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設備買賣合同范本_塔吊設備買賣合同格式(通用16篇)
塔吊設備買賣合同范本_塔吊設備買賣合同格式 篇1
x公司(以下稱買受方)
x公司(以下稱為出賣方)
經友好協商,特此訂立以下條款:
第1條定義
“驗收手冊”是指由出賣方提供并由雙方確認,供雙方檢驗設備是否符合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標準所用的一種文件。
“規定資料”是指與本系統相關的、執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圖紙、數據和其他資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設備(結構或性能)不符合驗收手冊有關規定之處。 “現場驗收”是指買受方按照驗收手冊對出賣方安裝的設備所作的最后驗收。
“技術規格”是指本協議附表a.
第2條銷售主體事項
出賣方愿意出售,買受方愿意購買下列設備:
設備技術要求
設備性能必須符合所規定的性能,達到技術規格和規定數據的標準,并提交全部適用的,必要的圖紙、數據和其他技術資料。
出賣方應于年月日之前準備且提交給買受方驗收手冊草案副本2份。由買受方在日內審議和批準驗收手冊。
本協議正文規定如與附件規定相抵觸,以本協議正文規定為準。驗收手冊若與技術規格或規定資料相悖,則以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為準。
第3條價格
第4條支付
買受方在收到出賣方的發票后,必須按下列期限付給出賣方款項:
4.1簽約后支付總價的定金;
4.2買受方處交付設備并安裝調試后,支付總價的60%的貨款;
4.3驗收保留款為總價的貨款,在設備調試合格后第月內支付
第5條交貨與驗收
出賣方應在年月日前完成設備的安裝和調試工作;并完成驗收手冊所規定的各項檢測;同時,出賣方須在設備驗收單證上簽字,證明業已完成檢測。驗收單證上應注明雙方認可的,且應由出賣方在雙方議定的期間內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現場驗收應在年月日起進行。
第6條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對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須作成書面形式,詳細說明更改對技術規格、價格、性能、設計、驗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將交付備件的更換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項的影響,而且應由雙方公司簽字。
為修補瑕疵或改善設備,出賣方可適當對技術規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這種更改不會嚴重影響總買價、功能特性、性能、備件的更換性能。
第7條保修
出賣方保證不會因設備材料和工藝方面的缺陷,以及設計不完善而導致設備達不到技術規格要求。
該設備及部件,從簽署現場驗收合格之日起,如在年之內出現故障,出賣方負責在收到臺新公司通知7日內進行調換或修理,由此發生的費用均由出賣方承擔。如出賣方不履行上述保修義務,則應承擔買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
第8條其它
本合同為雙方的完整協議,以前協議雙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協議適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項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陳述、談判、信函、承諾、協議、協商和合同,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均作廢。
賣方:
買方:
年月日:
塔吊設備買賣合同范本_塔吊設備買賣合同格式 篇2
甲方:山東博瑞重型機械有限公司
乙方:涇川縣元順建筑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一、名稱:5610塔吊起重機/4臺,金額合計220xx00.00元,人民幣(大寫):貳佰貳拾萬元整 。
二、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標準和圖紙設計要求。
三、甲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易損件保用陸個月,其它保修壹年。
四、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裸裝。
五、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見發貨清單。
六、塔吊的所有權自乙方付清貨款起轉移,但乙方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塔吊屬甲方所有。
七、交(提)貨方式、地點:甲方代辦托運,乙方負責卸車及卸車費用。
八、運輸方式及到達費用負擔:汽車運輸,總價格內含運費,乙方負責卸車費用。
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根據甲方提供的發貨清單現場進行驗收。
十、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甲方派壹名技術人員指導調試,乙方負責組織實施安裝及吊車費用。乙方負責給技術指導人員配備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用具。
十一、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貨物到達后,乙方全部貨款付清后方可進工地卸車,如貨到因乙方的原因未及時付清貨款而造成的車輛誤工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二、本合同解除的條件:保修期滿。
十三、違約責任:雙方協商解決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十四、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當地_仲裁委員會;
(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一式三份,本合同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動原合同文本條款,一律無效,若有改動,改動處必須有甲方蓋章方可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受理人:
年 月 日
塔吊設備買賣合同范本_塔吊設備買賣合同格式 篇3
出賣人:買受人: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標的名稱 牌號
商標 規格
型號 計量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 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標準和圖紙設計要求。
第三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易損件保用陸個月,其它保修壹年。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裸裝
第五條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見發貨清單。
第六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買受人付清貨款 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出賣人 所有。
第七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出賣人代辦托運,買受人負責卸車及卸車費用。
第八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汽車運輸,總價格內含運費,買受人負責卸車費用
第九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根據出賣人提供的發貨清單現場進行驗收。
第十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出賣人派壹名技術人員指導調試,買受人負責組織實施安裝及吊車費用。買受方負責給技術指導人員配備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用具;
第十一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買受人先付本產品定金萬元,貨物到達(區)后,買受人全部貨款付清后方可進工地卸車,如貨到因買受人的原因未及時付清貨款而造成的車輛誤工費用由買受人負責。
第十二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保修期滿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雙方協商解決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 (二)依法向出賣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 定金打入公司指定賬號起方可生效。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未經出賣人同意,私自改動原合同文本條款,一律無效,若有改動,改動處必須有出賣人蓋章方可生效。
出賣人:
買受人:
年 月 日:
塔吊設備買賣合同范本_塔吊設備買賣合同格式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購買《視高科技視頻會議系統》之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下述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總則
定義
合同:除非特別說明,“合同”一詞均指本合同。
授權代表:甲乙雙方各有一至二名授權代表,處理本合同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事宜。
不可抗力:合同一方或雙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之客觀情況,例如:地震、戰爭等。不可抗力不包括由于一方的疏忽或故意不遵守良好的合同慣例所發生的事故。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3、合同修改
除非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經單位加蓋公章予以確認的書面修改文件,否則合同不得修改。符合這一程序的修改將構成合同的一部分,并將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通告
為執行本合同所需要通告另一方的信息(如:通知、要求等)都應當以書面形式提供。
通告的消息以掛號信、專遞、傳真或派人遞交信件等形式發給規定的對方聯系地址,都可視為提交,并在以書面形式確認收到后生效。
本合同的含義和解釋,以及各方之間的關系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約束。
第二條產品
產品名稱
(版本號或型號)
功能簡介
數量
單價
總價
合計:元
第三條付款方式及發貨方式、時間
本合同產品貨款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人民幣元整(元)。乙方收到甲方貨款后3日內開具合法發票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義務
甲方保證不對乙方所開發的軟件進行拷貝、復制、泄露給第三方使用,否則乙方將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若乙方向甲方出售的產品存在知識產權糾紛和其他任何所有權糾紛,甲方均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在軟件的安裝過程中,乙方要全面配合甲方。
第五條乙方義務
乙方收到甲方合同款后五個工作日內完成甲方系統的安裝和功能驗證,并通過EMS快件向甲方郵寄軟件光盤,光盤內容包括軟件系統安裝程序、管理員使用手冊、用戶使用手冊。
乙方保證在所出售給甲方的軟件產品中沒有病毒、木馬或其他后門程序。
乙方免費為甲方深圳公司的工程師以及軟件使用人員現場培訓一次。若甲方需要乙方去外地進行現場培訓,甲方需要付給乙方工程師的全部差旅費以及每天貳佰元的培訓費.乙方應該保證提供給甲方的產品能夠符合甲方的使用目的,若因為產品質量存在瑕疵導致甲方無法使用,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軟件服務義務
乙方為軟件提供12個月免費升級和網上支持,乙方將開通技術熱線和專用郵址為甲方客戶提供方便。12個月后若甲方仍需軟件升級或技術支持服務每年要向甲方支付800元。
若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產品受損但又必須由乙方提供技術服務的,乙方將收取維護費和服務費。
第七條爭議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書的條款在理解上發生爭議時,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修改、補充有關條款;雙方在履行合同時如發生爭議,亦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原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違約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支付軟件款時,每延遲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延遲付款部分5‰的滯納金。本合同的買賣行為系不可撤銷之行為,單方撤銷的,應支付對方相當于合同總金額5%的違約金。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交付軟件時,每延遲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未交貨物總金額5‰的滯納金,并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之損失。乙方不能履行第五七條之義務,甲方有權退貨,并由乙方承擔賠償甲方損失之責任。
因不可抗拒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應重新協商并修改合同。
第九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傳真件同樣有效。附件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帳號:
指定代表人:指定代表人:
蓋章: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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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簡稱甲方)
買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其位于青西__的門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市___縣青西__的門面二層,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詳見房屋所有權證第 號)。
第二條 上述門面的交易價格為:人民幣肆拾柒萬捌仟元整(:478000元)
第三條 付款的時間與辦法: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00元)作為定金。
2、甲方在______年陽歷___月底交房時,乙方須分二批付清全額房款(含定金)。
第四條 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日內將交易的門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水費,電費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協助及提供過戶相關手續,如因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甲方保證上述門面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前即已有的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若乙方中途違約,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應將乙方已付款不計息返還給乙方。
2、如甲方交房時乙方未付清全額房款,甲方有權延期交房,由此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3、如甲方中途違約,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給乙方,并如數退回乙方所付款項(計息)。
4、如甲方收到全額房款超過___日未全部交付乙方使用,每逾期___日按照購房總價的2‰支付違約金。
5、如甲方收到全額房款至乙方未過戶前甲方反悔的,甲方須付給乙方人民幣全額房款的五倍作為賠償。如給乙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概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或訴訟方式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賣方(甲方)簽字
電話:
購買方(乙方)簽字
電話:___
日期: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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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賣方: 公司(以下稱甲方)
買受方: 公司(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舊設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買賣標的物
第二條 設備資料
甲方向乙方盡可能提供現有的設備圖紙等技術資料。 第三條 設備驗收
1. 乙方應于雙方在合同簽字蓋章后 日內先行驗收設備,并在設備驗收單證上簽字,以示符合乙方質量要求。 2. 乙方驗收認可后,雙方將上述設備進行封存。
3. 乙方在設備驗收單上簽字無異議后,若在接受后再出現任何質量問題,甲方概不對上述設備承擔質量瑕疵責任。
第四條 設備交付
1. 甲方于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全部設備款后 日內向乙方交付已驗收的設備。
2. 雙方應在交付設備清單上簽字,以示乙方收到上述設備。 第五條 付款
1.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上述設備的全部轉讓款支付給甲方。
2. 在乙方一次性付清設備協定款后,乙方將擁有此設備的一切權利,從此舊設備與甲方無任何關聯,乙方一次性付清購機款,表明甲、乙雙方對此舊設備的買賣協議正式生效,舊設備買賣程序結束,舊設備全部產權實現了自動轉移。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方: 買受方:
代表: 代表: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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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二手設備買賣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要求
1、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系統設備。
2、產地:詳見附件。
3、質量標準:
(1)按原廠質量標準,即以說明書為準。
(2) 其他:____________
4、技術標準:
乙方提供的設備為原廠行貨,符合原廠行貨的技術標準。
5、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項目的總價款為人民幣: ¥ 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______種方式支付:
① 甲方在貨到并安裝驗收合格后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項。
② 第一期付款:合同簽訂后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_% 。
第二期付款:貨到驗收合格后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_% 。
第三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付款信息
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負責開具相關發票。
第三條 交貨時間、地點和包裝
1、交貨時間: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交貨時間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______日內。
(2)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內。
(3)其他方式:
甲方:
乙方: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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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賣人:買受人: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標的名稱 牌號
商標 規格
型號 計量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 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標準和圖紙設計要求。
第三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易損件保用陸個月,其它保修壹年。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裸裝
第五條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見發貨清單。
第六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買受人付清貨款 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出賣人 所有。
第七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出賣人代辦托運,買受人負責卸車及卸車費用。
第八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汽車運輸,總價格內含運費,買受人負責卸車費用
第九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根據出賣人提供的發貨清單現場進行驗收。
第十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出賣人派壹名技術人員指導調試,買受人負責組織實施安裝及吊車費用。買受方負責給技術指導人員配備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用具;
第十一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買受人先付本產品定金萬元,貨物到達(區)后,買受人全部貨款付清后方可進工地卸車,如貨到因買受人的原因未及時付清貨款而造成的車輛誤工費用由買受人負責。
第十二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保修期滿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雙方協商解決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 (二)依法向出賣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 定金打入公司指定賬號起方可生效。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未經出賣人同意,私自改動原合同文本條款,一律無效,若有改動,改動處必須有出賣人蓋章方可生效。
出賣人:
買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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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方: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買方為下述工程向賣方訂購本合同所述產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二、產品名稱、數量、型號、規格、單價、合價及生產廠家:詳見《產品明細及價格確認清單》(合同附件
1)。產品質量及售后維護保證:詳見《質量保證及售后維護保證承諾書》(合同附件
2)。
三、產品的運輸方式、交貨地點:
(一)運輸方式、交貨地點:賣方應嚴格按照買方規定的時間、數量以保護產品性能、質量的運輸方式安全運抵買方的施工現場或指定地點,并負責卸貨。對于產品運至指定地點之前發生的一切損失和風險,包括:產品的外觀、性能、數量及過程中的人身安全責任等,由賣方自行承擔。
本合同約定交貨地點: 。
(二)包裝、儲存和保護:產品包裝應符合國家標準或標書要求。如因包裝不當造成產品質量下降或破損等,由賣方承擔責任。
四、交貨時間
(一)賣方應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交貨時間: 。
(二)賣方必須配合買方的施工進度計劃。由于買方工程施工進度計劃的原因,對產品交貨時間進行變更時,賣方不得以此為理由進行索賠。
(三)以產品實際運到合同指定地點的日期為賣方實際交貨日期,并以此確定是否逾期交貨。
五、買方工作:
(一)買方在認為需要時,有權對從產品的原材料進場到生產加工過程、原始資料進行追蹤、核實及駐廠監造,賣方應積極提供便利條件。
(二)賣方產品運至買方施工現場或指定地點后,由買方代表對產品數量、外觀及附帶的備品、配件和資料等進行檢驗。
(三)根據合同向賣方支付貨款。
六、賣方工作:
(一)賣方在合同簽訂后應積極組織貨源,按照合同約定的產品數量、交付時間、地點進行交付。若不能按期交付造成買方工期延誤的損失及緊急訂貨增加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二)成套設備安裝時,賣方應提供施工用專用工具,安排專業技術人員做好現場指導服務,滿足買方施工進度要求。同時由賣方負責設備調試。
(三)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使用該產品時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和產品設計權的起訴。
(四)賣方負責安裝時,應委托具有相應施工資質的企業或人員進行,并服從買方現場人員的管理。
七、產品質量保證:
(一)賣方應保證產品是全新的、未被使用過的合格品,并完全符合招標文件和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指標的要求。
(二)當買方在使用或安裝產品時,任何時間發現存在質量缺陷,賣方應在買方提出質量異議后立即給予無償維修或更換。
(三)產品質保期內由于賣方原因造成產品質量缺陷或設備運行損失等,賣方應在12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處理。其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其他責任均由賣方承擔。
(四)產品質保期限自賣方交貨之日起至本合同第一條所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滿兩年止。在質保期內,由于賣方的原因所造成的產品質量缺陷或不合格皆由賣方負責。產品的質保期從修理、更換后重新起算。
八、驗收:
(一)產品外觀、數量驗收:賣方必須確保產品外觀整潔,無殘缺、破損,產品銘牌及參數應符合國標要求標示準確,產品包裝應符合國家標準或標書要求,產品數量應符合合同約定。如產品的外觀存在質量問題、數量如不符合合同約定,賣方應在買方要求的時間內負責更換、補足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
損失。
(二)產品性能驗收:賣方應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產品其性能、參數滿足運行要求,對運行期間因賣方產品引發的問題承擔相應責任。如產品存在內在質量問題,則買方在產品質保期內可隨時提出,賣方應當負責修理、更換并承擔因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三)對上級質量管理機構、部門或業主要求對其產品質量進行檢驗時,賣方應積極配合,并承擔相應費用。由于質量檢驗不合格,賣方必須全部無條件退貨,并賠償買方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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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賣方擁有生產、銷售_________設備及相關資料的專有權
鑒于買方為_________需要有意向賣方購買上述設備及相關資料
鑒于此,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標的
本合同標的為用于_________項目的_________設備。
1.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_________。
2.賣方的所有供貨及服務必須使安裝后的設備完全滿足技術規格書的要求。
3.賣方為買方設計制造并提供設備所需的其他輔助設備及材料。
4.賣方向買方提供所供設備的以下服務:設計、培訓、安裝、測試驗收、質量保證、售后服務等。
二、合同價格
1.合同總價為¥_________。
2.合同總價包括了設備及輔助設備的制造、包裝、稅費、關稅、商檢費以及安裝調試、驗收、培訓、技術服務、質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費用。
3.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設備和材料費用:¥_________。
輔助設備費用:¥_________。
設計和技術資料費用及培訓費用:¥_________
技術服務費用:¥_________。
4.本合同價格為固定不變價。
5.如果單價和數量的乘積與總價不一致時,以單價為準并修正總價。
三、付款
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方通過_________銀行支付給賣方。
1.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交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賣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_________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_________份。
_________銀行出具的以買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_________份。
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________份。
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上述單據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提交。
2.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在賣方按本合同約定交貨時,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將每批交貨總價的_________%支付給賣方:
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_______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
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詳細裝箱單一式_________份
質量合格證一式_________份。
3.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在買方收到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雙方代表按本合同規定簽署的_________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_________份
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4.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在按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期滿后,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經審核無誤后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商品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雙方代表按本合同規定簽署的_________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_________份
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均由買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均由賣方負擔。
四、逾期付款
如果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款,則賣方有權延期交貨如果超過合同規定支付時間_________天買方仍不付款,則賣方有權解除合同,這時買方應按貨物總金額的_________%計違約金¥_________付給賣方:如果買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付款給賣方,則買方也應支付由此產生的違約金,違約金按拖欠款金額每天___________‰計算,直至該款付清為止。超過合同付款期_________天買方仍不付款,由此造成賣方的損失,應由買方向賣方作出補償。
五、設備交付
1.交付時間: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個月內分_________批將設備交付完畢。交貨日期以設備始發航空部門/鐵路部門/水運部門發貨時間戳記為準。此日期即為本合同計算遲延交貨違約金的根據。
2.交付地點:所有合同設備由賣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交貨地點為_________機場。貨物的所有權及風險在賣方將貨物交至承運人后轉移至買方。
3.賣方應于交貨日_________日之前,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將合同設備的如下內容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向賣方確認交貨地點與交貨日期。
合同號
機組號
設備備妥發運日
設備名稱及編號和價格
設備總毛重
設備總體積
總包裝件數
交運車站/港口/機場名稱、車號/船號/飛機號和運單號
重量超過20噸或尺寸超過9米3米3米的每件貨物的名稱、重量、體積和件數。對每件該類設備必須標明重心和吊點位置,并附有草圖。
對于特殊物品必須特別標明其品名、性質,特殊保護措施、保存方法以及處理意外情況的方法。
六、資料交付
1.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個月內,將與合同設備有關的圖紙、資料、技術文件等技術資料以空運/郵寄等方式交付給買方。
2.技術資料采用空運方式的,_____機場在技術資料空運提單上所加蓋的日期戳為技術資料實際交付的日期。買方應在_____日內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一份寄送賣方。技術資料采用郵寄方式的,買方所在地所屬郵局的落地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買方在收到資料_________日內將收到單據復印件寄送給賣方。
3.在技術資料發運后的24小時內,賣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并將空運提單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_________份航空郵寄給買方。
七、包裝
1.賣方所交付的所有貨物要有適合長途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設備和零件散失。并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等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
2.賣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內容外,尚需注明“備件”或“工具”字樣。
3.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或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合同號
目的站/碼頭
收貨人
設備名稱、機組號、圖號
箱號/件號
毛重/凈重
體積。
4.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或直接在設備本身上注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支架或包裝墊木。
5.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價格、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說明各一份。
6.賣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注明下述內容:
合同號:
收貨人
目的地
嘜頭標記
毛重/凈重
箱號/件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代號、名稱和頁數。
7.凡由于賣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賣方應負責及時修理、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賣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買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并通知賣方_________天內到達現場調查。賣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保險公司交涉,買方協助賣方盡快處理,同時賣方應盡快向買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工期需要。
八、驗收
1.貨物到達目的地后,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后應及時到現場,與買方一起根據運單和裝箱單組織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之處并由雙方代表確認屬賣方責任后,由賣方處理解決。當貨物運到現場后,買方應盡快開箱檢驗,檢驗貨物的數量、規范和質量。買方應在開箱檢查前天通知賣方開箱檢驗日期,賣方應派遣檢驗人員參加現場檢驗工作,買方應為賣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檢驗時,賣方人員未按時赴現場,買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檢驗結果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并作為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如買方未通知賣方而自行開箱或最后一批設備到達現場后仍不開箱,產生的后果由買方承擔。
2.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于賣方原因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范時,應做好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為買方向賣方提出修理或更換的依據如果賣方委托買方修理損壞的設備,所有修理設備的費用由賣方承擔如果非賣方原因或由于買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后,應盡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但費用由買方自負。
3.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中國商品檢驗局進行商檢。請商檢局出具的商檢證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終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商檢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4.保證期一般是指合同設備簽發初步驗收證書之日起一年或賣方發運的最后一批交貨的設備到貨之日起個月二者以先到日期為準。在保證期內,如發現賣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如屬賣方責任,則買方有權憑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賣方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價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后二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為成立。賣方換貨的期限,應不遲于賣方收到買方索賠證書后_________個月。
九、風險負擔
1.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貨物交付之前由賣方承擔,交付之后由買方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因買方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
3.賣方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方承擔。
4.賣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貨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貨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5.因貨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方可以拒絕接受貨物或者解除合同。買方拒絕接受貨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賣方承擔。
6.貨物風險的轉移,不影響因賣方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買方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
十、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一、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一方進入解體或倒閉階段
一方被判為破產或其它原因致使資不抵債
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雙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按仲裁機構的裁決,合同解除或終止。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3.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十二、聲明及保證
買方:
1.買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賣方:
1.賣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賣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賣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賣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賣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
十四、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五、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六、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仲裁裁定。
仲裁費用由敗方承擔。
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在進行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其他部分仍應繼續履行。
十七、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八、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賣方: 賣方:
年月日
塔吊設備買賣合同范本_塔吊設備買賣合同格式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拓展產品銷售市場,________激光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就乙方做為甲方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設備代理商事宜,本著互惠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則
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代理商授權每年認證一次。
2.乙方有權在甲方授權區域內以(________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設備代理商)名義,從事有關銷售____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設備的合法商業活動。
3.乙方必須按實際情況填寫《________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設備代理商登記表》,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發生變更以書面通知甲方備案。
4.乙方有權發展下級代理商,所發展的下級代理商及簽訂的下級代理商協議應在甲方備案。如未備案而乙方以低于甲方規定的市場最低售價出售產品,則按擾亂市場秩序對乙方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甲方可取消乙方代理商資格。
5.乙方有權對甲方工作(銷售管理,市場推廣,廣告宣傳,商務,技術服務,產品質量)做出評價和投訴。以報告形式直接交由公司相關部門處理。
6.本協議期滿或甲,乙雙方解決本協議時,乙方應立即清付完甲方貨款,并簽署終止協議。
二、甲,乙方責任和義務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培訓乙方業務及技術支持人員;
2.甲方為乙方提供序列產品銷售和市場開發所需技術資料本地客戶檔案資料和宣傳材料;
3.甲方負責序列產品的全國性廣告宣傳工作,指導,協調乙方市場的銷售行為及廣告宣傳,最大限度地占領市場;
4.甲方按序列產品質保書約定提供產品保修及維修服務;
5.如乙方在經銷商其間內,銷售業績良好,甲方應當給予提高代理商資格,提供優惠經銷政策等相關獎勵措施。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有義務收集當地市場及相關競爭序列產品的有關部門信息,并及時反饋甲方;
2.乙方應配合甲方地區性或全國性市場開發,銷售或宣傳活動,努力開拓市場;
3.乙方有義務為客戶提供技術服務和基本維修,維護;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產品價格體系,乙方市場宣傳價格不得低于甲方體系規定的全國統一報價;乙方對客戶實際銷售價格不得低于甲方價格體系規定的最低限價,特殊情況須經甲方批準視為有效;若乙方違反甲方規定的價格體系一經查實,甲方將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經銷權。
5.乙方如舉辦與甲方序列產品有關的大型市場開發或公關活動,需甲方對其支持和談判支持時,應提前通知甲方。
6.乙方應嚴格保密甲方技術。不論協議期內或協議期后,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獲取甲方序列產品專利,設計,知識產權的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損害序列產品的聲譽,由此產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獨立承擔責任。
三、價格體系及獎懲措施
1.甲方按價格體系文件(附件)向乙方供貨。甲方價格體系調整時,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在經銷期內,業績良好,市場信息準確,結算準時,甲方將把乙方總銷售業績的________%作為對乙方的獎勵,并適當放寬銷售區域,提高經銷級別。
3.系列產品市場報價,最低銷售限價,經銷價制定權,發布權在甲方,甲乙雙方均有保守價格機密的責任和嚴格執行價格體系的責任。
四、結算方式
1.原則上,乙方向甲方訂購設備時,需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70%做為合同預付款,30%的余款在設備交驗完畢時付清,甲方向乙方提供等額的相關發票。
2.由乙方提供信息協助銷售,甲方直接和用戶簽定協議的,如果低于全國統一報價,則按價格體系中規定的提成比例,在甲方收回總設備款的90%后,甲方按約定的比例一次性轉帳或其它方式支付給乙方;如果由乙方的協助最終銷售價格高于全國統一報價,以統一報價總價的金額按上述方式提成外,將高于部分扣除應該交納的稅款后,收回全部貨款后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公司與下級經銷商簽訂的合同,無論那種情形,在收回全額貨款后,一次性給予乙方合同總額的______%做為管理獎勵。
五、訂貨,付款及運輸
1.乙方訂貨時需要按要求同甲方簽定購買合同。
2.雙方約定交貨時間,并按結算方式中的描述支付貨款,款到發貨。
3.運輸方式及運費:運費及保險均有甲方承擔。
4.驗貨:乙方在收到貨物后可根據產品清單進行驗收,并由甲方派出技術人員到指定地點進行設備安裝調試。雙方確認后視為驗收合格,如有異議應在收貨一周內提出,否則視為驗收合格。
六、法律效力
1.甲乙雙方若發現對方嚴重違反本協議條款,嚴重違背商業道德和法律或損害對方利益,可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本協議。
2.甲方對乙方的授權期滿,本協議自行終止。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到期后可根據實際情況續簽。
4.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未盡事宜雙方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條款及附件的解釋權在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塔吊設備買賣合同范本_塔吊設備買賣合同格式 篇12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二手設備買賣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要求
1、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系統設備。
2、產地:詳見附件。
3、質量標準:
(1)按原廠質量標準,即以說明書為準。
(2) 其他:____________
4、技術標準:
乙方提供的設備為原廠行貨,符合原廠行貨的技術標準。
5、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項目的總價款為人民幣: ¥ 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______種方式支付:
① 甲方在貨到并安裝驗收合格后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項。
② 第一期付款:合同簽訂后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_% 。
第二期付款:貨到驗收合格后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_% 。
第三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付款信息
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負責開具相關發票。
第三條 交貨時間、地點和包裝
1、交貨時間: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交貨時間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______日內。
(2)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內。
(3)其他方式: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塔吊設備買賣合同范本_塔吊設備買賣合同格式 篇1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筑泵送方式、澆筑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 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核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后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甲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____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于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1)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筑部位施工圖預算量(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____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筑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
(1)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后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 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并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水泥品種 外加劑品種 結算單價(元
3) 混凝土單價(含運費) 汽車泵泵費 地泵泵費 外加劑費 冬施期冬施費 合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附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_市建設委員會 制定________年____月
塔吊設備買賣合同范本_塔吊設備買賣合同格式 篇14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一、合同標的
1. 本合同標的為用于項目的
2.設備一覽表
3.賣方的所有供貨及服務必須 使安裝后的設備完全滿足技術協議書的要求;
4.賣方為買方設計制造并提供設備所需的其他輔助設備及材料;
5.賣方向買方所供設備達到設計及良好使用狀態的相關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安裝、測試驗收、質量保證、售后服務、培訓等。
二、設備技術標準:直接填寫內容或填寫見技術協議(編號:_______)如果對產品外觀或其他質量有特殊要求的,應在技術協議中明確要求。
三、合同價格
1.合同總價為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元);
2.合同總價包括了第一條2款所述設備及輔助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調試、驗收、包裝、稅費以及培訓、技術服務(包括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質保期保障等全部費用;
3.本合同價格為固定不變價;
4.如果單價和數量的乘積與總價不一致時,以單價為準并修正總價;
5.以上價款以人民幣進行結算。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日內,賣方向買方開具合同總金額 的銀行預付款信用保函,買方憑賣方預付款保函支付的預付款;
2.設備送達交貨現場按裝箱單清點驗收合格后日內,付合同總價的 ;安裝調試完畢總體驗收合格后日內,支付合同總價的 ;其余 款項為質保金,在質保期滿后無質量問題____日內付清。
五、交貨時間、地點和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確認:賣方須在發貨前向買方發出書面交貨通知單,得到買方的確認后方可發貨,否則買方有權拒收;
3.交貨地點為買方指定的有限公司安裝現場;
4.交貨方式:賣方送貨上門。
六、運輸費用 運輸費用含在總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
七、驗收標準及方法
1.驗收標準:賣方提供的設備必須是全新現貨,符合國家標準及合同約定的規格、型號、數量、質量和技術性能(詳見技術協協書)
2.驗收方法:
2.1賣方將設備運到目的地后,賣方與買方共同對設備的包裝、件數進行清點檢驗,但該檢驗不構成對設備質量、性能、安裝以及使用狀態的驗收確認;
2.2 賣方將設備安裝調試合格后,賣方向買方提出總體驗收申請。
八、安裝及調試
1.由賣方負責安裝調試合格,費用含在總價款中,不再另行收費;
2.賣方應隨設備向買方交付使用說明書(份)、產品合格證、保修卡及相關的配件和資料;
3.貨到現場____日完成調試。
九、包裝及費用
1.賣方所交付的所有貨物要有適合長途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設備和零件散失。并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等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
2.賣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內容外,尚需注明“備件”或“工具”字樣,包裝物符合14000環境管理體系要求且不回收;
3.包裝物費用包含在產品價款中,不需買方另行支付。
十、賣方對質量負責條件和期限
1.賣方對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提供的質保期限為年。質保期內非因買方的人為原因而出現質量問題的,由賣方負責包修、包換或者包退,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的實際費用,質保期順延;賣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調換,買方有權解除合同。由于買方不當使用等原因造成的故障或局部損壞,賣方負責修理,只收材料成本費。質保期過后,賣方仍負責設備的長期服務,只收取材料成本費;
2.賣方保證交付的設備符合國家、地區或行業規定的使用壽命期,在使用壽命期內,若出現維修不能或無維修價值的情況,賣方在收取設備折舊費用后,向買方提供同型同質設備并達到買方原使用狀態;
3.賣方保證交付的設備不存在設計、制造以及安裝缺陷、錯誤或瑕疵,若出現前述情況,造成買方或買方人員或其他第三方人身或財產損害或損失,賣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十一、售后服務
1.設備出現技術或質量或其他導致不能正常使用問題時,需賣方到買方現場解決的,賣方接到通知后 小時內給予答復,并自接到買方通知起小時內趕到買方現場;
2.設備由賣方安裝完畢后,賣方負責在用戶現場對操作和維修人員進行設備使用 和保養的技術培訓。
十二、監造(本條款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用的條款;如不適用,本條款全部刪除,并注意調整下面條款的序號。)
1、買方派人在賣方現場對合同標的設備的質量和制造進度、交貨期進行監造;
2、買方派駐賣方的監造人員不超過人,賣方應為買方監造人員提供工作及食宿方便條件,費用由賣方承擔。
3、賣方在設備交貨時,必須提供買方監造人員簽字確認的監造記錄,否則買方有權拒絕接受設備;
4.買方的監造行為不免除賣方合同項下應承擔的相應義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中關于設備質量、技術性能、交貨期限的約定。
十三、違約責任
1.賣方所交付設備的品種、型號、規格、數量、質量、外觀不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如果買方同意利用,則另按質論價;如不同意利用,則買方拒絕接收,合同解除;
2.賣方所交付的設備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買方同意賣方對設備返修合格后按原價接收的,賣方須承擔設備返修的全部費用,并支付合同約定的設備交付日至返修驗收合格日期間合同總價款千分之五的違約金日;
3.賣方逾期交貨的,賣方向買方每日支付本合同總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交貨超過天,買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買方逾期付款的,買方向賣方每日支付未付貨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5.賣方未按要求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視為違約,賣方向買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6.賣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條1款約定提供售后服務,賣方響應時間每逾期一天向買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按天計算),逾期超過____日,買方有權自行委托維修,賣方承擔所發生費用,并賠償買方停工損失;
7.本合同約定的解除事由出現時,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賣方需退回已收貨款,并自行將設備運回,所發生費用由賣方自行承擔,若賣方在收到買方解除合同通知后____日內,未將設備運回,視為賣方同意買方自行處理,所發生的費用和損失由賣方承擔。合同解除后,不能免除賣方的合同責任,賣方還需向買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三十的違約金,并賠償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四、知識產權保證 賣方保證交付的設備(含技術)擁有完全自主的知識產權或得到充分授權,若出現知識產權糾紛,賣方應全面負責解決,若造成買方損失,賣方同意全額賠償,賠償范圍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和相關損失。
十五、不可抗力
1.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響在短期內對本合同的履行無重大影響,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響無法消除,嚴重影響合同的履行,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延遲合同的履行;
3.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承擔責任,但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六、爭議處理
1.因本合同標的設備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雙方共同委托買方所在地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2.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等,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其他形式均不產生相應的法律后果;
2.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八、其他
1.雙方簽訂的技術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招、投標文件的所有內容是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生效前,賣方必須與買方委托的招標公司辦理中標所必須的手續。
十九、本合同一式四份,買賣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塔吊設備買賣合同范本_塔吊設備買賣合同格式 篇15
說明
1.方括號內的數字或文字(有的空著)為合同雙方談判時協商確定。
2.關于付款比例,可根據具體工程情況作相應調整。或采用其他付款方式,但相關條款要作相應調整。
3.第九十三條中的“鍋爐”、“汽輪機”、“發電機”在其相應的合同中選擇其一。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字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雙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需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供方)供需雙方達成協議,并同意按如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定義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詞的含義在此予以界定。
1.“需方”是指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人的受讓方。
2.“供方”是指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人的受讓方。
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4.“合同價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規定的部分。
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規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6.“技術資料”是指合同設備及其與電廠相關的設計、制造、檢驗、施工、安裝、調試、性能驗收試驗、驗收和技術指導等文件(包括圖紙和各種文字說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規定的用于合同電廠正確運行和維護的文件。
7.“合同設備”是指供方根據合同所要供應的機器、裝置、材料、物品、專用工具、備品備件和所有各種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規定。
8.“性能驗收試驗”是指為檢驗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性能保證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規定所進行的試驗。
9.“臨時驗收”是指當性能驗收試驗的結果表明已達到了合同附件一規定的保證值后,需方對每臺機組合同設備的驗收。
10.“最終驗收”是指需方對每一臺機組的合同設備保證期滿后的驗收。
11.“日、月、年”是指公歷的日、月、年。
12.“電廠”是指_____電廠。
13.“服務”是指由供方提供的與設計、制造、檢驗、施工、安裝、調試、性能驗收試驗、驗收直至最終驗收證書簽發相關的技術指導(包括人員培訓)服務。
14.“現場”是指位于_____,由需方為建設電廠所選定的地方。
15.“備品備件”是指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備用部件,根據附件二足夠3年運行用。
16.“試運行”是指單機、整機或各系統和/或設備進行的試運行。
17.“機組”是指鍋爐、汽輪機、汽輪發電機和附屬設備組成的一個完整機組。
18.“書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簽名的文件。
19.“分包商”或“分供貨商”是指由供方將合同供貨范圍內任何部分的供貨分包給其他的法人及該法人的繼任方和該法人允許的受讓方。
20.“最后一批交貨”是指該批貨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設備的已交付的貨物總價值達到合同設備價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設備不影響機組的安裝、調試和性能驗收試驗。
21.“開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設備的工程項目已被正式列入(國家)開工計劃的通知之日。
第一章 合同標的
本合同所定設備將用于___________項目。
第一條 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
設備名稱:
設備規格(型號):
數量: 套
第二條 凡供方供應的設備應是全新的、技術先進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條 設備的技術規范、技術經濟指標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條 供方詳細的供貨范圍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條 供方供應的技術資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條 本合同包括為保證所供應的設備安全可靠、高效正常運行與維護所必需的專用工具與備品備件、技術服務(其中也包括技術配合和現場技術服務)及技術資料(其中包括圖紙、資料、說明書等等)
第二章 供貨范圍
第七條 合同供貨范圍詳見附件二。
第八條 本合同供貨范圍包括了所有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服務及技術指導,但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現有任何漏項和短缺,在發貨清單中并未列入而且確實是供方供貨范圍中應該有的,并且是滿足合同附件一對合同設備的性能保證值要求所必需的,均應由供方負責將所缺的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及備品備件、服務及技術指導等補上,且不發生費用問題。
第三章合同價格
第九條 供方按本合同供應的一套合同設備總價格為 萬元(大寫: )。其中第一套合同設備價格為 萬元、第二套合同設備價格為 萬元。該價格還包括供方所應納的稅、技術資料(含郵遞費用)和技術配合、技術服務費、從制造廠到始發站/碼頭的運輸、裝卸、保險費及所有設備包裝費。
第十條 按合同供貨范圍(分部套及技術服務費)的分項價格見附件六。
第十一條 本價格在合同交貨期內為不變價,若因需方原因推遲交貨期,其價格變動按第十四條規定執行。
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條 本合同使用貨幣種類為人民幣。
第十三條 付款方式:銀行托收或票匯。
第十四條 合同價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一個月內,供方在提交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需方支付給供方合同總價款的 %( 萬元)作為預付款。(1)金額為合同總價款 %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2)金額為合同總價款100%的形式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合同開始日期起1個月內,且供方在提交金額為合同總價款 %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經審核無誤后,需方支付給供方合同總價款的 %作為預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與開始日期時間相差超過2個月,則合同交貨期開始順延,順延時間為生效日期與開始日期時間相差減去2個月;順延時間每超過6個月,則合同價增加 %,順延時間不到六個月則合同價不變。(注:第十四條1和第十四條2付款之和為合同總價款的10%)
3.貨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貨順序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每批設備(部組件)交給指定的運輸部門,在辦理好全部運輸手續后,應將全套的該批設備的商業發票(金額為該批設備價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清單、質量檢驗合格證明、貨運提單提供給需方,需方在 天內驗明上述文件無誤后,支付該批貨物貨款的80%。
4.每套合同設備經 小時試運行通過并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額為該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8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經審核無誤后一個月內,需方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的80%。
5.剩余合同總價的10%作為設備質量保證金,待每套合同設備保證期滿沒有質量問題,在供方提交下列單據經需方審核無誤后,需方應在一個月內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設備價格的10%:(1)金額為該套合同設備價格1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2)該套合同設備最終驗收證書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條 付款時間以需方銀行承付日期為實際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條計算遲交款違約金的依據。
第五章 交貨
第十六條 本合同設備的交貨期及具體分部套交貨時間詳見附件四。
第十七條 交貨地點:凡供方制造的部套為供方廠鐵路專用線(車上)/碼頭(船上);凡供方分包給其他單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須返供方廠的部套外),其交貨地點為分包單位鐵路專用線(車上)/碼頭(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沒有鐵路專用線/碼頭,則供方的交貨地點為附近的鐵路貨運站(車上)/碼頭(船上)。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后6個月內供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規定向需方提供預計每批貨物名稱、總重量、總體積和交貨日期的初步交貨計劃。及本合同項下的貨物總清單。在每批貨物預計啟運[ ]天前及[ ]天前,供方應以電報或傳真將第二十一條中的各項內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條 每批合同設備交貨日期以貨物始發鐵路部門/水運部門發貨時間戳記為準。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條計算遲交貨物違約金時的根據。
第二十條 需方可委托供方負責代辦設備運輸,運雜費、保險費等均由需方承擔。供方需向承運部門辦理申請發運設備所需要的運輸工具計劃。
第二十一條 在每批貨物備妥及裝運火車車輛/船發出[ ]小時內,供方應以電報或傳真將該批貨物的如下內容通知需方:
(1)合同號;
(2)機組號;
(3)貨物備妥發運日;
(4)貨物名稱及編號和價格;
(5)貨物總毛重;
(6)貨物總體積;
(7)總急裝件數;
(8)交運車站/碼頭名稱、車號/船號和運單號;
(9)重量超過20噸或尺寸超過9米×3米×3米的每件貨物的名稱、重量、體積和件數。對每件該類設備(部件)必須標明重心和吊點位置,并附有草圖;
(10)對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他危險品和運輸過程中對溫度等環境因素和震動有特殊要求的設備或物品)必須特別標明其品名、性質,特殊保護措施、保存方法以及處理意外情況的方法。
第二十二條 發貨計劃中沒有開列的貨物應配合安裝進度進行交貨。
第二十三條 在保證期內和在保證期滿后至第一次大修時止由于供方的過失或疏忽造成的供應設備(或部件)經雙方確認的損壞或潛在缺陷,而動用了需方庫存中的備品備件以調換損壞的設備或部件,則供方應負責免費在[ ]個月內將動用的備品備件補交,運到指定目的車站/碼間,并且通知需方。
第二十四條 供方應按附件一和附件三規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滿足作電廠設計所需的廠家圖紙、資料、技術文件。按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規定提供全部安裝圖紙、資料、技術文件每套合同設備[ ]套。應分別列出上述圖紙技術文件的清單及符合附件三規定的交付進度。
第二十五條 每批技術資料交郵后,供方應在[ ]小時內將技術資料的交郵日期、郵單號、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件數及重量、合同號等以傳真或電報通知需方。
第二十六條 技術資料以交郵印截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此日期將作為按合同第九十六條對任何延期交付資料進行延期違約金計算的依據。如果技術資料經需方或需方代表檢查后發現有缺少、丟失或損壞,且非需方原因,供方應在收到需方通知后[ ]天內[對急用者應在 天內]免費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壞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發生缺少、丟失或損壞,供方應在接到需方通知后[ ]天內[對急用者應在 天內],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壞部分,費用由需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廠及裝貨車站檢查包裝質量和監督裝車情況。供方應提前[ ]天通知需方交運日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時參加檢驗時,供方有權發貨。上述需方代表的檢查與監督不能免除供方應負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遲設備發貨時,由需方負擔倉儲費及必要時的保養費。并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該批設備的款項。
第二十九條 到貨站(整車)/碼間(整船):
(零擔)/(散貨):
第三十條 收貨單位: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第三十一條 供方交付的所有貨物要符合“gb19173”包裝儲運指示標志的規定,按(79)機電聯字第1029號文及國家主管機關的規定具有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設備和零件散失。并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和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產品包裝前,供方負責按部套進行檢查清理,不留異物,并保證零部件齊全。
第三十二條 供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在裝配圖中的部件號、零件號應標記清楚。
第三十三條 供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兩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目的站/碼頭;
(3)收貨單位名稱;
(4)設備名稱、機組號、圖號;
(5)箱號/件號;
(6)毛重/凈重(公斤);
(7)體積(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為2噸或超過2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側面以運輸常用的標記和圖案標明重量及掛繩位置,以便于裝卸搬運。按照貨物的特點、裝卸和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包裝箱上應明顯地印刷“輕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樣。
第三十四條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或直接在設備本身上注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第三十五條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價格、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說明(如有的話)各一份。另郵寄裝箱清單各2份。
第三十六條 附件二中列明的備品備件應按每臺設備分別包裝,并在包裝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發貨。
第三十七條 備品備件及工具應分別包裝并按第三十二條注明上述內容。
第三十八條 各種設備及松散零星的部件應采用好的包裝方式,裝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內,并盡可能整車發運以減少運輸費用。
第三十九條 柵格式箱子及/或類似的包裝,應能用于盛裝不至于被偷竊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成損壞的設備及零部件。
第四十條 所有帶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須用保護蓋或其他方式妥善防護。
第四十一條 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號標明任何兩個箱件。
第四十二條 對于需要保證精確裝配的明亮潔凈加工面的貨物,這些加工面應采用優良、耐久的保護層(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裝前發生銹蝕。
第四十三條 供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使用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和防潮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注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單位名稱;
(3)目的站/碼頭;
(4)毛重;
(5)箱號/件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兩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項號、名稱和頁數。
第四十四條 凡由于供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供方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負責及時修理、退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供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需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并通知供方7天內到達現場調查。供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保險公司交涉,需方協助供方盡快處理,同時供方應盡快向需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工期需要。
第四十五條 需方應對多次使用的專用鐵路包裝箱、包裝架等,在該部件到貨清點之后[ 個月]內返供方。
第七章 技術服務與聯絡
第四十六條 供方需派代表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指導需方按供方的技術資料和圖紙進行安裝、分部調試、啟動調試和試運行,并負責解決合同設備在安裝調試、試運行中發現的制造質量及性能等有關問題。
第四十七條 供方應在合同生效后6個月內以郵寄方式向需方提交執行第四十六條中規定的服務工作的組織計劃一式兩份。
第四十八條 在合同生效后[ ]個月內,雙方確定技術聯絡會的次數、時間和地點。
第四十九條 供方有義務在必要時邀請需方參與供方的技術設計,并向需方解釋技術設計。
第五十條 如遇有重大問題需雙方立即研究協商時,任何一方均可建議召開會議,在沒有非常情況下,另一方應同意參加。
第五十一條 各次會議及其他聯絡方式雙方均應簽訂會議或聯絡紀要,所簽紀要雙方均應執行。如涉及合同條款有修改時,需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批準,以修改本為準。
第五十二條 供方提出并經雙方在會議上確定的安裝、調試和運行技術服務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需方,經需方確認后方可進行。為適應現場條件的要求,需方有權提出變更或修改意見,并書面通知供方,供方應給與充分考慮,應盡量滿足需方要求。
第五十三條 需方有權將供方的設備設計、安裝和技術服務方案以及供方所提供的一切有關合同設備的資料和圖紙等復印分發給需方和有關各方,需方并不由此而構成任何侵權。
第五十四條 為合同設備安裝工程而雇傭的其他合同商,對蓋有“密件”印章的圖紙文件,需方應予以保密。
第五十五條 如果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參加合同設備的部分技術服務或去現場工作,應事前通過供方征得需方同意,費用應由其自行負擔。
第五十六條 對于供方主要部件的訂貨合同和分包合同,供方應對其分包商的一切有關供貨范圍、設備及技術接口等問題負責。
第五十七條 對于需方選購的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配套設備,供方有提供技術配合的義務,并不由此而發生任何費用問題。
第五十八條 供方派到現場服務的技術人員應在本合同生效后[ ]個月內提交需方予以確認。需方有權提出更換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現場服務人員,供方應根據現場需要,重新選派需方認可的服務人員。如果需方在書面提出該項要求[ ]天內供方沒有答復,將按第九十七條視為延誤工期等同處理。
第五十九條 技術服務和聯絡的具體要求見附件七。
第八章 質量監造與檢驗
第六十條 供方應在本合同簽字日起[ ]個月內,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設備的設計、制造和檢驗標準的目錄。設計、制造和檢驗標準應符合附件一和附件五的規定。
第六十一條 需方有權在合同設備制造過程中派駐廠代表,在電力工業部駐廠總代表組的統一組織下進行監造和出廠前的檢驗,了解設備組裝、檢驗、試驗和設備包裝質量情況,并簽字確認。需方監造檢驗的標準應使用附件一和附件五所列的相應標準。供方有配合監造的義務,在監造中及時提供相應資料,并不由此而發生任何費用問題。
第六十二條 需方監造的范圍及具體監造檢驗項目見附件五。
第六十三條 供方應為需方駐廠代表的監造檢驗提供下列方便:
1.根據本合同設備每一個月度生產進度提交符合附件五要求的月度檢驗計劃;
2.提前[ ]天將設備的監造項目和檢驗時間通知電力部總代表組和需方(或需方駐廠代表);
3.電力部總代表組和需方駐廠代表有權查(借)閱供方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標準(包括工廠標準)、圖紙、資料、工藝及實際工藝過程和檢驗記錄(包括中間檢驗記錄或稱不一致性報告)及附件五規定的有關文件。對于檢驗記錄,如需方認為需要復印存檔,供方應提供方便。
4.向需方駐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條 需方的監造檢驗一般不得影響工廠的正常生產進度,應盡量結合供方工廠實際生產過程。若需方廠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時間及時到場,供方工廠的試驗工作可正常進行,試驗結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權事后了解和檢查試驗報告和結果。
第六十五條 需方代表在監造中如發現設備和材料存在質量問題或不符合本規定的標準或包裝要求時,需方代表有權提出意見并暫不予簽字,供方須采取相應的改進措施,以保證交貨質量。無論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義務主動及時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設備制造過程中出現的較大的質量缺陷和問題,不得隱瞞,在需方不知道的情況下供方不得擅自處理。
第六十六條 不論需方人員是否參加監造與出廠檢驗或者需方代表參加了監造與檢驗,并且簽了監造與檢驗報告,均不能被視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規定應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對設備質量應負的責任。
第六十七條 由供方供應的所有合同設備部件出廠時,應有供方制造廠簽發的產品質量合格證作為交貨的質量證明文件。對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設備,還應有全套需方代表簽字的監造與檢驗記錄和試驗報告。
第六十八條 貨物到達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應及時到現場,與需方一起根據運單和裝箱單組織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之處并由雙方代表確認屬供方責任后,由供方處理解決。當貨物運到現場后,需方應盡快開箱檢驗,檢驗貨物的數量、規范和質量。需方應在開箱檢查前[ ]天通知供方開箱檢驗日期,供方應派遣檢驗人員參加現場檢驗工作,需方應為供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檢驗時,供方人員未按時赴現場,需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檢驗結果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并作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開箱或最后一批設備到達現場[ 個月]后仍不開箱,產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擔。
第六十九條 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于供方原因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范時,應做好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換的依據;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損壞的設備,所有修理設備的費用由供方承擔;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于需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應盡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但費用由需方自負。
第七十條 供方對上述索賠如有異議,應在接到需方索賠通知后[ ]天內提出復議,否則索賠即告成立。如有異議,雙方需進行協商,如果供方認為有必要,需方可同意供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后[ 個月]內,自費派代表赴檢驗現場同需方代表共同復驗。
第七十一條 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中國商品檢驗局進行商檢。請商檢局出具的商檢證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終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商檢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第七十二條 供方接到需方按本合同第六十八條至第七十一條規定提出的索賠后,應按第七十三條的規定盡快修理、換貨或補發短缺部分,由此產生的制造、修理和運費及保險費均應由責任方負擔。
第七十三條 供方修理或換貨的時間,以不影響電廠建設進度為原則,但不遲于發現缺陷、損壞或短缺等之后 個月,對于關鍵部件重新供應的時間,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七十四條 需方對到貨檢驗的貨物提出索賠的時間,不遲于貨物抵達電廠工程設備儲放場之日起的 個月。
第七十五條 本章以上條款所述的各項檢驗僅是現場的到貨檢驗,盡管沒發現問題或供方已按索賠要求予以更換或修理均不能被視為供方按合同供方按合同第十章及附件一的規定應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
第九章 安裝、調試(試運)和驗收
第七十六條 本合同設備由需方根據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檢驗標準、圖紙及說明書進行安裝。雙方應充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設備盡快建成投產。
第七十七條 本合同設備安裝完畢后的驗收工作按照附件一、附件五的要求進行。
第七十八條 合同設備的安裝完畢后,供方應派人參加調試,并應盡快解決出現的問題,其所需時間應不超過 個月。在此期間,如合同設備都能安全穩定運行,即可由雙方選擇適當時間進行性能驗收試驗,這項驗收試驗由需方負責,供方參加。
第七十九條 性能驗收試驗應在每套合同設備全部設備運轉穩定,達到額定出力下連續穩定運行 小時完畢后,應在 個月內進行。當每套合同設備全部設備運行穩定,達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規定的各項性能保證值指標,則考核認為合格。此后 天內,需方應簽署并由供方會簽的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果合同設備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保證指標時按第八十一條和第九十二條辦理。
第八十條 在不影響本合同設備安全、可靠運行的條件下,如有個別微小缺陷,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由供方免費修理上述微小的缺陷的條件下,需方可同意簽署初步驗收證書。
第八十一條 如果在第一次性能驗收試驗時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性能保證值時,則雙方應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并由責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驗收試驗結束后[ ]個月內進行第二次驗收試驗。
第八十二條 在第二次性能驗收試驗后,如仍有一項或多項指標未能達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性能保證值,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經雙方確認:
如屬供方原因,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執行;
如屬需方原因,本合同設備應被認為初步驗收,此后 天內由需方代表簽署并由供方代表會簽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供方仍有義務與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設備性能達到保證值。
第八十三條 每套合同設備最后一批設備到達現場之日起[ ]個月內,如因非供方原因該合同設備未能進行試運行和性能驗收試驗,期滿后即視為通過最終驗收,此后 天內,應由需方簽署并由供方會簽本合同設備最終驗收證書。
在合同設備穩定運行 小時后,如果非供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驗收試驗的延誤超過[ ]個月,則此后 天內需方應簽署并由供方會簽的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
第八十四條 不管合同設備性能驗收試驗進行一次或兩次,需方將于初步驗收證書簽發之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賠后止 天內按照第九十條規定簽發最終驗收證明書。
第八十五條 按第七十九條及第八十二條出具的初步驗收證書只是證明供方所提供的設備性能和參數截至出具初步驗收證明時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視為供方對設備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設備損壞的潛在缺陷所應負的責任解除的證據,同樣,最終驗收證書也不能被視為供方對設備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設備損壞的潛在缺陷應負責任的解除的證據。潛在缺陷指設備的隱患在正常情況下不能在制造過程中被發現,供方對糾正潛在缺陷所應負的責任,其時間應保證到一年保證期終止后到第一次大修(通常為一年)。
當發現這類潛在缺陷時(經雙方確認),供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條及第八十九條1的規定進行修理或調換。
第八十六條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的任何時候,對由于供方責任需要進行的檢查、試驗、再試驗、修理或調換,在供方提出請求時,需方應做好安排以便進行上述工作。供方應負擔修理或調換機器人員的費用。如果供方委托需方施工人員進行加工和/或修理、調換設備或由于供方設計圖紙錯誤或供方技術服務人員的錯誤造成返工,供方應按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費用(所用費用按發生時的費率水平計費):
p=ah+m+cm
式中:p總費用(元);
a人工費(元/小時人);
h人時(時人);
m材料費(元);
c臺班數(如班);
m每臺設備的臺班費(元/臺班)。
第十章 保證與索賠
第八十七條 保證期一般是指合同設備簽發初步驗收證書之日起一年(簽最終驗收證書)或供方發運的最后一批交貨的設備到貨之日起[ ]個月(簽最終驗收證書)二者以先到日期為準。該保證期的具體內容按第九章和第十章有關條款執行。
第八十八條 供方保證其供應的本合同設備的成套設備是全新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成熟的、質量優良的,設備的選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經濟運行和易于維護的要求。供方保證根據本合同附件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圖紙是清晰、完整統一和內容正確、準確的并能滿足合同設備的設計、安裝、調試、運行和維修的要求,合同設備在投產后的第一年內,年可利用小時數要求大于[ ]小時;第二年及以后年可運行小時數要求大于[ ]時,年強迫停機率小于[ %],供方為“合同設備”承擔的保證期應到需方出具最終驗收證書為止。
第八十九條 1.本設備合同執行期間,如果供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和技術資料有錯誤,或者由于供方技術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返工、報廢,供方應立即無償換貨和修理。如需換貨,供方應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換貨的一切費用,換貨或修理期限應不遲于證實屬供方責任之日起的[ ]個月內,對于那些在[ ]個月內不可能修理或調換的貨物,可經需方特殊允許另行商定期限。供方可委托需方在現場進行損壞設備的修理,所有費用由供方負擔。
2.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說明書及非供方技術人員的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由需方負責修理、更換,但供方有義務盡快提供所需更換的部件,對于需方要求的緊急部件,供方應安排最快的方式運輸,所有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第九十條 合同規定的保證期滿后,由需方在 天內出具合同設備保證期滿最終驗收證書交給供方。條件是:在此期間供方應完成需方在保證期滿前提出的索賠和賠償。但供方對非正常維修和誤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損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
第九十一條 在保證期間,如發現供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如屬供方責任,則需方有權向供方提出索賠。如供方對此索賠有異議,按第七十條辦理。否則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賠文件后,應立即無償修理、換貨、賠款或委托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運費及保險費由供方負擔。
第九十二條 如由于供方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而使合同設備停運或推遲安裝時,則保證期應按實際修理或換貨所延誤的時間作相應的延長。
第九十三條 由于供方責任,在第九章規定的性能驗收試驗后,如經第二次驗收試驗(由于供方原因)仍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保證指標時,供方應承擔違約金,其計算方法如下:
鍋爐:
(1)如果鍋爐效率在[ ]時低于保證值,每降低0.1%絕對值,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2)如果按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額定條件下,鍋爐出力低于保證值,每降低10t/h,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在[ ]工況下,空氣預熱器內漏風系數δa值在按圖紙要求安裝和經過認真調試后,并經供方駐現場代表簽字認可后,投產時要求≤[ ],運行一年后要求≤[ ],以上要求每升高0.01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汽輪機:
(1)如果汽輪機熱耗高于保證值,每增高4.18kj/kwh,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2)汽輪機在[銘牌工況]條件下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如果汽輪機在額定轉速下,各軸承的振動值每高于保證值0.01mm,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發電機:
(1)發電機在額定氫壓、額定功率、額定電壓、額定功率因素,氫氣冷卻器入口冷卻水溫度為[ ]℃的條件下,且定、轉子各部分的溫度(或溫升)不超過本合同附件一的規定值,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2)發電機的效率比保證值每降低0.1%絕對值,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如果發電機在額定轉速下,各軸承的振動值每高于保證值0.01mm,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如上述任何一項的違約金比率超過以上條款指出的違約金比率的5倍時,需方有權要求供方以更大的違約金比率來支付違約金,其具體違約金可由雙方協商決定。如果達不成協議,需方有權要求暫停全部或一部分性能考核試驗。此時需方有權要求供方在需方同意的時間內盡快提供替換件。每套合同設備按照以上(1)至(3)項累積計算的最大違約金總額將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10%。供方支付最后一筆違約金或者供方提供的滿意替換件被需方接受之日,即為需方承認設備可以初步驗收并出具初步驗收證書之日。
第九十四條 如合同設備在保證期內發現了雙方共同確認的系供方責任的十分嚴重的缺陷(如設備性能達不到要求等),則其保證期將自該缺陷修正后開始計算一年。
第九十五條 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遲交貨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規定的交貨期交貨時(不可抗力除外),實際交貨日期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九條規定計算,需方有權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違約金:
遲交1~4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
遲交5~8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
遲交9周以上,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
不滿1周按1周計算。
由于鐵路運輸的責任而導致1個月以內的遲交,供方出具有關的設備入庫單及車皮發運單,經需方代表確認后,需方可以考慮免于遲交違約金。每套合同設備遲交貨物的違約金總金額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 %]。供方支付遲交違約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繼續交貨的義務。對安裝、試運行有重大影響的設備遲交超過6個月時,需方應保留與供方協商的權力,共同商定供方應向需方支付賠償金的數額,如協商不能達到協議時,需方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九十六條 如由于確屬供方責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規定按時交付,經雙方確認屬嚴重影響施工的關鍵技術文件時,則每遲交1周,需方將要求供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遲交時間的計算以第二十六條規定為準。
第九十七條 如果由于供方服務的疏忽和/或錯誤,在執行合同中造成雙方一致承認的延誤,每延誤工期1周供方將向需方支付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 %]違約賠償金,每套合同設備這部分賠償金最多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 %]。且供方需支付由于供方技術服務錯誤或違約造成需方的直接損失。
第九十八條 供方對于根據本合同承擔的每套合同設備索賠責任不論單項或多項累計將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 %]。
第九十九條供方支付遲交違約金并不解除按合同附件四繼續交貨的義務,對安裝試驗有重大影響的部套,遲交超過[ 個月]時,需方保留與供方共同商定供方向需方支付賠款額的權力。
第一百條 如果由于需方原因,遲付貨款,需方須按下列方式支付違約金:
遲交1~4周,每周罰遲付金額的[ ];
遲交5~8周,每周罰遲付金額的[ ];
遲交9周以上,每周罰遲付金額的[ ];
不滿1周按1周計算。
需方除支付以上違約金外,還應支付遲交款的相應利息,每套合同設備以上違約金款總額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 %]。
第十一章 合同的變更和修改、暫停(中止)和終止
第一百零一條 本合同一經生效,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合同的內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單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對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修改、取消或被充的建議。該項建議由一方以順序編號的修改通知書向對方簽發,修改通知書副本經對方簽署人會簽后退還給修改通知書簽發一方。如果雙方共同認為該項修改會對合同價格和交貨進度有重大影響時,供方應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書后[ ]個工作日內,提出影響合同價格和/或交貨期的詳細說明。雙方同意后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托)簽字并經主管部門審核后生效。將修改后的有關部分抄送原合同有關單位。
第一百零二條 如果供方有違反或拒絕執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時,需方將用書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 ]天內確認無誤后應對違反或拒絕人作為修正,如果認為在[ ]天內來不及糾正時,應提出修正計劃。如果得不到糾正或提不出修正計劃,需方將保留暫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權利。對于這種暫停,需方將不出具變更通知書,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和索賠將由供方負擔。
第一百零三條 根據第一百零二條規定,如果需方行使暫停權利后,需方有權停付到期應向供方支付暫停部分的款項,并有權將在執行合同由預付給供方的暫停部分款項索回。
第一百零四條 在合同執行期間,若因需方原因要求對合同設備進行重大的變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二以外的范圍,需方應考慮供方的設計和生產周期及由此而發生的費用變化;供方接到需方的書面通知后,應充分考慮需方意見,與需方一起盡早完成合同修改。
第一百零五條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若因國家計劃調整而引起本合同無法正常執行時,供方和/或需方可以向對方提出暫停執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關條款的建議,與之有關的事宜雙方協商辦理。
第一百零六條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貨,需方應按供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 %]并賠償需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一百零七條 因供方原因而不能交貨,供方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 %]并賠償供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一百零八條 如果供方破產或無償還能力,或為了債權人的利益在破產管理下經營其業務,需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供方或破產清算管理人或合同歸屬人終止合同,或向該破產管理人、清算人或該合同歸屬人提供選擇,按其給出的合理忠實履行合同的保證,執行經過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第一百零九條 若第一百零八條中考慮的情況確實發生,需方有權從供方手中將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工作接管并收歸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內從供方的現場房屋中遷出所有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材料,這些東西的所有權已屬需方,供方應給需方提供全權處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這類設計、圖紙、說明和材料,需方對這種終止合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對供方的任何索賠不承擔責任。此外,雙方應對供方已經實際履行的合同部分評價達成協議,并處理合同提前結束的一切后果。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條 不可抗力是指:嚴重的自然災害和災難(如臺風、洪水、地震、火災和爆炸等)、戰爭(不論是否宣戰)、叛亂、破壞、動亂等等。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響合同義務的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義務的期限相當于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時間,但是不能因為不可抗力的延遲而調整合同價格。
第一百一十一條 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盡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傳真或電報通知另一方,并在[ 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閱確認,受影響的一方同時應盡量設法縮小這種影響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誤,一旦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后,應將此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第一百一十二條 如雙方對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估計將延續到[ 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的執行問題(包括交貨、安裝、試運行和驗收等問題)。
第十三章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一百一十三條 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一百一十四條 凡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后仍不能達到協議時,則提交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如仍不能解決,可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一百一十五條 仲裁地點為[ ]。
第一百一十六條 仲裁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一百一十七條 由上述過程發生的費用除上述仲裁裁決另有規定外,應由訴方承擔。
第一百一十八條 在進行仲裁期間,除提交仲裁的事項外,合同仍應繼續履行。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項
第一百一十九條 本合同生效需滿足下列條件: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托)簽字,加蓋合同專用章;
(2)本合同取得審查單位(電力工業部成套設備局)審查(加蓋合同審查章);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簽發“最終驗收證書”之日并貨款兩清止。
第一百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正本 份,副本 份;供需雙方各執正本 份,副本 份。審查單位正本 份,副本 份。
第一百二十一條 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二條 供方須將本合同供貨范圍中主要設備分包商的名單提交需方予以確認,供方應從被需方確認的名單中選定最后分包商并通知需方。分包商一旦選定,供方不得擅自改變。供方應對分包商的過失、疏忽和/或其他任何違反合同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
第一百二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雙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資料,雙方除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給與“合同設備”和相關工程無關的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四條 合同雙方應指定2名授權代表,分別負責直接處理“本合同設備”的技術和商務問題。雙方授權代表的名稱和通訊地址在合同生效后的2周內通知對方。
第一百二十五條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六條 合同雙方承擔的合同義務都不得超過合同的規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對另一方作出有約束力的聲明、陳述、許諾或行動。
第一百二十七條 本合同列明了雙方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條款。任何一方不承擔本合同規定以外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
第一百二十八條 任何一方向對方提出的函電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書寫并按對方下述地址派員遞送或掛號、航空郵寄、電報、傳真或電傳發送的,在取得對方人員和/或通訊設施接收確認后,即被認為已經被對方正式接收。
第一百二十九條 本合同雙方的地址如下: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 供方
名稱:名稱: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傳:電傳: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納稅人登記號:納稅人登記號: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簽字: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審查單位:(蓋章)合同審查單位:(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塔吊設備買賣合同范本_塔吊設備買賣合同格式 篇16
購方: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買賣雙方自愿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供銷合同并共同遵守:
序號: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
金額:______________
(1)價格構成
1.本合同合計總價:____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2.設備安裝調試后,買方付清全部貨款;
3.如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付清全部貨,超過期限,則需每天按合同總金額5%的違約金賠償給賣方。
(2)質量、技術
1.設備必須與所簽定的型號相符。
2.符合制造廠家的出廠標準。
(3)供貨方式
賣方負責運輸費用,并按買方約定時間送到指定位置。
(4)檢驗和交接
設備抵達和拆包時,買賣雙方須派代表在現場清點檢驗,簽署并記錄在案。
(5)安裝和培訓
1.賣方提供要求,買方負責裝修水,電及其他所需環境要求。
2.賣方負責在國內的設備安裝、調試及操作人員的培訓。
(6)售后服務:以上設備保修一年,終身維護。(備注:買方需使用賣方指定的耗材,否則,由此產生的機器故障不在保修范圍內。)
(7)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合同簽訂后,未經雙方同意不得撤消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雙方協商或調節不成時,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8)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簽署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