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面包車買賣協議(通用3篇)
商用面包車買賣協議 篇1
銷售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訂車協議:
一、車輛簡況:
車型及配置顏色數量(輛)整車售價(元)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二、其他費用情況:
項目金額(元)內 容
精品售價
上牌手續費 注:此項費用只包含車管所相關費用以及上牌人工費。
其他費用 確定購買的其他業務:
注:購置稅、車船稅、保險金額均以最終發票金額為準進行結算。
三、合同車輛:□ 現車,車架號:
□ 無現車。
四、相關事項:
1、乙方已交來購車定金(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元),余額在乙方提車時一次性付清。
2、乙方必須在 年 月 日 時前交清所有車款,逾期未付的,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所付定金視為違約金,不再予以退還。
3、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在要求乙方付清車款的期限時間內,盡量向乙方交付車輛。
4、乙方所定車輛到店后,甲方為乙方留車三天,并以電話方式通知乙方到店提車。
5、如乙方不能在留車三天內到店提車的,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將此車另行銷售,乙方所付定金則視為違約金,甲方不再予以退還。
6、由于車輛的生產和配送是甲方不可控制的能力范疇,如果到達乙方付清車款的期限時間時,甲方仍無法交付車輛給乙方,則甲方必須將乙方所交定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但甲方不承擔不能按時交付車輛的一切責任。
7、該合同已經由銷售顧問向乙方進行了詳細介紹,乙方也同時清楚明白本合同所有條款,自愿接受并簽定。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廣西梧州捷駿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簽章):
銷售顧問: 聯系電話: 經辦人: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銷售主管: 收款人:
商用面包車買賣協議 篇2
買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轎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 后記轎車的買賣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 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 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元。
(2) 余款_________元(中期款)于申請過戶的同時支付。
(3) 余款_________ 元,可分十次支付,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止,每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元,乙方應于過戶時,將相當于上述期滿金額的支票匯出交付。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戶與交付手續:前條第(3)項的支票于過戶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條 辦理過戶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若無法履行第二條第(3)款項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則必須將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 甲方須保證后記轎車并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則只限于交付日后三個月以內,往后即不負一切責任。
第七條 后記轎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 丙方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契約按期支付價金,并負連帶賠償責任。
本契約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
見證人(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
牌照號碼: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
型式:_________
引擎號碼:_________
商用面包車買賣協議 篇3
賣方(以下稱甲方):
買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自愿達成以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承擔相應的責任義務。
(一)車牌號 ;廠牌型號 ;顏色 ;發動機號 ;車架號 ;上戶日期 。
(二)轉讓價格:(大寫) ;(小寫)¥ 元
(三)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清 □ 乙方先付甲方車款(大寫) 余款(大寫) ;待 乙方將余款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保證車輛是合法車輛,不存在產權糾紛,及其它任何經濟糾紛,否則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2)甲方承諾車輛交付前(及合同簽訂前)車輛及其駕駛員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違章均由甲方負責。
(3)甲方有如實說明車輛狀況的義務。
(4)甲方有協助乙方過戶的義務。過戶費由( )方承擔。
(五)乙方的責任義務:
(1)簽訂合同前乙方應認真對車輛外觀及功能狀況、數據進行檢查和確認,合同一經簽訂均視為乙方對上述情況予以認定或確定,乙方不得因此提出異議。
(2)乙方在簽訂合同之后,未辦理完過戶手續之前(即過戶期間)車輛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違章均由乙方負責(此款為雙方特別約定)。接車后,由乙方引發的所有經濟糾紛均由乙方全部負責。
(六)合同車輛證件手續包括 □ 行駛證 □ 機動車登記證 □ 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 □ 養路費 □ 道橋費 □ 營運證 □ 車輛保險 。
(七)違約責任:
買賣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全部承擔。
(八)合同糾紛: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公平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約定事項: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