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及車位買賣合同(精選3篇)
安置房及車位買賣合同 篇1
安置房及車位買賣合同
出售人(賣方):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微 信:
共 有 人:
身份證號:
代 理 人: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買受人(買方):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微 信:
根據《民法典》等法律規定,雙方在自愿、平等、公正的基礎上誠信協商,就買賣回遷安置房及配套車位事宜達成合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安置房及配套車位情況
1、雙方買賣的回遷安置房及配套車位座落在 西安市蓮湖區 【區】
【小區】 【幢】 單元 號(室)。安置房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2、安置房編號為: ,安置號為: 。
第二條 賣方對安置房及配套車位現狀的聲明
1、賣方應在簽約前向買方出示該安置房回遷安置房分配證明書、《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安置房買賣合同、購置發票(票據)、大修基金發票(票據)、車位買賣(租賃)合同及買賣(租賃)票據等與安置房及配套車位相關的資料。賣方保證所提供的相關資料真實、完整、有效,否則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賣方承擔。
2、賣方特此告知買受人安置房、配套車位存在下列情況:
⑴出租狀態:【存在出租□、不存在出租□】,若該安置房、配套車位存在出租,則賣方保證承租方已明確表示在同等條件下放棄優先購買權,關于租賃的補充約定及說明:
。
⑵該安置房內戶口情況:【該房產內已有□、未有□戶口落戶】,關于戶口問題的補充約定及說明: 。
3、該房屋共有權人對出售該房屋的意見:同意出售。
第三條 買方對購買情況的聲明
1、買方已親自實地看房,并對該安置房及配套車位的現狀及疑慮詢問過賣方,在明確賣方所告知的事項后自愿簽訂本合同。買方已親自審查過該安置房及配套車位相關權屬資料,了解產權信息,愿意購買該安置房及配套車位。
2、買方應在簽約前向賣方出示身份證、戶口簿及履約能力證明,保證所提供的相關資料真實、完整、有效,否則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買方承擔。
第四條 轉讓款及付款方式
1、買賣雙方協商一致約定安置房及配套車位轉讓款為(大寫):
。ǎ ),該轉讓款包含該安置房及配套車位轉讓款、交付前已繳納及已發生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物業費、燃氣管道初裝費等。
2、買方采取銀行轉賬方式支付賣方安置房及配套車位的轉讓款。
買方應在合同生效后 內向賣方提供的銀行賬戶支付%的轉賬款即 (¥ )。
剩余轉讓款作為賣方履約保證金,待安置房辦理不動產權證書條件成熟時配合買方辦理且拿到不動產權證書后 內予以支付。
若安置房買賣時允許更換新證且賣方配合買方更換新的安置房分配證明書,則履約保證金不予保留。
第五條 稅費承擔
該安置房產權變更【更換新證□或變更登記□】時所涉及的稅費,買賣雙方共同約定由【賣方繳納□、買方繳納□、分別負擔繳納□】。
備注:按照相關規定,賣方需付稅費有:(1)營業稅及附加(2)印花稅;(3)個人所得稅;(4)土地增值稅;(5)交易手續費。買方需付稅費有:(6)印花稅;(7)契稅;(8)交易手續費;(9)房屋登記費。其它費用:如更換新證費用,以實際發生的稅費為準。
第六條 房屋的交付
賣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該安置房及配套車位交付給買方,交付同時履行如下手續:
、刨I賣雙方共同對安置房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燃氣表的讀數并在物業交接單上簽字。
、埔平话仓梅康拈T禁卡、鑰匙、水電氣卡等物品。
2、安置房交付日以前的物業費、采暖費、稅費、電費、燃氣費、有線電視費、網絡費等相關費用由賣方承擔,交付日以后發生的相關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信守契約。合同生效后,買賣雙方應當誠信履約,無論合同約定是否清晰明確應以有利合同目的落實的方式履行。任何一方要求補充或者變更合同非主要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并征得對方的同意。未征得對方的同意之前,不得擅自變動合同約定條款,否則構成違約。
2、一般違約。一方履行不符合約定的,違約方應停止違約行為,依約繼續履行并支付對方違約金(例如貳萬元)元;守約方亦有權書面通知違約方限期改正。
3、根本違約。因賣方將安置房及配套車位二次轉讓或未配合辦證或其他不誠信行為致買方不能取得安置房不動產權證書或喪失對安置房或配套車位的占有使用,買方有權書面通知解除合同,要求違約方承擔(例如轉讓款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若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經濟損失(包含直接損失與間接損失或者預期可得利益損失);若守約方采取訴訟途徑維權的,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的爭議解決成本(包括律師費、調查取證費、訴訟費、保全費等)。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時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先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果起訴至人民法院的,雙方共同約定由 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法院 管轄。
第九條 其他
1、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貳份,買方、賣方各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合同未盡事宜,由買賣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里的地址、電話、傳真、郵箱等信息是(司法)通知、送達相關材料和信息的聯絡方法;上述聯絡方法變更的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依據變更前的聯絡方法通知及送達相關材料和信息視為通知、送達成功。(以下無正文)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安置房及車位買賣合同 篇2
出賣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
一、 買受人所購的基本情況:
乙方所購車位位于 號地下停車場,編號為 號車位在簽定本協議時乙方已到場實地勘察,對該車位置、大小等相關情況均已明確。
二、 使用年限
該車位使用年限與該小區業主持有的房屋土地證使用年限一致,屬該車位買受人房屋附屬設施。
三、 計價方式與價款
乙方購買該車位以個為計價單位,總價款為(人民幣) 拾 萬仟佰 元整
四、付款方式與價款
買受人須在簽定本合同時一次性付清該車位全部價款。
五、其他
1位的物業管理,乙方應遵守物業管理和車輛通行的相關規定,并承擔該車位相應管理費。
2、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和該車位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3、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內,若將車位使用權轉讓給本小區其他業主使用,必須到管理處辦理相關轉讓手續。
六:爭議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即可提交無錫市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出 賣 人: 買 受 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系電話: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安置房及車位買賣合同 篇3
賣方(簡稱甲方):
買房(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住址:
電話: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車位狀況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所有的`位于____,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
第二條抵押權情況
甲方保證該車位未設定抵押權,無任何權屬糾紛,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三條價格條款
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該車位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元)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須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_元整。
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付款義務,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支付總價款,逾期以按每日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因甲方該車位的產權證預計也要____年____月后才能辦理,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如下:
1、自該合同簽訂起甲方的車位合同交給乙方,乙方有責任保管好該車位合同,到甲方辦理車位產權證時交還給甲方,以便順利辦理該車位產權證。
2、甲方取得車位產權證后應當通知乙方,便于辦理過戶手續。
3、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把車位產權證變更至乙方名下。
第五條稅、費分擔辦理車位過戶等手續所產生的相關稅、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辦理過戶手續的一切費用)。
第六條車位交付
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將該車位騰空交付乙方使用,并將車位卡交給乙方。甲方交付車位時,乙方請確認。
第七條甲方將車位交付給乙方后,乙方自行使用該車位,必須遵守法律,如有違反法律、規章造成任何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八條該車位的物業管理企業為:。管理期間,由物業管理企業收取地下停車管理服務費,提供地下停車物業管理服務,自本合同簽訂后該車位物業費由乙方自己支付。
第九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視為違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元的違約金。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公證
基于公正、公平的原則,乙方為安全起見,乙方提出進行公證,甲方積極配合乙方去公證處進行公證,公證費用由乙方支付。
本合同一式貳份,由雙方簽字后生效。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