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模板購銷合同范本
不計損耗,按實際驗收數量結算。
5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支付
5.1產品的價格,雙方商定為 元/單位(大寫: 元/單位,含發票稅金、材料費、運輸費、裝卸費等各種費用)。在合同期內如遇交易產品市場價格發生較大變化,幅度超過±10%時,雙方協商并另行訂立補充協議適當調整價格。(單價調整約定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適用)
5.2產品貨款的結算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
(1)每次供貨經甲方驗收確認簽字后即結算當次貨款;
(2)甲方按固定時間向乙方結算,每 月結算一次;
(3)供貨完成后一次性結算。
5.3貨款的支付采用銀行轉賬的方式支付,甲方每次收到乙方按雙方確認數額開具的正式貨款發票后,以銀行轉賬方式向乙方支付貨款。乙方確認其收受貨款的開戶銀行為: ,戶名為: ,賬號為: ,乙方如需變更賬號,需提前 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
5.4當工程款未到位,項目出現臨時性資金困難時,甲方順延付款時間,乙方不能因此停止供應模板(木材)。
6 驗收方法
6.1驗收時間:甲方應在收到標的貨物 日內組織驗收,由甲方指定的人員驗貨簽收并簽字后的單據為結算和質量認可憑證。
6.2驗收方法:由甲方組織驗收,對驗收結論存在爭議的,可由甲方委托(或雙方共同委托)第三方鑒定機構鑒定。(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6.3甲方指定的驗收人員: (身份證號 ; 聯系方式: );乙方指定的驗收人員: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驗收單必須經甲乙雙方驗收簽字確認后為準。
6.4驗收標準:以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作為驗收標準。(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7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與方法
7.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或質量等不合規定,有權拒收乙方貨物,若乙方不能當即運回的,甲方應妥為保管,同時在 天內向乙方提出異議并要求乙方及時運回更換(建議60天左右,可根據具體情況確定),乙方不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運回貨物所造成的貨物損失及甲方保存貨物的必要支出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7.2乙方在接到甲方異議后,應在 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8 乙方違約責任
8.1乙方應按照甲方的指示及時供貨,乙方逾期交貨的,除應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的 %的違約金(幅度為10%—30%)外,還應賠償逾期交貨給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誤、窩工等經濟損失;逾期 天仍未交貨,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本條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8.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收貨利用,雙方可協商變更價款;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若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8.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8.4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可拒絕接收;如甲方接貨,則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8.5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
8.6乙方提前交貨,甲方同意收貨的,可按用貨計劃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五天內通知乙方,甲方逾期不答復的,視為不同意乙方發貨。
9 甲方的違約責任
9.1甲方應根據工程進度所需編制好用貨計劃,在需要供貨時,應提前 天通知乙方,讓乙方有時間準備貨物,如果因為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按時供應貨物,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己承擔,乙方可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9.2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支付乙方貨款,如若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標準,按欠付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10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11 爭議解決
11.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甲方法人注冊登記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原則上為本單位所在地仲裁機構)
11.2本合同關于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具有最高的效力,雙方以后發生的補充合同、會議紀要、來往函件、發料單、結算單等涉及到爭議解決方式的,均不得對抗此約定。
12 其他約定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可根據需要增加合同數量),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留存一份)。
甲 方(公 章): 乙 方(公 章): 負責人(簽字蓋章): 負責人(簽字蓋章): 開 戶 行:
銀行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木模板購銷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現就工程之所有模板、木方、竹架板、柴火購買合同條款商定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本工程內所有模板、木方、竹架板、柴火出售給乙方,雙方協定總價為人民幣65,000元(陸萬伍仟元整)。
二、付款方式
乙方一次付款給甲方人民幣60,000元(陸萬元整),剩余所有款項待乙方將工地所有模板、木方、竹架板、柴火運走時全部付清。
三、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將乙方所購買的模板、木方、竹架板、柴火外運。
2、甲方需在乙方付款后7天內通知乙方運貨,合同簽訂日起一個月內將工程所有模板、木方、竹架板、柴火交由乙方運走。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在外運材料時不得將甲方鋼管、扣件、鋼筋及其它材料運走,如有發現,一律重罰。
四、違約責任
1、一方違約,違約方承擔合同價款10%的違約金。
五、其它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自貨款兩清后自行失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