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供應合同(通用5篇)
煤供應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負責甲方生產煤炭供應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委托乙方負責供應甲方高縣合成氨廠生產所需原料煤年約 萬噸,運輸由甲方自己負責;
二、 乙方給甲方墊付一個月煤款甲方付給乙方總煤款的管理費。
三、 煤炭價格由甲方確認乙方進行支付。
四、 煤質要求:
如甲方發現煤質出現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并由乙方負責與煤礦進行協調。
五、原煤重量以甲方廠區過磅數為準,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甲方在本月 日開始支付當月煤款,在次月的 日前付清前月的煤款。
六、 乙方保證按計劃完成甲方的煤炭供應,每月保證煤炭 噸。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給甲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 在合同期內,由甲方自主組織調配運輸車輛,乙方負責協調車輛與煤礦的裝車。乙方必須保證及時裝車,否則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 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不再合作時,在雙方一致認可的情況下,甲方須在一個月內將乙方墊付的煤款結算完畢。
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如需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同意方可變更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
十、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雙方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供應合同 篇2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產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注:空格如不夠用,可另接)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費的條件和期限:低位熱值>5500大卡 水分<10% 灰分<22% 揮發分>25% 硫<1% 焦渣特性3~4類
三、交(提)貨地點 方式: 貨至江陰長虹碼頭,水上船板交貨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費用負擔:
運輸與船運費由供方承擔,包含在煤炭總價內。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式:
數量以貨到港商檢吃水,結合碼頭電子磅計量為準。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散裝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驗收標準以合同約定標準執行,如發生爭議,以雙方認可的具有國家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機構化驗為準。
八、隨即備品 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 無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貨到江陰長虹國際碼頭,水上船板交貨,先付總貨款的50%,卸貨結束按實際總噸位支付20~30%,余款在供方增殖稅發票到后7個工作日內需方付清。
十、如需提出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福建: 無
十一、合同約定
如低位熱值超過5500大卡,每100大卡加9.5元,每地于100大卡扣9.5元,低于4800大卡拒收,水分超過9%以上,有一個百分點扣一個百分點噸位,揮發分低于25%一個百分點扣5元,超過一個百分點加5元,硫超過0.1百分點扣6元,超過1.5拒收。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合同簽訂地工商行政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自蓋章簽字后起生效,未盡事宜,另行商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供應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項目的具體情況,甲方決定將本公司煤炭采購業務承包給乙方,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以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供應概況:
1、采購價格核算:以當地實際市場價為依據,每噸增加2元計算。
2、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人工以及協調等其它產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二、運輸款結算方式:
雙方在簽訂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按照甲方指定場地堆卸原煤,由乙方指定的統計人員持甲方的結算單據與甲方相關負責人員核對簽字認可后,到甲方財務辦理結算。
三、甲、乙方雙方應承擔的責任:
1. 甲方的責任:必須保證甲方公司全部原煤采辦業務交由乙方(除甲方公司自己煤礦原煤)。
2. 化驗標準依甲方化驗結果為準,如偏差較大,經甲乙雙方協商,選第三方化驗作為最終結果。
3. 乙方供應煤炭噸位依煤礦出礦磅單為準。
四、其它條款:
1、采辦過成功,如對煤炭質量、噸位有改變時,甲方另行通知乙方提前準備更改。
2、在甲、乙雙方合同生效后,乙方應積極聯系甲方了解儲存情況提前準備。
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約定雙方不準以欺騙、欺詐的方式給對方簽訂合同,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六、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各自遵守,如一方違約;按本合同總數量總價格的3%處罰,賠償給守約方。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供應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施工需要由乙方為甲方負責砂子的供應,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權利,經充分協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材料要求
砂子應級配良好、質地堅硬、顆粒潔凈、粒徑小于5㎜,含泥量應小于3%,其它指標也應符合《公路工程集料試驗規程》有關規定。
二、收料地點
由乙方運輸至甲方的使用地點后收料。
三、單價
出廠單價: 元/立方米。運至紅峽嶺到野牛關梁段內時單價: 元/立方米運至野牛關梁到東岔林場工區段內時單價: 元/立方米以上單價含稅金等一切費用。
四、計量與支付方式
1、計量:
對所購砂料的數量由甲乙雙方在甲方指定的卸料點現場按照裝車收方計量或由乙方現場堆料一定數量后,甲乙雙方共同收方。具體采用那種方式收方,由甲方根據工程具體施工情況而定。此收方數量經現場核實后,將作為結算的依據。
2、支付:甲方按實際拉運數量和本協議價格計算出的總價,每月支付一次。
五、雙方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責任與義務
1、向乙方提供所需砂料的規格和技術要求;
2、按照雙方確定的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材料款額;
4、甲方有權拒絕乙方提供的不合格材料,卸車時發現材料不符合質量要求或乙方不按甲方指定地點卸料時,甲方有權拒收;
5、甲方委托聯絡人 電話: ,為乙方提供砂子需要的時間、地點或樁號,以保證乙方及時供應。
(二)乙方責任與義務
1、保證按甲方要求供應砂料(此要求包括砂子的質量、數量、規格、供應時間、供應地點等);
2、乙方為甲方提供所需的一切材料過程中的安全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3、乙方聯絡人: 電話: ,乙方接到甲方材料使用要求后在24小時內供貨到現場。
六、本協議一經簽定,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否則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議。
八、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雙方發生爭執,應當協商解決或由有仲裁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在供應結束、費用結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供應合同 篇5
采購方(甲方): 供應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惠、長期合作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協議。甲方將銅陵市獅子山區主要道路路幅內綠化提升工程項目的部分苗木委托乙方供應,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苗木的名稱、規格和單價:
詳見協議附件。附件中單價為甲方在銅陵指定地點的到場價(單價中含運輸費用)。
二、苗木供應時間和施工地點:
1、甲方在要求苗木到場時間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2、苗木從起挖到種植現場的時間不能超過24小時。
3、苗木施工地點為銅陵市太平湖路。
4、苗木供應時間: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6月15日。
三、苗木供應數量:
甲方依據項目進度提前五日分批提供苗木所需的品種、規格及數量的進貨清單。附件提供的數量僅作為參考數據,具體分批進貨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
四、質量要求:
1、所有苗木應由甲方指定人員現場確定為準。
2、喬木要求:熟貨(部分可注明為生貨),樹冠完整飽滿,樹型飽滿,土球完好,要求半干半濕,草繩須纏到土球以上1.2米處,根系發育良好。裸根喬木米徑在15厘米以上,根系為米徑的6-8倍長度。苗木高度及分枝點高度應與苗木供應單一致,樹皮無機械損傷和病蟲害。
3、灌木及球類植物要求:冠幅飽滿、土球完好、勻稱(土球大小為苗木冠徑的0.5-1倍),苗木高度、冠徑與苗木供應單一致,根系發育良好,生長健壯、形狀隨行整齊、無病蟲害。
4、草皮類植物要求:草坪卷或草坪塊生長密度統一,土層厚度統一(相差不超過0.5厘米),無雜草,草色純正、根系發育良好,生長健壯。
5、所有苗木的規格必須達到附件中所有規定規格,形狀及品質符合甲方代表要求。
6、土球大小須保證達到桿徑的8倍。
五、驗收標準:
苗木在規定時間內運到現場后,必須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甲方和乙方在現場填寫苗木驗收單,以驗收合格量作為與供苗商結算依據及施工單位結算依據。
六、付款方式:
1、甲方確定的苗木全部上車后,經甲乙雙方相關人員驗收合格,按本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實際裝車數量計算價款。
2、甲方在苗木裝車驗收合格后,支付實際價款的50%。待苗木到達項目施工所在地,卸貨結束后,支付實際價款的40%(含運輸費用)。剩余10%苗木款
七、結算方式:
苗木單價按協議附件確定單價執行,數量按建設的驗收合格后的數量據實結算,即苗木結算金額=實際驗收合格數量協議附件確定單價。
八、雙方責任:
1、甲方在規定期限內按時支付乙方苗木款
2、甲方不承擔苗木到達指定地點前的任何風險。
3、甲方應及時組織人員與乙方代表進場苗木驗收及數量的核對確認工作。
4、若因乙方原因苗木不能及時運到苗木施工地點,對此造成的后果乙方必須無條件承擔,甲方有權撤消合同。
5、乙方應充分考慮各方面因素并保證有充足貨源,除非甲方另行通知和要求,乙方不得在苗木供應時間內以各種理由將雙方確定的苗木價格進行上浮調整,不得單方停止協議范圍內的苗木供應。若乙方因上述原因而導致甲方工期滯后,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相應的所有損失。
6、因甲方原因或自然因素引起的約定供貨日期延誤,可辦理順延簽證或由雙方協商解決。
7、因乙方供應不及時或供應苗木不符合約定的要求,甲方有權通知乙方終止合同,乙方不得對此提出異議。
九、其它:
1、甲乙雙方在執行協議過程中出現異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協商不成時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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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