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買賣合同(通用10篇)
塔吊買賣合同 篇1
甲方:山東博瑞重型機械有限公司
乙方:涇川縣元順建筑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一、名稱:56 0塔吊起重機4臺,金額合計2xx年。
二、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裸裝。
三、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見發貨清單。
四、塔吊的所有權自乙方付清貨款起轉移,但乙方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塔吊屬甲方所有。
五、交(提)貨方式、地點:甲方代辦托運,乙方負責卸車及卸車費用。
六、運輸方式及到達費用負擔:汽車運輸,總價格內含運費,乙方負責卸車費用。
七、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根據甲方提供的發貨清單現場進行驗收。
八、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甲方派壹名技術人員指導調試,乙方負責組織實施安裝及吊車費用。乙方負責給技術指導人員配備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用具。
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貨物到達后,乙方全部貨款付清后方可進工地卸車,如貨到因乙方的原因未及時付清貨款而造成的車輛誤工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本合同解除的條件:保修期滿。
十一、違約責任:雙方協商解決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當地_仲裁委員會;
(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一式三份,本合同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動原合同文本條款,一律無效,若有改動,改動處必須有甲方蓋章方可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受理人:
年 月 日
塔吊買賣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賣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買方)
一、甲方將自有的一臺濟南日月建筑機械有限公司生產的`一臺_________塔機賣給乙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1、甲方按________萬元的價格買給乙方。
二、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
乙方先行付款給甲方______元定金,其余款項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月內一次性付清。
3、甲方責任:_______________
1、甲方負責本塔機所有配件齊全交給乙方,并在本塔機交貨地(恩施經濟開發區企業服務中心工程工地)經甲乙雙方當面點清,乙方有責任對所有配件進行清點,對所差配件有權要求甲方配齊。
2、甲方將本塔機所有資料交給乙方。
3、甲方配合乙方辦理該塔機過戶手續。
四、乙方責任
1、自本塔機交付給乙方后,視為乙方對本塔機的質量及所有配件齊全予以認可,今后在施工中若出現的任何安全責任全部由乙方負責。
2、乙方自行派車到工地運輸。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
塔吊買賣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機械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一、名稱:5610塔吊起重機/4臺,金額合計220xx00.00元,人民幣(大寫):貳佰貳拾萬元整 。
二、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標準和圖紙設計要求。
三、甲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易損件保用陸個月,其它保修壹年。
四、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裸裝。
五、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見發貨清單。
六、塔吊的所有權自乙方付清貨款起轉移,但乙方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塔吊屬甲方所有。
七、交(提)貨方式、地點:甲方代辦托運,乙方負責卸車及卸車費用。
八、運輸方式及到達費用負擔:汽車運輸,總價格內含運費,乙方負責卸車費用。
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根據甲方提供的發貨清單現場進行驗收。
十、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甲方派壹名技術人員指導調試,乙方負責組織實施安裝及吊車費用。乙方負責給技術指導人員配備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用具。
十一、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貨物到達后,乙方全部貨款付清后方可進工地卸車,如貨到因乙方的原因未及時付清貨款而造成的.車輛誤工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二、本合同解除的條件:保修期滿。
十三、違約責任:雙方協商解決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十四、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當地_仲裁委員會;
(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一式三份,本合同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動原合同文本條款,一律無效,若有改動,改動處必須有甲方蓋章方可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受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塔吊買賣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賣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買方)
甲方將自有的一臺濟南日月建筑機械有限公司生產的一臺_________塔機賣給乙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1、甲方按________萬元的價格買給乙方。
二、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
乙方先行付款給甲方______元定金,其余款項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月內一次性付清。
3、甲方責任:_______________
1、甲方負責本塔機所有配件齊全交給乙方,并在本塔機交貨地(恩施經濟開發區企業服務中心工程工地)經甲乙雙方當面點清,乙方有責任對所有配件進行清點,對所差配件有權要求甲方配齊。
2、甲方將本塔機所有資料交給乙方。
3、甲方配合乙方辦理該塔機過戶手續。
四、乙方責任
1、自本塔機交付給乙方后,視為乙方對本塔機的質量及所有配件齊全予以認可,今后在施工中若出現的任何安全責任全部由乙方負責。
2、乙方自行派車到工地運輸。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
塔吊買賣合同 篇5
出賣人:章丘市錦*機械有限公司
買受人: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標的名稱
牌號
商標
規格
型號
計量
單位
數量
單
價
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
臺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 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標準和圖紙設計要求。
第三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易損件保用陸個月,其它保修壹年。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裸裝
第五條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見發貨清單。
第六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買受人付清貨款 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出賣人 所有。
第七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出賣人代辦托運,買受人負責卸車及卸車費用。
第八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汽車運輸,總價格內含運費,買受人負責卸車費用
第九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根據出賣人提供的發貨清單現場進行驗收。
第十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出賣人派壹名技術人員指導調試,買受人負責組織實施安裝及吊車費用。買受方負責給技術指導人員配備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用具;
第十一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買受人先付本產品定金萬元,貨物到達(區)后,買受人全部貨款付清后方可進工地卸車,如貨到因買受人的原因未及時付清貨款而造成的車輛誤工費用由買受人負責。
第十二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保修期滿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雙方協商解決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執行。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 (二)依法向出賣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 定金打入公司指定賬號起方可生效。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未經出賣人同意,私自改動原合同文本條款,一律無效,若有改動,改動處必須有出賣人蓋章方可生效。
出賣人:
出賣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高作合
電話:
委托代理人:
傳真:
開戶銀行:
戶名:章丘市錦*機械有限公司
賬號:
郵政編碼:250203
買受人:
買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托受理人: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鑒(公)證意見:
鑒(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塔吊買賣合同 篇6
出售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購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
二、塔吊說明:
本塔吊由_______________建筑機械廠生產,型號為_______________,制造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出廠編號_______________,塔身高度為_______________米,標準節數_______________節及其他零配件。
三、出售價格:
甲乙雙方確認出售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產權說明:
甲乙雙方簽字確認本合同并在甲方收到全部價款后,塔吊產權歸乙方所有。
五、甲乙雙方責任:
甲方保證塔吊設備在出售前能正常使用,并提供塔吊出廠說明書及相關資料給乙方。塔吊裝運及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塔吊出售后的責任:
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塔吊在日后的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及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特此聲明!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塔吊買賣合同 篇7
出售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購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
二、塔吊說明:
本塔吊由山東省文登市建筑機械廠生產,型號為QTZ400,制造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 塔身高度為28米,標準節數12節及其他零配件。
三、出售價格:
甲乙雙方確認出售價格為人民幣:113000元(大寫:壹拾壹萬叁仟元整)
四、產權說明:
甲乙雙方簽字確認本合同并在甲方收到全部價款后,塔吊產權歸乙方所有。
五、甲乙雙方責任:
甲方保證塔吊設備在出售前能正常使用,并提供塔吊出廠說明書及相關資料給乙方。塔吊裝運及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塔吊出售后的責任:
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塔吊在日后的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及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特此聲明!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塔吊買賣合同 篇8
塔吊出賣方:(甲方)
塔吊買受方:(乙方)
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現有/套閑置,出賣給乙方,甲乙雙方協商價每臺/套人民幣¥元(大寫元)
二、 甲方出賣該設備提供:塔吊出廠合格證、技術監督局監檢證、起重機械設備登記表、牌、使用說明書等,并保證真實有效,如有虛假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三、 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伙人有經濟糾紛,此塔吊的產權問題將與乙方無關。
四、 甲方保證此設備機械主機構狀況良好,塔吊附屬機構齊全,乙方裝車前清點,如有缺失乙方有權提出扣減出賣價或甲方采購補齊,保證塔機正常運轉。
五、 乙方預付定金人民幣 元,余款付清后乙方運走塔吊,該塔吊產權歸乙方所有。
六、 該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經手人:經手人:
年 月 日定
塔吊買賣合同 篇9
出售方:(簡稱甲方)
購買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今甲方將自己名下固定式塔吊:型號 QTZ40壹臺,生產廠家:鞍山市宏力建筑塔機有限公司,出廠時間: 年月日,合格證編號為 出售給乙方。
一、轉讓費用
甲、乙雙方確定塔吊交易價格為: 萬元整(大寫 萬元整)。此塔吊以前的債務由甲方負責承擔與乙方無關。
二、付款方式
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人民幣 萬元整( 萬元整)
三、甲乙雙方協商如下:
1、甲方名下此塔吊為按揭貸款購買,余下貸款金額由甲方負責償還、關于未及時交付或托欠貸款導至廠家采取一切措施由甲方全權負責承擔。
2、貸款最后還貸日期為 年 月 日,貸款全部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甲方應及時交納貸款直至貸款還清。
3、如因甲方交付按揭貸款托欠導致廠家收回塔吊所造成一切損失全部由甲方負責、并返還乙方雙倍購買金額。
4、如因甲方按揭貸款托欠導致廠家停吊或收回塔吊所造成的塔吊所在工地的一切損失,全部由甲方負責承擔。
5、甲方貸款尾款還清后,應及時向廠家索要增值稅發票,并無條件交給乙方。
四、產權說明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購吊款后,塔吊的產權歸乙方所有。
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正式生效。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塔吊買賣合同 篇10
賣方:公司
買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買方為下述工程向賣方訂購本合同所述產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二、產品名稱、數量、型號、規格、單價、合價及生產廠家:
詳見《產品明細及價格確認清單》(合同附件1)。產品質量及售后維護保證:詳見《質量保證及售后維護保證承諾書》(合同附件2)。
三、產品的、運輸方式、交貨地點:
(一)運輸方式、交貨地點:賣方應嚴格按照買方規定的時間、數量以保護產品性能、質量的運輸方式安全運抵買方的施工現場或指定地點,并負責卸貨。對于產品運至指定地點之前發生的一切損失和風險,包括:產品的'外觀、性能、數量及過程中的人身安全責任等,由賣方自行承擔。
本合同約定交貨地點: 。
(二)包裝、儲存和保護:產品包裝應符合國家標準或標書要求。如因包裝不當造成產品質量下降或破損等,由賣方承擔責任。
四、交貨時間
(一)賣方應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交貨時間: 。
(二)賣方必須配合買方的施工進度計劃。由于買方工程施工進度計劃的原因,對產品交貨時間進行變更時,賣方不得以此為理由進行索賠。
(三)以產品實際運到合同指定地點的日期為賣方實際交貨日期,并以此確定是否逾期交貨。
五、買方工作:
(一)買方在認為需要時,有權對從產品的原材料進場到生產加工過程、原始資料進行追蹤、核實及駐廠監造,賣方應積極提供便利條件。
(二)賣方產品運至買方施工現場或指定地點后,由買方代表對產品數量、外觀及附帶的備品、配件和資料等進行檢驗。
(三)根據合同向賣方支付貨款。
六、賣方工作:
(一)賣方在合同簽訂后應積極組織貨源,按照合同約定的產品數量、交付時間、地點進行交付。若不能按期交付造成買方工期延誤的損失及緊急訂貨增加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二)成套設備安裝時,賣方應免費提供施工用專用工具,安排專業技術人員做好現場指導服務,滿足買方施工進度要求。同時由賣方負責設備調試。
(三)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使用該產品時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和產品設計權的起訴。
(四)賣方負責安裝時,應委托具有相應施工資質的企業或人員進行,并服從買方現場人員的管理。
七、產品質量保證:
(一)賣方應保證產品是全新的、未被使用過的合格品,并完全符合招標文件和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指標的要求。
(二)當買方在使用或安裝產品時,任何時間發現存在質量缺陷,賣方應在買方提出質量異議后立即給予無償維修或更換。
(三)產品質保期內由于賣方原因造成產品質量缺陷或設備運行損失等,賣方應在12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處理。其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其他責任均由賣方承擔。
(四)產品質保期限自賣方交貨之日起至本合同第一條所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滿兩年止。在質保期內,由于賣方的原因所造成的產品質量缺陷或不合格皆由賣方負責。產品的質保期從修理、更換后重新起算。
八、驗收:
(一)產品外觀、數量驗收:賣方必須確保產品外觀整潔,無殘缺、破損,產品銘牌及參數應符合國標要求標示準確,產品包裝應符合國家標準或標書要求,產品數量應符合合同約定。如產品的外觀存在質量問題、數量如不符合合同約定,賣方應在買方要求的時間內負責更換、補足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
(二)產品性能驗收:賣方應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產品其性能、參數滿足運行要求,對運行期間因賣方產品引發的問題承擔相應責任。如產品存在內在質量問題,則買方在產品質保期內可隨時提出,賣方應當負責修理、更換并承擔因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三)對上級質量管理機構、部門或業主要求對其產品質量進行檢驗時,賣方應積極配合,并承擔相應費用。由于質量檢驗不合格,賣方必須全部無條件退貨,并賠償買方損失。
九、計量及確認:
賣方產品應根據買方的采購計劃進場,賣方應提交所需的檢驗試驗報告以及相關的技術質量證明文件,產品經買方代表現場驗收、復驗合格、簽字確認后的合格數量為賣方實際供應的產品數量。
十、結算、付款:
(一)賣方實際供應的產品數量乘以《產品明細及價格確認清單》中對應產品的合同單價作為賣方實際供應產品的最終落地結算價款。
(二)設備預付款30%,產品全部送達買方指定現場并無損卸貨后,賣方應及時通知買方安排適當的時間進行產品驗收,設備安裝完成并通過監理驗收后買方支付給賣方合同價款總額的 %,整體工程經調試驗收合格后,買方支付至賣方結算價款總額的 %,工程結算完成后買方支付至賣方結算價款總額的 %,買方留5%作為質保金,質保期滿后付清。
十一、違約責任:
(一)若賣方產品質量不符合要求,買方有權要求賣方在規定的期限內采取措施,若賣方在限期內仍未取得明顯效果,不能令買方滿意,則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還應承擔合同價款30%的違約金。
(二)如賣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外的原因而遲延交貨,賣方每天按遲交貨物金額的 5 ‰向買方計算支付逾期違約金。如因賣方遲延交貨給買方造成損失的,賣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賣方遲延供貨 7 天以上,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二、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買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環境保護
(一)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保證環保要求。
(二)賣方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在合同實施過程中保護現場及附近的環境,以避免其合同實施引起的污染、噪聲和其它因素對公眾或公眾財產等造成傷害或妨礙。對周圍道路、建筑物、構筑物造成的損壞所引起的訴訟、賠償,由賣方承擔。
(三)賣方應按照 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的要求執行,有責任維護買方的社會及公益形象。如果發生賣方損害買方社會及公益形象的事件,則視為賣方未完全履行合同義務,買方有權追究賣方本合同金額的20%的違約金。若由于賣方安全、文明施工問題造成買方被他人索賠,對買方造成的損失均由賣方承擔,買方并保留向賣方索賠的權利。
十四、本合同項下債權全部或部分不得轉讓給第三人。
十五、其它約定事項:
(一)賣方有責任和義務對本合同全部內容嚴格保密。
(二)合同協議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騎縫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或終止時廢止。
(三)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遇特殊情況需變更合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合同,原合同廢止。如需簽訂補充協議,應由原合同買賣雙方簽字并加蓋與原合同相一致的合同專用章后方為有效,并視為原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