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壓泵買賣合同(精選3篇)
試壓泵買賣合同 篇1
購方: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買賣雙方自愿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供銷合同并共同遵守:
序號: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
金額:___________
價格構成:
1. 本合同合計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
2. 設備安裝調試后,買方付清全部貨款;
3. 如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付清全部貨,超過
期限,則需每天按合同總金額___________%的違約金賠償給賣方。
質雖、技術:
1 . 設備必須與所簽定的型號相符。
2. 符合制造廠家的出廠標準。
供貨方式:
賣方負責運輸費用,并按買方約定時間送到指定位置。
檢驗和交接:
設備抵達和拆包時,買賣雙方須派代表在現場清點檢 驗,簽署并記錄在案。
安裝和培訓:
1. 賣方提供要求,買方負責裝修水,電及其他所需環 境要求。
2. 賣方負責在國內的設備安裝、調試及操作人員的培 訓。
售后服務:以上設備保修一年,終身維護。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合同簽訂后,未經雙方同意不得撤消合同,如有未盡事 宜雙方可協商解決,雙方協商或調節不成時,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試壓泵買賣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為了有效整合公司內部資源,提高公司骨干人員的工作熱情及收入,實現企業跨越式發展,公司決定購買一些大型機械設備自用或出租。允許公司骨干人員入股參與,集體購買集體分紅,共享公司發展帶來的財富機遇。
一、設備購買概況:
本次購買塔吊一臺,購價四十一萬元。
二、入股方式及紅利分配:
甲方入股數量_______股,金額合計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入股數量_______股,金額合計______________元
購買設備入股資金每股2萬元,入股數量不低于1股,多則不限,出資時間最短一年。分紅周期為一年一周期,每年春節前將本年度該設備收入核算一次,分紅一次;為了保障各股東的基本利益,鼓勵大家的參與積極性,當年收益大于20%時據實分配紅利,如當年收益低于20%時,則由甲方統一給股東補足至20%。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______________
1.甲方負責統一安排專人進行設備的采購及日后設備的管理和對外經營。
2.甲方負責參照市場價格,將該設備租賃給公司內部或其他單位,簽署租賃協議并收納租金。
3.甲方對乙方所投資金的本金及收益負責,乙方若退股可于每年春節前,提前一個月作出書面申請報甲方,甲方須于春節前將乙方所投本金及當年紅利一并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所投資本金歸乙方所有。
2.乙方對甲方負責的設備管理工作有監督的權利。
3.乙方所入股資金享有無理由退出權利。(須滿一年后)
五、退股和新增股:
1.股東退股(每年春節前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報甲方)的,甲方統一收購該股東的股份,甲方除退回該股東本金外,還需另外支付本年度所發生的紅利(非年終結算時按月利率1.5%收益計算紅利)。
2.公司骨干人員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有增加持股數量的權利。
六、解散和清算
由于重大變動對設備進行出售處理或設備使用到期,公司一次性返還股東本金及此時所發生的紅利(非年終結算時按月利率1.5%收益計算紅利),設備處理的款項歸甲方所有。
七、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試壓泵買賣合同 篇3
設備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
買、賣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一、合同標的
1. 本合同標的為用于項目的
2.設備一覽表
3.賣方的所有供貨及服務必須
使安裝后的設備完全滿足技術協議書的要求;
4.賣方為買方設計制造并提供設備所需的其他輔助設備及材料;
5.賣方向買方所供設備達到設計及良好使用狀態的相關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安裝、測試驗收、質量保證、售后服務、培訓等。
二、設備技術標準:
直接填寫內容或填寫見技術協議(編號: );如果對產品外觀或其他質量有特殊要求的,應在技術協議中明確要求。
三、合同價格
1.合同總價為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元);
2.合同總價包括了第一條2款所述設備及輔助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調試、驗收、包裝、稅費以及培訓、技術服務(包括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質保期保障等全部費用;
3.本合同價格為固定不變價;
4.如果單價和數量的乘積與總價不一致時,以單價為準并修正總價;
5.以上價款以人民幣進行結算。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日內,賣方向買方開具合同總金額 的銀行預付款信用保函,買方憑賣方預付款保函支付的預付款;
2.設備送達交貨現場按裝箱單清點驗收合格后日內,付合同總價的 ;安裝調試完畢總體驗收合格后日內,支付合同總價的 ;其余 款項為質保金,在質保期滿后無質量問題 日內付清。
五、交貨時間、地點和方式
1.交貨時間:;
2.交貨確認:賣方須在發貨前向買方發出書面交貨通知單,得到買方的確認后方可發貨,否則買方有權拒收;
3.交貨地點為買方指定的有限公司安裝現場;
4.交貨方式:賣方送貨上門。
六、運輸費用
運輸費用含在總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
七、驗收標準及方法
1.驗收標準:賣方提供的設備必須是全新現貨,符合國家標準及合同約定的規格、型號、數量、質量和技術性能(詳見技術協議書);
2.驗收方法:
2.1賣方將設備運到目的地后,賣方與買方共同對設備的包裝、件數進行清點檢驗,但該檢驗不構成對設備質量、性能、安裝以及使用狀態的驗收確認;
2.2 賣方將設備安裝調試合格后,賣方向買方提出總體驗收申請。
八、安裝及調試
1.由賣方負責安裝調試合格,費用含在總價款中,不再另行收費;
2.賣方應隨設備向買方交付使用說明書(份)、產品合格證、保修卡及相關的配件和資料;
3.貨到現場 日完成調試。
九、包裝及費用
1.賣方所交付的所有貨物要有適合長途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設備和零件散失。并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等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
2.賣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內容外,尚需注明“備件”或“工具”字樣,包裝物符合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要求且不回收;
3.包裝物費用包含在產品價款中,不需買方另行支付。
十、賣方對質量負責條件和期限
1.賣方對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提供的質保期限為年。質保期內非因買方的人為原因而出現質量問題的,由賣方負責包修、包換或者包退,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的實際費用,質保期順延;賣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調換,買方有權解除合同。由于買方不當使用等原因造成的故障或局部損壞,賣方負責修理,只收材料成本費。質保期過后,賣方仍負責設備的長期服務,只收取材料成本費;
2.賣方保證交付的設備符合國家、地區或行業規定的使用壽命期,在使用壽命期內,若出現維修不能或無維修價值的情況,賣方在收取設備折舊費用后,向買方免費提供同型同質設備并達到買方原使用狀態;
3.賣方保證交付的設備不存在設計、制造以及安裝缺陷、錯誤或瑕疵,若出現前述情況,造成買方或買方人員或其他第三方人身或財產損害或損失,賣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十一、售后服務
1.設備出現技術或質量或其他導致不能正常使用問題時,需賣方到買方現場解決的,賣方接到通知后 小時內給予答復,并自接到買方通知起小時內趕到買方現場;
2.設備由賣方安裝完畢后,賣方負責在用戶現場對操作和維修人員進行設備使用 和保養的技術培訓。
十二、監造(本條款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用的條款;如不適用,本條款全部刪除,并注意調整下面條款的序號。)
1、買方派人在賣方現場對合同標的設備的質量和制造進度、交貨期進行監造;
2、買方派駐賣方的監造人員不超過人,賣方應為買方監造人員提供工作及食宿方便條件,費用由賣方承擔。
3、賣方在設備交貨時,必須提供買方監造人員簽字確認的監造記錄,否則買方有權拒絕接受設備;
4.買方的監造行為不免除賣方合同項下應承擔的相應義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中關于設備質量、技術性能、交貨期限的約定。
十三、違約責任
1.賣方所交付設備的品種、型號、規格、數量、質量、外觀不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如果買方同意利用,則另按質論價;如不同意利用,則買方拒絕接收,合同解除;
2.賣方所交付的.設備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買方同意賣方對設備返修合格后按原價接收的,賣方須承擔設備返修的全部費用,并支付合同約定的設備交付日至返修驗收合格日期間合同總價款千分之五的違約金/日;
3.賣方逾期交貨的,賣方向買方每日支付本合同總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交貨超過天,買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買方逾期付款的,買方向賣方每日支付未付貨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5.賣方未按要求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視為違約,賣方向買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6.賣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條1款約定提供售后服務,賣方響應時間每逾期一天向買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按天計算),逾期超過3日,買方有權自行委托維修,賣方承擔所發生費用,并賠償買方停工損失;
7.本合同約定的解除事由出現時,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賣方需退回已收貨款,并自行將設備運回,所發生費用由賣方自行承擔,若賣方在收到買方解除合同通知后15日內,未將設備運回,視為賣方同意買方自行處理,所發生的費用和損失由賣方承擔。合同解除后,不能免除賣方的合同責任,賣方還需向買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三十的違約金,并賠償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四、知識產權保證
賣方保證交付的設備(含技術)擁有完全自主的知識產權或得到充分授權,若出現知識產權糾紛,賣方應全面負責解決,若造成買方損失,賣方同意全額賠償,賠償范圍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和相關損失。
十五、不可抗力
1.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日內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響在短期內對本合同的履行無重大影響,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響無法消除,嚴重影響合同的履行,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延遲合同的履行;
3.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承擔責任,但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六、爭議處理
1.因本合同標的設備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雙方共同委托買方所在地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2.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等,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其他形式均不產生相應的法律后果;
2.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八、其他
1.雙方簽訂的技術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招、投標文件的所有內容是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生效前,賣方必須與買方委托的招標公司辦理中標所必須的手續。 十九、本合同一式四份,買賣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