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供應合同(精選5篇)
木材供應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由甲方購買乙方松木原材料,(規格5公分5公分,長度2米為準,板材2米長,2公分厚,寬度10公分,80公分長,55公分,以上木材由乙方供應,雙方協商決定此次供貨決定價格貳仟陸佰伍拾元整(¥2650.00元)一立方,供貨量每月不能低于一千個立方,下車費用由甲方負責。
甲方驗收,以甲方電話告知乙方應需量和需用時間,乙方必須保質保量按甲方提供時間地點準時運到,如雙方一方違約按本次供貨百分之六十扣除現金(人民幣),如甲方不能按時接收本次需求量,乙方有權扣除保證金伍萬元(人民幣)扣除。
如因天氣造成的原因供貨不到位,或甲方現金結算不到位由雙方協商決定,拖欠時間不超過兩天。
合同生效之前,甲方必須付木材保證訂金5萬到乙方帳戶,合同簽定起五萬元保證金到合同終止為止返還。
此合同有效期二年六個月,如甲乙雙方暫停合同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本合同起止時間20xx年12月4日至20xx年6月4日。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生效。附帶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材供應合同 篇2
使用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應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本項建設工程的具體要求,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基礎上,本著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就工程用輔材及零星材料等材料的供應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 材料交貨地點、供貨期限 交貨地址:甲方項目工地。
供貨起止時間:_ _年_ 月 日至_ _年_ _月_ __日
二、供應要求及價格
1、單價 :以最終實際結算為準。(單價及總額以發票為準,總金額約 萬元)
2、上述價格為到貨價,且是綜合單價。含運費、裝卸費、保險費(單價以下表為準)
3、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發票。 具體規格、單價參照下表:
三、結算和資金支付條款
1、結算方式:點數據實結算。
2、送到工地,甲方應指定專人在發貨單上簽字作為收貨確認。但簽字不視為乙方材料合格,有關材料質量應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辦理。
3、每月_ _日前,供需雙方對上月供應量進行核對,并辦理有效簽字手續。
4、付款方式: 。
四、質量標準和驗收
1、乙方應對供應材料的質量負責。
2、材料應符合現行國家質量要求和行業有關標準,符合業主要求。
3、乙方貨到后甲方應組織人員初驗,初驗合格的,甲方簽收;初驗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損失由乙方自擔;如果本項工程對材料驗收有特殊要求的,應按此規定辦理;甲方初驗合格,不意味材料最終完全合格,甲方將在實際使用過程中進行進一步檢驗和驗收,如發現質量不合格或不能滿足施工要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更換或作退貨處理,乙方應立即作出處理,并承擔相關損失和費用,否則甲方有權從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關款項。
五、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根據施工進度,提前__五_天向乙方提供貨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書面、口頭、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方式。
2、乙方按時送達材料后,甲方應及時組織初驗,初驗合格的,及時簽收確認,初驗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貨或作換貨處理。
六、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要求及時保質保量供應材料,如不能按時供應,或供應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2、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甲方提供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檢測報告、營業執照。
七、甲乙雙方其他約定條款
1、乙方保證材料在供應之前所有權確為自己所有,不存在權利瑕疵,如若引發侵權責任由乙方承擔。
2、雙方約定材料在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前,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的聯系方法以下表為準,如發生變更須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
八、違約責任
1、非因質量原因甲方中途退貨的,應當承擔退貨價金10%的懲罰性違約金,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考慮到工程計價的滯后性,甲方不承擔延期付款六個月內的違約責任。
2、乙方不能按期交貨的,應當承擔本批貨款總價的10%的懲罰性違約金,并繼續履行合同。乙方提供的產品質量不符合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應當承擔合同總造價的20%的懲罰性違約金,如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賠償,如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 爭議解決條款
1、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
2、 如仍未解決,依法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肆__份,甲乙雙方各執_貳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材供應合同 篇3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增強供需方的責任感和確保需方的正常生產,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遵守履行。
一、品名:成品木料;
二、結算價格:每立方米人民幣 (含 %增值稅發票)。
三、規格(mm)、數量(m3)、交貨時間:
四、木料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1、用材要求:樹種:白楊樹;產地 。
2、木料的材質要硬、要白,木質不可太松。
3、木料不允許開裂、水腐、死節、大活節、藍變、心材、蟲眼、斜紋、帶邊皮、變形彎曲。
4、木料的規格尺寸不得出現負公差,厚度正公差不得超過 mm。
5、木料允許小色差、10mm以下的小活節和11度以下的小斜紋;
6、木料濕度在15度左右,正負公差不得超過3度。
五、包裝標準:按不同的規格分類打捆,包裝帶要打緊并要整齊地在木料兩端打包,不得讓木料在裝卸時脫落四散。包裝物不計價、不退回。
六、交貨地點:需方企業所在地。
七、驗收方法:需方按上述第四、五條的質量要求和標準對供方交付的產品進行驗收,對發現不符合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的木料,應在收貨后20天內通知供方處理。
八、結算方式:貨到20天結帳,需方按驗收合格及成配套的實際數量計算貨款,并在收到供方出具增值稅發票后以轉帳的方式支付貨款。對不成配套的產品,如有續單配套,再進行結算,否則不予結算,后果由供方承擔。
九、雙方違約責任:
1、供方不能交貨的,按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30%向需方償付違約金。由此造成需方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供方還應給予賠償。
2、供方逾期交貨的(寬限期6天),按該貨款總值的日1%向需方償付違約金。因供方逾期交貨導致需方生產的產品不能按時交貨所造成的損失超過供方應當償付的違約金數額時,供方還應給予賠償。
3、需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按逾期額的銀行貸款利率向供方支付違約金。
十、糾紛解決方式:雙方對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應當盡量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材供應合同 篇4
訂立合同雙方: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品名 規格 單位 數量 備注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簽,并妥為保存,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物的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復,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復,有權停止工作,并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2, 承攬方對于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復制品。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提)貨的時間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 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并按協議執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托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1.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交付定金。定金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當事人雙方約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給付預付款。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余款的可以請求返還。等等。)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后,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于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三,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總額的_____%(20%--60%幅度)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六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后,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于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后,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采取積極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如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并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經簽證或公證,則應送簽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訂
木材供應合同 篇5
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先生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售方),_________先生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購方),鑒于售方同意出售,購方同意購買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貨物),其合同貨物的質量、性能、數量經雙方確認,并簽署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1.合同貨物: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
3.原產地:_________
4.價格:_________f.o.b_________
5.裝船:第一次裝船應于接到信用證后30天至45天內予以辦理。從第一次裝船,遞增至終了,應在12個月內完成。
6.優惠期限:為了履行合同,若最后一次裝船時發生延遲,售方提出憑證,購方可向售方提供30天的優惠期限。
7.保險:由購方辦理。
8.包裝:用新牛皮紙袋裝,每袋為_________公斤;或用木箱裝,每箱為_________公斤。予以免費包裝。
9. 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5天(公歷日)內購方通過開證行開出以售方為受益人,經確認的,全金額100%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的,可轉讓的,允許分期裝船的信用證,見票即付并出示下列證件:
(1)全套售方商業發票;
(2)全套清潔、不記名、背書提單;
(3)質量、重量檢驗證明。
10.裝船通知:購方至少在裝貨船到達裝貨港的7天前,將裝貨船到達的時間用電傳通知售方。
11.保證金:
(1)通知銀行收到購方開具的不可撤銷信用證時,售方必須開具信用證_________%金額的保證金。
(2)合同貨物裝船和交貨后,保證金將原數退回給售方。若出于任何原因,本合同規定的第12條除外,發生無法交貨(全部或部分)按數量比例將保證金作為違約予以沒收支付給購方。
(3)若由于購方違約或購方不按照本合同第9條規定的時間內,(第12條規定除外)開具以售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必須按保證金相同的金額付給售方。
(4)開具的信用證必須滿足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內容。信用證所列條件應準確、公道,售方并能予以承兌。通知銀行收到信用證后,通知銀行應給開證銀行提供保證金。
12.不可抗力:售方或購方均不承擔由于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所造成的無法交貨或違約,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包括戰爭、封鎖、沖突、叛亂、罷工、雇主停工、內亂、騷動、政府對進出口的限制、暴動、嚴重火災或水災或被人們所不能控制的自然因素。
交貨或裝船時間可能出現延遲,購方或售方應提出證明予以說明實情。
13.仲裁: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執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仲裁地點在_________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其法規裁決。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除進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在仲裁進行的同時,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14.貨幣貶值:若美元貨幣發生法定貶值,售方保留按貶值比率對合同價格予以調整的核定權力。
15.有效期限:本合同簽字后,在7天內購方不能開出以售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本合同將自動失效。但購方仍然對第11條中第(2)、(3)項規定的內容負責,支付予以補償。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認真審閱并遵守其規定的全部條款,在見證人出席下經雙方簽字。
售方(蓋章):_________ 購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