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滅火買賣合同(精選3篇)
泡沫滅火買賣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買方)
乙方:______________(賣方)
甲方向乙方購賣_______________臺,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雙方權益做如下約定。
一、甲方向乙方定購_______________臺,型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型,整機價格伍拾壹萬捌仟元整,配置為原廠家出廠配置,隨機工具及配件包括在整機價格之內;
二、貨款支付方式,本合同雙方簽字后,三日內甲方以支票轉賬的形式將貨款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三、交貨時間,甲方在付清貨款后,乙方應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保證機械正常運轉后交付甲方,交貨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工地;
四、產品質量及驗收標準,按供方企業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產品驗收質量標準按生產廠家產品質量標準執行,對于賣方出售給買方的貨物賣方保證:均為上述標明的原廠家生產或原廠家認可的產地制造的產品。均不得有售曾使用過的產品、殘次品、不合格品。買方如發現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在收到貨物七天內及時向賣方反映,并發給賣方對產品質量的質疑的書面意見,賣方應根據買方的要求及時與廠方聯系,并負責最終妥善解決。
五、產品售后服務與保修責任,保修期為自交貨之日起壹年或______工作小時先到為準,在保修期內乙方應按規定履行保修責任與義務;保修期內機械出現的任何質量問題,乙方應及時給予解決;
六、因沒有使用乙方或乙方指定的配件銷售商提供的純正部件或在保修期內擅自修理而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間接的質量問題,及由此質量問題導致的一切損失,乙方不負責。
七、違約責任:雙方任何一方出現違約,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一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每日違約金額為合同價款的萬分之五,從本合同約定的交付之日起計算。
八、爭議處理和本合同管轄權,雙方出現爭議時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在當地申請仲裁或直接起訴到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買方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__(賣方代表)
日期:______________
泡沫滅火買賣合同 篇2
賣方: 合同編號:
買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移動電話機名稱:
第二條 交貨地點:簽約地點/ 交貨時間:即時/
第三條 付款方式:現金/支票/ 付款時間:即時/貨到付款
第四條 驗收:
(一)賣方向買方說明商品,核對移動電話機主機身號(IMEI串號)和
進網標志、隨機配件的出廠序號(批號)、產品商標和型號,開箱檢驗,正確調試,保證商品符合產品使用說明明示的配件和產品和質量狀況,經買方確認,當面向買方交驗商品,
(二)對于移動電話機的數量顏色型號(含隨機配件)、外觀有異的,買方
有交貨時當場提出。
第五條 質量標準及三包規定:
(一) 質量標準:
(二) 三包規定:
1、主機在三包有效期內出現質量問題,賣方負責在 日內免費維護、
修理,并保證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
2、商品自售出之日起 日內,主機出現性能故障時,買方可選擇換貨
或修理。買方要求換貨時,賣方負責為買方調換新的同型號同規格商品;無同型號同規格商品時,買方可選擇換貨或退貨,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3、三包有效期內,主機出現性能故障,經兩次維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憑修理記錄,賣方負責免費為買方調換新的商品。換貨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由賣方在發貨票背面加蓋印章,注明更換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憑證。
4、三包有效期內,配件出現性能故障,經更換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賣方負責免費為買方退貨,并按當時的配件單獨銷售價格一次性退款。
5、對于其他質量問題涉及三包的,按照《移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
任規定》辦理。
以上關于時間的雙方約定,不得低于國家法定時間的規定。
第六條 在三包范圍外,下列情況可以實行合理收費修理:
(一) 超過三包有效期的;
(二) 未按三包使用說明的要求使用、維護、保管而造成損壞的;
(三) 未按指定維修單位維修、拆動造成損壞的;
(四) 擅自涂改或無有效三包憑證、有效發貨票的(能夠證明該產品在三包
有效期內的除外);
(五) 三包憑證上的產品型號或編號與商品實物不相符合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 一方遲延交貨或提貨的,應每日向對方支付遲延部分合同總價的
%的違約金;
(二) 。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買、賣雙方協商或向消費者協會和其他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
賣方: 買方:
電話: 電話:
住所: 住所:
泡沫滅火買賣合同 篇3
殺菌劑農藥買賣協議書
甲方(供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需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農藥供貨一事,簽訂本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商品名稱、商標、規格、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送貨時間
二、質量標準及要求:甲方供給乙方的產品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農藥質量標準,隨產品附送同批產品的生產批號、開據正規發票,并保證產品的有效期。
三、送(取)貨方式及運費:甲方負責將產品運往乙方指定地方,其運費由甲方承擔。
四、驗收方式:產品包裝要完好,生產批號與產品批號須一致,如有破損,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產品的銷售價格乘以破損產品的數量扣除貨款。
五、結算方式:預付總貨款的%,待乙方收貨并驗收后付%,農藥使用后十五天內付清余款。
六、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甲方應按合同規定如期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農藥產品,并對產品質量負責。如因甲方供給的農藥質量問題(或延期供貨)造成乙方損失的,則由甲方負責賠償。
2、乙方責任:
(1)乙方使用甲方產品必需按甲方產品說明用藥,如乙方不嚴格按甲方產品說明用藥產生藥害或其它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2)乙方需按本合同規定期限付款給甲方,如延期支付貨款,則乙方按產品總價的1%/天的違約金付給甲方(延期不能超過15天)。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