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木買賣合同(通用9篇)
樹木買賣合同 篇1
賣方(甲方):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買賣_____樹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位于___________樹賣給乙方。
第二條:甲方承諾擁有上述______樹的合法處理權,保證上述_____樹無任何權屬紛爭和經濟糾紛,乙方應在合同簽定后一月內取走上述______樹。
第三條:甲乙雙方確認上述______樹的出賣價格,共計______元。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生效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_______元。
第四條:乙方自行負責具體開挖、包裝、裝卸、運輸上述______樹的相關事宜,并自行承擔安全責任。
第五條:乙方移栽上述_____樹的成活問題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七條:即簽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如有違反,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樹木買賣合同 篇2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買賣桂花活樹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位于富貴園門前桂花活樹賣給乙方。
第二條:甲方承諾擁有上述桂花樹的合法處理權,保證上述桂花樹無任何權屬紛爭和經濟糾紛,乙方應在合同簽定后一月內取走上述桂花樹。
第三條:甲乙雙方確認上述桂花樹的出賣價格,共計39336元。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生效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39336元。
第四條:乙方自行負責具體開挖、包裝、裝卸、運輸上述桂花樹的相關事宜,并自行承擔安全責任。
第五條:乙方移栽上述桂花樹的成活問題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即簽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如有違反,雙方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樹木買賣合同 篇3
甲方(出賣方):
乙方(購買方):
經甲乙雙方自愿協商達成如下買賣協議:
一、買賣標的物及價款。
甲方愿將其位于平旺鄉馬營新村十里河林場以東水渠兩旁所有柳樹及馬營新村十里河大橋低以南水渠兩旁所有柳樹共計40棵出售給乙方,總價款為3萬元。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按照約定收取乙方購買柳樹押金5000元人民幣及貨款。
2、 甲方承諾有出售上述柳樹的絕對的、合法的、完全的處分權,保證無任何權屬爭議和經濟糾紛,否則,甲方愿意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 為乙方提供采挖樹木的便利條件,負責處理采挖、運輸樹木過程中的一切糾紛及各部門、村委、人員阻礙、干涉、刁難等不利于采挖、運輸、買賣的一切行為。否則,甲方愿意承擔因此給乙方所造成的人工費、機械租憑費等一切經濟損失。保證乙方的工作順利進行。
甲方收款應當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合法字據,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乙方自行采挖樹木,所挖產品均歸乙方所有。采挖開始時,付給甲方押金5000元,采挖過程中每運走3、5棵柳樹付給甲方相近的款項3000元,收尾時與押金一并結算.
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樹木買賣合同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林木買賣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林木坐落
甲方自愿將位于哈爾濱市道外區【 】鎮【 】村(實際土地承包經營權人 的土地)所種林木【 】顆(占地三畝)出售給【 】。
二、林木品種、價格、數量及總價款
1、林木品種為:2、林木價格: 3、林木數量:4、總價款:
三、價款支付方式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后,在【 】日內以現金的方式一次性付清,即人民幣【 】元。
四、林木交付方式
1、交付時間和期限:本協議簽訂后 天內交付。
2、交貨地點:甲方林木所在地。
3、交貨方式:現場交接。
五、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所售林木已如實陳述上述林木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所售林木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所售林木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2、乙方保證按協議約定支付林木價款。
3、甲方保證按協議約定交付林木。
4、甲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林木后,甲方放棄對林木的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關部門依法征地所得賠償款等)。
5、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土地經營權流轉方法簽訂土地流轉協議。
6、本協議簽訂后,既而得到林木的全部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關部門依法征地所得賠償款等權利。
六、本協議的解除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本協議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本協議,并按每延遲一日,按總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若甲方三個月內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價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本協議,并按每延遲一日,按總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若乙方三個月內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價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3、任何一方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經濟損失。
七、不可抗力
若遇因國家政策、法律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特別約定
因乙方購買的林木為成活林木,甲交付林木后,乙方仍需在該地塊種植。故此,乙方在與該地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簽訂土地流轉協議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再者,因該地塊與甲方剩余租賃地塊相鄰,故此,在此明晰該地塊的面積為【三】畝,四至為:東 ,南 ,西 ,北 。
九、其他約定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并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九、爭議的解決
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樹木買賣合同 篇5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購買乙方(家住江安縣鐵清鎮回龍村陳家咀組)的黃角樹達成如下協議:
一、樹木的品種、價格及數量
(1)黃角樹:樹木規格直徑約 公分左右,不限樹冠的大小和樹高。
(2)數量: 壹 棵。
(3)價格:為人民幣 元,(大寫)共計人民幣 圓整。 (¥: 元。)
二、樹木的要求
(1)甲方要提前對樹冠進行修剪、對樹根進行切割,有可能對樹木周圍作物造成一定的損傷,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賠償要求。
(2)因甲方要對樹桿進行草繩保護處理,所挖的樹木土球不小于 70 公分,并進行草繩纏繞保護,乙方要無條件的協助配合。
三、付款方式
甲方在樹木的栽培現場對符合要求的樹木進行標識后支付 元的預付款。余款 元在甲方驗收樹木完成并上車后就立即支付。
四、違約責任
(1)除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外,任何一方拒不履行合同的,應以合同價款的 200%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即賠付對方違約金 元。
(2)任何一方履行合同不符合預定的,應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違約方遲延履行超過定日期 15 日以上或有其他行為嚴重損害守約方利益導致守約放訂立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違約方承擔賠償損失和支付違約金的義務。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有雙方協商并訂立補充協議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則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地址:聯系電話:鑒證人 :
乙方(簽字): 地址: 聯系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樹木買賣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買賣時雙方各自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義務,經雙方自愿同意簽定以下協議:
一、買賣標的物及價款
甲方愿意將位于張家口市宣化林場范圍內規定的樹木出售給乙方,總價款 萬元人民幣。
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承諾所有出售的樹木有完全的處分權,保證無任何權屬爭議和經濟糾紛。否則承擔乙方的所有損失。
2、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采伐的便利條件。
3、乙方負責到辦理采伐證等相關采伐手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采伐手續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需在采伐前一次性支付甲方 萬元的樹木價款,并預先繳納5000元人民幣作為保證金。采伐完畢后,甲方驗收合格后一次性返還全部保證金。
5、乙方負責樹木的采伐及運輸以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6、乙方只能采伐雙方約定的樹木,甲方指定保留的樹木乙方不得采伐。否則每棵樹包賠甲方200元人民幣。
7、采伐過程中所產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8、乙方應與20xx年 月 日前完成采伐工作,逾期按 元/天包賠甲方損失。
9、乙方在采伐完畢后必須在2日內將采伐現場清理干凈。否則甲方有權酌情在保證金中扣除場地清理費用。
10、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乙雙方違約,雙方協商解決。
三、該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不得對成交金額提出異議。
甲方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樹木買賣合同 篇7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自愿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 林木達成以下協議。
1、 甲方賣給乙方 畝林木,小地名 ,樹種為雜木、 。
2、甲方賣給乙方林木資金共計 元整,乙方先付 元作為定金,剩余資金必須在砍伐林木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資金未全部付清前不能砍伐任何一株林木,否則甲方將報告林業部門、林業森林公安按盜伐林木進行處置。
3、乙方負責到林業相關部門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甲方提供給乙方此片林木林權證辦理采伐手續。
4、乙方必須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前林木砍伐結束,超過砍伐期限甲方有權對此片林木進行重新拍賣。
5、在砍伐林木中一切安全問題由乙方自己負責。
6、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違約金 元。
7、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8、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手印):
乙方(簽字手印):
年 月 日
樹木買賣合同 篇8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自己的承包林地內的杉木、松木、櫟木出售給乙方,經雙方共同協議特立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位于 的承包林地內的已成材的杉木、松木、櫟木出售給乙方采伐,四界以林權證為準,乙方在砍伐中不得越界。
二、乙方買甲方樹木價人民幣 元整( 000.00元)砍伐到一半時乙方一次付清全款。
三、從訂立本協議之日起,乙方必須在201 年 月份砍伐完畢,越期不得繼續砍伐。
四、乙方負責向當地林業管理部門申請并辦理合法的出售手續,甲方提供相關配合。乙方負責向當地林業管理部門和交通管理部門等機構申請并辦理合法的運輸手續。
五、砍伐過程中所有的工傷事故與甲方無關。乙方保證進場施工不得損傷他人樹木。
六、乙方不得采伐未成材的小樹木。因放成材樹的需要的除外。
七、以上樹木買賣的相關費用支出,由乙方承擔,甲方所收樹木價款為凈得價款。此協議自雙方鑒字后生效,雙方互不反悔,如有哪方反悔后果自負。未盡事宜和糾紛問題雙方協商解決。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樹木買賣合同 篇9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買賣桂花活樹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位于富貴園門前桂花活樹賣給乙方。
第二條:甲方承諾擁有上述桂花樹的合法處理權,保證上述桂花樹無任何權屬紛爭和經濟糾紛,乙方應在合同簽定后一月內取走上述桂花樹。
第三條:甲乙雙方確認上述桂花樹的出賣價格,共計39336元。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生效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39336元。
第四條:乙方自行負責具體開挖、包裝、裝卸、運輸上述桂花樹的相關事宜,并自行承擔安全責任。
第五條:乙方移栽上述桂花樹的成活問題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即簽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如有違反,雙方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