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買賣合同民事起訴狀(通用3篇)
建材買賣合同民事起訴狀 篇1
民事起訴狀
原告:金牛區 建材經營部,住所地:金牛區 街道 社區三組
負責人: 聯系方式:13 153
被告:四川 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成都市金牛區長慶 號
法定代表人:賀 職務 總經理
被告:李 ,男,漢族,生于19 年7月14日,現住于成都市金牛區 路1號4棟 單元 樓5號
案由:買賣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貴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貨款 元,以及從201 年6月19日起至款清之日時止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資金利息(利息暫定為一萬元)。以上合計 元。
2、本案訴訟費、保全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1 年 月 日,原被告簽訂供銷合同,合同約定原告向被告1承建的 項目供給模板木方建材。原告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了供貨義務。201 年月19日雙方進行結算,確認貨款總額為 元。同時被告2在結算單上簽字確認。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支付貨款,被告均拒絕推諉。
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已經違反了合同約定,故此,原告特依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望貴院依法判決。
此致
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201 年 月 日
建材買賣合同民事起訴狀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開、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材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所購建材基本情況
單位: 元
建材 名稱 產地 品牌 規格 型號 材質 批次 數量 價格 總價 備注
合計人民幣(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小寫):¥ 元
第二條質量標準:
第三條交貨:交貨方式為(賣方送貨/買方取貨)
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第四條驗收:對于建材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材質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質量問題的,買方異議期為賣方交貨后一日內,異議經核實賣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種方式支付價款。
(一)簽定合同時,買方支付(定金/預付款)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的20%),貨到驗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賣方違約責任:
1、建材產品經專業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伺約定質量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2、賣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的違約金;遲延交貨一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部返還,但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定金的無權要求返還。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其他約定事項:
第八條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賣方應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本合同未定事項,雙方可協商簽定補充協議。
買方(章): 賣方(章):
住所: 住所: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第一條 商品名稱 請您認真閱讀以下內容,確認所填報的規格、材質、顏色后再簽字。對訂購條件,
如有不明之處,務請當面問清,以免發生糾紛。
櫥 柜 主 體 及 配 件 品 牌
品名 產地 材質 顏色 規格 數量 單價 總價
地柜
吊柜
臺面
燃氣灶
抽煙機
水槽
龍頭
配件
其他
備注
合計人民幣(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寫) :¥ 元
第二條 設計及設計更改:
(一)賣方需要實地測量的,測量時間為: ;
(二)賣方設計方案及相關尺寸經買方簽字確認后,作為本合同附件及雙方履行合同的依據;
(三)設計方案確認后不得單方更改,更改方案造成的延期責任和費用由更改方承擔。
第三條 交貨及安裝:交貨方式:(送貨 / 送貨安裝 / 買方自提);送貨時間: ;交貨地點: ;選擇送貨安裝方式的,買方應為賣方提供安裝條件。
第四條 驗收及三包責任:對于商品的數量、規格、顏色與約定不符及有表面瑕疵的,買方應在交貨時當場提出異議,經核實賣方應無條件換貨或補足;對于其他質量問題要求三包的,按國家有關三包規定執行;國家無三包規定的,對于內在質量問題的包修期限為 年,賣方負責免費修理,但經專業檢測機構檢驗不符合(約定質量標準 / 國家標準 / 行業標準)的,自交貨之日起兩年內買方有權要求賣方無條件換、退貨。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 種方式支付價款。
(一)簽訂本合同時,買方支付(定金 / 預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的20%),設計出圖認可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交貨或提貨的,每超過一日向對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 %的違約金;
(二)賣方遲延交貨超過 日的,除按前款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的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額返還;已支付的定金,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可要求賣方雙倍返還;
(三) 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的定金無權要求返還。
第七條 賣方撤離展銷會或市場的,由展銷會和市場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償責任;市場主辦單位承擔責任之后,有權向賣方追償。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條 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予以變更或補充,但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規定應由賣方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買方(章): 賣方(章): 主辦單位(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建材買賣合同民事起訴狀 篇3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第一條所購建材基本情況:單位:_______元/_______
建材名稱:_______產地:_______品牌:_______規格型號:_______顏色:_______標號:_______材質:_______批次:_______數量:_______單價:_______總價合計人民幣:_______(大寫)拾_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寫):¥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質量標準:《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中有害物質限量國家標準》、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交貨:
交貨方式為(賣方送貨/買方取貨);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安裝:
安裝方式為(賣方安裝/買方自裝);選擇賣方安裝的,安裝標準為□《_______市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_______市高級建筑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安裝費用由承擔,買方應為賣方提供必要的安裝條件。
第五條驗收:
對于墻地磚的數量、規格、顏色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買方異議期為賣方交貨后日內,異議經核實賣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選擇賣方安裝的,雙方應在安裝完畢后日內共同驗收安裝質量,經驗收未達到約定安裝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返工。
第六條換貨:
交貨驗收完畢后買方因對墻地磚的規格、顏色等需求發生變化而提出換貨要求的,在包裝完好且沒有損傷、泡水、沾灰等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買方可憑本合同在交貨之日起日內辦理換貨手續,換貨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七條余貨處理:
安裝后的剩余墻地磚,在包裝完好且沒有損壞、泡水、沾灰等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買方可憑本合同在交貨之日起日內辦理退貨手續,退貨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八條付款方式及時間:
雙方約定以第種方式支付價款。
(一)簽訂本合同時,買方支付(定金/預付款)_________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的20%),貨到驗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賣方違約責任:
1.墻地磚經專業檢測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對于其他質量問題,包修期限為_________年,賣方負責免費修理;
2.賣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遲延交貨超過_________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的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額返還,但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的定金無權要求返還。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賣方應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聲明:賣方撤離展銷會或市場的,由展銷會和市場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償責任;主辦單位對先行賠付問題有對買方更為有利的承諾的,適用其承諾;主辦單位承擔責任之后,有權向賣方追償。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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