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買賣合同范本(通用8篇)
外貿買賣合同范本 篇1
售方:
購方:
售、購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購方購買甲方產品達成以下買賣合同條款。
第一條:合同對象
數量:
種類:
交貨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依據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雙方簽定的關于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
第二條: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_________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品質
1、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_________,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所確認的樣品。
2、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征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面)用中、_________(國)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凈重。
第六條: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中國銀行和_________銀行關于_________規定的辦法及_________以_________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
1、賬單4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3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保證和索賠
1、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18個月。
2、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后3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于保證期結束30天。
3、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并負擔費用。
第八條:發貨通知
售方應在發貨后10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并注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盡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可提交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關審理,中方國家對外貿易仲裁為中國對外貿易促進委員會,_________方為_________商會。
第十條:不可抗力條款
1、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戰爭、各種軍事行動、封鎖、禁止進出口或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其它情況),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無法履行時,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可相應推遲,在此期間合同義務仍然有效。
2、如果不可抗力情況持續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免除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此時任何一方無權向對方提出補償可能的損失。
3、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方應將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結束及影響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4、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的時間應以售方或購方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書證明。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違約金____________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等)。
第十二條:其它條件
本合同一式_____份,以中、_________(國)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售方(簽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購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外貿買賣合同范本 篇2
買 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 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名稱、品種、規格和價格
(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1.該單價為包含材料費、運費、裝卸費、利潤、稅金及其它費用的到工地價格。(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具體內容)
2.以上表中的數量僅作為簽訂合同的依據,實際結算數量以需方驗收合格后專人簽單認可的數量為準。
二.產品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根據實際情況保留其中一項即可)
1.按照_________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三.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__ 。(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
四.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__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甲方有權拒收該部分的貨物,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貨款支付: 1.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運雜費如由甲方負擔,第一條款中價格約定內容相應修改)
2.預付貨款:_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2.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3.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因貨物質量問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方承擔。供方對所供鋼材產品質量終身負責,并不因合同到期失效而免除質量保證責任。供方對產品所負的責任包括直接責任和間接責任。
4.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5.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__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6.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甲方有權拒收,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貨物錯發交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交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8.其它:_________。
第七條 爭議解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應向甲方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具體管轄機構由法律事務部門根據合同實際情況決定) 第八條 附加條款:_________。 第九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買 方:(公章) 賣 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帳 號: 帳 號:
外貿買賣合同范本 篇3
________市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_市____外貿公司(下稱外貿公司)與____國______________市公司(下稱公司)簽定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標的和價格
________外貿公司在____國界車上交貨條件下按本合同附件1向________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計價,系____國界車上交貨價,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的費用。
根據附件1由________國向____國供貨的總值為________ 美元。
________公司相應地在____國界車上交貨條件下按本合同附件2________ 向外貿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計價,系____國界車上交貨價,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的費用。
根據附件2由____國向____國供貨的總值為________ 美元。
第二條 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交貨。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定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供貨。購方有義務按合同規定接收貨物。
第三條 結算
本合同所供貨物之價款,在易貨基礎上以美元計價,不通過銀行記帳。貨物交接后,由售方商務代表到購方結算,或將結算憑證寄給購方進行結算,并憑下列單據辦理:
1.發貨帳單2份;
2.蓋有發貨站戳記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2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購方接到上述單據核對無誤后給售方出以等值易貨貿易結算憑證予以確認。
第四條 包裝
賣方應在包裝貨物時采取所有預防措施以保證貨物在儲存、海運、陸運、吊裝時完好無損。 第五條 商品的品質和保證
所供商品的品質應由品質證明書加以確認,該證書確認商品品質符合生產國的技術條件和國家標準。
所供商品的品質性能應與標準樣品相一致,標準樣品在簽定合同時交給買方,在保證期內留存買方并在對供貨品質發生爭議的情況下供雙方使用。
保證期為供貨后9個月。
第六條 索賠
購方可按________________(兩國貿易文件或協定)所規定的期限和程序在下列方面提出索賠。
1.貨物的數量
如貨物數量與明細單注明的數量不符,在包裝完整和沒有外部損傷(內部短缺)的情況下,購方有權憑檢驗證書提出索賠。
如果貨物的發運系按發貨人確定的重量發出,而國境交接站雙方鐵路交接中發現不足,并不屬鐵路方面的過失,可根據雙方鐵路方面編制的商務記錄提出索賠。
2.貨物的質量
如貨物品質與合同規定不符時,可根據商品檢證或無利害關系的權威機關的代表參與制成的記錄提出異議。
如售方所供貨物的品質,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技術條件或與雙方確認的樣品不符時,購方有權要求售方或者削價、或者更換貨物。如果售方自收到異議之日起60天內不作最后決定,或不同意檢驗證書中確定的削價百分比時,則購方有權將品質不合格的貨物按售方提供的地址退給售方。售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異議審理期限內將退貨地址通知購方。
如果在每批貨物中發現殘次品占20%以上,收貨人則將退回全部貨物。由于質量原因退回貨物時所產生的全部費用由售方承擔。
在這種情況下,售方沒有免除向購方補發數量相同并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責任。
在終點站檢驗貨物的數量和/或質量所需要的一切費用由購方承擔。
第七條 不可抗力條款
由于發生不可抗力情況,而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時,售方對本合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部分義務或全部義務無法履行的責任不予承擔。經雙方協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也可相應推遲。發生不可抗力情況一方應自災情結束之日起10日內將有關發生不可抗力的性質、毀壞程度及影響合同履行的情況書面通知對方。如對方有異議,發生不可抗力情況一方憑其所在國有權機關的認證書豁免責任。
第八條 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盡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則提交____國對外經濟貿易仲裁機關仲裁。
第九條 其他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____________________(兩國貿易協定)辦理。
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____、____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雙方法定地址
售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購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傳: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傳: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地址
發 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收 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發 站:____________________ 到 站: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b 外貿合同書(現匯)
外貿買賣合同范本 篇4
甲方(買方全稱): 乙方(賣方全稱):
為了增強買賣雙方的責任感,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 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幾項執行: 1、 按國家標準執行;
2、 無國家標準而有行業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 3、 無國家及行業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 無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甲乙雙方有特殊要求的,按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附后)。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及包裝物的供應及回收。 第四條 每一臺箱裝箱房贈送一臺一匹分體空調 第五條 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 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符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于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
2、 甲方未按規定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的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 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10各工作日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5、 按甲方圖紙生產;
第六條 貨款結算方式: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預付款______ 圓整 (RMB 元整)。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方式解決: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本合同旅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后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其它: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時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日期:
外貿買賣合同范本 篇5
甲方(供方):
乙方(購方):
第一條、合同標的
供方同意出售,購方同意購買________。
第二條、技術資料
供方應向購方提供設備使用及維修技術資料一份。
第三條、供貨條件包裝和標記
1、供方應在設備全額信用證開立之后的__________個月內用密封集裝箱或其它包皮包裝從___________發運設備。
2、供方有權從任何對其方便的港口發運設備。
3、供方應把設備運至商定的原蘇聯東海岸___________港。
4、自船舶航運抵________港口時起,貨物的滅失和(或)損壞的風險由供方轉移到購方。
5、供方承擔設備運輸的一切費用及運抵港口前的保險費。
6、設備從獨聯體港口繼續運到安裝地的一切費用由購方承擔。
7、發貨前__________天內供方應向購方通知發運情況,明確交通工具的種類和名稱、計劃發運日期及其它有關信息。
8、購方應支付履行海關手續的所有費用和一切與設備運入獨聯體境內有關的開支。
9、設備和技術資料用密封集裝箱或其它包皮裝運并附具包裝清單,標記使用英語刷寫。
10、發貨單證包:
(1)發貨賬單
(2)海運提單
(3)裝箱單
(4)保險單
第四條、設備質量
按本合同所供設備的質量應符合生產廠家的技術條件。如生產廠家有保證書,應用保證書加以確認。
第五條、合同價格和支付條件
1、所供設備的總額為____________美元(CIF價)。購方應在合同簽訂后的________天內開立以供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兌信用證。該信用證在開立時起的________天內有效。
2、開證行應為獨聯體外經銀行或日本、南韓、西歐、美國、加拿大的某家銀行。
3、一切與在開證行開立信用證有關的費用由購方承擔,而一切與議付行收取信用證有關的`費用由供方承擔。
4、支付在向議付行提交下列單據后進行:
(1)發貨賬單
(2)海運提單
(3)裝箱單
(4)保險單
第六條、保證
供方保證所供設備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_____個月內,但不超過發貨日起的_______月內正常工作。
第七條、不可抗力
1、在發生不可抗力情況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時,按此種不可抗力情況存在的時間推遲履行合同義務。
2、不可抗力情況是指雙方不能預見或預測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現的情況,即:影響履行所承擔義務的火災、風暴、地震和其它自然現象,以及戰爭、任何性質的軍事行動,各國政府的封鎖與制裁等。
3、因不可抗力情況而不能履行義務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停止的20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關于其發生和停止的情況。收信人所在國郵局在收到通知函日加蓋的日期作為得悉該信息的日期。
4、協約雙方國商會出具的證明書將成為證明上述情況發生及延續時間的必要證據。
5、如有些情況延續3個多月,每一方都有權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義務,同時任何一方都無權要求對方賠償可能發生的損失。
第八條、仲裁
1、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產生的糾紛或分歧均應由合同雙方友好解決。
2、如果無法解決糾紛,則該糾紛應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按其業務規章審理(提交一般法院審理者除外),該委員會的決定對于雙方為終審,必須執行。
第九條、通知
一切通知等雙方均應按本合同條件以書面形式進行。
第十條、語言
本合同用_____,就供方提供______的全部技術資料和供貨單證。
第十一條、其它條件
1、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所有在此以前的有關談判和往來信函均告失效。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只有在以書面形式形成并經雙方有關全權代表簽字后方能生效。
3、任何一方都無權在未征得對方書面同意之前將自己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本合同于____年________在________簽署,一式____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供方:
購方:
日期:
外貿買賣合同范本 篇6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今甲方(出賣人兼所有人)與乙方(買受人兼使用人)就產品分期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的標的物為 ,分期付款總額定為人民幣 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規定支付款項予甲方:
1、前款 元;
2、余款 元;
3、月息 元。
第二條 乙方預付 元予甲方,余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付清,每 月 日前各支付 元。
第三條 乙方可以就上述條件提供擔保,于本合同成立時,以前條所載的金額與日期,開出支票一張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處理權限屬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視為乙方償還貨款。
第四條 甲方于本合同訂立的同時,將 產品交付乙方,并同意乙方對該產品的使用。
貿易合同:分期付款
第五條 乙方若未能支付第二條所列分期付款金額及其他應付的各項費用,須自支付日始以日息分支付甲方作為延遲損失金。
第六條 乙方須以正當的方式使用 產品,若有違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乙方連續兩次未支付價款,并且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請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請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外貿買賣合同范本 篇7
合同編號:____
(售方)為一方,與____(購方)為另一方,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對象
依據____年__月__日雙方簽訂的關于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為_____
第二條 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瑞士法郎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 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原蘇聯國家標準,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確認的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 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征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 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凈重。
第六條 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中國銀行和原蘇聯外經銀行關于邊境貿易支付協議書所規定的辦法及————年——月——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的共同條件”以瑞士法郎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
1、帳單4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3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 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后——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于保證期結束——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并負擔費用。
當事人一方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第八條 發貨通知
售方應在發貨后——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并注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 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盡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可提交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關審理,中方國家對外貿易仲裁為中國對外貿易促進委員會,蘇方為原蘇聯工商會。
第十條 不可抗力條款
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戰爭、各種軍事行動、封鎖、禁止進出口或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其他情況),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無法履行時,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可相應推遲,在此期間合同義務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況持續——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免除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此時任何一方無權向對方提出補償可能的損失。
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方應將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結束及影響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的時間應以售方或購方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書證明。
第十一條 其他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按————年——月——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共同條件”辦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以中、俄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稱: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
購方名稱: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
第十三條 運輸地址
發貨人:
發站:
簽字:
日期:
收貨人:
到站:
購方簽字:
外貿買賣合同范本 篇8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并嚴格信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金____%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 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
第八條 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只、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第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
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方:____________(蓋章)
買方:____________(蓋章)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