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女商品房買賣合同書(通用13篇)
歌女商品房買賣合同書 篇1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并依法進行了土地使用權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為: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土地用途為:_________.甲方經批準,在該地塊上投資建造《_________》【暫定名】【現定名】商品房,主體建筑物的建筑結構為_________結構;建筑物地上層數為_________層,地下層數為_________層。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現房產權登記備案號為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購買_______路_______幢(號)______層__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政府批準的規劃用途為_________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是【非封閉式】。據甲方暫測該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建筑層高為_________米。
第三條乙方購買該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根據甲方暫測的房屋建筑面積,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暫定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是指該房屋和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的總價格。本合同約定的總房價款除該房屋建筑面積的暫測與實測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變動。
第五條 在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筑面積以青島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為準,如甲方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不一致時,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按下列約定處理:
1、按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單價計算多退少補;
2、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過部分的房價款;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上述解除權時,必須在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時或之前提出,否則視為放棄該項權利。
第六條 簽訂本合同時,該房屋建設工程(形象進度)已建設到_________.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如期、足額將房款交付于甲方的預售款監管帳戶(預收款監管機構:_________、帳戶名稱_________、帳號:_________)預收款按政府規定監管使用。
第七條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付款,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未付款額的萬分之_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__天后,甲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種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1、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______%,甲方有權在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賠償金額,剩余房款退還給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不足賠償的,甲方有權追索。
2、甲方如行使上述解除合同權的,應當自合同約定之乙方應交付房款期限屆滿止的30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沒有通知或逾期通知的,視為放棄權利。
第八條 簽訂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確需變更的應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并報規劃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在獲得批準之日起_________天內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變更協議。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_____%違約金。
第九條甲方不得擅自變更已經與乙方約定的小區平面布局,確需變更的應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變更小區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如不能恢復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違約金
第十條 甲方應當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將取得的商品房綜合驗收備案證明以及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不可抗力發生時采取了適當救護措施,并在_______日內書面告知乙方的;
第十一條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條約定期限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日萬分之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
第十二條 該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甲方應在交付之日前______天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房屋的手續。
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_天內,會同甲方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標志為_________。在驗收交接時,甲方應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條件的證明文件,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和《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同時,甲方應當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實測面積的有關資料。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規定的材料,乙方有權拒絕接收該房屋,由此所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甲方承擔。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未按期接收房屋,從甲方通知的乙方應當接收房屋之日起承擔該房屋的物業管理費,并承擔該房屋毀損滅失的全部風險;
2、如果由此導致甲方承擔其他連帶責任,甲方除按照承擔連帶責任的實際損失進行追討外,另可以按日追究乙方合同總價款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甲方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甲方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甲方的責任,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項處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價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在產權登記中應當履行的義務成就的,應當向乙方發出辦理產權登記的書面通知,自乙方接受通知之日起_____日內,若乙方不履行其在辦理產權登記中所應履行的義務,導致產權登記遲延辦理或無法辦理,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 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轉移至乙方。如乙方未按約定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甲方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乙方接收催告書后,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至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甲方保證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甲方設定的抵押權,也不存在其它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房屋交付后出現與甲方保證不相一致的情況,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
第十六條甲方交付的該房屋系驗收合格的房屋。如該房屋的裝修、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實際的裝修、設備與約定的裝修、設備差價_________倍給予補償。如主體結構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雙方商定對標準的認定產生爭議時,應當共同委托本市(或者國內)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一方向另一方發出共同檢測的書面意見后______日內,另一方不作答復的,視為同意對方可以單獨委托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同意該機構做出的書面鑒定意見。
第十七條 該房屋交付后,房屋權屬證明辦妥前,乙方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第十六條第二款的方式委托本市有資質的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
第十八條 乙方行使本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權利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的書面通知起_____天內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全部退還乙方,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______%,在退還房價款時一并支付給乙方。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條款所稱已支付的房價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過貸款方式支付的房價款。
第十九條 自該房屋驗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對該房屋負責保修。保修范圍和保修期由甲乙雙方參照國務院頒布的《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之規定。
第二十條 甲方已選聘_________物業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并與其簽訂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因該房屋規劃用途為_________用房,甲乙雙方已簽訂了《_________使用公約》。
第二十一條乙方購買的房屋及其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可分離。自該房屋的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甲方與_________訂的編號為_________的_____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中約定的(本合同甲方的)與該房屋相關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項下乙方享有的權益(房屋期權),乙方可以依法轉讓、抵押。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權利時,甲方應予協助。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復及其他任何聯系,必須采用用書面形式,且首先采用直接送達方式送達,直接送達不能、或者另一方在省外、國外的可采用掛號郵寄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于另一方簽收時視為已送達;如以掛號郵寄的方式,在投郵后(以寄出的郵戳為準)第______日將被視為已送達另一方;若郵件被退回的,可以使用我國法律所允許的其他方式送達。
第二十四條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稅費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及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與正文條款不相一致的,以補充條款、補充協議為準。本合同的正文、補充條款、以及補充協議中的填空部分,手寫體與鉛印或者固定格式(如圖章條款)不相一致的,以手寫體為準。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變更協議進行約定。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履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要求索賠。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由甲方負責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本合同登記備案手續。若甲方逾期不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并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登記備案后,如發生協議解除本合同的事實時,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0天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_______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注銷本合同登記備案的手續。
第二十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1、向_________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歌女商品房買賣合同書 篇2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為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_____,屬______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______,建筑層數地上_______層,地下___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
該商品房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由于商品房的用途為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及其他高檔住宅等居住類房屋,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一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商品房用途為非住宅的,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套內建筑面積 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2.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幣)____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根據本合同第四條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 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套內建筑面積大于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套內建筑面積小于合同登記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套內建筑面積-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
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訂補充協議。
3.根據本合同第四條按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歌女商品房買賣合同書 篇3
甲方(開發商):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乙方(購房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鑒于:
1、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了編號為 的《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其附件、補充協議(以下統稱“買賣合同”),約定乙方購買甲方開發的位于重慶市江津區四屏鎮黃果路66號 幢 (公安編號 幢 )的商品房(下稱“該商品房”)。
2、乙方確認簽訂本協議前已認真閱讀協議各條款及附件,現場查看了項目現場裝修樣板間,且甲方已給予乙方充分提示、解釋及說明,乙方均予以理解并接受。
甲、乙雙方經自愿、友好協商,就乙方所購買商品房的裝修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對其所購的商品房進行裝修,裝修內容及標準詳見附件一《裝修內容及標準》。附件一《裝修內容及標準》為本協議項下商品房裝修部分驗收標準,甲方項目樣板房裝修[1] [12] 僅供乙方參考,實際的裝修內容及標準以本合同附件一約定為準。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中止本裝修協議的履行,如甲方無正當理由不進行裝修或擅自中止對商品房進行裝修的,甲方須按照本協議約定的裝修內容及標準對乙方給予同等金額賠償。
二、乙方不得以拒絕甲方全部或部分裝修為條件,要求甲方對該商品房的售價予以優惠、打折、減少價款、沖抵其他費用等。如乙方拒絕甲方全部或部分裝修的,乙方仍應按雙方簽訂的《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向甲方全額支付購房款及相關費用。
三、甲乙雙方一致確認,為不影響裝修工程的施工進度,使該商品房盡快交付乙方使用,甲方可在該商品房毛坯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直接進場裝修,無需另行通知乙方。甲方按照《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完成該商品房的裝修工程。除遭遇不可抗力情況外,如甲方未按約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則按照《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第九條的相關約定承擔責任。
四、甲方應按照國家相關標準及本協議約定的裝修內容和標準完成該商品房全部裝修工程,乙方在 20__ 年 12 月 31 日該商品房[3] [14] 精裝交付之日對工程進行驗收,如甲乙雙方共同確認該商品房存在裝修質量瑕疵或者未達到約定標準的,由甲方按附件一的《裝修內容及標準》中的約定進行整改;但整改事項不能作為乙方拒絕接收商品房并要求甲方承擔逾期交房責任的理由,該情形下甲方不構成逾期交房,不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乙方接到甲方的驗收通知后逾期不驗收的或到現場后拒絕配合簽署驗收和交房手續的,視為本協議裝修工程驗收合格,甲方完成買賣合同約定的交付義務。
五、甲方在裝修施工期間,乙方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干擾施工,且不得對裝修標準、圖紙、材料、工藝等進行任何修改或變更,也不得自行或委托他人裝修該商品房,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乙方通知甲方放棄裝修的,甲方可不再履行本協議義務,同時視為甲方完全按照該商品房買賣合同履行完畢了如期交房等義務,乙方仍應按照雙方簽訂的《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向甲方全額支付購房款及相關費用。
七、乙方除承擔因購買該商品房所產生的合同價款及該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費用外,乙方無需就本裝修另行支付任何費用。
八、乙方承諾:甲方依據本協議記載的乙方聯系方式通知乙方后,即視為送達。乙方的聯系方式如有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并登記備案。若乙方未及時書面通知,導致甲方的通知無法到達或無法及時到達乙方,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負。
九、本協議生效后,如該商品房買賣合同依法定或約定條件解除時,本協議與該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解除。若買賣合同約定與本協議沖突或矛盾的,以本協議約定為準。
十、協議的效力及爭議解決方式
(一)本協議具備以下全部條件時生效:
1、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生效;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
3、本協議附件一、附件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
(二)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該商品房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各方特此聲明:雙方已經仔細閱讀上述全部合同內容,充分知悉和認可合同條款,不存任何異議。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歌女商品房買賣合同書 篇4
出售方:
地址:
電話:
購買方: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年月日
國籍: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制定。
第二條甲方經人民政府文件批準,取得位于市地段,占地面積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自至止,共計年,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
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屬結構,定名為,由甲方出售。
第三條乙方自愿向甲方購買上述樓宇內的第座樓單元,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占地平方米。由甲方于年月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過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的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須以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樓宇單元售價為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角整。
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銀行:
賬戶名稱:賬號:付款辦法:
第五條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以應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當時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如乙方逾期三十天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還甲方之款時,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轉售盈利則盈利屬甲方所有。
第六條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將樓宇單元交付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日止,以當時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將乙方原認購時所交付的定金退回給乙方或抵作購樓價款。
第八條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市建筑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應將乙方付款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九條乙方在交清購樓款后,由市房管部門發給房產權證書,業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轉讓等權利。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聯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乙方購置的樓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乙方所購樓宇,如發生出租、抵押、轉讓等法律行為,應經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后,由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并經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精神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共頁,為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市公證處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售方:購買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歌女商品房買賣合同書 篇5
合同編號:
賣方:
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買賣相關法律,就甲方將所有權所屬的房屋出售給乙方等相關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自己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房屋具體狀況如下:房屋座落在_______,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房屋為磚混結構商品房,布局結構平方米,門面為________。
第二條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土地所有權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房屋配套附屬設施水、電、暖由甲方負責,室內裝飾統一為水泥地面,墻壁為防水白色涂料,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情況已充分了解,自愿購買上述房地產。
第四條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元整。
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分三次將房款付給甲方。
具體時間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交付貳萬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伍萬元;
其余在產權轉移時全部交清。
第五條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日將上述房地產交付乙方。
第六條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地有關規定繳納稅、費。
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前未支付的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電訊費等其它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
第八條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乙方對該房地產有關聯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設施使用享有相應的權益承擔相應的義務,并應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確認上述受讓房地產的業主公約,享有相應的權利和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九條甲方保證在上述轉讓的房地產交接時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
如上述房地產轉讓交接后發生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或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應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應付款之日起
第二天至實際付款日止,利息按銀行同期利率計算,逾期30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之一處理。
1、乙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逾期未付款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甲方有權通知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甲方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3%的違約金,余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十一條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的,應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約定交付之日起
第二天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利息按銀行同期利率計算。
逾期30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之一處理。
1、甲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外,還應按已支付房款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39;
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第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未盡事宜,在不違反本合同原則的前提下,可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甲、乙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和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規定履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能解決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一份,房地產登記機構一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歌女商品房買賣合同書 篇6
第1部分 合同背景
第l條 銷售廣告:買受人根據出賣人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刊登在____________報第______版的廣告,與出賣人取得聯系,如雙方無法在相關細節上有所說明時,則出賣人提供或發布的廣告及宣傳品應當作為證據。
第2條 合同原則:出賣、買受雙方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真實、自愿的原則,就買受人購買出賣人商品房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3條 合同定義:合同中所稱“本合同”系指雙方所簽訂的合同,其他合同則冠以合同的具體名稱。
第4條 合同目的:買受人購買商品房系為自己住用、通過出租獲得利潤或在商品房升值時通過及時轉讓獲得利潤,或通過其他相關的所有權或用益物權以獲得利益。
第5條 合同標的:合同中所稱“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系指買受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合同即將買賣的商品房。
第6條 協商地點:本合同由各方依次選擇談判地點,分別為出賣人銷售場所或為買受人及買受人代理人指定的場所。
第7條 商品房地址:此商品房位于_______________,目前施工進度情況參照照片。
第8條 項目許可:本項目由本市政府有關機構批準立項,項目的批準文號為:____________
第9條 土地權利:土地使用權證: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期限為;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性質為:____________。
第10條 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____________,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____________ 。
第11條 銷售許可:房屋銷售許可證:_______________。
第12條 施工許可:開工證_______________。
第13條 建筑施工:總設計單位:____________,建筑師姓名:_________,注冊建筑師號碼:________,總施工單位:________,總監理單位:________。
第14條 商品房標準:_______________,適用標準為:_______________,作為本商品房的設計和建筑標準。
第15條 商品房驗收:由_______________負責驗收。
第16條 質量評價:由_______________負責進行質量評價。
第2部分 套內空間
第17條 商品房戶型:___室___廳___衛___廚
第18條 平面圖:見合同附件。
第19條 立面圖:見合同附件。
第20條 起居室尺寸:長:_______,寬: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1條 書房尺寸:長:_______,寬: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2條 臥室尺寸:長:_______,寬:_______ ,高:_______,其他:_______ (毫米);
第23條 衛生間尺寸:長:_______,寬: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4條 廚房尺寸:長:_______,寬: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5條 陽臺尺寸:長:_______,寬: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6條 過道尺寸:長:_______,寬: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7條 其他尺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28條 房屋層高:_______毫米 。
第29條 室內凈高:_______ 毫米 。
第30條 技術經濟指標:______________,使用率:______________,容積率:______________。
第31條 套內樓梯:_______________,長度:____________,寬度:____________,高度:____________,其他:________(毫米);
第32條 門窗:______________,長度:_______, 寬度:_______,高度:_______,其他:______(毫米);
第33條 貯藏空間:_______,長度:_______ ,寬度:_______,高度: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3部分 商品房質量
第34條 沉降情況:出賣人保證房屋的沉降情況優于北京政府頒布的最高要求。
第35條 平直度:房屋的墻體及平面均應當平直,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計算方法為:高度差/直線距離。
第36條 墻體裂縫: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內部無任何裂縫;如雙方無法對是否是裂縫達成共識的,由出賣人申請有關機構就此問題進行評價。
第37條 設計質量:商品房設計質量不應低于政府有關機構頒布的最有利于買受人的標準。
第38條 質量證明:出賣人在房屋交付時應當向買受人提供證明其質量的申報手續及質量評價報告。
第39條 質量評價:出賣人在交付商品房前應當提供質量評價報告;買受人有權查驗與商品房質量相關的全部文件,有權委托相關機構對商品房質量進行評價。
第4部分 公攤面積
第40條 公攤內容:出賣人應當在說明公攤面積的內容與尺寸,根據目前的情況,公攤內容包括以下幾個部分:配電室、公共樓梯、電梯間、泵房。
第41條 面積尺寸:房屋的公攤部分、面積及細節尺寸應當說明,經過測量的應當提供測量報告,使買受人有權可以獲得精確的詳細內容。
第42條 面積核實:買受人有權根據測量報告對任何一個尺寸進行核實,此等核實無需復雜的測量工具,僅憑于任意一個市場上購買的米尺即可進行測量。
第43條 通知到場:當買受人對公共面積進行測量時,如發現出賣人提供的尺寸與事實不符,可重新測量。
第44條 違約條件:買受人對任何一個尺寸的測量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圖紙不符,則視為出賣人提供的公攤面積不合法,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公攤面積的費用。
第45條 違約責任:當出現上述違約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3日內雙倍退還公攤面積的價款,并每天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部分 商品房面積
第46條 公用面積:買受人購買的各公用部分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
各公用部分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47條 專用面積:買受人購買的陽臺建筑面積:_______,室內墻體面積為:______________, 室內使用面積:___________,面積的數字以現有的出賣人提供的平面圖紙為標準。
第48條 露臺面積:鑒于露臺面積并不計算在買受人購買面積中,出賣人將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的露臺之永久使用權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在使用過程中無須支付物業管理費。
第49條 建筑面積: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建筑面積為 _______平方米,如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_______至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
。2)面積誤差: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_______平方米的,買受人不支付多余價款,出賣人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誤差: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應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4)面積差異:鑒于目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面積所適用的契稅為2%,如因為出賣人的原因使面積擴大,導致買受人多支付的稅費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不支付由于面積擴大所引起的各種費用的增加,必須支付的由出賣人承擔。
第50條 套內建筑面積: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為 _______平方米,如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_______至 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
。2)面積誤差: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_______平方米的,買受人不支付多余價款,出賣人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誤差: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4)面積費用:交房后,套內建筑面積、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發生增加的,應當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積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內建筑面積增加比例的,買受人無須為任何增加的面積支付費用。
。5)變化比例:交房后,套內建筑面積、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減少的,應當按相同比例減少;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小于套內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的,出賣人應當按照最有益于買受人的原則退款,買受人有權選擇諸多方案中的一個。
第51條 使用面積: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使用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如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_______ 至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
。2)面積誤差: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_______平方米的,買受人不支付多余價款,出賣人應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誤差: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使用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第52條 面積測量:買受人有權在人住前或人住后對室內全部長度、高度尺寸進行測量;如需要對全樓進行測量的,出賣人有義務向買受人提供與本樓相關的圖紙。
第53條 測量方法:買受人人住前有權聘請有資質的機構人戶進行測量,如雙方測量結果存有差異,則有權提請法院或有關機構進行最終決定,在此以前買受人有權先行人住。
第54條 測量機構:測量機構應當是取得中央政府測繪專業管理機構頒發的測量資格的機構,沒有專業資格的機構測量的數據無效。
第55條 變化通知:房屋室內任何長度或高度尺寸的任何變化均為合同的變更,出賣人應當于變化時3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第6部分 室內環境
第56條 日照時間:房屋全年在日照時間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戶能夠接受的滿窗日照時間為 _______小時。
第57條 自然通風:室內通風不低于政府標準的最高要求。
第58條 室內保溫:室內保溫不低于政府標準的最高要求。
第59條 隔熱保溫:外墻隔熱保溫不低于政府標準的最高要求。
第60條 噪音隔聲:墻體隔聲情況不低于政府標準的最高要求。
第61條 電磁輻射:室內電磁輻射不低于政府標準的最高要求。
第7部分 建筑設備
第62條 供水品質: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供水,水源為_______市政機構,壓力為 _______。
第63條 排水品質:出賣人在人住時保證買受人室內的排水設施可以使用。室內排水共有地漏 _______個,分布在衛生間、廚房。
第64條 密封品質: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人住時提供管道壓力測試數據,并保證管道不會出現任何泄漏;如室內出現液體或氣體的泄漏,導致買受人的裝飾裝修家具損壞的,出賣人應當以5倍的上述總款額作為賠償。
第65條 管線品質:出賣人承諾不在商品房內通行任何公用管線,所謂公用管線是指管線內的物、氣體不直接從此管內進入到買受人室內且供買受人單獨使用,否則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費用,在修改完成以前,不視為商品房已經交付。
第66條 電梯品質:本單元共有電梯_______部,型號為:_______;保修時間為_______年;買受人可以24小時使用電梯,并可以到達商品房所處層樓,安全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第67條 消防設施:出賣人提供的消防設施為:_______;并在交房取得消防機構的認可。
第8部分 電氣部分
第68條 電源品質:負荷:______ KVA,計費設備為:______,插座位置:______ ,插座數量:_____ ,電平面圖:_______ ,使用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69條 通訊品質:線路數量:_______條,出口位置:見圖紙,使用時間為: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第70條 其他線路:有線電視數據線:_______,出口位置在:_______,使用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9部分 供暖燃氣
第71條 供暖設備:供暖設備型號為:_______,生產企業:_______。
第72條 設備安全:安全使用時間20年,出賣人保證燃氣設備的安全性,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產品質量責任,在產品質量爭議時由出賣人證明質量問題的責任歸屬人。
第73條 供暖效果:在室溫不低于20度時每個月用氣量不高于300立方米,溫度:_____, 濕度:_____, 暖氣片數量_____。
第74條 暖氣計費:方式及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5條 使用時間:__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76條 燃氣品質:燃氣設備:_______,計量設備:_______,計費方式及價格:______________。
第77條 使用時間:燃氣可使用時間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0部分 裝修標準
第78條 室內裝修標準為:見附件所列標準。
第79條 室內裝修總價格為:見附件所列價格。
第11部分 周邊環境
第80條 周邊建筑:本商品房周圍 _______米外無其他建筑物,從本商品房各窗戶、門及門外50米內沒有垃圾箱、污水處理站、供變電站、停車場等其他設施。
第81條 使用道路: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為寬度不低于6米,應當可以實現人車分離。
第82條 環境綠化:本商品房_______米范圍內不可能再建設任何非綠化設施。
第83條 氣味條款: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不會聞到任何異味;室內在任何條件下均不會出現異味。
第84條 環保噪聲: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白天來自室外的聲音不高于60分貝,夜晚不高于50分貝,室內原有設備不會產生任何聲音。
第85條 自用車位:出賣人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停車的車位一處,具體位置為:______________,買受人無須為此車位支付任何費用,且在買受人于__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時即開始使用。
第86條 電磁輻射:出賣人承諾房屋室外500米內及本商品房樓上建造或允許他人建造任何電磁發射裝置,包括尋呼臺發射臺、移動電話發射臺、廣播電視轉發臺或其他有輻射的裝置。
第87條 如不能達到上述各條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時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2部分 社區設施
第88條 社區名稱:本商品房所屬社區名稱為:______________ ,本小區屬于政府管理機構認可的合法社區。
第89條 用地面積:本社區總用地面積為:_______,總建筑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積為 _______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積為_________米。
第90條 建筑總量:社區共有樓房_______幢,其中一期工程_______幢,二期工程_______幢。
第91條 基本原則:社區所屬的共用設施系為社區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設,其功能不得侵害買受人利益。
第92條 參考標準:本社區的公用設施的具體質量、數量由出賣人提供數據標準,不能提供的應當按照出賣人的各種廣告資料作為標準。
第93條 綠地面積:社區綠地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可使用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綠地率不應低于本市標準,交付時綠地率的計算方法為綠地面積與總建筑面積之比。
第94條 公共設施:幼兒園_____ 個,面積為 _______平方米,可使用時間:__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學校 _____個,其中小學_____個,中學____個,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可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醫院____(級____等)個,面積為 ________平方米,可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停車場 ____個,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可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郵局____個,可使用時間:____年____月 ____日;娛樂設施:________________可使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可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電話接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95條 公共交通:交通公路等級為:________,公路寬度:________,道路質量:____,可使用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96條 交通安全:社區內應當有人車分行的道路,以保證買受人與家庭成員安全交通,道路標識應當符合國家域本市最高標準。
第97條 居住安全:交付時社區內不應當有正在建設的建筑物,在買受人可能經過的道路絕對不允許有任何可以產生墜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絕對不得有可能導致行人或車輛的坑、溝、井或其他產生危險的建筑物或構筑物。
第98條 商品房標識:社區內的所有建筑物應當有明確的標識,以利于買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員能夠順利找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
第99條 建設標準:出買人承諾本社區的設計與施工標準不低于《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中的最高標準,如本市有更為有利的設計規范,買受人有權適用于此規范。
第100條 違約確定:對出賣人提供的各種設施是否合乎約定,應當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買受人與出賣人共同隨機選擇三人,由其對此爭議做出仲裁裁定。
第101條 違約責任:出賣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繼續履行合同,交房時間從承諾全部履行完畢之日開始計算。
第13部分 房屋交付
第102條 交付含義:本合同所稱交付是指占有權及使用權的交付,以保證買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實現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權的交付。
第103條 交付時間:商品房交付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社區設施環境交付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04條 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賣人向買受人發出入住通知書;
。2)書面簽收:買受人書面簽收“收到入住通知書”;
。3)鑰匙收條:買受人書面簽收“商品房鑰匙收到條”;
。4)隨附資料:出賣人提供商品房質量備案表、商品房長度高度細節尺寸及面積測量結果及其他合同中約定的條件。
。5)不視為交房:上述條件缺少任何一條,均不構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5條 交付驗收:買受人在出賣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進入室內進行觀察,并可以聘請相關專家對如下項目進行評價:建筑質量、室內設施、室內外環境、社區質量及其他驗收。
第106條 延遲交付:當出賣人無法按期交付時,則買受人可以做出如下選擇:通知出賣人解除合同,或繼續等待出賣人。
第107條 交付效力;出賣人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后,買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權、占有權、出租權、收益權,并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
第108條 文件內容: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其內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標準。
第14部分 所有權證
第109條 所有權取得
。1)取得標志:所有權的取得以《房屋所有權證》(簡稱所有權證)為標志。
。2)取得時間: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即確認為無法取得。
。3)違約責任:一旦無法取得產權證后,出賣人應當3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4)選擇權利:當無法取得產權證后,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退房,如買受人同意延長,則可向出賣人發出同意延長辦證期的書面證明。
。5)所有權保證:出賣人保證出賣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賣人,出賣人經過審查后認為買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為合法的購買人,因此出賣人保證買受人可在權屬登記機構取得所有權證,如買受人無法取得上述證明,則應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
。6)費用分擔:
第110條 出賣人辦理:出賣人提前30天通知買受人,在買受人提供材料后60日內出賣人將辦所有權證的全部資料交付給權屬登記機構,出賣人承諾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所有權證。
第111條 買受人辦理
。1)出賣人承諾出賣人提供的資料足以使買受人通過個人行為取得有權證;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自己辦理所有權證,出賣人在___年___月____日前將備案情況通知買受人,以保證買受人可獨立辦理所有權證。
。2)出賣人應當根據權屬機構或買受人的要求提供資料,如自前述要求發出之日起30天內出賣人無法提供所需文件,則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112條 相關責任: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出賣人除承擔前述條款的義務外,還應當賠償買受人的因取得全部損失所支付的其他相關費用。
第15部分 初步驗收與保修
第113條 初步驗收:鑒于商品房質量無法立即做出判斷,雙方認為質量的評價與驗收將是一個比較長的過程,買受人僅能對外觀部分進行初步使用性評價。
第114條 保修內容:主體結構、公用部分、環境設施、建筑外表部分、裝修部分、室內電氣部分、室內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賣人提供的內容。
第115條 質量瑕疵:如人住后發生漏水、裂縫,應當由出賣人承擔責任,并立即進行修復,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此責任轉移至第三方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116條 保修期間: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不低于建設部《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維修辦法》的規定,當開始日期與交房日期不一樣的,則從交房日期開始,按最益于買受人的時間進行計算。
第117條 故障通知:自買受人電話通知后4小時內維修人員應當到達現場,8小時內將故障排除。
第16部分 前期物業管理
第118條 物管公司:出賣人應當保證物業管理公司有較好的聲譽,有相應的資格與能力來維護買受人的各項權利,買受人有權對物業管理公司進行選擇。
第119條 服務期限:首期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為1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限屆滿后,由小區或本樓業主管理委員會另行決定。
第120條 管理費用:保潔費:________ 元;治安費 ________元;水費________元;電費:________元;燃氣費:________元;其他費用:________元。
第121條 管理責任:樓內外清潔,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樓層設立可以方便使用的垃圾收集處,至少每小時清理一次;如出賣人將此義務轉讓給首期物業管理公司,則應當保證其履行義務。
第122條 社區安靜:出賣人應當承諾室外瞬時躁聲不高于50分貝,以保證買受人的生活舒適。
第123條 證明責任:物業公司負責證明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及時達標的物業服務,如不能證明則視為出賣人不能提供相應水平的物業服務。
第124條 保安責任:出賣人選擇的物業公司應當保證買受人及親屬和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及汽車安全。
第125條 收費范圍:物業公司的收費水平不得高于本市政府的相關規定。
第126條 服務時間:物業管理的時間至少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17部分 業主管理委員會
第127條 姓名知情:當本樓居住者達到30%時,出賣人應當將其他業主的姓名及聯系方法以信函形式告知買受人,以利于買受人與其他業主進行溝通。
第128條 知情權利:對于出賣人提供各項證據,如證明為假則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9條 組織權利:買受人有權組織業主管理委員會,出賣人應當積極配合,向買受人提供相應其他業主名單、可聯系的電話號碼,保證買受人能夠與其他業主取得聯系。
第130條 通知權利:鑒于買受人的弱勢地位,買受人有權向其他業主發布信息或通告,并就質量或物業管理問題與其他業主進行協商,出賣人不得阻礙買受人行使此權利。
第131條 物品交付:出賣人應當及時將業主管理委員會管理的財產交付使用,如不能及時交付,則視為出賣人愿意按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收入的3倍向業主支付工資。
第18部分 消費者權利保護
第132條 身份權利:買受人作為商品房商品的消費者,其知情權應當得到尊重和保護。
第133條 知情內容:施工進度,設計、施工、監理、測量、物業管理機構的資格,相關設計文件、法律文件。
第134條 權利行使:買受人有權查看原件,并有權保留復印件,出賣人應當書面回答買受人提出的各項質詢。
第135條 監督權利:為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買受人有權對施工進行監督;
第136條 工期計劃:出賣人將根據向有關機構提供的工期進行施工,現有的工期計劃基礎部分(地基土石方、結構、正負零)將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主體結構完工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樓外屋面裝修完成時間: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室內裝修和設施安裝: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交付使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37條 買受人權利:當出賣人無法在上述約定計劃內完成相應任務時,除非出賣人提出相應的擔保,買受人有權提出解除合同;無須等待最后交房日期。
第138條 驗收范圍:商品房質量、商品房面積、環境質量、環境面積、水、電、暖、燃氣等可能影響商品房質量及居住質量的全部方面。
第139條 驗收方式:買受人有權查閱相關文件原件,并有權復印;買受人有權聘請相關專家進入商品房內部進行鑒定。
第140條 驗收文件:出賣人應在商品房項目竣工后90天內,提交市建筑質量管理機構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
第141條 欺詐責任:出賣人不能證明自己向買受人提供的許可文件復印件與真實的許可文件系相同內容的,視為對買受人的欺詐。
第142條 消費者組織:買受人在簽訂本合同后,即有權組織其他消費者對出賣人的施工或管理進行監督,行使《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的各項權利。
第143條 撤銷權:鑒于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因此買受人有權在簽屬各種協議后三年內就其中的不平等條款提出行使撤銷請求權。
第19部分 擔保權利
第144條 定金情況:本合同簽訂之前,買受人已經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出賣人支付定金________元,如出賣人不能按時交房,則除承擔買受人的延期交付的支付違約金的責任外,還承擔不能交付的雙倍返還定金的責任。
第145條 土地抵押:出賣人保證在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將土地使用權進行抵押。
第146條 抵押知情:買受人有權在任何時候,要求出賣人提供《土地使用權證》,出賣人在買受人發出通知之日起三天內不能提供的,則視為出賣人違約。
第147條 商品房抵押: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轉移所有權以前未經過任何抵押,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向買受人轉移所有權過程中不會進行任何形式抵押。
第148條 商品房擔保:出賣人保證不以此商品房為標的進行任何形式的擔保,如發生此等情況,買受人有權在行使撤銷權。
第149條 無效擔保:出賣人保證本合同的有效性,如本合同無效責任則由出賣人承擔,承擔賠償責任的賠償范圍為本合同所列的買受人各項損失。
第20部分 變更權利
第150條 合同變更:當出現買受人婚姻變化、買受人生理變化、買受人行為能力變化、買受人支付能力變化、買受人經營情況變化時,雙方應對合同進行變更。
第151條 通知方式:出賣人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買受人關于出賣人資格的任何變動,沒有買受人的書面簽字,此變動不對買受人產生任何效力。
第152條 權利轉讓:未經買受人書面認可,出賣人不得隨意轉讓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已經轉讓的,買受人有權向受讓人與轉讓人共同主張合同約定的權利。
第153條 買受人變更:如買受人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家庭成員發生變化,出賣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要求,對本合同進行相應的修改;當離婚時,出賣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離婚協議或判決或調解書,將合同的買受人變更為買受人指定的人。
第154條 權利變更:買受人有權將自己的全部權利和義務轉讓給自己的家庭成員,現有的合同條款無條件適用于新的買受人。
第155條 通知方式:買受人的任何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以掛號送達或親自送達。
第21部分 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156條 合同終止:出賣人按時按質交付商品房,買受人對商品房質量、環境質量、物業管理服務沒有提出任何異議;或合同法規定且買受人書面認可的其他情形。
第157條 解除條件:出賣人沒有按時交付商品房、或出賣人沒有按約定提供商品房質量或環境質量、或出賣人不能交付商品房、或出賣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責任時均可構成買受人退房的正當事由。
第158條 解除后合同的處理:出賣人返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項款(包括銀行貸款及公積金貸款),并且賠償買受人的全部損失,對于延遲交付的應當支付違約金,對于不能交付的還應當支付兩倍定金。
第22部分 退房條款
第159條 基本原則:雙方通過協議或判決或仲裁退房的,應當按照本部分規定的退房程序進行;雙方在計算本合同中任何一項費用或金額時需要涉及比例計算的,均以總房價為依據。
第160條 退房通知: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過掛號信或傳真或電話的形式向出賣人提出;有一名證人(與買受人的身份關系不受限制)證明的,也應當認為出賣人通過口頭提出過退房要求。
第161條 退房程序: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內,出賣人應當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62條 退還房款: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發出退房通知后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買受人,并且辦理完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貸款銀行還款手續。如無法辦理完成前述內容,則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買受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出賣人應當每天向買受人支付總房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3條 個人房款:出賣人在解除合同前先向買受人退還個人支付的購房款;不能支付的,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64條 銀行借款:自買受人發出要求退還房款的通知后,出賣人應當承擔買受人向銀行歸還貸款的義務,并且使銀行向買受人出不已經還清全部貸款的協議或合同。
第165條 借款合同:出賣人應當承擔要求銀行與買受人解除合同的義務,如不能解除,則由出賣人承擔向銀行歸還借款的義務。
第166條 雙倍定金:出賣人還應當向買受人支付雙倍定金,買受人有權因為基于出賣人不能履行的違約而取得雙倍定金,同時基于出賣人延期履行而取得延期交付的違約金。
第167條 支付違約金:出賣人還應當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買受人支付其他各種違約金。
第168條 其他費用:出賣人支付上述錢款后,買受人有權依法或依約要求支付其他費用。
第169條 其他損失:出賣人還應當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和事實情況賠償損失,此種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各種直接損失。
第170條 退房責任:如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無法退還;房款,應雙倍返還定金;上述項目的最終還款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每延遲一日,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1條 禁止行為:在出賣人沒有向買受人還清上述款項前,出賣人不得將買受人已經購買的房屋出售、轉讓或抵押給其他任何人。
第23部分 違約責任
第172條 責任前提:本合同所述內容為是對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權利和義務的確認,如出賣人不能滿足合同條款中的條款,則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173條 責任明列:買受人有權選擇適用下列違約責任,向出賣人主張權利:
。1)全部房款:返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銀行貸款及公積金貸款);
(2)全部損失:出賣人賠償買受人的全部損失;
。3)違約金: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雙倍定金:出賣人向買受人雙倍返還定金;
(5)權利選擇:買受人有權就上述違約責任的一部分先行主張權利;一部分權利的實現并不表明買受人放棄其他權利。
第174條 選擇權利:當出賣人發生違約時,在確定責任時如發生違約金與返還定金同時適用時,出賣人應當一并給付,除非買受同意不適用選擇條款。
第24部分 買受人損失
第175條 現實損失:買受人的損失包括以下各項現實損失,支付的房款、買受人貸款利息、買受人已支付房款利息、購買商品房所產生的交通費用、保險費用、查閱資料的費用、公證費用、誤工贊用、訴訟費用、仲裁費用、律師費用。
第176條 預期損失:買受人的損失還包括以下各項可以預見的費用:租賃其他居住地產生的租賃費用、因外界影響無法正常居住而外出租房的費用。
第177條 傷害損失:醫療費用、誤工損失;如因為出賣人提供的設備導致買受人或其親友傷殘的應支付至少10萬元至50萬元賠償金給受害人,導致死亡的應支付300萬元賠償金給繼承人。
第178條 律師費用:買受人因為商品房質量、商品房面積、商品房交付時間、商品房環境向出賣人提起訴訟或仲裁申請,出賣人應當承擔買受人的律師費用。
第25部分 爭議與其他
第179條 當本合同產生爭議時,買受人有權選擇仲裁或訴訟;如選擇仲裁,則仲裁管轄機構為:北京仲裁委員會;如選擇訴訟,選擇法院為:_________。
第180條 訴訟或仲裁條款:由于買受人在購買房屋中處于弱勢地位,而且訴訟成本相對較大,因此買受人可先就定金或違約金或全部房款或部分房款或其他損失提出。
第181條 相關原則:鑒于出賣人在購買過程中處于優勢地位,則雙方在相關問題有爭議時,出賣人負責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或沒有違約,不能證明的則視為買受人有過錯或有違約行為。
第182條 證明責任:買受人在向出賣人主張權利時,出賣人有證明買受人已經放棄權利要求的義務,否則認為買受人主張過此等權利。
第183條 適用法律:如各級政府頒布新法律、法規、規章、范、標準,出賣人應當將法律文本提供給買受人,將復印件交付買受人,買受人有權進行選擇。
第184條 法律沖突: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各種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標準之間有沖突之處,買受人有權選擇適用條款。
第185條 通知:出賣人在合同履行過程發生的各種問題應當在發生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如沒有書面通知,則視為沒有發生任何不可抗力。
第186條 語言:本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均使用漢語,文字為中央政府頒布使用的現行簡化漢字,如需變更語言,需經當事人雙方書面同意。
第187條 本合同一式6份,雙方各執3份;買受人與出賣人代理人共同簽字后生效。
第26部分 合同附件
第188條 出賣人資料:出賣人營業執照、出賣人資質證、出賣人代理人身份證、買受人身份證。
第189條 買受人資料:買受人身份證復印件,其他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第190條 許可文件復印件:市政府立項證明、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房屋銷售許可證、開工證、房屋竣工驗收報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商品房質量保證書。
第191條 技術文件復印件:商品房平面圖、電氣平面圖、供水平面圖、供暖平面圖、其他線路平面圖、裝修平面圖、細部施工圖。
第192條 上述及其他文件,如需要確定買受人是否收到,則以買受人提供的收據為依據。
第27部分 法律法規及標準
第193條 基本權利:民法典、合同法。
第194條 繼承婚姻:民法典、民法典。
第195條 擔保保險:民法典、保險法。
第196條 消費權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
第197條 土地權利:土地法及實施細則、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本市實施《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辦法。
第198條 房產權屬: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權屬登記管理辦法、房地產經營管理條例、商品房銷售管理法。
第199條 商業秘密: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200條 知識產權: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
第201條 規劃建筑:規劃法、北京城市規劃條例、建筑法、本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
第202條 銷售許可: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本市內銷商品房管理暫行規定(95—4—18)、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本市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第203條 面積質量: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質量管理條例、市建筑質量管理條例、住宅設計規范、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商品房銷售面積測量與計算。
第204條 小區規劃: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建設部及有關機構頒發的各種強制性規定。
歌女商品房買賣合同書 篇7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
甲方按照《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暫行條例〉辦法》的規定,通過( )方式,取得浙江省( )區(縣)( )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 土地使用年限( )年,自( )年 (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 ),經浙江省房地產管理局審核,準予上市銷售,浙江省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為 ( )。
第一條:乙方同意在本契約簽定( )日內將購房款全部匯入甲方指定銀行。 甲方指定銀行:( ) 銀行帳號:( )
第二條:甲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交付時,甲方提交建筑工程質量部門出具的《工程質量竣工核驗證書》,并辦妥全部交接手續。交付地點:( )。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超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三條:乙方同意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認可的管理公司代管。
第四條:本契約生效后,除不可抗力(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其他事故;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并須有關部門證明)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超至實際交付日止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 )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超生效。甲方除在契約終止后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第五條:本契約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契約約定付款之日超至實際付款之日止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 )(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未付款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六條:本契約由雙方簽字之日超生效,未盡事項雙方可另簽補充協議。本契約的附件和雙方簽定的補充契約,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契約在履行中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契約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副本( ) 份,房地產管理部門一份。( )。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代理人: 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預售登記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歌女商品房買賣合同書 篇8
出賣人:____身份證地址:____聯系電話:____
法定代表人:____身份證地址:____聯系電話:____
買受人姓名:____身份證地址:____聯系電話:____
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__層__號房。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屬__結構,層高為__米,建筑層數地上__層,地下__層,暫定名__。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該商品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平方米.
第二條計價方式與價款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元,總金額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整。
第三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根據規定按照房地產管理局相關部門實測面積,多退少補。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期限買受人按下列第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付清所購房屋全部房款。
2.分期付款.
第五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逾期在_____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2)逾期超過______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五_。
第六條交付期限出賣人在__年_月_日前,將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遇政府規劃變更。
第七條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水、電設施在房屋交付時達到使用條件;
2.暖氣設施在房屋交付后第一個采暖期達到使用條件.
第八條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歸出賣人所有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歸出賣人所有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歸出賣人所有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歸出賣人所有
第九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本合同共__頁,一式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____
買受人:____
時間:____
歌女商品房買賣合同書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資格證書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
號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建設用地批準書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_。
第二條 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路、道、街。
設計用途_________;建筑結構_________;建筑層數為_________層。
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第三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4、_________。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_%,其余價款可以向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_________。
第五條 房產交付
1、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不得交付。
2、出賣人須于_________前,將該房產及相關證明交付買受人。如遇不可抗力,雙方約定處理方式:_________。
3、上述相關證明包括:_________。
第六條 產權轉移登記及其他相關設施登記
1、協議訂立后,買賣雙方應在30日內,到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按照有關規定,其他相關設施應辦理登記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其他相關設施登記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買受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應支付買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的實際損失超過出賣人支付的違約金時,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_________。
第八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處理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出賣人有權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出賣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買受人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買受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買受人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
第九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一)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_________(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二)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三)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四)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五)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六)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七)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十條 出賣人關于房屋產權狀況的承諾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設有他項權利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征得他項權人的書面同意,并以書面形式公示和明確告知買受人。
第十一條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二條 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本項目物業管理用房為_________m2,位于_________幢_________單元_________房號_________,軸線范圍_________。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水;
2、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電;
3、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氣;
4、_________;
5、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三條 風險責任的轉移
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買受人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出賣人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買受人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四條 保修責任
自買受人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出賣人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筑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1、墻面,保修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3、頂棚,保修_________月;
4、門窗,保修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7、暖氣,保修_________月;
8、煤氣,保修_________月;
9、電路,保修_________月;
10、_________,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五條 質量爭議的處理
買受人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買賣雙方產生爭議時,以_________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六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
3、_________。
第十七條 房屋的用途
1、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2、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八條 物業管理
該商品房移交后,買受人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出賣人指定____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買受人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 聲明及保證
出賣人:
1、出賣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賣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賣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賣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受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條 保密
買賣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買賣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六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出賣人、買受人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賣人(蓋章):_________ 買受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 商品房平面圖(略)
附件二: 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略)
附件三: 商品房裝飾、設備標準(略)
歌女商品房買賣合同書 篇10
【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總金額(─────幣)──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幣)──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幣)──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4、──────────────────────────────────────── .
第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1)────────────────────────────────────────;
(2)────────────────────────────────────────;
(3)────────────────────────────────────────;
(4)────────────────────────────────────────。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
2、分期付款
──────────────────────────────────────────。
3、其他方式
──────────────────────────────────────────。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第八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5.─────────────────────────────────────────。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
3、─────────────────────────────────────────。
第九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
第十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
(3)────────────────────────────────────────;
(4)────────────────────────────────────────;
(5)────────────────────────────────────────;
(6)────────────────────────────────────────;
(7)────────────────────────────────────────。
歌女商品房買賣合同書 篇11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浖滓译p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39;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七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
1.驗收時間;
2.驗收手段;
3.驗收標準;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
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竞贤訽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徹泦挝(甲方)________(公章) 供貨單位(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歌女商品房買賣合同書 篇12
合同編號:
甲方:(售房者)
乙方:(購房者)
年月日,甲方與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___,下稱購房合同)。因甲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交房,本著實事求是、互諒互讓的原則,甲乙雙方于年月日對購房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了溝通和評估,并對解除購房合同事項進行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1、經雙方協商同意,購房合同于年月日予以解除。
2、甲方退回乙方已付房款人民幣元整,該款項必須于年月日前全部退清。
3、乙方配合甲方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抵押登記備案事宜,該項所產生費用由甲方負擔。
4、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或乙方均不得依據購房合同提出任何形式的違約或賠償請求。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生效。協議書一式二份,由雙方各收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歌女商品房買賣合同書 篇13
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籍: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經批準,取得位于____市用地面積____2的土地使用權。
地塊編號:____使用年期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系____定名____,由甲方預售。
第二條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購上述樓宇的第____幢____號。建筑面積____2,土地面積/2。
第三條甲方定于____年__月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過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須憑____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上述訂購之樓宇售價為:____單價元/2,總金額____幣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萬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銀行:
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
分期付款。
第五條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如逾期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
第六條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日期交付給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計算付款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市建筑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并負責保修半年,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應將已付款項及全部利息在30天內退回乙方。
第八條甲乙雙方在樓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樓款后,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書》,經市府主管部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發給《房地產權證》,乙方才能獲得房地產權。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聯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條乙方所購樓宇只作____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和用途,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預售的樓宇,乙方不許轉讓、抵押,否則,后果自負。
第十一條后面的附表一、二均為本合同內容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按下列項解決:
1.由仲裁機關仲裁
2.由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