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木木材購銷合同樣本(通用15篇)
紅木木材購銷合同樣本 篇1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木材一事,自愿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合同標的、價格
備注:上述單價□含□不含稅金。
二、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嚴格按照國家現行標準及中山市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如提供樣板,除符合上述第1項質量標準以外,應按樣板質量交貨。
3、木材的尺寸誤差應小于3㎜。
三、交貨時間、地點及運費承擔
1、交貨時間:本合同簽訂后10天內。
2、交貨地點:乙方廠房,運輸、搬運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負責卸貨。
3、木材所有權自交付之日起轉移至乙方。
四、付款方式為:銀行轉賬
乙方應于收貨后60天內將木材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賬戶,戶名:中山市南區恒利木材店,開戶行:工商銀行中山城南支行,賬號:20xx0273,甲方收到款項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收據。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貨款,否則每逾期一天,按照欠付款的 0.0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如甲方未按時交貨,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0.01%的違約金, 逾期超過15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如甲方所交付的木材不符合國家現行質量標準及和樣板要求,乙方有 權拒絕收貨,并要求甲方限期換貨,如甲方未按時換貨或換貨后再次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因一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額20%的違約金,且因合同解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約方因合同解除影響生產、導致對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訴訟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鑒定費、評估費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 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 日期:
紅木木材購銷合同樣本 篇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簽訂地點: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簽訂下列合同:
一、產品名稱原木、礦坑木、采礦用木每方單價1100/方。
二、質量標準:按行業標準執行。
三、賣受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到貨后由買受人對該產品檢驗,若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出賣人負責。
四、交(提)貨方式、地點:甲方公司
五、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運輸費用由出售人負擔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處置:標準
七、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按照買受人的要求進行質量檢驗。
八、物品數量、品種及價格見附表。
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標準
十、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買受方驗收合格后支付材料總價款。
十一、本合同解除、終止條件:《合同法》執行。
十二、違約責任:如買受人違約,賣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按照相關約定執行。
十三、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簽章 簽章
紅木木材購銷合同樣本 篇3
甲方(購貨方):
乙方(供貨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本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同標的:
二、質量
乙方提供的貨物必須是符合原廠質量檢測標準和國家質量檢測標準以及合同規格和性能要求。
三、交貨
3.1 甲乙雙方約定采用以下第( 3 )項方式交貨
(1)甲方自提 (2)乙方代辦運輸 (3)乙方送貨上門
3.2 發貨日期:乙方收到預付貨款后( 3 )日內發貨。
3.3 發貨地址:貨物送至甲方指定地點。
3.4 本合同簽署后,甲方如要求變更約定的發貨日期,收貨地址或收貨人,應在所約定的發貨日期前( 1)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本條所述的變更次數不應該超過兩次。
四 、包裝
4.1 乙方交付的貨物應具有適宜多次正常搬運和裝卸的運輸包裝。乙方應根據合同設備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銹、防腐、防震等必要的保護措施,對貨物運輸過程采取適當的管理保障,以確保合同設備完好無損地到達合同約定的收貨地點。
4.2 甲方對包裝運輸有特殊要求的,應在簽定本合同時提出,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4.3 甲方接受貨物后,應避免露天存放、避免雨淋。
五、驗收
貨物到達后,由乙方完成對的貨物安裝調試,由甲方對貨物的品種、質量、型號、數量進行檢驗,如發現貨物的品種、質量、型號、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應對該部分產品立即進行更換,直至該部分產品符合合同規定為止。
六、貨款支付
合同簽訂時,甲方首交訂貨款(大寫):。
在乙方交貨完畢,甲方驗收合格后,甲方將在二個月之內分期支付乙方的全部余款。
七、售后服務
7.1 本合同所指的貨物自驗收合格之日起,按一覽表的保修執行保修,具體實施辦法見產品保修卡。
7.2 對于以下所列原因導致的產品損毀,乙方不負責保修:
(1)甲方或最終用戶工作人員疏忽大意、保管不善、不當操作或以外事故導致的產品損毀;
(2)由除乙方技術人員或其認可的技術人員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對于產品進行的修理或配件替換,導致的產品任何損毀;
(3)甲方或最終用戶自行修改本合同項下產品內嵌的軟件程序而導致的系統故障;
(4)不可抗拒的洪水、地震等造成的設備損壞。
7.3 對于保修期屆滿或因7.2條所述的原因導致損壞的產品,乙方應甲方或最終用戶要求,為甲方或最終用戶提供有償維修服務。
八、違約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如拒收貨物對乙方造成損失,乙方有權追索。甲方逾期付款,甲方每日償付乙方欠款總額百分之十的滯納金;乙方交貨當時所交貨物的品種、型號、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 不履行售后服務的有關義務,對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追索。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產生的訴訟,由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受理。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 甲方與乙方各執一份。 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并按合同法有關規定處理。
十二、其它
12.1 乙方與甲方發生資金往來,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法律相關之規定,開具各種票據及相關證明。
12.2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本公司的相關資質證明,包括: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等。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
乙方代表(簽字)(公章/合同章)
日期: 日期:
紅木木材購銷合同樣本 篇4
簽訂時間:
計量單位: 立方米
供方:
需方:
國家調撥通知書 字第 號
省(區)調撥通知書 字第 號
任務部門
管理局調撥通知書 字第 號
用途
合同號 字第 號
一、樹種、規格、等級、數量、價格:
二、運輸方式:
三、結算方式:
四、交(提)貨時間、地點、方式:
五、捆綁用具的供應與回收:
六、檢疫辦法、地點及費用負擔: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按《合同法》、《木材統一送貨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供方(簽章) 需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紅木木材購銷合同樣本 篇5
供方:
需方:
為增強供需方的責任感和確保需方的正常生產,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遵守履行。
三、結算價格:每片人民幣元(含17%增值稅發票)。
四、規格(mm)、數量(片)、交貨時間。
8、膠合板的外表允許小色差、小活結(φ10mm以下)。
9、五厘膠合板的表面不得有脫膠、透膠、蟲眼、表面皮開裂,炸裂、凹凸等現象,不可粘紙膠帶,膠合板的兩面需砂光。
10、膠水:用環保膠.
11、中層楊木芯板拼接部位是錯接但不能出現縫隙、空洞,要嚴密。
2、供方逾期交貨的(寬限期兩天),如超過寬限期的 ,按不能交貨的貨款的日1%向需方償付違約金。
3、供方交貨數量不足的,需方仍然需要的,供方應當照數補交,并按期交貨。無法補
4、供方交貨的產品不符合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的,供方應負責收回和更換,因更換導致不能交貨或者交貨時間延期的,按不能交貨或者逾期交貨處理。供方未更換或者更換的數量不足的,按交貨數量不足論處;
5、供方應負責需方在生產過程中所出現的第四條質量問題(負責膠合板的退貨);
6、需方無故拒收供方產品或者中途無故退貨的,應按拒收或者退貨部分產品貨款總值的15%向供方償付違約金。另:對供方已制成的成品應按70%向供方償付違約金;
7、需方逾期付款的(寬限期6天),應按該貨款總值的日1%向供方償付違約金。
十、爭議的解決辦法:雙方對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應當盡量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供 方:(蓋章) 需 方:(蓋章)
法定代表:(簽名) 法定代表:(簽名)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傳 真:
帳 號: 開戶銀行:
稅 號: 帳 號:
稅 號:
紅木木材購銷合同樣本 篇6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供需雙方經允許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現就需方向供方訂購- 模板工程用方木條 事宜簽訂合同,供需雙方共同遵守執行。合同條款如下:
一、 合同標的、規格、數量及單價、總價
二、交貨時間、地點及運費承擔和驗收。
1、產品交貨時間為:提前三天時間通知供方供貨到指定地點。
2、交貨地點 越亞銀灘城〃天賜良園工程 施工現場,運費由供方承擔,供方負責卸貨。
三、方木質量應按照需方工程所需及規范要求,截面尺寸在(4.27.2)以上,必須用大木料加工,不得帶皮結疤、腐木,供方必須嚴格按照所提供給需方樣品質量進行供貨,否則需方有權拒收,和不合格退貨處理,損失均由供應方承擔。
四、貨到現場雙方及時驗收質量、數量由雙方簽字為準。
五、供方必須對自身出入需方現場的人員進行安全交底,自帶安全防護用品。因供方原因造成的各種人員傷害及經濟損失均由供方自行承擔。
六、供方進入需方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服從需方管理人員的管理。
七、供方不能按約定時間交貨的,應向需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由此引起誤工,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八、供方對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需方有權從供方的材料款中扣除。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工地為6個月,或達到100萬按50%付款。
十、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所約定貨物數量供方供應完場后,如需方繼續需要(包括北海市內所有工地需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供方可以繼續供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條件為準,不需要再立合同。需方單位由需方指定委托 等人簽字生效,數量當場點清。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法,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二、本合同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惠互利的約定,實行自愿原則: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十三、本合同一式貳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紅木木材購銷合同樣本 篇7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增強供需方的責任感和確保需方的正常生產,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遵守履行。
樹種:楊木
成品:5厘膠合板
一、結算價格:每張人民幣147元
二、五厘板的厚度在5.0~5.2MM之間,共7層中間3層芯板厚度各1.4MM。馬六甲面皮厚度各30條,最外面2層椴木面皮厚度各30條,椴木面皮紋向是貼橫紋,椴木皮寬度在100MM~250MM之間(250MM左右的椴木面皮集中貼一面,100MM~200MM的椴木面皮集中貼另外一面)。
1、膠合板的外表允許小色差、小活結(φ10mm以下)。
2、五厘膠合板的表面不得有脫膠、透膠、蟲眼、表面皮開裂,炸裂、凹凸等現象,不可粘紙膠帶,膠合板的兩面需砂光。
3、膠水:用環保膠.
4、中層楊木芯板拼接部位是錯接但不能出現縫隙、空洞,要嚴密。
5、對發現不符合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的情況應在收貨后6天內進行通知供方處理。
6、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貨到20天結帳,需方以驗收合格及成配套的實際數量計算貨款,并在收到供方出具增值稅發票后以轉帳的方式支付貨款。對不成配套的產品,如有續單配套,再進行結算,否則不予結算,后果由供方承擔。
三、違約責任:
供方不能交貨的,按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30%向需方償付違約金。
1、供方逾期交貨的(寬限期兩天),如超過寬限期的 ,按不能交貨的貨款的日1%向需方償付違約金。
2、供方交貨數量不足的,需方仍然需要的,供方應當照數補交,并按期交貨。無法補辦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供方交貨的產品不符合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的,供方應負責收回和更換,因更換導致不能交貨或者交貨時間延期的,按不能交貨或者逾期交貨處理。供方未更換或者更換的數量不足的,按交貨數量不足論處;
4、供方應負責需方在生產過程中所出現的第四條質量問題(負責膠合板的退貨);
5、需方無故拒收供方產品或者中途無故退貨的,應按拒收或者退貨部分產品貨款總值的15%向供方償付違約金。另:對供方已制成的成品應按70%向供方償付違約金;
6、需方逾期付款的(寬限期6天),應按該貨款總值的日1%向供方償付違約金。
四、爭議的解決辦法:雙方對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應當盡量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訴。
五、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紅木木材購銷合同樣本 篇8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 樹種、規格、等級、數量、價格:
二、 運輸方式:貨車
三、 結算方式:
1、 上述貨物到貨驗收后一次性支付供方全額款項計人民幣壹佰伍拾叁萬伍仟元整(¥1535000.00)
2、 開戶行:福州農村商業銀行華林支行 賬號:62227235 戶名:楊岳璋
四、 交貨方式:貨到發款
五、 違約責任:
1、 逾期提貨的每天付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的0.5%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管費用。
2、 逾期付款的每天償付逾期付款總額0.5%的違約金。
六、 合同解決糾紛方式:
1、 本合同履行中如有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向福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本合同按《合同法》、《木材統一送貨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紅木木材購銷合同樣本 篇9
需方(甲方)∶ 武漢富強平安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 上海鞏筑建材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需方(甲方)供方(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 標的物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
2、供貨時間:以甲方(三~~五天)通知進場日為準。
3、質量標準及驗收
乙方所供的木材、模板、方木質量應達到國家規定的有關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具體質量標準為:模板按樣品的質量要求;方木按樣品的質
量要求,按工地實際用料的規格為0.0380.089、0.040.09等等,長度根據實際需要允許偏差±5cm。寬厚度根據實際需要允許偏差±1至2毫米。
甲方應在收到標的物當日、當時驗質驗量,由甲方指定的人員驗貨簽收并簽字后的單據為結算和質量認可憑證。
4、交貨時間、地點和方式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通知的時間,將所有標的物送至 南京市馬群地鐵口現場甲方指定地點交貨。
5、交付費用承擔
乙方負責承擔將標的物運到甲方指定地點所涉及的包裝費、運費及因履行交付義務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6、結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根據甲方的工程進度需要及時提供標的物。
(1)乙方提供的標的物貨款至陸拾萬元,甲方支付乙方標的物貨款百分之六十。就是付叁拾陸萬元,累計再到陸拾萬元,再支付叁拾陸萬元。如此類推。
(2)過春節之前,乙方提供的標的物貨款不到 陸拾萬元 ,甲方支付乙方標的物貨款的百分之伍拾。,
(3)余款在甲方單體及主體結構封頂后半年內一次性付清。如果甲方工地其它原因,造成工地不能正常施工或停工,在一個月內付清所有貨款。
(4)甲方施工 拾萬平方左右,不得叫其他單位送貨。
7、違約責任
7.1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地點交付標的物,遲延超過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特殊情況除外,乙方應按已送貨款總額的 3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7.2乙方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退貨。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共四頁,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解決糾紛的方式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關于管轄的約定不因合同無效、撤銷及解除或本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而改變。
備注:林經理答應的20xx年3月中旬按合同付款,如不按合同付款,乙方可停止送材料。今年的材料達到合同要求甲方不追究去年的模板質量事件。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20xx年 月 日 日期: 20xx年 月 日
紅木木材購銷合同樣本 篇10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甲方愿將宏成木材加工廠承 包給乙方經營,雙方協議如下:
一、宏成木材加工廠位于方虎路南,程家村委會以東處。
二、甲方負責提供合法有效的證照供乙方經營使用,本 協議生效前的債務由甲方負責,經營后產生的債務由乙方負 責。
三、承包期限為20_ 年1 月20 日至20_ 年1 月
19 日 止。共十年。
四、承包費,前五年(即:20_ 年1 月20 日至20_ 年 1 月19 日)承包費每年壹萬元,乙方每年于1 月20 日前繳納。后五年(即:20_ 年1 月20 日至20_ 年1 月19 日) 每年壹萬伍仟元,計柒萬伍仟元整,乙方于20_ 年1 月20日前一次性以現金形式繳納。
五、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向甲方繳納違約保證金壹萬元
六、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必須依法經營,按章納稅。否則 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承擔。不得超范圍經營。不得
七、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務糾紛,工傷事故等一 切法律責任全部均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八、乙方如需擴建、新建廠房或增加經營項目,必須征 得甲方同意。產權歸甲方,乙方擁有承包期內的使用權。新增的不動產在期滿后無償交由甲方。如國家、政府出臺相關 的補助和扶持政策。由甲方享有
九、乙方延遲繳納承包費,每逾一日,支付承包費 5% 作為補償。如逾期滿二十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予返還 違約金。
十、在承包期內,如甲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 甲方應雙倍支付違約金,并對新增的不動產投資,進行協商 補償或者到人民法院依法訴訟。
十一、如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違約保證金和剩余承 包費,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新增不動產的經濟補償。
十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遇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或集 體搬遷時,各項補償等政策全部由甲方享有。乙方必須按上述的規定時間內終止經營,退出廠地。甲方退還剩余期間的 承包費,經雙方協商可給予乙方適當的補償費。
十三、合同期滿,乙方必須保證各種證照手續的合法有 效。必須保證甲方原有的不動產程度完好,不得擅自拆除新 增的不動產。
十四、期滿時,如乙方需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 優先承包。
十五、在承包期間,如遇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 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 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見證人各執一份。 以上協議符合我國目前的法律和法規的規定,也是甲乙 雙方自愿協商后所達成協議,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否則,違約的一方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紅木木材購銷合同樣本 篇11
甲方(需方):
甲方公司地址:
甲方施工地址: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司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材料購買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產品的名稱規格單價數量及其它:
二、乙方供應產品或原材料必須滿足:
1、達到河南省相應的質檢驗收標準;
2、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規格品牌商標(產地)和數量及時供應;
3、有產品合格證明書或相關文件。
三、供貨時間、運輸
1、甲方應提前二天將供貨計劃告知乙方,乙方得到計劃后應在甲方計劃二天內供貨。
2、由乙方負責貨物的裝車運輸,并運至指定地點:到工地由甲方負責卸貨。貨物到達指定地點后,甲方及時派收貨員 對貨物的數量進行驗收,并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作為雙方結算的最終依據。(結算以實際送貨數量為準。)
四、貨款支付方式和時間
計算貨款方式及付款約定:貨到工地一個月后7個工作日內付清此次貨款。
五、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1%的違約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4、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六、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2%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并承擔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七、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
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以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八、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本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貨款結清后此合同終止。
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紅木木材購銷合同樣本 篇1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簽訂下列合同:
一、產品名稱原木、礦坑木、采礦用木每方單價1100/方。
二、質量標準:按行業標準執行。
三、賣受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到貨后由買受人對該產品檢驗,若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出賣人負責。
四、交(提)貨方式、地點:甲方公司
五、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運輸費用由出售人負擔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處置:標準
七、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按照買受人的要求進行質量檢驗。
八、物品數量、品種及價格見附表。
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標準
十、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買受方驗收合格后支付材料總價款。
十一、本合同解除、終止條件:《合同法》執行。
十二、違約責任:如買受人違約,賣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按照相關約定執行。
十三、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紅木木材購銷合同樣本 篇13
甲方(需方): 合同編號:
乙方(供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簽訂下列合同:
一、產品名稱原木、礦坑木、采礦用木每方單價1100/方。
二、質量標準:按行業標準執行。
三、賣受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到貨后由買受人對該產品檢驗,若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出賣人負責。
四、交(提)貨方式、地點:甲方公司
五、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運輸費用由出售人負擔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處置:標準
七、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按照買受人的要求進行質量檢驗。
八、物品數量、品種及價格見附表。
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標準
十、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買受方驗收合格后支付材料總價款。
十一、本合同解除、終止條件:《合同法》執行。
十二、違約責任:如買受人違約,賣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按照相關約定執行。
十三、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簽章 簽章
紅木木材購銷合同樣本 篇14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增強供需方的責任感和確保需方的正常生產,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遵守履行。
樹種:
成品:5厘膠合板
三、結算價格:每片人民幣 元(含17%增值稅發票)。
四、規格(mm)、數量(片)、交貨時間。
產品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膠合板的用材:楊木芯;等級:優。
膠合板的濕度不得超過12度。
膠合板不允許脫膠開裂、空洞、結疤;
五厘板的厚度在5.0~5.2MM之間,共7層中間3層芯板厚度各1.4MM。馬六甲面皮厚度各30條,最外面2層椴木面皮厚度各30條,椴木面皮紋向是貼橫紋,椴木皮寬度在100MM~250MM之間(250MM左右的椴木面皮集中貼一面,100MM~200MM的椴木面皮集中貼另外一面)。
椴木面皮拼接不可有離縫,拼接面皮顏色要一致。
膠合板的承受力要達到我司的要求。
膠合板不可有彎曲、變形等現象。
8、膠合板的外表允許小色差、小活結(φ10mm以下)。
9、五厘膠合板的表面不得有脫膠、透膠、蟲眼、表面皮開裂,炸裂、凹凸等現象,不可粘紙膠帶,膠合板的兩面需砂光。
10、膠水:用環保膠.
11、中層楊木芯板拼接部位是錯接但不能出現縫隙、空洞,要嚴密。
包裝標準:
交貨地點:需方企業所在地(名世家私有限公司廠區內)
驗收方法:需方按上述第五條的質量要求和標準對供方交付的產品進行驗收。對發現不符合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的情況應在收貨后6天內進行通知供方處理。
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貨到20天結帳,需方以驗收合格及成配套的實際數量計算貨款,并在收到供方出具增值稅發票后以轉帳的方式支付貨款。對不成配套的產品,如有續單配套,再進行結算,否則不予結算,后果由供方承擔。
違約責任:
供方不能交貨的,按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30%向需方償付違約金。
2、供方逾期交貨的(寬限期兩天),如超過寬限期的 ,按不能交貨的貨款的日1%向需方償付違約金。
3、供方交貨數量不足的,需方仍然需要的,供方應當照數補交,并按期交貨。無法補
辦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4、供方交貨的產品不符合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的,供方應負責收回和更換,因更換導致不能交貨或者交貨時間延期的,按不能交貨或者逾期交貨處理。供方未更換或者更換的數量不足的,按交貨數量不足論處;
5、供方應負責需方在生產過程中所出現的第四條質量問題(負責膠合板的退貨);
6、需方無故拒收供方產品或者中途無故退貨的,應按拒收或者退貨部分產品貨款總值的15%向供方償付違約金。另:對供方已制成的成品應按70%向供方償付違約金;
7、需方逾期付款的(寬限期6天),應按該貨款總值的日1%向供方償付違約金。
十、爭議的解決辦法:雙方對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應當盡量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紅木木材購銷合同樣本 篇15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木材一事,自愿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合同標的、價格
二、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嚴格按照國家現行標準規定執行。
2、甲方如提供樣板,除符合上述第1項質量標準以外,應按樣板質量交貨。
3、木材的尺寸誤差應小于3㎜。
三、交貨時間、地點及運費承擔
1、交貨時間:本合同簽訂后10天內。
2、交貨地點:乙方廠房,運輸、搬運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負責卸貨。
3、木材所有權自交付之日起轉移至乙方。
四、付款方式為:銀行轉賬
乙方應于收貨后60天內將木材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賬戶1720xx0(大寫:壹佰柒拾貳萬正),賬戶名: 賬號: 收到款項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收據。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貨款,否則每逾期一天,按照欠付款的 0.0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如甲方未按時交貨,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0.01%的違約金, 逾期超過15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如甲方所交付的木材不符合國家現行質量標準及和樣板要求,乙方有 權拒絕收貨,并要求甲方限期換貨,如甲方未按時換貨或換貨后再次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因一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額20%的違約金,且因合同解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約方因合同解除影響生產、導致對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訴訟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鑒定費、評估費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訴訟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 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