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鐵貨物買賣協議書(通用32篇)
鋼鐵貨物買賣協議書 篇1
買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賣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
2、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按照_________標準執行。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_________
第四條交貨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貨時間為兩個工作日或以訂單甲方要求時間為準,如遇采購方有急用商品訂單,則當日以最短時間針對甲方所訂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2、貨到甲方后,甲方按送貨單內容收貨,確認產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月末結款時以驗收單上產品數量價格為準,對于更換的產品需在驗收單上注明,對于增加產品或價格有變動的產品,需另外填寫驗收單。
3、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產品為報價單中所規定之原廠產品,質量要符合報價單中規定的標準,如甲方發現乙方所售產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換貨。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___。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______檢驗機構按______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_。總價:_________。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_。
第七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___%違約金。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_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其它約定:_________。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__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其它:_________。
第十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____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協商不成時均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___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___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后的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送_________等單位。
甲方:
授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授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鋼鐵貨物買賣協議書 篇2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 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_____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 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 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
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注明采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 條件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 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明確規定隨 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
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 法: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 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 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 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_____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 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 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 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
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 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 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
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 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_____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 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 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
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 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_____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 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 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 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 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 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 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 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
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__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 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 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志、牌號、批號、合格證 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
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 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 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 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 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
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 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 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
方通知后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
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 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 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 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 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 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 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 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鋼鐵貨物買賣協議書 篇3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裝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給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
第九條: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中國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________%,計________。該信用證在中國銀行____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并核對無誤后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注明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立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甲方:乙方:日期:
鋼鐵貨物買賣協議書 篇4
售方:
購方:
風險提示:標的物信息
買賣合同中應根據標的物的類型,在合同中將其特定化。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產生糾紛。數量、價款要明確,包括數額的計量單位,大多數事項應由雙方協定,同時需要標出標的物的單價、總價,幣種、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項須明確填寫,不得含糊。
第一條:合同對象
數量:
種類:
交貨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依據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雙方簽定的關于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
第二條: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_________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品質
1、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_________,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所確認的樣品。
2、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風險提示: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要明確,履行方式是送貨還是自行提貨這不僅涉及運輸費用的承擔,而且還將涉及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毀損、滅失風險的承擔問題;履行期限約定不明將會嚴重影響到合同內容的順利履行、實施,產生逾期交貨等糾紛。同樣的合同履行地點不明也會容易引發爭議。
如:有的合同對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約定,如“一個月內履行完畢”,但從何時起算一個月沒有約定,這就容易使雙方產生歧義,都作出對自己有利的解釋;
如果將期限明確化,約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畢”則就避免了歧義的產生。
第四條: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發貨。
在征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面)用中、_________(國)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凈重。
風險提示:價款支付在實務中,有的買賣合同只是簡單地約定合同款項的金額,對于款項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卻未作出約定。這一漏洞將為支付方無限期不支付或遲延支付找到借口。另外,需方應盡量采取銀行轉賬方式來履行支付貨款。明確付款的具體期限及條件,盡量要簡單、明確易實施,避免催款方因為無法舉證付款條件成就而不能主張貨款的風險。設定明確的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有效督促或威懾合同付款方。
第六條: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中國銀行和_________銀行關于_________規定的辦法及_________以_________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
1、賬單4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3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保證和索賠
1、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18個月。
2、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后3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于保證期結束30天。
3、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并負擔費用。
第八條:發貨通知
售方應在發貨后10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并注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風險提示:爭議解決方式合同雙方一旦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只能求助于機構或法院。那么具體選擇哪一種方式,則需要當事人雙方約定,如果選擇仲裁機構就一定要明確是哪個仲裁委員會,否則就會因約定不明而致約定條款無效。當然雙方也可以約定管轄的法院,而約定法院則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簽訂地法院、標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選擇其一,而不能隨意選擇,否則該條款無效。
第九條: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盡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
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可提交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關審理,中方國家對外貿易仲裁為中國對外貿易促進委員會,_________方為_________商會。
第十條:不可抗力條款
1、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戰爭、各種軍事行動、封鎖、禁止進出口或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其它情況),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無法履行時,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可相應推遲,在此期間合同義務仍然有效。
2、如果不可抗力情況持續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免除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此時任何一方無權向對方提出補償可能的損失。
3、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方應將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結束及影響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4、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的時間應以售方或購方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書證明。
風險提示: 違約責任違約責任要條款化,在出現違約情形時,能有效執行,避免糾紛。很多合同對違約責任沒作約定或約定太過含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約定“違反合同約定,支付10萬元”,這個約定就太過籠統,實務中很難操作。具體應明確,違反合同的哪條約定,應承擔何種違約責任,如:質量不符、數量不符、未按時足額付款、未及時交貨等等,不同違約情況應制定相應的違約責任,另外,違約金的數額要具體化、數字化,以便于向違約方主張。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違約金____________元。
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等)。
第十二條:其它條件
本合同一式_____份,以中、_________(國)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風險提示:證據保留
注意保留和收集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補充協議、送貨單、購銷憑證、發票簽收記錄、雙方的來往函件、備忘錄、會議紀要、傳真件,交通票據、運輸單、電話記錄、電子郵件等等書面、視頻、錄音資料,一旦發生糾紛,這些證據都將有可能成為有力的事實證據。
售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購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鋼鐵貨物買賣協議書 篇5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指營業地處于不同國家的當事人之間所訂立的,由一方提供貨物并轉移所有權,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協議。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國際貿易交易中最為重要的一種合同,是各國經營進出口業務的企業開展貨物交易最基本的手段。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一種具有國際性的法律關系,它至少涉及買方和賣方國家的法律,有時還涉及第三國的法律。1985年10月在海牙國際私法外交會議上通過了《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適用法律公約》。其主要規定如下:
①買賣合同應受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的管轄,當事人選擇法律的協議必須是明示的,或者必須根據全部情況,能夠從合同的規定和當事人的行為推斷出來。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可以僅適用于合同的某一部分。
②在當事人未選擇買賣合同所應適用的法律的情況下,合同應受賣方在訂立合同時設有營業所的國家的法律的管轄。
③在下列情況下,買賣合同應受訂立合同時買方設有營業所的國家的法律管轄:合同是由當事人親臨該國進行談判,并在該國簽訂的;合同明示規定,賣方必須在該國履行其交貨義務;合同主要是依
買方確定的條件,并且是同由買方邀請其來投標的人簽訂的;凡屬以拍賣方式或在商品交易所內進行的買賣,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只有在不被拍賣地國或交易所所在地國法律所禁止的范圍內,方可適用于其合同,如果當事人對應適用的法律沒有作出選擇,或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為上述國家所禁止,則應適用拍賣地或交易所所在地國的法律;關于當事人對選擇應適用的法律的同意的存在及其實質有效性的問題,應由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來確定,如果根據該法律,當事人所作的選擇是無效的,則應按上述第二項規定,確定管轄該合同的法律:關于買賣合同或其任何條款的存在及其實質有效性的問題,應在假定該合同有效的情況下,由按照本公約應予適用的法律來確定。
賣方的基本義務是按照合同和公約的規定交付貨物,移交一切與貨物有關的單據,并移轉貨物的所有權。公約規定,如果合同沒有指定具體交貨地點,則在合同涉及貨物運輸的情況下,賣方的交貨義務是把貨物交給第一個承運人;如果合同項下的貨物是特定物,或從指定存貨中提取的貨物或尚待制造的未經特定化的貨物,而雙方當事人在訂約時已經知道這些貨物處于某一特定地點者,則賣方應于該地點把貨物交給買方處置;在其他情況下,賣方應在其訂約時的營業地點把貨物交給買方。當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采用某種貿易術語來確定交貨地點時,應適用貿易術語的解釋,而不適用公約的上述規定。公約還規定,賣方應按合同指定的日期交貨;如果合同規定了一段交
貨的期限(如1個月),則賣方可在這段時間內的任何一天交貨;在其他情況下,賣方應在訂立合同后的一段合理時間內交貨。至于何謂合理時間,公約未作具體解釋,須按具體情況確定。
賣方的另一項主要義務是對貨物的權利擔保和品質擔保,即賣方應保證他所交付的貨物符合合同的要求,并保證他對出售的貨物擁有合法權利,沒有侵犯任何第三者的權益。公約規定,賣方交付的貨物必須與合同所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相符,并須按照合同所規定的方式裝箱或包裝。
買方的主要義務是按照合同和公約的規定支付貨款和收取貨物。公約規定,付款地點如果合同中沒有指定,買方應在賣方的營業地付款;如果是憑交貨或交單付款,則應在移交貨物或單據的地點付款。付款時間如果合同沒有作出規定,買方應在賣方交貨或交單時付款。但買方在未有機會檢驗貨物以前,沒有支付貨款義務。這項規定同國際貿易的習慣做法有矛盾,因為在國際貿易中,特別是以 CIF 條件成交時,通常都是憑單付款在先,貨到檢驗在后,買方必須在賣方提出裝運單據時支付貨款,不能以未檢驗貨物為理由拒付貨款。故公約規定,如果上述買方檢驗貨物的機會與雙方議定的交貨或支付程序相抵觸,則可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鋼鐵貨物買賣協議書 篇6
合同號:
簽字日期:
買方:___
(電報掛號:電傳號:)
賣方:___公司
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并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1.商品名稱,規格,數量及單價:
2.生產國別和制造廠:
3.包裝:以新的,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并能防潮,防濕,防震,防銹及防止粗暴裝卸,適合于遠程海運,郵包郵寄,空運運輸。由于采用不適當或不妥當的包裝而引起生銹,損壞,丟失,其責任應由賣方承擔。
4.嘜頭: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上用不退色的油漆刷上箱號,尺碼,毛重,凈重和諸如“勿倒置”,“小心輕放”,“防潮”等字樣,以及提升位置和下列嘜頭。
5.裝船時間:
6.裝船港口:
7.目的港口:
8.保險:裝船后由買方負擔。
9.支付條件:
(1)如以信用證支付:買方接到本合同11條規定的賣方裝船通知后在交貨期15~20天前,由中國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金額為裝貨總值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開戶銀行開具的匯票和本合同第10條中所規定的裝船單據付款。
(2)如以托收方式支付:交貨后,賣方經由賣方銀行通過中國銀行寄送本合同第10條所規定的裝船單據向買方收取貨款。
(3)如以信匯或電匯方式支付:接到本合同第10條所規定的裝船單據后于七天內付款。
10.付款單據:
(1)為了議付貨款,賣方應向支付銀行呈交下列單據:
1)全套清潔無疵,注明“運費到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和通知目的.港已“裝船”的海運提單。
2)發票五份:注明合同號和嘜頭(一個以上嘜頭應分別開發票)
3)裝箱單五份:注明發貨重量及相應發票的編號和日期。
4)由制造廠出具的品質和數量證明書兩份,如14條第(1)項中所規定。
5)通知買方已裝船的電報抄件一份。
(2)裝船同時,賣方應將上述單據副本各一份(本條5項除外)寄送目的港。
11.裝船條件:
(1)賣方應于本合同規定的裝船期前四十天,以電報通知買方如下內容: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件數,毛重,尺碼,港口備妥待運日期,以便買方洽訂艙位。
(2)中國公司(電報掛號:),將作為買方的船代理洽訂艙位。
(3)買方應于船只預計抵港日期前十天,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船。賣方應與船代理保持密切聯系。當必須換船或船提前或推遲到港時,買方或其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船只不能在買方通知的船期后三十天內到達港口,買方應擔負自三十一天起所帶來的倉租費和保險費。
(4)如船只按時抵達裝船港口后,而賣方不能按時備貨裝船,由此產生的空倉費和滯期費應由賣方負擔。
(5)貨物越過船舷和脫鉤前的全部費用,風險由賣方負擔;貨物越過船舷和脫鉤以后的全部費用,風險由買方承擔。
12.裝船通知:賣方應于貨物裝船完畢后,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價值,船名和起航日期。若由于賣方未及時以電報通知買方,而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時,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均應由賣方承擔。
13.質量保證:賣方保證貨物采用最好的和未用過的全新材料,第一流制造工藝,其成品質量,規格和性能與本合同規定相符。貨物的保證期為貨物抵目的港后月。
14.檢驗和索賠:
(1)發貨前,制造廠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檢驗,并出具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本合同規定。質量證明書應附有制造廠試驗項目和結果的報告。
(2)貨到目的港后,買方將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簡稱局)對貨物的品質,規格和數量/重量進行初檢,并出具檢驗報告。如該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二者有出入,除保險公司或輪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目的港后日內拒收該貨物或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買方將申請商檢局進行檢驗,并憑檢驗報告有權向賣方索賠(包括換貨)所有費用(檢驗費,退貨和換貨的運費,保險費,倉儲費和裝卸費等)均應由賣方承擔。
(4)若買方提出索賠后三十天內賣方未予答復,則認為賣方已接受上述索賠。
15.人力不可抗拒:凡是制造或裝船運輸過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賣方推遲交貨或不能交貨時,賣方可不負責任。但發生上述事故時,賣方應立即通知買方,并在十四日內,給買方航寄一份由主管,___頒發的事故證明書。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貨。如事故延續十周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16.遲交貨罰款:除本合同第15條規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買方應同意在賣方支付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罰款可由支付銀行在議付貨款時扣除,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價的5%。罰款率按每七天收0.5%,不足七天時以七天計算。如賣方延期交貨超過合同規定十周時,買方有權撤銷合同。此時,賣方仍應不遲延地按上述規定向買方支付罰款。
17.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當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8.補充條款:
本合同正本共兩份,采用中,英文(略)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后即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買方:賣方: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見證人:(___律師)
(簽字)
鋼鐵貨物買賣協議書 篇7
買方: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__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
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
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
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附加條款: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鋼鐵貨物買賣協議書 篇8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___________________
3、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⑴按照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⑵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⑶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在約定時間不能按期交貨,乙方允許甲方順延交貨日期15天)。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4、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驗收
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損失風險
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其后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
2、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
3、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乙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的異議;乙方未及時提出異議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乙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九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交貨的,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支付的款項,乙方自愿放棄主張定金責任。
2、甲方所交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的,乙方如同意利用貨物,應按質論價;如乙方不能利用的,應依據具體情況,由甲方負責調換、修理、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十條: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若自提貨物未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的日期提貨的,應以實際逾期提貨天數,每日按貨物總額的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付款金額每日_________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一次性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 。
3、甲方為維權而支出的所有費用(包含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用、交通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甲乙雙方也可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鋼鐵貨物買賣協議書 篇9
一、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主體
二、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成立
三、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履行
四、貨物所有權與風險的轉移
五、貨物買賣合同違約及救濟
六、國際貨物分批裝運與違約
七、國際海上貨物提單運輸
八、國際貨物集裝箱多式聯運
九、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合同
十、國際貿易中的信用證支付
十一、國際貿易商檢
十二、國際貿易索賠
十三、國際貿易訴訟
十四、國際貿易仲裁
一、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主體
1、案情介紹
1988年北京某貿易公司與日本某商事株式會社訂立了一份國際貨物買賣 合同,約定由北京某公司(賣方)向日商出售700噸銀杏,買方須于1988年6月15日前開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即期信用證, 賣方收到信用證后6個月內分批供貨。合同簽訂后,北京某貿易公司與江蘇某貿易中心訂立了委托出口協議。協議約定某貿易中心委托北京某貿易公司出口銀杏 700噸,交貨期為1988年底。 協議簽訂后,某貿易中心即著手銀杏的收購工作,共收購銀杏430多噸。江蘇某貿易中心多次催促北京貿易公司按協議辦理出口,同年11月日商到中國看了某貿 易中心入庫的銀杏,認為質量符合要求。 但履行期屆滿時北京某貿易公司未能按委托協議的規定履行出口任務,原因是日方不要貨,只在1989年1月出口了100噸,余下的300噸沒能出口,給某貿 易中心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由于雙方協商不成,某貿易中心遂于1989年5月向江蘇某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請求人民法院判令北京某貿易公司承擔違約責任并賠 償經濟損失。
2、 審理結果
江蘇省中、高級法院兩審判決北京某貿易公司敗訴,并賠償江蘇省某貿易中心的經濟損失。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判決理由是:
1) 委托出口協議明確規定,江蘇某貿易中心委托北京某貿易公司出口銀杏700噸,受托方北京某貿易公司只收取手續費,即占合同總金額的3%,外匯留成雙方按比例進行分配。按國家當時進口的政策,符合委托出口的規定。
2) 北京某貿易公司未按照委托出口協議出口,已構成違約,當日商違反與該貿易公司所簽訂的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時,又拒不向外索賠,以致于超過了索賠期限。
3、 基本理論
代理人(agent)是國際貿易活動中的重要當事人之一。一般來說,如果代理人未取得本人的合法授權,就認為締結合同的主體不具備法定資格,所訂合同因 此無效。1983年2月15日,國際統一私法協會制定通過《國際貨物銷售代理公約》,該公約是調整國際商事代理關系的一項重要的國際公約,對代理權的確定 和范圍、代理行為的法律效力、代理權的終止等都作了詳細的規定。 外貿代理制是調整我國對外貿易活動的重要法律制度,它是我國外貿體制改革的產物,有關立法是1991年8月29日對外經貿部頒發的《關于對 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
該暫行規定把我國的外貿代理分為兩大類,分別適用不同的法律來調整。對于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公司、企業代理另一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公司、企業辦理進出口業 務,若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則適用《民法通則》中有關代理制度的規定加以調整;如果代理人以自己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則適用暫行規定加以調 整。對于無對外貿易經營權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或個人委托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公司、企業辦理進出口業務,也須適用暫行規定加以調整。
4、 案例分析
江蘇某貿易中心、北京某貿易公司和日本某商事株式會社是本案的3個當事人。其中,江蘇某貿易中心不具有 外貿經營權,委托有外貿經營權的北京某貿易公司辦理進出口業務,二者之間具有外貿代理關系, 應適用《關于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作為受托人的北京某貿易公司應承擔的義務之一即:及時按進出口合同及委托協議的有關規定向外商提起索賠或采取其 他補救措施。但在本案中,北京某貿易公司違反了該項基本義務,在對外索賠的過程中不及時向日方索賠,以致于超過了索賠期限。因此,北京某貿易公司應江蘇某 貿易中心遭受的損失承擔責任。
二、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成立
1、案情介紹
我國某公司應荷蘭某商人請求,報出某初 級產品200公噸,每公噸cif鹿特丹人民幣1950元,即期裝運的實盤,對方接到我方報盤后,沒有表示承諾,而再三請求我方增加數量,降低價格,并延長 有效期,我方曾將數量增至300公噸,價格每公噸cif鹿特丹減至人民幣1900元,有效期兩次延長,最后延至7月25日,荷商于7月22日來電接受該 盤,但附加了包裝條件為“需提供良好適合海洋運輸的'袋裝”,我方在接到對方承諾電報時復電稱:“由于世界市場的變化,貨物在接到承諾電報前已售出。”但對 方不同意這一說法,認為承諾在要約有效期內作出,因而是有效的,堅持要求我方按要約的條件履行合同。最終我方以承認合同已成立而告結束,從而使我方損失 23萬元。
2、基本理論
與其它一般合同的成立一樣,雙方當事人的簽約意志是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成立的實質要件。一項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訂立,是雙方當事人經過要約、承諾,或反要約的反復磋商而最后達成的結果。
要約對受要約人沒有拘束力,受要約人只有承諾的權利,沒有承諾的義務。但要約對于要約人來說,則是具有拘束力的,要約人不得隨意撤銷要約。要約 原則上可以撤回,但須附一定條件。要約邀請是容易與要約相混淆的概念,是指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表示愿意交易的意向,邀請對方提出具體條件。在國際貿易實務中 常使用的實盤概念是指確定的要約,對發盤人具有約束力,而虛盤則只是一種要約邀請,對發盤一方不具有約束力。
反要約和承諾是國際貿易實踐中經常發生混淆的又一對概念,區它們的標準視對要約是否作了實質性修改。對要約中所提出的有關貨物價 格、付款、貨物數量和質量、交貨的時間和地點,以及賠償責任范圍或解決爭端方法所作的修改,均視為對要約的實質變更,構成反要約。反之,凡未對要約做出實 質性修改而做出的承諾,是有效承諾。
3、案例分析
本案的焦點問題在于荷蘭方面對我方公司的實盤附加了包裝條件,中方應已外方對承諾附加了實質性修改條件為 由,否認承諾的有效性,主張反要約的構成。而中方對該反要約又未予以承諾,合同因此不能成立。中方由此可解除一切責任,合法地解除合同。但在該案中,由于 中方人員缺乏外貿業務的法律知識,未能抓住要害和關鍵點。以市場價格變動為由撤回要約的理由缺乏說服力,自然就顯得牽強乏力,以致于坐失良機,在爭議中完 全處于被動地位,使財產遭受損失。
三、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履行
1、案情介紹
美國哈迪公司以“fob里斯本”條件向 英國龐德公司購買300噸葡萄牙松節油,而實際上該批貨物由葡萄牙供貨人供貨,并規定由該供貨人取得出口許可證。但當作為買方的美國船只到達里斯本港口 時,葡萄牙政府拒絕簽發貨物發往東德的出口許可證,賣方船只由此未能裝船。美方向英國上議院提起上訴。
2、判決結果英國上議院判決,根據fob合同規則,英國公司須承擔未能裝船的全部責任。英國龐德公司敗訴。
3、基本理論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履行應遵循全面履行原則,即合同當事人須按照合同約定的標的、質量、數量、價款、期限、地點、方式履行合同項下之義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則構成違約。
價格術語是確定買賣雙方風險、責任和費用劃分的國際慣例,是在國際貿易實踐中逐步形成和發展的。常見的fob、cfr、cif三種價格術語都屬 于象征性交貨方式。其中,fob價格術語是最重要的國際貿易價格術語之一。按照fob價格術語的一般解釋及《199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的有關規 定,fob價格條件下賣方承擔的主要義務包括但不限于:辦理報關、商檢等出口手續;及時向買方發出裝船完畢通知,并提交單據等。
4、案例分析
賣方與供貨方之間的約定不影響他在fob價格條件下對買方應承擔的義務。本案中,賣方英國公司與供貨方葡萄牙商雖不在同一國家,但并不影響其承擔在葡萄牙取得出口許可證的義務。 賣方因未申請到出口許可證致使貨物無法裝船,已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英國上議院的判決于法有據。
四、貨物所有權與風險的轉移
1、案情介紹
出口商甲向進口商乙出售小麥1000公噸,cfr價格條件。但在裝運港裝船的小麥都是混裝的,共3000公噸,賣方準備當貨物運抵目的港后再分撥1000噸給買方。但小麥在路途因高溫天氣發生變質,共損失1200公噸, 其余1800噸得以安全運抵目的港。賣方向買方聲明其出售的1000噸小麥已在途中全部損失,且認為根據cfr合同,風險從貨物越過船舷時已轉移給買方,故賣方對以上損失不應承擔任何法律責任。買方則要求賣方繼續履行合同。 雙方遂提起仲裁。
2、判決結果
仲裁庭認為,賣方應承擔貨物在途中滅失的一切風險,其不能推卸責任,應向買方交付1000噸小麥。
3、基本理論
風險的轉移問題在國際貨物買賣中同樣十分重要,它涉及買賣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關系到由何方承擔風險和損失。但《聯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并不涉 及貨物所有權的轉移問題,實踐中一般由受理國際貨物買賣爭議的法院或仲裁庭依據有關國際慣例或以國際私法沖突規范指引的國內法來解決貨物所有權的轉移問 題。例如,在國際貿易慣例中,《1932年華沙--牛津規則》明確規定了cif合同中貨物所有權轉移的時間, 貨物所有權既不在訂立合同時移轉,也不在交貨時移轉,而是在賣方把代表貨物所有權的單據交付給買方時移轉。《聯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把貨物的所有權 轉移與風險的轉移區分開來,原則上以交貨時間來確定風險轉移的時間。本案涉及到風險轉移的一種特殊原則,即在貨物未劃撥到合同項下之前,風險也不發生轉 移。所謂“劃撥”,又稱為“特定化”,是指對買賣合同項下的貨物進行包裝,加上標記,或以裝運單據, 或向買方發出通知或其他方式清楚地注明貨物已歸于
合同項下。 經過劃撥的貨物,賣方不得任意處置。
4、案例分析
本案使用的是cfr價格條件,按照國際慣例的規定,此條件下當事人的風險劃分是以裝運港船舷為界。該案中貨物在運輸途中遭受風險損失,貨物損失看似應由買方承擔, 但實際上賣方在裝船時是將3000公噸小麥混裝的,在貨物抵運目的港后,再將其中1000公噸分撥給買方。根據以上理論分析中所闡述的有關“劃撥” 情況下風險轉移的一種特殊原則,在貨物海運途中, 合同項下屬于買方的1000公噸貨物尚未從賣方的其它貨物中劃撥出來,因此不具備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即使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仍不發生風險的轉移,有關風險損失仍應由賣方承擔。本案因賣方未對合同項下的貨物進行劃撥,因此不具備風險轉移的前提。
五、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違約及其救濟方法
1、案情介紹
中國臺灣某出口商與斯里蘭卡某進 口商在簽訂的貨物買賣合同中約定以cif colambo價格條件銷售潑紋綢,合同價款共計514.50美元。但在產品接受出口檢驗時被發現其中混有不合格產品,約占貨物全部39.4%,且賣方未 予清理。因賣方在合同與信用證上均未標明在貨物中混有不合格產品的比例,故當買方發現貨物存在瑕疵后拒絕支付貨款,并要求賣方減價賠償損失。
2、案件結果
本案經雙方協商后,賣方準備以未出口的下一批貨物減價的方式,承擔交貨不符的法律責任,買方也同意按照匯票金額付款。賣方因此在另一批準備向買方裝運出口的玩具制品中扣除價金總額中的150美元向買方供貨。
3、基本理論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違約是指合同當事人無正當合法理由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合同違約分為實際 違約和先期違約。實際違
鋼鐵貨物買賣協議書 篇10
買方: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________________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______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___檢驗機構按___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_________;總價:________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_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__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_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附加條款: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___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后的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___等單位。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受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受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訂立于__________(地點)。
以上是關于貨物買賣合同范本大全的解答。
鋼鐵貨物買賣協議書 篇11
日 期:
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株式會社(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勝利原油
二、數量:噸
(換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進行)
三、規格:指標項目 試驗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 1884-80
②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③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價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86xoil25j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貨期:
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噸
第2季度 噸
第3季度 噸
第4季度 噸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中國青島港。
七、目的口岸:日本國港口。
八、付款條件:買方應于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據:
①賣方在貨物啟運后,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
a)發票四份;
b)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二份;
c)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鑒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②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二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指定的收貨人。其余單據副本二份航寄買方。
十、附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后決定的條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執行由 商事株式會社開立信用證。
③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賣 方: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 買 方:
地 址:北京西郊二里溝 地 址:
電報掛號:sinochem beijing 電報掛號:
電 傳:22243 chemi cn 電 傳:
22553 chemi cn
第二部分
一、總則:本部分條款與第一部分條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
二、交貨條件:
①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以裝港岸上輸油臂與油輪集輸油管連接點作為分界線,貨物通過該連接點時,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賣方交貨責任即告終止。
②買方所派油輪,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水域排放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油輪進港后,應根據港口當局的規定把壓艙污水排放在處理池內,費用由買方負擔。
③買方所派油輪在裝貨港,應遵守當地行政當局所規定的有關油輪作業安全規則。
④買方所派油輪載重噸不得超過六萬噸,滿載最大吃水不得超過12.5米。油輪長度不得大于230米。如買方所派油輪不符合上述規定時,必須事先征得賣方同意,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港口當局拒絕油輪靠棧橋,或發生空艙及與此有關的損失均由買方負擔。
⑤由于賣方的原因,如在裝貨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賣方負擔。但由于買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買方負擔,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為了確保油輪的安全,裝船移泊費用由買方自理。
⑥每批裝船數量允許增減5%,由買方選擇。
三、裝船通知:
① 買方應在裝船月15天前電告賣方派船計劃,包括船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賣方接到買方派船計劃后,應在五天內電復買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預抵裝港日期和裝運數量。買賣雙方對油輪預抵裝港日期或裝運數量的意見不一致時,雙方協商安排一個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裝運數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輪來接貨。雙方商妥的油輪預抵裝港的日期叫做“確認日期”。
②買方應按雙方商妥的“確認日期”派油輪抵達裝港。賣方應及時裝貨。如買賣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確認日期”或裝運數量時,對方根據儲罐,泊位和供貨或接貨的可能以及油輪安排的可能,應在兩天內電復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輪在“確認日期”以前或以后抵達裝港,賣方應做出最大努力盡快裝貨。
③買方在本條①款通知派船計劃時,已列明預抵裝港日期及裝運數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時,買方應最遲在確認日期十天前將船名電告賣方。
④雙方商妥“確認日期”的油輪,允許買方按同一“確認日期”,同一裝運數量和裝貨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輪代替。但買方最遲應在“確認日期”前五天將代替油輪的船名等有關情況通知賣方。
⑤買方在油輪抵達裝港前五天電告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預報船名,船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買方應指示船長在油輪抵達裝港前48小時和24小時及6小時向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報告預抵裝港的時間。
⑥裝船完畢后,賣方應在24小時內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密度(注明換算溫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貨人,裝運數量,發票單價,總值,提單日,離泊時間。
四、裝貨定額:
①油輪抵達裝港后,具備裝貨條件時,船長通過裝港外輪代理公司應在辦公時間內以書面或vhf電話向裝港賣方或外輪代理公司提出備裝通知書并同時確認。裝船作業開始時間按以下規定計算。
按“確認日期”抵裝港的油輪,以確認備裝通知書六小時后開始起算。但如在確認備裝通知書后不到六小時裝油時,以開裝時間起算。
在“確認日期”前一天辦公完畢時間(從5月1日至9月30日:18:00,從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時)前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后,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沒有條件裝油者,則以確認日上午八時起算。
在“確認日期”前一天從辦公完畢時間至24:00時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后,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如沒有條件者,則以確認日下午二時起算。在“確認日期”以后抵裝港的油輪,以開裝時間起算。
②自起算裝船作業時間開始,賣方應在36小時內將整船貨物裝完,除大風雷雨天氣及港務當局另有規定外,應日夜連續裝貨。
③由于下列情況耗費的時間,均不計算在裝貨作業時間以內:
(一)由于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而不能進行作業的時間。
(二)港務當局由于安全原因不準靠棧橋而在港內停留的時間及港務當局禁止裝船的時間。
(三)排放壓艙污水至驗艙完畢的時間。
④以拆卸輸油管線完畢時間作為裝貨作業的完畢時間。
⑤因碼頭裝貨設備故障而發生的滯期費按本部分第五條第①項所規定的運費率的50%計算。
五、滯期費:
①賣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條②款所規定的裝貨定額時間裝貨完畢,則賣方應向買方交付滯期費,滯期費應以雙方確認的裝船數量作為它的船型,每日滯期費應以worldscale 所規定的基數(以提單日期為準)乘相應的afra運費率計算。
②油輪在裝貨港口的動態,以裝港外輪代理公司編制的并經船長簽字確認的裝貨時間事實記錄為準,賣方應在裝貨后三十天內向買方提供裝貨時間事實記錄一份。
③買方向賣方提出的滯期費,經賣方審核屬實后,應以美元現匯支付。
④ 如果買方向賣方提出滯期索賠,須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內提出。
六、商品檢驗:
①重量的鑒定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出具的重量鑒定證書為準。提單數量應根據重量鑒定證書填寫。重量鑒定證書及提單所列數量作為買賣雙方交貨數量的依據。
② 品質的檢驗: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按 syb20xx-59 石油產品試樣法取樣,混合后分裝三份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標準樣品。
上述三份樣品之中的一份將交給油輪船長。其余二份均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一份供化驗用,一份裝貨后保存六十天。
國家商檢局經化驗后所出具的品質證書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依據。
七、投保油污責任險:
①買方所派油輪應加入基于1969年《國際油污民事責任公約(clc)》第七條的金額保證(p & i club保險)以及tovalop協定。
②由買方所派油輪,當在裝港遇事故而發生油類和油類混合物的污染或有發生這類污染的可能性時,船東或船長應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損失,或為避免油污損失進一步擴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東或船長不采取上述措施時,賣方在通知船東或船長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進行清除工作和減輕油污可能造成的損失。賣方應隨時將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訴船東或船長,如時間允許,應在采取措施前,將擬采取的措施告訴船東或船長。賣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認為是按船東或船長委托進行的。在這種場合,對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權按實際情況向對方提出異議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則應無權再繼續進行工作。
③賣方或船東船長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與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clc)》及tovalop協定的規定相抵觸。
八、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交貨時,賣方可以延期交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賣方應向買方提交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開具的發生事故情由的證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接貨時,買方可以延期接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買方應向賣方提交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簽發的證明文件。
九、罰款:如買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按合同規定執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執行,而使賣方遭受損失時,買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執行部分總值的1%。如賣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約交貨而使買方遭受時損失,賣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履行部分總值的1%。
十、仲裁: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簽訂合同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后尚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訴。仲裁在被告所在國進行。 在中國,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根據該協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簽訂合同雙方都應執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鋼鐵貨物買賣協議書 篇12
公司貨物買賣協議
購貨單位: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稱及花色:________
規格(毫米)及型號:________
質量標準或技術指標:________
計量單位:________
單價(元):________
合計(元):________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________
第三條 驗收方法:________
第四條 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________
第五條 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
3.交貨日期:________
4.運輸費:________
第六條 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__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___%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___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___%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___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___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___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 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___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注銷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注銷合同部分總額___%的補償金。
第九條 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_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者選一)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_份。
訂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蓋章)
代理人: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
乙方:________(蓋章)
代理人: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鋼鐵貨物買賣協議書 篇13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方式:(以時間為條件)
第八條 運輸:(是否要保險)
第九條 定金:(不得超過總金額的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鋼鐵貨物買賣協議書 篇14
拍賣人:______________(甲方)
競買人:______________(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省合同監督條例》及其它相關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拍賣標的
乙方根據甲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上發布的《______》,了解了以下內容并愿意作為競買人參加競買。
1.拍賣標的名稱:____________
2.拍賣標的物展示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
3.拍賣標的物現狀:____________
二、標的瑕疵
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拍賣標的物的瑕疵。
乙方有權了解拍賣標的物的瑕疵,有權查驗拍賣標的物及查閱標的物的相關材料。乙方一旦進人拍賣會現場,即表明已經查驗或了解拍賣標的物,并愿意承擔相應責任。
三、競買保證金
乙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競買保證金人民幣______萬元存入甲方指定賬戶,乙方未足額存人保證金的,不得參加競買。
乙方支付了竟買保證金,參加了競買,但未成為買受人的,甲方在拍賣會結束后 ______日內將保證金如數退還乙方。
保證金不是定金,保證金只用于《拍賣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的情況出現時。
四、拍賣方式
拍賣師應在拍賣會開始之前宣布本次拍賣會的拍賣方式,并告知競買人,拍賣師可根據現場競價情況調整競價階梯。
乙方的最高應價經拍賣師落槌后即表示拍賣成交,雙方不得反悔。
乙方成為買受人后,應與甲方當場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拒不簽署的,甲方除不退還競買保證金外,還將依據《拍賣法》追索乙方因此給拍賣委托人和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五、拍賣傭金的支付
乙方成為買受人后,應在拍賣成交當日按拍賣成交價的______%向甲方支付拍賣傭金。拍賣傭金可以直接從競買保證金中扣除。
六、拍賣成交款支付及拍賣標的物移交
(一)動產類
乙方成為買受人后,競買保證金扣除甲方拍賣傭金后的余額自動轉為拍賣標的價款,應付價款不足部分應在______日內______次付清。買受人每逾期付款一天,按拍賣成交價每天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逾期付款達天
時,視為無故單方終止本協議。
在約定的拍賣價款付清后,本標的由______在______按拍賣標的清單向乙方移交。雙方在移交清單上簽字或蓋章交付始為成立。標的物拍賣成交時至買受人領受標的物時的保管費用由______承擔。標的物移交后的保管費用由乙方負責。
(二)不動產類
乙方成為買受人后,競買保證金扣除甲方拍賣傭金后的余額自動轉為拍賣標的價款。買受人須在拍賣成交之日起日內,支付拍賣成交價款的______%;剩余成交款在______至乙方名下之日起______日內付清。買受人每逾期付款一天,按拍賣成交價每天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逾期付款達天時,視為無故單方終止本協議。
乙方在約定的成交款付清之日起日內,本標的由在拍賣標的所在地向乙方移交。拍賣標的權屬轉移手續由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各項費、稅支出
(三)債權類
乙方成為買受人后,競買保證金扣除甲方拍賣傭金后自動轉為拍賣標的價款。乙方在拍賣成交當日算起的日內次付清拍賣標的價款。乙方支付拍賣標的價款每逾期一天,按拍賣成交價每天%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付款達______天時,視為單方面無故終止本協議。
在乙方全部拍賣價款付清后日內,由債權人會同乙方共同通知債務人,乙方開始行使債權人權利。
(四)其它類
七、其它約定
甲方和其他競買人、拍賣委托人不得惡意串通。
乙方和其他競買人、拍賣委托人不得惡意串通。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未說明拍賣標的物瑕疵,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2.甲方和其他競買人、拍賣委托人惡意串通損害乙方利益的,應承擔法律責任,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3.甲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拍賣標的物的,乙方有權退回標的,并要求甲方賠償經濟損失。
4.乙方無故單方終止本協議時,甲方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行拍賣。再行拍賣時,原買受人應當支付第一次拍賣中本人及委托人應當支付的傭金。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原買受人應當補足差額。
5.乙方和其他竟買人、拍賣委托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應承擔法律責任,并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下列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乙方交納保證金且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鋼鐵貨物買賣協議書 篇15
簽字日期:
賣方 中國 公司
地 址: 電報掛號: 電傳:
買方 _國 公司
地 址: 電報掛號: 電傳: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
│ (1)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 (2) 數量│ (3) 單價│ (4) 總值│
├────────────────┼─────┼─────┼─────┤
│ │ │ │ │
│ │ │ │ │
│ │ │ │ │
│ ├─────┴─────┴─────┤
│ │ 賣方有權在__%以內多裝或少裝 │
└────────────────┴─────────────────┘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
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__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或集裝箱運輸的已裝船提單)、發票、品質證明、數量/重量鑒定書;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cif/c&f)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允許轉船、允許集裝箱運輸。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與數量、質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發生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達成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共2份,采用中、英(略)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后正式生效,雙方各執1份為憑。
賣方 買方
中國 公司 _國 公司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見證人
(___律師)
(簽字)
簽約地點:
鋼鐵貨物買賣協議書 篇16
貨物買賣合同
【當事人情況】
第一條 合同目的描述
1. 鑒于買方有意向賣方采購【 】設備/材料,用于【 】項目的建設,且賣方同意向買方供應上述設備/材料。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買賣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合同術語定義與解釋
1. “技術資料”指與合同貨物相關的設計、制造、監造、檢驗、安裝、調試、驗收、性能驗收試驗、技術指導和運行維護等文件(包括圖紙、各種文字說明、標準、各種電子版文檔等)。
2. “技術服務”指由賣方提供的與本合同貨物的設計、設備監造、檢驗、土建、安裝、調試、驗收、性能試驗、運行、檢修有關的技術指導、技術配合、技術培訓等全過程的服務。
3. “監造”指在合同貨物生產制造過程中,由買方委托的監造單位對賣方提供的合同貨物的關鍵部位進行質量監督。
4. “監造代表”指由買方委托的監造單位派出的對合同貨物進行監造的人員。
5. “現場”指將要進行合同貨物安裝和運行的地點。
6. “驗收”指為證明合同貨物已完成安裝、調試和性能試驗且試運行合格而按照合同規定進行的活動。
7. “法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及其他對本合同履行可能產生影響的規范性文件。
8. “書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9. “元”指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合同計價貨幣單位。
10. “日(天)”指公歷日。
第三條 貨物本體描述
1.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名稱:【 】
品種:【 】
規格:【 】
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按企業標準執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買賣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四條 貨物明細描述
1. 物資名稱(規格、型號):【 】
單位:【 】
數量:【 】
單價(元):【 】
總價(元):【 】
交貨期:【 】
交貨地點:【 】
備注:
(1)本合同價款是賣方設備/材料運至買方指定的交貨地點的價格。
(2)全部設備/材料及附件的運輸由賣方負責運至買方指定的交貨地點。設備/材料及附件從出廠至交貨地點期間的全部質量及安全責任由賣方負責。
(3)圖紙交付計劃詳見技術規范。
第五條 交付方式
1. 交貨、安裝地點:【 】
指定聯系人信息:
買方:【 】
電話:【 】
郵箱:【 】
賣方:【 】
電話:【 】
郵箱:【 】
業主:【 】
電話:【 】
郵箱:【 】
具體交貨地點見附件【 】。
合同貨物的收貨單位、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收貨單位:【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第六條 交付期限
1. 因業主和買方的原因造成設備的交付日期拖期(拖期時間由業主、買方、賣方三方簽字認可),設備交付時間按簽字認可中的時間相應順延。如設備已發貨,順延時間應計入質保期。
2. 合同貨物交貨時間見合同附件【 】。附件【 】未規定交貨時間的合同貨物應按照實際安裝進度的需要發貨。
如買方需變更交貨時間,應提前30日(含本數)采用傳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賣方。
賣方如需提前交貨,需提出書面要求并征得買方同意。
第七條 貨物的包裝、運輸與標記
1. 【 】(貨物名稱)由 □買方 □賣方 負責包裝(如選擇“買方”,本條下面內容無需填寫)。
外包裝質量要求:□包裝牢固 □適宜裝卸運輸。
(1)如外包裝為紙箱,應當標注以下內容:
□品名 □品種 □凈重 □等級 □產地 □種植戶、合作社或銷售公司地址電話
□采摘日期 □包裝日期 □注冊商標(無注冊商標可不選此項)及注冊商標名稱
□ 【 】
(2)外包裝為【 】 材質應當符合【 】。
內包裝容器為【 】,規格:【 】,包裝容器應當清潔、無毒、無異味,對【 】(貨物名稱)應當具有良好保護作用。
本合同第【 】條“單價”中 □包含 □不包含 包裝費用(如選擇“包含”,以下內容無需填寫)。
包裝費用總計(人民幣):大寫:【 】¥:【 】。
包裝費用由 □買方承擔 □賣方承擔 □【 】。
2. 1.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兩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產品工號;
(2)出廠編號/出廠序號;
(3)到貨站;
(4)收貨人名稱;
(5)設備及部件名稱;
(6)箱號/件號;
(7)毛重/凈重;
(8)體積(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9)貨物運輸警示標識;
(10)其他應標記內容。
2.凡重量達到2噸的合同貨物或特殊形狀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側面以運輸常用的標記和圖案標明重量及起吊位置,以便于裝卸搬運。按照合同貨物的特點,裝卸和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包裝箱上應明顯地印刷“禁止溜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樣,標有適當的習慣用符號和直觀標記。
3.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或直接在貨物本身上注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撐或墊木。
第八條 貨物的驗收與異議
1. 合同貨物到達交貨地點,賣方應在接到買方通知后及時到交貨地點與買方一起根據運單和裝箱單組織對合同貨物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合之處且經雙方代表確認屬賣方責任的,由賣方負責處理。買方應提前【 】個工作日將現場到貨檢驗的日期通知賣方,并為賣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費用由賣方自理。如檢驗時,賣方人員未按時趕赴現場,買方有權自行檢驗,檢驗結果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并可作為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
第九條 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
1. 交付前,如賣方已將全部或部分產品放置于交付地點,該些產品不視為交付,所有權仍屬賣方所有;但因該些產品已實際處于買方控制下,買方應妥善保管上述產品,在交付前因買方保管不善造成的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方承擔。
即使有以上關于交付問題的約定,但是,在買方全部履行本合同第【 】條約定的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的付款義務前,標的物的所有權始終屬于賣方所有。
第十條 其他交接貨規則
1. 在合同貨物備妥發出前24小時內(含本數),賣方應以傳真或函件等方式向買方提交發貨通知單,通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合同號/產品工號;
(2)貨物發運日;
(3)貨物名稱及編號;
(4)貨物總毛重;
(5)外形尺寸;
(6)總包裝件數及箱號;
(7)交運車站(碼頭)名稱、車號(船號)和運單號;
(8)本批貨物的裝箱清單兩份;
(9)毛重超過【 】噸或包裝尺寸超過【 】×【 】×【 】m的每件貨物的名稱、重量、重心、起吊點、體積和件數;
(10)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 貨物對價范圍
1. 本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 】)(含稅),價款構成詳見合同附件【 】(供貨范圍及分項價格表)。
本合同總價見合同協議書,含賣方將合同貨物運抵交貨地點并履行完其他合同義務所需的全部費用,分項價格見合同附件【 】。合同總價在本合同期限內固定不變。
本合同的計價貨幣是人民幣 。
第十二條 貨款結算規則
1. 材料部分
(1)合同生效后,在收到賣方開出的履約保證金后30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價格的10%作為預付款。
(2)全部合同貨物運到買方指定交貨地點并經買方開箱驗收合格后30個工作日內,憑買方簽發的收貨單支付合同價格的40%。
(3)全部合同貨物在現場完成安裝、調試、性能試驗和驗收合格后30個工作日內,憑買方簽發的驗收證書、賣方出具的增值稅發票(100%合同價格)支付合同價格的40%。
(4)合同貨物質保期滿,并無索賠(有索賠待索賠完成后),支付合同余款。
2. 在買方發出通知設備生產的書面文件后5個工作日內,買方須向賣方支付該批設備合同總價25%的預付款;同時,賣方提供金額為該批設備合同總價25%的銀行預付款保函,有效期至貨到工地止。
第十三條 運輸、卸裝、倉儲等費用的承擔
1. 自雙方確認的交貨日期起一周內,賣方提供倉儲。如因買方調整交貨日期導致賣方倉儲超過一周或因買方原因造成逾期交貨超過一周的,買方須在發運前向賣方支付超過部分的倉儲費(按電/扶梯每臺每天人民幣【 】元計算)。
第十四條 稅務及其他行政費用的承擔
1.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稅務或政府其他部門變更本合同所涉發票的規定,則供應商應提供符合新規定的發票。因供應商提供的發票未能達到稅務或政府其他部門要求致使采購商被要求補繳稅款、罰款或遭受其他損失的,供應商應賠償采購商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十五條 付款與收款規則
1. 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本合同項下貨款按下述條件支付:
(1)計價貨幣及支付貨幣:人民幣
(2)支付期限:經采購商收到合法有效的發票之日起【 】個日歷日
(3)供應商指定的收款銀行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銀行:【 】
銀行地址:【 】
戶 名:【 】
賬 號:【 】
供應商應根據采購商的指令和采購訂單的要求及時向采購商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便于采購商付款。
第十六條 金錢保證
1. 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買方須向賣方支付合同總價5%的定金,計人民幣【 】元整(RMB【 】)。交貨結算時,定金轉作貨款的一部分。同時,賣方提供金額為合同總價5%的銀行履約保函,有效期至設備安裝驗收合格止。
第十七條 售后服務等質量瑕疵擔保
1. 售后服務:若產品在保修期限內發生任何質量問題,買方有權要求賣方予以及時維修,賣方應在接到買方維修通知書/電話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派相關工作人員前往買方指定的地點進行維修。若經維修仍不能保證產品持續正常使用或經過多次使用的,買方有權選擇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賣方更換同種型號的同類新產品,相關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或
(2)要求退貨退款,所涉相關費用(如運輸費、稅費等)由賣方承擔。
第十八條 知識產權等權利瑕疵擔保
1. 合同貨物所含的全部知識產權(包括有關【 】日常運行和保養的控制軟件所含的知識產權)均屬于賣方及其所屬的【 】集團。賣方允許買方(或代表買方管理【 】的單位)為自身使用【 】而使用上述軟件,但買方對上述軟件不享有其他利益,不可對其進行復制、逆向工程或買賣。
第十九條 其他保證與擔保
1. 如果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現合同規定的設備材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和技術服務有任何漏項和短缺,而該遺漏或短缺部分確實是賣方供貨范圍中應該有的,并且是滿足合同對合同貨物的性能保證值要求所必須的,賣方均應負責將遺漏或短缺的部分補上,發生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2. 合同履行完畢后,在買方要求時,賣方應以最優惠的價格向買方提供修理和維修合同貨物所必要的備品備件。合同貨物質量保證期結束后,賣方應根據買方要求在合同范圍內,繼續向買方提供關于完善合同貨物的所有技術資料。
3. 賣方負責辦理合同貨物從出廠至指定的交貨地點運輸途中的保險,保險受益人為賣方,保險范圍應包括賣方負責運輸的全部合同貨物,險種為合同貨物價值110%的“一切險”,保險費由賣方承擔。
4. 雙方各自保證其為按照中國法律設立的獨立法人或由獨立法人依法授權的機構,具有簽署和執行本合同的一切權利和資格,同時保證雙方根據本合同進行的一切活動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第二十條 保密
1.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可能讓對方了解到不為公眾所知的有關對方的過去、現在和將來的研究、發展、商務活動、產品、服務、經濟事件、技術信息、經營管理信息和其他信息。有鑒于此,特制定以下細則:
(1)賣方有對買方技術方案及數據進行保密的義務,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2)賣方必須采取措施保證其雇員、工作人員、代理商及分包商遵守此條款,承擔保密義務。
(3)所有保密信息在(A)合同服務一經結束或 (B)買方要求歸還或銷毀的情況下,包括復印件在內的所有現有保密信息應歸還或銷毀,并不得保留任何形式的副本。
第二十一條 通知
1. 本條規定適用于訴訟、仲裁過程中法院或仲裁機構向任何一方送達文件。
2. 1.任何為本合同所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其他通訊,應以書面形式做出,并應以快遞、EMS、電傳、傳真、掛號信函、或郵資預付的方式發出。任何該等通知應發至下列地址:?
(1)若發往采購商:?
地址:【 】
聯系人:【 】
電話:【 】
傳真:【 】
(2)若發往供應商:
地址:【 】
聯系人:【 】
電話:【 】
傳真:【 】
2.或者發往一方通過以上所規定的方式通知另一方的任何其他地址。所有該等通知應視為收到,一旦:(a) 已為收信人實際收悉;(b) 已經實際發送至適當的地址;或 (c) 發信人發出傳真并由收信人以傳真確認頁數,構成收悉無誤的通知。
第二十二條 履行過程的監督
1. 合同簽署后,賣方應將合同簽約及執行情況的相關信息和買方擬進行監造的合同貨物的生產監造信息定期向專用條款約定的監造單位及其他相關單位報送。合同貨物中【 】等設備的監造信息每兩周報送一次;【 】等其他設備/材料的監造信息每周報送一次;期間如有影響合同貨物質量和工期的重大事件發生,須及時通報。
2. 賣方報送的監造信息應包括以下內容:
(1)供貨合同的訂立、履行等情況;
(2)監造合同的訂立、履行等情況;
(3)制造單位質量管理體系;
(4)制造單位生產質量負責人名單及聯系方式(辦公室電話、移動電話、傳真、電子信箱);
(5)買方駐廠監造代表名單及聯系方式;
(6)原材料到貨情況;
(7)生產進度計劃;
(8)實際生產進度;
(9)出廠交、驗貨情況;
(10)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
3. 買方有權對任意項目簽約的合同貨物(包括原材料)進行抽檢,賣方應積極配合并提供抽檢所需的資料和必要條件。買方對抽檢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執行。
第二十三條 權利憑證的交付
1. 在鐵運/空運/海運情況下,賣方發貨后即郵寄領貨憑證、發票、裝箱清單、保險單給買方。
2. 在汽車發運/送貨情況下,賣方裝運后連同送貨單、發票、保險單等資料一齊帶給買方。
第二十四條 技術資料與服務
1. 賣方應按照合同附件【 】的規定指派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負責解決合同貨物在安裝、調試、試運行過程中發現的質量問題,全權處理現場開箱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參加指導安裝調試的人員必須具有較高的技術水平,能夠協調或解決安裝調試過程中的全部問題,并使買方技術人員應能達到熟悉產品的運行,并能進行一般的維護。參加試運行的人員能夠全權處理設備所有問題。賣方技術人員若不能勝任工作,買方有權要求賣方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條件下重新選派服務人員。
買方如需上述技術服務,以招標文件中技術規范部分的相關規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 一般違約責任及承擔方式
1. 賣方違反合同規定遲延交貨的,應按以下規定向買方支付遲延交貨違約金:
(1)遲交1-4周(含本數),每周支付遲交貨物金額的4‰;
(2)遲交5-8周(含本數),每周支付遲交貨物金額的8‰;
(3)遲交9周以上(含本數),每周支付遲交貨物金額的10‰。
不滿1周按1周計算。
遲延交貨違約金總額達到合同總價的10%或者對安裝,試運行有重大影響的貨物遲交超過3個月(含本數)時,買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由此發生的額外費用由賣方承擔。買方部分終止合同的,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2. 在任何情況下,雙方相互承擔的各種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總和最高不超過本合同的總金額。
3. 若賣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及方式將全部產品交付至買方指定地點,每遲延一日,應向買方支付該批貨物總價的【 】%的違約金,直至貨物交付之日。若賣方遲延交貨超過【 】日,買方有權書面通知賣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且有權要求賣方賠償相當于合同總額【 】%的違約金,若該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給買方造成的損失,則賣方還應當補足差額部分。
4. 違約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全部或者部分義務,守約方在發現該情況后,可立即以書面形式要求違約方更正,違約方應立刻更正。違約方若未按守約方要求及合理期限更正的,守約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特殊違約責任及承擔方式
1. 除本合同或法律另有規定外,若賣方未取得業主、買方同意單方面終止合同(包含本合同附件),或因賣方的原因拖期造成業主、買方終止合同(見本合同條款【 】),賣方應向業主、買方退還已支付貨款和自付款之日起至退款之日止按銀行有關規定計算的利息以及相關手續費,并賠償相當于本合同總價百分之二十(20%)的違約金。
2. 如賣方延期交貨,應按延期天數向買方支付每天延期交貨的貨物總價萬分之三的逾期交貨違約金(但逾期交貨違約金累積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的3%)。如買方未按期支付定金或貨款,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交貨或安裝延期,賣方可以順延交貨和/或安裝日期,同時買方應按延期天數向賣方支付每天延期付款所涉的貨物總價萬分之三的逾期付款違約金(但逾期付款違約金累積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的3%)。
第二十七條 不可抗力
1. 因出現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本合同無法有效及時履行時,遭遇不可抗力方應立即用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盡可能迅速的通訊方式通知對方,并在通知后的【 】日內將不可抗力的書面有效證明及本合同無法有效及時履行的書面理由提交給對方確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憑此證明免除全部或部分違約責任,具體免除范圍和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生效
1. 生效期限
(1)本合同于三方法定代表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三方合同專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設備質保期滿并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所有權利和義務時終止。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三方各兩份。
(2)下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 】
附件二:【 】
2. 本合同自采購商及供應商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項下雙方全部義務履行完畢止或至【 】年【 】月【 】日止,以較晚時間為準。
第二十九條 合同的變更
1. 在合同執行期間,若非因賣方原因需對合同貨物進行重大變更,或擴大供貨范圍的,買方可向賣方發送書面變更通知。賣方接到買方的書面通知后,應充分考慮買方的意見,并與買方一起盡早完成對合同的修改。買方的變更要求應考慮賣方的設計和生產周期及由此而發生的費用變化。
第三十條 合同的解除
1. 除本合同已有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若發生以下所述的任何一種情況,且賣方在收到買方發出的要求賣方糾正違約行為、按約履行合同的通知后15天內(含本數)仍未能采取糾正措施,則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終止全部或部分合同。此種合同終止并不損害或影響買方根據本合同已采取或將采取任何補救措施的權利。
(1)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或買方認可的任何延期內交付部分或全部貨物;
(2)賣方未能履行合同項下的任何其它義務。
買方根據本條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購賣方未交付的合同貨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貨物。賣方應承擔買方向第三方購買本應由賣方供應的貨物所發生的所有額外費用,并應繼續履行合同未終止部分。
第三十一條 糾紛解決程序與管轄
1. 本條項下仲裁所涉語言為中文,仲裁地點為【 】。仲裁裁決為終局,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并應補償對方合理的法律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等。
第三十二條 基于合同特殊標的的條款
1. 備件:
(1)業主、買方從賣方選購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質期內所承擔的義務;
(2)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賣方應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業主、買方,使業主、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
(3)賣方應按照附件【 】備件清單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并在五年內以優惠的價格供應,其單價不得超過備件清單中列明的單價。
第三十三條 其他特殊條款
1. 在本合同期限內,任何一方被合并、改組、分立或者轉讓,其受讓人或承繼人應當履行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和責任,也不影響另一方或其受讓人、承繼人根據本合同應當享有的權利和利益。
2. 反商業賄賂:?
1.供應商在此承諾并保證,絕不會直接或間接提供、給與、支付、承諾支付或授權支付:(1)賄賂;或(2)傭金、禮金、抽成費、中介費、回扣金、饋贈、有價證券、股權股份;或(3)以出借名義供占有使用財物;或(iv)提供宴請、旅游、娛樂、健身活動;或(4)其它任何不正當利益等方式,誘使采購商及其關聯方之董事、經理、員工、代理人或代表等人員與供應商簽訂協議或達成交易或為任何不當之影響。?
2.供應商在此同意,若有采購商及其關聯方之董事、經理、員工、代理人或代表等人員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其索取、要求或要求承諾雙方合同、訂單或交易明確約定之外的任何不正當之利益,供應商應立即書面告知采購商或其關聯方。?
3.供應商若有任何違反本條約定之行為,采購商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供應商單方解除本合同及其與供應商相關的一切訂單及交易。
第三十四條 簽署信息
1. 買方:【 】(蓋章) 賣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
授權代表(簽字):【 】 授權代表(簽字):【 】
簽訂日期:【 】 簽訂日期:【 】
地址:【 】 地址:【 】
郵編:【 】 郵編:【 】
聯系人:【 】 聯系人:【 】
電話:【 】 電話:【 】
傳真:【 】 傳真:【 】
開戶銀行:【 】 開戶銀行:【 】
賬號:【 】 賬號:【 】
稅號:【 】 稅號:【 】
第三十五條 授權委托
1. 買方理解并同意在未持有賣方出具的有效授權委托書(加蓋賣方公章并有賣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或簽章)或者不存在雙方之間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生效條件已經存在且生效書面合同的約定的情況下,賣方任何業務經辦人員無論以口頭形式或書面形式作出的任何業務承諾、任何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未經賣方授權以賣方名義、以賣方業務員名義發出業務訂單,接收、驗收或確認任何工作成果),都不能代表賣方,該種行為完全是其個人行為。對于本條所述個人行為所發生的所有法律后果,買方僅向作出上述行為的個人主張權利,不向賣方主張任何權利。
【簽署條款】
鋼鐵貨物買賣協議書 篇17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
編碼: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
編碼: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
鑒于買方為_________需要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列貨物,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買賣標的
1.名稱:_________
2.品種:_________
3.規格:_________
4.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以實物表示貨物質量。包括憑成交貨物的實際品質和憑樣品兩種方法。根據提供樣品者的不同可分為:賣方樣品,買方樣品,對等樣品。
(2)以說明表示商品質量。即以文字、圖表、照片等方式說明商品質量。
A.憑規格買賣:利用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質的主要指標,如化學成分、含量、純度、性能、容量、長短、粗細等來確定貨物的品質;
B.憑等級買賣:通過同一類商品按規格上的差異,分為品質優劣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級來確定貨物的品質;
C.憑標準買賣:通過由國家或有關政府主管部門、同業公會、交易所或國際性的工商組織規定標準作為說明和評定商品品質的依據;
D.憑說明書買賣:以說明書并附以圖樣、照片、設計圖紙、分析表及各種數據來說明N商品的具體性能和結構特點,主要適用于機、電、儀等技術密集型產品;
E.憑品牌或_____買賣:只憑商品的_____或品牌進行買賣,而無須對品質提出詳細要求。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約定貨物質量要求: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具體由雙方當事人根據政策、外商資信及市場行情,合理商定。允許的溢短裝數量為相當于信用證總金額5%的貨物數量。
2.計量單位和計量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毛重:貨物本身的重量加包裝物的重量,一般適用于低值商品。
(2)凈重:貨物本身的重量,即除去包裝物后的商品實際重量。
(3)公量:在計算貨物重量時,用科學儀器抽去商品中所含的水分,再加上標準含水量所求得的重量。適用于棉花、羊毛、生絲等具有較強吸濕性的商品。
(4)理論重量:對某些按固定規格生產和買賣的商品,每件重量大體相同,可以從件數推算出總量。
(5)法定重量:一些國家海關法規定,商品重量加上直接接觸商品的包裝物重量為征稅的法定重量。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
1.須用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適合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和多次搬運、裝卸及適應氣候的變化。并具備良好的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及抗震能力,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貨物散失。以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為前提,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目的地。
2.包裝箱內的商品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商品名稱、質量、規格、數量等并附有完整的維護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出廠合格證等。
3.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或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目的站/碼頭/機場;
(3)收貨人;
(4)貨物名稱、規格;
(5)箱號/件號;
(6)毛重/凈重(公斤);
(7)體積(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以毫米表示)。
4.在運輸包裝內裝有爆炸品、易燃物品、有毒物品、腐蝕物品、氧化劑和放射性物資等危險貨物時,都必須在運輸包裝上標明用于各種危險品的標志,以示警告,使裝卸、運輸和保管人員按貨物特性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以保護物資和人身的安全。
5.每一包裝的尺寸、毛重、凈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項,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輕放”、“固定”等,無論何時如有必要應以不褪色的顏料印刷在每件包裝的表面。
6.凡由于賣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賣方應負責及時補齊、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賣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買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并通知賣方_________天內到達現場調查。賣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_____公司交涉,買方協助賣方盡快處理,同時賣方應盡快向買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合同需要。
7.包裝費用由_________方承擔。
第四條 運輸
1.運輸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海洋運輸:按經營方式不同,又分為以下兩種:
A.租船運輸:可以裝運各種合法貨物,以運輸貨值較低的糧食、煤炭、木材、礦石等大宗貨物為主。
B.班輪運輸:適合于運輸小批量的貨物。
(2)鐵路運輸:運行速度快、載運量較大、受氣候影響小、準確性和連續性強。
(3)航空運輸:運送迅速;節省包裝、_____和儲存費用;可以運往世界各地而不受河海和道路限制;安全準時。適合于運輸易腐、鮮活、季節性強、緊急需要的商品。
(4)運輸:簡便、快捷。
2.運輸單據:
(1)海運提單:_____潔凈已裝船提單,作成空白抬頭,由發貨人空白背書注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并通知目的港的買方。
(2)航空運單:提供一份空運單,注明“運費到付”/“運費已付”,交付買方。
(3)航空郵包:寄一份航空郵包收據給買方。
(4)_________。
3.運輸線路及費用負擔:賣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委托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而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買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因此增加的費用由買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賣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未經買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賣方負擔。
4.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買方如要求變更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賣方,以便賣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買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雙方對貨物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裝運
1.裝運時間: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_________天內予以裝船。
2.裝運港(地):_________。由賣方提出,經買方同意后確定。
3.目的港(地):_________。由賣方提出,經買方同意后確定。
4.分批裝運和轉運: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是否訂立此條款。
5.裝運通知: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_________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_________天,向買方提供_________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_________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貨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_________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_________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費和_____費由買方承擔。
(4)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_________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_____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滯期和速遣費用: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第六條 _____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條件下發運貨物,應由買方負責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條件下運送貨物,賣方應按發票金額的110%投保_________平安險,或_________水漬險,或_________一切險。另投附加險應包括:_________。
第七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計價貨幣:_________;單位價格金額:_________;總價:_________。
2.付款方式:
(1)信用證。在賣方向買方提示由_________銀行開出的、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為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銀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內,買方應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_____%的價款,即_________。
銀行保函有效期到:_________裝運回后___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裝運,則在最后一批貨物裝運后_________天;_________最后一批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_________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_________月。根據賣方裝運的貨物自動按比例減少保函金額。
(2)信用證-即期付款。買方應于_________________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第一天(裝運日)前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通過_________銀行,以_________電傳,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銷的、金額為_________的_________即期付款信用證_________議付信用證。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示單據。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陳述“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00號出版物》為準”。
(3)信用證-延期付款。買方應于_______________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的第一天(裝運日)前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通過_________銀行,以_________電傳,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_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______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___即期________海運提單、航空運單、鐵路交貨通知或多式聯運單據________提示單據,進行_____承兌____延期付款_________議付。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示單據。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內容“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O0號出版物》為準。”
(4)托收-憑單付款(D/P)。貨物裝運后,賣方應通過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并附上隊需單據。買方應于(委托銀行)提交匯票及所需單據時立即付款。
(5)托收-承兌交單(D/A)。貨物裝運后,賣方應通過買方的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見票_________天付款的匯票及所需的單據以便承兌。買方應于賣方第一次出具匯票及所需的單據時立即承兌,并于匯票到期日付款。
(6)匯付。買方應于:_________收到所需單據后______天內;____提單日后____天內,以____電匯,_____信匯,_________票匯方式將貨物發票金額貸款支付到賣方指定銀行的賣方帳戶。
3.有關單據。賣方應準備并向買方提交如下單據:
(1)匯票。向_________(銀行的名稱,在信用證付款方式下)或_________買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匯票。
(2)運輸單據(選擇如下之一):
A.標明通知收貨人或_________的_____清潔已裝船提單,該提單為_________空白抬頭;_________空白背書,并注明_________運費已付或_________運費待付。
B.簽發給賣方不可轉讓的海洋運單,標明運費_________預付;_________已付或_________待付,通知_________
C.多式聯運單據
D.航空運輸單據(空運單據/空運貨單);
E.鐵路運輸單據
F.信使及郵遞收據
(3)其它單據:需要原本_________份和副本_________份。
A.商業發票
B.______________單______________憑證
C.由_________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明/檢驗報告/分析證明
D.原產地證明_________FORMA(普惠制原產地證)
E.裝箱單
F.重量單
G._________發貨通知書_________裝船通知
(4)其它單據(如要需要)_________
第八條 檢驗
1.檢驗的時間和地點
(1)在出口國檢驗:
A.在產地檢驗,即貨物離開生產地點(如工廠、農場或礦山)之前_________天內,由賣方或其委托的檢驗機構人員或買方的驗收人員對貨物進行檢驗或驗收。在貨物離開產地之前的責任,由賣方承擔。
B.在裝運港/地檢驗,即以離岸質量、重量(或數量)為準。貨物在裝運港/地裝運前_________天內,由雙方約定的_________檢驗機構對貨物進行檢驗,該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作為決定交貨質量、重量或數量的最后依據。檢驗機構對貨物檢驗后,貨物運抵目的港/地,買方如對貨物進行檢驗,即使發現質量、重量或數量有問題,也仍然有權向賣方提出異議和索賠。
2.在進口國檢驗
A.在目的港/地檢驗,即以到岸質量、重量(或數量)為準。在貨物運抵目的港/地卸貨后的_________天內,由雙方約定的目的港/地的_________檢驗機構進行檢驗,該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作為決定交貨質量、重量或數量的最后依據。如果檢驗證書證明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并確屬賣方責任,賣方應予負責。
B.在買方營業處所或最終用戶所在地檢驗。對一些需要安裝調試進行檢驗的成套設備、機電儀產品以及在卸貨口岸開件檢驗后難以恢復原包裝的商品,雙方可約定將檢驗時間和地點延伸和推遲至貨物運抵買方營業所或最終用戶的所在地后的_____________天內進行,并以該地約定的_________檢驗機構所出具的檢驗證書作為決定交貨質量、重量或數量的依據。
3.檢驗標準和方法
(1)根據《商檢法》規定,凡列入目錄的進出口商品,按照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進行檢驗;沒在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的,可以參照國家商檢部門指定的國外有關標準進行檢驗。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其他檢驗機構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或者檢驗項目,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此外,合同雙方當事人還可以將買賣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數量和包裝條款作為檢驗的重要依據。
(2)商品檢驗的方法主要有感官檢驗、化學檢驗、物理檢驗、微生物檢驗等。
第九條 索賠
2.索賠期限:
(1)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之日后_________日內只要該日不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_________日;
(2)在保證期內發現故障或缺陷的情況下,最遲應在發現故障后_________周內。
第十條 稅收
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由中國政府根據生效的稅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稅收由_________支付。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稅收應由_________支付。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_____、_____,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二條 終止合同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一方進入_____或倒閉階段;
2.一方被判為破產或其它原因致使資不抵債;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雙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_____機構的裁決,合同解除或終止;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8.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9.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_____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_____裁定。
_____費用由敗方承擔。
_____也可在雙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國進行。
_____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但_____部分除外。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在進行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其他部分仍應繼續履行。
第十四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六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七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鋼鐵貨物買賣協議書 篇18
供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鋼材購銷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合同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在合約期內為乙方供應商品,達成如下協議:
一、商品的供應
1、甲方向乙方供應商品的品種、數量以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并蓋章的訂單為準。
2、甲方有新產品推出時,應第一時間推薦給乙方,以便共同創造商機。如乙方確定經營,將按乙方新商品入場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二、商品的質量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質量應當符合該商品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應商品時,雙方可在訂單上對該商品的具體質量標準進行約定。甲方在供應乙方商品的同時應當提交所供應商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
三、商品的價格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除要執行國家訂價或國家指導價的,均由雙方協商訂價。
2、基于保護商業秘密的需要,甲方供應的商品交易價格以雙方蓋章確認的報價單為準,報價單為每一具體商品供貨合同的組成部分。
3、甲乙雙方積極配合,維護所經營商品的市場零售價的相對穩定和統一。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價格不得高于甲方向乙方及乙方分支機構所在地的其他客戶所供應同等商品的最低批發價。
4、甲方在供貨價發生提價變動時,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乙方,并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執行。否則,乙方仍按舊價和甲方進行結算,并允許乙方在提價生效前的訂單有效,以舊價進貨。
四、商品的包裝方式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包裝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通用方式。沒有通用的方式,應當采取足以保護商品的包裝方式,保證商品安全、衛生地運抵乙方。
2、甲方商品包裝之標示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于產地、原材料、用途、使用方法、警示語、保質期、生產期、保質條件等必須有清晰的標示。
3、雙方可在訂單中訂明具體商品的包裝方式標準,乙方可要求在供應乙方的商品貼上貨號、條碼、標簽。商品的包裝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供應商品的期限、地點、方式
1、乙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向甲方采購貨品。
2、訂單期限和供貨期限由具體的訂單規定。
3、若乙方更改訂單,甲方在收到該更改通知后×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則視為甲方同意按更改后的訂單交貨。
4、供貨的地點由具體的訂單指定。
5、甲方須保證在收到乙方訂單后,嚴格按照甲方指定的時段,在36小時內將商品送抵乙方配貨中心或指定的分店內。如缺貨應在乙方下訂單后6小時內通知乙方,并保證缺貨率不高于10%,否則乙方將考慮和甲方的合作,并保留追究因甲方缺貨所造成的乙方損失的權利。
6、供貨方式采用甲方一次性送貨,除非乙方要求甲方分開送貨。
7、甲方交貨時,應提供乙方的訂單復印本,并采用乙方規定的送貨單填寫模式列明送貨的各項商品數量。
8、送貨的運費有甲方負責
六、檢驗的標準與方式
1、對于甲方供應的貨物,乙方在驗收時采用本協議第二條之標準做為質量檢驗標準。
2、乙方收貨時僅對甲方所供應物的數量的進行驗收或只對貨物進行抽檢。
七、供應商品的退貨
1、甲方須保證無條件退換有質量問題的商品(如漏罐、漲罐、漲包、穿孔、變質、破碎等);無條件退回不符合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商品。
2、在保質期內,乙方在符合貨物規定的保質條件下保管該貨品,如發現甲方所供貨物有質量問題,乙方均可向甲方提出質量爭議,甲方應負全部責任。而且乙方因質量問題的退貨不受時間限制。
3、甲方同意為乙方更換保質期剩余兩個月內的產品(個別保質期較短的商品除外)。
4、甲方須協助乙方控制好庫存,加快周轉,保證乙方不斷貨。如乙方出現個別情況下的庫存過大或失控,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處理和退換。
5、甲方在應該退貨時,在乙方通知兩次甲方仍不處理的,乙方當已退貨處理,直接在應付貨款中扣除該批貨款,并在一個月后銷毀該批商品。
6、所有情況下的退貨運費有甲方負責
八、貨款結算方式
1、實銷實結:甲乙雙方在每月×日核對甲方商品的實際銷量。在雙方對單后×天內為甲方結算貨款。
2、保底結算: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結算保底金額。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的金額超過保底金額×元后按結算期×天為甲方結算貨款。
3、數期結算: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后×天,為甲方結算貨款。
4、乙方新店開業所訂商品貨款的付款方式為:
鋼鐵貨物買賣協議書 篇19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2.數量
3.單價
4.總值 賣方有權在____%以內多裝或少裝
5.裝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裝運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
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______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____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或集裝箱運輸的已裝船提單)、發票、品質證明、數量/重量鑒定書;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cif/c&f)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允許轉船、允許集裝箱運輸。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與數量、質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發生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達成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共2份,采用中、英(略)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后正式生效,雙方各執1份為憑。
鋼鐵貨物買賣協議書 篇20
甲方:
住所地:
傳真:
郵編:
乙方:
住所地:
傳真:
郵編: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一、買賣標的和數量:
甲方將下列貨物賣與乙方:
名 稱
規格或型號
品牌
生產商
數 量
二、單價和貨款總額:
雙方約定的價格條款是:
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 萬元
三、交貨時間和交貨數量:
交貨時間為;
每批次交貨數量的限制是:
四、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和運輸費用的承擔:
雙方確定的交貨地點為上海市 路 號;
運輸方式為:
運費由乙方承擔,但是已經合并計算入本合同的貨物單價中
五、質量標準和驗收條款:
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是:
封樣的方式和保存:
乙方在甲方貨物到達交貨地點的當天應當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予以簽收貨物。不合格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接收。
六、包裝和標簽:
雙方確定的包裝材料和方式是:
貨物標簽商定為:
七、損失風險:
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其后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八、貨物所有權:
在乙方如數、及時地支付完畢本合同約定的貨款前,甲方擁有對出賣貨物的所有權,乙方有義務保證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導致甲方的上述權利受到限制或者剝奪。
九、貨款結算和支付:
結算和支付期限為:
支付方式為:
十、知識產權:
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貨物擁有合法、完整的知識產權,否則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賠償。
十一、保密條款:
有關本合同的協商、簽訂和本合同的所有內容,以及為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型號、規格、工藝、技術資料、雙方客戶、文件、圖紙、價格等,雙方都負有保密義務。非經對方或者法定權利機構的許可或者要求,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許可或者進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泄露和使用。
十二、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新的條款時,可以變更本合同;
任何一方違約,對方在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的同時,有權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在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屆滿、合同履行完畢或者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時,本合同得以終止
十三、違約責任:
交貨遲延的違約責任
驗收遲延的違約責任:甲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并由乙方承擔損失風險,同時按日支付違約金 元;
貨款支付遲延的違約責任;
交貨不合格時的違約責任:
違反保密條款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萬元,但是如果違約方因違約而獲得的利益或者守約方遭受的'損失大于萬元時,上述款項應當如數賠償給守約方
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五、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十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七、文書和意見的送達地址:
雙方明確本合同注明的聯絡方式是合適的,任何因履行本合同的所需的與對方的聯系和文書都以上述方式進行,除非經對方的書面確認才得以變更。
甲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鋼鐵貨物買賣協議書 篇21
關于貨物買賣合同范X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一、買賣標的和數量:甲方將下列貨物賣與乙方:名 稱 ( ) 規格或型號( )。
二、單價和貨款總額:雙方約定的價格條款是:( )
三、交貨時間和交貨數量:交貨時間為( )
四、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和運輸費用的承擔:雙方確定的交貨地點為: ( )運輸方式( ) 運費由乙方承擔,不計算入本合同的貨物單價中。
五、質量標準和驗收條款: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是:( ) 乙方在甲方貨物到達交貨地點的`當天應當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予以簽收貨物。不合格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接收。
七、損失風險: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其后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八、貨物所有權:在乙方如數、及時地支付完畢本合同約定的貨款前,甲方擁有對出賣貨物的所有權,乙方有義務保證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導致甲方的上述權利受到限制或者剝奪。
九、貨款結算和支付:支付方式為:( )
十、知識產權: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貨物擁有合法、完整的知識產權,否則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賠償。在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屆滿、合同履行完畢或者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時,本合同得以終止。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鋼鐵貨物買賣協議書 篇22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共同信守以下條款:
1、品名: 數量:
2、品質規格:虎皮( ) 裂口( )黑油點(老鼠屎)( )果銹( ) 水爛傷( )
3、價格: 定金:
4、起貨時間:
5、付款方式:
6、雙方責任:乙方應努力配合甲方按收購計劃,保質,保量完成合同任務,起貨之前有義務妥善保管,保證果品完好無損。甲方不得少收或不收。
7、違約處理:任何一方違約合同,按合同定金總值處以 %違約金賠償另一方損失,并按《民法典》及有關法規處理,如發爭議,任何一方都可以起訴對方。
8、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畢作廢。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經辦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共有人: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茲有甲方(高發舉一家老小)自愿將自己新建的房屋轉賣給乙方(王一家老小)。上賣空間,中賣房屋(包括水、電等設施),下賣基地和交通道路,乙方永久使用。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立此協議。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于金____縣____鎮玉屏村二組金龍小區內,屬自建新房。此房乃是鋼筋水泥、磚木結構的一個排面直進,高兩層樓面的一棟平房。內外裝修完備,
第一層地板磚全貼,前門是卷簾門,外有車路通道而進。
第一間是客廳,
第二間是樓梯間和衛間,
第三間是廚房,并且每一間的燈飾、門窗、刮瓷粉皆完備。
第二層的內屋共有四間,前有一間客廳,中間是樓梯間,后面兩間臥室皆由通道而進,通道上有一衛生間。從前一間到后兩間的門窗、燈飾、刮瓷粉皆完備。從二樓往上走,就是樓頂。樓頂面積與
第一層的建筑面積相等,上有一個雨棚。此房從前門到后壁長 米,前抵公共過道,后抵高發舉自建房(共基不共壁,該壁各占二分之一);寬 米,左抵陳自建房(共基不共壁,該壁各占二分之一), 右抵 高發舉自建房(共基不共壁,該壁各占二分之一)。總面積約為150平方米。
第二條 價格: 此房經雙方協商一致,定價為 334600.00元整,大寫:叁拾叁萬肆仟陸佰元整。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首付定金壹萬元(10000.00元),余款叁拾貳萬肆仟陸佰元(324600.00元)與簽訂合同之日,經在場人當面一次性全部付清,不欠分文。
第四條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三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
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計已付款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關于產權過戶登記的約定: 簽訂合同之后,甲方必須立即協助乙方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將房屋產權辦理權屬過戶登記手續。并保證在一個月內過戶給乙方,過戶費由乙方支付。
第八條 簽訂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內設施不再變更,一律歸乙方所有。甲方保證在交易時及以后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如轉賣給乙方的房屋因不合法而被相關單位強拆,所有責任由甲方全部負責,如果是與甲方同年代修建的房屋也均被強拆,與甲方無關。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有線等)費用有甲方承擔。由此引發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于乙方無關。
第九條 簽訂合同之后,如果房屋被國家占用,皆由乙方自己承擔接受,甲方無權干涉。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由對方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玉屏村委會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空口無憑,特此協議。 甲方: 乙方: 在證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身份證號: 手機: 家庭住址: 宅電: 乙方: 身份證號: 手機: 家庭住址: 宅電: 經雙方自愿平等充分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一、甲方將 車型,牌照號為: ,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
二、甲方將車賣給乙方之前的有關該車的債權、債務(抵押貸款),交通違章、違法處理、事故責任包括隱藏和因信息滯后未
鋼鐵貨物買賣協議書 篇23
立契約書人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買賣茶具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 買賣標的:____________________。(樣式、規格另行列表)
二、 價金:人民幣_______元整。
三、 送貨地點: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點。
四、 送貨日期:乙方應于訂約后一個月內按甲方指定的地點、組數如期送達。如有遲延,應依遲交部分的貨款每按千分之二計罰違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五、 清償費用:原則上運送費、包裝費由乙方負擔。惟甲方所指定送貨地點不在________市_______縣兩界內,按實際里程數每公里______元酌收運送費用。
六、 甲方或其指定受領之人世間于受領第一條的________后,應即時驗收。________如有瑕疵,應于受領后七天內以書面通知乙方更換,逾期乙方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七、 甲方應憑乙方所開出的統一發票及送貨簽收單將貨款一次付給乙方。
八、 本契約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甲方):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鋼鐵貨物買賣協議書 篇24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則協商并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________分運:
________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任何由于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凈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保險
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后及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后,承付信用證款項(如 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注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裝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2.賣方在裝船后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運輸公司。
3.____銀行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金額為________.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____噸,長____米,寬____米,高____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裝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后,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鋼鐵貨物買賣協議書 篇2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合同編號:NC
甲方購置乙方廚房設備,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礎上,簽訂合同如下:
一、合同總價及付款方式:
1、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大寫)。總價包括設備成本、包裝、運輸、上下力、安裝調試、保險、利潤、稅金、政策性規費以及所有風險。
2、付款方式:合同簽訂起預付總合同款的%,調試驗收完畢后一周內支付合同款的%。
二、設備名稱、規格、數量、價格及技術規范要求:
1、設備清單
2、乙方按合同所制定的清單列明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技術參數等為甲方制作廚房設備。
3、乙方制作的廚房設備用料必須按合同中規定的規格、產地質量、技術標準等制作。
三、運輸: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將甲方訂購的廚房設備運至甲方指定的工地,負責卸貨及就位。
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工地的規章制度,并與施工單位密切配合,文明施工,以確保工程進度及質量。
四、供貨質量、交貨時間及交貨地點:
1、供貨質量:
(1)乙方提供的設備必須符合國家安全環保標準,國家有關產品質量認證標準以及甲方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為約定標準。
(2)乙方提供的設備(含零配件、隨機工具等)必須是全新的,表面和內部均無瑕疵的原廠正品。
(3)所供設備在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負責三包(包修、包換、包退)并承擔所有費用。
2、交貨時間:
3、交貨地點:
五、安裝調試:
1、甲方委托乙方對定制的廚具及訂購配套設備進行安裝調試,費用含在合同總價內,不另計費用。
2、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的要求將設備進行安裝、調試,乙方須保證將優質全新的產品交付甲方。
3、甲方必須派負責人(技術人員)對乙方按合同提供的廚房設備進行規格、型號和質量進行初步驗收,初驗合格后,乙方開始安裝。
4、乙方的安裝調試應符合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1、工程驗收:
(1)甲方在乙方產品安裝、調試結束后五日內,必須組織人員對工程進行驗收,如有異議須在五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逾期視為工程驗收合格。
(2)乙方必須在五日內作出書面應答,逾期視為驗收不合格。由乙方承擔甲方一切經濟損失。
七、雙方責任:
1、供方的責任:
(1)從設備交付之日起,乙方必須安排壹名技術全面的工程人員,進駐甲方現場壹周,負責廚房設備調試及保養,以保證設備達到的運行狀況,乙方駐甲方現場技術人員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逾期交貨的,按合同總價的5%每天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在甲方正常使用、維護的條件下,產品保修十二個月(從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易損件及人為造成的損壞不屬保修范圍。
(4)在質保期內發生的損壞,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報修通知后,必須在12小時內趕到維修現場進行維修,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不可抗力除外)。
(5)供方保證長期為甲方優惠供應零配件及易損件,協助甲方維護好該設備。
6)如乙方提供的產品規格、質量、材料未達到合同要求,影響甲方的使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另甲方保有法律追究的權力。
2、需方的責任:
(1)供方在工程安裝過程中,提出的關于影響安裝的問題,需要需方解決的,需方應在24小時內給予答復、并提出解決方法。
(2)需方必須按供方提供的水、電、氣位接駁圖將管線接駁口預留在離設備壹米范圍之內。
八、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解決合同的糾紛方式:
1、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方法律管轄區內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需方: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電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供方: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電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鋼鐵貨物買賣協議書 篇26
賣 方:中國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2)數量
(3)單價
(4)總值
(5)裝運期限:_________
(6)裝運口岸: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
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_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_________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或集裝箱運輸的已裝船提單)、發票、品質證明、數量/重量鑒定書;如果本合同按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允許轉船、允許集裝箱運輸。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與數量、質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發生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達成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補充條款:本合同正本共2份,采用中、英(略)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后正式生效,雙方各執1份為憑。
賣方(蓋章):___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鋼鐵貨物買賣協議書 篇27
合同編號:
項目名稱:
貨物名稱:
買方:
賣方:
簽署日期:
合同書
(買方)(項目名稱)中所需(貨物名稱)經(招標人)以號招標文件在國內(公開/邀請)招標。經評標委員會評定(賣方)為中標人。買、賣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條款和條件,簽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應該認為是一個整體,彼此相互解釋,相互補充。組成合同的多個文件的優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本合同書
.中標通知書
.協議
.投標文件(含澄清文件)
.招標文件(含招標文件補充通知)
2、貨物和數量本合同貨物:
數量:
3、合同總價本合同總價為元人民幣。
分項價格:
4、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為:
5、本合同貨物的交貨時間及交貨地點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全權代表簽署、加蓋單位印章并由賣方遞交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買方:賣方:
名稱:(印章)名稱:(印章)
年月日年月日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組織機構代碼:
開戶銀行:
賬號:開戶行號:
賬號:
合同一般條款
1定義本合同中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1“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約定,賣方在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1.3“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約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儀表、備件,包括工具、手冊等其它相關資料。“服務”系指根據合同約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如運輸、保險及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其他類似的服務。
1.5“買方”系指與中標人簽屬供貨合同的單位(含最終用戶)。
1.6“賣方”系指根據合同約定提供貨物及相關服務的中標人。
1.7“現場”系指合同約定貨物將要運至和安裝的地點。
1.8“驗收”系指合同雙方依據強制性的國家技術質量規范和合同約定,確認合同項下的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活動。
2技術規范
2.1提交貨物的技術規范應與招標文件規定的技術規范和技術規范附件(如果有的話)及其投標文件的技術規范偏差表(如果被買方接受的話)相一致。若技術規范中無相應說明,則以國家有關部門最新頒布的相應標準及規范為準。
3知識產權
3.1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和工業設計權等的起訴。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指控,賣方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責任、費用和經濟賠償。
4包裝要求
4.1除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采用本行業通用的方式進行包裝,且該包裝應符合國家有關包裝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包裝應適應于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銹和防粗暴裝卸,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現場。由于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貨物銹蝕、損壞和損失均由賣方承擔。
4.2每件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
5裝運標志
5.1.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的四側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樣做出下列標記:
收貨人:
合同號:
裝運標志:
收貨人代號:
目的地:
貨物名稱、品目號和箱號:
毛重/凈重:
尺寸(長__寬__高以厘米計):
5.2如果貨物單件重量在2噸或2噸以上,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兩側用中文和適當的運輸標記,標明“重心”和“吊裝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有“小心輕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樣和其他適當的標志。
6交貨方式
6.1交貨方式一般為下列其中一種,具體在合同特殊條款中規定。
6.1.1現場交貨:賣方負責辦理運輸和保險,將貨物運抵現場。有關運輸和保險的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所有貨物運抵現場的日期為交貨日期。
6.1.2工廠交貨:由賣方負責代辦運輸和保險事宜。運輸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運輸部門出具收據的日期為交貨日期。
6.1.3買方自提貨物:由買方在合同規定地點自行辦理提貨。提單日期為交貨日期。
6.2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天以前以電報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包裝箱件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和備妥交貨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掛號信將詳細交貨清單一式6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包裝箱件數和每個包裝箱的尺寸(長__寬__高)、貨物總價和備妥待交日期以及對貨物在運輸和倉儲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通知買方。
6.3在現場交貨和工廠交貨條件下,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賣方應對超運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負責。
7裝運通知
7.1在現場交貨和工廠交貨條件下的貨物,賣方通知買方貨物已備妥待運輸后24小時之內,應將合同號、貨名、數量、毛重、總體積(立方米)、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裝運日期,以電報或傳真通知買方。
7.2如因賣方延誤將上述內容用電報或傳真通知買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損失應由賣方負責。
8保險
8.1如果貨物是按現場交貨方式或工廠交貨方式報價的,由賣方按照發票金額的110%辦理“一切險”;如果貨物是按買方自提貨物方式報價的,其保險由買方辦理。
9付款條件
9.1付款條件見第二冊第七章“合同特殊條款”。
10技術資料
10.1合同項下技術資料(除合同特殊條款規定外)將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后天之內,賣方應將每臺設備和儀器的中文技術資料一套,如目錄索引、圖紙、操作手冊、使用指南、維修指南和/或服務手冊和示意圖寄給買方。
10.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資料應包裝好隨同每批貨物一起發運。
10.3如果買方確認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完整或在運輸過程中丟失,賣方將在收到買方通知后天內將這些資料免費寄給買方。
11質量保證
11.1賣方須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并完全符合強制性的國家技術質量規范和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技術規范等的要求。
11.2賣方須保證所提供的貨物經正確安裝、正常運轉和保養,在其使用壽命期內須具有符合質量要求和產品說明書的性能。在貨物質量保證期之內,賣方須對由于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
11.3根據買方按檢驗標準自己檢驗結果或委托有資質的相關質檢機構的檢驗結果,發現貨物的數量、質量、規格與合同不符;或者在質量保證期內,證實貨物存在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賣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內應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
11.4如果賣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內沒有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由此引發的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
11.5除“合同特殊條款”規定外,合同項下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為自貨物通過最終驗收起12個月。
12檢驗和驗收
12.1在交貨前,中標人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量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文件。該文件將作為申請付款單據的一部分,但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檢驗不應視為最終檢驗。
12.2貨物運抵現場后,買方應在日內組織驗收,并制作驗收備忘錄,簽署驗收意見并報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12.3買方有在貨物制造過程中派員監造的權利,賣方有義務為買方監造人員行使該權利提供方便。
12.4制造廠對所供貨物進行機械運轉試驗和性能試驗時,中標人必須提前通知買方。
13索賠
13.1如果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重量等與合同不符,或在第11.5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證實貨物存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買方有權根據有資質的質檢機構的檢驗結果向賣方提出索賠(但責任應由保險公司或運輸部門承擔的除外)。
13.2在根據合同第11條和第12條規定的檢驗期和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賣方對買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3.2.1在法定的退貨期內,賣方應按合同規定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費用。如已超過退貨期,但賣方同意退貨,可比照上述辦法辦理,或由雙方協商處理。
13.2.2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數額,經買賣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或由有權的部門評估,以降低后的價格或評估價格為準。
13.2.3用符合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貨物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所發生的一切直接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第11條規定,相應延長修補或更換件的質量保證期。
13.3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如賣方未能在買方提出索賠通知后天內或買方同意的更長時間內,按照本合同第13.2條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合同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保函中扣回索賠金額。如果這些金額不足以補償索賠金額,買方有權向賣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補償。
14遲延交貨
14.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及技術規格”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14.2如果賣方無正當理由遲延交貨,買方有權提出違約損失賠償或解除合同。
14.3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遇到不能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預期延誤時間通知買方。買方收到賣方通知后,認為其理由正當的,可酌情延長交貨時間。
15違約賠償
15.1除合同第16條規定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可要求賣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每周遲交貨物或未提供服務交貨價的0.5%計收。但違約金的限額為遲交貨物或沒有提供服務的合同價的5%.一周按7天計算,不足7天按一周計算。如果達到限額,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16不可抗力
16.1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不可抗力所影響的時間。
16.2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的事故發生后盡快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送達另一方。
16.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內容有變更必要的,雙方應通過協商在日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終止。
17稅費
17.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相關規定。
18合同爭議的解決
18.1因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可通過合同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自協商開始之起15日內得不到解決,雙方應將爭議提交同級政府采購辦公室調解。調解不成的,可申請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8.2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當事人一方在規定時間內不履行仲裁機構裁決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8.3仲裁費用和訴訟費用除仲裁機構或法院另有裁決外,應由敗訴方負擔。
19違約解除合同
19.1在賣方違約的情況下,買方經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關審批后,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同時保留向賣方追訴的權利。
19.1.1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全部或部分貨物的;
19.1.2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主要義務的;
19.1.3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的。
19.1.3.1“腐敗行為”和“欺詐行為”定義如下:
19.1.3.1.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買方在合同簽定、履行過程中的行為。
19.1.3.1.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合同簽定、履行過程,以謊報事實的方法,損害買方的利益的行為。
19.2在買方根據上述第19.1條規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以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同意的方式,購買與未交付的貨物類似的貨物或服務,賣方應承擔買方購買類似貨物或服務而產生的額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賣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0破產終止合同
20.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時,買方經報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審批后,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合同的終止將不損害或不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21轉讓和分包
21.1政府采購合同不能轉讓。
21.2經買方和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事先書面同意賣方可以將合同項下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接受分包的人與賣方共同對買方連帶承擔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2合同修改
22.1買方和賣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但合同繼續履行將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須對合同條款進行改動時,當事人雙方須共同簽署書面文件,做為合同的補充,并報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23通知
23.1本合同任何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都應以書面形式發送,而另一方也應以書面形式確認并發送到對方明確的地址。
24計量單位
24.1除技術規范中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均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25適用法律
25.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26履約保證金
26.1賣方應在合同簽訂后天內,按約定的方式向買方提交合同總價(不超過5%)的履約保證金。
26.2履約保證金用于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履行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26.3履約保證金應使用本合同貨幣,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買方可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附件8),或其他買方可接受的格式。
.支票、匯票或現金。
26.4如果賣方未能按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買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質量保證期結束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約保證金退還賣方。
27合同生效和其它
27.1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合同內容的確定應以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為基礎,不得違背其實質性內容。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買方應當將合同副本報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合同將在雙方簽字蓋章并由賣方遞交履約保證金后開始生效。
27.2本合同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和各執份。
買方:賣方:
名稱:(印章)名稱:(印章)
年月日年月日
鋼鐵貨物買賣協議書 篇28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乙方因生產的需要,向甲方購買沙石,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訂立以下條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生產所需的沙石質量、數量應當符合并滿足乙方生產需要,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根據生產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購進所需沙石,乙方每次需貨時,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沙石的種類、型量、經甲方確認后,甲方應在日內將該沙石送到乙方指定地點。
3、由于沙石市場價格變動頻繁,該貨物的價格以固定價格_________元/m為準。
4、沙石接收驗收方式:乙方收到貨物后應先進行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質量問題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
5、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無質量問題及違約責任,該沙石款在雙方終止協議后一月內由乙方向甲方付清。
6、乙方付款實行滾動付款,月底結算。乙方并在次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的沙石款。
7、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沙石后應當就方量進行簽收確認,乙方指定專人出具的簽收單作為結算依據。
8、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如果雙方有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9、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鋼鐵貨物買賣協議書 篇29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買方購進,由賣方出售下列商品,訂立本合同:
1.品名及規格
數量
單價
總價
2.合同總值:
3.包裝:
4.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5.嘜頭: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裝運期限:
9.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分割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銀行見單即付。該信用證必須在前開到賣方。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15天在到期。
10.裝運單據:賣方應提供下列單據。
(1)已裝船清潔提單;
(2)發票;
(3)裝箱單;
(4)保險單。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索賠:賣方同意受理因貨物的量、數量和(或)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的異議索賠,但賣方僅負責賠償由于制造工藝不良或材不佳所造成的量不符部份。有關安裝不當或使用不善造成的索賠或損失,賣方均不予受理。提出索賠異議必須提供有名的、并經賣方認可公證行的`檢驗報告。有關量方面索賠異議應于貨到目的地后3個月內提出,有關數量和(或)規格索賠異議應于貨到目的地后30天內提出。一切損失凡由于自然原因或屬于船方或保險公司責任范圍內者,賣方概不受理。如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將信用證開出,或者開來的信用證不符合合同規定,而在接到賣方通知后,不能按期辦妥修正,賣方可以撤銷合同或延期交貨,并有權提出賠償要求。
1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貨或不能交貨時,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向買方提供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其他有關機構所出具的證明。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方負擔。
15.其他:對本合同之任何變更及增加,僅在以書面經雙方簽字后,方為有效,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對方書面同意前,無權將本合同規定之權利及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自本合同簽訂后,以前有關本批交易的函電均作為無效。
16.備注: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
注:經買賣雙方以電傳或電報談妥條件,議定合同貨物品、數量、交貨期及價格等,爾后由賣方書就售貨合同,正式簽約后作為成交的依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鋼鐵貨物買賣協議書 篇30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向乙方采購家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恪守。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見附件)合同總價款為:
注:以上價格含運費、稅費。
二、交貨地點:
炕貨時間:
三、運輸費用承擔:由乙方負責
四、付款方式:(詳細方式)銀行轉賬考慮預留質保金事宜
五、合理損耗計算方法:無
六、違約責任:(具體內容及違約賠償標準需約定)如乙方的產品質量不合格,甲方在30天內可退貨給乙方或要求乙方更換合格產品
七、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八、附加條款:
乙方以上電器免費保修一年,因甲方人為原因造成電器損壞乙方不負責保修。
八、附加條款:乙方以上電器免費保修一年,因甲方人為原因造成電器損壞乙方不負責保修。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電話:電話: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月日
鋼鐵貨物買賣協議書 篇31
供方: (簡稱供方)
需方: (簡稱需方)
第一條 產品名稱、商標、型號、金額、供貨時間:住宅煙氣集中排放系統,
第二條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皖20xxJ112標準驗收,供方對質量負責,供方將質保書、合格證隨貨提供給需方。(包括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組織代碼機構證等)
第三條 交(提)貨地點、方式:供方送貨到需方工地。(江東大道東側與印山路南側交叉口)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由供方負擔。
第五條 交貨期限: 本合同生效后十天進場安裝
第六條 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條款約定驗收。如遇質量異議,由需方收貨后
第七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以實際安裝數量經施工員、質檢員簽字確認為結算依據,并向需方開具稅務發票。
第八條 付款方式: 安裝到頂后經驗收付75%貨款,余款待甲方驗收后一個月內付清。
第九條 雙方責任
1、買方免費提供上樓吊運和少量鋼筋料頭及提供符合相應標準預留孔位。
2、賣方免費安裝就位(不吊模不灌縫)。
3、需方須提供安裝工人的住宿等生活條件。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供方如遲延供貨,除賠償需方損失外,遲延期間應向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應供貨物價的千分之 十 計算;
2、如遇價格上漲停止供貨,除賠償損失外,應按未供部分貨物的總金額 %向需方支付違約金;
3、如供方未按合同履行,需方有權通知供方解除合同;
4、需方如未按約付款,應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應付款的萬分之 一 計算。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1、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一式 肆 份,供需方各 壹 份,公司財務、項目財務各 壹 份。供 方: 需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鋼鐵貨物買賣協議書 篇32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買方和賣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全面履行: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________分運:
________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裝不善所致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干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發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該信用證在____銀行收到下列單證并核對無誤后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注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裝貨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后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
全套按發票金額投保____的保險費。
賣方在裝運后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金額為____。
按本合同第×條和×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賣方必須在裝運前40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只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賣方必須在裝運前20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后48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噸,長米,寬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份詳細包裝圖紙,注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在cfr條款下: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按×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
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圖。
c.易磨損件的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項中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制造、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
賣方/制造廠商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后依據,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說明書內。
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后,買方須申請____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檢驗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