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類-油料買賣合同(精選3篇)
買賣類-油料買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甲方(買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聯系方式:
乙方(賣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1條 物資名稱、規格型號及數量
1.1 柴油(具體數量以甲方實際需求計劃通知為準)。
第2條 質量標準
2.1油料的各項性能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并且滿足甲方的相關要求。
第3條 結算付款
3.1結算單價:每批成品油交貨當天,以甲方用油地當天中石化加油站的掛牌價為準(如掛牌價有多個單價的,取最低值計算)。
3.2結算方式:雙方約定按 結算,每月乙方與甲方核對數量及金額,乙方提供稅務發票,核對無誤后經甲方項目經理簽認后辦理結算。在交驗合格乙方提供稅務發票后60日內以 的方式支付。
3.3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時間和金額支付貨款,若因業主不能及時撥款的原因延誤,則付款時間順延。
第4條 供貨及密度換算標準
4.1甲方每次進油前,應提前 天內向乙方提報油料的需求計劃、交貨時間及交貨地點,供油期間若需求計劃發生變更,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若因甲方提報計劃不及時造成供貨斷檔,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
4.2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需求計劃、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保證油料及時到位,保證所提供油料全部符合質量要求,嚴禁不合格油料進入施工現場。
4.2.1乙方接到通知后保證在 日內將成品油送到甲方工地。
4.2.2乙方所供油料品種、規格型號、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時間把不合格油料清退出場,且甲方不支付該批次油料的人和費用,期間產生的一切費用也由乙方自行負責,并賠償甲方因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甲方機械設備因油料劣質造成的損失);
4.2.3乙方提前(提前于需求計劃交貨時間)交貨的產品,甲方有權拒收。如甲方同意代為保管,在代為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費以及非因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自行承擔;
4.3密度換算標準:雙方約定每噸柴油折合 升。
第5條 運輸
5.1專用成品油車輛配送,乙方負責運輸,運輸費用乙方承擔,已包含在合同結算單價內。
5.2乙方負責辦理為執行本合同而投入的機械設備和運輸工具的財產保險、人身保險及第三方責任險等。
5.3油料到甲方工地運輸途中的油料安全、車輛人員安全、車輛超限、超載、超速等造成事故或罰款費用及油料運輸中泄漏等對環境造成污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乙方的車輛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積極配合并服從甲方現場負責人的安排和調度,按甲方受理人員指定的地點卸貨,由甲方受理人員簽認。乙方在向甲方油罐灌油時,應注意防火、防爆、防污染,如發生意外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及承擔所有經濟損失。
5.4乙方履約至油料運到甲方指定工地地點并安全卸下為止,承運義務結束。
第6條 收貨與驗收
6.1甲方負責組織油料的驗收及工地現場抽檢工作。
6.2驗收方式: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磅過磅驗收,由甲方指定人員對供貨單等供貨憑證簽字確認,該憑證作為雙方結算的唯一憑證。
6.3油料錯發交貨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指定的交貨地點或收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損失費用。
6.4乙方負責處理因貨物的質量和數量引起的爭議,若屬乙方原因應承擔相應的費用,保證所供油料的售后服務工作。
第7條 不可抗力
7.1不可抗力定義:指在本協議簽署后發生的、本協議簽署時不能預見的、其發生與后果是無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約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國際或國內運輸中斷、流行病、罷工,以及根據中國法律或一般國際商業慣例認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資金非為不可抗力事件。
7.2不可抗力的后果:
7.2.1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則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內中止履行,而不視為違約。
7.2.2 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迅速書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內提供證明不可抗力發生及其持續時間的足夠證據。
7.2.3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應立即互相協商,以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并且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的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7.2.4金錢債務的遲延責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7.2.5遲延履行期間發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責效力。
第8條 違約責任及反商業賄賂條款
8.1乙方如未按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或技術標準交付油料,或者交付的油料質量鑒定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乙方承擔已供油料款總金額的 %的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8.2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天,應按相應貨款金額的 1%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仍應履行交貨義務。逾期超過 15天 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8.3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應按逾期金額的 0.5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仍應履行付款義務。逾期超過 15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4若乙方送油料人員和甲方收料人員私下商議,不按實際供應油料數量出具簽收單,一經發現,甲方有權不支付本次油料款,并終止合同。
第9條 爭議解決條款
9.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10條 附則
10.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補充協議、附件同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買賣類-油料買賣合同 篇2
甲方(買方):乙方(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購買乙方產品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乙方所提供的產品
第二條費用清單服裝銷售合同。
甲方支付剩余款項。
第三條交貨期:自收到甲方預付款之日起日內到達甲方指定地點。
第四條交貨地點、費用承擔及所有權轉移:乙方通過物流發運到甲方指定地點,運費由乙方承擔;貨物所有權自甲方簽收之日起轉移,運輸途中產品的損毀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乙方應做好適合物流運輸的產品包裝,并隨貨附《貨物清單》(加蓋合同章),詳細注明產品規格及數量,甲方根據貨物清單內容驗收貨物。
第六條甲方自收到貨物起7日內可對產品的規格、數量等產品信息提出異議,乙方必須在3日內答復并提出解決方案,否則甲方有權退貨并要求乙方承擔所有的費用。
第七條質量保證:
1、乙方承諾甲方所購買的產品質量和乙方提供的樣品一致,口感有微小差異屬于正常。服裝銷售合同。
2、乙方提供的所有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質量要求,如出現質量問題假一賠十,給甲方造成危害和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期交貨(除雙方協商同意免除外),每延期1日按合同總金額的2%承擔違約責任。服裝銷售合同。
第九條爭端的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一切爭端,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作出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單位蓋章、預付款到達乙方指定賬戶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電話:電話:開戶銀行:開戶銀行:賬號:賬號: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買賣類-油料買賣合同 篇3
甲方:浙江臨安環球集裝箱運輸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臨安長途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購貨單位:浙江臨安環球集裝箱運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浙江臨安長途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0號柴油。(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1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 10t 。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噸 。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第三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 乙方 。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1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 汽運 。
第四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3 )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五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公章)
供貨單位(乙方) : (公章)
____年__月__日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