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機采購合同(精選3篇)
電動機采購合同 篇1
甲方(采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供應商/生產商): (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有意向乙方采購具有相同特征且可能重復采購的商品,雙方擬長期合作,簽署本框架協議后根據本協議進行訂單式采購。甲乙雙方本著長期合作、互利互惠、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平等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為了明確雙方的責權關系,雙方一致同意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第一條 采購商品名稱:電動車,詳細規格型號以甲方采購訂單為準。
第二條 采購商品數量
1.交貨方式: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將商品安全運至甲方指定倉庫,商品在交給甲方前的損毀、滅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2、運輸方式:乙方自備運輸工具負責送貨,運輸費用和運輸保險費用等送貨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應按照甲方訂單規定的時間交貨,交貨時間是指乙方貨物實際到達甲方指定地點的時間。
4、交貨應附送貨單,并在送貨單上注明合同號、商品名稱、規格、數量、單位及價格等,并加蓋乙方公章或由送貨人員(需持乙方蓋章的授權委托書)簽字確認。
三條 商品價格及貨款結算:
商品價格:以簽訂合同時經甲方確認的乙方提供的報價單為準。商品價格波動系市場經濟固有規律不得作為乙方單方調價之依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電動機采購合同 篇2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供需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本項目發電機采購安裝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項目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范圍:乙方供給甲方柴油發電機組工程設備,,并負責安裝、調試等。
第二條 設備名稱、型號、數量及單價(設備技術參數見合同附件1)
2.1本合同采用固定總價包干,合同包干總價為元(大寫:元整),包干總價是指乙方完成發電機安裝及調試交鑰匙工程包干價,包括運至安裝地點的設備采購費,運輸費、缷車費、安裝費、調試費、檢測費、質保期內售后服務費用、技術培訓費、稅金等全部費用。
第三條 交貨時間、地點及交貨方式
3.1交貨地點:
甲方工地聯系人為: 聯系電話 : 乙方聯系人: 聯系電話:
3.2設備到場時間: 安裝時間為4天。
3.2.1設備到場日期指設備到達施工現場驗收合格之日。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驗收及檢測
1、工程的驗收必須以甲方認可的產品品牌、規格、型號及施工圖紙、設備說明書、有關變更的書面文件、國家頒布的施工及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2、乙方在甲方要求時間內將產品運到指定地點后應立即知會甲方,由甲方對照訂貨單與有關設計文件對產品的數量、型號規格、外觀等進行開箱驗收,核對無誤后設備方可進場安裝。在開箱驗收時,乙方應提供產品出廠合格證、裝箱單、產品試驗報告單、操作維護手冊、技術說明書、“三包”保修卡、產品及相關材料的國際、國內安全產品認定書和質量保證書等交甲方確認。整機或配件為進口產品的,還應出具產品的生產廠家資料、原產地證明、進口許可文件、海關完稅證明、進口關稅證明,保證達到甲乙雙方確認的設計方案中的功能。進口產品的外文資料乙方須提供經公證處公證的中文翻譯資料。
3、工程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施工安裝規范進行施工。乙方負責通過有管轄權的政府部門驗收。乙方安裝完成并整理好竣工驗收資料后,通知甲方驗收,由甲、乙雙方對設備進行調試,調試合格經甲方現場代表簽字確認并通過有管轄權的環保部門的驗收方為竣工驗收合格,同時,乙方應將本工程的竣工圖一式兩份向甲方移交。
4、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絕接受該貨物,乙方應免費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直至滿足規格的要求。由此而造成延遲交貨的,乙方應根據本合同關于延遲交貨的約定支付違約金,并另行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五條 產品質量及技術要求
1、除另有注明外,合同設備包括由投標方從其它方面所獲得的所有設備及零部件應是全新的,并與本招標文件技術規范書中規定的標準相符。若技術規范書中無相應規定,貨物則應符合相應的國際標準或其原產地國家有關部門最新頒布的相應的正式標準(以較高者為準)。
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具備國際、國內安全產品認證書和質量合格證書,并符合甲方認可的設計、施工方案的規定并滿足整個系統要求的功能。產品的制造與安裝應符合國家頒布的該產品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技術條件。
第六條 包裝及運輸
1、除在合同中另有規定外,乙方應提供全部貨物及其技術資料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按標準保護措施所需要進行的包裝。
2、乙方應承擔由于其包裝或其防護措施不妥而引起的任何損失的責任或費用。
3、 每一個包裝箱內均應附有一份詳細的貨物裝箱單。
4、乙方負責辦理貨物從出廠地運抵項目現場途中(包括裝卸)的保險,保險的相關費用已包括在合同價格中,保險的受益人均應為甲方。
5、 貨物交付甲方之前,貨物的任何損壞、短缺、滅失而導致甲方的任何損失或損害,在保險理賠不足的情況下,概由乙方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 備品備件
1、每一臺設備都應包括一個合適的易損件及備品備件,已包含在本合同價款內。
2. 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乙方應事先(至少提前叁個月以上)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書面通知甲方使甲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
3. 在備件停止生產后,如果甲方要求,乙方應免費向甲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格。
4. 提供按照出廠標準供應的貨物質保期內運行所需的易損件(包括工裝的易損件)和備 品備件;質保期內易損件和備品備件的品種、數量、規格不足的,乙方應無償提供。
第八條 設備調試及最終驗收
1、設備安裝調試完成試運轉正常后,可進行最終驗收。設備驗收應包含以下內容:
1. 1設備的可靠性及性能指標;
1.2. 設備的主要技術指標;
1.3. 設備所選定的功能;
1.4. 設備控制系統的功能。
2、設備應先進行調試再進行試運轉,設備試運轉由乙方負責,甲方協助。
3、 乙方應進行施工安裝指導及完成調試驗收,安裝、調試、系統聯調和驗收的時間至少為1周,其中操作和維修的培訓時間為至少2個工作日。在此期間乙方應派遣服務工程師參加全過程的服務,派遣服務工程師的有關旅費由其自行承擔。
第九條 貨款支付方式
1、 合同簽訂后支付包干總價20%的預付款
2、 全部設備及材料到場經甲方及監理驗收合格后支付至包干總價的80%。
3、通過政府環保主管部門驗收、取得驗收報告并辦理完結算后支付至結算總價的97%。留3%作為質保金,質保期滿后無息支付
4、每次付款,均通過銀行轉帳匯入乙方賬戶,每次付款乙方須提供與付款金額等額的合格發票,最后一次付款乙方須提供截至本期與結算金額(包含質保金)等額的合格發票。
5、甲方對發票的接收并不表示甲方對該發票的真偽承擔責任。如因乙方提交虛假發票或因該發票存在其他瑕疵而使甲方被稅務機關處罰或受到其他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并有權要求乙方重新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發票總金額10%的違約金,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乙方若在最后未提供相應金額的正規發票,甲方有權暫不付款且不承擔任何責任,而乙方仍需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十條:質量要求及保修:
1、本合同設備、系統、工程的保修期為 兩 年,自通過甲方驗收之日起計算。保修期內如設備、系統、工程發生故障,乙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后的12 個小時內派員維修,因質量問題引起的損壞,乙方免收一切費用;否則,乙方可適當向甲方收取更換的材料、部件的成本費。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不及時派員維修,甲方、物業管理公司可另請人員修理,費用在保修金中扣除,如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2、在保修期內,乙方至少三個月一次派員前往設備、系統、工程現場對設備、系統、工程進行維護保養并跟蹤了解設備、系統工程的運行情況,建立用戶跟蹤卡,對設備、系統的運行情況作好跟蹤記錄。
3、保修期滿之日起,設備、系統的保養維護服務內容、費用及支付方式等有關事宜由乙方與甲方或其屬下公司、物業管理公司另行簽訂維護或服務協議。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1審核乙方提供的補充設計方案、安裝施工方案。
1.2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場地及施工用水、用電(費用由乙方承擔)。
1.3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
1.4甲方委派 王文彬為現場代表,監督、檢查產品、工程的質量,協調工作中發生的有關事宜,負責解決施工過程遇到的問題,并參與產品、工程的初驗、驗收和簽證工作。如現場代表變更則需及時通知乙方。
1.5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產品、工程驗收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對產品、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及時辦理結算。
2 、乙方責任
2.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國內安裝資質證書。 2.2按約定向甲方提供產品,完成安裝。
2.3乙方須按甲方的工期要求,向甲方提供現場施工有關技術交底資料,包括準確無誤的基礎施工圖,并配合甲方進行基礎施工。
2.4乙方委派 李建波 為現場代表,并須持有與工程項目相適應的資格證書,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問題,協調工作中發生的有關事宜。如現場代表變更則需經甲方同意。
2.5乙方應免費提供產品附件及專用操作工具各一套。調試驗收合格后,需免費對甲方操作人員進行技術培訓達到技術熟練。
2.6施工中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損失等均由乙方承擔。所有設備和器材驗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損壞或遺失均由乙方負責,同時乙方須按約定工期施工。
2.7按施工安全規范做好施工質量、安全管理,如在施工期間發生施工質量、安全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
2.8如有隱蔽工程,隱蔽前應提前壹個工作日通知甲方驗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隱蔽,自行隱蔽無效。
2.9乙方進場施工時應自覺遵守小區管理制度、遵守甲方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在安裝、施工過程中的防火、防盜等安全責任;對現場所有其他的建筑及建筑裝修、設備、器具、綠化苗木不得破壞,施工時如損壞甲方、住戶、第三人的財產或造成人身傷亡的,乙方應負責賠償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乙方應提供服務
1、 負責所提供貨物的內陸運輸、保險等;
2.、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吊裝、負責安裝指導及單機調試;
3.、配合施工總承包單位完成系統聯調,協助辦理驗收合格手續;
4.、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儀器、材料;
5、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6、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前提條件是 該服務并不能免除乙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
7、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安裝、調試、驗收和/或試運行、運行、維護和/或修理等內容對甲方人員進行培訓;
8、提供質保期內及質保期外的技術服務;
9、提供其他與執行本合同相關的伴隨服務。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條款,否則,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供貨或通過驗收的,視為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包干總價款的 1 1%(百分之一)向甲方計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直接在甲方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2、乙方提供的產品的品牌、規格、型號等與本合同約定不符的,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拒絕驗收。若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按合同終止和解除條款承擔責任;若甲方同意乙方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應在十五天內無償更換,因此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提供的產品質量、施工的工程質量、售后服務質量未能達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和驗收標準的,或進度上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拒絕驗收;若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項,并按合同終止和解除條款承擔責任;若甲方同意乙方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應在甲方同意的期限內進行更換、維修、整改,因此造成逾期的,按逾期交貨或逾期通過驗收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6、由于乙方原因導致甲方解除或終止合同的,乙方應按合同總價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直接在甲方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7、乙方違約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所有人員必須在一個工作日內撤離施工現場。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無須承擔任何責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2、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包括導致延期履行),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免除相應的責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3、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因發生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須及時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結束后合理期限內向另一方提交發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證明,否則,不能免除相應責任;
5、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戰爭、動亂、非供需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5級以上地震、7級以上持續一天的大風、等自然災害。
第十五條 其它:
1、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為打印文字。對任何條款所作的修改應由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中注明并在蓋章確
2、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另一方有權中止履行雙方簽訂的其他合同。
第十六條 爭議處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七條 合同效力
1、本合同在甲方、乙方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字(蓋章)并加蓋公章后即告生效。
2、自甲乙雙方全部履行完合同的義務后終止。
第十八條 附則
1、本合同在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公章后合同即告生效。
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貳份。每份合同及其附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涂改或手寫修改部分應有雙方公司印章確認,否則視為無效合同。
3、合同中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條款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附件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附件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電動機采購合同 篇3
需方: 簽訂時間:
供方: 簽訂地點: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二、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1、供方保證所供應產品符合雙方約定或相關國家標準,以高標準為先;供方所供標的物必須滿足需方的質量要求及使用要求。
2、產品應附有生產廠家產品質量合格證書,并按實行質量三包。保質期為 1年 。
3、供方保證其提供的產品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在其使用壽命內具有良好性能。
三、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條由需方組織驗收,提出異議期限為 30 天。
四、本合同所定標的物因驗收不合格或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供方負責無條件更換或修復,發生的一切費用全部由供方承擔。
五、交貨地點:□公司廠區物資供應部 / □ 上海市(□火車站/□汽車站),由需方自行負責提取,或甲方指定地點。
六、運輸方式及費用:供方負責將貨物運輸至交貨地點,由供方決定運輸方式,交貨前的所有的運輸費用以及運輸風險由供方承擔。(可以快遞)
七、標的物所有權自需方收到標的物并驗收合格后在驗收單上簽字時轉移;標的物風險隨所有權一并轉移。
八、付款方式:產品經需方驗收合格后,需方應在約定時間內通過銀行轉賬或者商業匯票的方法付清費用,供方應向需方開具17%增值稅發票。
九、合同生效: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使用傳真方式簽訂的,生效期以首先簽字蓋章的一方收到對方簽字蓋章的傳真合同為準。
十、合同有效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時止。
十一、 價格變動因素:雙方遵照合同約定執行的,概不考慮物價變動因素。如供方有遲延交付貨物或其他違約行為的,價格上漲的執行原價,價格下降的執行下降后的價格。如需方有遲延付款或其他違約行為的,價格上漲的執行上漲后的價格,價格下降的執行原價。(此條僅作參考選用)
十二、 違約責任:□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連續履行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時,違約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應賠償守約方合同價金的 3 倍作為違約金。
十三、 爭議解決辦法:雙方平等協商解決。不能達成協議的,向合同簽訂地(需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 本合同一式 2 份,需方執 1 份,供方執 1 份。蓋章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蓋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