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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買賣三方協議

發布時間:2024-08-16

房產買賣三方協議(精選32篇)

房產買賣三方協議 篇1

  房產買賣三方協議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居間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濰坊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見證甲乙雙方之間的買賣行為,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共同訂立本合同,以茲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成交房產

  甲方自愿將自有的房屋產權有償轉讓給乙方。該房產符合*市建設管理委員會制定的房屋上市標準,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已分攤的土地使用面積的土地使用期限轉讓給乙方。具體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依法取得的房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

  2、房產位于市區【縣】;

  房屋結構:_________________,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有產權車位的請特別注明)

  3、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積平方米(可不填);

  4、房產權屬轉移時,附帶附屬設施狀況及室內裝飾情況見(附件二);

  5、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產權屬狀況、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房產的具體情況充分了解,且愿買賣該房產。

  6、房屋共有人及共有人意見: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所有若人:_________________指對房屋共同享有所有權的兩個或兩個以上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的共有人。

  共有人 共有人證件號碼 共有人意見

  第二條成交價格及付款方式

  一、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產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元,即人民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甲方認可乙方采取以下第種方式付款;上述交易總價款包括:_________________【房價款】【公共維修基金】【室內不可移動之裝修】【空調】及其它

  二、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認可乙方采取以下第種方式付款;

  1、現金支付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當日,預先支付總價款的%,即人民幣元,(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元整,作為保證雙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該筆款同剩余款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采用下列第種方式。

  (a)全部支付給甲方,甲方開具相應的收款憑證;

  (b)暫時存入經紀有限公司在特定銀行開立的監管賬戶內,由該銀行監管部分資金,該房屋權屬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及物業交割后,連同剩余房款一并交付給甲方。此業務須由甲乙雙方與經紀有限公司另行簽訂交易資金監管委托協議;

  (c)剩余房款的支付:_________________

  同時,甲、乙雙方在此鄭重確認:_________________前述由*有限公司進行的資金監管款項,一經進入資金監管賬戶即視同乙方已履行向甲方給付定金和房款的義務。

  2、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當日,預先支付總價款的%,即人民幣元,(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元整,作為保證雙方履行合同的定金。

  (2)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日內,另行支付人民幣元,(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元整,連同先前支付的定金(定金折抵首付款),一并作為首付款(首付款金額按照銀行的貸款條件不得低于房屋總價款的)%)。

  上述(1)(2)款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決定采用下列第種方式:_________________

  (a)全部支付給甲方,甲方開具相應的收款憑證;

  (b)暫時存入*有限公司在特定銀行開立的監管賬戶內,由該銀行監管部分資金,該房屋權屬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及物業交割后,連同剩余房款一并交付給甲方。此物業須由甲乙雙方與*有限公司另行簽訂交易資金監管委托協議;

  (c)

  同時,甲、乙雙方在此鄭重確認:_________________前述由經紀有限公司進行的資金監管款項,一經進入資金監管賬戶即視同乙方已履行向甲方給付定金和房款的義務。

  乙方采用銀行貸款的方式支付剩余房款,由*有限公司提供統一的金融按揭服務,乙方需與*有限公司另行簽訂貸款委托協議。

  1)經辦理貸款的銀行審批,乙方因自身原因尚不符合貸款條件的,雙方經協商,選擇方式解決;

  A、自銀行作出不予批貸的決定起日內,乙方自行籌集剩余房款,按現金支付的形式支付給甲方,乙方承擔在此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

  B、乙方獨立或委托他人申請其他銀行貸款,取得銀行貸款后將款項支付給甲方,在此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C、終止本協議的履行,由甲乙雙方返還相應款項,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關于稅費的相關規定

  1、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自行按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自行繳納各項稅、費,丙方協助甲乙雙方進行相關稅費的計算及繳納工作。稅費分擔經雙方協商,決定按照如下方式進行分擔。

  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交房前的水電等費用

  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對前述稅費未約定、約定不明或遇政策調整的,雙方應在權屬過戶之日前15日內協商并達成一致,否則,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繳納;

  在上述房屋交付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費等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后發生的前述費用,由乙方承擔;

  2、上述稅費可在丙方向應付費預收后代為繳納,相關部門所開具的完稅憑證、行政事業性收據發票等單據,待代理事項完成后,由丙方交付給付費一方。

  第三條房產過戶手續的辦理

  1、甲、乙雙方所有證件資料準備齊全,經丙方確認后的3個工作日內,共同向房地產交易部門及金融機構申請辦理該房產轉讓過戶及貸款手續。

  2.除房地產交易部門依法做出不予過戶的決定外,上述房產權屬轉移日期以【市】【區】【縣】房地產交易部門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通知受理之日為準。

  3.甲、乙雙方共同承諾,在乙方或者雙方合法委托人辦理該房產轉讓過戶手續時相互給予協助。由于雙方任一方不積極配合手續辦理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按違約情形處理。

  4、房產的公共維修基金在過戶之日自動轉為乙方名下。

  第四條代理費及權證過戶代辦費

  1、甲、乙雙方按各方委托關系,以國家及行業相關規定支付丙方代理費及權證過戶代辦費用,即:_________________甲方按出售房屋價格%的比例向丙方支付代理費¥元,及權證過戶費¥元整;乙方按購買房屋價格%的比例向丙方支付代理費¥元,及權證過戶費¥元整;

  上述費用不包括交易過戶過程中,甲、乙雙方所需支付相關部門的交易稅費及相關手續費,甲乙雙方于簽訂本合同同時,支付丙方上述費用。

  第五條房屋交付

  1、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于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乙方可自行裝修。由丙方協助甲乙雙方辦理該房產的物業交割手續。

  2、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物業交割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甲方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評估值,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3、甲方自行承擔該房產物業交割前所發生的,應由甲方承擔的物業及相關費用,物業交割手續辦理完畢后,上述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三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所提供該房產資料的真實性并符合國家及市房屋上市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權利。若違反國家及市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一切法律或經濟責任均由甲方承擔,并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費用及權證過戶代辦費。

  2、甲方交付房屋若與附件一描述不符的,甲方同意按向乙方補償。

  3、在簽訂本合同后,甲方必須按約定時間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交易過戶手續,超過約定期限視為違約。

  4、甲方需妥善保管交易文件,并根據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5、在辦理甲方房屋所有權證及過戶手續時,需甲方出面配合的,甲方應無條件配合辦理。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承諾提供的個人資料真實有效。

  2、根據本合同的約定乙方應按時支付購房款。

  3、在簽訂本合同后,乙方必須按約定時間與甲方共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交易過戶手續,超過約定期限視為違約。

  4、在房地產管理部門受理買賣申請后,將所有相關文件交甲方保管。

  三、丙方責任

  1、見證甲、乙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按房地產管理部門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的時限,協助甲、乙雙方辦理交易所過戶及銀行貸款手續。

  3、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物業交割手續。

  4、甲、乙任何一方因提供資料不真實而導致的交易不成功,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合同爭議及違約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三方同意按以下第(2)種(大寫)方式解決糾紛。

  (1)(壹):_________________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貳):_________________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逾期付款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支付各項款項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逾期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1‰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天數超過15日,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所交納的定金甲方與丙方平分,不予返還,同時由乙方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費用及權證過戶代辦費,合同終止。

  3、逾期交房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產交付乙方,每逾期1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房產成交價萬分之伍(大寫數字)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天數超過15天,甲方仍未交付房產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甲方,選擇以下方式之一:_________________

  (1)有定金約定的,適用定金規則,甲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日內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由乙方與丙方平分;或

  (2)適用違約金規則,即甲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日內向乙方退還其已收房款及利息,利息按10%利率計算,再按甲方已收款項的20%(大寫數字)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由乙方與丙方平分,同時由甲方承擔手續辦理期間已發生的各項手續辦理費用,合同終止。

  4、合同終止

  如因甲、乙雙方自身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違約一方所支付丙方的代理費用丙方不予退還。

  第八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本著協商解決的原則,協商不能解決的,可由當事方提交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訴訟。

  3、如甲、乙雙方所留存合同內容不一致,則甲、乙雙方共同以丙方所留存合同文本為見證標準。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各執一份,第四份房屋管理部門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補充協議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所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條補充說明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房產買賣三方協議 篇2

  協議雙方:

  甲方(受委托方):鎮江市x房產買賣有限公司

  乙方(委托方):

  甲、乙方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信用"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委托賣房協議如下:

  一、乙方應如實填寫<<出售房屋登記表>>,并出示產權證及身份證,提供產權證復印件。

  二、乙方保證該房屋權屬清楚無爭議,無糾紛,并已征得共有人(或產權人)同意,否則造成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三、該方最終成交價,由買賣雙方自主商定,甲方只提供參考意見。乙方與甲方所介紹的賣房達成買賣協議時,須交甲方按成交價的1%的中介費,成交價低于伍萬元按500元收費。

  四、乙方也可同時委托他人或自行聯系賣房,但不得與甲方介紹的買方以各種借口私下交易,否則,應承擔雙倍的中介服務費(乙方賣房一旦可以成交,因乙方原因不能成交,乙方須按規定給付中介費)。

  五、甲方應通過媒體發布賣房信息。物色,篩選,推薦適合買方。帶客戶到乙方現場看房。如實傳遞買賣雙方的要求,積極周旋,直至買賣成交。

  六、甲方還可以為乙方提供下列服務:起草房屋買賣協議、代辦產權轉移過戶手續;為定金、房款的收付提供信用帳戶,鈍化矛盾、調解糾紛,提供有關法律服務。

  七、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雙方今后另行簽訂協議或委托書,本協議終止,權利義務關系以后簽協議為準。

  甲方:鎮江x房產買賣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電話: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委托日期:年月日

房產買賣三方協議 篇3

  出賣人(甲方):

  (個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法人或其他組織)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個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法人或其他組織)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買受人(乙方):

  (個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法人或其他組織)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個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法人或其他組織)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天津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房產情況

  房屋坐落 ,位于外環線以 ,產別 ,結構 ,用途 ,建筑面積 平方米,建筑層數為 ,所在層 。

  經雙方實地查勘,房產實物狀況及相關設施,符合雙方約定。房屋相關設施及平面圖(附件一),房屋抵押、租賃情況(附件二)。

  房屋所有權證號 ,所有權人 ;房屋為共有的,其他共有權人 ,共有權證號 ,共有方式 ,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附件三)。

  土地使用權證號 ,土地使用人 ,土地使用面積 平方米,土地來源 ,土地級別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房地產權證號 ,權利人 ,權利為共有的,其他共有權人 ,共有權證號 ,共有方式 ,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附件三)。土地使用面積 平方米,土地來源 ,土地級別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房產價款、相關稅費及交付

  房產價款為 元,(大寫) 。

  貸款種類為 。

  甲乙雙方同意由房地產交易資金監管中心對以下房產價款、相關稅費實施監管:乙方首付款 元,申請銀行貸款 元,契稅 元,轉讓手續費 元,土地出讓金 元,圖紙資料費 元,登記費 元,印花稅 元,登記費(抵押) 元,其他 元,合計 元,(大寫) 。

  甲方提供收取交易資金的個人一般結算賬戶如下:

  開戶銀行:

  戶名:

  賬號:

  扣除轉讓手續費 元,印花稅 元,非住房所有權登記費 元,甲方應收交易價款為 元,(大寫) 。

  第三條 價款交付

  乙方應自訂立本協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首付款、契稅、轉讓手續費、土地出讓金、圖紙資料費、登記費、印花稅、登記費(抵押)等, 合計 元,(大寫) ,一次性存入房地產交易資金監管中心在 銀行設立的專用賬戶。

  貸款銀行核定的貸款額度降低的,乙方應調增首付款數額,并一次性補齊,交易資金總額不變。乙方訂立借款合同時,應委托貸款銀行將貸款資金全部劃入房地產交易資金監管中心在 銀行設立的專用賬戶。

  第四條 房產交付

  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不得交付。

  甲方須于 年 月 日前,將該房產及相關證明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雙方約定處理方式:

  上述相關證明包括:

  第五條 產權轉移登記及其他相關設施登記

  協議訂立后,甲乙雙方應在30日內,到房屋權屬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按照有關規定,其他相關設施應辦理登記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

  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其他相關設施登記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產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下:

  2、乙方逾期付款或不符合付款形式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下:

  3、因司法機關對交易房屋進行查封,導致甲乙雙方不能如約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雙方約定如下:

  4、其他約定:

  第七條 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

  甲方保證在該房產交付時,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存在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爭議處理

  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協議解除

  甲乙雙方約定,發生下列情況時,本協議解除:

  第十條 協議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見附件四)。

  附件一至附件四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協議份數

  本協議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

  第十二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產買賣三方協議 篇4

  出賣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

  編碼:

  聯系電話:

  委托銷售經紀機構:

  法定代表人:

  業務代理人:

  代理人身份證號/執業證號:

  聯系電話:

  住所:

  營業執照注冊號:

  經紀機構備案證明號:

  買受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

  __編碼:

  聯系電話:

  根據《土地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之相關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的原則下,就合同標的農村宅基地房屋所有權及其附屬宅基地使用權轉讓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1、房屋的權屬與面積情況

  甲方自愿將其位于市區的房屋所有權及其宅基地使用權出售給乙方。轉讓房屋占有土地性質為:宅基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證號為:。該房屋產權證書復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轉讓房屋四至界限以[宅基地使用權證][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證]為準。

  2、房屋內部設施設備:包括;二條買受人主體資格

  乙方的戶籍為:,系本合同交易宅基地房屋所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乙方不另外享有其他宅基地。乙方依法具備受讓該宅基地房屋的主體資格。

  第三條付款時間和方式

  雙方一致同意,地上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權的價款為:

  人民幣仟佰拾萬仟佰拾 元整。

  簽訂本合同前,買受人已向出賣人支付定金 元,該定金于[本合同簽訂][交付首付款]時[抵作]房屋價款。

  買受人采取下列第種方式付款:

  一次性付款。買受人應當在__年__ 月__ 日前支付該房屋全部價款。

  分期付款。買受人應當在__年__ 月__ 日前分期支付該房屋全部價款,首期房價款 元,應當于__年__ 月__ 日前支付。

  雙方約定全部房價款存入以下賬戶:賬戶名稱為:,開戶銀行為:,賬號為:。

  第四條甲方權利擔保責任

  1、甲方應保證其房產不存在質量和技術等有可能危害居住安全的問題,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甲方保證并承諾對上述房屋擁有所有權,對土地擁有使用權,甲乙各方均對處分該標的房產不存在任何異議,對于該房屋及土地的出售,不存在任何享有優先購買權的.人,該房屋及土地沒有任何諸如抵押等他項權利,該房屋也不存在任何諸如法院查封等權利處分受到限制的情況。交易后如因權屬問題有上述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3、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該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權利一并轉讓給乙方。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其他任何人再簽署該房屋所有權轉讓合同。

  4、本合同簽訂后,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等,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本合同簽訂后,若該房屋遇到政府拆遷,即使本合同被認定無效,甲方仍同意由乙方全權辦理該房屋及土地的拆遷手續,領取拆遷補償款、安置房等全部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拆遷過程中若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需無償配合。

  如該房產權利狀況與上述情況不符,導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標的房地產,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

  第五條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接收到第期購房款后日內,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付款及交付責任。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價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支付購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任何一方逾期日以上未履約的,視為悔約,守約方有權通知對方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交易價款的 %向違約方主張違約金,并依法主張相應的損失賠償責任。

  2、因合同交易主體不符合法規政策標準,或者未取得相關權利主體審批同意,致使交易標的宅基地房屋無法完成登記過戶的,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合同。其中乙方不具備買受人資格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給甲方。

  3、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房款,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利息損失,同時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給乙方。

  4、因甲方隱瞞房屋已交易事實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將本合同項下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將視為甲方收回房產,應適用本合同關于房產收回的約定支付乙方回購款,同時甲方還需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給乙方。

  5、甲方不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將房屋和產權證書交付給乙方且不配合乙方辦理預告登記手續,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產權證書,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6、甲方未按約定協助和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并繼續按照約定辦理過戶手續。

  7、甲方不同意授權乙方全權辦理拆遷手續、不同意無償配合時、私自與拆遷方接觸簽訂文件、在乙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私吞因拆遷所應獲得之利益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返還因拆遷所獲利益,并且按照拆遷時房屋評估價格的 %支付違約金。

  基于農村宅基地房屋買賣合同的特殊性,甲乙雙方均事先知悉,雙方不得以合同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為由,在任何時間主張合同無效。雙方同意,即使本合同被認定無效,雙方依然根據本"違約責任"條款來解決合同無效后的締約過失責任分擔問題。

  第七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公平合理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簽訂本合同后,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糾紛。

  第八條本合同需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后,由宅基地所在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審批同意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產權人及甲方委托代理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集體經濟組織一份留存備查。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房產買賣三方協議 篇5

  合同當事人:

  賣方名稱: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買方名稱: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代理方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經紀執業人員: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執業備案號碼:_________經紀資格證號: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代理方提供服務,買方、賣方、代理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的買賣和代理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部分 房地產買賣

  第一條 【轉讓標的】賣方擬轉讓的房地產(房屋平面圖見附件一,下稱該房地產)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地產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權共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該房地產用途為: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目前該房地產物業服務公司為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服務費為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建筑面積 ______平方米,合計人民幣: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元)。該房地產約定交付的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清單,詳見《房地產交接清單》(附件二)。

  第二條 【房地產產權現狀】該房地產產權現狀為以下第___種:

  1、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或者被查封、被非法占用及其他產權爭議,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2、該房地產處于抵押狀態,賣方承諾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還清貸款,辦妥注銷抵押登記手續。

  3、該房地產處于抵押狀態,賣方需委托擔保公司擔;蛘哂少I方融資贖樓的,須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___日內向擔保公司和代理方指定人員出具公證委托書,辦理贖樓手續,買方應予協助。完成贖樓后,應將房地產證原件托管于代理方或者買賣雙方約定的擔保公司作為辦理過戶手續之用。擔保公司擔;蛘哂少I方融資贖樓的協議另行簽訂。

  第三條 【房地產租約現狀】該房地產所附租約現狀為以下第___種:

  1、該房地產沒有租約。

  2、該房地產之上存有租約,賣方須于本合同簽訂時將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文件交予買方。

  第四條 【附著于該房地產的戶口】該房地產所附著的戶口,賣方保證于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___日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___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轉讓價款】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 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元)。

  第六條 【交易定金】該房地產交易定金為人民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 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元)。買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支付:本合同簽訂時,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億___仟 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 ______元)。如果由代理方代收定金,則買方將定金交給代理方時,視為賣方已收買方定金。

  第七條 【交房保證金】為防范交易風險,督促賣方按約定如期交付該房地產并結清所有費用,買賣雙方協商同意在首期款中預留人民幣: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 ______元)作為交房保證金。此款在賣方實際交付房地產及完成產權轉移登記時進行結算。此交房保證金的處理辦法為下列第___種:1、交由代理方托管。

  2、賣方實際交付房地產及完成產權轉移登記時,由買方直接支付給賣方。

  第八條 【稅費承擔】按照國家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的買賣交易稅費總額由買賣雙方協商支付,分配如下:買方需支付稅費金額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 ______元);賣方需支付稅費金額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 ______元)。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超出以上金額的稅費、因政策原因須繳納新的稅費的,買賣雙方同意由___方繳納。買賣雙方同意由___方繳納。任何一方不按約定或法律、政策規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應向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

  第九條 【交易資金監管】買賣雙方同意直接支付房款的,雙方約定由買方直接存入賣方的銀行帳號。賣方戶名: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買賣雙方約定第三方監管的,監管方式為第___種:

  1、由買賣雙方指定的銀行進行監管。戶名: 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

  2、由代理方的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帳號進行監管。戶名: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帳號: _____________。

  3、由買賣雙方指定的律師事務所進行監管。戶名: 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資金監管協議由買賣雙方及監管方另行簽訂。

  第十條 【付款方式】買方按下列第___種方式給付除定金、交房保證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元):1、非銀行抵押付款買方須于重慶市房地產登記中心出具房地產過戶回執的當日支付人民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元);買方須于領取新的房地產權證的當日支付人民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 ______元)。2、銀行抵押付款(1)買方須于重慶市房地產登記中心出具房地產過戶回執的當日支付人民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元)。(2)買賣雙方須于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向銀行或者銀行指定貸款服務機構提交抵押貸款申請的相關資料,并配合銀行或者銀行指定貸款服務機構辦理貸款審批手續,抵押貸款金額以銀行承諾發放貸款金額為準。銀行承諾發放貸款少于申請貸款金額的,買方應在支付首期房款時一并補足其差額。該款項買方應支付至第九條買賣雙方指定的賬戶。第十一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買方逾期付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按下列方式之一承擔違約責任:1、要求買方以未付款項為基數,按日萬分之___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2、買方逾期付款超過___日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買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房地產交付】賣方應當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并履行下列手續: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事項進行驗收,記錄水、電、煤氣表的讀數,并辦理交接手續;2、交付該房地產鑰匙。

  第十三條 【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按下列方式之一承擔違約責任:

  1、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___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賣方延遲交房超過___日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賣方退還買方交付訂金、房款并按該房地產總價百分之___支付違約金,并賠償買方在交易過程中所交付中介費、代理費。

  第十四條 【附隨債務的處理】賣方在交付該房地產時,應將附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垃圾清運費、車輛保管費等費用結清,單據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交房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不足部分買方有權向賣方追償。

  第十五條 【產權轉移登記】買賣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___日內,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收件回執由___方持有。該房地產證由___方領取。該房地產證于___年___月___日前交給買方。

  第十六條 【其他違約責任】買賣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

  第二部分 代理服務

  第十七條 【代理服務內容】代理方提供如下服務:

  1、接受買方購房委托并為買方提供房地產信息,陪同買方看房,促使買賣雙方成交,并根據賣方授意代收定金,簽訂認購等有關協議;

  2、對買賣雙方當事人資格、房地產產權信息的合法性進行查驗;

  3、向買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賣方的真實意圖(包括但不限于房地產權屬、現狀、房價、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事項);

  4、接受賣方售房意向委托并為賣方聯系合適的買方;

  5、促成買賣雙方進行交易,協助辦理房地產交接事宜;

  6、提供銀行抵押貸款、贖樓事項的咨詢服務;

  7、介紹或者推薦按揭銀行及按揭服務機構;

  8、向賣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買方的真實意圖(包括但不限于房價、付款方式等);

  9、對買賣雙方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期限、應繳納的稅收、費用等事項提供咨詢、代為辦理手續的服務;

  10、按約定對買賣雙方的交易資金監管提供服務或者介紹監管機構;11、提供市場調查、廣告宣傳服務。

  第十八條 【預收費用約定】簽訂本合同時,代理方預收買方稅費人民幣: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預收賣方稅費人民幣: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此款按國家規定以實際繳納稅費數額結算,憑國家稅務、財政出具正式票據多退少補。

  第十九條 【代理傭金收取】代理方在簽訂本合同的當日收取買方代理傭金人民幣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收取賣方代理傭金人民幣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如買賣雙方最終未能完成房地產產權過戶,則此代理傭金無需退還,因代理方原因導致的除外。

  第二十條 【違約責任】

  1、買賣雙方(含親屬、近親屬、委托人、代理人、代表人、承辦人等)利用代理方所提供信息、條件、機會等,私自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或者另行通過其他物業代理公司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買賣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代理方有權要求買賣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傭金。

  2、因賣方過錯或違約,致買賣雙方未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代理方可要求賣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傭金,并可要求賣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賣方并應承擔代理方追索其過錯或者違約責任所支出的案件受理費、律師費等費用。因賣方過錯或違約,致買賣雙方未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賣方應向買方支付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賣方并應承擔買方追索其過錯或者違約責任所支出的案件受理費、律師費等費用。

  3、因買方過錯或違約,致買賣雙方未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代理方可要求買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傭金,并可要求買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買方并應承擔代理方追索其過錯或者違約責任所支出的案件受理費、律師費等費用。因買方過錯或違約,致買賣雙方未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買方應向賣方支付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買方并應承擔賣方追索其過錯或者違約責任所支出的案件受理費、律師費等費用。

  4、因代理方過錯或者違約,致買賣雙方未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代理方應向買賣雙方退還已經收取的費用和傭金,并向買賣雙方分別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

  第三部分 其他約定

  第二十一條 【隨屬附贈品】甲方除送固定裝修外,另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本合同未經三方協商一致,不得變更或者單方解除。代理方在權益不受損的情況下,不得干預買賣雙方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條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合同他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___日內向合同他方提供證明。

  第二十四條 【送達】當事人所填寫確認的通訊地址即為送達地址。當事人除直接送達外,可以短信、郵件、傳真、信函、公告等方式送達。以短信送達時,手機號碼為:賣方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代理方__________。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沖突解決】三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二十六條 【合同未盡事宜】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三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三)。

  第二十七條 【合同附件】本合同共有附件___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三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選擇如下第___方式解決:

  1、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合同數量及持有】本合同一式___份,買、賣雙方及代理方各存一份,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     代理方蓋章:  買方:法定代表人: 經紀執業人員: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執業備案號碼:   委托代理人:   經紀資格證號: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簽于______ 簽于______ 簽于______

房產買賣三方協議 篇6

  甲方:(房屋賣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房屋買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甲方所有的房屋一套(以下簡稱“房屋”)賣給乙方,本著平等互利、公平交易原則達成以下合同:

  一、房屋情況

  房屋坐落于涪陵區 路 號 棟 單元,建筑面積 平方米。此房屋在本次房屋買賣前系甲方所有,在本次房屋買賣前此房屋所有費用(包括房屋集資款或購房款、所產生的稅費、水電氣搭戶費、大修基金等)由甲方承擔,或由乙方在交易款中扣除代為交納。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抵押、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二、本房屋價款元(大寫:元整)。在簽訂本合同之日由乙方付款元(大寫:元整),余款 元(大寫:元整)在甲方本房屋房產證過戶給乙方二日內付清。此次房屋買賣產權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付款以甲方收據或銀行轉賬憑據為憑。

  三、簽訂本合同乙方第一次付款之日,甲方應向乙方交付本房屋的鑰匙、甲方購房合同、甲方交納房款憑據及相關票據資料等。

  四、本房屋產權證辦理兩年后(隨國家相關政策及時調整),甲方應在一個月內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本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如甲方有意推諉或超出一個月視為甲方違約,乙方可提出退房,甲方應按違約時房屋市價、裝修費用、家具電器和違約金 元(大寫:元整)賠償給乙方;如乙方在辦理產權過戶二日(48小時內)不能付清余款,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可收回房屋所有權另行處置,房屋裝修損失和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如遇國家政策調整,發生不可逆轉的情況至本房屋不能過戶到乙方名下,乙方承擔相關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如在過戶前甲乙雙方當事人發生意外,至使其不能履行或償失履行能力,可由其繼承人或代理人繼續執行本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司法公證處留存一份,雙方簽字和司法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

  甲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產買賣三方協議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原則上,就房屋買賣事項達成以下協議書條款:

  甲方(賣房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乙方(買房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一、甲方同意出售將自己合法擁有的位于 __________的房產轉讓給乙方。該房屋戶型為__________ ,建筑面積 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住房,權屬為私產。

  二、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轉讓價為人民幣 (大寫: __________元 整),按套計算,包括公共維修金、房屋現有設施等所有費用,甲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追加。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購房款(人民幣 __________萬元),由銀行直接劃撥給甲方指定賬號。因甲方提供指定賬號錯誤等原因造成甲方購房款無法到賬的責任由甲方全部承擔。乙方出具銀行劃撥憑證,甲方應開具收款收據或收款證明。

  三、房屋交付:

  在甲乙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甲方對該房屋以下項目進行交接:

  1、甲方將上述房屋全部鑰匙、水、電,費交清避免乙方在過后生活中發生不必要的麻煩。

  2、由甲方向乙方說明可以正常使用的設備的基本情況、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3、對水、電、暖、煤氣、電視、電話、網絡線路的走線情況、接口位置及計量儀表的位置、使用方法等進行詳細交接。乙方現場檢查后,如無任何異議,視為該房屋情況符合本協議書約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 1 —

  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處置權歸乙方行使。

  四、甲方須提供該房購房協議、購房發票原件等相關所有證明文件,出示本人(__________ )與共有權人(__________ )身份證并提供復印件各壹份并摁手印。

  五、甲方承諾保證:甲方不得隱瞞與轉讓房產相關的重要事實,必須保證其對轉讓房產擁有完全的所有權,保證上述房產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若發生買賣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經濟糾紛,轉讓前無其他拖欠費用及法律上的障礙,該房屋所有權為合法取得,即權力無瑕疵。甲方保證其配偶、兒女和其他享有繼承權的`人對該房屋不再主張繼承權、共同所有權和其他權利。甲方保證該轉讓房產不涉及第三方的權利,否則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注:甲方應在收到款項前交清一切因甲方產生的費用。乙方自交納購房全款之日起,就享有該房屋使用權、居住權。

  銀行轉賬憑證和收據即為交易憑據,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即時起歸乙方行使,其建筑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并并入乙方使用,甲方與此房屋再無任何關系,甲方親屬也不再享有任何與此房屋相關的財產繼承權。甲方應于付款當日將該房屋房產實物全部鑰匙及所有購房資料原件、合同文書等權力憑證及房屋相關的資料和物品等正式交付乙方。

  六、若不能直接以乙方的名義辦理房地產權證,房產所有人署名雖為甲方,但實際所有權歸乙方,房產證、土地證也交由乙方留存。

  七、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反悔,甲方不許再行轉讓,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借口將房地產權證寫成第三人或私自轉讓第三方。

  八、違約責任。本協議一經雙方簽字即成立并生效,任一方違約,需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即:

  1、 房款違約金為總房款的30% 。(甲乙雙方均適用)

  2、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的內容履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經簽字即產生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議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房屋買賣協議書”永久有效。

  十二、本協議全文共叁頁,為叁頁紙正面打印。

  附:甲方以負責人的態度告知乙方,甲方欠開發商伍仟元整,若以后能辦證,甲方承諾給乙方伍仟元整。其他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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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證號: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房產買賣三方協議 篇8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號的房屋__________棟__________間,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應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稅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征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征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稅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單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 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 房產管理局、________ 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買賣三方協議 篇9

  賣方:_________,姓名: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買房:_________,姓名: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_房屋占地面積約為_________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積約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為正房四間、東西偏方各一間。房屋平面圖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付款方式: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筑。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戶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后過戶辦理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 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征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積極配合;

  第六條 本合同簽訂之后,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買賣三方協議 篇10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時,支付定金小寫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

  五、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六、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即小寫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甲方該房產將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信、使用;無欠帳。

  八、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0000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____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____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九、將會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一、附加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買賣三方協議 篇11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對產權的聲明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______市_________區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字第____________號。甲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______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于違反國家及______市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三條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并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簽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房屋售價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______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______元。

  第五條付款方式無須銀行貸款

  付款方式

  1、乙方應在簽訂《______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90%房款。

  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______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房款。

  3、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五條款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0.4‰作為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后3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房屋交付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等

  2)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4)其它:。

  第八條關于產權辦理的約定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應向房屋所在區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辦理過程中由丙方先行墊付,在物業交驗時提供相應票據。

  第九條有關爭議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說明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所在區交易所留存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房產買賣三方協議 篇12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資料詳附表一)

  地址: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資料詳附表二)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字第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字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

  日簽字之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伙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

  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筑期”--(即售房單位)發出入伙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港幣(hkd)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之帳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目起計。

  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知照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照辦。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銀行之港元貸款最優惠利率加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之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市場情況而調整之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為基礎;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該調整將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該較高或較低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全部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順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之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銀行深圳分行開立存款帳戶,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之款項,應送________銀行深圳分行或經由________銀行之香港各分支行轉交,此等款項必須以港匯繳交;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之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之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之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際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港幣壹萬元整(hkd10,000、00)或港元壹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倒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它借款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脅,要對其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后三十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之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壞;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之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已在抵押權人感到滿意情況下,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后任何時間占管并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討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費及其它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

  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千份之五,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之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現抵押人所提供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

  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港幣貳佰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

  有關本合約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按上述關于逾期利息率計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之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之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之全險;保險單須過戶銀行深圳分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或/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筑期內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

  (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之“房產買賣合同”,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

  (即售房單位)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購買之名下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之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附表二);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之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之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生之入伙通知書后,即代其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予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接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為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筑期之購房權益抵押:

  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伙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它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之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之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之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之租單及收據,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討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討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的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內之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之文件及契約,及取消該等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損失,抵押權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下運用其處分該房產之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之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繳清全部應付之款項;

  (3)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及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之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權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租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之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之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之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費用及報酬);

  (2)第二用以扣繳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之費用);

  (3)第三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之貸款及應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權收取之人士,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敷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之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之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掉留在該房產內,而該等要求或通知書將被當做于發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之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之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之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之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它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之條文,并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之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具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業之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之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之費用;若有不足之數,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之數,負責賠償予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之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營企業(營業執照)。

  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

  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

  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之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所列之售房單位之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士)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之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伙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損失,如因處理該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它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討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之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抵押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之帳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付清本合約規定之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后后(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之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并同時解除除擔保人之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惟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之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并予抵押權人收執并經抵押權人核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起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帳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之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進,抵押權人可不預先通知,逕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之其它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它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經發出、信件在投郵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它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之還款及其它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之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本它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

  二、在爭議發生時,各方均有權選擇,以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國臺灣等地區,或為該等地區之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委給抵押權人之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該等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等地區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等地區之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之規定,并不影響其它規定之效力;

  四、本合約適用《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深圳經濟特區抵押貸款管理規定》及房產管理等有關規定;

  五、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約規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____(即售房單位)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簽章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以下簽章作實: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簽署: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登記機關:

  抵押登記編號( )深樓花字第________號

  抵押登記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產買賣三方協議 篇13

  內容一、必備要素

  1.申請人全稱或姓名、申請日期及申請事項。

  2.公證處審查(查明)的事實。包括:

  (1)甲方(賣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資格、及簽訂合同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乙方(買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資格、及簽訂合同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3)擔保人的身份、資格及擔保能力;

  (4)合同標的物的權屬情況及相關權利人的意思表示;

  (5)出售房產(期權)的基本情況。包括:房產的名稱、坐落、房號、朝向、占地面積、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售價等;預售房產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查無權利受限制的記錄等;

  (6)是否履行了法律規定的批準或許可手續。

  (7)當事人簽訂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是否對合同的主要條款取得了一致意見;

  3.公證結論:

  (1)當事人簽訂合同的日期、地點、方式等;

  (2)當事人簽訂合同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的規定。

  (3)合同內容的合法性。

  (4)當事人在合同(協議)上的簽字、蓋章的真實性。

  二、選擇要素

  1.當事人對合同內容的重要解釋或說明。

  2.當事人是否了解了合同的全部內容。

  3.合同生效日及條件等。

  4.公證員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事實或情節。

房產買賣三方協議 篇14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房地產經紀機構):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商品房座落:_____區、縣__路、道、街_____。設計用途 _____,建筑結構_____,建筑層數為_____層。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攤建筑面積 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來源為:_____。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 商品房價款

  商品房銷售按建筑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為____元(幣種:___),價款為_______元,計_____(大寫)。

  第三條 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 變更合同

  2、 解除合同

  第四條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

  乙方按下列第種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條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日內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乙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的實際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日內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乙方應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商品房建筑面積與銷售建筑面積差異的處理

  商品房建筑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為法定依據。商品房建筑面積與甲方銷售面積差異不超過±3%(包括±3%)的,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商品房價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積與銷售面積的差異多退少補。

  面積差異超過±3%的,雙方約定如下:

  第八條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設備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承諾(見附件三),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和承諾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在乙方正常情況下,甲方應按照《______市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的規定履行保修責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商品房配套設施運行的約定

  下列配套設施運行日期約定如下:

  1、上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下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供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燃氣(氣源種類)_______________ 。

  5、暖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上述配套設施未按約定日期運行的,甲方應在 日內采取撲救措施,并賠償乙方損失;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應賠償損失,并且每項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商品房設計變更的約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商品房的房屋設計和環境布局(見附件四)。確需變更的,甲方應自設計變更方案確定之日起___日內與乙方協商。

  乙方同意變更的,雙方訂立補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變更,或甲方擅自變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外,甲方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商品房交接手續,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交接房屋鑰匙。

  第十二條 商品房產權登記

  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須在30日內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初始登記完畢后,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甲方未按時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或未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物業管理

  關于物業管理的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等,按有關規定由乙方與物業管理企業訂立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條 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

  甲方保證在交付商品房時,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存在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合同(見附件五)。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機關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備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甲方簽:

  簽約日期:

  乙方簽:

  簽約日期:

房產買賣三方協議 篇15

  訂立合同雙方:

  出賣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號的房屋____棟____間,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乙方應于__年__月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產款項(交款日期以匯款時間為準)。

  2.乙方面交給甲方現金____元;其余_____ __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匯款地點、收款人匯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于__年__月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稅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征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征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征收的一切其它稅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甲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共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單位,代表人是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房產管理局、____公證處各一份。

  甲方:____    乙方:____

  代表:____(簽名)代表:____(簽名)

  地址:____    地址:____

  電話:____    電話:____

  __年__月__日

房產買賣三方協議 篇16

  甲方(賣方)姓名: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姓名: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愿意購買此房;雙方經協商,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永不反悔,協議內容如下:

  一、甲方將其位于x縣x路x總公司院內,___________小區_____號樓_____單元_____樓_____戶,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售給乙方,該房屋包括儲藏室、太陽能、室內水電設施齊全。

  二、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產成交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乙方全部付清購房款后,同時甲方將此房交給乙方包括購房發票、鑰匙、物業交接,以及購房時的所有文書資料,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給乙方。

  四、甲方保證對出售的房屋擁有獨立產權,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以后單位小區要辦理房產權證及其他證件,甲方應積極協助給予辦理相關手續。

  五、甲方保證此房在交易前沒有任何抵押債務與經濟糾紛;如甲方違約拒絕將房屋出售給乙方,則甲方將原房款退還給乙方,并支付給乙方購房款_____﹪違約金,并且賠償乙方裝修此房所有的支出。

  六、如乙方違約退房,甲方將扣罰乙方購房款_____﹪違約金。

  七、乙方對所購住房享有所有權,如微山縣日用雜品公司回收該住房所有權,甲方不再主張所有權,乙方享有一切補償。

  八、本協議經證明人見證,即日起簽字生效,雙方應共同遵守,并具有法律效益,本協議一式_____份。

  九、甲、乙雙方協議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身份證號碼:住址:電話:

  乙方(簽字):身份證號碼:住址:電話:

  證明人(簽字):

  簽約日期:

房產買賣三方協議 篇17

  甲方(出賣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購買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基本情況

  1、甲方自愿將以下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購買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1)該房屋座落于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

  (3)該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見房產證。

  2、附屬于該房屋的陽臺、走道、樓梯、電梯、樓頂、裝修、衛生間、院壩等其他設施、設備,將隨該房屋一并轉讓,且轉讓價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價款中,乙方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3、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及其他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第二條、保證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抵押等任何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房價款與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上述房屋(包含第一條第二款列明的配套設施等)總房價款為: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1)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_____萬元

  整,(小寫:¥________元),作為乙方購買甲方房屋的定金。

  (2)在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等相關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________日內,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房款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元)。

  3、甲方在每次收取付款后,應當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并注明收款時間。

  第四條、交付期限

  1、甲、乙雙方同意,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生效且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___日內到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2、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應于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等相關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且乙方全額支付房款次日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保證正式交付給乙方的房屋為空房。

  3、甲、乙雙方應于房屋正式交付乙方后________日內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4、甲方應于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將其落戶于該房屋的戶籍關系遷出。

  5、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6、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在辦理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及主管部門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辦理房產過戶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____天按房價的總額____‰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超過_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應按本條約定支付違約金外,同時應雙倍返還定金以及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房價款。

  3、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____‰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其他

  1、該房屋正式交付前,甲方應結清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甲方留執____份,乙方留執____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____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買賣三方協議 篇18

  立合同人:出售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在金沙村山背李家六組建有住宅樓一棟。乙方在對甲方所售住房項目建設、銷售依據和所購住房的基本情況作了充分了解的基礎上,乙方要求購買甲方的住房。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平等、自愿、協調一致,就買賣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所購住房的基本情況

  1、乙方所購住房位于紅安縣金沙村山背李家 住房壹套,用途為住宅,磚混結構,坐向為 。

  2、乙方所購住房面積 平方米(其中含樓梯是公共部分),建設面積以施工核定數為準。車庫面積為 平方米。

  3、本住房建筑室內外裝修標準:

  A、本住宅樓共計4層;

  B、室內水泥沙漿普通裝修;

  C、外墻裝修:正立面貼瓷磚(或做外墻油漆涂料)、其它面水泥裝修清光;

  D本住宅樓水電工程:自來水主管到各戶,電到各戶表,水、電開戶費及室內各戶水電安裝費用由乙方處理,甲方概不負責。E、本住宅樓甲方負責安裝塑鋼窗,進戶防盜門由乙方自行負責安裝;

  F、本住宅樓污水處理上甲方一次性處理安裝,乙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 住房計價與付款方式

  1、按核定的建筑面積,分樓層計價。

  2、乙方所購住房單價每平方米 元,合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乙方所購車庫按每平方米單價 元,合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乙方所購居住房屋及車庫合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

  3、付款方式:乙方必須以現金支付房款,甲方應出具收據。簽訂合同時預付 %,計 萬元整(不計利息),余款在 付清。

  4、乙方如果不能在上述約定的時間期限內交齊購房款和甲方代收款項,即視為乙方自行放棄預購房屋的權利,甲方有權自行處理該房屋,并退還乙方所交預付房款(不計利息)。

  第三條 交付期限

  1、甲方應于簽訂此合同時,將合格的住房完工時間告知乙方,但如果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發生起五日內告知乙方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延期交付期限。

  2、房屋竣工驗收合格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乙方須向甲方交清購房款和甲方代收款項。經甲、乙雙方進行房屋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后,乙方方能進入裝修、居住,否則甲方有權將此住房重新處置。

  第四條 保修責任

  按照國家有關住房質量保修和的有關規定,保修期限為壹年,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的質量問題,由甲方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甲方原因所造成的損失,甲方概不負責,但可協助維修,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房屋使用

  乙方依法擁有所購住房的全部產權,乙方的房屋只能作居住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改變房屋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使用用途。因乙方擅自改變建筑結構、設備位置或使用用途,造成房屋質量受損或其它用戶損失,由乙方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六條 產權登記及其稅、費

  1、房屋交接手續完成后,乙方憑住房買賣合同及甲方能提供的相關資料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內自行到相關部門自費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契稅證、土地證等,所需稅費由乙方承擔并自行向機關部門直接繳納。

  2、此次住房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第七條 住房管理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政府、社區對住房的管理規定,確保住房安全、樓梯間的公共衛生、方便和舒適,團結友愛,互幫互助,共建和諧文明樓棟。

  第八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必須自覺遵照執行,不得違約。如有一方違約,按此房款總額的5%罰款違約方的違約金給另一方,違約方并承擔因此而給另一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如乙方年內沒有付清所購房款,剩下余額另罰20%的違約金和滯納金。

  第九條如乙方中途單方面轉賣或擅自變換、變更上述所購之房,需提前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轉賣他方。如有以后社區、村、組有公共設施,所需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十條 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自愿申請到縣公證處公正,交縣公證處一份為憑。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乙方地址:

  年 月 日

房產買賣三方協議 篇19

  本合約訂于 年 月 日

  合約之第一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地址:

  合約之第二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地址:

  合約之第三方:十堰市*宏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丙方)

  注冊號碼: 地址:長湖路15號中鼎溫馨家園3號樓一層c座商鋪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雙方就共同委托丙方作為獨家中介方,向甲、乙雙方提供房屋買賣中介服務自愿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丙方出售及購入位于 號房的 商品房 壹套(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建筑面積(以【房地產權證面積】【商品房買賣合同面積】為準)為 ㎡,結構為 ,甲方持有【房地產權證】【商品房買賣合同】,號碼為: 該房屋產權屬 所有。

  二、乙方對該房屋作出充分了解,乙方自愿購買該房屋,甲方自愿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三.房屋售價:甲乙雙方議定該房屋總售價為人民幣(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房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1、( )一次性付款

 。1)定金/部分定金:人民幣 須在簽本合約之同時付清;

  (2)定金余款:人民幣 須于 或之前付清;

  (3)首期樓款:(不含定金)人民幣 須在雙方到十堰市房產交易中心簽署《存量房買賣合同》,完成交易遞件手續、領取房屋產權轉移登記回執單當日付清;

  (4)樓價余款:人民幣 須于新房屋產權證出證當日付清。

 。5)在簽署本合約后 年 月 日前甲乙雙方配合丙方完成本次交易遞件手續。

  2、( )按揭付款

  (1)定金/部分定金:人民幣 ,須在簽本合約之同時付給甲方;

  (2)定金余款/部分首期樓款人民幣 ,須于 年 月 日前付給甲方。

 。3)甲方應在收到定金后 個工作日內備齊銀行辦理貸款所需要的資料,且協助乙方申請銀行按揭。乙方應在簽署本合約后 日內提供齊全銀行辦理貸款所需要的資料、支付貸款所需費用,同時委托丙方指定之按揭機構辦理交易過戶及按揭手續,并注明向銀行申請 元貸款,年限 年的銀行按揭貸款(以銀行批準的結果為準)。

 。4)首期樓款(不含定金):人民幣 元整(¥ )乙方應在雙方到十堰市房產交易中心簽署《存量房買賣合同》,完成交易遞件手續、領取房屋產權轉移登記回執單當日付清;

 。5)樓價余款:人民幣 元(¥ )須于買賣完成并辦妥他項權利登記后由貸款銀行直接撥入甲方指定銀行帳號,如銀行實際放款額與原申請額之間有差額的,差額部分乙方應于貳日內以現金形式補足該房屋樓款。

  (6)在簽署本合約后 年 月 日前甲乙雙方配合丙方完成本次交易遞件手續。

  3、( )注銷抵押后一次性付款

  1. 【定金】【部分定金】:人民幣 元整(¥ ),乙方在簽署本合約同時交付甲方

  2. 定金余額:人民幣 元整(¥ ),乙方須在 年 月 日前交付甲方。

  3. 首期樓款(不含定金):人民幣 元整(¥ )乙方應在簽署本合約后 年 月 日前交付甲方。

  4. 房價余款:人民幣 元整(¥ ),乙方應在新房屋產權證出證當日支付給甲方。

  詳細約定如下:

 。ㄒ唬┘追阶孕修k理提前還貸手續

  1)甲方收取定金后 日內自行向抵押銀行申請辦理提前還貸手續;

  2)甲方同意由銀行接受還貸申請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還清銀行貸款,甲方承擔提前還貸所產生的一切手續和 費用,并須在出具還清貸款證明等資料后 日內到房管部門辦理撤銷抵押手續。

  3)首期樓款乙方應在雙方到十堰市房產交易中心簽署《存量房買賣合同》,完成交易遞件手續、領取房屋產權轉移登記回執單當日付清;

  4)乙方應在本次交易過戶完成、領取新房屋產權證當日將房價余款付給甲方,同時甲乙雙方辦理完結交接手續。

 。ǘ┮曳揭允赘犊畲追较蜚y行辦理提前還貸手續

  1)甲方需于簽署本合約后 個工作日內提供齊全辦理公證授權委托書所需的全部資料,并與丙方至公證處辦理該房屋的公證授權委托手續。由丙方全權代辦提前還貸、取回房屋產權證原件、繳納相關稅費及交易過戶等相關手續,直至該事項辦理完成為止。甲方承諾放棄親自使處理該物業產權及不得另行出售該物業或不出售該物業。同時甲方須承擔辦理公證委托、提前還貸及撤銷抵押所產生的一切手續費用。

  2)乙方在接到丙方書面通知到銀行提前還貸之日起 工作日內,將首期房款(不含定金)轉入該房屋貸款賬戶內,銀行到賬后即視為甲方已收取相應房款,并當即出具相對應數額之收款收據予乙方。

  3)乙方應在本次交易過戶完成、領取新房屋產權證當日將房價余款付給甲方,同時甲乙雙方辦理完結交接手續。

  4)在簽署本合約后 年 月 日前甲乙雙方配合丙方完成本次交易遞件手續。

  4.( )撤銷抵押后按揭付款

  申請貸款種類:□個人住房貸款 □商業貸款 □公積金貸款 □單純抵押貸款

 、薄径ń稹俊静糠侄ń稹浚喝嗣駧 元整(¥ ),乙方應在簽署本合約同時交付給甲方。

  ⒉定金余額:人民幣 元整(¥ ),買方須在 年 月 日前交付給甲方。

 、臣追綉谑盏蕉ń鸷 個工作日內備齊銀行辦理貸款所需要的資料,且協助乙方申請銀行按揭。乙方應在簽署本合約后 日內提供齊全銀行辦理貸款所需要的資料、支付貸款所需費用,同時委托丙方指定之按揭機構辦理交易過戶及按揭手續,并注明向銀行申請 元貸款年限 年的銀行按揭貸款(以銀行批準的結果為準)。

 、词灼跇强睿ú缓ń穑喝嗣駧 元整(¥ )乙方應在雙方到十堰市房產交易中心簽署《存量房買賣合同》,完成交易遞件手續、領取房屋產權轉移登記回執單當日付清;

 、狄曳桨礆w類上述方式的足額按期付給甲方款項(定金及定金余額除外)后,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轉給甲方:

  (一)甲方收取定金后 日內自行向抵押銀行辦理提前還貸手續:

  1)甲方同意由銀行接受還貸申請之日起申請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還清銀行貸款,甲方承擔提前還貸所產生的一切手續和費用,并須在抵押銀行出具還清貸款證明等材料后 日內到房管部門辦理撤銷抵押手續。

  2)經銀行審批同意放貸,乙方與銀行簽訂《個人購房借款合同》后,乙方應在雙方到十堰市房產交易中心簽署《存量房買賣合同》、完成交易遞件手續、領取房屋產權轉移登記回執單當日將首期樓款付給甲方;

  3)房價余款(即申請貸款額):人民幣 元整(¥ ),于辦理交易過戶及抵押登記手續完成后貸款銀行直接劃入甲方指定銀行賬戶上。如銀行實際放款額與原申請額之間有差額的,差額部分乙方應于貳日內以現金形式補足該房屋樓款。

 。ǘ┮曳揭允赘犊畲追较蜚y行辦理提前還貸手續:

  1)甲方需與丙方至公證處辦理公證授權委托手續,由丙方全權代辦提前還貸及取回房屋產權證原件、繳納相關稅費及交易過戶等相關手續,直至該事項辦理完成為止。甲方承諾放棄親自行使處分該物業產權及不得另行出售該物業。同時甲方須承擔辦理公證委托、提前還貸及注銷抵押所產生的一切手續費用。

  2)乙方在收到丙方書面通知到銀行提前還貸之日起的 工作日內,將首期房款(不含定金)轉入甲方貸款賬戶內,銀行到賬后即視為甲方已收取相應房款,并當即出具相對應數額之收款收據予乙方。

  3)房價余款(即申請貸款額):人民幣 元整(¥ )于辦理交易過戶及抵押登記手續完成后由貸款銀行直接劃入甲方指定銀行賬戶上。如銀行實際放款額與原申請額之間有差額的,差額部分乙方應于貳日內以現金形式補足該房屋樓款。同時甲乙雙方辦理完結交接手續。

  4)在簽署本合約后 年 月 日前甲乙雙方配合丙方完成本次交易遞件手續。

  交易費用支付方式:

  年 月 日前,甲方向丙方預付辦理委托事項所需費用人民幣 元整(¥ ),乙方向丙方預付辦理委托事項所需費用人民幣 元整(¥ ),待業務完結后,丙方按支出憑據向【甲】【乙】方報銷;如實際發生費用與預付金額不符的,按多還少補方式處理。

  四、甲乙雙方稅費支付方式及期限:

 。ㄈ缬稣坝嘘P部門調整稅費,無論何種情況,甲乙雙方應按其新規定執行,一方拒不執行的,則視為違約方。)

  五、房屋、物業的交割

  1.該房屋以現狀售予乙方,而乙方或其授權代表已檢查并同意以現狀購入該房屋;該房屋之現狀是指【空屋】【有家具電器(詳見家具電器清單)】【該物業現附有租約,買賣同意連同現有之租約一起購入物業,甲方協助乙方與租戶簽訂新的租約】,故乙方不得借此拒絕交易。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交付該房屋予乙方。

  2.在簽署本合約之同時,甲方同意交付人民幣 元整(¥ 元)予丙方保管作為該房屋之雜費保證金。甲方在交付該房屋予乙方使用之日期前,必須付清一切有關該房屋之雜費(如水電、煤氣、物業管理費、電話費及有線電視收視費等),待結清相關雜費后,由丙方無息原款退還該保證金予甲方;如甲方未按約定結清該房屋相關費用,則乙方有權從該保證金中扣除相等數額之費用。

  3.甲方在移交房屋時,應保持房屋結構及水電、煤氣、衛生、有線電視、通訊等配套設施完整,保持原有的裝修狀況。

  4.甲方應在移交該房屋之日同時向乙方移交該房屋的水電、煤氣、衛生、有線電視、通訊、物業管理等配套設施過戶所需的各項資料。

  5.甲乙雙方到房產局過戶后 個工作日內甲方開始辦理該物業戶口遷出手續。

  六、基于甲乙雙方之信任并獨家委托丙方全權代理本次交易服務,且丙方在買賣該房屋時提供的中介服務和咨詢服務(信貸事宜),甲乙雙方同意在合約生效當日向丙方支付中介代理費,具體詳見附件《買賣服務承諾書》。如甲乙雙方逾期支付中介代理費或信貸業務傭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費用的1%向丙方支付違約金,直到全部支付完畢之日止。

  七、責任與權利

  1.甲方保證該房屋產權的真實性與合法性;沒有權屬糾紛或債權債務糾紛;已征得其他產權共有人、同住成年人同意;原租賃關系終止或原承租人已放棄優先購買權。

  2.乙方有權對該房屋產權的真實性與合法性進行核實。

  3.甲方在簽署本合約后須將該房屋之權屬證明原件交由丙方保管直至交易完成當日。

  4.甲、乙雙方均有權對丙方為其提供的房屋買賣中介服務工作進行監督。

  5.丙方對房屋、物業的交接有監督權并有權督促甲方盡快移交的權利。

  八、違約責任

  1.上述約定甲乙雙方須共同遵守、履行,任何一方逾期履行或違約都須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另行約定除外)。

  2.甲方違約則除須退還所有乙方已付之款項外,并須以定金同等數目之金額作為違約金賠償乙方損失,但乙方不得再為此而向甲方進一步追究責任或要求賠償損失,且不得迫使甲方履行此合約。

  3.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已付定金作為違約金彌補損失,而甲方有權再將該物業售予任何人,但甲方不得再為此而向乙方進一步追究責任或要求賠償損失。

  4.基于丙方全權代理本次交易服務,故違約方除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還須承擔丙方應收取之中介服務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都須在 拾 日內履行違約責任,逾期壹日按該房屋成交價之 ‰計付予守約方作為損失賠償。

  5.如該房屋的產權不真實、明晰,出現權屬糾紛或債權債務糾紛,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

  6.如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向丙方移交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所需的各項材料,造成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或房屋抵押登記的時間往后拖延,則委托服務的期限相應延遲,同時丙方有權拒絕轉付各類款項,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全部由甲方(或乙方)承擔。

  7.若非本合同三方中任何一方原因而導致本合同交易未能按期完成,三方均同意有關交易日期相對順延。

  8.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五款之規定交付物業、房屋交接的,乙方有權要求丙方在甲方應得的款項中予以扣除乙方的實際損失。如甲方原因造成物業、房屋交接逾期,每逾期一天以總房款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給乙方。

  9.因政府行為、相關政策規定及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次交易無法進行,雙方不算違約。

  九、補充條款:

  十、其他條款:

  a)甲乙雙方到十堰市房產局簽署的《存量房買賣合同》(下稱該合同)時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如該合同的內容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時以本合同為準。其他合同、協議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時也以本合同為準。

  b)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三方均同意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c)本合同共 頁,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修改本合同條款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十堰市*宏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公司電話:

  經辦人: 電 話:

  合約三方約定茲于上述 年 月 日親筆簽名屬實

  客戶須知:閣下凡向我公司繳付款項,我公司將根據款項內容開具蓋有公司公章的收據。如有員工私自向閣下開具白條收據,請閣下拒絕接受,否則我公司對此不予認可,并不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房產買賣三方協議 篇20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_________,經過友好協商,自愿制定本房產轉讓合同,條款如下:

  一、賣方有房產_________個單元座落在_________第_________座_________樓_________單元。合計面積_________平方米,F自原油將該房產賣給買方。售價為_________元整(原樓價為_________元整)。

  二、買方對上述房屋已核實,并審閱了房產權證書及有關資料后同意音樂會上述房產價款,買賣雙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雙方在本合同上簽署時,買方當即將房產全部的價款交給賣方,賣方在收到該房產價款后,即將上述房產證書及有關資料交給買方。

  四、雙方買賣成交后,即攜帶房產權證書到_________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該房產所有權即歸買方所有。

  五、賣方所賣房產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續不清時,概由賣方負責,與買方無關。

  六、買方在交付房產價款后,而賣方不能交房時,則賣方應即退回房產價款,并負責賠償買方損失。

  七、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應提請_________仲裁機構仲裁或_________人民法院裁決。

  八、本合同在雙方簽署后經_________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印刷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_________頁,為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公證處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買方(簽字):_________ 賣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

  經 辦 人: 鑒(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房產買賣三方協議 篇21

  出售方(甲方):

  身 份 證 號:

  家 庭 住 址:

  購買方(乙方):

  身 份 證 號:

  家 庭 住 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擔保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友好協商,就房產買賣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同意將座落于 的房產,用途 ,出售給乙方。建筑面積 平方米(附屬用房 平方米),購房合同號 。該房產【已】【尚未】竣工交付使用,乙方對甲方所出售房產已充分了解,愿意購買上述房產。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產以套計價,成交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應支付甲方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并按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給甲方:

  1、 乙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直接支付給甲方;

  2、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購房定金先交由丙方保存,待甲乙雙方到公證處辦理公證或到房管局交易送件當日,再由丙方將該定金轉交給甲方。

  第三條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法律法規政策,并按規定繳納辦理上述房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所有交易相關稅費由 承擔。

  第四條 辦理甲方名下產權{一手出去}費用由 承擔。

  第五條 甲乙 雙方同意,乙方將上述購房款分 次支付給甲方,已支付的購房定金可沖抵首期購房款。具體付款日期及金額如下:

  1、乙方于元整(含定金);

  2、乙方于元整;

  3、乙方于 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大寫) 元整;

  4、乙方于戶到乙方名下期間,乙方必須每月足額按時支付甲方銀行余款;

  5、補充

  第六條 甲方應于 將房產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交付房產時應保證室內整潔,無結構性損壞,門窗及配套水、電、煤氣、管道等應當完好。交付前,該房產所產生的各項費用由甲方負責激清,房產交付后該房產產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在該房產的水、電、煤氣、有線(數字)電視,物業管理費等,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產生過戶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乙方購買甲方上述房產即實際面積大于甲方合同購買面積,乙方補差額款(按甲方購買價)交于開發商,實際面積小于購買面積時,則所退差額歸乙方所有。

  第八條 上述房產轉讓時,房屋所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及維修基金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九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無債權債務糾紛;如存在其他共有人則共有人均已同意出售;如為已購公有住房、經濟適用房的,則同住成年人已同意出售。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房屋權屬或債權債務糾紛等,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 甲方在轉讓上述房產時,若該房產處于出租狀態,甲方保證已將該房產出租情況告知乙方。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時,應向丙方支付中介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其中甲方支付(大寫) 元,乙方支付(大寫) 元;同時甲乙雙方應向丙方支付代辦過戶手續費,甲方支付人民幣(大寫) 元,乙方支付人民幣(大寫) 元。若延遲向丙方支付相關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按中介費總額的0.05%支付違約金,并支付丙方因此事所產生的全部訴訟費 律師費及相關調查取證費。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除須本人親自辦理的手續外,其他一切手續均由丙方代辦。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后,雙方不得中途悔約。若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約之日起三日內退還乙方定金并支付同等定金的違約金給乙方;若乙方中途悔約,甲方已收取的定金不予退還。乙方已付購房款后,雙方除遇到不可抗拒因素外,否則不得中途悔約。若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約之日起三日內退還乙方所支付購房款,同時向乙方支付該房產總價款的百分之 作為違約金;若乙方已在該房裝修,甲方要全額支付乙方在該房裝修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若乙方中途悔約,甲方應退還乙方所支付的購房款,但乙方須向甲方支付該房產總價款的百分之 作為違約金。在此條件下,向丙方支付的全部中介費均由違約一方承擔,并且違約方應承擔該協議所產生的訴訟費和律師費及相關調查取證費。

  第十四條 若乙方不能按時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產,沒逾期一日,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上述購房款的0.05%作為違約金。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保證于 到公證處辦理全權委托公證,所產生的公證費用由 方承擔,并約定于 簽訂房管局提供的'《廈門市房地產買賣合同》;并前往房管局辦理交易登記手續,否則視為一方違約,沒逾期一日,由違約方向另一方支付上述購房款的0.05%作為違約金。任何一方違約逾期 日以上仍未覆約的,視為悔約,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同時要求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乙方應在簽訂《廈門市房地產買賣合同》后 日內備齊銀行按揭所需的資信證明材料并經銀行確認,在乙方取得產權證時立即辦理抵押手續,于 日內辦妥銀行按揭貸款手續。

  第十七條 針對上述所有條款,甲方已征得產權人及所有產權共有人的同意,否則自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本協議經叁方簽名蓋章后生效,若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日后可再行協商,經協商所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效力。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覆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該協議中的定金支付或未支付,本協議均成立與生效。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壹式叁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在三方簽字、丙方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委托人: 委托人: 經辦人:

  電話: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房產買賣三方協議 篇22

  房產買賣合同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號的房屋棟間,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

  2.

  第四條甲方應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稅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征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征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稅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單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房產管理局、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買賣三方協議 篇23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付款時間、方式約定

  乙方分三次向甲方用銀行卡轉賬方式支付購房款壹佰萬元整(即___元)。

  第一次:乙方于《房屋買賣合同》簽訂之日支付房款陸萬元整(即60000元);

  第二次:支付甲方用于償還其在中信銀行雨花亭支行購買該房屋所借住房按揭貸款本息;

  第三次:待甲方執行完《房屋買賣合同》及本協議相關條款當日付清全部余款。

  二、甲、乙雙方在望城辦理房屋登記機構房屋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所需稅費由乙方全額繳納。

  三、甲方轉讓房屋后,該房屋之附屬從權利(如開發商贈與的陽臺、花園等)相應轉讓給乙方;乙方即享有該房屋之所有權利,并在全部購房款付清之日,交接鑰匙。

  四、甲方保證所轉讓的房屋無任何糾紛,如物業管理費已交清至xx年x月等。

  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解除合同的,責任方須按《房屋買賣合同》及本協議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按實際已付款(已收款)的%賠償對方損失。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年___月___日

房產買賣三方協議 篇2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出售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武漢市有關規定,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中介方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促成甲、乙方訂立房地產買賣合同,并完成其它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基本情況及價款

  第二條委托事項

  出售方委托中介方以

  第一條所列條件出售該物業,買售方委托中介方以

  第一條所列條件購買該物業。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買賣完成時,出賣方需負責將該物業交買受方同意連同該物業現有的租約一起購入該物業。

  2.有關該物業的產權糾紛、債務稅項及租賃、清還抵押等,出賣方應在交易完成前處理完畢,并保證交易后買受方無須負責,否則出賣方須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3.協助買售方辦理該物業的交易過戶手續,提供相應證件資料。

  4.中介方代出賣方所收的定金,由出賣方收妥及簽署本合約后才能作實。

  如出賣方拒絕收取該定金及簽署本合約,則該筆定金在沒有任何補償情況下原銀交回買受方,買受方將不得要求任何賠償。

  5.出賣方在簽署本合約或收取定金后不依合約條款將該物業售予買受方,則出賣方除須退還所有買受方已付定金外,并須以同等數目的金額賠償給買受方,以彌補買受方的損失,但買受方不可要求進一步賠償或逼使出賣方履行此合約。

  6.保證出售的房屋權屬真實,并符合國家及武漢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規及有關規定,且房屋財產的共有人對出售此房屋無異議。

  7.按正式房地產買賣契約中約定的交付日期,騰空房屋,并完好保留所應交付給乙方的附屬設施及原裝修。

  8.在房屋交付前,負責戶口遷出,結清水、電、氣、有線電視、電話、物管等費用。

  9.按本合同約定,按期支付傭金費。

  10.出賣方在簽署本合約時須出示武漢市國土房管局頒發的《房地產權證》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作為該物業的產權憑證,如未能即時出示該有關文件,定金則暫時存入中介方賬戶,出賣方保證依據本合約的條文履行,并須于__________天內出示有關文件及收取定金,如逾期未能出示有關文件,則被視為毀約方。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1.買受方須在簽署本合約時交付港幣/人民幣__________元作為定金。

  2.買受方須在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武漢市房管局交易所收取交易雙方過戶文件前/銀行與買受方簽署按揭貸款合同時支付港幣/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作為首期款,并須于買賣雙方簽署本合約后_____________天內辦理上述手續。

  3.買受方須在買賣交易手續完成,房管局收取交易稅費時付清樓價余款港幣/人民幣_________元。

  如買受方以銀行按揭貸款支付,則由銀行將樓價余款直接撥入出賣方銀行賬號,銀行實際貸款額與樓價余額如有差額,則由買賣雙方多除少補,以現金結算,并須于繳付交易稅費時結清。

  4.該物業是以現狀售予買受方,而買受方曾被邀檢查或已檢查或授權代表代其檢查過該物業,故買受方不得借此拒絕交易。

  5.如買受方未能履行本合約之條款以至本合約不能順利完成,則已付之定金將由出賣方沒收,而出賣方有權再將該物業出售給任何人,但出賣方不可再為此而向買受方進一步追究責任或要求賠償損失。

  6.買受方須得到保證對上述物業在買賣雙方完成交易過戶手續后,享有完整所有權,能完全支配及處理。

  7.如出賣方屬《商品房買賣合同》轉售者,則本合約中買受方受出賣方購買該物業時與原發展商定立的買賣合約條款約束。

  8.根據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代辦事項,按時支付傭金和代辦費用。

  第五條中介方的義務

  1.中介方須協助買賣雙方辦理交易轉名過戶手續。

  2.任何情況下,若出賣方或買受方任何一方未能依本合約的條款賣出或買入該物業,則毀約的一方須即時付予中介方港幣/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賠償中介方之損失。

  3.簽署本合約后,如買賣雙方在未得中介方同意下協議取消本合約,則買賣雙方將同時及分別成為本合約的毀約者,并仍須按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各自負責付予中介方應得的傭金。

  第六條其他約定

  在政府有關部門征收的交易過戶稅費中,買受方稅費由____方繳付,出賣方稅費由____方繳付。

  第七條傭金支付標準及方式

  1.基于中介方已提供的服務,中介方有權在此合約內向出賣方收取港幣/人民幣_______元及向買受方收取港幣/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傭金,該項傭金繳交日期不得遲于_______。

  2.中介方根據合同約定收取傭金和代辦費,未促成合同的可收取相關費用。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三方商定,甲、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中介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與他人串通,損害中介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傭金和代辦費的;

  (5)其他造成中介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2.三方商定,上述違約方,選擇下列第______條約定的金額作為違約金分別支付給各守約方。

  違約方給各守約方造成的其它經濟損失,由守約方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追償。

  (1)約定違約金為______元。

  (2)按標的額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元。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由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如有內容變更或未盡事項,經三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中介方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_____份,效力相等。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中介方:(簽章)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

  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 資質證書編號:______ 執業經紀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_月__日 簽訂時間:____年___月__日 簽訂時間:____年___月__

房產買賣三方協議 篇25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資料詳附表一)

  地址: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資料詳附表二)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字第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一九年月日會同擔保人簽字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年月日簽字之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伙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

  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筑期”--(即售房單位)發出入伙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港幣(HKD)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之賬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目起計。

  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知照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照辦。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銀行之港元貸款最優惠利率加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之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市場情況而調整之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為基礎;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該調整將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該較高或較低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全部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順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之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銀行深圳分行開立存款賬戶,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之款項,應送銀行深圳分行或經由銀行之香港各分支行轉交,此等款項必須以港匯繳交;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之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之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之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際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港幣壹萬元整(HKD10,000.00)或港元壹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倒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它借款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脅,要對其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后三十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之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壞;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之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已在抵押權人感到滿意情況下,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后任何時間占管并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討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費及其它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

  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千份之五,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之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現抵押人所提供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

  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港幣貳佰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

  有關本合約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按上述關于逾期利息率計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之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之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之全險;保險單須過戶銀行深圳分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或/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筑期內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

  (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之“房產買賣合同”,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

  (即售房單位)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購買之名下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之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附表二);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之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之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生之入伙通知書后,即代其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予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接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為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筑期之購房權益抵押:

  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伙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它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之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之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之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之租單及收據,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討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討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的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內之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之文件及契約,及取消該等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損失,抵押權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下運用其處分該房產之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之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繳清全部應付之款項;

  (3)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及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之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權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租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之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之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之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費用及報酬);

  (2)第二用以扣繳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之費用);

  (3)第三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之貸款及應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權收取之人士,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敷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之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之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掉留在該房產內,而該等要求或通知書將被當做于發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賬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之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之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

  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之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之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它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之條文,并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之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具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業之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之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之費用;若有不足之數,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之數,負責賠償予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之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地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營企業(營業執照)。

  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

  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

  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之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所列之售房單位之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士)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之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伙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損失,如因處理該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它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討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之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之賬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付清本合約規定之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后后(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之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并同時解除除擔保人之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惟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之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并予抵押權人收執并經抵押權人核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起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賬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之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進,抵押權人可不預先通知,逕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之其它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它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經發出、信件在投郵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它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之還款及其它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之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本它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

  二、在爭議發生時,各方均有權選擇,以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國臺灣等地區,或為該等地區之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委給抵押權人之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該等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等地區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等地區之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之規定,并不影響其它規定之效力;

  四、本合約適用《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深圳經濟特區抵押貸款管理規定》及房產管理等有關規定;

  五、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約規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即售房單位)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簽章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以下簽章作實: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產買賣三方協議 篇26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購房____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年____月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筑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二

  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房產買賣合同權益抵押)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產抵押借款合同

  (房產買賣合同權益抵押)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筑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銀行貸款最優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賬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____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借債責任,因:

  .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后30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后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5,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現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幣____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保險單須過戶____銀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筑期內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的房產買賣合同中,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于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購買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見附表);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的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的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出的入住通知書后,即代其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的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于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金額。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筑期的購房權益抵押:向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于抵押人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五、抵押物的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的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的租單及收據,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付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人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于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部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的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一個月內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用以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的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的費用);

  (3)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夠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內,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為于發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賬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的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的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理;如上述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的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的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的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的條文,并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的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的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均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業的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的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費用;若有不足,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數額負責賠償于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的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的合理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____,地址____,(營業執照)____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的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訴訟費用的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的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30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所列售房單位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的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的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損失,如因處理該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他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計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賬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還清本合約規定的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后(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的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的房主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同時解除擔保人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的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交于抵押權人收執并經抵押權人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賬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的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時,抵押權人可不預告通知,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的其他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他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一經發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于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的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付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的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中國臺灣等地區,或為該地區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的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給抵押權人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地區的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地區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并不影響其他規定的效力。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的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即售房單位)所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簽章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抵押人:______抵押權人: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登記機關:

  抵押登記編號(____)樓花字第____號

  抵押登記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買賣三方協議 篇27

  甲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

  經自愿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的一套房屋轉讓給乙方,雙方就房屋轉讓相關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轉讓房屋位于x室,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實際使用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轉讓價格: 該房屋轉讓總價為 元整(大寫: 整)

  第三條,付款方式: 雙方一致同意購房款由乙方支付 元(大寫 元整),在甲方將產權證辦到乙方名下后,兩月內付清余款 元( 元整)。

  第四條,雙方協議簽定后,經雙方確認之日起,該房屋為乙方所有,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五條,此協議雙方簽定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產買賣三方協議 篇28

  合同編號:140545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號的房屋棟間,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___________

  2、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應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稅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征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征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稅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單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房產管理局、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買賣三方協議 篇29

  出賣方(甲方):

  地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購買方(乙方):

  地址:

  郵碼:

  電話:

  定代表人:

  職務: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巷____________號的房屋____________棟____________間,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

  甲方承諾標的房屋無權屬糾紛,無抵押、出租等情形。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甲方自愿將所屬上述房屋(及地下室)轉讓給乙方所有,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方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稅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征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征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稅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單位______,代表人是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

  甲方產權人各一份。

  乙方一份,房產管理局、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后,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選擇以下第______項解決方式: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產買賣三方協議 篇30

  甲方(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房產事宜達成如下房屋買賣合同,共同遵守:

  一、房產狀況

  甲方自愿將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出售給乙方,乙方自愿購買此房。

  二、轉讓價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乙方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給甲方購房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余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由于本房產暫無《不動產登記證》,經雙方協商,議定在簽訂合同后,二次支付甲方購房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暫扣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房款,待辦理房產過戶后,將暫扣款付清。

  四、甲方義務

  (一)由于本房產暫無《不動產登記證》,當前無法辦理正式的`房產過戶手續,本次交易屬甲乙雙方協商議定,因此待到該房產可以辦理《不動產登記證》時,甲方有義務在第一時間主動配合乙方完成辦理房產過戶手續,不得借故拖延。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無法及時辦理過戶等相關手續而使乙方受到的損失,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全部損失。

  (二)甲方承擔辦理《不動產登記證》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稅金、房屋維修基金及土地證費用等)。

  五、乙方義務

  (一)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全部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中途毀約,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甲方中途毀約應將定金退還乙方,另付雙倍賠償乙方定金數額的違約金。因該房產暫無《不動產登記證》,雙方約定甲方收到購房款(不包括暫扣款),乙方拿到本房鑰匙為交易成功,甲乙雙方均不得反悔。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一經簽字即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房產買賣三方協議 篇31

  合同編號:

  第一部分: 合同說明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經協商后簽字(蓋章)生效。

  1.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部分: 雙方的基本情況

  甲方(出售方):

  法人代表姓名:

  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購買方):

  法人代表姓名:

  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

  第三部分: 房屋土地情況概述

  3.1 甲方自愿將座落于__________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已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購買該房地產。

  3.2 上述房產全部以現況為準,雙方簽訂合同房產及土地交付乙方后,雙方永無爭議。

  第四部分: 房屋出售價格及手續

  4.1 經雙方協商同意房產及土地出售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

  4.2 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將購房款一次性交付甲方,甲方同時向乙方交付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及相關手續。

  4.3 甲方保證上述房產及土地產權清楚無任何糾紛,如發生產權方面的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4.4 合同簽訂后乙方自行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并承擔相應的過戶費用。

  第五部分 爭議的解決

  5.1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

  5.2 如爭議未能于前述方式解決,在開始協商后三十(30)日內,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部分: 合同附件

  6.1 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6.2 房屋產權證

  6.3 土地使用證

  6.4 裁定及其他附件

  6.5 房地產現狀錄像光盤

  第七部分:合同簽署

  甲方:

  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

  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產買賣三方協議 篇32

  賣方(簡稱甲方):

  買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房產一事達成協議: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 北路 平方米左右,附帶倉房面積 平方米左右,交易價格為 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二條 上述房產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產的轉讓而轉移給乙方。

  第三條 甲方應保證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甲方原因造成該房屋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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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賣方):乙方(買方):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一、甲方自愿將坐落于 的房產出售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出售的房產已作了充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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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賣 方:代表人(代理人):地址:買 方:代表人(代理人):地址:證件名稱及號碼:證件名稱及號碼:地址:經紀方:住所地:證件名稱及號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

  • 合法擁有房產買賣合同(精選30篇)

    甲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經自愿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的一套房屋轉讓給乙方,雙方就房屋轉讓相關事宜達成以下條款: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轉讓房屋位于x室,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實際使用面積為平方...

  • 鄉鎮私人房產買賣協議書(精選33篇)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 沈陽市房產買賣合同(通用35篇)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甲、乙雙方就房地產買賣事宜,經充分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一、甲方自愿將座落于518號房屋轉讓給乙方,該房屋轉讓時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二、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成交...

  • 商鋪房產買賣合同(精選35篇)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張__________,身份證號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徐__________,身份證號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個人樓房買賣合同范本。...

  • 普通民房產買賣協議書(精選34篇)

    甲方(賣房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乙方(買房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一、甲、乙雙方依據自愿、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房產買賣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合同如下: 甲方自愿將下列房產賣給乙方所有:1、房屋狀況...

  • 巴中二手房房產買賣合同(通用3篇)

    出賣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 城市房產買賣合同書(通用32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 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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