雕刻藝術買賣合同(精選3篇)
雕刻藝術買賣合同 篇1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工商營業執照注冊號:
工商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藝術品買賣事宜,達成合意,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藝術品概況序號:作者/年代:藝術品名稱:數量:單位:規格尺寸:質地:保存現狀:瑕疵:備注:
第二條藝術品權屬甲方應保證對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擁有完整的所有權及處分權并擁有足以對抗任何第三人的權利,同時甲方應如實披露藝術品瑕疵。
如合同生效后發現藝術品上有甲方未披露之權利負擔,則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八條所規定之責任處理。
第三條交易價格經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交易藝術品的價格合計為:人民幣元(大寫)¥元(小寫),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保密,任何一方因泄露交易價格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付款方式乙方應于年月日前將上述款項付至甲方銀行賬戶。
甲方指定收款賬號:開戶行:戶名:
第五條藝術品的交付及驗收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藝術品交付給乙方。
甲、乙雙方應于交付時進行驗收:
1、驗收方法:雙方書面確認。
2、驗收標準:符合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概況,包括作者、年代、規格尺寸、質地、保存現狀、瑕疵及備注內容。
3、驗收結束后,甲、乙方應通過以下方式對交付的藝術品進行確認:甲、乙雙方應于藝術品的正視、俯視、底視照片進行簽字確認。
第六條交易的中止乙方于以下情形有權中止交易:有證據表明藝術品在權屬、真偽、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
上述情形經查證屬實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支付交易款項,則甲方應于日內退回,逾期則應按每日合同價款的%標準承擔違約金。
第七條甲方的取回責任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應于日內取回藝術品;逾期未取回的,乙方可收取合理的保管費。
甲方要求采用郵寄方式取回的,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郵寄、保險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貨交承運人之后的損失賠償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在拍品權屬、真偽、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的,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雙倍向乙方進行賠償。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款項的,逾期不支付則應按交易價格每日百分之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指在本協議簽署后發生的、本協議簽署時不能預見的、其發生與后果是無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約的所有事件。
上述事件包括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國際或國內運輸中斷、流行病、罷工,以及根據中國法律或一般國際商業慣例認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
一方缺少資金非為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則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內中止履行,而不視為違約。
2、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迅速書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內提供證明不可抗力發生及其持續時間的足夠證據。
3、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應立即互相協商,以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并且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的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4、金錢債務的遲延責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遲延履行期間發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責效力。
第十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照原方式寄送文件或通知對方的,視為通知已送達,由未告知通信方式變更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解釋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二條補充與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年,合同簽訂時間為年月日。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
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于(地點)的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其他
1、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年月日
年月日
雕刻藝術買賣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賣方: 簽訂地點:
買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農藥的基本情況
第二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項執行:
1.合同簽訂后,買方支付定金 元;賣方交貨后,買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價款,定金抵作價款或者返還。買方付款后,賣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2.合同簽訂后,買方在簽約地點當場支付價款,賣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3.其他方式:
第三條 交貨方式及期限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項執行:
1.合同簽訂后,在簽約地點當場交貨。
2.賣方于 年 月 日送貨到指定地點 ,運費 元由 方承擔。
3.買方于 年 月 日到指定地點 提貨。
4.其他方式: .
第四條 質量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其他標準:
第五條 驗收
1.雙方約定于賣方交貨后 日內對農藥進行驗收。
2.包裝應貼有標簽或者附具說明書,注明農藥名稱、企業名稱、產品批號和農藥登記證號或者農藥臨時登記證號、農藥生產許可證號或者農藥生產批準文件號,以及農藥的有效成份、含量、重量、產品性能、毒性、用途、使用技術、使用方法、生產日期、有效期和注意事項等。農藥分裝的,標簽或者說明書上還應當注明分裝單位。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其他驗收內容 .
對質量有異議雙方可委托 部門抽樣檢測。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交付的農藥不符合第一、四條規定的,買方有權要求減少價款、補足數量、換貨或退貨;由此給買方造成的損失,賣方應予賠償。
2.一方遲延交貨或支付貨款的,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 日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遲延方賠償損失。
3.因農藥質量問題給買方造成損失的,賣方應予賠償。
4.其他違約責任 .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 種方式解決:
1.提交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買賣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賣方(章) 買方(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雕刻藝術買賣合同 篇3
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乙方進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關程序為達到雙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和交易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署以下協議:
一、合作關系
甲、乙雙方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關系:
1.甲方在協議期間(除乙方無法正常供貨外)不得向其他供貨商采購協議產品(商品);
2.乙方按甲方所需產品規格、數量及時送達甲方,響應時間不超過72小時;
3.乙方所供應產品,必須符合衛生要求和產品質量標準,如出現產品衛生質量問題,無條件退貨或換貨。
二、供應品種及價格
1. 以報價單為準(詳見產品報價)
2.在本合作協議書有效期限內,如乙方調整產品價格,應及時通知甲方,雙方均按調整之日起的新價格執行,若乙方降價則由乙方補償甲方當日鎖定庫存(甲乙雙方各派代表清點當日庫存)之進貨金額與以新價格計算之金額的差價(下次發貨中以貨抵款補足)
三、貨款結算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在供貨產品驗收合格后采用如下貨款結算方式之一:
1、 期結:乙方每月_____號向甲方提供當月對賬單,甲方需在每月29號向乙方結清當月所 有貨款。甲方必須按時結算貨款,不得延遲。本協議結束之日,甲方應結清所欠乙方所 有貨款。
2、甲方將貨款轉入以下指定賬號:
開戶銀行: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
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
四、協議期限
本合作協議期限自 _______年____ 月___ 日至_______ 年___ 月 ____ 日
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
供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年___ 月 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