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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發布時間:2024-10-13

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通用32篇)

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篇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座落在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所購買房屋的基本情況為:普通住宅、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室內所有裝璜不變,為乙方所有。

  第三條:房產的交易價格: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付款時間與辦法,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支付甲方定金人民_________元整。在_________日內辦理過戶,房屋過戶后,購房余款_________元整一次性付完。

  第五條:甲方于乙方將房款全部付清后_________日后將交易的房產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六條:稅費分擔:甲方承擔,其余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在房屋過戶時于房產部門簽訂的合同僅作過戶時使用,與本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合同為準。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總房價的_________%作為違約金。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方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如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雙方均可向連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若供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約定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內容之要求交付合同貨物或提供服務、補足或更換貨物且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任何其它義務時,需方有權直接向供方發出違約通知書,供方應按照需方選擇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承擔賠償責任及違約責任:

  (1)在需方同意延長的期限內交付全部貨物、提供服務并承擔由此給需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及需方因此產生的對第三方的責任。

  (2)在需方規定的時間內,按照本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完成相應的更換及修理以達到合同規定的各項要求,供方應承擔由此發生的各項相關費用并承擔由此給需方造成的損失及需方因此產生的對第三方的責任。此時,相關貨物的質量保修期及相關的其它期限也應重新起算。

  2、如供方延期交貨或需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天,違約方應按延期交貨所折合的金額或延期付款金額每天_________%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但該違約金累計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__%;

  3、如任何一方無故解除合同或有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情形均屬于違約行為,違約方應就每一單項違約向對方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4、若貨物為假冒偽劣產品,供方應按照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__倍向需方支付懲罰性賠償金,且并不當然免除其依法應受的其它處罰。

  5、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約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_______天內向對方有效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或雙方諒解并書面確認后,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允許延期履行、修訂或終止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五條: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篇2

  第1部分 合同背景

  第1條、 合同原則:鑒于目前買賣雙方因為合同不明造成諸多爭議,為充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出賣人的合同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買受人購買出賣人商品房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2條、 文字定義:

  (1)、 合同中所稱"合同"、"本合同"、"約定"等系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合同,其他合同則冠以合同的具體名稱;

  (2)、 本合同中所稱"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系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簽訂合同即將買賣的商品房;

 。3)、 本合同所稱"本樓"或者"樓房"系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位于的樓座;

  (4)、 本合同中所稱"小區"、"社區"系指房屋所處于的社區;

  (5)、 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買受人將房屋或者取得房屋的權利退還給買受人,由出賣人退還買受人支付的購房款的行為。

  第3條、 合同標的:本房屋位于 市 區(縣) 路 號 樓 層 室,目前施工進度情況參照由出賣人提供的照片;房屋所在樓房共有 單元 層,買受人所購房屋以自然習慣計數處于 單元 層,朝向為 .

  第4條、 居住目的:出賣人知道買受人購買商品房系為自己住用、通過出租獲得利潤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時通過及時轉讓獲得利潤,或者行使相關的所有權或用益物權以獲得利益。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購買此房屋后,本樓內其他房屋僅可作為住宅使用外,不得作為公司辦公用房使用,以保持居住環境的安靜與安全。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條、 協商地點:本合同在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由各方依次選擇談判地點,分別為出賣人銷售場所( 市 區(縣) 路 號)或者為買受人及買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場所( 市 區(縣) 路 號),各方應在會面協商時準備好應當提供的文件資料,以節省雙方的時間。

  第6條、 土地權利:本項目由北京市政府有關機構批準立項,項目的批準文號為: ;批準文件的主要內容為: .本宗土地原所有權人為: ,原土地使用權人為: ,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編號為: ;土地使用證號碼為: ,土地使用權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土地使用權性質為: (商業或住宅)。

  第7條、 權利擔保:考慮到目前出賣人無法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為保證買受人的權利,出賣人承諾于 年 月 日前向買受人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且在他項權利記錄中不會有任何擔保抵押記錄,如到期不能提供,則買受人有權要求退房,出賣人則應當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如出賣人不同意退房,或者同意退房但沒有同意之日起 日內使買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賣人都將因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而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條、 相關許可:用地規劃批準部門為: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施工許可部門: ,施工許可證: 開工證: .建筑企業:總設計單位: ,建筑師姓名: ,注冊建筑師號碼: ,總施工單位: ,總監理單位: .第9條、 銷售許可:房屋銷售許可部門為: ,房屋銷售許可證: ;出賣人承諾已經依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可以提供、辦理并具備辦理銷售許可的全部文件。

  第10條、 購買過程:出賣人承諾買受人希望購買的第 樓 戶已經與其他買受人簽訂了買賣合同,致使買受人的購買目的不能實現;如果買受人發現此套住的宅買賣合同晚于本買賣合同簽訂的日期,則視為受到出賣人的歧視,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承擔的違約償責任為:每平方米支付1000元違約金,或者總額不低于10萬元的補償款。

  第11條、 商品房標準:商品房將適用標準為: 作為本商品房的設計和建筑標準。商品房驗收:由 負責驗收;由 負責進行質量評價。

  第2部分 廣告與樣品

  第12條、 銷售廣告:買受人根據出賣人于 年 月 日刊登在 報第 版的廣告,參考出賣人提供廣告(包括文字、圖片、音像資料、電子出版物、網絡),與出賣人就購買商品房一事進行協商;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及周邊環境符合廣告所描述之內容,雙方就可預見的內容進行約定,如雙方沒有在涉及房屋質量、裝修、周邊環境等細節作出說明時,則出賣人提供或發布的廣告及宣傳品可作為證據,證明出賣人承諾提供房屋符合廣告宣傳品中文字及圖案的描述。

  第13條、 廣告內容:廣告平面圖中所列面積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套內使用面積,廣告中關于綠化園林的面積應當與房屋具有相同的比例;如實際情況與廣告數量誤差超過3%,如果此等誤差顯然不利于買受人,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條、 樣板間:考慮到目前出賣人制作的樣板間是促使買受人購買房屋的重要原因,出賣人承諾在未來向買受人提供房屋質量、面積與裝修標準不低于樣板間,對于足以影響質量的瑕疵,買受人可以選擇以下二種方式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1)、 兩倍賠償:出賣人根據質量導致的價格變化,以物品價格與安裝、重作價格的兩倍向買受人承擔違約責任,且在入住之日起一個月內支付;

 。2)、 解除合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條、 樣板間時間: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入住后三年內保存樣板間,并且承諾在拆除樣板間時征得買受人的同意,否則將向買受人支付5萬元賠償金。

  第3部分 房屋質量

  第16條、 質量原則:考慮到買受人支付的價款,買受人所購房屋各項驗收標準不僅要達到合格要求,還應當達到優良標準;出賣人不得僅以房屋質量合格來履行合同義務,而是在滿足基本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時還需要達到買受人的特別要求,并證明其各項驗收標準均達到優良等級。

  第17條、 建筑施工:出賣人承諾全部建筑材料均符合政府或者專業機構頒布的標準要求,其施工方法亦根據政府相關規范進行,全部材料實驗結果及操作規范均可公開以備買受人的查閱。

  第18條、 防震減災:考慮到買受人所購房屋將可能在未來時間內長期使用,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樓房地震安全性能評價測試報告,以使買受人的安全在未來得到保障,否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9條、 墻體平直:房屋的墻體及平面均應當平直,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計算方法為:高度差/直線距離;不平直情況并不得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0條、 防水情況:房屋頂棚無水漬、廚房及廁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與地板結合處無漏水、滲水;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1條、 表面裂縫: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內部無任何裂縫,保溫層墻壁表面平整,瓷磚地板平整無松動、無爆裂、無間隙;出賣人保證房屋的沉降情況優于北京政府頒布的最高要求,并對于可能發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勻沉降情況對質量產生的影響向買受人提供檢測及評估報告。如果雙方無法對是否是裂縫達成共識的,則雙方從樓內業主中隨機選擇3人,由這3人確定是否屬于裂縫、漏水、滲水、墻體平直等,此3人的觀點應當作為有效證據。出賣人有義務申請有關機構就此問題進行評價,如出賣人不予以申請,則視為存在裂縫,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

  第22條、 住宅壽命:出賣人承諾此住宅的安全使用壽命不低于70年,在30年內絕對不會產生主體質量問題,其質量足以抵抗八級地震所產生的不良影響;如果不能滿足此等條件,出賣人將以全部房款的兩倍向買受人進行賠償,如果造成買受人及其親屬受到傷害的,按除支付全部醫療救助費用以外,還應當支付50萬元賠償;如果造成造成買受人及其親屬死亡的,則向死者親屬支付300萬元賠償金。

  第23條、 文件:考慮到房屋質量將在未來相當的時間內對買受人的安全與收益要求有巨大影響,而提供完全的質量文件是出賣人不可推卸的責任與義務,為充分保證買受人的知情權,出賣人除提交竣工驗收備案表以外,還應當向買受人提效如下文件:

  (1)、 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

 。2)、 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價報告;

  (3)、 勘察單位質量檢查報告;

 。4)、 規劃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5)、 衛生部門出具的水質檢驗合格文件;

  (6)、 環保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7)、 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合格文件;

  (8)、 電梯工程監督報告;

  (9)、 施工單位簽署的質量保修書;

  (10)、 抗震評估機會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評價報告;

  第24條、 文件交付:

 。1)、 全部質量文件上述文件應當于入住前交付給買受人,沒有上述文件不視為交房;即使買受人入住,仍有權出賣人每日承擔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 如無法按時交付上述文件,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5條、 質量標準:商品房設計質量不應低于各級政府有關機構頒布的最有利于買受人的標準,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項規范及標準均為出賣人應當遵守的強制性標準,即出賣人所提供的房屋質量不得低于各項規范的要求;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6條、 質量證明:考慮到出賣人的優勢地位,出賣人在房屋交付時應當向買受人提供證明其質量合格的申報手續及質量評價報告;當買受人對此報告提出異議時,出賣人應當證明這種異議不成立;出賣人不能證明的則視為存有質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視為交房。

  第27條、 質量評價:出賣人在交付商品房前應當提供質量評價報告;買受人有權查驗與商品房質量相關的全部文件,有權委托相關機構對商品房質量進行重新評價,此等機構可能并非在國內注冊或登記;如出賣人拒絕提供文件,或者在買受人申請重新質量評價時拒絕進行協助,則視為房屋質量不符合規定而不能交房;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4部分 戶型空間

  第28條、 商品房戶型: 室 廳 衛 浴 廁 廚,本商品房使用率為: ;房屋層高: 毫米;室內凈高: 毫米;立面圖中所列尺寸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凈高度。

  第29條、 起居室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0條、 書房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1條、 臥室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2條、 衛生間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3條、 廚房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4條、 陽臺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5條、 過道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套內樓梯: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6條、 重要門窗:長度: 寬度: 高度: 下沿距地面: (毫米);

  第37條、 貯藏空間: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5部分 房屋面積

  第38條、 建筑面積:

  (1)、 文字定義:商品房銷售的建筑面積為套內建筑面積與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

 。2)、 總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陽臺建筑面積: 平方米,另室內墻體面積為: 平方米……

  第39條、 建筑面積變化:

 。1)、 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 至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 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3)、 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當此面積小于 ,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 面積費用:鑒于目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面積所適用的契稅為2%,如果因為出賣人的原因使面積擴大,導致買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來稅率更高的稅費,因此而多支付的稅費,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同時有權不支付由于面積擴大所引起的各種費用(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用等)的增加,必須支付的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保留退房的權利。

  第40條、 分攤的公用面積:

 。1)、 文字定義:可分攤的公用面積是指與商品房在同一幢樓內且為本樓提供公共服務的建筑面積。

 。2)、 基本原則:此部分僅存在于與本樓內部并與本樓建筑結構中存有相連結的部分并且僅向本樓居住者提供非營利性服務,不符合此條件的建筑不得計入公攤面積。

 。3)、 分攤構成:公共門廳、電(樓)梯前廳、電梯井、電梯間、電梯機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僅為本樓服務的其他設備間;套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4)、 面積核實:因分攤的公用面積涉及范圍大、操作過程復雜,使買受人無法核對及查實,可能給合同一方提供欺詐機會;為保證交易的公平性,出賣人根據《房產測量規范》和《房產圖圖式》提供公攤面積的構成與尺寸,以使買受人可以根據自有的條件對面積進行核對。

  第41條、 套內建筑面積:

 。1)、 文字定義:套內建筑面積為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和陽臺建筑面積三者之和。

 。2)、 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 至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3)、 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4)、 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5)、 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內建筑面積、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發生增加的,應當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積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內建筑面積增加比例的,買受人無須為任何增加的面積支付費用。

  (6)、 比例減。航环亢,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減少的,應當按相同比例減少;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小于套內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的,出賣人應當按照最有益于買受人的原則退款,包括要求出賣人退還全部房款或面積變化應退的房款,買受人有權選擇諸多退款方案中的一個。

  第42條、 套內使用面積:

 。1)、 文字定義:套內使用面積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間(如臥室、起居室等)墻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

 。2)、 面積構成:臥室面積: 平方米、書房面積 平方米,客廳面積: 平方米、衛生間面積各為: 平方米;面積的數字以出賣人現有的平面圖紙為標準。

  第43條、 使用面積變化:

 。1)、 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 至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 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3)、 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使用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第44條、 露臺面積:鑒于露臺面積并不計算在買受人購買面積之中,出賣人將面積為: 平方米的露臺之使用權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在使用過程中無須支付物業管理費;如出賣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機構阻礙買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積,則出賣人應當根據平均房價的三倍與按露臺總使用面積計算應當退還給買受人的費用。

  第45條、 面積測量:房屋分攤的公用部分、面積及全部長度尺寸應當注明,經過測量的應當提供符合《房產測量規范》和《房產圖圖式》的測量報告,使買受人有權可以獲得精確的詳細內容。

  第46條、 測量機構:測量機構應當是取得中央政府機構測繪專業管理機構頒發的測量資格的機構,測量義務不得委托給他人;沒有專業資格的機構測量的數據無效,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房款。

  第47條、 面積核實:買受人有權根據測量報告對任何一個尺寸進行核實,此等核實無需復雜的測量工具,僅憑于任意一個市場上購買的米尺等測量工具即可進行測量;買受人有權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對室內全部長度、寬度、高度尺寸進行測量;如果需要對全樓進行測量的,出賣人有義務向買受人提供與本樓相關的圖紙,買受人也可以召集樓內其他業主共同進行測量。

  第48條、 測量爭議:買受人入住前有權聘請有資質的機構入戶進行測量,如果測量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測量結果有差異,則雙方有權提請法院或者有關機構進行最終決定,在此以前買受人有權先行入住,并且根據最有益于買受人測量的結果支付相關費用。

  第49條、 通知到場:當買受人對公共面積進行測量時,如果發現出賣人提供的尺寸與事實不符,則可以通知出賣人到場進行共同測量,此等通知可以通過電話、普通信函或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或者傳真,出賣人得知通知后應當到場;拒不到場的,買受人即可自行進行測量。

  第50條、 違約條件:買受人以約定方法得到的任一個尺寸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圖紙不符,則視為出賣人提供的公攤面積不合法,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公攤面積的費用;出賣人不得以此為理由拒絕交付房屋,并仍應及時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第51條、 違約責任:當出現上述違約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3日內雙倍退還公攤面積的價款作為違約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則每天應當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部分 建筑設備

  第52條、 用水供應: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供水,水源由市政機構提供,壓力為 .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熱水,溫度為 ;價格 .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3條、 排水設施:出賣人在入住時保證買受人室內的排水設施可以使用。室內排水共有地漏 個,分布在衛生間、廚房等。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按日到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54條、 管道密封: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管道壓力測試數據,并保證管道不會出現任何泄露;如果室內發生液體或氣體泄露,導致買受人的裝飾裝修家具損壞的,如果買受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責任,則出賣人應當以5倍裝修家具款額或者每人每日500元作為賠償,以補償買受人在選擇裝修企業、設計施工所支付的費用與耗費的時間。如液體或氣體的泄露給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則出賣人應當同時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

  第55條、 管線安裝:出賣人承諾不在商品房內通行任何公用管線。所謂公用管線是指管線內的物、氣體不直接從此管內進入到買受人室內且供買受人單獨使用;如有通過,則視為合同的變更,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費用,并有權要求出賣人進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視為商品房仍末交付;不能修改的,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6條、 電梯使用:本單元共有電梯 部且不得少于兩部,型號為 ,額定載重量不得低于1000公斤,每部電梯服務住戶數量不得超過50戶,電梯終生保修,買受人可以24小時使用電梯,并可以到達商品房所處層樓,等待時間不得超過3(或18)分鐘。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7條、 電梯安全:電梯安全的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當因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因乘坐電梯受到傷害,受害人及相關權利人有權要求出賣人同時承擔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第58條、 消防設施:出賣人提供的消防設施為: ;并在交房時取得消防機構的認可;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部分 電氣部分

  第59條、 電力供應:出賣人承諾以符合市政要求的民用電標準提供電力供應,并承諾絕對不以施工用電向買受人提供電力供應;所提供的電力負荷 KVA,計費設備為 ,插座位置 ,數量 ,供電平面圖 ,可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0條、 通訊設施:線路數量 條,出口位置:見圖紙,使用時間為: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1條、 其他線路:有線電視數據線至少一條,出口位置在: ,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部分 供暖與燃氣

  第62條、 供暖設備:供暖設備名稱 型號為: 生產企業: :適用標準: .安全使用時間20年,出賣人保證燃氣設備的安全性,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產品質量責任;在產品質量爭議時由出賣人承擔質量無瑕疵的證明責任。

  第63條、 技術指標:在封閉狀態下的室溫不低于20度時每個月用氣量不高于300立方米,溫度: 濕度: 暖氣片數量 .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4條、 暖氣計費:暖氣價格不高于政府規定的標準,計費方式 及價格 每月每平方米。

  第65條、 使用時間: 出賣人承諾應當于 年 月 日開通暖氣供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第66條、 燃氣品質:燃氣設備: 計量設備: 計費方式及價格: ;燃氣安全裝置為 .第67條、 使用時間:燃氣交付使用時間為 年 月 日 ,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9部分 裝修標準

  第68條、 室內裝修標準:室內經過裝修不得低于或者超過下述標準《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溶劑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壁紙中有害物質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質限量》、《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用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釋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劑釋放限量》、《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標準。

  第69條、 施工標準與做法:

 。1)、 廳:地面_____,墻面_____,天棚_____,門窗_____,其他_____;

 。2)、 房:地面_____,墻面_____,天棚_____,門窗_____,其他_____;

 。3)、 廚:地面_____,墻面_____,天棚_____,門窗_____,其他_____;

 。4)、 衛:地面_____,墻面_____,天棚_____,門窗_____,其他_____;

  (5)、 其他:地面_____,墻面_____,天棚_____,門窗_____,其他_____;

  (6)、 前款沒有說明的,由作為本合同附件的《裝修施工圖》確定。

  第70條、 裝修材料:出賣人提供的材料和設備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有中文標識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裝飾裝修材料和設備。 出賣人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環保標準,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內空氣質量,輻射、照明和噪音強度等指標,使買受人達到安全居注生活的目的。 出賣人違反前兩款規定的,應當立即更換和重做,更換后的`材料和設備不再收費,原工期不變。

  第71條、 材料價格 :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設備見作為本合同附件的《主要材料報價單》、作為本合同附件的《輔助材料報價單》,出賣人的人工費見作為本合同附件的《人工費報價單》; 出賣人應在《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中注明材料和設備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廠址、品牌、型號、規格、等級、價格和數量……

  第72條、 裝修價款:該房屋工程總價款為_____元,其中材料費_____元、人工費_____元、管理費_____元、設計費_____元、垃圾清運費_____元、稅金_____元、其他費用_____元。工程總價款是各分項價款的總和。前款所述的總價款和分項價款是出賣人的預算價格。結算價格超出預算價格的,買受人按預算價格支付工程總價款;結算價格低于預算價格的,買受人按結算價格支付工程總價款。出賣人對材料費、人工費、管理費、設計費、垃圾清運費的報價,不得超過本合同簽訂時該費用的市場平均價格;出賣人在本合同中的報價超過市場平均價格的,按市場平均價格結算;雙方對前款所述的市場平均價格有異議的,可以委托價格評估部門評估,價格評估部門的評估結論,雙方應當接受。

  第73條、 瑕疵補救:出賣人提供并已經使用的材料和設備與《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的規定不符的,買受人有權選擇以下列方式之一處理,出賣人應當接受:

 。1)、 買受人同意繼續使用的,出賣人免收該材料和設備的費用;

  (2)、 買受人不同意繼續使用的,出賣人應當根據《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的規定更換和重做,更換后的材料和設備費減半收取,原工期不變。

 。3)、 玻璃幕墻:考慮到玻璃幕墻可能對室內外環境產生不良影響,出賣人承諾未經過買受人同意,不使用玻璃幕墻,否則買受人有權解除買賣合同,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的,則出賣人按總房價的千分之一每日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74條、 品質保證:出賣人承諾裝修時將向買受人提供材料表與設計圖,如果沒有材料的詳細規格,則雙方認為由買受人將有權選擇最高品質的產品,而計價則由最低計價,例如:雙方如果沒有就門進行約定,則由買受人選擇價值5000元的門,則在最終結算時只能按1000元計價,由出賣人做為對買受人的賠償。

  第75條、 裝修變更:買受人變更施工內容的,出賣人應當同意。工期、總價款、《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的內容相應變化的,經買受人書面確認后生效。

  第76條、 違約責任:裝修交付使用時間為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交付時間要求并符合前述質量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0部分 室內環境

  第77條、 健康保證:考慮到房屋室內外的各項設備及設施將對買受人的健康產生長久的影響,因此出賣人承諾與本房屋的全部設計條件均依據政府的要求進行設計;如果存有可能導致疾病傳播的設計缺陷;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8條、 日照時間:考慮到采光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房屋全年在日照時間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戶能夠接受的滿窗日照時間為6小時,由出賣人提供具體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9條、 自然通風:考慮到室內通風涉及買受人的安全,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其自然通風性能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0條、 室內保溫:考慮到房屋保溫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室內保溫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1條、 房屋隔熱:考慮到房屋隔熱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外墻隔熱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2條、 噪聲隔音:考慮到室內噪聲隔音將對買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墻體隔聲情況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3條、 電磁輻射:考慮到室內外電磁輻射可能嚴重影響買受人的身體健康,出賣人承諾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1部分 室外環境與綠化

  第84條、 周邊建筑:本商品房周圍 米外無其他建筑物,從本商品房各窗戶、門及門外50米內沒有公共垃圾處理場所、污水處理站、供變電站、公共停車嘗有軌交通工具等其他設施。出賣人與本商品房相連的建筑物中沒有任何飯店餐飲設施、洗浴場所等其他可能聲生油污、躁音等污染的設施,以免使買受人的居住環境受到不良影響。

  第85條、 采光保障:出賣人應當知道在本樓房與其南側的建筑物之間的距離,并承諾此距離絕對不會影響買受人所購房屋的采光;其間距系數不得小于1.8,以保證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室內的能夠直接被陽光所照射。

  第86條、 環境綠化:本商品房 米范圍內不可能再建設任何非綠化設施,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7條、 綠地定義:所謂綠地是處于房屋以外,種植于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包括楊樹、柳樹、槐樹、梧桐,其目的在于給買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適感覺,并且能夠產生隔音、清潔空氣的作用,綠化植物壽命不應低于10年。

  第88條、 綠地面積:考慮到綠地面積將對買受人生活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本社區綠地面積為: 平方米,綠化率不應低于北京市標準,交付時綠化率的計算方法為地面綠地面積與總建筑面積之比,房屋交付時本社區的綠化率不低于30%,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9條、 氣味條款: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不會聞到任何異味;室內在任何條件下均不會出現異味。雙方對是否是異味有爭議的,可以隨機選擇3人進行評價,以多數人的意見作為最終結果;此三人的決定如果未被執行,其決定應當在訴訟中作為決定性證據。

  第90條、 環保噪聲: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白天來自室外的聲音不高于60分貝,夜晚不高于50分貝,室內原有設備不會產生任何聲音。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91條、 電磁輻射:出賣人承諾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內及本商品房樓上建造或允許他人建造任何電磁發射裝置,包括尋呼臺發射臺、移動電話發射臺、廣播電視轉發臺或其他有輻射的裝置;如果有此設施,無論是否影響人體健康,買受人均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出賣人將承擔違約責任。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2部分 社區及設施

  第92條、 社區名稱:本商品房所屬社區經政府地名管理機構確定為: ,本小區屬于政府管理機構認可的合法社區?紤]到社區名稱的穩定性有利于買受人購買房屋的增值,因此出賣人承諾將在未來時間內始終使用的名稱為 ;如此名稱發生變化,出賣人承諾將賠償給買受人總房價百分之三,作為因名稱變更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賠償。

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篇3

  乙方(買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電話: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電話: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樓房出賣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

  三、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_。

  四、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二次付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_。

  五、經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該樓房購房合同及樓房一并交付給乙方所有,乙方屆時將剩余款項一并付給乙方(乙方在付款時,為確保在以后的房產過戶順利,將暫時暫扣購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即人民幣(小寫)______,待該樓房的房產證順利過戶給乙方時,乙方再把此款項付給甲方)。

  六、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甲方保證在該樓過戶時積極提供協助,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產權不能過戶的,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

  八、經雙方確認,________乙方把剩余購房款一次性付給甲方時,甲方屆時應將該樓房及全部樓房鑰匙和此樓購樓的售樓合同及購樓收據全部一并交給乙方。交付該房產時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

  九、雙方違約責任如下:甲方如違反本協議,則雙倍返還乙方所付購樓房款項。乙方如違反本協議,返還乙方所付購樓房款項,則甲方不予退還購樓房訂金。

  十、附加條款:________

  甲方(賣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電話: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電話:________

  住址: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定地點:______

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篇4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為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房屋狀況:(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1、甲方所擁有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其現用途為__________。

  2、甲方已于房屋所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已于用證,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自愿將上訴房屋所有權及所屬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自愿購買該房屋。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無財產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否則,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二、房屋價款:

  買賣雙方同意按套計價,該房屋總價款為___________(RMB:_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四、房屋支付:

  甲方應于辦理房屋立契過戶之日起5日內按合同約定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五、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在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時,所產生的費用,一切由甲方負責。

  2、房屋交付前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甲乙雙方若出現法律糾紛,可向房屋所在法院進行起訴。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按手印:_______ 乙方簽字、按手印: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篇5

  會議在常州市政府群賢堂于下午2:30正式開始,首先由常州市工商局應處長就新的文本的制定進行了闡述,該文本是由法律索愛并以如開房地產企業座談會的形式,并結合了眾多消費者的意見的基礎上制定的。應處長對文本的附件七的補充協議提出了要求:

  1、補充協議不能與合同文本相抵觸;

  2、對銷售廣告宣傳資料的規定不能與最高院的司法解釋相沖突;

  3、合同變更限制了買受人的獲取補償權;

  4、交付的附加條件,如加重買受人的義務(如必須交了物業后方可收房這樣的規定,因為兩方主體不一致,須以兩份合同明確);

  5、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權,專有部分所有權等;

  6、不允許擴大解釋不可抗力。

  對于上述要求,應處長還提出,該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于20xx年8月1日執行,工商局以及建設局會聯合檢查該聯合檢查是對實體和程序的兩方面檢查。

  其次,制定該文本的常州市懷德律師事務所的高級合伙人周善良周律師對于新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采用的理由和條款進行了解讀。

  1、采用示范文本的理由,是保護各方合法權益的重要保證(合法平等、效率性)。

  2、條款解讀,

 。1)17版示范文本新增或更新了"重要提示"、示范文本使用"說明專業術語解釋".

  (2)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預售資金監管由形式監管變成實質監管,以保護預售商品房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

 。3)強化了出賣人對出售房屋權利狀況的承諾;

 。4)對商品房交付的書面通知及交付地點,17版示范文本采用書面通知及推定通知兩種形式;

 。5)明確約定買受人有權在交付前查驗房屋的質量問題;該條主要是要求開發商對于分戶分項驗收標準的明確,一房一驗收制度能有效解決使用功能和觀感功能的問題,減少業主的.投訴;

 。6)細化面積差異的處理規則;且在附件二房屋分層分戶圖(標明詳細尺寸)

 。7)增加了規劃變更的違約責任;

  (8)細化了開發商對商品房質量擔保責任;

 。9)增加了銷售合同登記備案條款,以強化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行政管理;

 。10)細化前期物業規定;

  (11)新增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條款,明確了買受了對其購買的商品房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明確了建筑物共有部分歸業主共有等;

  (12)新增了銷售和使用承諾,明確規定開發商在銷售時不得涉及依法或依規劃屬于買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處分。并要求開發商以附件形式交有關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的情況予以說明;

 。13)新增買受人信息保護條款;

  (14)增加了合同附件,對各附件內容作了明確要求。

  因溧陽市還未具體提出新版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示范文本執行的通知,但執行已是趨勢所至,新的版本對開發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故我們在制定補充協議的時候要考慮實際情況,并不得違背制定新版示范文本的本意。會后,我們也根據實際情況向周善良律師提出了質疑,周律師及相應的領導也給出了回復。

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篇6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就房屋買賣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具體情況:

  1、位置:___區

  2、房屋套型___,建筑面積___平方米,結構___樓層___,用途___。

  3、該房屋的銷售價格為每平方米___元人民幣,總計房價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小寫___元)

  二、乙方銷售該房屋應具備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如買賣該房屋引發產權糾紛,概由乙方負責處理。《房屋所有權證》書證號:

  三、房屋四界: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由甲方第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部份購房定金計人民幣(大寫___元)(小寫___元),第二次在產地產交易中心將此房產權證交房地產交易中心處受理同時(或者辦理產權公證時)甲方再付給乙方(大寫___元)(小寫___元),第三次余款等辦完過戶手續后,甲方拿到新產權證的同時付清,計人民幣(大寫___元(小寫___元),此合同圓滿結束。

  五、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此房的.過戶換證手續或辦理公證手續,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___方支付。

  六、本合同甲、乙、中介方簽章,買賣雙方均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乙方不退還定金;乙方違約,則雙倍退還甲方定金。

  七、乙方賣給甲方的房屋,在辦理過戶手續期間,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進行交易的,甲方提出撤消合同時,乙方應當同意,并如數退還甲方定金。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及各執存一份,從簽字蓋手印之日起生效。

  九、交房時乙方保證該房屋的水、電、氣、光纖、物業管理等相關費用結清。原有室內設施齊全完好無損。

  十、其他決定事項: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篇7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據《________》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房屋買賣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乙方購買甲方合法擁有的房屋坐落于德州市德城區_____________________樓單元號,該房屋產權證尚未辦理開發商為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附屬設施為:____。

  第二條:付款方式

  1.雙方議定上述房產出售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房原價款為元,甲方已經向開發商繳清{見附件},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負責去開發商處辦理乙方與開發商的換名手續。

  2.協議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_____________元整,5日內甲方為乙方辦理與開發商的更名手續,屆時乙方享有甲方初始購房的一切權利。

  3.甲方如不能辦理初始購房變更手續,在本協議生效10日內返還乙方首付款。

  4.余款__________元整,甲方在辦理初始購房變更手續改為乙方名字后經乙方核實,由銀行直接劃撥至甲方賬戶。

  第三條:房屋交易中的保密義務

  甲乙雙方均應積極配合辦理開發商的過戶手續,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賠償守約方,交易完成后半年內雙方任何乙方不得將交易情況泄露給第三方,如有違反導致另一方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賠償義務。

  第四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出售房產符合國家房產上市的規定,并保證產權清晰,無抵押、查封和任何糾紛,保證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不含虛假內容,若有違反上述約定造成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應在條件具備后的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該房產鑰匙交付乙方。

  3.甲方結清該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費用,交接后發生的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若需變更合同內容,應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簽訂變更協議,否則造成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本合同簽訂后,雙方不得違約,如違約承擔守約方全部損失。

  第七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共____頁,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年___月___日

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篇8

  原告: ,男, 漢族, 年 月 日出生,住 ,身份證號: 。

  被告: ,住 。

  法定代表人: 。

  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被告繼續履行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2,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從 年 月 日起至實際履行之日止按日向原告支付已交付房款千分之0.1的違約金,暫算至起訴之日止違約金暫計 元。

  3,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及理由:

  年 月 日,經原被告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第三條,“原告購買被告商品房為第 層 號房,該房屋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

  第五條,“計價方式及價款,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元”。

  第七條,“付款方式及期限,原告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付清房款”。

  第十六條,“被告承諾與 年 月 日前,取得前款規定的.土地房屋權屬證書,交付給原告”。被告不能在前款約定期限內交付權屬證書,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約定處理:2,約定日期起90日后,被告仍不能交付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的,雙方同意按下列1,2項目處理:“(2)原告不退房,被告自約定日期至實際交付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之日止,按日向原告支付已交付房價款千分之0.1的違約金”。

  合同簽訂后,原告按照合同的約定,于當日就向被告繳納了房款 元。被告卻嚴重違反合同約定,在 年 月 日前,不僅未交付房屋,也未將土地,房屋權屬證書交付給原告,致使原告到目前為止不能登記過戶。原告曾多次要求被告履行合同義務,均未果。

  原告認為,合同簽訂后原被告雙方應充分履行合同義務,被告未交付房屋及未交付土地房屋權屬證書的行為已經嚴重違約。因此,為維護本人合法權益,特訴至人民法院請求支持我方訴請。

  此致

  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篇9

  出售方(稱甲方):地址:電話:

  購買方(稱乙方):姓名:性別: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國籍身份證號碼電話地址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制定。

  第二條甲方經____市人民政府文件批準,取得位于____市地段占地面積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日止共計年,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__,屬結構,定名為,由甲方出售。

  第三條乙方自愿向甲方購買上述__內的第座(幢)樓單元,建筑面積為平方尺,占地(分攤面積平方尺)由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過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一、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二、施工中遇到異常的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的;

  三、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上述原因必須經____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上述__單元售價為幣千百拾萬千百拾元角整。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銀行:帳戶名稱:帳號:付款辦法:

  第五條乙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四條

  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以應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____市銀行當時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付給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內,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__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還甲方之款時,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轉售盈益屬甲方所有。

  第六條甲方如未按合同

  第三條的'規定將__單元交付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

  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當時____市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將乙方原認購時所交付的定金__退回給乙方或抵作購樓價款。

  第八條甲方出售的__須經____市建筑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應將乙付款現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九條乙方在交清購樓款后,由____市房管部門發給房產權證書,業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轉讓等權利,并依照國家和____省對深圳經濟特區的有關規定,享受優惠待遇。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__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乙方所購__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__結構,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乙方購置的__所占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乙方所購__,如發生出租、抵押、轉讓等法律行為,應經____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后,由____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并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精神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____市仲裁機構仲裁或____市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共頁,為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市公證處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篇10

  出賣人:聯系電話:________

  買受人:

  身份證: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買受人自愿購買甲方開發的商品房,位于淄川經濟開發區眉山小區,第______號樓_____單元____室,該商品房用途為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輔房

  [儲藏室車庫]_____單元____號,合同約定建筑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最終面積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第二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并據實調整合同總價款。

  第三條:房屋計價方式及價款。

  1.該商品房按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元,計價_______元;輔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元,計價_____________元。共計總房款為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

  2.水電無開戶費,暖氣開戶費以供暖部門標準,望釀村村委負擔20%。

  3.除上述商品房價款外,甲方根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有關規定代收下列費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該商品房的全部房款。

  共計人民幣拾____萬仟佰拾元整(¥:)。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1)年月日前支付總房款的50%,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該商品房封頂時再支付總房款40%,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3)該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再支付總房款10%,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3.其他款項付款時間

  4.分期付款的時間(封頂、交付使用)界定以甲方的通知為準。

  第五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滯納金。

  1.逾期超過十五天時,視為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并自動放棄購房權,乙方按總房款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將該房屋另行出售。

  3.購房客戶在簽訂《房屋銷售合同》后悔約的,已收取的房款將作為違約金被甲方沒收。

  如乙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甲方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六條:交付期限。

  本工程竣工日期為年月日,甲方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將經驗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交付日期可予以順延。

  1.受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時;

  2.受國家及地方政府政策影響而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時;

  3.其它經建筑部門認可的不可預見因素時;

  4.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設計變更導致工程延期;

  第七條: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付房款向甲方追究違約金,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已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八條:交接。

  1.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屆時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商品房手續。

  2.若在合同期限內,乙方仍沒按要求付清相應款項的,導致商品房不能辦理交接,按乙方違約處理,可按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

  第九條:保修責任及期限。

  1.甲方嚴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規范、質量標準施工,經建筑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驗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甲方在交房時需向乙方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3.甲方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但屬于乙方未按《住宅使用說明書》的要求使用,從而造成意外損壞,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協助維修。

  第十條: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時間的。

  交房時達到水、電通的基本要求,必須保證客戶的正常使用。

  第十一條:產權及使用權約定。

  1.乙方所購房屋交付使用后,產權等由經濟開發區及望娘村委統一辦理。

  2.該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乙方按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和土地部門規定提交所有有關登記手續。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因乙方不能及時向甲方提供產權登記手續及相關費用而導致房地產權屬證書辦理延遲或不能辦理,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共同選定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或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提出解除或終止合同時,責任方除負擔對方實際經濟損失外,另外負擔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望娘村委一份),合同副本送有關部門備案,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后自行終止。

  出賣人(簽章)

  經辦人

  年月日

  買受人(簽章):

  經辦人

  年月日

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篇11

  合同編號: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簽訂地點:

  一、成交房屋:

  二、甲方須向乙方提交  平方米的.購房計劃。

  三、房屋交付日期:

  年月日。

  四、雙方協商房屋單價一次包定。

  五、乙方代收煤氣管道費每戶元,電視天線費每戶元。

  六、預購付款結算辦法。

  1.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交納購房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合同履行完定金可抵作購房價款。

  2.自簽訂合同后,甲方應在10日內預付第一次購房價款。工程主體完工后預付第二次購房價款。工程竣工移交時結清購房價款。

  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滯納金。

  七、乙方如因計劃、設計變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應提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合同。乙方在  日內返還預收房款,不計利息。

  八、本合同自雙方單位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后正式生效,至乙方給甲方鑰匙之日起失效。

  九、從交付房屋鑰匙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發現因施工質量影響生產、生活的,由乙方在限期內負責維修。

  十、產權歸屬: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三、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

  份。

  十四、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鑒(公)證意見:

  鑒(公)證機關(章):

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篇12

  售房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購房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所購商品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該商品房的具體幢號、建筑結構、設計用途、建筑面積如下房屋幢號建筑結構設計用途建筑面積該商品房交付時如有面積差異,以房屋產權監理機關實測面積為準。

  三、甲方應向乙方出示所售房屋的下列證件

  1、國有地地使用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該商品房銷售價格為:實得建筑面積(即套內面積)_________元/平方米(公攤面積按建造成本折算入實得面積單價),房款共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及付時間甲、乙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辦理。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__%優惠,即實付房款總額_________元。

  2、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首付房款_________元,余款在__________________付清。

  3、甲、乙雙方約定其他方式付款或乙方屬貸款(按揭)購房,甲、乙雙方就此項內容另訂補充合同。

  六、乙方如未按合同第五條約定給付房款,屬乙方違約。甲方按下列第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應付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按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甲須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竣工驗收(包括建筑工程質量驗收和規定必須的綜合驗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給乙方,如因__________________,除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延期。

  八、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果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屬甲方違約,乙方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應付房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持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按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九、甲方所售商品房面積與產權監理機關實測面積差異在±_________%(含本數)至±_________%以內,按實測面積結算房款;差異超過±_________%(含本數),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種約定辦理。

  1、終止合同,甲方在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并按_________利率給付利息。

  2、合同繼續履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預售商品房在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和修改,必須在調整和修改的方案批準后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提出退房或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

  乙方要求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并按_________利率給付利息。

  十一、甲方所售商品房在交付給乙方時,該商品房的配套環境和配套設施,必須符合甲方售房時所作的承諾和雙方約定。該商品房的裝飾、裝修、配套設施、設備的標準、保修責任和質量要求,必須規定和承諾。

  十二、甲方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后,應協助乙方在_________日內到房屋產權監理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權屬登記的,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處理。

  1、終止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要求之日起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并按乙方已付房款的____%支付違約金

  2、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按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三、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當依照政府相關規定,同時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交簽訂補充協議。

  十五、本合同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成都市房屋產權監理處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種約定處理。

  1、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篇13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發展商):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認購方):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 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 :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擬預訂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一套,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認購樓宇位置

  ___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乙方現認購_________________單元_______號房,建筑面積____________ 平方米(所有單位建筑面積均以_______市土地房屋管理部門查丈面積為準)。

  二、樓價

  乙方可選擇(A.一次性;B.分期;C.按揭)付款方式,房屋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元/平方米,總樓價共計人民幣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 (小寫:______________)乙方在簽訂本認購書之日即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小寫:)。

  三、乙方在簽訂本《認購合同書》后,應在甲方通知的規定期限內到甲方售房部簽訂《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支付樓款,逾期則視為自動放棄認購,定金不再退還給乙方,甲方有權將該房號另行對外銷售。

  四、乙方預訂商品房后,甲方不能向乙方提供預訂商品房,應視為甲方違約,按所交定金雙倍賠償給乙方。

  五、 補充條款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認購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在雙方正式簽訂《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書》并生效后,本《認購合同書》自行作廢,并由甲方收回。

  七、甲方開戶銀行及帳戶

  收款單位名稱: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  甲方簽名: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

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篇14

  本次合同示范文本是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總局在20xx年發布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基礎上,經廣泛調研多方征求意見后修訂而成的。在修訂過程中,兩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據住房城鄉建設部介紹,隨著房地產市場快速發展,《物權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的出臺,舊版合同示范文本內容已不能更好地滿足實際需要。而與20xx年的合同示范文本相比,新修訂的合同示范文本分為預售合同和現售合同兩個文本,更加突出平等維護買賣雙方合法權利,在明確雙方義務的基礎上,也更加注重買受人權益的保障。

  在平等維護買賣雙方合法權利、明確雙方義務的基礎上,更加注重買受人權益的保障。合同示范文本完善了商品房交付條件和交付手續,增加了房屋交付前買受人查驗房屋的環節,明確了出賣人的保修責任和最低保修期限,細化了業主對建筑物專有和共有部分享有的權利。在預售合同中新增了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條款,明確出賣人應將出售商品房的全部房價款存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戶,有效防范交易風險。

  對簽訂合同過程中容易忽視的問題進行提示,引導買賣雙方對合同重要事項作出承諾和告知。合同示范文本明確由出賣人對所售房屋不存在“一房多賣”“司法查封”、房屋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問題等作出承諾,買受人對使用期間不擅自改變房屋用途和承重結構等作出承諾。明確出賣人將合同簽訂后發生的規劃設計變更、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情況等重要事項告知買受人的義務。增加買受人信息保護條款,明確出賣人對買受人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對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事項,引導買賣雙方自行約定,避免引發糾紛。針對法律法規規定不詳、買受人又最為關心的小區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建設完成情況,小區內車位、車庫、會所等配套設施的所有權歸屬,室內空氣質量、建筑隔聲標準等房屋質量問題,合同示范文本引導買賣雙方進行約定,明晰權利義務關系。

  細化了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合同的適用性和可操作性增強。明確解除合同的條件、程序以及利息計算方式。引入懲罰性賠償金內容,對存在“一房多賣”、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等嚴重違約情形的,出賣人除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和利息外,還要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或者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

  一、增加房屋交付前買受人查驗房屋環節

  二、明確出賣人保修責任和最低保修期限

  三、出賣人應將出售商品房的全部房價款存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戶

  四、買受人承諾不擅自改變房屋用途和承重結構等

  據住建部的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新修訂的合同示范文本有四大新特點值得關注。

  一是在平等維護買賣雙方合法權利、明確雙方義務的基礎上,更加注重買受人權益的保障。如合同示范文本增加房屋交付前買受人查驗房屋的環節,明確出賣人的保修責任和最低保修期限,細化業主對建筑物專有和共有部分享有的權利。此外,新版本預售合同中還新增了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條款,明確出賣人應將出售商品房的全部房價款存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戶,有效防范交易風險。

  二是對簽訂合同過程中容易忽視的問題進行提示,引導買賣雙方對合同重要事項作出承諾和告知。合同示范文本明確由出賣人對所售房屋不存在“一房多賣”、“司法查封”、房屋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問題等作出承諾,買受人對使用期間不擅自改變房屋用途和承重結構等作出承諾。

  對于以前開發商說一套做一套的手法,新預售合同也有所針對,明確要求賣方將合同簽訂和發生的規劃設計變更、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情況等重要事項告知買房人。一旦開發商侵害買房人的權益,買房人能夠更早知曉,同時也能夠更早介入,維護自己的權益。

  此外,新合同還增加了買受人信息保護條款,明確出賣人對買受人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三是對于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事項,新預售合同也引導買賣雙方自行約定,避免引發糾紛。比如說,針對法律法規規定不詳、買受人又最為關心的小區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建設完成情況,小區內車位、車庫、會所等配套設施的所有權歸屬,室內空氣質量、建筑隔聲標準等房屋質量問題,合同示范文本引導買賣雙方進行約定,明晰權利義務關系。

  四是新合同還把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進行細化,比如明確解除合同的條件、程序以及利息計算方式。值得注意的是,新合同還引入了懲罰性賠償金內容,對存在“一房多賣”、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等嚴重違約情形的,開發商除退還買房人已付全部房款和利息外,更要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或者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

  針對房屋買賣中極易產生糾紛的口頭銷售承諾,新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中也第一次提出了明確禁令:不得采取分割拆零銷售、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變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

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篇15

  原告:付洋,女,1983年12月15日出生,漢族,住成都市高新區蘭天路1號1棟25號。身份證號:

  被告:四川飛森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高新區高朋東路倍特標準廠房。

  法定代表人:周子飛

  工商登記注冊號:成工商(高新)字

  訴訟請求:

  1. 請求判令被告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金17608.58元。

  2. 請求判令被告承擔逾期辦理房產證的違約金11091.73元。

  3. 請求判令由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

  4. 請求判令由被告承擔逾期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違約金。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先后于20xx年5月5日和20xx年10月28日分別 簽訂兩份《商品房買賣合同》,由原告購買被告位于雙流縣華陽鎮華龍大橋側的戛納印象.歐洲商業公園A幢227號 和3幢223號商鋪。在合同中約定逾期交房和逾期辦理房產證 的應由被告承擔違約責任,并約定了違約金的計算方式。

  一、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被告應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金。

  1、A幢227號的交房日期為20xx年9月30日,被告交房日期為20xx年6月30日,逾期273天,根據合同約定,被告應承擔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2370.20元的違約責任。

  2、3幢223號約定交房日期為20xx年3月31日,被告交房日期為20xx年6月30日,逾期91天,根據合同約定,被告應承擔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238.38元。

  二、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第三條的'約定,被告還應承擔逾期辦理房產證的違約責任。雙方約定辦理房產證日期為原告交清全部資料、各項稅費、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后365日內(20xx年6月30日已交付資料、繳付各稅費)。

  1、A幢227號實際辦理時間為20xx年8月1日,逾期31天,被告應承擔支付違約金人民幣702.15元。

  2、3幢223號實際辦理時間為20xx年6月26日,逾期361天,被告應支付違約金10389.58元。

  綜上所述,被告應支付原告違約金共計28700.31元。

  三、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被告還應承擔逾期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違約金。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渡唐贩抠I賣合同》第十五條約定的“權屬登記”既包括房屋產權證登記,也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登記。被告至今尚未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被告違約后,原告曾多次找被告協商未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現訴至人民法院,望法院查明事實,依法審理并判決如前訴請。

  此致

  成都市雙流縣人民法院

  起訴人:付洋

  20xx年二月二十五日

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篇16

  出賣人:

  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 編號為 的地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載明該建設用地使用權來源的批準文件或合同是 。該地塊總土地面積為 。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 】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施工許可證號為 。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的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 】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 ,預售許可證號為 ;或者,現售商品房備案機關為 ,備案號為 。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建筑層數地上 層,地下 層,該商品房位于第 層。

  該商品房土地使用權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該商品房的設計用途為 ,屬 結構,層高 。該商品房有陽臺 個,其建筑樣式(封閉式、非封閉式或其他)為 。

  該商品房相關節能措施、保溫工程保修期等信息說明: 。

  該商品房【 】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 第 幢 單元 號房,或

  卡筑面積 平方米,應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 平方米(應分攤的共有建筑名稱及建筑面積清單見本合同附件二)。

  除上述商品房買賣外,有出售(或贈送、出租等)車位、車庫、綠地或其他物業的,有關該物業買賣、贈與、租賃合同事項,雙方另行約定于本合同附件三。

  第四條 建筑區劃內相關物業歸屬的約定

  在該商品房所在的建筑區劃內,出賣人建設物業服務用房 平方米,坐落 ,屬于業主共有。

  下列物業屬于出賣人所有,出賣人可以另行出售、附贈或者出租,其他道路、綠地、場所、設施、房屋,屬于業主共有。

  1、車位, 。

  2、車庫, 。

  城鎮公共道路、城鎮公共綠地,及依照有關規定、合同約定需要移交政府相關單位管理的物業,不屬前款約定范圍。

  第五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貨幣單位人民幣):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元,總價款 元。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元,總價款 元。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元。

  4、按照物業管理有關法規、規章規定,需要交納新建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首期交納標準為 元/平方米(以相關部門確定并經當地政府批準后公布的標準為準)。該款項未包含在本條約定的總價款中,由出賣人統一代交,在物業交付時向買受人收取。

  第六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為準。

  1、當事人選擇【 】(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作為計價方式時,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 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倜娣e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②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合同約定面積 ×100%

  2、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 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俳桓兜姆课萏仔团c設計圖紙一致,相關尺寸誤差不超過附件一房屋平面圖上標示的誤差范圍的,總房價款不變。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八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① 逾期不超過日,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谟馄诔^ 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第①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九條 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將符合下列各項條件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并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

  2、取得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準許使用文件;

  3、用水、用電、用氣、道路、 等,具備商品房正常使用的基本條件;但如遇到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 內告知買受人的。

  第十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特殊情況以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儆馄诓怀^ 日,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谟馄诔^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購房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購房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第①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設計單位同意、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規劃設計變更,導致下列情形(一般為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等)之一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

  2、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未按期作出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還給買受人,并按 利率(不低于買受人購房貸款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雙方應當在通知到達之日起 日內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在簽署房屋交接單前,出賣人不得拒絕買受人查驗房屋。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商品房交付使用時,買受人對房屋及裝修質量,公共設施、設備質量提出異議的,出賣人應當給予解釋和說明,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雙方委托 進行質量檢測。雙方對檢測費用墊付和結算約定為 。檢測結果為合格的,出賣人書面通知的交付日期視為交付;檢測單位提出返修意見的,出賣人應當按要求返修,并承擔賠償責任。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三條 抵押與相關債權債務

  與本合同商品房有關的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存在抵押情形的,出賣人將相關情況(登記機關、抵押當事人、債務人、被擔保的主債權的數額、登記時間等)告知如下: 。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雙方將該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約定于本合同附件四,如為精裝修房,雙方應當約定裝修使用的主要材料和設備的品牌、產地、規格、數量等內容。

  出賣人交付的商品房,應當符合約定的裝飾、設備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出賣人補償裝飾、設備差價,并承擔違約責任如下: 。

  第十五條 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除第九條已經約定為交付條件外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六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購買商品房,當事人可以申請預告登記。就該商品房預告登記有關事項,當事人約定于附件五。出賣人負責辦理土地使用權初始登記,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土地使用權證明。出賣人負責申請該商品房所有權初始登記,取得該商品房《房屋所有權證》。

  出賣人承諾于 年 月 日前,取得前款規定的土地、房屋權屬證書,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自行】【委托出賣人】辦理該商品房轉移登記。

  出賣人不能在前款約定期限內交付權屬證書,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約定處理:

  1、約定日期起 日內,出賣人交付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的,按已付房價款的 ‰承擔違約責任;

  2、約定日期起 日以后,出賣人仍不能交付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項處理:

 、儋I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自約定日期至實際退款日止,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 ‰的違約金。

 、谫I受人不退房,出賣人自約定日期至實際交付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之日止,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 ‰的違約金。建筑區劃內依法或依照約定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公共場所、共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等房屋,由出賣人在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時一并申請登記。商品房交付時,出賣人應當將登記相關信息書面告知買受人。

  第十七條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辦法規定的退房情形凡符合《浙江省實施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退房條件要求退房的,買受人可以選擇按該《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三款或本合同約定的辦法進行處理。

  第十八條 保修責任

  商品房實行保修制度。有關該商品房主要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雙方約定于本合同附件六。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蹲≌|量保證書》應當包含本合同附件六約定的主要內容。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出賣人不及時履行保修義務的,買受人可以自行維修,費用由出賣人承擔。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約定住宅保修責任,應當符合《浙江省實施辦法》第二十九條的有關規定。

  第十九條 商品房相關事項約定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 ;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 ;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 ;

  第二十條 房屋交付使用后相關權利義務約定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二十一條 前期物業管理

  出賣人已經選聘 從事該商品房所在的物業管理區域的前期物業管理。買受人同意本合同附件七的《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主要內容。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八)。

  第二十四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份, 份。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條 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 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章) 【 】: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于 簽于

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篇17

  買受人:

  根據出賣人、買受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為 )(以下簡稱合同)第二十一條之規定,現就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達成以下補充約定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買受人應在辦理該商品房交付手續時與出賣人簽訂面積及房款差異結算協議,并結清相關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不予交房、不予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并不視為出賣人逾期交房或逾期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由此產生的風險和不利后果均由買受人承擔。

  該商品房的預測面積是按照現行房產測量規范及有關補充文件預測所得。該商品房交付時,如因政府的相關房產測量規范、文件調整導致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的,不視為出賣人違約,亦不適用合同第十三條有關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雙方同意按照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差異,由買受人和出賣人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第二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于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即  年   月  日之前)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人民幣(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含已付定金 元)。

  2、貸款方式付款

  買受人于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出賣人支付購房總價款的 %的首付款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含已付定金    元)。

  其余價款     元,買受人以 方式向        銀行貸款的方式進行支付。

  第三條 貸款實施辦法及相關責任

  1、買受人在簽訂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時,已經充分了解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包括公積金貸款)的辦理條件和程序及需要交納的全部費用,并承諾自己的實際情況完全符合相關的辦理條件。如因買受人的實際情況與相關要求和條件不符合或因買受人的其他原因,而導致銀行拒絕為買受人提供貸款、或要求變更貸款金額、首付款比例、貸款年限、或要求買受人補充資料、或另行提供擔保人時,買受人應無條件地配合并與出賣人協商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2、買受人須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7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銀行確定的為準)并辦理按揭貸款;買受人未能按期提交資料或提交的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或者在出賣人通知辦理按揭貸款手續之日起7日內仍未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手續的,視為買受人違約。

  (1)逾期在30日之內的,買受人應每日按照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一的標準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逾期超過30日后,買受人應于逾期滿30日的次日一次性支付清購房余款和違約金(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一的標準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并由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成數及年限以銀行最終批準為準。如銀行批準的貸款額度與買受人申請的額度不一致,則兩者之間的差額作為買受人應當以自有資金支付的首付款,由買受人在銀行批準貸款額度確定之日起7日內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買受人延遲支付上述款項的:逾期在三十日內(含三十日)的,應每日按購房總價款的萬分之一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十日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選擇 銀行住房公積金按揭付款方式,則需遵照以下條款執行:

  (1)買受人應于出賣人發出辦理公積金貸款通知后7日內與前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并辦理相應的貸款手續。公積金貸款成數及年限以公積金管理中心批準的為準。公積金管理中心批準的貸款額度小于買受人申請額度的差額部分作為買受人應當另行支付的首付款,由買受人在接出賣人的通知之日起7日內付清。買受人應根據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要求及時補充資料,并配合出賣人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2)若買受人在出賣人發出辦理公積金貸款通知后15日內仍不能與上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并辦理相應的貸款手續的,應于前述15日屆滿的次日一次性付清購房余款或書面通知出賣人按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辦理貸款,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并由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應自出賣人發出通知后的7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銀行確定的為準)并辦理按揭貸款,逾期的違約責任和處理按照第二條第2款規定執行。

  (4)在出賣人保證期限內,如因買受人未按時償還銀行貸款導致出賣人承擔擔保責任,出賣人有權向買受人追償。買受人應在出賣人承擔保證責任后的次日向出賣人清償出賣人承擔的擔保金額及出賣人在此過程中發生的包括律師費等其他費用支出,否則,買受人還應從出賣人實際承擔擔保責任之日起每日按出賣人承擔金額的萬分之一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5)因買受人的原因(如未按時償還銀行貸款),貸款銀行解除與買受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或造成出賣人承擔保證責任而導致出賣人為買受人償還貸款銀行的借款和其他款項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時,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清償出賣人(包括銀行)代為償還的按揭貸款余額及貸款利息、滯納金、違約金、訴訟費用、律師代理費、房屋所有權證轉移登記所繳納的稅費等相關的一切費用和直接及間接損失。買受人應在出賣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后向出賣人騰退該商品房,買受人已經裝修的部分無償歸出賣人所有,出賣人不予以補償。

  第四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違約責任的補充

  發生下列情形導致合同項下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可據實予以延期,不適用合同第十條有關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違約責任條款,但出賣人應出具相關證明文件作為免責依據:

  A.執行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等強制性文件;

  B.其他自然災害或意外事件;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逾期交房,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規劃、設計變更約定的補充

  1、由于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發生變化及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導致的規劃設計變更,出賣人應在變更確立后30日內書面告知買受人,但不承擔違約責任。

  2、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雙方權利義務仍按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約定執行。

  3、本合同中所稱的“商品房設計”是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套內戶型設計及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所在樓宇的用途設計,“設計變更”僅指商品房的房型、朝向以及整個樓宇的用途變更。

  4、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經規劃部門批準或設計單位同意,出賣人對原規劃設計方案作出局部的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若變更無需經過規劃部門批準或設計單位同意的,則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出賣人可對原規劃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

  5、因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面積發生變化的,雙方應按照本補充協議約定第五條處理。

  6、鍋爐房、變電室/箱/站、調壓站、垃圾處理站、化糞池及其他小區配套設施及功能性設施等尚未最終確定的建筑及設施,不屬于環境布局范圍之內,買受人同意出賣人為了小區的整體利益或應有關主管部門要求對上述設施的最終位置進行調整。最終位置以實際交付為準,屆時本合同繼續履行,且出賣人無須因該調整向買受人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 商品房的交付

  1、在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時間之前,出賣人應以短信發送/電話通知/登報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以發送短信或登報形式通知買受人的,通知的送達時間為短信發送之日或登報之日。出賣人以電話通知的,通知送達的時間為電話接通時間,雙方在房屋交付現場補簽交付通知書。屆時,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的,以本合同約定的時間為交付時間,以房屋所在地為交付地點。

  2、買受人持辦理商品房交付通知書辦理商品房交付手續,并交接商品房鑰匙后,即為合同項下商品房已交付。自交付之日起,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轉由買受人承擔。

  3、如出賣人已如期發出商品房交付通知書或買受人已經領取商品房交付通知書,而買受人在出賣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內仍未接收商品房,則視為出賣人已將本合同項下的商品房交付予買受人。自視為交付之日起,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轉由買受人承擔,此后有關商品房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租賃費等)全部由買受人負擔,房屋保修期亦從此日起計算。

  4、買受人同意接受出賣人的提前交房。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提前交房通知書后,應在出賣人通知交付房屋的期限內接收房屋,若買受人在出賣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內未接收商品房的,則視為出賣人已將本合同項下的商品房交付予買受人,該房屋的風險責任歸買受人承擔,此后有關商品房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租賃費等)全部由買受人負擔,房屋保修期亦從此日起計算。

  5、如買受人需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前收房,出賣人可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對買受人提前收房提供方便。

  6、房屋交付時,買受人認為房屋本身或者環境、設備存在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情形,雙方應在完成交付后,按照法規和合同約定處理。

  7、商品房交付使用時,買受人對房屋及裝修質量、公共設施、設備、質量提出異議的,出賣人應當給予解釋和說明,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買受人可委托有資質的檢測部門對其提出的異議部分進行質量檢測,如檢測部門提出返修意見的,由出賣人承擔費用,反之由買受人承擔。

  8、買受人沒有按照合同及本協議之約定付清購房總價款或其他應付款項之前,出賣人有權不予交房。

  9、如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等非出賣人所能控制的因素,致使商品房的建筑安裝工程或出賣人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被延誤,則出賣人有權將該商品房交付日期順延相當于該等時間影響持續的期間,而無須為該延誤負任何責任,也無須對買受人補償任何費用。

  10、出賣人推遲交房可以電話或掛號信或特快專遞或報紙公告等方式通知買受人。

  11、在交付房屋時,買受人如對房屋質量有異議的,則應書面提出。

  買受人在接受房屋時,除房屋主體結構存在質量問題或其他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質量問題外,不得以房屋的建筑、裝修裝飾存在質量問題為由拒絕接受房屋。否則,視為出賣人已經完成交付義務。

  買受人在辦理商品房接收手續過程中,認為有需要維修的事項,應按《商品房質量保證書》中的規定要求出賣人承擔保修義務,但維修事項不能作為買受人拒絕接收商品房并要求出賣人承擔逾期交房責任的理由。

  12、買受人本人無法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前往辦理該商品房交付手續時,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辦理該商品房的交付手續,但其委托代理除應具備代理的法定要件外,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公證委托,并于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前向出賣人提交公證書原件;

  買受人本人與代理人在房屋交付日期前,攜帶各自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同時前往 ,向出賣人當面辦理房屋交付的授權委托書原件。

  第七條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違約責任的補充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四)的標準,包含以同等品質的材料、設備替代的情形。如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設備標準與附件四中約定標準不符的,出賣人應使之達到原標準,但出賣人修改后的標準或使用的相關材料標準等同于或高于原標準的,買受人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要求出賣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八條 商品房產權證的辦理

  1、若買受人委托出賣人辦理所購商品房的房屋產權證的,應在接到出賣人辦理房產證的通知后向出賣人提交辦理房屋產權證所需資料(包括購房合同、夫妻雙方或單身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戶口薄及其監護人身份證和戶口薄復印件、購房收據、委托書、面積結算協議等)以及相關費用(含專項維修資金、相關稅費、面積差異結算款等,如有變化以房管部門、稅務部門的規定為準)。否則,每逾期一日出賣人可按照購房總價款的萬分之一的標準向買受人收取違約金并順延為買受人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時間。

  2、若買受人自行辦理房產證,應在接到出賣人辦理房產證的通知后自行向相關申請辦理產權證并承擔相應費用,逾期不自行辦理的,由買受人承擔相應后果。

  第九條 保修責任

  保修期內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出現屬于保修范圍內的問題,應以書面方式向出賣人提出,出賣人應在三個工作日內派員予以答復和檢修,依據《住宅質量保證書》,及時給予保修服務;如因不可抗力、買受人裝修及使用不當等不可歸責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出賣人對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相鄰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設施進行維修,需買受人協助時,買受人應先行提供便利,對買受人造成損害的,按規定如實進行補償。若買受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或不及時協助,對于擴大部分的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買受人應保護出賣人設置在室內及公共區域的配套設施和管道。買受人對移交的房屋進行二次裝修時,不得損壞房屋建筑結構及配套設施、管道,裝修方案須符合政府相關規定并報物業管理公司備案,買受人進行裝修施工或裝修完畢的房屋不得影響室內及公共區域配套設施、管道及公共設施的正常使用和維護,對造成的損壞應承擔相應恢復及賠償責任。

  第十條 合同附件二的補充約定

  出賣人已向買受人現場公示了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房屋面積測繪報告》,買受人對報告中披露的該商品房共用部位及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的構成方式予以認可。

  十一 關于前期物業管理,約定如下:

  (1)物業管理單位和委托期限

  本項目的物業管理單位為河南常綠集團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期限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至該項目業主委員會成立后與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簽訂新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終止。

  (2)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a)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b)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c)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d)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e)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6)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f)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3) 物業管理相關服務費用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干制。

  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于該項目《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一)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三)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四)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五)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六)辦公費用;

  (七)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九)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4)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在業主大會成立之前,專項維修資金按照國家和本物業所在地相關法規規定的方式使用和分攤:

  a)由擁有或涉及相關權益的業主投票并獲得三分之二或以上投票權通過可以使用,使用完后,由擁有或涉及此部分權益的業主分攤。

  b)緊急情況需要即時處理的,由物業管理公司先行使用,使用完后,由擁有或涉及此部分權益的業主分攤。

  (5)物業管理用房

  開發商按照規定向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產權歸屬全體業主所有,由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服務期內無償使用。

  第十二條 其他

  (一)、鑒于該項目自身屬性、規劃思路、開發模式等不同于一般社區的特點,且系分期多年開發,同時根據政府批準的規劃方案,基礎設施與公共配套建筑也將分期建成交付,因此買受人同意:

  (1)除買受人所購買商品房所屬區域外,其他區域的所有規劃(包括但不限于功能規劃、組團設置及布局、環境設置及布局、公建和配套設施設置及布局、樓宇布局、道路設置及布局等)、開發時間及開發模式等出賣人均有權做出調整,最終以政府批準的規劃方案為準;對于這種調整買受人同意不提出異議;

  (2)除買受人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本補充協議及相關附件約定的交付項目按約定日期交付外,其他項目(政府實施的除外)的交付時間以雙方約定為準。

  (3)買受人在使用道路中應當遵從出賣人的提示及項目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實施阻斷道路、封閉道路、圈占道路、毀損道路設施、隨意停放車輛及其他妨礙道路正常使用的行為,上述道路含道路中敷設的橋梁。

  (4)公共配套建筑的交付指竣工并達到使用條件。

  (5)商業配套設施投入使用的具體時間,由產權所有者確定。出賣人對商業的經營業態、開業時間等僅作概況介紹,對此并不保證。

  (二)、該項目內的公共景觀設施由全體業主共享并承擔管理維護費用。

  (三)、關于本項目內配套設施的所有權。

  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公建、車位、車庫、會所、幼兒園、公共車棚等為出賣人投資建造,所有權屬于出賣人。出賣人本著首先滿足業主需要的原則,對以上配套進行銷售(出租),售價(租金)另行約定。

  (四)、為保證車位的正常使用,買受人須與出賣人及物業管理公司簽署有關車位使用的協議書,并根據協議約定使用車位,不使用自己未取得使用權的車位;同時應按協議約定按時交納相關費用并自覺遵守協議中其他約定。

  (五)、由于維護公共利益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上下水、煤氣、暖氣管道、煙道、電路設施、公共污水井的檢查、維修等),出賣人或物業服務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有權進入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及附屬院落,但應事先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有義務予以配合,因買受人原因,包括作為及不作為給出賣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六)、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與現場示范單位可能存在部分差異,買受人在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時已了解這種差異可能存在,并了解這種可能存在的差異對其所購房屋帶來的影響;買受人同意所購商品房的交付以買賣雙方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包括補充協議)的約定及交付時的實樓為準,上述變化不作為買受人退房及索賠的理由。

  (七)、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在樓宇、組團及區域的命名權(含更名權)歸屬出賣人;

  (八)、規劃上專屬于特定房屋的飄窗、空調機位等(以下簡稱“附帶部位”),歸該房屋的業主專有。該部分的保修、維修責任,視同專有部分。買受人已了解該附帶部位不計入產權面積,亦不作為計價面積,如將來因測繪規則變化等原因導致該部分被計入產權登記面積,買受人須另外支付合同價款,須按合同關于面積變更的約定處理。雙方應就面積變化簽訂買賣合同補充協議以便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由此須支付的相關稅費由買受人承擔。

  該附帶部分是否享有投票權以及是否需要繳納專項維修資金、物業管理費和采暖費,依照法規及《臨時管理規約》的規定。鑒于附帶部位系無償取得,因此亦不作為商品房的交房條件。購買商品房的買受人在使用附帶部位時不得違法改變其形狀、大小及用途,并應遵守《臨時管理規約》和后期業主委員會制定的管理規則。

  買受人對房屋進行改造后,導致該房屋的實際使用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差異,由此產生任何權利義務變化的,均與出賣人無關。

  (九)、為追求社區整體效果,每棟住宅外檐裝飾材料的材質、敷設面積和色彩會有差別,出賣人在示范單位和宣傳資料中所示商品房的外檐效果將會根據小區整體要求進行局部調整,買受人對此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十)、按面積計收的各項費用,產權登記面積確定前,按照合同約定的建筑面積作為計費依據;產權登記面積確定后,以產權登記的建筑面積作為計費依據。政府相關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一)、合同項下商品房的有線電視、通訊、采暖等配套設施需由買受人向該設施的經營管理單位辦理開通使用手續并繳納相關費用。

  (十二)、該房屋內的所有電器設備由生產廠商直接提供保修,具體保修辦法和保修期以生產廠商提供的保修文件為準,若因該等電器設備質量事故造成買受人及第三方人身損害或物質損失,由買受人向生產廠商索賠,出賣人給予相應配合。

  (十三)、除按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條款約定或雙方同意解除合同外,雙方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單方解除合同。

  買受人購買力、財產等自身客觀情況發生變化、出賣人財產、經營狀況等自身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房產貶值或升值、市場變化、經濟形勢變化均屬商業風險范疇,任何一方不得據此主張解除或變更合同,若任何一方以此為理由拒不履行合同義務的,仍應依法或依約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合同因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解除的,雙方應在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后三個工作日內互相配合辦理本合同備案登記的注銷、抵押登記注銷、預告登記注銷及按揭合同解除等手續,出賣人在前述各項手續辦理完畢、買受人將房屋交還給出賣人后的十個工作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款項。按照約定或法律規定應計算違約金或利息的,退款時一并計算。

  (十四)、乙方了解,項目的地面規劃將有可能根據規劃的調整而進行優化與調整,交付標準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為準,如有變化不另行通知。

  (十五)、雙方當事人之間的通訊聯絡以商品房買賣合同所載明的電話、傳真和通信地址為準,雙方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并對其真實性負責。一方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五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十六)、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補充協議中,書面通知的送達方式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或項目所在地主要地方報紙媒介公告送達;采用上述方式,通知的送達時間為(1)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后三日,(2)或公告見報三日后視為送達。因一方提供的聯系地址不準確或地址變更而導致對方未能實際收到相關通知的,后果由責任方自行承擔。

  (十七)、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平頂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非法手段和方式損害對方的人身權、財產權等權利。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八)、關于合同以外資料的效力

  (1)凡在簽約之前買賣雙方任何一方通過口頭、書面、實物及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口頭講解、廣告、樓書、示范單位、沙盤、模型等)所表達和提供信息都不再作為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出賣人的售樓書、售樓廣告中的資料、數據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為準。

  (2)出賣人對規劃建設范圍之外的環境、公共設施、道路交通等的說明或介紹,僅為買受人提供參考信息,不構成出賣人的允諾。

  (3)出賣人展示的樣板房功能僅為空間布局向導、裝修裝飾和家俱擺放指引,不能理解為交樓標準或合同的樣品

  (4)因比例或表現方法所限,部分附屬物或構筑物可能未在平面圖和模型上標示。

  (十九)、在“常綠·桃花源”項目配套設施交付之前,出賣人有權在項目內進行該項目的廣告宣傳活動,但以不影響已入住業主的正常生活為限。

  (二十)、“常綠·桃花源”為出賣人商標。(桃花源不是出賣人商標)

  十三 項目紅線內外不利因素說明

  為幫助客戶慎重選購房屋,現提示購房人在簽署法律文件前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1)紅線外不利因素說明

  1、3、4、37公交車站點,距離常綠·桃花源約200米,目前尚無公交站牌,本公司只告知信息,不對此提供保證。最終以政府實施為準。

  3、小區北側距離紅線約30米處為正在使用的鐵路專線,小區東側距離紅線約100米處為正在使用的鐵路專線,可能會對臨近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4、小區東側、南側道路可能會給臨近樓棟帶來噪音、燈光、尾氣等影響。

  5、小區東北角有垃圾中轉站,可能會給臨近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7、出賣人在制定銷售價格時,已充分考慮以上環境不利因素影響。

  注:上述提示內容系本公司根據20__年6月份所獲取的相關資料進行整理與概述,未必包含該區域所有信息亦不能作為銷售承諾。若資料有誤差或變更,恕不另行通知,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2)紅線內不利因素說明

  1、本小區紅線內現規劃有以下公共配套設施,在符合國家標準的前提下,仍可能對相鄰的住宅產生影響。

  2、小區南入口、北入口、東入口,可能對周邊住戶造成噪音、燈光、尾氣等影響。

  3、1、2、3、5、20、21號樓設置商業,可能有噪音、燈光、排煙排氣等影響。

  4、小區內規劃有景觀噴泉和健身器材,供業主觀賞和使用,請遵守安全提示。

  5、小區內設有配套公建、配電設施,可能會給周邊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6、項目停車方式為地上車庫和地下停車場,地下停車場臨近樓棟有出入口,可能對停車周邊住戶產生噪音、尾氣及燈光的影響;

  7、項目中除已經明確交付日期的住宅單位,其他部分的交付時間將結合項目整體開發計劃進展安排。

  8、小區各樓棟分布有各種管道,均有可能造成不利影響。

  9、出賣方在制定銷售價格時,已充分考慮以上不利因素的影響。

  10、以上信息,基于經政府批準的規劃及設計方案;因規劃及設計方案調整而導致信息變化的,以最終政府批準的規劃及設計方案為準。

  十四、 本補充協議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內容如有沖突,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十五、《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補充協議之未盡事宜及履行過程中的變更,可經雙方協商后另行簽署補充協議。

  十六、買受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將應付款項通過出賣人現場POS機刷卡或以現金方式支付于出賣人。

  十七、買受人確認,出賣人在簽訂本合同及其相關補充條款、附件前,已就合同條款尤其是可能會免除或者限制出賣人責任的條款按照買受人的要求進行了提示和說明,買受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其全部內容。

  十八、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本合同附件八共8頁。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篇18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位于 (注意:應與商鋪產權證上的地址一致)的商鋪的整體買賣事宜,根據《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受讓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商鋪具體狀況如下:

  (1) 產權證號為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

  (2) 商鋪座落在 ,結構為 磚混 ;

  (3) 商鋪產權面積 平方米。

  (4) 商鋪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 國有 ,國有土地使用權以 出讓 方式獲得;

  (5)商鋪目前部分被租賃(承租人為 ,租期截止為 ,租金為 ,具體詳見租賃合同)。 以上系甲方對商鋪基本情況的陳述,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商鋪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處分權和收益權,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權、優先購買權等)。乙方以甲方的保證和陳述為基礎,決定整體買受上述商鋪。

  甲方保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與上述商鋪的承租人再訂立任何有關租賃性質的合同,原租賃合同在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展期、續租。否則導致商鋪遲延交付的,甲方應按每遲延一日 元的標準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鋪轉讓包干價款共計人民幣 萬元,小寫( 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給定金人民幣 萬元,合同履行過程中該定金可抵作購商鋪款。

  甲方應在合同生效后 日內將商鋪過戶至乙方名下,乙方應在妥商鋪過戶手續的當日將余款 元一并付清。

  第三條 上述商鋪的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甲、乙雙方對商鋪的責任界定以過戶為準,過戶前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費、物業費、租金等)由甲方承擔或享有;過戶后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費、物業費、租金等)由乙方承擔或享有。

  第五條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上述的商鋪無法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辦理過戶手續給乙方,視為甲方重大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商鋪無法與甲方履行合同(即過戶至乙方),視為乙方重大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沒收乙方訂金。

  第六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商鋪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篇19

  原告:_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______族,住成都市高新區蘭天路號棟25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記注冊號: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被告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金7608、58元。

  2、請求判令被告承擔逾期辦理房產證的違約金09 、73元。

  3、請求判令由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

  4、請求判令由被告承擔逾期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違約金。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先后于xx年5月5日和xx年0月28日分別簽訂兩份《商品房買賣合同》,由原告購買被告位于雙流縣華陽鎮華龍大橋側的戛納印象、歐洲商業公園A幢227號和3幢223號商鋪。在合同中約定逾期交房和逾期辦理房產證的應由被告承擔違約責任,并約定了違約金的計算方式。

  一、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被告應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金。

  1、A幢227號的交房日期為xx年9月30日,被告交房日期為xx年6月30日,逾期273天,根據合同約定,被告應承擔支付違約金人民幣2370、xx年3月3日,被告交房日期為xx年6月30日,逾期9天,根據合同約定,被告應承擔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238、38元。

  二、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第三條的約定,被告還應承擔逾期辦理房產證的`違約責任。雙方約定辦理房產證日期為原告交清全部資料、各項稅費、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后365日內(xx年6月30日已交付資料、繳付各稅費)。

  1、A幢227號實際辦理時間為xx年8月日,逾期3天,被告應承擔支付違約金人民幣702、 5元。

  2、3幢223號實際辦理時間為xx年6月26日,逾期36天,被告應支付違約金0389、58元。

  綜上所述,被告應支付原告違約金共計28700、3元。

  三、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被告還應承擔逾期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違約金。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渡唐贩抠I賣合同》第十五條約定的“權屬登記”既包括房屋產權證登記,也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登記。被告至今尚未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被告違約后,原告曾多次找被告協商未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現訴至人民法院,望法院查明事實,依法審理并判決如前訴請。

  此致

  _______________

  起訴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篇20

  賣房方(甲方):

  購房方(乙方):

  關于乙方向甲方購房事宜,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擁有獨立產權的位于 市 區的房屋(房屋權證編號: ,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人民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元整)出售給乙方。 已方愿意以上述價格向甲方認購該房,并以購得的上述房屋向中國 銀行 分行申請購房抵押貸款。

  二、甲方承諾:

  1、向乙房申請購房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資料以備查核。

  2、保證對出售的房屋擁有獨立產權。如果該房屋為共有房屋,則必須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出售書面文件。

  3、保證該出售房屋未予出租。因出租所產生的任何問題由甲方承擔并負責解決。

  4、自簽訂購房協議書范本起,保證將該房屋按約定價格售給乙方,期間不得反悔或將房屋出售給第三人。

  5、按照前述業務的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文件和辦理各種手續。

  6、在辦理產權過戶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持有。

  三、乙方承諾:

  1、向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提供符合要求的資料以備查核,并依規定支付費用。

  2、保證按原約定價格向甲方購買前述房屋,并及時將貸款所得支付甲方之售房款。

  3、將所購房屋向貸款銀行申請抵押貸款。

  4、按照前述業務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文件和辦理各種手續,并承擔各項費用。

  5、在辦理房屋過戶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其認可的機構持有。

  四、購房協議書范本以乙方向貸款銀行申請購房抵押貸款獲得批準為正式生效條件。如果貸款銀行認為乙方的借款申請不符合條件而不予批準,則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甲方若向乙方收取定金,應如數退還給乙方。

  五、如果貸款銀行批準的貸款金額不足申請貸款額的70%,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否則,乙方應履行本協議的有關規定。

  六、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違約,拒絕將房屋出售給乙方,應向乙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

  2、如果乙方違約,貸款申請獲準后沒有向甲方購買房屋,應向甲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

  七、本協議的定立、履行、接觸、變更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八、本購房協議書范本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購房協議書范本壹式肆份,雙方擱執壹份。有乙方交貸款銀行或其認可的機構壹份。

  十、約定: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篇21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簽訂了編號為NO:的《北京市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北京市商品房買賣合同》(下稱“該契約”)。現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1.甲方同意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及條件與乙方處理相關事宜,依該契約的約定,甲方應向乙方返還雙倍定金、已付房價款及相應利息共計人民幣___元,除尚未歸還之銀行貸款外,甲方需向乙方實際支付人民幣___元。銀行貸款部分款項共計__________元由甲方___年___月___日直接返還予貸款銀行,并向乙方提供銀行的收據,做為乙方與銀行解除借款合同的依據。

  2.雙方同意甲方按照下列期限,分期將除銀行貸款部分外的購房款直接支付給乙方:

  (1)___年___月__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計________元直接返還款項。

  (2)___年___月__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計________元直接返還款項。

  (3)___年___月__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計________元直接返還款項。

  (4)___年___月__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計________元直接返還款項。

  (5)___年___月__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計________元直接返還款項。

  (6)___年___月__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項計__________元,以及交付返還全部銀行貸款后銀行所提供的收據。

  3.乙方如系以銀行抵押貸款方式支付部分房價款的,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該契約正式注銷之日,每月應向貸款銀行支付的抵押貸款月均還款(下稱“月均還款”),由甲方支付,乙方給予必要的`配合,且乙方無須再向甲方歸還。

  4.甲方按本協議第2條第(6)款約定執行完畢后,雙方另行簽訂解約協議解除該契約。自該契約解除后,乙方不再對該契約項下的房屋及其相關建筑享有任何權利,甲方有權另行處置該契約項下房產。在該契約解除之前,如果乙方不再要求退房、解約的,可與甲方另行協商。

  5.甲方向乙方支付全款計__________元之后,并且雙方簽訂解除該契約的文件生效后,乙方應授權甲方至北京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下稱“房地局”)辦理該契約注銷登記手續之全部所需文件(包括簽署遞交房地局的解約協議、返還甲方開具的付款票據和合同等)。

  6.甲乙雙方同意該契約之注銷登記手續于甲方向乙方支付完畢全部直接返還款項后15日內辦理。

  7.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后甲方向乙方所支付首批還款計__________元到達乙方賬戶開始生效,壹式陸份,甲乙雙方各持叁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代表: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篇22

  網簽合同時,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第一,網簽時一定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預售證,則通常開發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這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

  第二,網簽時一定要采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制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千萬不能馬虎。

  第三,網簽時一定要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

  第四,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如果選擇按套內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時,應當在“面積差異處理”條款中明確面積發生誤差時的處理方式。

  第五,網簽時一定要認準交房日期是否確定。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后、質量驗收合格后、小區配[1] 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什么是網簽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網簽程序

  網簽的程序為:交易雙方當事人根據網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協議或買賣合同文本協商擬定相關條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網上簽約系統,打印經雙方確認的協議或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在電子樓盤表上注明該商品房已被預訂或簽約。

  每一宗交易的網上操作程序應在24小時內完成。

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篇23

  出賣人:

  買受人:

  鑒于買、賣雙方已于20xx年4月9日簽定《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特作如下補充約定。本補充協議與主合同一樣對雙方當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前述合同與本補充協議有抵觸之處,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第一條買賣雙方同意對主合同第五條補充約定如下:

  買受人選擇下列第一種付款方式。

  一、買受人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房價款:

  買受人于本補充協議簽訂的同時(即xx年4月16日之前)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購房款,本補充協議約定房價總款為1155360元(大寫:壹佰壹拾伍萬伍仟叁佰陸拾零元整,含已付認購定金伍元)。

  二、買受人采用銀行按揭貸款付款方式支付房價款:

  1、買受人于本補充協議簽訂時一次性向出賣人支付按揭購房的首付款人民幣:×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含已付認購定金×元),余款:×佰×拾×萬×仟元,買受人以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的方式進行支付。

  2、按揭實施辦法及相關責任:

  1)買受人須于主合同簽訂后3日內(即20xx年4月12日前)自行按照按揭銀行的要求,將辦理按揭手續所需的相關文件交到按揭銀行,用于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買受人應無條件地配合銀行等相關單位辦理按揭手續;

  2)買受人承諾在簽訂主合同以及本補充協議時,已經充分了解到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辦理條件和程序,并同意根據所購房屋等實際情況,如實填寫《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承諾書》。若買受人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5日內仍未辦理完畢按揭貸款手續的(以與按揭貸款銀行簽署《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合同》為準),則視為買受人違約,此種情況下,出賣人有權在書面告知買受人的情況下行使合同解除權,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約定總購房款5%的違約金。買受人應當承擔的違約金由出賣人從買受人已經支付的購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買受人已支付的購房首付款扣除買受人應承擔的違約金后剩余部分,由出賣人無息退還給買受人;

  3)買受人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金額及年限以銀行最終批復為準。如銀行批準的貸款金額與買受人申請的金額不一致,則兩者之間的差額作為買受人應當另行支付的首付款,并由買受人在銀行批復貸款額度確定之日起7日內付清,買受人逾期付清,則視為買受人違約,出賣人有權行使合同解除權,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約定總購房款5%的違約金。買受人應當承擔的違約金由出賣人從買受人已經支付的購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買受人已支付的購房首付款扣除買受人應承擔的違約金后剩余部分,由出賣人無息退還給買受人。

  第二條關于房屋交付事項的補充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賣人有權抗辯買受人提出的依照主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房屋的請求,直至買受人履行了相應的義務:

  1)買受人未付清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約定的應付款或應承擔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未與出賣人辦理完畢房屋面積補差(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之間的誤差)協議的簽訂及房款找補手續之前;

  3)按揭付款的買受人未向出賣人提交代辦權屬證書的資料和費用的。

  2、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簽署后,因不可抗力、政府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政命令、國家法律法規、政府政策變更等)、項目施工片區停水、停電等因素造成逾期交房的,出賣人可據實延期交房而不承擔逾期交房違約責任;

  3、房屋達到主合同約定的交付使用條件時,無論買受人是否接到出賣人發出的書面交房通知,買受人均應按主合同約定的交房期限前往辦理房屋交接手續。出賣人對房屋交付日期另作通知的,則按出賣人發出的書面交房通知規定的日期辦理房屋交接手續。

  買受人逾期不到指定地點接房并辦理房屋交接手續,或逾期未簽署房屋交接清單的,其責任由買受人自行承擔,出賣人不承擔任何責任,雙方均同意以主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作為該房屋實際交付時間,房屋的毀損、滅失風險及應繳納的物業管理費用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由于買受人過錯,未能按期交付,應視為出賣人已按時交付,房屋的保修期開始計算,與商品房有關的包括但不限于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維修資金、全部稅費及風險即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如果購買的是現房,則應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自行向出賣人領取房屋交付通知;

  4、房屋交付時,應由買受人本人自行辦理房屋交付手續。若買受人本人確實無法在主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前辦理房屋交付手續時,可以公證委托的方式委托代理人代理履行房屋的交付手續,委托代理應具備代理的法定要件外,于主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前向出賣人提交公證書;

  5、房屋交付時,買受人應按成都市有關規定將所購商品房的首次專項維修資金交由出賣人代收代繳至房產管理部門指定專戶管理銀行,買受人所購房屋的專項維修資金以政府規定的標準為準;如因買受人原因導致未按時交納上述費用的,買受人應每日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約定的房屋總價款的萬分之五作為違約金;同時出賣人不承擔逾期辦理房屋權屬證書的責任;

  6、買受人承諾按照主合同對房屋用途的約定使用房屋,不做商業、辦公使用或出租給他人做商業、辦公使用;

  7、出賣人有權將主合同附件六中約定的裝飾、設備更換為同檔次的裝飾、設備,并不視為違約,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買賣雙方同意對主合同第十三條補充約定如下: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本數)的,據實結算房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不含本數)時,買受人不退房。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大于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時,面積誤差比3%以內(含本數)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小于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本數)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3)面積誤差比=(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100%。

  第四條關于附帶花園或露臺的約定:

  1、買受人同意: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區劃范圍內,與底層房屋直接毗連的花園或露臺使用權由出賣人統一分割,并授權相應的底層房屋買受人專有使用,非該相應底層房屋買受人自愿不可撤銷的放棄對該部分綠地的共有使用權;

  2、買受人同意:買受人所購房屋所在樓宇附帶有屋頂花園或露臺的,由出賣人統一分割,并授權購買該房屋的買受人專有使用,對出賣人統一分割,非該頂層房屋買受人自愿不可撤銷的放棄對該部分的使用權,不得主張任何權益;

  3、買受人同意:購買附帶花園或露臺的房屋的買受人必須為公共維修提供方便并遵守物業管理的相關管理規定,并不得改變和損害花園或露臺的隔離方式及其內設臵和相關的公共設施,不得改變花園或露臺用途,不得建造構筑物;

  4、上述附帶花園或露臺的大致位臵和形狀、范圍、面積,由出賣人在銷售時展示給享有專有使用權的買受人,但其實際的位臵、形狀、范圍、面積可由出賣人根據修建地點的具體情況加以確定,買受人不得因實際狀況與展示不一致而提出任何異議或者要求出賣人賠償。

  第五條買受人委托出賣人辦理本補充協議項下商品房房屋產權證的,買受人須全力配合辦證事宜并向出賣人出具委托手續,在出賣人向其交付本補充協議項下的.商品房時,須向出賣人支付按國家規定應由買受人承擔的辦理房屋產權證所需各種稅、費并提交相關全部資料。出賣人應在商品房所在項目所有物業的房屋產權證辦理完畢之日起2年內協助買受人辦理分戶《國有土地使用證》,并將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交國土管理部門。如因買受人原因導致未在上述期限內向出賣人支付上述費用并提交相關資料,由此導致權證辦理延遲的責任由買受人自行承擔,買受人同時應賠償因此給出賣人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雙方約定主合同及其附件、本補充協議之外的任何文件或資料均不對買賣雙方具備約束力,也不作為雙方交房、驗收、退房等事項的標準及條件,其內容僅供參考。

  第七條買賣雙方在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無任何約定或法定的解除條件下單方面要求解除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的,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按合同約定的購房總款的15%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后方可解除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買、賣雙方行使合同解除權并導致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解除的,自解除之日起5日內買受人應協助出賣人到房管局辦理買賣合同備案登記的撤銷手續,否則出賣人有權拒絕退還買受人購房款。

  第八條買賣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應本著誠實信用原則來對待相對人在履行合同時的通知、告知事項,如因重大事項需履行書面通知義務的,則應按照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通訊地址以特快專遞的形式通知相對人,寄發特快專遞的一方在郵局寄發通知或告知內容時的相關憑證可以作為履行通知義務的依據。在成都市市內,寄發特快專遞后的第3日視為送達日;在成都市以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寄發特快專遞后的第5日視為送達日,否則相對人因無法盡到通知義務的后果應由過錯人自行承擔。

  第九條在本協議簽訂后,買賣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住所地、電話等通信及通訊聯系方式發生變化的,均應以書面方式2日內告知對方。否則相對人因無法盡到通知義務的后果應由過錯人自行承擔。

  第十條出賣人在本補充協議簽訂之前已向買受人明示《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預售許可證(或者城市房屋權屬證書)、國有土地使用證等相關證件及文件,買受人已了解并知悉上述法律法規、示范文本和證件所表明的內容,出賣人還在簽訂本補充協議前,向買受人明示了《極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塊臨時管理規約》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并予以了說明,買受人在此承諾遵守該《極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塊臨時管理規約》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十一條出賣人已對《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及本協議中所有作黑體字標識的條款對買受人進行了充分說明,并對其他條款根據買受人的重述進行了說明,買受人在此承諾無異議。

  第十二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 買受人:

  授權代表: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篇24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開戶行: 賬號:

  委托代理人(房地產經紀機構):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格證書編號:

  開戶行: 賬號: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國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國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

  商品房座落: 區、縣、路、道、街

  設計用途 建筑結構 建筑層數為 層。

  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來源為: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止。

  第二條 商品房價款

  商品房銷售按建筑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為 元(幣種: ),價款為 元,計 (大寫)。

  第三條 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將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變更合同。

  2、解除合同。

  3、

  第四條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

  乙方按下列第 種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條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日內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乙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 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 ‰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0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的實際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

  第六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日內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 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乙方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 ‰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

  第七條 商品房建筑面積與銷售建筑面積差異的處理

  商品房建筑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為法定依據。商品房建筑面積與甲方銷售面積差異不超過±3%(包括±3%)的,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商品房價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積與銷售建筑面積的差異多退少補。面積差異超過±3%的,雙方約定如下:

  第八條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設備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承諾(見附件三),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和承諾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在乙方正常使用情況下,甲方應按照《天津市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的規定履行保修責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商品房配套設施運行的約定

  下列配套設施運行日期約定如下:

  1、上水:

  2、下水:

  3、供電:

  4、燃氣(氣源種類):

  5、暖氣:

  6、

  上述配套設施未按約定日期運行的,甲方應在 日內采取補救措施,并賠償乙方損失;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應賠償損失,并且每項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商品房設計變更的約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商品房的房屋設計和環境布局(見附件四)。確需變更的,甲方應自設計變更方案確定之日起 日內與乙方協商。

  乙方同意變更的,雙方訂立補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變更,或甲方擅自變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商品房交接手續 , 提供《天津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交接房屋鑰匙。

  第十二條 商品房產權登記

  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須在30日內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

  初始登記完畢后,甲方應在180日內,及時協助乙方辦結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甲方未按時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或未在約定期限內協助乙方辦結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按下列第 種約定處理:

  1、 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按商品房價款的 %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 。

  第十三條 物業管理

  關于物業管理的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等,按有關規定由乙方與物業管理企業訂立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條 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

  甲方保證在交付商品房時,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存在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合同(見附件五)。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機關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備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商品房屋平面圖

  附:商品房方位圖;分門分層平面圖(1:100或1:200),將該商品房圈紅,加蓋騎縫章。

  附件二: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

  附件三:商品房質量及設備等情況

  附件四:商品房房屋設計和環境布局情況

  附件五:補充合同

  合 同 登 記 備 案 欄

  經辦人:

  年 月 日

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篇25

  賣房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房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關于乙方向甲方購房事宜,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擁有獨立產權的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權證編號: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_____ 元整(¥ ______元整)出售給乙方。 已方愿意以上述價格向甲方認購該房,并以購得的上述房屋向中國 銀行分行申請購房抵押貸款。

  二、甲方承諾:

  1、向乙房申請購房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資料以備查核。

  2、保證對出售的房屋擁有獨立產權。如果該房屋為共有房屋,則必須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出售書面文件。

  3、保證該出售房屋未予出租。因出租所產生的任何問題由甲方承擔并負責解決。

  4、自簽訂購房協議書范本起,保證將該房屋按約定價格售給乙方,期間不得反悔或將房屋出售給第三人。

  5、按照前述業務的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文件和辦理各種手續。

  6、在辦理產權過戶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持有。

  三、乙方承諾:

  1、向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提供符合要求的資料以備查核,并依規定支付費用。

  2、保證按原約定價格向甲方購買前述房屋,并及時將貸款所得支付甲方之售房款。

  3、將所購房屋向貸款銀行申請抵押貸款。

  4、按照前述業務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文件和辦理各種手續,并承擔各項費用。

  5、在辦理房屋過戶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其認可的機構持有。

  四、購房協議書范本以乙方向貸款銀行申請購房抵押貸款獲得批準為正式生效條件。如果貸款銀行認為乙方的借款申請不符合條件而不予批準,則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甲方若向乙方收取定金,應如數退還給乙方。

  五、如果貸款銀行批準的貸款金額不足申請貸款額的70%,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否則,乙方應履行本協議的有關規定。

  六、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違約,拒絕將房屋出售給乙方,應向乙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

  2、如果乙方違約,貸款申請獲準后沒有向甲方購買房屋,應向甲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

  七、本協議的定立、履行、接觸、變更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八、本購房協議書范本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購房協議書范本壹式肆份,雙方擱執壹份。有乙方交貸款銀行或其認可的機構壹份。

  十、約定:

  甲方:

  乙方: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篇26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甲、乙雙方在平等的和自愿的基礎上,在充分的協商后,就乙方購買甲方的奶牛達成以下的買賣合同的條款。

  一、甲方出售出奶母牛頭,經甲乙雙方協商合確定每頭奶牛單價為一萬三千五百元(小寫13500元)。

  二、乙方愿意以協商確定的每頭奶牛單價為一萬三千五百元(小寫13500元)價格,購買甲方奶牛 頭。

  三、付款方式:乙方在訂立合同時,首付大寫元(小寫元),作為定金。剩余款項,在時間內,分次付清,每次付款金額為大寫元(小寫 元),

  四、乙方在沒有付清所有奶?钋,奶牛有甲方喂養,奶牛的出奶款和新出生的小牛犢歸甲方所有,簽訂合同后到付清奶?钋澳膛K劳鰵w乙方。

  五、當奶?罡肚搴螅^立即交付給乙方,有乙方喂養。

  六、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件,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已充分閱讀,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真實意思表示,愿意簽訂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訂立合同人:

  甲方:(蓋章) 開戶銀行、卡號

  乙方:

  (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篇27

  甲方(賣方):

  單位:職務:身份證號:家庭住址:郵編:電話:

  甲方(與上述甲方系夫妻關系):

  單位:職務:身份證號:家庭住址:郵編:電話:

  甲方夫妻身份證、結婚證見合同附件一

  乙方(買方):

  單位:職務:身份證號:家庭住址:郵編:電話:

  乙方(與上述乙方系夫妻關系):

  單位:職務:身份證號:家庭住址:郵編:電話:

  買方夫妻身份證、結婚證見合同附件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買賣商品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乙方決定購買甲方擁有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商品房(以下簡稱商品房),商品房位于苑幢樓第單元樓號房屋。商品房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權證號為,房屋所有權證號為。屬_磚混_結構,建筑層數為6層。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的建筑面積共_____平方米,共_室廳衛。(該商品房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三)。

  第三條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權依法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四條商品房總金額為共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人民幣)元整。(括弧外填漢字大寫,括弧內填阿拉伯數字,發生爭議以漢字大寫為準)

  第五條乙方應當在甲乙雙方共同到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進行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手續之日付房款%。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乙方每日甲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

  鑒于乙方經濟困難,甲方同意乙方在乙方居住該商品房3個月內付清房款的%。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每日甲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

  甲方應當在甲乙雙方共同到房產登記機關進行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手續之日,即本條第一款日期將商品房鑰匙交付給乙方。否則從該日起,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

  第六條甲乙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之日起日內攜帶有關商品房登記過戶所需的所有證件、資料、票據等,到市房產局將商品房辦理產權登記過戶給乙方。否則從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之日第日起,違約方每日向未違約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

  該商品房登記過戶由乙方負責,甲方協助,所需契稅、評估費等過戶費用由乙方負擔。商品房無法登記過戶的,乙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甲方應當立即退還所收全部房款,并自確定不能登記過戶之日起有權要求甲方每日支付乙方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

  甲方應當在甲乙雙方辦理完畢付清房款之日將商品房鑰匙交付給乙方。否則從乙方付清房款之日起,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甲方要將房子在過戶交屋前,將室內清掃干凈,不能留有垃圾,廢棄物等。

  第七條甲方承諾該商品房內從未發生過任何人死亡、從未發生過惡性傷人等涉嫌犯罪案件、以及從未發生過其他使社會一般人居住在該房產生精神緊張、驚恐等不利益的不法事件,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乙方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甲方應自該事件發生之日起7日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萬元,逾期則甲方再每日向乙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

  該商品房所有權轉移后,甲方承諾其不欠任何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等。如發生此種情況,甲方承諾在接到乙方所稱甲方拖欠上述費用通知之日起7日內結清。否則從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第8日起,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

  該商品房所有權轉移過程中及轉移后,甲方承諾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會對乙方所購的商品房及該房屋相關設備、設施等提出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權、留置權、交納土地出讓金權利等)要求,不會要求乙方支付除房款以外其他任何價款才能使乙方達到取得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等設施、設備的目的。如發生此情況,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乙方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甲方應自該事件發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直至甲方將上述妨礙乙方利益行使的事項消除。

  第八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任何一處修改須經甲乙雙方在修改處簽名捺手印認可,否則所作修改無效。

  第九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頁,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提交市房產局辦理過戶手續,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___年__月__日簽于____年__月__日簽于___我保證甲方以后不會違約,如果甲方違約,我承擔保證責任。

  甲方保證人:

  身份證號:

  單位:

  ___年___月___日

  我保證乙方以后不會違約,如果乙方違約,我承擔保證責任。

  乙方保證人:

  身份證號:

  單位:

  ___年___月___日

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篇28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標的物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號)。

  第二條價款

  商品房銷售按建筑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為________元(幣種:________)。

  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日內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乙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的實際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_日內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乙方應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九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共__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____公證處公證。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二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篇29

  甲方(賣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位于_________(注意:應與商鋪產權證上的地址一致)的商鋪的整體買賣事宜,根據《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受讓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商鋪具體狀況如下:

  (1)產權證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 。

  (2)商鋪座落在_________,結構為磚混_________;

 。3)商鋪產權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4)商鋪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獲得;

 。5)商鋪目前部分被租賃(承租人為_________,租期截止為_________,租金為_________,具體詳見租賃合同)。

  以上系甲方對商鋪基本情況的陳述,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商鋪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處分權和收益權,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權、優先購買權等)。乙方以甲方的保證和陳述為基礎,決定整體買受上述商鋪。

  甲方保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與上述商鋪的承租人再訂立任何有關租賃性質的合同,原租賃合同在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展期、續租。否則導致商鋪遲延交付的,甲方應按每遲延一日_________元的標準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鋪轉讓包干價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給定金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合同履行過程中該定金可抵作購商鋪款。

  甲方應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內將商鋪過戶至乙方名下,乙方應在妥商鋪過戶手續的當日將余款_________元一并付清。

  第三條上述商鋪的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甲、乙雙方對商鋪的責任界定以過戶為準,過戶前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費、物業費、租金等)由甲方承擔或享有;過戶后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費、物業費、租金等)由乙方承擔或享有。

  第五條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上述的商鋪無法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辦理過戶手續給乙方,視為甲方重大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商鋪無法與甲方履行合同(即過戶至乙方),視為乙方重大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沒收乙方訂金。

  第六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商鋪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篇30

  合同備案號:( )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代 理 人(代理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受買人身份證或護照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一、乙方所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 商品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該商品房的具體幢號、建筑結構、設計用途、建筑面積如下:

  三、甲方向乙方出示房屋銷售所需證件:

  1、國有土地使用證, 編號:

  2、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編號:

  3、房屋所有權證, 編號:

  備案時間:

  說明: 1、本合同備案表由備案機關及買受人各執一份,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時,應連同合同正式文本一并提交。

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篇31

  甲方(買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位于_________(注意:應與商鋪產權證上的地址一致)的一個商鋪的整體買賣事宜,根據《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受讓甲方位于的一個商鋪現房(以下簡稱商鋪),商鋪具體狀況如下:

  (1)產權證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

  (2)商鋪座落在_________磚混;

  (3)商鋪產權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4)商鋪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獲得;

  (5)商鋪目前部分被租賃(承租人為_________,租期截止為_________,租金為_________,具體詳見租賃合同)。

  以上系乙方對商鋪基本情況的陳述,乙方保證對所轉讓的商鋪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處分權和收益權,亦不存在其他人的優先購買權。甲方以乙方的保證和陳述為基礎,決定整體買受上述商鋪。

  乙方保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與上述商鋪的承租人再訂立任何有關租賃性質的合同,原租賃合同在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展期、續租。否則導致商鋪遲延交付的,甲方應按每遲延一日_________元的標準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鋪轉讓包干價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甲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同履行過程中該定金可抵作購商鋪款。

  乙方應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內將商鋪的產權證交由甲方處理,并到拆遷指揮部簽署拆遷補償協議,甲方應在乙方完成上述行為后_________日內付清余款_________元

  第三條乙方自簽署合同之日起,不再享有商鋪的增值收益。若遇政府拆遷安置補償等情況,其補償安置及增值收益為甲方所有。

  第七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商丘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八條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篇32

  甲方(賣方):

  乙方(賣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宜,經協商一致,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房屋

  甲方自愿將坐落于 房屋出售給乙方,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共有權證號:__________,產權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性質為:__________,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_,乙方對該房屋充分了解后愿意購買。該房屋轉讓時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

  二、轉讓價格

  經過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轉讓成交價為________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小寫)________元(含經濟適用住房補貼________萬元整,《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發放憑證》編號: )。

  三、稅費繳納

  甲、乙雙方約定在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過程中所繳納的稅費由 承擔。

  四、付款方式

  雙方約定,房屋所有權轉移的全額價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五、交付

  甲乙雙方應于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完成之日起 日內將轉讓房屋交付給乙方,并將與轉讓房屋有關的權利憑證同時交付。甲方保證所轉讓的房屋權屬明晰,沒有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法律保障。否則,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依本合同的約定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八、合同的保存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長沙市房屋產權登記機構存檔一份。

  九、補充條款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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