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購銷合同(精選5篇)
豬購銷合同 篇1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地址: 電話: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為了滿足生豬商品生產,滿足城鄉人民的生活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和數量
1、產品的名稱: ;
2、數量: ;
3、單位: ;
4、計量方法: 。
第二條 產品的等級、質量和檢驗方法
1、產品的等級和質量要求: ;
2、產品的檢驗檢疫方法: 。
第三條 產品的價格、貨款和結算方式
1、產品價格: ;
2、總貨款: ;
3、結算方式: 。
第四條 交貨期限、地點和方式
1、交貨期限: ;
2、交貨地點: ;
3、交貨方式: 。
第五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收購或在合同期間退貨的,應按未收或退貨部分貨款總價值的 %償付違約金;
2、甲方如需提前 收購,征得乙方同意變更合同的,甲方應給乙方提前收購貨物總價值的 %,因特殊原因必須逾期收購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和飼養費;
3、對通過銀行結算而未按期付款的,應按有關規定,向乙方償付 元的違約金;
4、乙方按合同規定交貨,應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貨物總值的 %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其它損失。
第六條 乙方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或交貨少于合同規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應如數補交,并應向甲方支付少交部分貨物總值 %的違約金;
2、乙方交貨時間比合同規定提前,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經有關部門證明理由正當的,甲方可考慮同意接收,并按約定付款;乙方無正當理由提前交貨的,甲方有權拒收。
第七條 其它約定事項
1、合同履行期間因發生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當事人一方應及時向陽花對方通報相關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或經相關部門證實后,不負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在履行要合同期間,如發生爭議,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3、其它約定事項:
4、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乙(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時間: 時間:
豬購銷合同 篇2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為發展養殖業,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購買乙方的良種豬苗達成如下協議:
一、品種、規格及價格描述:
二、交貨地點、時間及交貨方式:
1、交貨地點:乙方種豬場。
2、交貨時間: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2月1日(如時間有輕微變化由雙方商定為準)
3、交貨方式:甲方自提。
三、付款方式:
甲方先付貨款,自合同簽訂后兩個月內預付70%的貨款。 賬戶名: 開戶行: 賬號:
四、甲方須履行以下義務;
1、按時如數交納貨款;
2、按時派車和人員到甲方種豬場提取豬苗。
五、乙方愿履行如下義務:
1、負責控制豬苗質量,提供健康無病的豬苗給甲方。
2、甲方豬苗運輸車輛到乙方種豬場后乙方安排人員負責裝車工作。
3、乙方負責參照甲方標準供給豬苗。
六、其他約定事項:
1、如遇重大自然災害(發臺風、山洪等)、重大疾病疫情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乙方不能履行合同,屬免責范圍;
2、甲方不提貨或沒有準時結清貨款,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發生爭執由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交付豬苗時。
九、本合同傳真件有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時間: 年 月 日
豬購銷合同 篇3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地址: 電話: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為了滿足生豬商品生產,滿足城鄉人民的生活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和數量
1、產品的名稱: ;
2、數量: ;
3、單位: ;
4、計量方法: 。
第二條 產品的等級、質量和檢驗方法
1、產品的等級和質量要求: ;
2、產品的檢驗檢疫方法: 。
第三條 產品的價格、貨款和結算方式
1、產品價格: ;
2、總貨款: ;
3、結算方式: 。
第四條 交貨期限、地點和方式
1、交貨期限: ;
2、交貨地點: ;
3、交貨方式: 。
第五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收購或在合同期間退貨的,應按未收或退貨部分貨款總價值的 %償付違約金;
2、甲方如需提前 收購,征得乙方同意變更合同的,甲方應給乙方提前收購貨物總價值的 %,因特殊原因必須逾期收購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和飼養費;
3、對通過銀行結算而未按期付款的,應按有關規定,向乙方償付 元的違約金;
4、乙方按合同規定交貨,應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貨物總值的 %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其它損失。
第六條 乙方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或交貨少于合同規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應如數補交,并應向甲方支付少交部分貨物總值 %的違約金;
2、乙方交貨時間比合同規定提前,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經有關部門證明理由正當的,甲方可考慮同意接收,并按約定付款;乙方無正當理由提前交貨的,甲方有權拒收。
第七條 其它約定事項
1、合同履行期間因發生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當事人一方應及時向陽花對方通報相關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或經相關部門證實后,不負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在履行要合同期間,如發生爭議,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3、其它約定事項:
4、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豬購銷合同 篇4
銷售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甲方自愿將南部縣金瑞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地處南部縣嘉陵路136號)的生豬頭蹄銷售給乙方,并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年宰生豬約10余萬頭,平均月宰量約9000余頭,其頭、蹄全部銷售給乙方,若甲方的生產量不能保證乙方的需求,乙方可另行外購,甲方不得干預。
二、產品質量:甲方所提供生豬產品,必須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經過檢疫檢驗并出具相關有效票據。
三、甲方每日所產生的頭蹄乙方自行組織人員收集、歸類過磅,結清當日貨款(其中:運費、人工、卸裝車等費用概由乙方自行負責),否則,甲方將從定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四、合同期限:自二O一 年 月 日至二O一 年 月 日止,若需續簽,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
五、資金流量預算:300套/日18.50㎏/套10.50元/㎏30天=1.748.250.00元。因市場價格的不確定性,甲、乙雙方每10日議價一次,達成共識后執行。
六、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貨源定金伍拾萬元人民幣。
七、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本合同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達成共識,增補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豬購銷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買賣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品種與數量
1、品種:生乳豬。
2、數量:每天300頭,如臨時有改變則乙方要先知會甲方,甲方盡可能滿足乙方的需求。
二、等級、質量和檢疫方法
1、等級和質量:生乳豬必須是健康的,重量要在8-20斤之內。
2、檢疫辦法:按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規定進行檢疫。
三、價格、貨款結算
1、價格:16元/每斤,如市場價格波動超過20%,則由雙方協商新價格,本合同繼續有效。
2、貨款結算方式:乙方需預付一個月的貨款。
四、交貨期限、地點和方式
1、期限:一到兩天交貨一次。
2、地點:乙方的加工產所。
3、方式:甲方實物交貨給乙方,乙方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甲方貨款。
五、乙方的違約責任
l、乙方未按合同收購或在合同履行期內退貨的,應按未收或退貨部分貨款總值 的30%,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因特殊原因逾期收購的,除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收購部分貨款總值10%(由買賣雙方約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甲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飼養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2、對通過銀行結算而未按期付款的,乙方應按未付貨款總值的10%,向甲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3、甲方按合同規定交貨,乙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貨款總值的30%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和費用。
六、甲方的違約責任。
l、甲方逾期交貨,如乙方仍然需要,甲方應如數交貨,并應向乙方償付貨物總值的10%的違約金;如乙方不需要,甲方應按未交貨款總值的30%償付違約金。交貨少于合同規定的,如乙方仍然需要,甲方應如數補齊,并應向乙方償付少交部分貨物總值10%的違約金;如乙方不需要,甲方應按逾期應交部分貨款總值30%償付違約金。
2、甲方交貨時間比合同規定提前,乙方有權拒收。如乙方同意接收,不按違約處理。
3、甲方交售的生乳豬品種、標準與合同規定不符時,乙方可以拒收。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20xx年03月01日至20xx年03月01日,由于臨近清明,
乙方第一個合同月需要的生乳豬數量較大,在1.5萬頭左右,因此經雙方協定當乙方付首筆貨款250萬元時本合同正式生效。
八、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內,如發生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者不能適當履行合同的,應向對方當事人通報理由,并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申請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調解或協商不成的,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十、其他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雙方達成協議。街道要求變更或接觸合同通知的一方,應在七天之內作出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違約金、賠償金應在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十天內賠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買賣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