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買賣合同
需 方: 工程名稱: 供 方: 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管理規定執行,供需雙方一經簽字蓋章方可生效,具有嚴格的法律效力,雙方必須按本合同嚴格執行。需方將承建的工程所用商品砼由鄂爾多斯市富晨商品砼有限公司供應,經供需雙方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并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需方責任 1、 需方應提前24h小時(如遇特殊混凝土應提前五天說明)將所澆注的工程名稱、具體澆筑部位、同強度等級、澆注數量、澆注方式及有關技術要求以書面形式提交供方,需方提供的砼量必須經過工地核算員核算。 2、 需方應負責在砼運輸車輛到達現場前將所有道路平整,保持 無鋼釘、鋼筋等有礙于車輛行駛的物品,保證無下水及各種管道溝,并派專人在現場指揮車輛。 3、 需方應按合同所規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砼款,否則供方有權拒絕發貨。 4、 需方必須指定專人和供方取得聯系并在現場簽字,并有專職技術人員負責現場砼澆注和控制砼數量。嚴格按國家相關標準、規范及供方提供的砼使用說明書進行澆注、養護,如不按國家相關標準、規范及供方提供的砼使用說明書進行澆注、養護的,造成的后果由需方自負。 5、 需方必須提前做好澆注準備,如果因需方原因造成混凝土到達現場延誤澆注出現質量問題,供方不承擔任何質量責任。從攪拌至澆注完畢必須在3h之內完成。 6、 如果需方原因造成撐模、跑模等浪費的砼量由需方承擔。 7、 如果需方需要使用供方托泵,當托泵(包括配件、電纜、泵管、管卡等)到達需方施工現場時由需方負責保管,因需方原因造成托泵損壞、配件和泵管丟失,由需方照價賠償。 二、 供方責任 1、 供方應按需方提供的發貨單按時按規定及時發貨,如遇停電、堵車等不可抗拒因素不能發貨應及時通知需方。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由需方原因造成砼延誤,責任由供方承擔。 2、 供方應按國家規范保證原材料及混凝土質量合格,如因供方原因出現砼質量問題,由供方承擔相應責任。 3、 供方應按時提交商品砼的相關資料。 三、結算及付款: 1、砼結算數量以需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需方可隨時抽查供方砼數量,如有虛假,本次澆注量以抽查到得的最小量計算。 2、砼澆注完三天內辦理砼方量確認手續。 3、xx年 12 月 31 日前付至結算總量的65%,其余款項于 xx年 1月31 日前付清。 4、如需方不能按時支付砼款,供方有權停止砼供應。由此造成 的損失由需方承擔。 四、 砼價格 砼 標 號 c15 c20 c25 c30 c35 c40 c45 c50 砼價格(m³/元) 注:1、此價格包含砼運輸費,普通外加劑費用。 2、以上價格不含泵送、不含稅金和特殊外加劑費用。 3、如需方單次澆注砼量低于50m³,每立方砼另加泵送費20/m3元。 4、如發生冬季施工,雙方協商解決。 五、 違約責任:需方如不按合同約定按時支付砼款,賠償供方應收款每日千分之五的賠償金。 六、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補充,補充合同同樣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各自承擔的義務,如有爭議,雙方先協商解決,如達不成一致,可訴訟法院載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內容全部履行完畢后自行作廢。 七、 供方提供砼的相關資料,按三個標段給提供三套。需方支付供方資料費用肆萬元。 需方代表(簽字):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供方代表(簽字):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