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材料木地板買賣協議(精選3篇)
裝修材料木地板買賣協議 篇1
裝修材料木地板買賣協議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精神,按有關條款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供應裝飾裝修材料(以下簡稱材料),合作經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如下合作協議:
一、合作材料:“____”
二、合作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____________:
1、甲、乙雙方總部直接簽署合作協議,建立合作關系;
2、甲方授權裝飾公司會員店與乙方指定分部簽署相關合作協議;
四、產品價格:
1、甲方向乙方提供材料的價格為裝飾公司統一供貨價、材料現行市場最低限價及市場標價(詳見附件);
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價格制度,不得低于甲方材料現行市場最低限價銷售,否則視為無效合同,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負;
3、甲方保留對向乙方供應材料價格的調整權,并在調整價格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同時將該材料的最新價格提供給乙方。
五、結算方式(詳見附件):
主材款由甲方直接與終端用戶按實際發生材料量和終端用戶訂單價格結算,而后甲方及時將結算情況回執乙方,并向乙方提供終端用戶驗收簽字的安裝確認單,以便進一步辦理相關手續。
六、甲方權利、義務:
1、權利:
(1)對于乙方違反甲方價格政策及結算制度的行為,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警告,直至終止協議;
(2)對于乙方擅自違約的行為,甲方有權扣除部分利潤作為對甲方的補償;
(3)對于乙方蓄意擾亂甲方銷售市場的行為,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索賠;
(4)對于乙方攻擊、貶低甲方產品,損壞甲方品牌形象的行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做出合理解釋,情形嚴重的,終止合作協議;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5)如因乙方在合作有效期內對甲方產品的技術、價格以及合作的其它機密發生泄漏以致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2、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產品目錄、產品說明書、技術標準、檢驗檢測報告、價格表等文件、資料;甲方應指定專人與乙方進行接洽(詳見附件);
(2)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3)甲方在產品裝卸、運輸及安裝過程中,應遵守雙方約定的要求,并遵守乙方作業環境的要求;
(4)甲方應對所供產品的安裝承擔保修義務,保修期為一年,自安裝之日起算,甲方在其所供產品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甲方向終端用戶履行保修責任及義務。
七、乙方權利、義務
1、權利:
(1)乙方可以指定下屬分公司(分店)與甲方指定的專賣店進行合作;
(2)乙方對甲方提供的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產品,有權向甲方提出索賠;
(3)乙方對甲方不能按合同及時安裝的可以按 的約定,提出賠償。
2、義務:
(1)乙方積極向終端用戶介紹、推薦甲方的產品;
(2)乙方積極協調甲方與終端用戶的主材供需事宜;
(3)乙方按終端用戶需求,應提前七天向甲方或甲方授權裝飾公司會員店訂購所需產品,按甲方制定的標準文本進行填寫,注明所訂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交貨時間、地點、聯系電話及收取的訂金金額(訂金金額不得高于貳佰元人民幣)等;
(4)乙方應授權指定專人(含分部)與甲方進行接洽,代表乙方行使權利并對行為負責(詳見附件);如被授權人發生變故(調離崗位、離職等),乙方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如因乙方未能及時通知甲方所引起的后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產品的技術、價格及合作的其它機密給予保密。
八、合同的解除:
1、本協議規定終止之日前30日,雙方協商續約事宜;
2、本協議規定終止之日后沒有續簽的,本協議自動解除;
3、本協議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本協議自動解除;
4、因不可抗力如戰爭、嚴重自然災害、國家政策或法規等因素使本協議不能正常執行,本協議自動解除。
九、其他條款: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簽署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因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參照本協議第九條第1款解決;如經協商不能解決時,可提交_______區人民法院,采取法律訴訟解決;
3、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
電話:_______電話: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裝修材料木地板買賣協議 篇2
甲方:(全稱)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全稱)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行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就甲方 ,項目部購買材料,經雙方進行友好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名稱和價格
1、乙方供砌筑粘結劑,價格元(不含稅),規格為50g(1g)包裝,用量根據工地實際需要。
2、乙方供巖砂晶,價格包(不含稅),規格為25g(1g)包裝,用量根據工地實際需要。
3、乙方供地面陶粒,價格包(不含稅)。
4、乙方供益膠泥,價格元(不含稅),規格為25g(1g)包裝,用量根據工地實際需要。
第二條: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 交貨時間:根據工地實際情況
2、 交貨地點:
3、 交貨方式:交貨地點現場交貨,以甲方材料員或收料人的收料單為準。
第三條:結算及付款方式
第四條: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在工程完工后自行作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修材料木地板買賣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裝飾材料供貨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所購裝飾材料基本情況:見附件
第二條 總價合同:
合同總價: 元,大寫(人民幣) ;
第三條 質量標準:
乙方保證所供產品符合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以及甲方對
第四條 供貨:
供貨時間及地點:按照甲方的通知分批次供應。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 3日內將貨物送達甲方指定的地點。
第五條 安裝:
安裝方式為(乙方安裝/甲方自裝);選擇乙方安裝的,安裝標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乙方在貨物交付給甲方并驗收合格后,憑發票一次付清。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按規定時間及方式向乙方付款。如未按規定時間付款,每延期一天,則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5‰違約金。
2、工程竣工后,甲方應及時對乙方進行驗收,并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工作。每延期一天,則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5‰0違約金。
3、所供材料的品種、規格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退、換,由于上述原因延誤交貨時間,每延期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則乙方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違約金。
5、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間交貨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
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雙方各持 貳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