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貨物買賣協議(精選12篇)
一般貨物買賣協議 篇1
買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____________。
2、品種:_____________。
3、規格:_____________。
4、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按照_________標準執行。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
4、保險: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_;
2、驗收方法:_________;
3、驗收標準:_________;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_________;
5、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______檢驗機構按______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_;總價:_________。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_。
第七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異議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_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第十一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__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_______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份,送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一般貨物買賣協議 篇2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則協商并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裝運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裝運期
分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陸路運輸,防潮 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任何由于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凈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保險
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后及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__________%,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后,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注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裝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2.賣方在裝船后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運輸公司。
3.____銀行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金額為________。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____噸,長____米,寬____米,高____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裝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 期抵達裝運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甲方:乙方:日期:
一般貨物買賣協議 篇3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居間人(乙方):______________
依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托人與居間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居間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內為其居間尋找符合以下條件的房屋(必備條件請在方格內劃鉤,參考條件請劃圈,未選條件請劃斜線)并協助促成其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坐落:______口;樓房為______室______廳______衛口;平房為______間口;無裝修口;一般裝修口;精裝修口;防盜門口;有線電視接口口;空調口;天然氣口;煤氣口;集中供暖口;土暖氣口;熱水器口;電話口;電視機口;電冰箱口;洗衣機口;上下水口;家具口_____口;樓層:_____口;結構:_____口;朝向:_____口;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口;月租金標準:_________元口;租期:______口;房屋用途:______口;
房屋權屬:____________
其他條件:____________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____________
第二條委托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超過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間服務的,雙方另行簽訂居間合同或以書面形式將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長。
第三條現場看房
乙方應陪同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
乙方應當制作看房的書面記錄,列明房屋的具體地址、看房時間及其他事項。看房記錄需經甲方簽字確認,由雙方各執一份。
乙方為甲方尋找的房屋不滿足甲方提出的必備條件或者甲方不滿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別條件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簽字并拒絕支付看房費。
第四條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____________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三)應對乙方提供的房屋資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后_____日內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第五條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盡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甲方提出的條件為甲方尋找房屋,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匯報,為甲方看房和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并促成甲方與出租人的房屋租賃合同成立;
(三)應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房屋資料已經事先核實,并且甲方滿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別條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五)對甲方的經濟情況、個人信息、商業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應保證為甲方介紹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及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保證出租房屋產權明晰,不存在所有權糾紛或者其他權利糾紛;
(七)收取看房費、傭金、居間活動費用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范的收費票據;
(八)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第六條委托事項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項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條所列全部委托事項。甲方與出租人未簽訂書面租賃合同,乙方僅為甲方提供信息,或為甲方看房并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為委托事項未完成。
第七條費用與傭金
(一)看房費
看房費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實際發生的費用。
看房費用由甲方承擔。看房費用為:每次__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納看房費用______元,可看房______次。
乙方完成委托事項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費用費抵作傭金。
(二)傭金
傭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項后應得的報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項的,甲方應按照實際月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傭金。
傭金應在甲方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______日內支付。
傭金的支付方式:現金口;支票口;______。
委托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內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傭金。
(三)居間活動費用
居間活動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托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不包括看房費、傭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項的,居間活動費用由乙方承擔。
非因乙方故意或過失導致委托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內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間活動費用。乙方要求甲力支付下述費用的,應當如實列明,并出具相關票據,做出合理解釋。
除看房費、傭金和居間活動費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押金、信息費等);
第八條轉委托
乙方將委托事項全部或部分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應當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雙方可以以書面形式協商解除合同。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在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期限內,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應按照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乙方仍有權取得約定的傭金;
(三)甲方未如約支付看房費、傭金、居間活動費用的,應按照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盡力義務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費、傭金、居間活動費用;
(六)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看房費、傭金、居間活動費用外,應按照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付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七)乙方為甲方介紹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或身份資格證明,或所介紹房屋存在所有權糾紛或者其他任何權利瑕疵的。除退還已收取的看房費、傭余、居間活動費用外,應按照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經蓋章后生效。
第十四條合同一經生效,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對未盡事項做出補充規定。變更或補充規定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是在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對委托人、居間人及出租人的資質、資格及其他有關方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居間人(乙方):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月__日
一般貨物買賣協議 篇4
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買賣茶具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 買賣標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一百組。(樣式、規格另行列表)
二、 價金:精品每組人民幣 元整,次級品每組 元整,合計 元整。
三、 送貨地點: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點。
四、 送貨日期:乙方應于訂約后一個月內按甲方指定的地點、組數如期送達。如有遲延,應依遲交部分的貨款每按千分之二計罰違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五、 清償費用:原則上運送費、包裝費由乙方負擔。惟甲方所指定送貨地點不在_____ _____市_____ _____縣兩界內,按實際里程數每公里_____元酌收運送費用。
六、 甲方或其指定受領之人世間于受領第一條的茶具后,應即時驗收。茶具如有瑕疵,應于受領后七天內以書面通知乙方更換,逾期乙方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七、 甲方應憑乙方所開出的統一發票及送貨簽收單將貨款一次付給乙方。
八、 本契約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____________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 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 日
一般貨物買賣協議 篇5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指營業地處于不同國家的當事人之間所訂立的,由一方提供貨物并轉移所有權,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協議。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國際貿易交易中最為重要的一種合同,是各國經營進出口業務的企業開展貨物交易最基本的手段。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一種具有國際性的法律關系,它至少涉及買方和賣方國家的法律,有時還涉及第三國的法律。1985年10月在海牙國際私法外交會議上通過了《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適用法律公約》。其主要規定如下:
①買賣合同應受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的管轄,當事人選擇法律的協議必須是明示的,或者必須根據全部情況,能夠從合同的規定和當事人的行為推斷出來。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可以僅適用于合同的某一部分。
②在當事人未選擇買賣合同所應適用的法律的情況下,合同應受賣方在訂立合同時設有營業所的國家的法律的管轄。
③在下列情況下,買賣合同應受訂立合同時買方設有營業所的國家的法律管轄:合同是由當事人親臨該國進行談判,并在該國簽訂的;合同明示規定,賣方必須在該國履行其交貨義務;合同主要是依
買方確定的條件,并且是同由買方邀請其來投標的人簽訂的;凡屬以拍賣方式或在商品交易所內進行的買賣,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只有在不被拍賣地國或交易所所在地國法律所禁止的范圍內,方可適用于其合同,如果當事人對應適用的法律沒有作出選擇,或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為上述國家所禁止,則應適用拍賣地或交易所所在地國的法律;關于當事人對選擇應適用的法律的同意的存在及其實質有效性的問題,應由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來確定,如果根據該法律,當事人所作的選擇是無效的,則應按上述第二項規定,確定管轄該合同的法律:關于買賣合同或其任何條款的存在及其實質有效性的問題,應在假定該合同有效的情況下,由按照本公約應予適用的法律來確定。
賣方的基本義務是按照合同和公約的規定交付貨物,移交一切與貨物有關的單據,并移轉貨物的所有權。公約規定,如果合同沒有指定具體交貨地點,則在合同涉及貨物運輸的情況下,賣方的交貨義務是把貨物交給第一個承運人;如果合同項下的貨物是特定物,或從指定存貨中提取的貨物或尚待制造的未經特定化的貨物,而雙方當事人在訂約時已經知道這些貨物處于某一特定地點者,則賣方應于該地點把貨物交給買方處置;在其他情況下,賣方應在其訂約時的營業地點把貨物交給買方。當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采用某種貿易術語來確定交貨地點時,應適用貿易術語的解釋,而不適用公約的上述規定。公約還規定,賣方應按合同指定的日期交貨;如果合同規定了一段交
貨的期限(如1個月),則賣方可在這段時間內的任何一天交貨;在其他情況下,賣方應在訂立合同后的一段合理時間內交貨。至于何謂合理時間,公約未作具體解釋,須按具體情況確定。
賣方的另一項主要義務是對貨物的權利擔保和品質擔保,即賣方應保證他所交付的貨物符合合同的要求,并保證他對出售的貨物擁有合法權利,沒有侵犯任何第三者的權益。公約規定,賣方交付的貨物必須與合同所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相符,并須按照合同所規定的方式裝箱或包裝。
買方的主要義務是按照合同和公約的規定支付貨款和收取貨物。公約規定,付款地點如果合同中沒有指定,買方應在賣方的營業地付款;如果是憑交貨或交單付款,則應在移交貨物或單據的地點付款。付款時間如果合同沒有作出規定,買方應在賣方交貨或交單時付款。但買方在未有機會檢驗貨物以前,沒有支付貨款義務。這項規定同國際貿易的習慣做法有矛盾,因為在國際貿易中,特別是以 CIF 條件成交時,通常都是憑單付款在先,貨到檢驗在后,買方必須在賣方提出裝運單據時支付貨款,不能以未檢驗貨物為理由拒付貨款。故公約規定,如果上述買方檢驗貨物的機會與雙方議定的交貨或支付程序相抵觸,則可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一般貨物買賣協議 篇6
甲方(供貨方):乙方(購貨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在合約期內為乙方供應商品,達成如下協議:
一、商品的供應甲方向乙方供應干雜調味品等。
二、商品的質量
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質量應當符合該商品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三、商品的價格及定貨明細表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除要執行國家訂價或國家指導價的均由雙方協商訂價。
2、甲方供應的商品交易價格以雙方確認的定貨清單為準。(見下表)
3、甲方在供貨價發生提價變動時,應提前十天通知乙方,并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執行。商品上漲后產生的超定單貨款在下一季度支付。
四、商品的包裝方式
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包裝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通用方式。沒有通用的`方式應當采取足以保護商品的包裝方式,保證商品安全、衛生地運抵乙方。商品的包裝由甲方負擔。
五、供應商品的期限、地點、方式
1、甲方自合同簽訂日起向乙方供貨。
2、若乙方更改需求,甲方在收到該更改通知后5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則視為甲方同意按更改后的定貨單交貨。
3、供貨的地點為8888各店配貨中心(庫房)。
4、甲方須保證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嚴格按照乙方指定的時段,在8小時內將商品送抵乙方配貨中心,并保證缺貨率不高于10%,否則乙方將考慮和甲方的合作,并保留追究因甲方缺貨所造成的乙方損失的權利。
5、甲方交貨時,送貨的運費由甲方負責。
六、檢驗的標準與方式
1、對于甲方供應的貨物,乙方在驗收時采用本協議第二條之標準做為質量檢驗標準。
2、乙方收貨時僅對甲方所供應物的數量的進行驗收或只對貨物進行抽檢。
七、供應商品的退貨
1、甲方須保證無條件退換有質量問題的商品(如漏罐、漲罐、漲包、穿孔、變質、破碎等);無條件退回不符合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商品。
2、在保質期內,乙方在符合貨物規定的保質條件下保管該貨品,如發現甲方所供貨物有質量問題,乙方均可向甲方提出質量爭議,甲方應負全部責任。而且乙方因質量問題的退貨不受時間限制。3、甲方同意為乙方更換保質期剩余兩個月內的產品(個別保質期較短的商品除外)。
4、甲方須協助乙方控制好庫存,加快周轉,保證乙方不斷貨。如乙方出現個別情況下的庫存過大或失控,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處理和退換。
5、甲方在應該退貨時,在乙方通知兩次甲方仍不處理的,乙方當作已退貨處理,在超定單貨款中扣除該批貨款,如沒有超定單貨款的在下一季度定貨單中扣除。
6、所有情況下的退貨運費有甲方負責。
八、貨款結算方式
1、于甲方開始送貨起30日內付清本次定貨單貨款。
2、乙方支付方式為銀行轉賬。
3、若無發生任何質量問題情況下,乙方要全年購進雙方指定的商品。
4、如有超出定貨清單的貨物,雙方協商補貨,補貨款下一季初支付。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甲方少交商品,如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如果乙方仍然需要少交部分的商品,甲方應當繼續供應少交的商品。
2.乙方不得無故拒收甲方按定貨單供應的商品,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3.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提供假冒偽劣、變質、變味的產品,導致乙方遭受相關政府部門或引致乙方顧客的投訴,乙方有權退貨,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可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賠償乙方商譽損失的權利。
十、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選擇訴訟解決。
十一、本合同甲方為單位時,雙方加蓋公章后生效;甲方為自然人時,自然人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供貨方):乙方(購貨方):地址(住址):地址(住址):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人:聯系電話:聯系電話:傳真:傳真:戶名:戶名:開戶銀行:開戶銀行:帳號:帳號:
日期:20__年__月__日日期:20__年__月__日
一般貨物買賣協議 篇7
甲方(采購方):
乙方(供應商):
為確保甲乙雙方利益得到保護和責任得到履行,依據《合同法》規定之內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LED照明燈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標的(名稱、規格、型號、單價等)
第二條:合同價格
本合同為非固定總價合同,甲方采購價格是指乙方出售的現場炕貨價格,具體包括原材料費、加工費、包裝費、運費、稅率和可能出現的保險費、知識產權費。乙方提供的貨物的運輸人員費用、郵資費用以及隨貨物品工具、配件材料費用包含在本合同甲乙雙方商定的價格之內,甲方無需另行支付乙方費用。
第三條:質量保證
1.乙方其出售給甲方的貨物質量保證期為月,自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貨物的質量和技術規格應與甲方采購定單中所提出的質量要求和技術規格相一致;若甲方對貨物質量技術性性能無特殊說明的,則乙方貨物質量應達到國家有關部門最新頒布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規范。
3.質保期滿,在乙方不存在違約情形時,甲方應返回質保金或扣除雙方確認的質保金后將剩余質保金返還給乙方,質保金不計利息。
第四條、貨物的結算與支付
1、甲乙雙方確認的貨物結算依據為:采購合同書復印峻、甲方采購定單(傳真件、掃描件有效)、乙方開具的有效發票,甲方按質量合格貨物數量支付乙方貨款。如因乙方缺少結算依據而導致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甲方不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2、總合同價人民幣(¥元)按實際安裝數量計算。
3.支付方式:
a合同簽訂生效后,甲方先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做為合同定金,即元。
b貨到達甲方指定的地點并驗收合格后即付合同的%,即元。
c所有產品安裝調試完成,經過項目方驗收合格后,日之內即付清合同款剩余的%,即元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期按約交貨或部分交貨的,甲方有權不予支付乙方貨款和解除合同,乙方并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1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付的物品品種、數量、規格、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由乙方負責保修、包換或退貨,并承擔由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違反本合同相關約定的,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因乙方違約導致甲方的其它相關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此所產生的損失。
4.乙方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每日千分之五的違約金,并承當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生效后,發生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磁電串入等,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
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并且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十日內取得公證機關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合同的證明送交給對方。雙方同意,可據此免除部分或全部責任。一方不能證明不能履行合同是不可抗力的,應當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和賠償責任。
第七條、合同變更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須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均有權向合同簽約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合同終止。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代理人:代理人:電話:電話:開戶銀行:開戶銀行:賬號:賬號: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一般貨物買賣協議 篇8
經雙方協定一致,簽訂水泥購銷合同條款如下:
一、數量、計量單位、單價、金額
品名
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元)
金額(元)
備注
價金總額(大寫)拾萬仟佰拾元角分$
二、質量標準:水泥標號執行國家規定標準。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廠質量通知單。甲方憑單驗質。
三、袋重合格率達到國家規范。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甲方組織運輸工具到乙方倉庫提貨,運費、上、下車費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憑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據的證明發貨。若遇便車,甲方可以代運,其代運費用概由甲方負擔。乙方墊付的款項,隨同水泥價款一并結算。
五、甲乙雙方必須按如下期限提(供)貨
年月日前提(供)噸。其中:噸。噸。
年月日前提(供)噸。其中:噸。噸。
年月日前提(供)噸。其中:噸。噸。
年月日前提噸。其中:噸。噸。
甲方逾期提(收)貨的,乙方有權處理該貨,并不免甲方責任。
六、付款辦法和期限:
1、甲方在年月日前付定金元;
2、采取先匯款后結算方式:甲方按購水泥總金額分期先匯款。
年月日前電匯元;
年月日前電匯元;
年月日前電匯元;
年月日前電匯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第八條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項規定執行。乙方每月日-日憑實發水泥開具銷售發票向甲方開戶銀行辦理托收。
七、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1、中途退貨或違約拒收的。除償付退(或拒收)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逾期提貨的,每天償付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四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管費用。2、逾期付款的。每天償付逾期付款總額萬分之四的違約金。3、承擔《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36條第5、6項規定的責任。
乙方責任:1、不能交貨的。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每天償付萬分之四的違約金。2、所交水泥質量、規格不符合同規定。除自費負責處理外,還要賠償實際經濟損失。3、承擔《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七、八、九項規定的責任。
八、本合同一式份。經法定代表人簽章后生效。有效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經辦人:經辦人: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簽訂時間:簽訂地點:
一般貨物買賣協議 篇9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FOB條款)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則協商并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裝運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任何由于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凈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 保險
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后及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__________%,計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后,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注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 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裝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2.賣方在裝船后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 運輸公司。
3.____銀行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金額為________ 。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一般貨物買賣協議 篇10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簽訂地點:
一、產品名稱:鉛精礦
二、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本著雙方互惠互利長期友好合作的原則,從供需雙方的利益出發。As≤1%,如超上述要求,鉛金屬單價按As品位每超出0.1度扣200元。鉛精礦重量扣減袋重千分之六。
三、計價辦法(梯級計價方式):
1、主品位鉛以上海有色網1#電解鉛錠平均報價計算單價。
①、當Pb>60%時,每升1%金屬單價增價20元/噸;
②、當60%>Pb≥50%時,每降1%金屬單價降20%元/噸;
③、當50%>Pb≥45%時,先按②計價標準執行,50%以下每降1%金屬單價降40元/噸;④、當45%>Pb≥40%時,先按②、③計價標準執行,45%以下每降1%金屬單價降80元/噸;
⑤、當40%>Pb時,價格另議。比如:Pb=48%時,實際減價等于-2750-20×10-40×2=-3030元/噸Pb=43%時,實際減價等于-2750-20×10-40×5-80×2=-3310元/噸
2、鉛精礦含銀計價以上海有色網白銀2#銀錠平均結算價乘以計價系數計算。
①、200g>Ag≥100g時,76%系數計價結算;
②、500g>Ag≥200g時,77%系數計價結算;
③、1000g>Ag≥500g時,79%系數計價結算;
④、20__g>Ag≥1000g時,81%系數計價結算;
⑤、Ag≥20__g時,83%系數計價結算;
⑥、Ag<100g時不計價。
四、交(提)貨地點,方式:
在需方指定工廠交貨,承運車輛由供方負責,運費由需方承擔,并要求開具運輸發票經需方。供方出具本公司開具發票或出具實際供貨礦產品企業開具發票。雙方在場取樣,測出水份,并以擊破方過磅重量、化驗結果為結算依據,如化驗結果有異議,以國家標準(GB8152.1~8152.8-87)為依據,如果超過其誤差標準時,雙方友好協商,如雙方不能就化驗結果協商達成一致,必須進行仲裁時,由雙方協商一致選擇在廣西桂林地質礦產研究院、廣西壯族自治區冶金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廣州有色金屬研究院分析測試中心或北京國家重有色金屬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等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并以仲裁結果為準。
五、結算單價:
鉛精礦含Pb60%單價,上海有色網報價1#電解鉛價格在17000元到時18000元時,以1#電解鉛錠平均價減2750元/噸金屬;上海有色網報價1#電解鉛價格在18000元到時19000元時,以1#電解鉛錠平均價減2850元/噸金屬;1#電解鉛價格低于17000元或高于19000元時價格另議,以當月需方價格委員會定價為準。結算價格以到貨(到乙方貨場或倉庫過了重磅)當天上海有色網1#電解鉛錠報價均價為準(周六、周日到貨按下周一的價格結算)。
六、數量:本批1200噸金屬(以實際收貨數量為準)。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本合同自簽訂起30日內,需方向供方支付預付款人民幣貳佰伍拾萬元(¥2500000.00元),此后需方按供方書面通知付款金額(根據供方預算產量及市場行情估算貨款)每月5號前將當月貨款預付給供方,并于每月底結清。如有余款轉入下月預付款中。
八、違約責任:按《合同法》有關違約責任條款執行。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供需雙方簽字蓋章后,合同生效。有效期20__年9月2日止。
十一、其它約定事項: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盡事宜,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般貨物買賣協議 篇11
買方: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 ____________ (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
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 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 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
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附加條款:
第十三條 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后的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單位。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_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于____(地點)。
一般貨物買賣協議 篇12
所謂風險承擔①,是指買賣的標的物的合同生效后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一事由,如地震、火災、颶風等致使發生毀損、滅失時,此損失責任的歸屬。其中最關鍵的是風險從賣方轉移賣方轉移給買方的地點和時間界限。如果貨物的風險未轉移給買方,則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的風險由賣方承擔,假如貨物損失或滅失并非源于不可抗力原因,而是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風險,賣方還要為未能按期付貨承擔違約責任。反之,一旦貨物的風險已經轉移給了買方,那么從這一時刻起,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的而引發的風險導致貨物發生損失和滅失的后果,就要由買方承擔。風險的轉移意味著貨物損失或滅失的后果從賣方轉移給買方,也意味著向風險的責任方索賠的權利從賣方轉移給買方。顯而易見,在國際貨物買賣過程中,風險轉移直接影響買賣雙主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風險承擔的關鍵在于風險轉移的時間的問題。對此,各國立法及法學理論有不同的規定和主張。一種是“物主承擔風險”原則,即把風險的承擔同所有權的歸屬聯系在一起,從而法律上規定,貨物所有權轉移的同時就是風險轉移的時間。英國法、法國法采取這一原則。另一種是“交付轉移”原則,即以標的物的實際交付作為風險轉移的標志。美國法和德國法采用這一原則,《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都采用的是這一原則②。對于這么一個對于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重大的問題,許多有關貨物買賣的法律文件中都有相應規定。如1988年生效的《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就在第四章專門對于風險轉移的各種情況作出了明確的規定。此外,國際貿易慣例對貨物的風險轉移亦有相應的規定。1985年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法典》雖未對風險轉移問題作相關說明,但1999年10月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則對此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自1988年生效以來,已成為調整國際貨物銷售合同關系的最重要的一個調整國際貨物買賣的統一實體法公約③。此前我國早已簽署了該公約,并于1986年12月遞交了核準書,成為該公約的最早締約國之一。與我國有貿易往來的發達國家,除日本和英國外,均是公約的成員國。可以預計,在經濟全球化浪潮下,公約在未來的國際民、商事活動中將會得到更為廣泛的應用。為此,本文將以《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以下簡稱公約)此為主并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及法理知識就有關風險轉移問題進行分析。
一、 風險轉移的后果
公約第六十六條規定:貨物在風險移轉到買方承擔后遺失或損壞,買方支付價款的義務并不因此解除,除非這種遺失或損壞是由于賣方的行為或不行為所造成。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從這二點規定來看,風險轉移的法律后果在于:自貨物的風險轉移于買方后,即使貨物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損壞或滅失,買方仍然有義務履行合同規定的付款義務,除非這種損壞或滅失是由于賣方的行為或不行為所造成,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如賣方已根本違反合同,則所有風險轉移的規定,不損害買方因此種違反合同而可以采取的各種補救辦法④。買方不得以自己已經承擔了由風險所造成的損失為理由而拒絕支付貨款,亦不得就此向賣方主張任何抗辯和采用各種規定的救濟措施。
二、 風險轉移的一般規則
公約第六十七條規定,如果銷售合同涉及到貨物的運輸,但賣方沒有義務在某一特定地點交付貨物,自貨物按照銷售合同交付給第一承運人以轉交給買方時起,風險就移轉到買方承擔。如果賣方有義務在某一特定地點把貨物交付給承運人,在貨物于該地點交付給承運人以前,風險不移轉到買方承擔。賣方受權保留控制貨物處置權的單據,并不影響風險的移轉。但是,在貨物以貨物上加標記,或以裝運單據,或向買方發出通知或其它方式清楚地注明有關合同以前,風險不移轉到買方承擔。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標的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受人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條也規定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后,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第一百四十六條出賣人按照約定或者依照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將標的物置于交付地點,買受人違反約定沒有收取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違反約定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
在國際貿易中,貨物涉及運輸時,有時可能需要通過多種運輸工具的連續運輸(如國際多式聯運),而當貨物交付第一承運人時,賣方就失去了對貨物的控制,當然地無法知曉貨物是否因風險而遭到損失。其次,當賣方交付貨物后,通常須將裝運單據通過銀行議付貨款或者托收貨款,無論采用哪種收款方式,賣方均須將包括提單和保險單(如果由賣方投保的話)交給銀行。在此條件下賣方既不可能憑裝運單據提貨檢驗,在貨物發生保險范圍內的風險時,也不擁有合法的保險單向保險公司索賠。再者,只有當貨物運抵買方或目的港,買方或收貨人才有可能對貨物進行檢驗,在發現貨物受損后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并向責任方索賠,買方所處的地位使之能夠在發生風險后處理善后事宜。因而,規定風險自貨物交付第一承運人時從賣方轉移到買方是合理的。在賣方向第一承運人交付貨物后至向銀行辦理付款手續前的一段時間內,賣方仍持有可處置貨物的裝運單據。此時,按公約的規定,貨物的風險已經轉移給買方,但是貨物的所有權是否也同時轉移,公約并不涉及這一問題,而根據英國的貨物買賣法律的規定是,當賣方保留對貨物的處置權時,貨物的所的權就不轉移給買方,從而風險也不轉移給買方。這樣,風險的轉移和所有權的轉移相聯系在一起。不過,公約和民法典都沒有采用這一作法。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出賣人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它本身并不規定所有權轉移的時間,將所有權的轉移與風險的轉移相分離,故公約和民法典規定賣方保留控制貨物處置權的單據,并不影響風險的轉移。但是,貨物自交付第一承運人起,風險從賣方轉移到買方,這是一般規則,如一批貨物已交付承運人,但賣方并未將該批貨物與某一特定的合同(即與某一特定的買方)聯系在一起,只表明該批貨物是為履行某一合同,風險仍未轉移給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