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房屋買賣合同怎樣寫(通用3篇)
新版房屋買賣合同怎樣寫 篇1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愿將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地產(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出售給乙方。乙方以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做了充分的了解,愿意購買該房產。
二、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乙方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三、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該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權利一并轉讓給乙方。
四、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于________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____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_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六、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見證人一: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見證人二: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新版房屋買賣合同怎樣寫 篇2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于______市______小區______幢______室房屋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商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元;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
三、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人民幣______元。
四、甲方保證擁有該房產完全、合法的產權,同時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五、從甲方名下直接辦理房產證到乙方名下的手續所產生有關稅費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六、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應在國家限制的交易期結束后30天內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______元。
七、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保證該房產至甲、乙交易結束(產權過戶)期間無任何擔保、抵押、戶口及房屋質量瑕疵,同時交付之前該房屋的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八、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未在國家規定的交易限制期結束后30天內積極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則視為違約。同時應向甲方支付違約時房屋總價款的20%即______元作為違約金。
九、交付該房產時甲方應當將本房屋所屬的維修基金等專屬款項所有權一并轉為乙方所有,同時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十、本合同一期款人民幣______元,已在合同簽訂時當場支付給甲方,同時甲方應于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周之內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若有逾期則每天按照合同總價款的2%支付違約金。
十一、甲、乙雙方均認真閱讀本合同條款并承諾自愿遵守本合同。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成立,待交易限制期結束后,甲方積極配合乙方完成產權過戶。
甲方(賣方):
日期:
乙方(買方):
日期:
新版房屋買賣合同怎樣寫 篇3
房屋買賣合同具有以下的特殊性:
一、房屋與土地的不可分割性。在買受人支付合同約定的價款后,在取得房屋所有權的同時,也取得了該房占地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是屬國家所有,是禁止所有權買賣的,但可以支付一定價款后取得土地使用權,這樣,房屋才有賴以“立足”的地方。房屋與土地的'不可分割性,決定了在取得房屋所有權時同時取得土地使用權。
二、房屋買賣合同訂立前,因轉讓房屋所有權可能涉及第三人的利益,因此,法律規定,轉讓出租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
三、房屋買賣合同簽訂生效后,雙方當事人應當向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交有關證件,經審查符合房屋買賣條件,辦理過戶手續(或產權證)后,房屋所有權才算轉移,即出賣人才算將標的物交付。未經過戶登記(或產權登記)的,買受人交付了合同約定的費用,仍沒有占有該標的物,這一點是與一般買賣合同的明顯區別。