚______衛的房產售賣給乙方。
第二條房屋價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的價款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元整。
2、上述房產價款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給甲方:
甲、乙雙方共同到____________房地產交易服務中心辦理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轉移登記,并經交易中心受理,甲方消戶當日,乙方一次性付清房產價款于甲方。
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產價款。
乙方于______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元整剩余房產價款人民幣______元,均由乙方______前支付給甲方。
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產價款,甲方應向乙方出具票據。
第三條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共同到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交易服務中心窗口辦理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轉移登記。如因一方原因,致影響產權過戶轉移登記,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由造成損失的一方負賠償責任。
第四條稅費分擔
1、本合同簽訂之前,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如有應交納的一切稅費均由甲方負責交納。
2、本合同簽訂之后,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所發生的轉移過戶登記費、契稅、印花稅、估價費、服務費等費用,經雙方協商由_______________負擔。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甲方應于______前,將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因房管部門確認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不能辦理出售、過戶手續,甲方應在當日內向乙方退還所收的全部款項,本合同解除。
2、甲方如不按合同約定的日期交付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每逾期一日按房價款總額的______計算違約金給付乙方。逾期超過______日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應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支付元的違約金給付乙方。
3、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乙方應按房價款總額的______計算違約金給付于甲方。逾期超過______日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乙方應支付______元的違約金給付甲方。
4、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產,產權清楚,無其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后,如因買受前該房產產權有糾葛,致使影響乙方權利行使,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5、甲方因個人原因不再出售此房,應在三日內向乙方退還所收的款項,并付違約金___________人民幣給乙方。
第七條其他
1、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向乙方退還所收的全部款項,本合同解除。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交______房屋土地管理局壹份。
賣方: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電話∶
買方: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電話∶
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樣式五 篇15
甲方(賣方):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房屋買賣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乙方購買甲方合法擁有的坐落于_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權證第_____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產一套。
第二條:付款方式
1. 雙方議定上述房產出售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房價款為甲方凈價,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費用。(包括過戶)
2.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 余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由銀行直接劃撥給甲方.
4. 買賣上述房產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繳納,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第三條:雙方責任
1. 甲方保證出售房產符合國家房產上市的規定,并保證產權清晰,無抵押、查封和任何糾紛,保證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不含虛假內容.
2. 甲方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室內固定家電、家具隨房屋交接贈送給乙方。
3. 甲方結清該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費用,交接后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 房屋公共維修基金隨房產轉移。
第四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雙方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雙倍返還乙方定金,如乙方違約,定金不退。
第五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六條:本合同共____頁,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賣方):________乙 方(買方): 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電 話: ________電 話: 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樣式五 篇16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共有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合同標的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房屋權證: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價款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付給甲方人民幣¥元整(大寫:_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作為定金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戶口
甲方房屋內若落有戶口,必須在房屋過戶前遷出(雙方在房屋過戶前一日到派出所查詢戶口是否已遷出)。若因甲方未遷出本合同約定的房屋內的戶口導致乙方購房后無法落戶,必須賠償乙方人民幣壹拾萬元整作為違約金。
第四條價款的支付辦法與時間
1、甲乙雙方同意委托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對本合同約定房屋轉讓價款實行監管,甲方為一人以上的,明確:(身份證件號碼:)為本合同約定房屋轉讓價款監管當事人,乙方為一人以上的,明確:(身份證件號碼:)為本合同約定房屋轉讓價款監管當事人;
2、在本合同簽訂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3、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水、電、煤氣、暖氣等過戶手續。
第五條房屋交付
1、甲方自收到全款后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若甲方不能在規定的時間內交房,乙方可以采取一切手段收房;
2、甲方將該房屋的維修基金、有線電視、煤氣使用權無償轉讓給乙方使用;并將房屋內的無償轉讓給乙方使用。
3、甲方應在交房前結清該房屋之前產生的物業費、水電費、暖氣費等費用。
第六條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乙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合同簽定后,若甲方中途違約,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給乙方。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辦理房屋、土地證、維修基金過戶手續和交房,每逾期一日,按總房款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甲方保證出售的房屋經得共有人(配偶)同意、沒有產權糾紛和債務糾紛,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過戶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支付乙方為此付出的一切費用;
2、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在合同約定時間內辦理過戶手續并支付本合同約定價款,每逾期一日,按總房款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且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支付甲方為此付出的一切費用;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見證人一份,簽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字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甲方):買方(乙方):
簽訂日期:
房屋買賣合同樣式五 篇1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在征得共有人(配偶)同意下,自愿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的房屋有償作價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購買上述房屋。
第二條 雙方約定上述房屋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_ 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方式:乙方已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轉賬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元整),剩余房款人民幣_ 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由乙方于簽訂本合同后,當日轉賬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稅費承擔:乙方需承擔公證等手續辦理過程中雙方應繳納的一切可能產生的稅、費。
第五條 甲方保證簽訂本《房屋買賣合同》之日前,上述房屋權屬清楚,沒有附著戶口、租約、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甲方對該房屋享有完全的處分權,日后如果房價上漲或涉及拆遷,均不得向乙方要求補償;乙方保證簽訂本《房屋買賣合同》之日起,如果房價下跌,不得向甲方要求補償。
第六條 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乙方對該房屋附屬設施、電器設備、裝飾裝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并完成交接。自乙方完成驗收并接收該房屋之日起,該房屋內的用水用電安全、房屋質量等一切風險責任均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 雙方約定水、電、有線電視等費用,以甲、乙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日為結算日。水、電度數分別為:水 、電(住宅) 、電(商鋪) 。
第八條 甲方需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水、電、有線電視更名或過戶手續以及《房屋買賣合同》公證等手續,能提供的材料需積極提供。
第九條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3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條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另一方損失的,違約方需以該房屋轉讓總價款為基數,自約定的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完結日止,按日萬分之 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仲裁或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樣式五 篇18
房屋買賣協議書的范本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有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于,建筑面積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
(三)房屋平面圖見房產證;
(四)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五)出賣人還應當將附屬于該房屋的陽臺、走道、樓梯、裝修、衛生間、其他設施、設備,轉讓給買受人,其轉讓價格已包含在房屋的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第二條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按雙反約定價錢付款,總金額人民幣元整;房價款的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年月日前付給甲方定金。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第四條房屋價款乙方分二期付給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期:_________________在年月日,付人民幣萬元;
第二期:_________________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幣萬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據。
第五條甲、乙雙方定于年月日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
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雙方簽訂協議后,不得就房屋買賣方面產生其他法律糾紛。
第七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該房屋正式交付時,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甲方全部結清。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
第十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管轄。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執份,乙方留執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房屋買賣協議書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樣式五 篇19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售房人和買房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農民安居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自己因拆遷所分得的農民安居房(80平方米指標房)及相應的儲藏室等賣給乙方。房屋、儲藏室等總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元。
二、甲、乙雙方達成一致后,并在本協議簽章時,乙方應支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元整。乙方得到該房屋一切手續后_____天內一次性付清甲方余款。
三、此房以后辦理房產證手續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但甲方有義務提供相應手續及幫助乙方辦下該證及其它證件。
四、簽定合同即日起,中途甲方終止合同不愿出售此房,需退還乙方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元整,并賠償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大寫)_____元整,如乙方終止合同不愿購房,甲方有權不退還定金。
五、甲乙雙方交易后,甲方沒有任何權利任何理由收回該房及手續費等,今后該房拆遷還房等一切均歸乙方所有。
六、甲乙如要收回該房需經乙方同意并按收回時市場均價的叁倍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否則乙方可以拒絕甲方。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人一份。本合同以簽名日期起生效,如有一方違約(違反合同),應承擔法律責任,并按合同協議執行。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樣式五 篇20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街道______號房產住宅,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號)。
該房房齡______年。
第三條買賣雙方在簽訂了房地產買賣合同及乙方付甲方全部購房款后,應立即到房屋所在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第四條付款時間與辦法: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當日一次性(或______次)向甲方支付全部購房款,共計人民幣
______元整。
約定付款之后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
第五條交房時間和交房條件:交房時間。
在收房時,必須確認甲方已結清水電、煤氣、電話、電視、寬帶、物業管理費等費用。
甲方需將房屋鑰匙交與乙方。
第六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
經雙方協商,交易產生的一切稅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
如有違約,違約方愿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利益受損方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八條權利保證約定第九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
甲方產權人______份,乙方______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更名手續,如物業維修基金、水費,電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寬帶等的過戶問題,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街道______號
地址:______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街道______號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樣式五 篇21
出 賣 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買 受 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買受人所購房屋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 【幢】【座】 【單元】【層】
號房。 該房屋的用途為 ,屬 結構,層高為 ,建筑層數地上 層。 該房屋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房屋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種方式計算該房屋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單價為( 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幣) 千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單價為( 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房屋總價款為(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第三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 2.分期付款 。 3.其他方式 。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
第四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 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房屋經驗收合格。
2.該房屋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房屋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房屋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5.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 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 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
第五條 交接
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房屋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第六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 產權登記 出賣人應當在房屋交付使用后 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 %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十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的情況如下: 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份。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 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簽章) 【委托代理人】: (簽章)
年 月 日 簽于 年 月 日 簽于
房屋買賣合同樣式五 篇22
出賣人: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商品房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甲方同意將座落于________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_㎡的商品房,出售給乙方。
第二、商品房售價每平方米_______元,總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買受人的商品房僅作商住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第四、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出賣人_______份,買受人_______份。
第七、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__________買受人:__________
簽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